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mans 3: 9~20

罗马书 3: 9~20

《罗马书》第三章 9~20 节

9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恶之下。10 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11 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上帝的。12 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13 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14 满口是咒骂苦毒。15 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16 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17 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18 他们眼中不怕上帝。19 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审判之下。20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I.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恶之下。

1. 我们在查考前面八节经文的时候,我们说使徒保罗假设有一个犹太人提出了一个问题,就是: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割礼有什么益处呢?

我们在上一次查经的时候讲到了,犹太人与其他民族不同的地方就是上帝把祂的圣言给了犹太人。但是我们也讲到犹太人并没有按照上帝对亚伯拉罕所说的,“你也要叫别人得福”,“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

可见,犹太人得到了上帝的圣言,不仅不传给地上的万族,而且他们也不明白圣言所告诉他们的,甚者没有相信圣言所启示的内容。

在罗马教会里的弟兄姊妹中,绝大部分都不是犹太人。所以,当他们读到使徒保罗给他们的这一封信的时候,立刻就会有一个想法:既然犹太人也不怎么样,那么我们是不是有可能比犹太人好呢?

我们这些读圣经的人,读完前面八节经文,我们是不是也会想,如果当初上帝把祂的圣言赐给我们中国人,我们一定会比以色列民做的更好。

是这样吗?

2. 使徒保罗在这里直率地告诉我们,决不是的。

使徒保罗的这一个回答显然与我们上一次查经时所看到的回答是不一样了。在上一次经文的一开始,“这样说来,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割礼有什么益处呢?”对于这两个问题,使徒保罗没有坐直率的回答。他说,“凡事大有好处。”

那么,为什么这一次使徒保罗那么直率地否定呢?

使徒保罗是在回答,“我们比他们强吗?”也就是:外邦人比犹太人更好吗?使徒保罗的答案是:外邦人决不比犹太人更好!

使徒保罗的这一个回答,是不是与他在第二章里所讲的和我们上一次所讲的自相矛盾了呢?

没有错,我们在前两次的查经中,我们看到犹太人虽然得到了上帝的圣言,但是他们只是把上帝的圣言保存了下来,既不明白也不相信,而且只是教条地执行。前一个礼拜,我们把《约翰福音》第五章的内容插在这里,就让我们看到犹太人是如何教条地执行上帝的圣言。因为他们如此地教条,就看不到主耶稣所行的神迹,反而专注在守安息日的问题上,结果得出的结论是要把上帝在旧约圣经里所应许的救世主 - 主耶稣杀了。

这就告诉我们说,很显然,犹太人不好。那么,使徒保罗为什么在这里这么直率地否认,“我们比他们强”呢?

弟兄姊妹,我们在这里需要注意这里的文字:

在使徒保罗叙述了犹太人并没有按照上帝的旨意来行,有人就觉得外邦人比犹太人更好 - 至少我们没有把主耶稣钉在十字架上。但是使徒保罗说:我们外邦人没有比犹太人好。

使徒保罗在这里所要论证的是:外邦人和犹太人是一丘之貉,没有一个是好的。

在前面八节经文里所讲的是:上帝拣选了亚伯拉罕,赐给亚伯拉罕的后裔上帝的圣言,但是这并不表示犹太人在上帝面前的地位更高尚一些。因为所有的人,从亚当开始,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都犯了罪,都需要上帝的恩典。

我们在上一次举例说,钦差大臣传递皇帝的圣旨,并不表示钦差大臣就是个清官。那些骂贪污犯的人,如果也能够坐在贪污犯的位置上的话,也不见得就能做到不贪。在学校里当个班长就欺负同班同学的事情已经不是新闻了。这就告诉我们,人心都是坏的;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都是一样的。

II. 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1. 就如经上所记

所以使徒保罗的这一句话是根据旧约圣经的教导而来的。

“愚顽人心里说,没有上帝。他们都是邪恶,行了可憎恶的事。没有一个人行善。耶和华从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没有,有寻求上帝的没有。他们都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污秽。并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见诗篇14:1~3)

圣经还教导我们,“愚顽人心里说,没有上帝。他们都是邪恶,行了可憎恶的罪孽。没有一个人行善。上帝从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没有,有寻求祂的没有。他们各人都退后,一同变为污秽。并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见诗篇53:1~3)

圣经再教导我们,“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见传道7:20)

旧约圣经已经一而再再而三地告诉我们世上没有行善的人,连一个也没有。也就是说,无论是以色列人还是外邦人都没有行善的。

2.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使徒保罗在这里也告诉我们,“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但是我们常常说,这个人是好人,那个人是坏人。难道世界上一个好人也没有吗?

事实上,有一些人确实比另外一些人好一些。但是当我们说好人和坏人的时候,是从比较而得出的结论;好坏只是相对而言。所以,我们有一句成语:五十步笑百步;故事是讲,打仗的时候,那些往后逃跑了五十步的人嘲笑往后逃了一百步的人胆小。实际上打仗时逃跑的都是胆小,所以不要笑话别人,因为自己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圣经在这里所说的“义人”,是按上帝所定义的义人,而不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好人。

3. 使徒保罗使用下面11~18节来述说,为什么连一个义人也没有。

圣经在这里从七个方面,来说明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都是在罪恶之下。也就是说,所有的人都是处在罪的权势之下,因此就必然招致上帝的定罪。

III. 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上帝的。

首先要说明的方面是: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上帝的。

在我们刚才所读的《诗篇》里,清楚地告诉我们,上帝从天上看地上的人,要寻找有没有明白的人、有没有寻求上帝的人,结果一个也没有找到。

但是上帝多次明确地告诉世人,祂要世人明白上帝的旨意,也要世人知道听不听从上帝话语的结果。耶和华上帝说,“惟愿他们有智慧,能明白这事,肯思念他们的结局。”(见申命32:29)

耶和华上帝又说,“我要在旷野种上香柏树,皂荚树,番石榴树,和野橄榄树。我在沙漠要把松树,杉树,并黄杨树,一同栽植。好叫人看见,知道,思想,明白,这是耶和华的手所作的,是以色列的圣者所造的。”(见以赛亚41:19~20)

使徒保罗在前面第一章里也说,“自从造天地以来,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见罗马1:20)

既然我们所信的上帝是要世人明白,那么圣经为什么又说没有明白的人呢?

对于这一点,圣经也清楚地告诉我们为什么了,“祂说,你去告诉这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便得医治。”(见以赛亚6:9~10)

主耶稣也告诉我们,“所以我用比喻对他们讲,是因他们看也看不见,听也听不见,也不明白。在他们身上,正应了以赛亚的预言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见马太13:13~15)

主耶稣不仅引用了先知以赛亚的预言,而且把以赛亚的预言说清楚了。不是上帝让这些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而是他们自己把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因为他们“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因为这些人属灵的心、属灵的耳朵、和属灵的眼睛都被魔鬼撒旦所控制,就不能明白上帝的旨意和上帝的话。

世人被魔鬼撒旦的锁链捆绑着,就无法自己摆脱,因此对上帝的旨意和话语既不明白也不寻求。

可能有人会说,如果主耶稣没有用比喻来讲,可能他们就会听明白了。

从理论上来分析,这个说法可能有点道理,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却不是这样。不知道大家是否记得,当主耶稣讲撒种比喻的时候,门徒也没有听懂。但是门徒来问主耶稣,主耶稣就解释给他们听。

不是主耶稣故弄玄虚,说得大家都听不懂,而是对上帝的话要花心思来追求,才能明白。圣经告诉我们,“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见以弗所2:8A)可见我们人不是全被动的,我们需要信,才能接受上帝的救恩。上帝并不是强迫世人来接受祂的救恩。

所以当世人的属灵眼目被魔鬼撒旦弄瞎了以后、当世人被魔鬼撒旦的锁链捆绑了以后,无论主耶稣是用比喻还是没有用比喻来讲,世人总是不愿意来听,也不愿意来明白。

IV.     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第二方面,圣经就讲到我们失去了上帝造我们时候的作用。

1. 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

(1) 偏离

圣经在这里使用了“偏离”这个词,英文圣经翻译为“turned aside”(NASB),就是“转向另一边”的意思。

所以我们就知道这个词用在这里的目的是要表示:鱼被钓鱼的鱼饵所吸引,而改变了它原来的行动路线;旅行的人因为路边的野花,而走到岔路上去了。

当我们使用“偏离”这个词的时候,原先一定是有一个方向、有一个目标的,否则就无所谓偏离了。

(2) 正路

圣经在这里说,所有的人“都是偏离正路”。这里所说的“正路”就是之主耶稣。因为圣经清楚地告诉我们,“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见约翰14:6A)

也就是说,所有的人都被魔鬼撒旦诱惑而背离了上帝。当初亚当和夏娃就是被魔鬼撒旦诱惑了去吃了不该吃的果子,因此就背叛了上帝,以至于被赶出了伊甸园。

凡事因情欲而生的人都被魔鬼撒旦所设立的网罗所诱惑,都不愿意听从上帝的话。

以色列民虽然有上帝所赐的圣言,但是他们不明白也不相信;外邦人更是目空一切,高喊“人定胜天”,甚至宣告上帝死了。

(3) 一同变为无用

我们相信上帝创造每一个人都是有目的的。因为人是与其他上帝所创造的一切有非常大的不同。只有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的,其他所有被造的都不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的,所以人的特殊性就由此可见了。

但是正因为上帝给了人有自由意志,人就会被魔鬼撒旦所诱惑,人就会离弃上帝,而自愿地走进魔鬼撒旦的网罗中。

和合本圣经在这里翻译为“无用”的原文是“αχρείοω”,意思是“不再需要的”,所以英文圣经就翻译为“worthless”(没有价值的),“unprofitable”(无利可图的),甚至翻译为“corrupt”(败坏的)。

从这些翻译中,我们就知道,当我们偏离了上帝,我们就不可能有圣灵的同在,因此就无法接受圣灵的带领,我们就无法完成上帝创造我们的目的;我们在世界上所作所为都是在魔鬼撒旦的迫使之下而行的;我们在上帝面前就变得没有价值、是没有用的、是败坏的。

圣经在这里还使用了“一同”这个词。这是描写犹太人和外邦人一同在上帝面前都变为没有价值、无用的败类。

主耶稣说,“你们是世上的盐。盐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咸呢?以后无用,不过丢在外面,被人践踏了。”(见马太15:13)

主耶稣的这一句话就讲得很清楚,上帝创造我们是有目的的,是“盐”:是调和味道的,是防止腐烂的,是非常有用的;但是因为我们偏离了上帝,我们就没有咸味了,因为我们变质了,就成为“无用”的了,其结果就是被人践踏了。

2. 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当人辜负了上帝创造我们的心意和目的,人生的功用就被败坏了。没有基督的人性是忧郁、阴沉,整个人也就成为没有用的东西。

在我们刚才所看的《诗篇》,“他们都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污秽。并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见诗篇14:3)现在圣经在这里再一次向我们强调,“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那么什么是行善?

通常我们认为“行善”就是做好事,比如救济穷人,帮助孤儿寡妇,这一类事情。没有错,这些事情是行善。

既然行善就是做好事,那么最好的事情是什么呢?

世人能够作的最好的事情是荣耀上帝,我们救济穷人,帮助孤儿寡妇,目的仍然是为了荣耀上帝。所以荣耀上帝是我们行善的最终目的。

人本来应该作的事情就是荣耀上帝,但是因为没有圣灵的同在,人就不可能作出任何荣耀上帝的事情。

人都是在忙着荣耀自己;所以圣经在这里就说,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V. 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

第三方面是描写他们口里面的污秽。

1. 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

这一句话是引自《诗篇》,“因为他们的口中没有诚实。他们的心里满有邪恶。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谄媚人。”(见诗篇5:9)为什么人的喉咙会与坟墓连在一起呢?

我们知道坟墓是指死亡,也代表这腐烂和腐败,肮脏和污秽。主耶稣也用坟墓来责备假冒为善的法利赛人,“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好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见马太23:27)

人的喉咙就是声音发出来的地方,所以这一句话的意思就是,虽然话还没有说出来,但是在喉咙里的,已经充满了各样的腐败和污秽。

2. 他们用舌头弄诡诈。

圣经的这一句话乃是指世人习惯于欺哄、诈骗,甚至这样的情况成为世人生活中的一部分。

在世人的四肢百体中,舌头是犯罪率最高。“这样,舌头在百体里也是最小的,却能说大话。看哪,最小的火能点着最大的树林。舌头就是火,在我们百体中,舌头是个罪恶的世界,能污秽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轮子点起来,并且是从地狱里点着的。各类的走兽,飞禽,昆虫,水族,本来都可以制伏,也已经被人制伏了。惟独舌头没有人能制伏,是不止息的恶物,满了害死人的毒气。我们用舌头颂赞那为主为父的,又用舌头咒诅那照着上帝形像被造的人。”(见雅各3:5~9)

3. 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

这一句话是引自《诗篇》,“他们使舌头尖利如蛇,嘴里有虺蛇的毒气。”(见诗篇140:3)这里的“虺蛇”就是之魔鬼撒旦。

VI.    满口是咒骂苦毒。

第四方面是讲到了世人从口中出来的东西。

在第十三节里,圣经描述了世人喉咙里、舌头上、和嘴唇上满有魔鬼撒旦各种污秽和恶毒。现在,在第十四节就讲到了世人一开口,就是满口的咒骂和苦毒。

世人言语之所以是污秽的,就是因为人的本性是邪恶的,因此咒骂和苦毒就脱口而出。

当先知以赛亚一看见圣洁的上帝的时候,他就立刻感觉到,“因为我是嘴唇不洁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见以赛亚6:5B)

以赛亚的这一句话告诉几件事情:

第一,他是在看到了圣洁的上帝的时候,他立刻感到自己嘴唇的不洁净。换言之,当他还没有看到上帝的时候,他还没有这样的觉得。那么对于那些不愿意明白上帝旨意、不想寻求上帝的人,不仅永远使用这不洁净的口,而且不以为耻。

第二,以赛亚不仅发觉自己的嘴唇是不洁净的,他同时也明白了他是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所以,嘴唇不洁净不是他个人的问题,而是全人类的问题。

主耶稣警告我们,“毒蛇的种类,你们既是恶人,怎能说出好话来呢?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我又告诉你们,凡人所说的闲话,当审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来。因为要凭你的话定你为义,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见马太12:34~37)

VII.   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

第五方面讲到了世人不仅杀人流血、谋财害命,还到处乱甩锅,企图逃之夭夭。

这一句话是引自《箴言》和《以赛亚书》,“因为他们的脚奔跑行恶,他们急速流人的血。”(见箴言1:16,见以赛亚59:7A)

对于这一节圣经至少有两种解释:

第一,做了害人的事情,就赶快逃跑,不承担责任。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屡见不鲜。当今世界,欺负人、甚至打死人的案件时常有发生。出了交通事故却开了车逃跑也有发生。

以前的中文解经书籍基本都是以这种方式来解释。

第二,圣经标准译本把这一节圣经翻译为,“他们的脚步为杀人流血而飞快”。

这样的翻译就可以解释为:为了害人,他们积极行动。所以可以是指:快跑去害人,也可以是指:害了人以后快速逃离。

无论是怎么样解释,都显示了世人对害人不仅不感到羞耻,反而是迫不及待地去行。

VIII.  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

第六方面是讲到了人生方向性的问题。

圣经在这里所说的“路”,是指人生的道路。

我们在福音讲座里,刚讲到了雅各在离开了拉班之后,没有按照上帝的吩咐回家,也没有按照他当初在伯特利向上帝起的誓,回到伯特利,却在示剑买了地居住了下来。结果,所发生的事情就是雅各的儿子们不仅把示剑城里的男丁都杀死,而且掳掠了示剑城里的一切东西。

世人若不按照上帝的旨意来做,结果必然行出残害暴虐的事来。

IX.   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

第七方面所讲到的是世人拒绝上帝的救恩。

中文标准译本把这一句经文翻译为,“和平之路,他们从来不知道。”

对比之下,我们就会发觉标准译本的口气比合本更重一些。“未曾知道”,这个说法比较中性,没有不想知道的意思;但是“从来不知道”,却包含了“没有想要知道”的意思。

其实《罗马书》3:17节圣经是引用《以赛亚书》,“平安的路,他们不知道。所行的事没有公平。他们为自己修弯曲的路。凡行此路的,都不知道平安。”(见以赛亚59:8)

仔细看《以赛亚书》59:8,就知道世人不仅不知道有平安的路,世人还在修建自己设定的弯曲的路;世人是要走自己所定的路,就没有想要走平安的路愿望。所以,世人是拒绝平安的路,而要走自己弯曲的路。

X.    他们眼中不怕上帝。

根据上面七个方面的诉说,得出了“他们眼中不怕上帝”的结论。

这一节圣经是来自《诗篇》,“恶人的罪过,在他心里说,我眼中不怕上帝。”(见诗篇36:1)

圣经标准译本把这一节翻译为:他们的眼目中没有对上帝的敬畏。

所以我们就知道和合本里的“不怕”,其实就是没有敬畏的心。世人对上帝的态度是目中无神,不肖一顾。

人们对上帝没有敬畏的心,这样的情况不仅在当时是这样,而且现在越演越烈。在美国,就是在三、四十年前,人们去礼拜堂做礼拜都是穿的整整齐齐,西装革履的,在服装店里专门有一个柜台是出售“Sunday Dress”(礼拜天的服装)。现在已经很少有人在做礼拜的时候有这样的穿着。

我不是说去做礼拜一定要西装革履,但是要有去见国家领导人的打扮。打扮的得体,不是在炫耀自己,而是表示对对方的尊重。

做礼拜的时候玩手机,打瞌睡的情况时而有见;做礼拜迟到却一点也没有内疚感,还大摇大摆地走进来。如果一个国家领导人约见你,你敢这样做吗?你敢迟到吗?

很多人不知道迟到表示什么,以为迟到没有什么大问题。

在一场演出中,最后一个节目被称为压轴,也就是最精彩、最重要的那个部分。迟到就是表示我比那些早到的人更重要,你们应该等我。我说,我们来做礼拜,是来见上帝的;你迟到,就是要上帝来等你,也就是说你比上帝更重要。这也就是圣经在这里所说的,“他们眼中不怕上帝。”

主耶稣教导我们,“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祂,因为父要这样的人拜祂。”(见约翰4:23B)这里讲的就是态度问题:如果一个人不怕上帝,对上帝没有敬畏的心,那么这个人必定是一个无法无天的人,因为他天不怕、地不怕,于是什么样的事情都会做出来。上面几节经文所描写的罪状都会出现。

XI.    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审判之下。

1.     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

(1)    律法上的话

当我们讲到律法的时候,我们常常会想到圣经中的律法书,也就通常称为“摩西五经”的旧约开始的五本书。

但是使徒保罗在上面的诉说中,不仅是指狭义的律法书,更是广泛地引用了《诗篇》和《以赛亚书》。所以这么一看,我们就可以说,这里所说的“律法上的话”必定是泛指整本旧约圣经。

(2)    律法以下之人

上帝经过摩西把祂所写的律法石板赐给了以色列民,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的话,“律法以下之人”应该是指旧约时代的犹太人。

但是从前几次的查经中,我们就知道,上帝是要以色列民把祂的圣言传给世人的,而不是由以色列民所独占的。所以上帝的律法是给所有从情欲而生的每一个人的。

虽然犹太人没有把上帝的圣言传给外邦人,但是上帝在造人的时候就已经把良心放在每一个人的心里,所以外邦人是在“良心的律法”之下。

2.      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审判之下。

犹太人自以为有上帝所赐的律法,就看不起外邦人。岂不晓得上帝赐给他们律法是叫他们知道自己的罪孽有多么的严重。

但是人哪有看到自己的错误的呢?没有人有自知之明,因为人总是把错误甩锅到别人身上,而且会把边上的人臭骂一顿,而实际上都是自己的错。

对于这样甩锅的人类,上帝就明确地颁布了律法,就像一面镜子一样,放在每一个人的面前。人们在面对事实的时候,才哑口无言。

因此,圣经在这里使用了,“好塞住各人的口”,就是让犹太人无法自夸,只得伏在上帝的审判之下。

那么我们中国人是不是好一点呢?远的不说,就说最近几十年吧。为了达到赚钱的目的,不择手段;只要能赚钱什么办法都能想出来。地沟油的出现,毒奶粉的出现,假疫苗的问题,都显示了人心之恶毒。最近,在美国,一位留学生枪杀了一位教授。

人心之邪恶可见一斑,所以圣经告诉我们,律法“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审判之下”,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人都是邪恶的,律法如同照妖镜一样,把人的邪恶都显露了出来,世人就必然哑口无言,只得伏在上帝的审判之下。

XII.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1.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

(1)凡有血气的

圣经的这一句话可以说是出自《诗篇》里的意思,“求祢不要审问仆人。因为在祢面前,凡活着的人,没有一个是义的。”(见诗篇143:2)虽然在字面上来看,这两节经文并不完全相同,但是从意义上来说,是完全一致的。

对照这两节经文,我们也就知道这里所说的,“凡有血气的”,就是《诗篇》里所说的,“凡活着的人”;那么也就是指所有的犹太人和外邦人,也就是指全人类。

(2) 没有一个可以因行律法称义

在前面一节经文里,圣经已经讲到了,律法上的话是为了好塞住各人的口。

即使我们只看狭义的律法,就是律法书里的十诫,里面规定要做的事情,我们都做到了吗?十诫里面规定“不可”的事情,我们都绝对不做吗?

显然不是!

不要说非基督徒,就说基督徒是不是都遵行了十诫呢?我们现在之来看其中的一条:“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见出埃及20:4~5A)

如果我们到天主教的教堂里去参观的话,我们就会看到有各式各样的雕像,他们都称这些是主耶稣和祂门徒的雕像。而且很多人都跪在这些雕像面前祷告。

如果我们到东正教的教堂里去参观的话,里面虽然没有雕像,但是有很多壁画。基本是圣经故事的内容,所画的人像都被称为是主耶稣和祂的门徒。

我们应该很容易看出他们没有按照圣经的规定来做。

顺便说一下,统称的基督教包括三个方面,就是天主教、东正教、和更正教(也称为“新教”,Protestantism)。我们是更正教,但是在中国就称为“基督教”了。这是由神学家马丁·路德、约翰·加尔文、乌利希·慈运理等人在十六世纪所领导的宗教改革运动所产生的。

那么我们是不是比天主教和东正教好呢?未必。

我们虽然在礼拜堂里不会有主耶稣的雕像,也不会在墙上有主耶稣的画像,但是我们偶尔还会有主耶稣的画像出现 ,特别是在儿童主日学里,和一些诗歌的背景上会有主耶稣的画像。

当主耶稣在世的时候,还没有照相技术,所以没有主耶稣的照片。当时连纸都没有,那时的圣经是抄写在羊皮上的。所以也没有主耶稣真实的画像。

如果我们现在可看到的,所谓主耶稣的画像是一个很英俊的男子画像。但是圣经告诉我们,“祂在耶和华面前生长如嫩芽,像根出于干地。祂无佳形美容,我们看见祂的时候,也无美貌使我们羡慕祂。”(见以赛亚53:2)也就是说,主耶稣并不是以祂的美貌来吸引人的。主耶稣的脸型是怎么样的?我们不知道。

但是我们不能随便拿一个英俊潇洒的男子头像,就说这是主耶稣的像。

如果我问你,你知道你的太公,就是你爷爷的爸爸,长得怎么样吗?我相信绝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家里基本也没有太公的照片。那么我就对你说,你太公长得怎么样你不知道,那你就到网上去搜一张英俊潇洒的男子头像,挂在你家里,说这就是你家太公的像。

你会同意吗?

如果你不同意的话,那么当有人拿着一张画像说,这是主耶稣的画像,你为什么不反驳呢?

所以,基督徒连十诫也遵循不了,怎么还谈得上行全部的律法呢!绝对没有可能的。

2.      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那么,现在就有两个问题了:

(1) 既然我们不可能完全按照律法来行,为什么上帝还要将律法赐给我们呢?

律法可以说是上帝对人所设立的标准。当初上帝创造人的时候,人是按照律法来行的,因为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来造的。在伊甸园里,人可以与上帝同行;那个时候,人不需要有由文字写下来的律法才知道应该怎么样来行,因为上帝已经把良心放在人里面了。

但是当人受到魔鬼撒旦的诱惑,中了魔鬼撒旦的诡计。当人吃了那不应该吃的果子,人已经死了。这个死是指灵里的死,也就是人在本质上不可能完全按照律法来行了,因为人已经在魔鬼撒旦的捆绑之下,所以绝对不可能都按上帝的旨意来行了。

但是人在魔鬼撒旦的捆绑之下,享受犯罪所带来的肉欲的快乐,不知道自己正在走向永远的沉沦和灭亡。这种情况就好像一个人脸上有脏东西,却不知道,因为看不到自己的脸,还到处拜访亲戚朋友,甚至上台演讲。直到有人拿了一面镜子,让他看一下自己的脸,他才感到羞愧。

人生活中罪中,不知道自己有多么坏。当我们外出传福音的时候,不信的人都认为自己是个好人,没有人承认自己是一个罪人。

上帝赐给我们律法,就像给了我们一面镜子。对照上帝的律法,我们才哑口无言,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是一个罪人。所以,圣经在这里告诉我们,“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2) 既然如此,我们还要不要遵循律法呢?

作为一个基督徒我们是不是还要守律法?我们先来看看主耶稣是怎么说的。主耶稣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见马太5:17)所以在新约时代里,律法不仅没有被废掉,反而被主耶稣成全了。然而,我们不是律法主义者。

举一个例子来说,十诫中有一条:不可奸淫。我相信没有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会说要废掉这一条律法的。那么怎么样才是遵循律法,而不是律法主义者呢?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白什么是律法主义。

有些人对律法主义的理解是“按照律法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或者他人”,还有些人则认为“想要按照律法生活的倾向就是律法主义” 。按照这样的想法,人们都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按照律法生活,这难道不是一种好现象吗?那为什么说我们不是律法主义者呢?

律法主义者是主张律法与福音对立;认为称义是靠行为,或者有此类的教导的人。律法主义是泛指人们对上帝的律法持有的一种不正确的看法,认为我们努力按律法来行可以给我们带来永生和救恩,是通过行律法来得救的想法。

我们一直强调的是:靠好行为不可能得救,因为无论我们怎么样做都不能达到上帝的标准;然而,好行为是得救的结果。

律法主义者就会像把一个正在行淫的妇人带到主耶稣面前的法利赛人,到处在找什么人没有照律法来做,找到了就应该把犯了律法的人处死。

基督徒不仅不可奸淫,而且看见妇女也不会动淫念;不仅没有任何不应该的行为,连不应该有的思想也不会有。所以圣经教导我们,“还有末了的话,愿弟兄们都喜乐。要作完全人。”(见林后13:11A)

我们不仅要在行为上遵循律法,而且要从心里来遵循律法,要作完全人。

XIII.  我们在这段经文里学到什么

1.      人心都是坏的;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都是一丘之貉,没有一个是好的。

2.      圣经中所说的“义人”是按上帝所定义的,而不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好人。

3.      不是上帝不让人明白上帝的真理,而是人不愿意明白,因为人是在魔鬼撒旦锁链的捆绑下,无法摆脱。

4.      自从人背叛了上帝,于是

(1) 人不明白上帝的旨意是因为人不寻求;

(2) 偏离正路,都不能为上帝所用,因此也行不出善来;

(3) 人口里面充满了污秽和毒气;

(4) 以至于出口就是咒骂和苦毒;

(5) 世人不仅杀人流血、谋财害命,还到处乱甩锅,企图逃之夭夭;

(6) 人就失去了人生的方向,于是就行使残害暴虐的事;

(7) 在魔鬼撒旦的捆绑之下,就拒绝得救之路。

当世人以这样的态度来生活的时候,就目空一切目中无神。

5.      律法的目的是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审判之下。

6.      查对律法,我们就不得不承认,人无论怎样努力,都无法达到律法的要求;上帝赐给我们律法,我们就知道我们的罪有多么深重。

7.      我们虽然不能完全达到律法的要求,但是我们仍然要圣灵的带领下努力遵行;我们要做完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