Romans 8:1~17 A & B

《罗马书》 8:1~17 A & B

《罗马书》8: 1~17 - 在圣灵里的生活

1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2 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3 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4 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5 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6 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7 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8 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欢。9 如果上帝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10 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活。11 然而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藉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12 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并不是欠肉体的债,去顺从肉体活着。13 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14 因为凡被上帝的灵引导的,都是上帝的儿子。15 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16 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上帝的儿女;17 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就是上帝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如果我们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荣耀。


我们先来讲一下第七章和第八章那些显著不同的地方:我们在查第七章的时候,特别向大家说明了,使徒保罗开始使用“我”,单数的第一人称,来讲述。在第七章里,使徒保罗描述了信徒如何靠自己的意志与肉体争战,结果落到一个非常痛苦的状态,以至于喊出,“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见罗马7:24)在我们上一个礼拜查经的那一段经文里,有近40个 “我”字,那一段经文真实地描写出单单依靠自己,却想要得到上帝的喜悦,最后就会落得一个失败的结果。

在第八章里,使徒保罗基本只使用“我们”和“你们”,而不是“我”。另一方面,“圣灵”这个词没有出现在第七章里,但是却在第八章里出现了14次之多,加上两次用“上帝的灵”和一次用 “基督的灵”,所以总共有17次之多。可见在第八章里是注重圣灵在我们基督徒身上的功效;我们虽然无法靠自己的力量抵挡肉体的进攻,但是靠着圣灵我们就可以在基督里享安息了。

I.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

1. 在基督耶稣里

我们在查考第七章的最后说,不要因为在第七章里我们看到, “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见罗马7:23)就觉得我们在属灵的战场上总是成为罪的俘虏而感到沮丧,因为我们还应该看到在第七章的最后,“感谢上帝!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见罗马7:25A)然而,我们说好消息才开始。果然,我们在第八章一开始就看到这一节经文,“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见罗马8:1)太好了!

但是,当我们仔细一看,就发觉只有“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才不被定罪。那么我们是不是在基督耶稣里呢?

所以,我们首先要明白圣经在这里所说的“在基督耶稣里”到底是什么意思。

是不是我们在每一个礼拜天都去教会就表示我们是“在基督耶稣里”了呢?还是我们需要成为一个教会的会员才算呢?还是要怎么样才算呢?

在中文翻译为“在......里”这个句型的原文是“εν” 。这个词在新约圣经里出现了两千多次,每一次都用来表示在每一个特定的位置。

当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里祷告的时候,祂祷告说,“我不但为这些人祈求,也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祢父在我里面,我在祢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叫世人可以信祢差了我来。祢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祢在我里面,使他们完完全全的合而为一。叫世人知道祢差了我来,也知道祢爱他们如同爱我一样。”(见约翰17:20~23)在这几节经文里的“在......里面”与我们今天所查考的经文,“在基督耶稣里”在原文里用的是同一个字。

所以,我们“在基督耶稣里”就应该是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里祷告时所祈求的状态:我们在主耶稣里面,主耶稣也在我们里面,也就是我们的里里外外都是基督,里里外外都是主耶稣、里里外外都是上帝。对于这个原则,圣经多次向我们述说:

在第七章里,使徒保罗已经告诉我们,“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欢上帝的律。”(见罗马7:22)我们也解释说,当我们接受主耶稣基督为救主的时候,圣灵就进入了我们的心里,所以我们的里面就有了基督耶稣。

基督徒的洗礼是受洗“归入基督耶稣”(参见罗马6:3);藉着在信心中与主联合,上帝 的子民便被算作与祂同死,同葬,同复活。基督的身体同有一个生命,亦即基督的子民分享祂复活的生命;从一个角度而言,祂活在我们里面,从另一角度来讲,我们活在祂里面,“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上帝的儿子而活,祂是爱我,为我舍己。”(见加拉太2:20)所以,‘在基督里’ 就是成为教会的肢体;当然,这不是指你的名字登录于会友名册中,而是指你实际成为基督身体的一个部分、或一个器官,倚靠祂,为祂的旨意而活。

2. 我们在基督耶稣里,就不定罪了

如果我们只是依靠我们自己的能力、意志来抵挡肉体的进攻,哪怕是竭尽全力,也必定落到作罪的俘虏之地步,到最后的感觉只会是,“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见罗马7:24)

但是在今天我们所查考的经文里,我们看到了一个不同的情况。既然“我们在基督耶稣里”,就是我们的里里外外都是基督,我们只是基督的一个肢体,那么基督所作的一切也就是我们所作的了,基督一切所有的也就成为我们所有的。

因此,原来必须由我们独自来处理的问题,现在已经不再是我们独自的问题了,我们任何的难处也不再需要由我们独自来担当了。我们在基督里面,一切由基督来为我们担当了。我们是躲在我们的大元帅 - 万军之耶和华后面,跟随祂,我们就不定罪了。

3.      不定罪了

(1) 我们先来讨论“定罪”这个词。

这个词是法律用词 ,通常用在法院的审判中。当审判官宣告对犯人的起诉成立的时候,不仅定了犯人的罪,而且有一个判决的结果,处以什么样的惩罚。所以一个被定了罪的人,就成为了无法反抗的惩罚之奴隶。

(2) 我们再来看看这里所说的“不被定罪”是不被谁来定罪。

圣经只是说,“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没有说不被谁来定罪。

我们觉得“定罪”是有两方面的,一方面是上帝的定罪,另一方面是我们良心的定罪。

在基督里的人,根据第三章到第六章的内容,我们因为相信已经被称义了,所以在上帝那一边不仅没有被定罪,而且也不是罪的奴仆乃是义的奴仆了。

我们已经得救了,但我们得救以后想凭自己的努力讨上帝喜悦,可是那样努力的结果,反而愈加发现自己行不出什么善来。这情形下,我们的良心就要定我们自己的罪了,我们就陷于没有安息和痛苦之中。

使徒约翰在他的书信中,也有类似的话,安慰那些过分受良心控告的信徒说:“就算我们的心责备自己,我们在上帝面前也可以安心,因为上帝比我们的心更大,并且祂知道一切。”(见约一3:20 圣经标准译本)意思就是说,我们不是单凭我们自己的“心”活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根据我们自己的心对自己的判断作为准则,而是根据上帝在基督里如何判断我们作为准则,因为上帝比我们的心大。上帝在基督里面,要怎样判断我们呢?上帝在基督里宣告了我们无罪,“如今在基督里就不定罪了”。但是,我们如果受自己的良心控告而不得安息,这种情况的发生,就是因为我们还没有活在基督里,而是仍然活在我们自己里面。我们凭自己的力量行善,以我们自己的想法来看问题,没有凭基督里生命圣灵的律而活出祂的善,于是就不得安息了。

所以圣经在这里明确地告诉我们,“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我们相信了主耶稣基督,我们就不被上帝定罪;我们在活在基督里,而不是仍然活在自己里面   ,我们也就不会被自己的良心定罪了。

当我们在基督耶稣里,我们的里面就有圣灵居住在我们的心里,而我们的外面,我们的言语行为有上帝的保守,就能够活出了基督的样式了。

II.    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

1.      赐生命圣灵的律

我们先来说一下圣经在这里所说的“律”。虽然在原文中这个字与和合本圣经在前面几章所说到的“律法”是同一个字,但是根据上下文,我们就可以看到,这里所讲到乃是一种规律、一种原则。所以在圣经标准译本里就把这几个字翻译为“圣灵的生命法则”。因为原文的那个字也包含:原则、规定的意思。

根据这样的理解,我们就看到圣经在这里提到了三种不同的“律”,也就是三种不同的法则、原则、规定。

第一种就是罪的律:罪的律就是上一章里所说肉体犯罪的律,是一种旧生命中犯罪的倾向或本质。

第二种就是死亡的律:死亡的律和罪的律,可说是互相连接而且是不可分割的;死亡是从罪而来的,我们的生命中既有了罪的律,当然也就有了死亡的律;罪的律叫人犯罪,死亡的律就叫人走向死亡。这个死亡包含两方面:其一是属灵的死,其二是属肉体的死。属灵的死就是与上帝隔绝,因此在求上帝喜悦的事上就无份,在抗拒罪的试探上就全无能力,所以在死亡的律底下,世人就有不得不犯罪的痛苦。

第三种就是我们今天要学的“赐生命圣灵的律” - 圣灵的生命法则。

2.      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

我们在一开始的时候就讲到了在第八章里,圣经多次讲到了圣灵,现在我们看到在第二节里就出现了。

圣经标准译本把“生命圣灵的律”写成“圣灵的生命法则”,这对于我们现代人来说就容易理解多了。因为和合本圣经是在清朝时代翻译的,文字随着时间的迁移也更改了许多。

我们没有资格来解释什么是“圣灵的生命法则”,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一个比喻来帮助大家对此的理解。

我们先简单地来看一下“生命的律”:感谢主,圣经告诉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就是生命的律、生命的法则。

这生命的律具有强大的能力,在宇宙中是最大的,再也没有一个律会能够比生命的律更有能力。只要有生命,从生命之律发出的能力,其功效是非常非常大的,没有任何一个律的能力可以将生命压住。举例来说,我们常常看到,一些小草从很大的石头底下钻出来,植物可以在陡峭岩石的缝里长出来,甚至在巨大的树干上冒出来。当我们看到这种现象的时候会有什么感想?

如果不想到生命的律,你就不会有什么感觉,但是只要你一想到生命的律,你就看到巨大的岩石也不能把生命压下去,就是那陡峭的岩石也不能阻挡植物的生命。

但是这些只是我们所看到植物的生命律,而圣经在这里所讲的是圣灵的生命律、圣灵的生命法则。

圣经记载了主耶稣对马大所说的一句话,“耶稣对她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见约翰11:25)所以,圣灵的生命律就是主耶稣的生命法则。可想而知,圣灵的生命律要比植物的生命律强不知道多少倍,主耶稣的生命法则的能力超过植物的生命律的能力千万倍都不止!

3.      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

(1) 圣灵是三位一体真神的第三个位格,圣灵就是上帝。圣灵的生命律是超越宇宙的律,这个律统管着物质世界的一切和灵界各种活物;无论是物质世界还是灵界,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挡圣灵的生命律。

所以当赐圣灵生命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我的时候,事情就立刻成了;因为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挡圣灵的生命律要完成的事情,我们就立刻被释放了。

当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为世人的罪钉死在十字架上,并且被埋葬在坟墓里之后,主耶稣复活了。为什么主耶稣能够复活?

圣经说得很清楚,“这耶稣,上帝已经叫祂复活了,我们都为这事作见证。”(见使徒行传2:32)从这一点,我们就看到圣灵生命的律所具有的能力,主的生命冲破了死亡的权势,再没有任何一个权势能比圣灵生命的力更强了。因此,跟随主耶稣的我就脱离了罪的律,也脱离了死亡的律。

(2) 和合本圣经在这一节里的“我”,原文却是“你”;在圣经标准译本里就使用了“你”,而不是“我”。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不同呢?

如果按上下文来看,因为在第七章里的描述基本是对“我”的。而第八章是以“如今”开始的,这个“如今”就把第七章和第八章连接起来了,所以在第八章使用“我”比较自然。

但是,如果我们仔细看第八章,除了第二节里有两个“我”以外,几乎没有单数的我,基本不是“我们”,就是“你们”。所以我们就知道,在第八章里内容是对信徒所讲的,而不是描述使徒保罗个人的事情,这也就是为什么在第八章里我们看见那么多“你们”和“我们”的原因。

所以这一节经文告诉我们,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们所有接受主耶稣基督为救主的,使一切归入主耶稣基督的人都脱离罪和死的律了;因为这一句话不是单单对使徒保罗一个人说的。

(3) 我们要注意在这一节经文里面所使用的动词。

“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这里面的两个动词是:“释放”和“脱离”。

这里清楚地告诉我们:是主耶稣基督藉着圣灵的生命律,把我们从罪的律和死的律种释放了出来,因此我们就脱离了罪和死的律。

圣经在这里没有说,我们“战胜了罪”、“战胜了死”;也没有说,我们“胜过了罪”、“胜过了死”;我们在整本圣经里也没有找到我们有这样的能力可以这样做的词句。

在圣经里,我们只找到我们可以“胜过世界”的经节。“因为凡从上帝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上帝儿子的吗?”(见约一5:4~5)

为什么圣经说我们可以胜过世界,却不说我们可以“胜过罪和死”呢?

如果我们看《启示录》我们就知道这个世界要过去,会有新天新地降临,所以世界是可以胜过的。但是魔鬼撒旦所伴随的罪和死亡会一直伴随着魔鬼撒旦,而魔鬼撒旦的最终结局是被扔在永不熄灭的火湖里,处于永死的状态,但是不会消失。

是主耶稣战胜了死亡,是主耶稣胜过了罪,所以凡跟随主耶稣的人,都被主耶稣释放了,也就脱离了罪和死亡的律。所以,我们不要自傲地说,“我胜过了罪”。要知道我们没有犯罪是因为上帝的保守,不是我们自己有能力可以对付罪。

我们要牢记主耶稣是怎样教导我们祷告的,“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见马太6:13A)我们所能够做的事情就是求上帝把我们从罪的律里释放出来,使我们能够脱离魔鬼撒旦罪和死亡的律。

III.    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1.      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

这么说来,律法有什么不能行的吗?

我们知道律法的目的是让人知罪,而不是让人得救;因为圣经是这样告诉我们的。

但是圣经里有两句话,可能会造成不理解,甚至感到糊涂了。我们来看看这两节经文:

“原来在上帝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见罗马2:13)圣经在这里说,在上帝面前,行律法的人可以称义。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见罗马3:20)圣经在这却说,没有一个人因为行律法可以在上帝面前称义。

这两节经文不是互相矛盾的吗?圣经难道前后不一致吗?这两节经文都是我们已经查考过得,当初我们学的时候不觉得有问题吗?

我们把这两节经文留到现在来讲,因为今天所查考的经文告诉了我们答案。

根据2:13的经文,如果一个人从他出生开始,一直到他离开世界,他每时每刻都是按照律法和诫命来行的话,他是可以称义的。问题是他必须终身,没有一次违反律法和诫命的规定,而且每一次都是完美地遵行的。因为圣经又告诉我们,“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见雅各2:10)

信徒不是不想按照圣经的要求来生活,但是基本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没有办法每时每刻都100%的遵守。

理论上,人是可以靠行律法来称义的,但是实际上没有一个能够做到,所以在3:20就告诉我们,没有一个人能靠行律法来称义。

从这两节经文所得出的结论就是今天我们查考的经文所说的,“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 - 因为人肉体的软弱,无法完全执行律法和诫命的规定,虽然知道律法,仍然不能够靠律法得救。

2.      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

(1) 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

这一句话,简单地说就是,“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见约翰1:14A)但是如果我们仔细看这一节经文,我们就会发觉其中包括了很多内容:

第一,这件事情是由上帝发起的,是上帝决定差遣祂的儿子;不是因为人有任何的要求、请求、或者祈求。这完全是上帝的旨意。

第二,上帝所差遣的不是任何的一位使者,而是祂自己的儿子。因为只有上帝的独生子才能够完成这个救赎的工作。

第三,上帝差遣祂的独生子成为罪身的形状。

我们应该注意到这个说法非常特殊,因为“罪身的形状”这样的说法在整本和合本圣经里只有在这一节圣经里有这个词。在圣经标准译本中就写成“罪的肉身样式”;这个翻译比较接近原文的意思。

问题是为什么圣经用了这么一个不寻常的表达方式,到底要告诉我们什么呢?

三位一体的上帝,其中一个位格“成了肉身”;圣经既要说清楚这位道成肉身的上帝虽然有世人一样的肉身,但是祂的肉身是没有罪的。

因为我们在第七章里,讲到了我们的肉体是已经卖给了罪,肉体是听从罪的吩咐,因此肉体就一定会不做我们里面的人想要做的事情,反而做我们里面的人不想要做的事情。

因为这个缘故,圣经就不得不用这样比较拗口的说法。因为如果简单地说,“上帝的儿子成为了罪身”,那就会被人解释为这是有罪的,所以圣经在这里就写成,“罪身的形状”。

(2) 作了赎罪祭

前面讲了那么多,就是要说明上帝差遣自己的儿子是来成为人类罪的赎罪祭的;要成为赎罪祭,那就必定是无罪的。

这就告诉我们,上帝做这一件事的目的,就是来赎众人的罪。上帝的爱就完全显示了出来。我们刚才有讲,这件事是上帝主动要做的,不是因为我们人求了上帝,上帝才做的;实际上,充满了罪的人是不会祈求上帝的拯救的。我们在查前面几章经文时已经讲了,人在罪里,自得其乐地享受罪中之乐,不知道罪的最终可怕结局。但是上帝知道,出于祂对世人的爱,就差遣祂自己的儿子来拯救罪人。

(3) 在肉体中定了罪案

这里的“肉体”是指谁的肉体?这里的“肉体”是指被差遣来到世上上帝自己的儿子之肉体。

现在大家应该明白我们刚才为什么花了那么多的口舌来强调,上帝所差遣的那一位必须有肉体的,而且这个肉体是没有罪的。

主耶稣降世为人是有肉体的,祂不仅由童女马利亚所生,而且在祂复活之后,祂还是有肉体的。复活了的主耶稣对门徒说,“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就知道实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见路加24:39)

上帝是公义的,“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见民数14:18B)所以世人的罪绝对不能平白无故地一笔勾销,对于罪的工价一定要人来偿还。有罪身的形状的主耶稣也是100%的人,只是祂的肉身是没有罪的,只有主耶稣有资格以祂的肉体来代替本该是罪人的工价,因此主耶稣基督的肉身就被定了罪案。

这个罪案是全人类的罪案,因为主耶稣的肉身原本是没有一点一滴罪的,现在加在祂身上的罪是全人类的罪,祂承担了对罪对惩罚,满足了律法的要求。

3.      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如果圣经写到前半节就停住了,那么我们就会得出一个结论:既然上帝差遣了祂自己的儿子来做世人的赎罪祭,那么所有的人都应该上天堂了,因为圣灵的生命律所具有的能力超过任何其他的力。

感谢上帝的恩典,圣经还有后半节。没有错,上帝的计划确实是要拯救世人,但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愿意被拯救。“上帝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见约翰3:16)上帝确实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了世人,但是只有信祂的才不至灭亡,反得永生。而且圣经继续告诉我们,“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上帝独生子的名。”(见约翰3:18)

主耶稣基督作为永远的赎罪祭已经献上了,但是这律法的义仅仅成就在那些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这个说法与《约翰福音》第三章里所说的完全一致。这个说法与,“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见以弗所2:8A)也是完全一致的。

上帝的救恩是白白赐给的,但是人必须接受;上帝并不强迫所有的人都接受祂的救恩。上帝让每一个人自由选择,选择相信祂的人就不被定罪,但是选择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所以,下地狱的人不是因为上帝不救他,而是因为他拒绝被救;这就叫做罪有应得 - 有什么样的选择,就有什么样的结果。

IV.     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

那么,为什么律法的义只能成就在那些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呢?圣经在这里为我们作出了解释:

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

请弟兄姊妹注意,圣经不是说:体贴肉体的人随从肉体,而是说: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同样的,圣经不是说:体贴圣灵的人随从圣灵,而是说: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

这个说法好像是颠倒了,我们基本是因为体贴我们的配偶,所以我们才会顺着我们配偶的喜好来行事。如果你的配偶喜欢吃辣的,你在做菜的时候,虽然你不喜欢吃辣的,也就会做辣味的菜。因为你体贴他,你就随从他了。

但是圣经在这里两次都是反过来说的,那就不应该是印刷的错误。那么为什么圣经这么说呢?我们觉得至少有两点理由:

首先,当我们在查第二节的时候,我们讲到了这一切事情的发生是上帝发起的、是上帝主动发生的。但是,如果我们先体贴圣灵,然后才根据我们的意思来随从圣灵,那么我们是根据我们的感觉来行事的,而不是在圣灵的带领下行事的。这样做事的结果你可能我们自以为是随从圣灵,但是实际上是随从我们自己的意思;因为还没有随从圣灵的时候,我们不可能真正体贴圣灵,我们最多只是按照我们的想法来想象圣灵,以我们的想象来体贴圣灵。这样的体贴绝大部分不是正确的体贴。如果我们随从圣灵,我们是在圣灵的带领下,我们就能真正体贴圣灵的意思,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言语行为才会符合圣灵的意思。

其次,我们要回到第七章里讲到在我们里面有两个律,就是肉体犯罪的律和生命圣灵的律。我们是随从肉体还是随从圣灵?肉体要我们犯罪,圣灵要我们行善;这两个律都在我们里面做工。我们若是随从肉体,我们的言语行为,以至于思想意念和人生观都会随从肉体。

所以,这一节圣经告诉我们,我们决定随从谁非常重要的,这个选择实际上就选择我们是否接受圣灵的带领,也就是是否要相信上帝。如果不相信上帝,那么律法的义就无法成就在你的身上。

V.      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

1. 体贴肉体的就是死

圣经在这里所说的“死”主要是指属灵的死。

我们刚才已经讲过了,真的体贴的必定是先已经随从了。如果我们体贴肉体,那么我们必定已经随从了肉体。

在这一章里,我们看到圣经多次使用了“肉体”这个词,如果我们看圣经里对肉体对描写,我们就看到:“不可任你的口使肉体犯罪,”(见传道5:6A)所以肉体是会犯罪的。主耶稣对门徒说,“你们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见马太26:41B)所以肉体是会软弱的。主耶稣又说,“叫人活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见约翰6:63A)圣经教导我们,“我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见加拉太5:16)肉体不仅有情欲,而且“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有古卷在此有“凶杀”二字)、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国。”(见加拉太5:19~21)

如果我们体贴自己肉体的喜好、享受、和所谓的安逸,我们可以有表面的喜乐,但是在我们的内心深处、在我们的灵里,必然感到死气沉沉、感到枯萎。

体贴肉体就是与上帝为敌,其结果必定是死,而且是永远的死亡。

2. 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

体贴圣灵的,必定是随从圣灵的。

圣经告诉我们,“我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作所愿意作的。”(见加拉太5:16~17)顺从圣灵就可能行出上帝要我们行的善,就不会放纵肉体的情欲了。

当我们顺从圣灵、体贴圣灵的时候,我们就不与肉体相争了,因为圣灵已经堵住了我们的破口,在上帝的恩手之下,不叫我们遇见试探了,这样我们的生命就平安了。

上帝“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们心里作主”,(见歌罗西3:15A)而且“上帝所赐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稣里保守你们的心怀意念。”(见腓利比4:7)

体贴圣灵不是说不会遇到患难,体贴圣灵乃是说在患难的时候、在遭受魔鬼撒旦攻击的时候,仍然有属天的平安和喜乐。

对于一个顺从圣灵的人来说,无论遭遇福乐还是灾祸,都有上帝所赐的生命平安,都有属天的喜乐。

有一首诗歌是很多基督徒所喜爱的,“我心灵得安宁”,就是有一位因为海难突然失去了四个爱女的父亲,在接到这个噩耗时写下的诗歌。多少年以来,这首诗歌就告诉了众人圣经在这里所写下的真理 - 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

VI.     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欢。

1.      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

刚才我们讲到了体贴肉体和体贴圣灵的表现和结果。现在圣经在这里要告诉我们体贴肉体的本质是什么。

圣经在这里直接说出了体贴肉体的本质就是与上帝为仇敌。

使徒保罗在前面已经讲过,“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见罗马7:14B)所以肉体是属于罪的。

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了,体贴肉体的必定先顺从肉体,那么也就是顺从了罪。而上帝是圣洁的,是不能容忍任何的罪的,这样就显而易见,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敌的了。

当我们明白了体贴肉体的本质,我们也就应该知道体贴肉体的严重性。

2.      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所以我们不要单纯地觉得,体贴肉体的就是没有服从上帝的律法而已,好像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反正我们归入主耶稣的人也没有办法完全遵行上帝的律法。

亲爱的弟兄姊妹,请注意,这里有极大的不同:

我们归入主的人虽然依靠我们自己的力量是没有办法完全遵行上帝的律法的,但是我们是在主耶稣的能力之下,我们虽然不能,但是我们作为上帝的器皿,上帝就能藉着我们的顺从,就做到了。虽然真正做到完全遵行上帝的律法是主耶稣,是祂使我们看上去做到了。

先知说预言,看上去是先知在说,实际上是上帝通过先知的口说了出来。“耶稣说:‘你们说我是谁?’西门彼得回答说:‘祢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儿子。’耶稣对他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见马太16:15~17)看上去是西门彼得说的,但是实际上是天父上帝让彼得说的。

所以顺从圣灵的人,是会按照圣灵的意思来行,于是就能按照律法来行。

但是体贴肉体的人是顺从罪的,是属于罪的,因此他们不是没有服从律法,而是他们根本不可能服从律法。因为体贴肉体的人与体贴圣灵的人在本质上是不同的。

VII.   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欢。

1.      请弟兄姊妹注意这一节圣经,当我们看到这一节经文的时候,我们可能会想,属肉体的人当然不能得到上帝的喜欢,这还用说吗?

但是圣经应该不会有废话的,既然写在圣经里上帝必定有用意。我们先来想一想圣经在这里所指的“属肉体的人”,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圣经在这里是讲一个不信的人,还是讲一个重生得救了的人?

我们就仔细来看一下吧:

2. 首先,我们在这一节经文里看到的是一位“属肉体”的人。

当圣经说到一个人是“属肉体”的,那么这个人必定不是属于圣灵的。因为我们刚才已经在《加拉太书》第五章里看到,“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见加拉太5:17A),我们也知道情欲是由肉体来的。因此,我们甚至可以说这是一个与圣灵为敌的人。

3. 其次,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不能得上帝喜欢的人”。

圣经不是说,这是一个上帝不喜欢的人。圣经新译本把这一句话翻译为,“属肉体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悦”;吕振中翻译的圣经把这一句话写成,“在肉体里生活的人总不能使上帝喜欢”;圣经标准译本把这一句话翻译为,“属肉体的人无法得到上帝的喜悦”。

从这些翻译中,我们就看到“不能得”、“不能使”、“无法得到”。从这些词里,我们就可以看到这个人是想要得到上帝的喜悦的、是想要上帝喜欢他的、甚至设法要得到上帝的喜悦的。

那么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了,一个属肉体的、与圣灵为敌的人,怎么会想到要讨上帝的喜悦的呢?我们以前说过,一个活在罪里的人,虽然犯罪也没有罪恶感,因为没有圣灵与他同在,他就不晓得所犯的罪是罪。那么一个属肉体的人怎么会想到要得到上帝喜悦,甚至设法要得到上帝的喜悦呢?

唯一的解释就是:这个人自以为已经得救了,但是实际上仍然是属肉体的,所以这样的人就会按照自己的方法来讨上帝的喜悦。因为这样的人很可能是听过福音的,也可能是读过圣经的,甚至有可能 是做过决志祷告、受过洗礼的,因此就知道信耶稣可以上天堂,所以也跟着人群来到教会,拼命要以自己的行为来讨上帝的喜悦。

如果一个人想要靠自己的努力来讨上帝的喜悦,这个人从本质上来说还没有接受主耶稣为他的救主。说得严重一些,他认为他不需要主耶稣的救恩,而可以靠他的努力来讨上帝的喜悦,可以用他自己的方法建造巴比塔进入天堂。

这样的人就是中了魔鬼撒旦的诡计,以为我们人没有局限性,可以与上帝一样。我们一定要知道我们的局限性,我们是不可能自救的;我们的行为不可能达到上帝的标准的。

圣经清楚地告诉我们,“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见以弗所2:8)圣经不是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行为”。

主耶稣教导我们,“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见约翰10:27)所以,什么是我们要做的事情?我们要做的事情只有两件:第一,听我们的上帝主耶稣基督的话;第二,跟随祂。

我们不需要自己想出什么新花招来表示我是主耶稣的门徒,我们只要像小孩子那样简单地跟随就可以了。

我们一定要明白主耶稣对我们的教导,主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所以凡自己谦卑像这小孩子的,他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见马太18:3~4)

VIII.  如果上帝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

1.      如果上帝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

(1) 圣经在这里先讲到了,“上帝的灵住在你们心里”。我们知道,上帝的灵就是圣灵,上帝的灵也就是上帝。

和合本圣经是以“如果”开始这一节经文的,在绝大多数英文圣经里也是有“If”这个字,就是一个假设,或者说是一个条件。如果满足了这个条件,那么就会得到这一句话后面的结果。

那么,怎么样才有满足这个条件呢?也就是说,怎么样才有上帝的灵住在我们心里呢?

主耶稣教导我们,“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或作“训慰师”。下同),叫祂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祂,也不认识祂;你们却认识祂,因祂常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见约翰14:15~17)

主耶稣在这里说得非常清楚,保惠师就是真理的圣灵;这保惠师怎么来到我们中间?是由天父上帝赐给我们的,不是靠我们的行为赚来的,而是上帝赐给的。那么,为什么上帝把保惠师赐给我们,而没有赐给世界上的每一个人呢?因为我们爱主耶稣,我们也遵守主耶稣的命令,而且我们也愿意接受上帝所赐给的保惠师。当保惠师来到我们里面,就永远不离开了。

可能有一些弟兄姊妹会说,主耶稣的这一段话里并没有说我们是能够接受保惠师的啊。

对,主耶稣没有直接说,但是祂说了,保惠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由此可见,只有我们这些爱主耶稣、遵守主耶稣命令的人才能够接受真理的圣灵。

(2) 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

接受天父上帝所赐的保惠师,就是接受了上帝的灵,而且上帝的灵从此就永远居住在我们里面,不会离开。

上帝的灵既然居住在我们的心里,那么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呢?

我们刚才说了,上帝的灵之所以会居住在我们的心里,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上帝恩赐的;第二个原因是我们愿意接受圣灵的,因为我们爱主耶稣、遵守主耶稣的命令。那么,现在真理的圣灵居住在我们的心里,就必然带领我们更加爱我们的主,我们就会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我们的上帝主耶稣基督。因此,我们昼夜所思想的必定是耶和华的律法和主耶稣的教导,我们的言语行为也必定会从讨主喜悦的角度出发,不会想要去随从肉体了。

这就是圣经在这里所说的,我们就不再属于肉体,而是属于圣灵了。

2.       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

(1) 圣经在这里再向我们强调,“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这一句话是不是多说了?

前面不是已经说了,我们之所以是属圣灵的,就是因为有了上帝所赐的保惠师圣灵在我们的心里,为什么圣经还要反过来再说一遍呢?

当然,我们可以说,因为这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圣经就再说一遍。没有错,这确实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圣经在这里还要告诉我们另外一件事,那就是只有基督的灵,也就是上帝的灵才能使一个人属于基督、属于上帝。

换一句话说,人无论怎么样的努力都不可能使自己成为属于基督,或者属于上帝。

举一个例子:你非常希望成为某一家公司的员工,你可以想办法讨好这家公司的人事科主任、可以依照你认为最好的方法,努力讨好这家公司的老板。至于人事科主任和老板是不是接受你的讨好,你就不管了。但是对于这家公司是不是要你成为他们的员工的决定,你连下手的地方都找不到,你是 一点办法都没有。

我们在前面已经讲过了,无论人怎么样的努力,都不可能讨上帝的喜悦,那就更不可能使自己属于基督了。

怎么才能使我们属于基督呢?我们是毫无办法的,除非上帝接纳我们。

(2) 到底什么才是属于基督呢?

在这一节圣经开始的时候,和合本圣经是这么写的,“如果上帝的灵住在你们心里”。圣经标准译本在“住”这个字前面加了两个字,“上帝的灵真是住在你们里面”。

为什么要加“真是”两个字呢?其实,在原文中这个“住”字所要表达的是长期的居住、永久的居住,而不是临时的居住。

我们在教会里看到一些情况,就是有的时候牧师的讲道很有圣灵的同在,有一些人听着听着就泪流满面,非常受感动。但是日后却一点也不记得牧师所传讲的内容,好像根本就没有听过一样。

这种情况可能圣灵只是进入了一时,而没有长住下来。在旧约圣经里多处记载了某些人受上帝灵的感动就“受感说话”,但是以后却没有再受感说话,因为圣灵只是停留在他们身上一段时间。比如《民数记》11:25、29,《撒母耳记上》10:5~6,10:10~11,都有这样的记载。但是到新约时代,圣经就会永远居住在属于基督的人心中。

圣灵是不是永久地住在我们的心里?我们的身体是不是成为了上帝殿?这是非常重要的。

圣经告诉我们,“岂不知你们是上帝的殿,上帝的灵住在你们里头吗?”(见林前3:16)我们的心一定要成为上帝的殿,上帝的灵就长期、永久地居住在我们的心里。这也就是我们刚才所说的,上帝赐给我们的保惠师圣灵是永远住在我们的心里的。

既然,上帝的灵是永远住在我们的心里,我们就一定会把主权交给圣灵,由圣灵来带领我们、由圣灵来为我们作决定,我们的注意力就集中在主耶稣的身上,而不是专注在世界里发生了什么事;虽然生活在世界上,却是过着属天的生活。这也就是我们在以前已经学过的内容,就是要成为义的奴仆,一切都是听从圣灵的带领  。

IX.    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活。

1. 我们的身体就因罪而死

我们在前面有讲,身体在圣经里基本没有贬义的意思,如果不是褒义的话也就是中性的。在这一节圣经里的“身体”就是中性的。为什么呢?

我们在这一节圣经里看到对有基督在心里的人,不仅描写了“死”,也谈到了“活”。那么我们就知道这里的死并不是永死,因为我们的心灵是活的。

所以这里的“身体”就是指我们的躯体。我们知道我们的这个躯体不仅会死,而且会朽坏。但是降世为人的主耶稣,祂的身体是不会朽坏的。“大卫既是先知,又晓得上帝曾向他起誓,要从他的后裔中,立一位坐在他的宝座上。就预先看明这事,讲论基督复活说,祂的灵魂,不撇在阴间,祂的肉身,也不见朽坏。”(见使徒行传2:30~31)所以当主耶稣复活了,祂的手上仍然有钉痕;祂复活了的身体与祂先前的身体是同样的一个身体。

我们现在的身体是由我们的父母因为情欲而生我们的,是一个属血气的身体。既然是属于血气的就不仅会朽坏,而且是必须死去的。这样我们在末日的时候,就会复活成为一个有灵性的身体,那就是不会朽坏的了。圣经告诉我们,“死人复活也是这样。所种的是必朽坏的,复活的是不朽坏的。所种的是羞辱的,复活的是荣耀的。所种的是软弱的,复活的是强壮的。所种的是血气的身体,复活的是灵性的身体。若有血气的身体,也必有灵性的身体。”(见林前15:42~44)

请弟兄姊妹注意,圣经在这里不是说我们的身体因罪而朽坏,圣经是说,我们的“身体就因罪而死”。

我们在前面讲过,虽然我们立志行善,但是结果却是善没有行出来,恶反倒行了出来。因为我们的肉体是卖给了罪,所以我们会有罪行。而这些罪行基本都是由我们身上的肢体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身体必须死。

我们也确实知道,我们的身体最终也必定是朽坏腐烂的。为什么圣经在这里一定要用“死”而没有使用“朽坏”呢?

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如果只是朽坏,而不是死的话,那么在末日复活的时候只是一个修修补补了的仍然会朽坏的身体。但是,我们这个身体死了、没有了,上帝就给我们一个全新的、属灵的身体,是不会朽坏的新人,而且这个新人是照着上帝的形象造的。所以我们在天堂里的身体是不同于我们现在的身体。如果有人问我,牧师,在天堂里的我是18岁的我呢,还是80岁的我?我会告诉她,在天堂里,旧事已过,一切都是新的、一切都是最美好的,所以你一定比你18岁的时候更漂亮,比你年轻的时候更强有力,而且是不会变老的。

2. 我们的心灵因义而活

亲爱的弟兄姊妹,这一节圣经所讲诉的事实是基于开始时的设定:“基督若在你们心里”。就是说,如果你是属于基督的,那么这些事情就会发生在你和我的身上。

当基督在我们的心里,也就是真理的圣灵居住在我们的心里;我们的身体就是上帝的殿了。我们的心灵就因为上帝的公义已经在主耶稣是身上得到了结果,主耶稣为我们承担了原来我们应该承受的刑罚,我们的心灵就能够活了。

这里可能会带出一个问题,言下之意,我们的心灵原来并没有活。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圣经在这里所说的“我们的心灵”是指上帝在创造人的时候,所赐给的灵。“耶和华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见创世2:7)但是因为亚当听了夏娃的话,吃了不该吃的果子,按照上帝所说的,“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见创世2:17B)于是他的身体虽然没有死,他的灵却就死了。所以凡从亚当生的,我们的身上虽然有灵,但却是死的灵。直等到我们接受主耶稣为我们的救主,基督住在我们的心里,我们的身体成为了上帝的殿,我们的心灵才因为上帝的公义而活了。

X.     然而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藉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

这一节圣经也是非常拗口,我们必须仔细地读,才能明了到底在说什么。

1.      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

这是这一节圣经的前提。首先在这里讲到了,“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这是指谁?

圣经告诉我们,“这耶稣,上帝已经叫祂复活了,我们都为这事作见证。”(见使徒行传2:32)所以,“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就是上帝。所以,“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就是上帝的灵,也就是圣灵。

所以这一节圣经的前提就是:如果上帝的灵住在你 们的心里。

根据我们刚才所说的,如果上帝的灵真的是住在我们心里,我们就是属于基督的,也就是说我们在基督里,基督也在我们里面。

2. 在这个前提之下将会发生一件事:

就是: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藉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

这一句话怎么解释呢?

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就是上帝,也必藉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也就是我们在上一次所讲的圣灵生命的律,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

我们刚才讲了,我们的心灵因义而活;现在圣经又告诉我们,我们必死的身体也会因为我们内住的圣灵又活过来。

但是我们刚才在第十节里,圣经告诉我们,“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活。”不是说我们的身体死了吗,怎么又活过来了呢?

对,先是死了,然后再活过来,是出死入生。

我们在查看第十节时,我们特别强调了我们是身体不是朽坏了,而是死了。因为如果只是朽坏了,那么只要修修补补就可以恢复到原来会朽坏的样子;但是死了以后又活过来,是复活了,活过来的是一个出死入生,不是修修补补的旧身体,而是一个崭新的身体。

我们的身体是怎么又活过来的呢?是藉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活过来的,不是依靠任何其他的东西活过来的。其实,除了上帝的能力以外,没有任何的能力可以使死了的又活过来。

3.      那么我们的身体又活过来到底是什么意思呢?身体活过来会有什么现象呢?

圣经又告诉我们,“弟兄们,我要说这一点:血肉之体不能继承上帝的国,衰朽的也不能继承不朽的。 看哪,我告诉你们一个奥秘:我们并不是都要睡了,而是都要被改变,就在一刹那,眨眼之间,在那最后的号角声中。的确,号角要吹响,死人要复活成为不朽坏的,我们也要被改变;因为这会朽坏的,必须穿上不朽坏的;这会死的,必须穿上不死的。一旦这会朽坏的穿上那不朽坏的,这会死的穿上那不死的,经上所记的话就会应验了:死亡被胜利吞灭了!”(见林前15:50~54,圣经标准译本)

父母生我们的身体是不能承受上帝的国的,所以无论是经过医学上的死亡,然后在末日审判的时候,复活就有了不朽坏的身体;还是因为“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我们虽然活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也要被改变;因为这会朽坏的,必须穿上不朽坏的”。当我们归入主耶稣的时候,圣灵进入我们的心,我们就是一个新人!

所以基督徒的身体不仅在末日的时候要复活,并且现在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基督徒,也能够为基督耶稣作见证,能够 执行主耶稣吩咐我们的大使命。因为,上帝既然曾藉祂的灵叫基督耶稣从死人中复活,现在这拥有复活大能的圣灵已经住居在我们的心里,我们就是一个新人,我们的身体就是上帝的殿,所以圣灵就从祂的殿里(我们的身体里),与我们分享祂的生命;因为我们在基督里,基督所有的也成为我们所有的,基督耶稣的生命也就临到我们的身体里,使我们的心思、意念、和情感都被更新而变化,主耶稣的生命就彰显在我们的身上了。这就是为什么圣经说我们是“新造的人”。(参见林后5:17)

XI.     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并不是欠肉体的债,去顺从肉体活着。

和合本圣经的这一节不容易理解,但是在标准译本里把这一节圣经翻译为,“弟兄们,由此可见,我们都是有责任的,但不是对肉体有责任去顺着肉体而活”,这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和合本里的“债”,在标准译本中翻译为“责任”。

现在,我们应该可以明白这一节经文的意思了:

我们基督徒对我们里面的肉体是没有责任的,因此也就没有必须顺从肉体的必要了。

那么为什么我们基督徒就没有这样的责任呢?理由就是,“这样看来”(和合本);意思就是根据我们刚才所论证的道理:

我们自从出生以来,虽然我们里面有灵,但是我们的灵一直都是处在死亡的状态,(就是因为上帝对亚当所说的,“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见创世2:17B)所以从亚当生的每一个人,里面的灵都是死的。)当我们里面的灵是死的时候,我们的一切就必然听从肉体,从而犯了各种的罪。这种情况就如和合本圣经所说的,我们如同“欠肉体的债”一样,逃脱不了这个债主的追讨。

但是当我们接受了主耶稣为我们的救主,圣灵进入了我们的心里,我们的身体就死了,而我们里面的灵就复活了。这就是第十节圣经所描述的,“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活。”我们基督徒的一切言语行为和思想意念都应该对圣灵负责了,就不再对肉体负责了。

因为我们不可能同时对圣灵和肉体都负责。圣经 教导我们,“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作所愿意作的。”(见加拉太5:17)

圣经标准译本就说得比较清楚了:我们生活在世必定是有责任的,但是我们基督徒是在基督耶稣里,圣灵已经进入了我们的心里,我们都有了新的生命,所以我们不必对肉体有责任,没有必要按照肉体的要求来行事为人。这一点希望弟兄姊妹都能够明确。

XII.   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

1.      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

但是有一点我们基督徒应该想清楚,我们是否依然留恋罪中之乐吗?是否还是留恋那些花天酒地的生活吗?

犹大虽然跟随了主耶稣,但是他仍然想着金钱,他摆脱不了金钱的诱惑,虽然他的身体是跟随着主耶稣,但是他的心却依然顺从肉体。主耶稣甚至在上十字架前的那个晚上,明确地指出犹大要出卖祂。“正吃的时候,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中间有一个人要卖我了。他们就甚忧愁,一个一个地问祂说,主,是我吗?耶稣回答说,同我蘸手在盘子里的,就是他要卖我。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祂所写的,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卖耶稣的犹大问祂说,拉比,是我吗?耶稣说,你说的是。”(见马太26:21~25)

主耶稣还清楚地告诉犹大,“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犹大听到以后,有什么样的决定呢?犹大决定听从肉体的,他要为了那三十块钱而活。

犹大的结果是什么呢?他不仅没有机会花那三十块不义之财,而且就吊死了。

这就是圣经在这里向我们发出的警告: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

所以我们要明白,犹大不是没有跟随主耶稣,但是他只有形式上的跟随,心里却没有跟随。所以,我们不要自欺欺人,一定要真心诚意地跟随主耶稣,不要去看那花花绿绿的世界,因为那里的诱惑太多;要依靠圣灵的力量,堵住我们的破口,一心仰望主耶稣。

2.      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

感谢上帝,圣经给我们指出了一条正确的行动方式。

如果我们想单单依靠我们自己的力量,不去看周围花花绿绿的世界是不可能的。彼得虽然有信心,从船上下去,但是却害怕周围的风浪。“夜里四更天,耶稣在海面上走,往门徒那里去。门徒看见祂在海面上走,就惊慌了,说,是个鬼怪。便害怕,喊叫起来。耶稣连忙对他们说,你们放心。是我,不要怕。彼得说,主,如果是祢,请叫我从水面上走到祢那里去。耶稣说,你来吧。彼得就从船上下去,在水面上走,要到耶稣那里去。只因见风甚大,就害怕。将要沉下去,便喊着说,主阿,救我。”(见马太14:25~30)

彼得在开始的时候确实是在海面上走,但是后来却下沉了。为什么彼得会走着走着就沉下去了?周围的环境都没有改变,彼得已经离开了船,主耶稣还是在那里 - 就在彼得的前面 - 彼得却下沉了。周围的一切都没有改变,唯独彼得的眼睛改变了他所注目的地方 - 他的眼睛离开了主耶稣,去看风浪了。当我们一旦离开了主耶稣,以为我们可以独当一面的时候,我们就失败了。好在彼得不愧是主耶稣的门徒,知道在跌倒的时候立刻求主来拯救。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在上一次查经的时候说,我们万万不可说,“我战胜了罪”,因为我们自己是不可能胜过罪的。

圣经在这里明确地告诉我们,“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我们只有完全依靠圣灵,才有可能治死身体的恶行;只有完全依靠圣灵,我们才可能活,而且能够永远地活在上帝的面前。

XIII.  因为凡被上帝的灵引导的,都是上帝的儿子。

1.      根据这一节圣经的描写,只要是被上帝的灵引导的,都是上帝的儿子。

这一句话非常直截了当,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一句句子所包含的潜在意义。

因为在以色列民的心中,只有信奉亚伯拉罕的上帝、信奉以撒的上帝、信奉雅各的上帝才是上帝的选民,外邦人都是污秽的,都是受咒诅的。但是我们看到这一节圣经并没有说到以色列民,也没有说到外邦人。所以这一节圣经告诉我们,成为上帝儿子的唯一条件就是“被上帝的灵引导”。所以这就告诉我们,无论什么血统、种族、肤色、性别,只要是被上帝的灵引导的人都是上帝的儿子。而且圣经在这一章的第二十七节里用“圣徒”来称呼我们被上帝的灵所引导的人。

我们前几天在“福音讲座”的时候,讲到了“圣徒”的“圣”字,在原文中原来是用来描写上帝所拣选的子民的,也就是用来描写以色列民的。所以,我们应该知道,从属灵的意义上来讲,真正的“以色列民”是“被上帝的灵引导”的人,而不在乎血统和肤色。因为只有被上帝的灵引导才是真的被上帝所拣选的人。

2.      如果我们仔细看和合本圣经在这一节所翻译的词句,我们就会发觉,这一句话是顺着说的,“凡被上帝的灵引导的,都是上帝的儿子”。那么是不是还有其他的方式方法也可以成为上帝的儿子呢?

如果我们看原文的话,这里的“都是”有一个主动、直说的语气。实际上有“才是”的语气。所以圣经标准译本就把这一节圣经翻译为,“原来,凡是蒙上帝的灵带领的人,他们才是上帝的儿女。”用“才是”代替了“都是”,在语气上就不同了,这就告诉我们,要成为上帝的孩子,必须是被上帝的灵引导的;这是唯一的途径,别无他法。

3.      有人纠结在“上帝的儿子”这个说服。觉得应该是“上帝的儿女”,或者是“上帝的孩子”。特别是对女权运动很注重的人,对这几个字很注意。

我们以前有讲过,当我们使用“他们”的时候,“他们”可以是指全部都是男的,也可以是指有男有女的,因为我们绝对不会写成“他们和她们”来表示有男有女的“他们”。所以,当我们看到上帝的儿子,可以理解为这个“儿子”是包括女儿的,所以是否要写成儿女或者孩子都不是问题。

最近,又看到一个解释,供大家参考。我们先来看一段经文,就是当人们来问主耶稣有关婚姻的问题:“夫子,摩西说,人若死了,没有孩子,他兄弟当娶他的妻,为哥哥生子立后。从前在我们这里,有弟兄七人。第一个娶了妻,死了,没有孩子,撇下妻子给兄弟。第二第三直到第七个,都是如此。末后,妇人也死了。这样当复活的时候,她是七个人中,那一个的妻子呢?因为他们都娶过她。耶稣回答说,你们错了。因为不明白圣经,也不晓得上帝的大能。当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见马太22:24~30)

我们在圣经里没有看到对天使有性别的描写。现在主耶稣也清楚地告诉我们,“当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不嫁”。这是什么意思呢?

当上帝创造人的时候,圣经有这样的记载,“上帝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祂的形像造男造女。上帝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见创世1:27~28)按照这段经文,我们就知道上帝创造男人和女人的第一个目的是: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所以人应该结婚,要生孩子。但是主耶稣告诉我们,当复活的时候,人不娶也不嫁,这也就告诉我们,复活时的人与在世界上的人是有不同的目的的;不娶也不嫁,也就不会生养了。

我们不敢说,复活时的人是没有性别的,我们可以说复活时人的性别已经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参数了。因此,就有解经家说,我们信徒在世界上的时候虽有男女之分,但在上帝面前,所有顺从圣灵的引导的人,都是上帝的“儿子”;弟兄们是上帝的儿子,姊妹们也是上帝的儿子,弟兄姊妹都是上帝的儿子。

当我们在查考圣经的时候,我们必须在圣灵的带领之下,而不要被世俗的某种运动,或者某种看法而误导了。

XIV.   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

1.      在我们开始看这一节圣经以前,我们先要解释一下这节圣经里的几个字。

第一个是“心”:

当我们看这节圣经里的两个“心”字,都是讲到“所受的”。所以这不是指身体中的心脏,因为我们的身体中已经有了一个心脏,不需要在接受一个。所以这里的的“心”就像我们平时所说的“心里想”的“心”。

如果我们查看原文,主耶稣所说的,“虚心的人有福了”(见马太5:3A)里“虚心”的“心”也是这个字。但是在圣经的其他地方,这个字基本是翻译为“灵”。因此,其他版本的中文圣经在这一节里基本都是用“灵”,而不是“心”。

第二个是“儿子”:

这个“儿子”在原文中并不是指“亲生儿子”,而是指“领养的儿子”。所以在其他版本的中文圣经中有把这个意思翻译出来的。比如吕振中翻译的圣经就把这一节翻译为,“你们并不是领受了奴役之灵,以致重陷于惧怕;你们乃是领受了被立为子的灵;凭着这样的灵,我们来呼叫:‘阿爸!父阿!’的。”

第三个是“阿爸,父”:

这里的“阿爸”原文是亚兰文,不是希腊文。是孩子对父亲很亲近的称呼,近似儿语。这里的“父”是希腊文,不是儿语,是对父亲很尊重的称呼。虽然两者都是父亲的意思,但是两种不同的语言、不同年龄的人对父亲的尊称合在一起,显示了在末日的境况:“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地上的万族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祂要差遣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祂的选民从四方,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见马太24:30~31)上帝要把祂的选民从四方招来,说不同语言的、不同年龄的,都一起来颂赞万军之耶和华!

2.      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

我们顺从圣灵的人,基督徒,所领受的不是奴仆的心。圣经告诉我们,“因为上帝赐给我们不是胆怯的心,乃是刚强、仁爱、谨守的心。”(见提后1:7)圣经又告诉我们,“我们所领受的,并不是世上的灵,乃是从上帝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上帝开恩赐给我们的事。”(见林前2:12)

我们所领受的“儿子的心”;我们刚才说这个儿子是领养的儿子。没有错,我们原来不是上帝的儿女,但是我们是顺从圣灵的,“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上帝的儿子。”(见加拉太3:26)圣经又进一步告诉我们,“你们既为儿子,上帝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原文作“我们”)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见,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既是儿子,就靠着上帝为后嗣。”(见加拉太4:6~7)

XV.    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上帝的儿女;

1.      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

我们刚才讲过了,第十五节里的“心”实际上是“灵”;同样的,第十六节里的“心”在原文里与第十五节的“心”是同一个字,所以实际上也是“灵”。

所以,“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也可以写成“圣灵与我们的灵同证”,也就是:“圣灵与我们的灵一同证明”的意思。

难道“我们的灵”不能证明我们是上帝的儿女吗?非的要与圣灵一起才能证明吗?

我们刚才有讲,我们这个“儿子”的身份是领养的,我们本来是外邦人,只因我们相信基督耶稣,我们才成为上帝的儿子。所以实际上只有上帝才可以证明我们已经被祂“领养”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是不是只要写“圣灵证明我们是上帝的儿女”就可以了呢?

不是,因为圣经不是这样写的!那么圣经为什么要这样写呢?

圣经在这里的一句话,实际上是表示:圣灵证明我们是被上帝所“领养”的,而且我们的心(灵)在圣灵这样证明的时候说,“阿们!”不仅圣灵证明我们是被上帝“领养”的,我们的灵也承认我们是被上帝“领养”的。

这么一说,我们就应该知道,我们在在这里所说的“领养”就是拯救。圣灵证明我们被上帝所拯救,我们也承认我们是被上帝所拯救的,这样我们就是上帝的儿女了。

我们所信的上帝是一位慈爱的上帝,祂“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见彼后3:9B)但是并不是每一个人愿意被主耶稣拯救的,有不少人是硬着颈项、闭着眼睛不看、塞着耳朵不听,就是不要被拯救。圣经清楚地告诉我们,“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见以弗所2:8)虽然得救的恩典是上帝所赐的,但是世人必须相信。因为“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见约翰3:18B)所以必须是“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

2.      我们是上帝的儿女

圣经在这里突然使用了“儿女”,而不是使用“儿子”。这是不是有点奇怪?我们刚才还在说,前面所说的“儿子”是包括女儿的,而且我们还说说“儿子”就可以了。怎么圣经紧接着就来了一个“儿女”呢?

如果我们查看原文,在第十五节里和合本圣经翻译为“儿子的心”的“儿子”是“υἱοθεσ”是“领养”和“收养”的意思。但是在第十六节里的“儿女”原文是“τέκνον”是孩子的意思,而且含有“自己生的”和“亲生的”意思在内。这个字我们在下一节会在讲。

XVI.   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就是上帝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如果我们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荣耀。

1.      既是儿女,便是后嗣

对于“后嗣”这个词,我们在查《罗马书》4:13~25的时候有讲。

什么是后嗣

“后嗣”,这不是我们常常使用的一个词。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后嗣”和“后裔”是不是一样?后嗣和后裔虽然是差不多,都表示有血缘关系的后代;但是后嗣和后裔有一个关键的不同,后嗣必须是有家业继承权的后代,而后裔就没有这一个要求了。

所以“后嗣”是有继承权的后代,“后裔”就只是后代的意思。

所以圣经标准译本就把这一节圣经翻译为:“既然是儿女,也就是继承人;如果我们真是与祂一同受苦、与祂一同得荣耀,我们就是上帝的继承人,而且与基督同做继承人。”

2.      就是上帝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

因为我们成为了上帝的儿女,我们就与基督一同作上帝的继承人了!

我们刚才还在说,我们只是被上帝所“领养”的,怎么一下子就成了继承人了呢?这一步是不是跳的太大了?

关于这一点,我们会在查第十一章的时候仔细讲。现在只说一个大概:

这种情况就好像一个亿万富翁,原来的财产应该由他的儿子来继承的,但是这个儿子不务正业,把自己是身体给败坏了。所以这位亿万富翁就只能领养了一个儿子来继承他的家产。

上帝本来所拣选的是亚伯拉罕的子孙 - 以色列民,但是因为以色列民拒绝主耶稣,甚至把主耶稣钉在十字架上,所以我们外邦人才有可能接替以色列民的位置,才成为继承人。

3.      如果我们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荣耀。

首先说明一下,这里的“祂”是指基督。

请弟兄姊妹注意,这一节圣经一共有两句话,第一句话是没有条件便有了结论,但是第二句话是有条件才有结论的。我们刚才看的是第一句话,现在来看第二句话:

如果我们与基督同受苦,我们才会与基督一同得到荣耀。所以我们决定跟随主耶稣基督的人必须有愿意有受苦的心志。“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们也当将这样的心志作为兵器。因为在肉身受过苦的,就已经与罪断绝了。你们存这样的心,从今以后,就可以不从人的情欲,只从上帝的旨意,在世度余下的光阴。”(见彼前4:1~2)

与基督一同受苦了,也必定与基督一同得荣耀。“亲爱的弟兄阿,有火炼的试验临到你们,不要以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欢喜。因为你们是与基督一同受苦,使你们在祂荣耀显现的时候,也可以欢喜快乐。你们若为基督的名受辱骂,便是有福的。因为上帝荣耀的灵,常住在你们身上。”(见彼前4:12~14)

4. 注意到圣经在这一节经文里三次使用了“同”这个字。

和基督同作后嗣、和祂一同受苦、和祂一同得荣耀,这就从另外一个角度来告诉我们,我们就是基督的身体。因此:

第一,我们就与基督有同样的身份 - 同作后嗣;主耶稣是上帝的独生子,我们是上帝的儿女。

第二,我们就与祂同受苦 - 与祂同钉十字架;祂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舍命,把我们的老我与主耶稣同钉死在十字架上。

第三,我们就与祂同得荣耀 - 同复活,我们就成为一个顺从圣灵的新人。

XVII. 我们在这段经文里学到了什么。

1.      我们在基督耶稣里就不被定罪,因为主耶稣释放了我们,使我们脱离了罪和死亡的律,我们就有属天的平安和喜乐。

2.      上帝知道我们无法靠行律法得救,上帝就差遣祂的独生子主耶稣,来顶替我们的罪,让律法的义加在我们的身上。没有一点一滴罪的主耶稣反倒成为罪身的形状, 承受了对罪的惩罚,而我们犯有众多罪孽罪人却因为相信主耶稣的救恩倒称为上帝的儿女。这就是主耶稣称为永远赎罪祭的功效。

3.      上帝并不强迫每一个人都接受祂的救恩,只有愿意接受的人,才被拯救;律法的义只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不是成就在每一个人身上。

4.      我们的身份从罪人变为上帝的儿女,不是因为我们做了什么好事,也不是因为我们没有去做某些坏事,我们身份的转变乃是上帝的恩典。是主耶稣粉碎了魔鬼撒旦死亡的毒钩, 从死里复活了,我们所有相信主耶稣的人也就跟随主耶稣一同复活了,享受了主耶稣的平安喜乐。

5.      基督徒必定有上帝的灵,圣灵,在我们的心里。圣灵不是暂时在我们的心里,而是永远住在我们的心里,我们的身体就是上帝的殿。这样,我们才是属于圣灵,而不再是属于肉体了。反过来说,如果一个人没有上帝的灵住在心里,那么这个人的身体就不可能是上帝的殿,这个人就不可能是属于基督,只能是属于肉体的了。

6.      如果基督在我们的心里,我们的身体对于罪来说就是死的 - 对罪的诱惑和攻击都没有反应了。因为上帝的灵复活我们身体里原来死了的灵,我们重新恢复了与上帝在灵里的沟通,我们就成为了上帝的儿子,因此我们就能够向上帝呼叫,“阿爸,父!”

7.      既然我们已经是属于基督,我们的责任就是对圣灵负责,也就是顺服圣灵,体贴圣灵,按照圣灵的带领行出圣灵要我们行的善来;对肉体我们就没有任何责任了。按照和合本所说的就是,“我们并不是欠肉体的债”,我们没有必要顺从肉体了。

8.      我们基督徒的真实身份是由圣灵和我们的灵双方共同来证明的;圣灵的证明上帝承认我们是属于祂的;我们的灵也证明,我们确实承认我们愿意属于基督、愿意成为义的奴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