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latians 4: 21~31

加拉太书 4: 21 ~ 31

21 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请告诉我,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吗?22 因为律法上记着,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23 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血气生的。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是凭着应许生的。24 这都是比方。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一约是出于西乃山,生子为奴,乃是夏甲。25 这夏甲二字是指着亚拉伯的西乃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儿女都是为奴的。26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们的母。27 因为经上记着,不怀孕不生养的,你要欢乐。未曾经过产难的,你要高声欢呼,因为没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28 弟兄们,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29 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30 然而经上是怎么说的呢?是说,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31 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


I.    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请告诉我,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吗?

1.    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

很显然,使徒保罗在这里所说的“你们”就是指加拉太教会里的弟兄姊妹。

根据前面我们已经查考过的经文,我们知道因为他们接受了割礼派和以律法为本的谬论,并且把这些谬论捧为“别的福音”。

本来他们已经接受主耶稣基督为他们的救主,但是因为割礼派和以律法为本的谬论,他们居然决意回到律法以下。

在这里使徒保罗毫不客气地称呼他们为“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

在这一章的一开始,使徒保罗就告诉他们,“及至时候满足,上帝就差遣祂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见加拉太4:4~5)所以,当我们接受主耶稣基督为我们的救主,我们就被主耶稣的宝血从律法以下赎了出来,获得了上帝的儿子的名分。

但是加拉太教会的弟兄姊妹,却又走回头路,回到了律法以下。所以使徒保罗在这特别使用了“愿意”这个词。表示加拉太教会的弟兄姊妹不是没有被救赎出来,而是他们愿意回到律法以下,愿意在不是神的下面作奴仆。

2.    是不是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就熟悉律法呢?

我们知道加拉太人并不是以色列人,所以他们本来对律法根本不熟,甚至根本没有听到过。但是因为割礼派和以律法为本之人对他们不断传讲那些谬论,他们就以为知道了律法。

使徒保罗在这里所用的“律法”这个词,不只是指十诫,而是指旧约圣经的前五本书,也就是《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申命记》这五本书。也有解经家认为这里的“律法”是指整本旧约。

虽然加拉太教会的弟兄姊妹并不是以色列人,但是因为福音的传入,旧约圣经也一起传了给他们。当时,新约圣经还没有成书,所以在他们手中可能有旧约圣经的抄本。但是在那个时候,圣经的抄本是非常名贵的,所以要让在加拉太教会里的每一个弟兄姊妹都有一本圣经的抄本是绝对不可能的。

当时在以色列也只有在会堂里有一些旧约圣经的抄本,在聚会的时候拿出来读。“耶稣来到拿撒勒,就是祂长大的地方。在安息日,照祂平常的规矩,进了会堂,站起来要念圣经。有人把先知以赛亚的书交给祂,祂就打开,找到一处写着说,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祂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差遣我报告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叫那受压制的得自由,报告上帝悦纳人的禧年。于是把书卷起来,交还执事,就坐下。会堂里的人都定睛看祂。”(见路加4:16~20)在这里,我们就看到来主耶稣在那个时候也只是在会堂里的时候才有圣经读给人们听。而且读完了还要把圣经交回给会堂的执事。

由于当时圣经很稀少,所以要读圣经的机会不多。从这么来看,加拉太教会的弟兄姊妹虽然愿意做律法以下的人,但是他们未必对旧约有多少了解。

我们现在几乎每一个基督徒都有圣经,甚至有的人有几本,还有的人有各种不同版本、不同语言的。是不是我们常常读圣经了,还是放在那里作装饰品的呢?这是我们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

3.    请告诉我,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吗?

这是一句问句,而且是用了“岂没有”这个词。虽然是一句问句,但是具有责备的口气。

这个问句就是说这一些律法的内容加拉太教会的弟兄姊妹应该知道,但是显然他们只是知道律法的条例,而没有真正明白律法的属灵意义,所以才会被割礼派和以律法为本之人迷惑了。

II.    因为律法上记着,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

1.    因为律法上记着,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

(1)    这里所说的律法

有人说在旧约的律法上不记载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所以圣经错了。我们不认为圣经有任何错误的地方,至少原文是绝对无误的。

我们刚才已经讲过,这段经文里所说的“律法”不只是指十诫,而是对摩西五经(就是旧约圣经的前五本书)的统称。这样的使用方式并不是使徒保罗独创,更不是他首创的,乃是圣经里常常这样述说的。

比如,“摩西在约旦河东的摩押地讲律法说,耶和华我们的上帝在何烈山晓谕我们说,你们在这山上住的日子够了。”(见申命1:5~6)这里记载了摩西讲律法,不是在讲十诫,而是说到“你们在这山上住的日子够了”。

又如,你“只要刚强,大大壮胆,谨守遵行我仆人摩西所吩咐你的一切律法,不可偏离左右,使你无论往哪里去,都可以顺利。这律法书不可离开你的口,总要昼夜思想,好使你谨守遵行这书上所写的一切话。如此,你的道路就可以亨通,凡事顺利。”(见约书亚1:7~8)这是耶和华上帝所说的话。在这里上帝说到了“律法书”,显然不仅是十诫了。

主耶稣说,“所以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 ”(见马太7:12)在这里,主耶稣讲到了“律法和先知的道理”。

主耶稣又说,“你们的律法上也记着说,两个人的见证是真的。”(见约翰8:17)

我们在这里看到不仅旧约圣经使用“律法”来表示律法书,也就是摩西五经;我们也看到了新约圣经也是这样使用的,更重要的是主耶稣也是这样使用的。

我们还可以列出更多更多类似的例子,所以圣经是没有错误的,因为圣经虽然有人执笔,但是真正的作者是上帝。

使徒保罗在这里针对那些熟悉旧约历史的割礼派人士和以律法为本的人,以他们所熟知的旧约圣经的记载,来证明福音的真理,使他们看见他们对于旧约的内容,还有没有明白的地方。

我们对于圣经的话,除了熟读之外,还要明白其中真正的意义。仅仅熟读但是没有确切明白其中的含意,这就会陷入如同当时的割礼派和律法为本者所犯的错误,也会重蹈加拉太教会弟兄姊妹的覆撤。

(2)    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

在《创世记》第十五章里,耶和华上帝告诉亚伯拉罕,“你本身所生的才成为你的后嗣。”(参见创世15:4)

但是亚伯拉罕的妻子撒莱一直没有怀孕,于是人的聪明就来帮上帝的忙。因为耶和华上帝对亚伯拉罕应许,“你本身所生的才成为你的后嗣”,可能撒拉觉得只要是亚伯拉罕所生的就好,所以她就把自己的使女夏甲给了亚伯拉罕,于是夏甲就生了一个儿子以实玛利。但是耶和华上帝告诉亚伯拉罕,“你妻子撒拉要给你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以撒。我要与他坚定所立的约,作他后裔永远的约。 ”(参见创世17:19)很明显上帝所要的是亚伯拉罕和他的妻子撒拉所生的儿子,而不是亚伯拉罕与其他人生的儿子。

2.    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

这一节圣经告诉我们亚伯拉罕的两个儿子是完全不一样的。

两位母亲的身份不同,所生的孩子也不同。

一个是使女:虽然在和合本圣经的《创世记》里只有一处称夏甲为妾,其他地方都称夏甲是使女,所以使徒保罗在这里也没有使用“妾”,也是使用“使女”。

我们认为使徒保罗在这里要强调夏甲是一个使女,就是一个奴仆。(亚伯拉罕时代是奴隶制社会,奴仆就是奴隶。)同时,我们也知道是撒莱要亚伯拉罕与夏甲同房,而不是上帝。所以,亚伯拉罕与夏甲同房是上帝所不喜悦的事情。

与夏甲相反,使徒保罗称撒拉是“自主之妇人”。确认了撒莱主人的身份,与夏甲的身份完全不同。

在当时那个社会里,主人的儿子就是小主人,是有继承权的;而仆人所生的就是仆人,不可能继承主人的任何产业。

所以上帝说得非常清楚,“你妻子撒拉要给你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以撒。我要与他坚定所立的约,作他后裔永远的约。”而使女所生的没有任何继承权。

III.    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血气生的。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是凭着应许生的。

1.    什么是按血气生的?

使徒保罗在这里说的非常清楚,“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血气生的”。为什么使徒保罗要这样说?

我们知道夏甲是撒莱的使女。从圣经的记载来看,夏甲生以实玛利这一件事情是由撒莱主导的,亚伯拉罕没有反对。我们并不认为夏甲作为一个使女能够拒绝撒莱的决定。

耶和华上帝在亚伯拉罕还是在名为亚伯兰的时候就有应许,“这事以后,耶和华在异象中有话对亚伯兰说,亚伯兰,你不要惧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赏赐你。亚伯兰说,主耶和华阿,我既无子,你还赐我什么呢?并且要承受我家业的是大马色人以利以谢。亚伯兰又说,你没有给我儿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后嗣。耶和华又有话对他说,这人必不成为你的后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为你的后嗣。于是领他走到外边,说,你向天观看,数算众星,能数得过来吗?又对他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见创世15:1~6)撒莱作为亚伯兰的妻子应该完全知道上帝对他丈夫的应许。但是因为撒莱年纪老迈,不能生育,然而主要是撒莱的信心不够。既然上帝已经应许了,上帝必定有办法来实现。显然撒莱没有完全相信上帝的应许。

要知道当上帝第一次应许亚伯兰的时候,上帝并没有说什么时候亚伯兰会有儿子。但是在圣经里,我们看不到亚伯兰有任何等不及的迹象。对于撒莱所面对的问题,可能也是我们每一个基督徒会面对的,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上帝会实现祂的应许。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采取什么措施?等待上帝的旨意,还是我们自己想想办法帮一下上帝的忙?

因为撒莱的信心没有像亚伯拉罕一样,她不愿意等待上帝的安排,于是就想出了要亚伯拉罕与夏甲同房来帮助实现上帝的应许。这是一件按人所谓的聪明来做的一件非常愚蠢而且也是非常错误的事情,后果一直延伸到如今。

一般来说,使女一定比较年轻,夏甲正好是在生育的年龄阶段。夏甲怀孕是生理上的自然结果,不是超越自然的神迹。所以以实玛利的出生是按着人的血气生的。

2.    什么是凭应许生的?

撒拉是凭应许生了以撒。为什么这么说呢?

当亚伯拉罕九十九岁的时候,耶和华上帝向他显现,“上帝又对亚伯拉罕说,你的妻子撒莱,不可再叫撒莱,她的名要叫撒拉。我必赐福给她,也要使你从她得一个儿子。我要赐福给她,她也要作多国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从她而出。亚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心里说,一百岁的人还能得孩子吗?撒拉已经九十岁了,还能生养吗?亚伯拉罕对上帝说,但愿以实玛利活在你面前。上帝说,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给你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以撒。我要与他坚定所立的约,作他后裔永远的约。”(见创世17:15~19)

那时候的“亚伯拉罕和撒拉年纪老迈,撒拉的月经已断绝了。”(见创世18:11)从人的角度来看,亚伯拉罕和撒拉是不可能生孩子的了。

但是上帝已经应许亚伯拉罕要从撒拉得一个儿子;上帝所说的话是一定要实现的,在祂没有难成的事!当亚伯拉罕一百岁的时候,按照上帝所说的日期,撒拉生了以撒。(参见创世记21:2~5)

凭人的血气,年迈的亚伯拉罕和早已过了生育期的撒拉是不可能生儿子的。一个一百岁的人和九十多岁的老太太居然生了儿子,这是神迹奇事,是上帝的作为。撒拉生以撒完全是凭着上帝的应许。

IV.    这都是比方。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一约是出于西乃山,生子为奴,乃是夏甲。

1.    这都是比方。

我们刚才查看了这两个妇人各自生儿子的情况,《创世记》里所记载的都是对当时的事实,这些记载在人来看好像只是一个历史故事而已。但是我们认为既然圣经有这样的记载,那就不是偶然的事情。因为对于亚伯拉罕的一生应该有很多事情的可以记载,但是圣经却那么详细地记载这一段情节,上帝必然在其中有目的。

使徒保罗在这里告诉我们,这两个妇人各自生了一个儿子,乃是一个比方。就以比喻,要带出更多、更重要的内容。这就告诉我们上帝是有安排的。

但是你可能会说,不对啊,我们刚才不是说,撒莱要自己的使女夏甲与亚伯拉罕同房,这是撒莱对上帝的应许没有信心的结果;夏甲从亚伯拉罕怀孕是上帝不喜悦的事,怎么现在又说上帝是有安排的呢?

(1)    我们不可以说撒莱的没有信心是上帝的安排。

撒莱的信心不足是她自己的问题,上帝并没有要撒莱把她的使女与她的丈夫同房,这一切都是撒莱自己作的决定。撒莱需要对她自己所作的事情负责,不可以把这个错误责怪在上帝的身上。

(2)    在婚姻以外的性行为是上帝所不喜悦的。

亚伯拉罕没有反对他妻子撒莱提出要从夏甲得一个儿子的建议,而是按照妻子的话执行了。这件事不是上帝叫亚伯拉罕做的,所以亚伯拉罕也是有责任的。这一些事情都不能赖在上帝的身上。

圣经告诉我们,“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上帝的人得益处,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见罗马8:28)虽然人得罪上帝,甚至犯罪,但是上帝可以让这些坏事也按照祂的旨意转而得到祂所要的结果。这是非常奇妙的事情。

就这两个妇人各自生一个儿子的事来说,上帝要以此告诉我们一个比方,为以后的解释奠定了基础。

2.    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

两个约,什么样的约呢?

(1)    上帝与夏甲的对话记载在《创世记》的第十六章和第二十一章。

“亚伯兰对撒莱说,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随意待她。撒莱苦待她,她就从撒莱面前逃走了。耶和华的使者在旷野书珥路上的水泉旁遇见她,对她说,撒莱的使女夏甲,你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夏甲说,我从我的主母撒莱面前逃出来。耶和华的使者对她说,你回到你主母那里,服在她手下。又说,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甚至不可胜数。并说,你如今怀孕要生一个儿子,可以给他起名叫以实玛利,因为耶和华听见了你的苦情。(以实玛利就是上帝听见的意思)他为人必像野驴。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众弟兄的东边。夏甲就称那对她说话的耶和华为看顾人的神。因而说,在这里我也看见那看顾我的吗?所以这井名叫庇耳拉海莱。这井正在加低斯和巴列中间。”(见创世16:6~14)

在这里我们看到上帝对夏甲的应许,就是“你的后裔极其繁多”,而且以实玛利,“他为人必像野驴。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

另外还有一段经文,也是上帝对夏甲的应许:“亚伯拉罕清早起来,拿饼和一皮袋水,给了夏甲,搭在她的肩上,又把孩子交给她打发她走。夏甲就走了,在别是巴的旷野走迷了路。皮袋的水用尽了,夏甲就把孩子撇在小树底下,自己走开约有一箭之远,相对而坐,说,我不忍见孩子死,就相对而坐,放声大哭。上帝听见童子的声音。上帝的使者从天上呼叫夏甲说,夏甲,你为何这样呢?不要害怕,上帝已经听见童子的声音了。起来,把童子抱在怀中(怀原文作手),我必使他的后裔成为大国。上帝使夏甲的眼睛明亮,她就看见一口水井,便去将皮袋盛满了水,给童子喝。上帝保佑童子,他就渐长,住在旷野,成了弓箭手。”(见创世21:14~20)上帝在这里又应许以实玛利的后裔要成为大国。

(2)    上帝对撒拉的应许

“上帝又对亚伯拉罕说,你的妻子撒莱,不可再叫撒莱,她的名要叫撒拉。我必赐福给她,也要使你从她得一个儿子。我要赐福给她,她也要作多国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从她而出。亚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心里说,一百岁的人还能得孩子吗?撒拉已经九十岁了,还能生养吗?亚伯拉罕对上帝说,但愿以实玛利活在你面前。上帝说,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给你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以撒。我要与他坚定所立的约,作他后裔永远的约。至于以实玛利,我也应允你,我必赐福给他,使他昌盛极其繁多,他必生十二个族长,我也要使他成为大国。到明年这时节,撒拉必给你生以撒,我要与他坚定所立的约。”(见创世17:15~21)

在这两个约中间,我们看到上帝对夏甲的儿子以实玛利是非常看顾的,也保全了以实玛利的生命。上帝应许夏甲的后裔繁多,以实玛利要成为大国,但是对夏甲的约里没有提到有关救恩的事情,没有说到万族得福的问题,也没有说到上帝对亚伯拉罕的应许与以实玛利有任何的关系。

但是对于撒拉的儿子,以撒,上帝在祂的约里说得清清楚楚,“我要与他坚定所立的约,作他后裔永远的约。”在这上帝所说“坚定所立的约”是指什么约?就是指上帝对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就是“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参见创世12:3)我们在前面已经讲过,这个“万族都要因你得福”的“福”,就是救恩。

就如我们刚才所说的,主母所生的当然就是儿子,是有继承权的。撒拉的儿子,以撒,要继承上帝对亚伯拉罕的应许。

虽然上帝对这两个妇人都有应许,但是所应许的内容是完全不同的。

3.    一约是出于西乃山,生子为奴,乃是夏甲。

在西乃山上帝与以色列民立了什么样的约?

(1)    西乃山的地理位置

西乃山又称为“西奈山”,也有人称之为“摩西之山”。

西乃山不在以色列的地图之内,而是在现在称为西奈半岛南部,是以色列民出埃及的时候所经过的一个地方。

圣经没有明确记载西乃山的精确地址,但是一般解经家都认为是在西奈半岛的南部。我们找到一张地图,我们可以知道大概的位置。

2)    在西乃山上上帝召见摩西,赐给写着十诫的石版。

有关上帝召摩西上西乃山和颁布十诫,请查看《出埃及记》第十九至三十一章。

(3)    生子为奴,乃是夏甲

既然只有撒拉的儿子,以撒,有继承权;夏甲的儿子以实玛利就没有继承权。所以,以实玛利的身份与夏甲的身份是一样的,是奴仆的身份,也就是为奴的。

在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几件事情:

①    上帝确确实实是爱世人。

根据我们刚才所读的经文,我们已经知道撒拉要亚伯拉罕与她的使女夏甲同房,可以得一个儿子。但是这一件事是上帝所不喜悦的。虽然撒拉后来苦待夏甲,但是上帝不苦待夏甲,还保全了以实玛利的生命,给他们水喝。

对于违反上帝旨意而产生的结果,就是夏甲怀孕并生了以实玛利,上帝还是爱他们,因为他们也都是人。

同样的,我们也是一群常常违背上帝旨意的人,但是上帝还是爱我们,为了拯救我们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我们。

②    上帝绝对尊重一夫一妻制。

夫妻所生的孩子与夫妻之外所生的孩子,在上帝的眼里是不一样的,如果没有被上帝处死的话,所获得的权利也是不一样的。大卫王犯奸淫所得的孩子就被上帝处死。(参见撒下12:14)

③    上帝惩罚的后果可能比当时出现的情况更严重。

撒拉想出要让亚伯拉罕从夏甲的一个儿子,结果当夏甲怀孕了,撒拉与夏甲马上就反目为仇。这个报应是当场就出现了。但是后果还远不止这一些,一直到现在,以实玛利的后代阿拉伯人与以色列人一直为敌,战争不断。

4.    夏甲就是象征律法的约;撒拉是象征恩典的约。

在上帝对这两个妇人的孩子的应许里,我们看到了什么不同?

在上帝对夏甲的儿子的应许中,我们看到的是,“他为人必像野驴。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果然不错,以实玛利长大了就“成了弓箭手”。我们看到以实玛利有很多事情要做,有很多仗要打,而且他的后裔也是如此。

而上帝对撒拉的儿子的应许是,“你妻子撒拉要给你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以撒。我要与他坚定所立的约,作他后裔永远的约。”这个应许显然是上帝单方面的决定,因为无论以撒怎么样,上帝还会按祂所说的,“我要与他坚定所立的约,作他后裔永远的约。”我们注意到这是一个没有条件的应许。没有条件的应许这就是恩典!

V.    这夏甲二字是指着亚拉伯的西乃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儿女都是为奴的。

1.    这夏甲二字是指着亚拉伯的西乃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

(1)    夏甲是埃及人。

夏甲是撒拉的使女,根据圣经记载,夏甲是埃及人,(参见创世16:1)

(因为和合本圣经翻译比较早,当时称阿拉伯为“亚拉伯”。现在国内的版本已经给为“阿拉伯”了。)

夏甲是古埃及人,与现代的埃及人不同。在这里我们稍微要讲一下古埃及人。古埃及人与现代埃及人是不同的。埃及以一个古国,古埃及的历史可以追踪到公元前6000年。(见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9F%83%E5%8F%8A%E5%8E%86%E5%8F%B2)古埃及人就是古代生活在埃及这一块土地上的人。

现代的埃及人,绝大部分是阿拉伯人,而现代阿拉伯人的可以由三个方面来定义:

①    政治上的定义:属于阿拉伯联盟国家的国民,是阿拉伯人。

比如埃及人具有埃及的国籍,拥有埃及护照。但是很多埃及人自称是阿拉伯人。

②    从语言来定义:母语是阿拉伯语的人是阿拉伯人;

③    从遗传来定义:祖先曾经生活在阿拉伯半岛上。

所以现代的阿拉伯人没有一个绝对精确的定义,不是以国籍来区分,也不是完全按血统来区分。

夏甲是古埃及人,绝大部分圣经学者都认为夏甲是阿拉伯人的祖宗。

(2)    西奈半岛又称为阿拉伯半岛是埃及的领地

圣经在这里说,“夏甲二字是指着亚拉伯的西乃山”。不是说夏甲这个名字的发音与西乃山的发音一样,而是所预表的是一致的。

我们知道亚伯拉罕本来是住在吾珥,(参见创世11:28)也就是现在伊拉克的地方,离开埃及约有一千四百多公里。所以撒拉要有一个埃及人为她的使女应该不是容易的事情,因为当时的交通非常不发达,不仅没有高铁、飞机,就是连机动车都没有。

显然是上帝的安排,撒拉有一位埃及人的使女。

当年,以色列人出埃及,在旷野走了四十年,其中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西奈半岛上度过的。所以以色列民对西乃山也是记忆犹新的。上帝就用夏甲来比方祂在西乃山上所赐给摩西的律法。所以,圣经在这里说,“夏甲二字是指着亚拉伯的西乃山”

(3)    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

这一句话好像有点突然。

我们理解了“夏甲二字是指着亚拉伯的西乃山”,那怎么会“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呢?难道西乃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了吗?

圣经在这里不是要表示一座山与一个城市同类而是要告诉我们,因为在西乃山上上帝赐给摩西律法,以色列民没有明白上帝所赐的律法是要叫人知罪,要把人们引到基督的面前,反而觉得要靠行律法来进入上帝的国。

在现在的耶路撒冷,上帝已经将救恩显现给世人看了:主耶稣已经被钉十字架,而且已经复活并且升天了。但是在耶路撒冷的人们,没有接受主耶稣为救主。这情况就与当时得到了上帝所赐石版的以色列民一样,都完全曲解了上帝的意思。从这个角度来讲,是同类了。

2.    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儿女都是为奴的。

我们认为使徒保罗在这里所说的这一句话包含两重意思:

(1)    从当时的政治环境来说。

在那个时候,以色列是亡国的,是在罗马帝国的统治之下。所以以色列民都是亡国奴。

(2)    从福音的角度来说。

当时不接受福音的犹太教以律法为本,所以那些犹太教教徒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了。

VI.    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们的母。

1.    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指什么?

请注意,在第二十五节里的耶路撒冷与第二十六节里的耶路撒冷是不同的。在第二十六节里,使徒保罗在耶路撒冷前面加了“那在上的”四个字,以此来区别第二十五节里的耶路撒冷。

第二十五节里的耶路撒冷是指在地上的耶路撒冷,是指可以被罗马帝国所强占的,也是可以被不信福音的人占据的,可以是由犹太教那些偏离了真道的祭司长、文士、和法利赛人统治的地方。

但是“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指在天上的耶路撒冷,就是“永生上帝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参见希伯来12:22)

圣经还有多处描写天上的耶路撒冷。比如,“得胜的,我要叫他在我上帝殿中作柱子,他也必不再从那里出去。我又要将我上帝的名,和我上帝城的名,(这城就是从天上从我上帝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并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 ”(见启示3:12)

“我又看见一个新天新地。因为先前的天地已经过去了。海也不再有了。又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由上帝那里从天而降,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我听见有大声音从宝座出来说,看哪,上帝的帐幕在人间。他要与人同住,他们要作他的子民,上帝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上帝。上帝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坐宝座的说,看哪,我将一切都更新了。又说,你要写上。因这些话是可信的,是真实的。他又对我说,都成了。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初,我是终。我要将生命泉的水白白赐给那口渴的人喝。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为业。我要作他的上帝,他要作我的儿子。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拿着七个金碗,盛满末后七灾的七位天使中,有一位来对我说,你到这里来,我要将新妇,就是羔羊的妻,指给你看。我被圣灵感动,天使就带我到一座高大的山,将那由上帝那里从天而降的圣城耶路撒冷指示我。”(见启示21:1~10)

所以“那在上的耶路撒冷”就是那圣城,就是那将来要从天而降的新耶路撒冷,与我们现在在地图上可以找到的耶路撒冷完全不同。

2.    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

那在天上的耶路撒冷是所有蒙恩得救者的永远住处;而地上的耶路撒冷所代表的是那些不接受耶稣基督救恩的犹太教徒们,是想靠行律法称义,结果就成为了奴仆。主耶稣对地上的耶路撒冷说,“耶路撒冷阿,耶路撒冷阿,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见马太23:37)

在天上是耶路撒冷是上帝的国,完全由上帝掌管,不受魔鬼撒旦的搅扰。这是毫无疑义的。

3.    她是我们的母

(1)    这里的“她”是指谁?

在这里圣经所用的是一个表示女性的她,而且是“我们的母”。这个她到底是谁呢?

和合本里的“她”,在英文圣经里的KJV 版本里是用“which”,而其他大多数的英文版本都是与和合本一样用“she”(她)。如果用“which”,那应该是指耶路撒冷,查看原文,希腊文,这个字是阴性的代名词,是应该用表示女的她。

我们认为和合本的翻译是正确的,从上下文来看,这里的她是指撒拉。为什么这样说呢?

①    撒拉生以撒是上帝的应许,也是上帝的旨意,所以是自主的。

②    撒拉的孙子雅各后来改名为以色列,以色列民族由此而生。

③    救世主耶稣是撒拉的后代,这上帝的计划。

(2)    这里的“我们”又是指谁呢?

这里的我们可以有两种不同的解释:

①    这里的我们就是以色列人,所有以色列人一定是撒拉的后代。

我们曾经说过,按照以色列人的习惯,只有以色列妇人所生的才是以色列人。

注意,亚伯拉罕的子孙不一定是以色列人。以实玛利也是亚伯拉罕的儿子,但是以实玛利的后代是阿拉伯人。以撒的大儿子以扫和他的后代也不是以色列人,只有以扫的的弟弟,雅各的后代才是以色列人。

②    撒拉所代表的是恩典的约,所以这里的“我们”应该是基督徒。

基督徒,无论在血统上是不是亚伯拉罕的后代,都是蒙恩得救的人,就是因上帝恩典的约而称为上帝儿子的人。

换言之,我们都是恩典的后代。

VII.    因为经上记着,不怀孕不生养的,你要欢乐。未曾经过产难的,你要高声欢呼,因为没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

这一节圣经是引用了旧约圣经,“你这不怀孕不生养的,要歌唱。你这未曾经过产难的,要发声歌唱,扬声欢呼。因为没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这是耶和华说的。 ”(见以赛亚54:1)

为什么使徒保罗在这里要引用《以赛亚书》中的这一节经文?

我们现在再来看前面一节圣经,“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们的母。”从句子的结构来看,这里的“她”应该是指“那在上的耶路撒冷”。这也就是为什么 KJV 版本里是用“which”的道理。但是耶路撒冷是一个城市,怎么可能成我们的母亲呢?

这就是为什么使徒保罗在这里要引用这一节经文的目的了。

我们外邦人靠着主耶稣基督也都被称为上帝的儿子,我们不是靠着会生育的妇女成为上帝的儿子,乃是靠那在上的耶路撒冷,上帝的恩典,经过圣灵与水的洗礼,重生成为上帝的儿子。这就是主耶稣对尼哥底母所说的,“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上帝的国。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见约翰3:5~6)

我们是从圣灵生的,所以我们才是上帝的儿子。

VIII.    弟兄们,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

既然旧约的两个妇人是预表应许与律法两个约,我们现在的基督徒与这两个约又有什么关系?我们究竟是在应许的约下,还是在律法的约下?

在此保罗告诉我们,我们乃是凭应许作上帝的儿女,如同以撒一样的。注意,现在圣经提到了以撒,亚伯拉罕和撒拉的儿子;以此来说明我们的情况。

我们现在就来看一看以撒与我们有什么一样的地方:

1.    上帝的应许

我们知道,以撒是凭着上帝的应许,在人看来是不可能生的情况下所生的。但是圣经又告诉我们,“因为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作他的儿女。惟独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这就是说,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上帝的儿女。惟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见罗马9:6~8)所以关键是上帝的应许。

圣经又讲到了我们,“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见加拉太3:14)“你们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见加拉太3:29)我们信耶稣就是基督的人,也就凭上帝的应许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承受了上帝的拯救。

关键是上帝的应许!

2.    凭着信心

当上帝告诉亚伯拉罕和撒拉,他们将有有一个儿子,他们都以为不可能。“亚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心里说,一百岁的人还能得孩子吗?撒拉已经九十岁了,还能生养吗? ”(见创世17:17)“三人中有一位说,到明年这时候,我必要回到你这里。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个儿子。撒拉在那人后边的帐棚门口也听见了这话。亚伯拉罕和撒拉年纪老迈,撒拉的月经已断绝了。撒拉心里暗笑,说,我既已衰败,我主也老迈,岂能有这喜事呢?”(见创世18:10~12)

对于撒拉心里的暗笑,圣经告诉我们,“耶和华对亚伯拉罕说,撒拉为什么暗笑,说,我既已年老,果真能生养吗?耶和华岂有难成的事吗?到了日期,明年这时候,我必回到你这里,撒拉必生一个儿子。撒拉就害怕,不承认,说,我没有笑。那位说,不然,你实在笑了。”(见创世18:13~15)

圣经在这里只是说,“撒拉就害怕”,没有再对撒拉有任何进一步的描写。但是我们就感觉到撒拉因为害怕就明白了那一位说话的是全知的上帝,因为她在心里暗笑的事,居然可以被公开说出来,她就不得不相信她会生一个儿子了。“耶和华按着先前的话眷顾撒拉,便照祂所说的给撒拉成就。当亚伯拉罕年老的时候,撒拉怀了孕。到上帝所说的日期,就给亚伯拉罕生了一个儿子。亚伯拉罕给撒拉所生的儿子起名叫以撒。”

这告诉我们,亚伯拉罕和撒拉相信上帝所说的,他们同房、撒拉怀孕生子。

我们基督徒又是什么情况呢?

圣经告诉我们,“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上帝生的。”(见约翰1:12~13)我们接待主耶稣基督,我们信主耶稣就是基督,我们凭着信心接受上帝的恩典,我们就成为上帝的儿女。

所以无论亚伯拉罕和撒拉,还是我们基督徒,都是凭信心承受上帝的应许。

3.    按圣灵生的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看下面的两节经文:“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然而经上是怎么说的呢?是说,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

(1)    为什么说,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

我们注意到这里是说到了两个情况,一个是按血气生的,一个是按圣灵生的。根据上文,我们就应该知道这两个情况就是指夏甲生的,和撒拉生的。

圣经告诉我们,“当时,撒拉看见埃及人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戏笑,就对亚伯拉罕说,你把这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这使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承受产业。”(见创世21:9~10)

和合本圣经在这里是用了“戏笑”这个词,可能我们从“戏笑”这个词看不出什么恶意。但是我们查考了英文圣经,大部分英文圣经是用“mocking”,就是嘲笑,愚弄的意思。

使徒保罗所说的“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但是我们发觉圣经在这里是使用“逼迫”这个词,这比嘲笑、愚弄严重的多了。所以我们从撒拉对亚伯拉罕所说的话,“这使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承受产业”来看,好像夏甲和以实玛利有争夺家产的企图。因为以实玛利不以撒在年龄上大很多,而且夏甲又比撒拉年轻很多,如果这两个妇人之间发生争执,夏甲占上风的可能性很大,这才造成撒拉来向亚伯拉罕告状的情况。

当然这这是我们的分析,圣经并没有多少有关夏甲与撒拉争执的记载。

(2)    现在也是这样。

也是这样,意思是:也有类似夏甲对撒拉的逼迫。

那这又是指什么呢?从上文我们就可以知道这是指那些割礼派和以律法为本的人同样对以信称义之人的逼迫。

从《使徒行传》的记载里,我们看到当使徒保罗旅行布道的时候,所受到的逼迫常常是来自犹太人,而不是来自外邦人。特别在加拉太的特庇、路司得、以哥念等城布道时,就是犹太人煽动、鼓励城里的人逼害保罗。(参见使徒行传14:1-20)

哪怕是在现在的教会里,纷争也都是从内部发生的。尤其是那些“按血气生的”挂名教友,既不明白救恩的真谛,却常常误把基督的福音真道当作劝人为善的道理,或者当作救济穷人的慈善机构,并逼迫讥笑那些传讲主耶稣的福音、传讲上帝拯救人的灵魂、要世人都重生得救的传道人。

(3)    只有按圣灵生的,才能承受产业。

然而经上是怎么说的呢?是说,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

这是指圣经所记载的,“上帝对亚伯拉罕说,你不必为这童子和你的使女忧愁。凡撒拉对你说的话,你都该听从。因为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亚伯拉罕清早起来,拿饼和一皮袋水,给了夏甲,搭在她的肩上,又把孩子交给她打发她走。夏甲就走了,在别是巴的旷野走迷了路。 ”(见创世21:12, 14)

使女所生的、凭血气所生的不是后裔,上帝对这一点说的很清楚。

以撒是按圣灵的安排而生的,我们也是象主耶稣对尼哥底母所说,“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参见约翰3:5)所以我们是上帝的儿子,可以进入上帝的国。

IX.    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

结论是非常清楚了,我们是上帝的儿女,我们就应当站在上帝儿女的地位上享用上帝儿女的权利,忠心事奉上帝。

这就告诉我们,如果我们真的明白了律法书,我们就知道所有接受主耶稣为我们救主的人都是自主妇人的儿女,就不是使女的儿女,我们已经被赎,不再在律法之下。我们就不应该再受割礼派和以律法为本的谬论所搅扰。

加拉太的弟兄姊妹虽然愿意在律法以下,却不明白律法的真实意义。从他们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以学取教训,因此我们就明白全面正确明白圣经真理的重要性。

X.    我们在这段经文中学到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