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y do Christians against euthanasia?

为什么基督徒反对安乐死?

I. 安乐死的定义

根据我所查到的资料,“安乐死”来源于希腊文,意思是无痛苦的、幸福地死亡。根据“百度百科”安乐死的定义至少有两个:

(1)无痛苦的死亡,安然的去世;

(2)无痛致死术,为结束患者的痛苦而采取致死的措施。

II. 根据这两个不同的定义就会出现两种情况:

(1) 无论身体的情况如何,如果想去世的话,可以找一个从事安乐死的人来处死。这个决定是由谁做出呢?是本人还是他人?

如果这个决定是本人作出的,其实就是自杀。如果是他人做出的就是谋杀。自杀和谋杀都是圣经明确规定不可以的,所以基督徒反对安乐死。

(2)为结束患病者的痛苦,决定安乐死。

这个说法听起来比较好一些,但是还是有问题的。

不说是由谁来决定使用安乐死,因为这又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抛开不可自杀,我们认为还有很多不妥的地方。

A. 我们不知道会不会有神迹的出现。

医生判处病人只有几个月可活,但是病人决活的比医生所说的长很多的情况也很多。甚至有绝症痊愈的情况。

百度里有记载植物人醒来的事例

B. 等待上帝的时间是基督徒应该采取的态度。

人自从吃了禁果以来,常常有自认为比上帝还要有智慧的时候。这种情况不仅是出现在“人定胜天”的口号里,也出现在人们的祷告里。当然也就会出现在对死亡日期的看法上。如果我们不认为“人定胜天”是对的话,我们也没有权利来决定自己的死期。

III. 基督徒对自己病体的处置,至少在美国可以写一份“Living Will”。

Living Will 大概可以翻译为“活的意愿”或者“活遗嘱”。其基本内容是表示在什么情况下不要继续抢救。有不少基督徒都立有这样遗嘱。

我不认为这是违反上帝的教导的。对于死亡,我的态度是这样的:生死大权只能有上帝来掌握;对于生和死,我们必须采取被动的态度。

对于生,查一下资料,我们就马上知道哪怕是使用了避孕的工具和手段,没有一种避孕的方式是100%有效的。

对于死,我们也不可以采取主动的态度。不要去医院,不要求抢救,并不是主动要死。不去医院、不抢救不一定会死的,就是唐派普所做的见证那样,在医生确认他已经死了以后还活过来。我们就应该知道,我们对死亡没有主权。

IV. 我们不同意安乐死,但是可以对医学上的抢救和治疗持消极态度。

现在医学家对癌症病人应该如何治疗的争议很大。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得癌症的病人与游轮公司所签订的合同的事。他们把家产换成在游轮上周游世界直到死去。结果癌症病人在游轮里癌症痊愈了。没有医学上的治疗,反倒出现了癌症痊愈的情况。

所以不接受医学上的抢救与治疗并不等于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