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John 5: 18~21

约翰一书 5: 14~17

18 我们知道凡从上帝生的,必不犯罪,从上帝生的,必保守自己(注:有古卷作“那从上帝生的必保护他”),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19 我们知道我们是属上帝的,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20 我们也知道上帝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上帝,也是永生。21 小子们哪,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

经文概论

苏格拉底有一次与一位年轻人对话,他问年轻人:“你怎么知道的?你真知道还是猜想”?年轻人回答说:“我只是在猜想”。“很好”,苏格拉底回应这年轻人,“当你猜想完并且知道后,我们到时再讨论吧”!

今天的经文是约翰一书的后记的下半部分。约翰以三个的“知道”(18, 19, 20 节)来重温他信中的主题。约翰好像在提醒我们不要像与苏格拉底对话的这位年轻人继续猜想,因为我们都知道了:

1. 对罪的全新厌恶(18 节)

2. 对处身的世界全新态度(19 节)

3. 对上帝的全新认识(20 节)

那么,我们知道之后又如何呢?苏格拉底告诉这位年轻人他到时会愿意与他再探讨。尽管苏格拉底是一位敬重和愿意寻找上帝的人,他真的知道并可以讨论吗?我们不知道。但我们知道只有上帝向人启示,人才知道真理,没有上帝的启示,人只有“猜想”。那么作为基督徒的我们呢?没错,上帝的真理向我们的头脑讲话,这些话语也必须从头脑间进入我们的心,这就是知道。只是这样是不足的,因为诺斯底异端的人们一样宣称知道他们神秘的知识,而我们也知道我们信仰的教义。只是约翰指出我们的信仰必须涵括遇见上帝、与祂相交、与祂同住并对祂的降服来面对罪(18 节),过被魔鬼辖制相反的生活(19 节),就是住在上帝与他同在的生活里(20 节)。所以当我们知道后,不需要像苏格拉底继续的探讨,而是实践和经历真理。这些实践和经历都是正面而约翰也已经讲论过。可能是这个理由的缘故,约翰决定以反面的信息来完结他的书信,这信息就是提醒读者要自守和远离偶像(21 节)。

18 节解读

约翰说我们是从上帝生所生是不会犯罪。他甚至使用“必不”这样强烈的词语。真的吗?他岂不是在16 节才说人犯了不至于死的罪,肢体要为这人祈求而上帝也会将生命赐给他,如今到18 节却说基督徒必不犯罪呢?

从上帝生的必不犯罪

我们绝对不要误以为这节经文在说基督徒是绝对不会犯罪的,因为本书信不是应许或者鼓吹一种超级属灵的圣洁和永不犯罪的主义。其实约翰的意思是指基督徒不会持续不断地犯罪,尤其是不会犯那必死的罪,因为他有耶稣基督的保守,这是这节的经文的重点。信徒偶然还是会犯罪,只是他们不是无助地被奴役去犯罪,因为他们里面有圣灵的责备和主的保守。其实约翰早在第一章已经清楚说出基督徒还是偶然会犯罪,所以他教导我们要认罪和悔改:

约翰一书1:8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1:9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信徒还是有可能犯罪,只是因为他们的生命被改造,犯罪已经不是他们正常生活的一部分了。罪是可能再犯,但只属于基督徒不正常的生活而已。他们不像世人,要不是不承认自己犯罪就是被罪打倒而承认落败而翻不了身。基督徒虽然有犯罪而被打倒的时刻,只是他们可以靠着上帝的能力而再次勇敢地站起来。

重复的“从上帝生”

除了“必不犯罪”这句短语引来混淆以外,“从上帝生”这短语也引来混淆,因为它在一节里面出现了两次。第一次的用法是“从上帝生”的就不犯罪,而第二次的用法是“从上帝生”必保守自己。这里的重复很容易使人认为保守自己是信徒自己的责任。如果是这样的话,信徒必定会因为他们不能达标而灰心丧志的。再加上误解“必不犯罪”为永不犯罪的话,他们的信心也可能会尽失。

其实这两个短语在原文里虽然是一样,但是所用的时态是不一样的。第一次用这短语是完成时式的分词,其意思是过去的某一时刻事情发生了并且延续到如今,比如我已出生,所以我现在是活着。然而,第二次约翰使用这短语时,他采用了过去时式的分词,意思是要表达从前的一次就完成了的事实。所以约翰要表达的是“在永恒里从上帝所生的那一位”,那就是上帝的独生儿子主耶稣基督。所以当约翰第二次使用“从上帝生”这短语时,其实他是指为父神上帝所生的主耶稣,祂必保守我们。这正是为什么和合本注明古卷原本的意思“那从上帝生的必保护他”。“那从”是指定某一位。此外,让我们看看其他的中文译本如何翻译这一节经文:

新译本:我们知道凡从上帝生的就不犯罪,而且从上帝生的那一位也必保守他连那恶者也不能碰他。

吕振中本:我们知道凡由上帝而生的都不犯罪,是那由上帝而生的保守着他,而那邪恶者不能触害着他。

当代圣经:我们晓得从上帝而生的,都不会长久地犯罪,因为上帝的儿子要保护他,连那邪恶的魔鬼也无法害他。

很明显这些译本都是指向上帝的独生儿子耶稣基督。所以,基督徒从不断地犯罪变成为不再愿意犯罪的人生是有主耶稣的保守。信徒生命的改变不是依靠他自己的努力,虽然他有份参与这生命的改造,比如他透过信心从圣灵得着感动和能力,并且与上帝的恩典合作,只是这个生命改造工程是因着圣子的生命栽种在被救赎的人的人格中。

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

“害”在原文里是带有捆绑的意思使人做不愿意做的事情,就像保罗被律法所捆绑的境况一样:

罗马书7:15 因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

所以无法害我们的意思是魔鬼再没有办法持久地捆绑信徒,但不代表我们不会受到牠的折磨

甚至肉身的死亡:

希伯来书2:14 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祂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藉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

魔鬼虽然还可以骚扰、迷惑、扰乱、攻击信徒,甚至杀害信徒。但主耶稣教导我们不用怕他

们:

马太福音10:28 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祂。

为什么不用怕牠呢?因为我们必然得到最终的胜利。我们是有主耶稣的保守,魔鬼再不可能牢牢的控制我们了,因为保护我们的强过攻击我们的,这是有主耶稣的应许:

约翰福音10:28 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10:29 我父把羊赐给我,祂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10:30 我与父原为一。”

就这样,约翰补充了信徒对罪的重新看法,懂得如何面对罪和处理罪了。

19 节解读

约翰告诉我们第二个的“知道”是我们是属上帝,而世界是在魔鬼的手下,这是属灵的秩序。我们如何回应约翰的看法呢?他是否太极端呢?难道世界就没有一个好人或者可取的事物吗?再反观我们,既然我们是属于上帝的话,约翰的意思是否说我们的身体和灵魂都不再属于我们自己,却属于上帝呢?至于这个世界,他们虽然不见得都是我们的敌人,但由于全世界卧在魔鬼的手里,他们被魔鬼的欺骗和控制下,有意和无意下与我们敌对了,我们如何面对这庞大的反对势力呢?

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

记得我们查考2:15 时,约翰教导我们不要爱世界。这世界岂不是上帝所创造的吗?连诗歌也有唱“这是天父世界”。我们爱世界有什么不对呢?其实约翰在2:15 和这里说“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都是从负面来看这个世界。从正面来看,这个世界依然还是有好的一面,因为人还是按照上帝的形象而被造,上帝赋予人类聪明智慧,所以才有今天的科技进步和合乎人文的哲理,也有善人善事的出现。只是这些东西解决不了人类的永恒问题。

此外,我们也要留意约翰所用的字眼,他没有说全世界是属于那恶者。魔鬼在这世上的势力可以说是非法的并且只是暂时而已,当然这是由上帝的容许,从约伯记我们清楚看出魔鬼在世上所做的一切事情都必须经有上帝的许可(约伯记1:12,2:6)。从启示录我们也清楚知道魔鬼的下场是在那硫磺火湖里。

世界不属于魔鬼,只是牠的势利暂时可以发挥在这世上而已。但我们就不一样,我们是真正和全部属于上帝,只是约翰的意思不再是反面了,而是从正面而说。所以我们不必把自己当作木偶来看待,连举步都要问上帝是左腿先行还是右腿先走。上帝给我们有自主的聪明智慧,我们是有自处和自理的空间,只要我们再凡事上都尊主为大来满足上帝的心意就可以了。我们要知道这样的心态不是因为上帝是独裁,需要人的歌功颂德。上帝当然应该得着最大的荣耀,这是因为祂的慈爱、公义、和圣洁,这是千古不变的定例。只是当人愿意这样的尊祂为大,最终的益处的是人自己。我们一方面可以说这是上帝的赐福,是的,但这只是硬币的一面。另一面是当人愿意尊崇上帝,他必先有谦卑之心,继而有正确的动机,所以他的行藏举止早晚一定被上帝的属性所影响,而一天比一天更像主耶稣了。这种品格上的改变不是人依靠自己可以做得到。

约翰的二元论

当然我们知道约翰这样的两极化论调是因为他当时面对诺斯底主义的入侵。但事实上,事情的确如此,世上的人分为两种,不是得救就是不得就的,没有第三种人。一切决定于他们对耶稣基督的看法和关系。

如果我们以自己的文化背景来看约翰的二元论时,我们很可能会背着文化的包袱而不理解约翰的看法。首先让我们看看当时的文化背景。初代教会与当时代社会的关系是明显的分歧。当时的犹太教和新兴的基督教面对的是非常自私和邪恶的宗教和信仰。比如拜偶像巴力的有用火烧自己的儿女为献祭,庙宇里供奉偶像有庙妓的角色等等。当时的拜偶像就有点像非洲或者东南亚的部落诡异的祭神和祭祠,而导人向善的宗教是没有的。

今天的西方社会虽然不都是信基督,但是基督教的影响却是深远。西方世界普遍接受贞洁,怜悯,服侍,博爱等等。所以西方社会与现今的教会在一般生活的准则距离不远,尤其是对那些走向世俗化的教会而言。

至于我们身处的东方世界,伊斯兰教和佛教的教义在一般的道德观念上与基督教相若,连孔夫子的学说也变成为宗教信仰而兴起于东方社会里。所以今天的东方世界也受了良好道德观念的影响下,有信仰的和无信仰或者信仰之间的界限也不像约翰时代划分得这么清楚。

若有人说我们中国人应该以中庸之道来看这段经文时,我们不免落在迷惑中而问为何约翰这么极端了。这样的疑惑是因为我们背着我们自己文化的包袱,认为中庸之道是可以处理任何事情。中庸之道是好的,尤其是用于处事为人上,接纳不同意见等等。就算在神学观点上,中庸之道依然能发挥一定的好处。在不是最基本的真理上的取决,比如处理预定论(上帝预定谁可以得救)和人类自由意志(个人对救恩的取决)的分歧上都有一定的好处。因为懂得平衡这两个真理绝对比单取其一的合理得多。只是当我们论及最基本的真理时,就如约翰所面对诺斯底派不承认圣子的道成肉身事情上,这是没有相量的余地,必须是对立的。保罗在捍卫他所传的福音时,他对守割礼的犹太基督徒的错误看法是势不两立的,他甚至用到非常之激烈的用词:

加拉太书5:12 恨不得那搅乱你们的人,把自己割绝了。

自己割绝是指自己阉割自己的意思,这是非常之严重的字眼。所以我们知道中庸之道是不能也不应该应用在分辨基本真理上,因为真理和歪理是没有任何的相干。

我们是属上帝的

从字义上来说,我们知道我们是属上帝的意思是我们知道我们的生命源头是来于上帝,所以我们是上帝的儿女,我所拥有的一切,包括身体,思想,心灵等等都来自于上帝的。这样的认知不是出于猜测而是基于我们的新生命在生活行为上呈现出来的正面证据。这样的证据也显示出于这个世界的分歧。基督徒的生活与他们周边的非基督徒社会是决然不同的。

从这一阶段的分析,我们看到我们是在上帝的真理之下,我们不但不是生活在猜测中,我们是明确地知道。我们在真理之下是有自由,而世界表面上看来有一切的自由,但其实他们是在被奴役,因为魔鬼所提供脱离上帝的那种自主,也就是一切罪的根源,其实只是错觉的自我放纵而已。看看今天世上的享乐或者个人自我的追求理想等等,片面上来看,他们活得很好,只是最终他们就像水手断水,以喝海水来解渴而最终是越饮越渴。

只是我们现在知道了,我们可以像隐士或者和尚一样离开这个尘世往深山里去住吗?不是的,约翰说我们必须要有所行动,身体力行地实践和经历,因为耶稣基督曾经说祂要差派我们像父神差派祂一样,这正是我们“知道”之后不需要要做的事情了:

约翰福音17:16 他们(信徒)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17:17 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17:18 你怎样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样差他们到世上。

当我们认知到我们不属这个世界之后,我们当作的就是以真理把我们的生活改变过来,活在真理中,这就是成圣了。之后,我们也要像主耶稣一样,被差派出去,传扬这福音。

20 节解读

约翰在开始这封书信时,他提出了永生的真谛(1:2)。这真谛是在于人如何与天父和他的独生儿子耶稣基督的相交(1:4)。如今来到本书结尾时,约翰说我们知道耶稣基督已经以道成肉身来了这个世界,这是一个客观的事实。我们从圣灵得着智慧,这是主耶稣所赐给我们的,我们也主观地知道了。如今,我们与这位真神上帝的相交是在于我们已经住在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里面。最后约翰更加直截了当的说这位耶稣基督就是那位拥有永远生命的上帝:

约翰福音6:40 因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17:3 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

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他儿子耶稣基督里面

约翰一书常常论到在主里面(2:5 等等),在子里面(2:24 等等),和在上帝里面(2:24 等等)。

但来到本书的结尾时,他把上帝和圣子合而为一了,意思就是父神上帝就等同主耶稣基督了。从20 节的结构来看,一开始时圣子和圣父是有分别的,到了中间的部分,圣子的身份是等同了上帝,到最后的部分时,圣子耶稣基督就是真神上帝了。在结构上来说,他使用渐进的手法。从整体上来看,他以圣子和圣父的合而为一,以一神的概念来作总结。这样的总结比他在福音书里的概念更是超前一步:

约翰福音14:23 耶稣回答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

圣父与圣子一切进驻一个人里面出现在约翰福音里,只是圣子与圣父依然是两者。如今在约翰一书的后记里,圣子和圣父不再是两者了,是同一个“神”了。

21 节解读

当约翰说出耶稣就是那位拥有永生的真神上帝之后。他马上要求信徒自守,远离偶像。这是何等大的对比,约翰好像在说除耶稣以外,一切其他的思维都是属于拜偶像一样。同时他也指出远离偶像是信徒们的责任。

什么是偶像

有人认为约翰很可能在以弗所写本书,因为以弗所有很多偶像,比如使徒行传记载因保罗传福音的缘故而导致到那些卖偶像的人动乱(使徒行传19:245-41)。这样的推论是没有意义,首先是本书成书于哪里不是最关键的事情,其次约翰所指的偶像绝对是超越了一般的以木头或者金属所做的肖像而已。从本节的位置处于本书的最后一节和放在约翰指出耶稣就是上帝的后面来看,相信约翰并非是单指那些有嘴巴却不能说话,右耳朵却听不见的东西。

其实任何东西占据了本应属上帝的位置,都是偶像,包括了对上帝的错误思想与异端的观念。换句话来说,如果今天我们没有好好的从上帝的话语里认识我们的上帝而自发地构思出来一位上帝,耶稣,和圣灵的话,基本上我们就是在拜偶像,只不过这些偶像是我们冠以它们真神的名字而已,他们都是鱼目混珠的东西是我们的一厢情愿的心态。

今天我们有没有这样的一位耶稣在我们的心里面呢?我们有没有创造出一位能使人发财的耶稣并引用圣经的话语说,我口里承认心里相信(罗马书10:9-10)他呢?若然,我们很可能在拜偶像了。我们有没有接受那位所谓的圣灵?他能使人得着所谓的圣灵充满,就是失控,左摇右摆像醉酒一样,又或者发疯似的蹦蹦跳等等的奇怪行径的“诡异圣灵”。若然,我们很可能就在拜偶像了。

今天我们都说是信耶稣的人们,我们有没有其他一些东西在我们里面,是我们的喜好,而这些喜好已经超越了我们对上帝的爱慕,比如金钱,地位,权力,成功,等等呢?这一切都是偶像。只是更糟糕的是,万一我们都能够在这些事情上有所成就,我们是否也落入了自我的崇拜里,自己成为自己的偶像呢?

什么是远避偶像呢?任何把上帝从我们生命的中心位置推到边缘的东西,都必须被严厉的对付,这就是远避偶像了。任何对上帝的观念和神学思想与耶稣基督的自我启示不相符的,都要完全地拒绝,这就是远离偶像了。

总结

约翰在这后记的下半部分指出了我们的3 个知道。这三个知道带给了我们对罪,对这个世界,和对我们的上帝有重新的认识。知道归知道,约翰一直在强调我们必须有所行动。我们有什么的行动呢?或者我们可以从本书的最后一节得着启示。在这一节里,约翰要求我们远避偶像。我们如何实践呢?当主耶稣被魔鬼试探时,祂说:

马太福音4:10 下 ...当拜主你的上帝,单要事奉祂。

对主耶稣来说,“拜”和“事奉”是息息相关的。事奉是基督教的尊有名词,意思跟“服侍”很相近。什么是服侍呢?就是你正在所忙的事情。或者是时间我们思考我们在忙什么了?什么东西掌控了我们的时间和生命呢?它们很可能就是我们的偶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