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latians 3: 06~14

加拉太书 3: 6 ~ 14

6 正如,亚伯拉罕信上帝,这就算为他的义。7 所以你们要知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8 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上帝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9 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10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11 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上帝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12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13 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受原文作成)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14 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


I. 正如,亚伯拉罕信上帝,这就算为他的义。

1. 我们曾经说过,这是一节非常重要的经文,因为在圣经里三次这么说了。

除了圣经在这里告诉了我们以外,圣经还在《罗马书》第四章第三节;《雅各书》第二章第二十三节里说了。而这三处经文都是从《创世记》第十五章六节,“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而来的。

所以这是一节圣经里的内容实际上是在圣经里,从旧约到新约一而再地强调的。

2. 这一节圣经实际上告诉了我们,怎样才能在上帝面前算为义。

我们知道割礼是上帝吩咐亚伯拉罕的,“上帝又对亚伯拉罕说,你和你的后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约。你们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礼。这就是我与你,并你的后裔所立的约,是你们所当遵守的。你们都要受割礼(受割礼原文作割阳皮。十四、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节同),这是我与你们立约的证据。你们世世代代的男子,无论是家里生的,是在你后裔之外用银子从外人买的,生下来第八日,都要受割礼。你家里生的和你用银子买的,都必须受割礼。这样,我的约就立在你们肉体上作永远的约。但不受割礼的男子,必从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约。”(见创世17:9~14)

注意,这是记载在《创世记》第十七章。但是在上帝向亚伯拉罕立约,并要亚伯拉罕全家的男子都要行割礼之前,在《创世记》第十五章里,上帝已经讲亚伯拉罕算为义了,因为他信耶和华上帝。

亚伯拉罕被上帝算为义是在上帝要他行割礼之前,而不是在行割礼之前。

哪怕是割礼之第一执行者,亚伯拉罕也不是以割礼而被上帝算为义,怎么能在之后又冒出来必须行割礼才能得救的割礼派呢?

3. 信上帝是我们被上帝算为义的唯一途径

我们在这里看到,“亚伯拉罕信上帝,这就算为他的义。”而且这一个说法是从《创世记》就已经告诉我们大家了。

在新约圣经里多次告诉我们是“因信称义”。关于这一点,我们在下面要继续讨论。

II. 所以你们要知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

1. 以信为本

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

这里的“本”表示根源、最重要的那一部分。

基督教是以“相信”为我们最关键的内容。不仅亚伯拉罕因为信耶和华,上帝就算他为义,而且圣经告诉我们,上帝“称信耶稣的人为义”。(参见罗马3:26)

相信主耶稣是基督,是上帝的儿子,是为我们的罪钉死在十字架上,并且第三日复活。相信这些内容是我们基督徒信仰的根本。

2. 这一节圣经把前面一节与信徒联系起来了

既然亚伯拉罕是因信耶和华,上帝就算他为义了,其他人如果也向亚伯拉罕一样信上帝,岂不是也应该被上帝算为义了吗?上帝是公正待人的,只要我们相信祂,祂的应许必定成全。

既然不是因为受来割礼才被上帝算为义,而割礼只是对亚伯拉罕子孙中的男性,而女性也有被上帝算为义的,所以被上帝算为义不仅与割礼无关,而且也不一定在血统上与亚伯拉罕有关。

这就告诉我们所有的外邦人,只要像亚伯拉罕一样信上帝,就都可以被上帝算为义了。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使徒保罗在这里不仅向加拉太教会的弟兄姊妹阐明了被上帝算为义的唯一关键就是信上帝,而还告诉我们没有其他任何条件。

既然没有任何其他条件,那在血统上是不是亚伯拉罕也就不是条件了。

根据这样的分析,外邦人与以色列人一样可以被上帝算为义,只要我们真的相信上帝。

这对犹太教的信徒来说,这是他们以前不明白的。因为使徒保罗所引用的是旧约圣经,是犹太教所一直诵读的经文。但是他们竟然没有看到在上帝向亚伯拉罕提出割礼以前,上帝已经算亚伯拉罕为义了。

我们不是说犹太教的信徒一定是故意不看圣经,一定是故意歪曲圣经,而他们有可能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因为在他们的心里已经有了一个概念,以为只有以色列人才能得救。主耶稣说,“所以我用比喻对他们讲,是因他们看也看不见,听也听不见,也不明白。在他们身上,正应了以赛亚的预言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见马太13:13~15)我们认为主耶稣所说的“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就是他们有自己固有的概念代替了上帝的真理。

因为他们心里以为有亚伯拉罕为我们的祖宗,只有血统上的亚伯拉罕后裔才是被上帝所拣选的,根本不想上帝是愿万民都得救。

我们在这里看到,使徒保罗并没有用什么新的理论,而只是把旧约圣经里所诉述的内容澄清了,使我们全面地明白了上帝的话。

这对我们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功课,读圣经不能像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圣经是上帝的话,不仅我们自己要仔细地读,而且需要圣灵的带领才能读懂的,还要我们“昼夜思想”,(参见诗篇1:2)并以纯洁的心来领受。

3. 我们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

但是使徒保罗又在这里说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换言之,我们信上帝的人都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我们现在先来讨论一下亚伯拉罕的子孙。先来看一看亚伯拉罕的第一个儿子是怎么来的?

(1) 耶和华上帝对亚伯拉罕的应许

圣经这样记载了,“这事以后,耶和华在异象中有话对亚伯兰说,亚伯兰,你不要惧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赏赐你。亚伯兰说,主耶和华阿,我既无子,你还赐我什么呢?并且要承受我家业的是大马色人以利以谢。亚伯兰又说,你没有给我儿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后嗣。耶和华又有话对他说,这人必不成为你的后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为你的后嗣。”(见创世15:1~4)

在这里耶和华上帝清楚地告诉了亚伯拉罕,“你本身所生的才成为你的后嗣。”不是亚伯拉罕家里所有人的孩子都是亚伯拉罕的后裔。

(2) 但是亚伯拉罕的妻子撒莱,不生育,于是人的聪明就来了。

圣经记载了,“亚伯兰的妻子撒莱不给他生儿女。撒莱有一个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撒莱对亚伯兰说,耶和华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得孩子原文作被建立)。亚伯兰听从了撒莱的话。于是亚伯兰的妻子撒莱将使女埃及人夏甲给了丈夫为妾。那时亚伯兰在迦南已经住了十年。亚伯兰与夏甲同房,夏甲就怀了孕。”(见创世16:1~4)于是夏甲就为亚伯拉罕生一个儿子叫以实玛利。

亚伯拉罕的第一个儿子是这么来的。从人的眼光来看,当时以实玛利是亚伯拉罕唯一的儿子,当然是长子了,甚至亚伯拉罕也那么认为,但是在上帝眼里却不是这样。

(3) 但是上帝只与亚伯拉罕和撒莱所生的儿子坚定所立的约

圣经记载了,“亚伯兰年九十九岁的时候,耶和华向他显现,对他说,我是全能的上帝。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与你立约,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亚伯兰俯伏在地。上帝又对他说,我与你立约,你要作多国的父。从此以后,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要叫亚伯拉罕,因为我已立你作多国的父。......上帝又对亚伯拉罕说,你的妻子撒莱,不可再叫撒莱,她的名要叫撒拉。我必赐福给她,也要使你从她得一个儿子。我要赐福给她,她也要作多国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从她而出。亚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心里说,一百岁的人还能得孩子吗?撒拉已经九十岁了,还能生养吗?亚伯拉罕对上帝说,但愿以实玛利活在你面前。上帝说,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给你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以撒。我要与他坚定所立的约,作他后裔永远的约。至于以实玛利,我也应允你,我必赐福给他,使他昌盛极其繁多,他必生十二个族长,我也要使他成为大国。到明年这时节,撒拉必给你生以撒,我要与他坚定所立的约。”(见创世17:1~5;15~21)

当时,亚伯拉罕只有以实玛利这一个儿子,亚伯拉罕满以为上帝会把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坚定在以实玛利身上,但是上帝清楚地告诉了亚伯拉罕,祂不会那么做。

虽然以实玛利确实是亚伯拉罕的儿子,但是上帝只与撒拉所生的以撒立约。这里可能有两个原因:其一,因为一夫一妻制是上帝制定的。当初上帝只为亚当创造了一个夏娃,而且上帝说的很清楚,“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参见创世2:24)这里的“妻子”是单数,而且是“二人成为一体”,而不是多人。所以上帝只与亚伯拉罕妻子撒拉所生的儿子以撒立约。其二,亚伯拉罕之所以纳妾,是撒莱的意思,而不是上帝的意思。人的聪明不能成全上帝的指意。所以夏甲生以实玛利是凭血气生的,而撒拉在年纪老迈的时候生以撒是凭上帝的应许所生的。所以上帝对以撒的承诺就与以实玛利完全不同了。

所以在上帝面前,以撒才是亚伯拉罕的儿子。而以撒生雅各,雅各改名为以色列,雅各的十二个儿子就是以色列人的十二个支派。

所以我们就注意到,以实玛利的后代和雅各的哥哥以扫的后代都不是以色列人,虽然他们从血统上来说也是亚伯拉罕的后代。

我们所注意到的这个事实告诉我们什么呢?告诉我们上帝不是血统论者。就如我们从圣经里知道的,属于上帝的人不是因为血统,乃是因为信,因为信上帝!

(4) 为什么我们信上帝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

按照我们刚才所说的,既然具有亚伯拉罕血统的人并不都是的以色列人,那换一个角度来思想,是不是不具有亚伯拉罕血统的反倒可以成为亚伯拉罕的子孙呢?

圣经记载了一句非常重要的话,“不要自己心里说,有亚伯拉罕为我们的祖宗。我告诉你们,上帝能从这些石头中给亚伯拉罕兴起子孙来。”(见马太3:9)

上帝怎么能从石头中给亚伯拉罕兴起子孙呢?我们注意到这是施洗约翰对典型的犹太人说的一句话。这一句话的意思就是在以色列人认为的不洁净的地方,也就是外邦人的地方可以兴起亚伯拉罕的子孙。这就是说亚伯拉罕的子孙并不在于血统。

如果子孙不在于血统,那又在于什么呢?

我们先来看一下亚伯拉罕本人。亚伯拉罕并不是无中生有的一个人,他也是有父亲有家族的。上帝呼召他的时候,对他说,“你要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 ”(参见创世12:1)看见上帝拣选了亚伯拉罕,但是没有拣选他家族的其他人。上帝要他离开他的家族,离开他原来居住的地方。这就是上帝要把亚伯拉罕从罪恶中分别出来,来敬拜上帝,因为亚伯拉罕信上帝。

所以亚伯拉罕的子孙也应该是被上帝从罪恶中分别出来敬拜上帝的一群人。教会就是一群被上帝从罪恶中分别出来敬拜上帝的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所有信上帝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这也就使徒保罗在这里所说的意思。

III. 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上帝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

1. 圣经既然预先看明

“圣经”这个词只是在新约圣经里出现,一般所指的是旧约圣经。

使徒保罗在这里提到了在《创世记》里上帝所说的话,“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参见创世12:3)但是使徒保罗却没有说这是耶和华上帝所说的话,反而说是圣经所说的。

为什么使徒保罗用“圣经”代替“耶和华”上帝?

我们相信,“圣经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或作凡上帝所默示的圣经),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见提后3:16)所以,使徒保罗在这里所说的这一节圣经绝对不是他自说自话,而是圣灵启示他说的。但是为什么不说是上帝所说的,反倒说是圣经所说的呢?

这就告诉我们,圣经的话就是上帝的话!

(1) 圣经上的话就是上帝的话

我们相信圣经上的话就是上帝的话;上帝要告诉我们的话已经全部记载在圣经中了。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这么相信的。他们的理由有两个:

① 圣经里有魔鬼撒旦的话

不错,圣经确实记载了魔鬼撒旦所说的一些话,比如当主耶稣在旷野接受魔鬼的试探,圣经确实记载了魔鬼撒旦所说的话。另外,在《约伯记》里也记载了魔鬼撒旦与上帝的对话。

我们相信,是上帝决定把魔鬼撒旦所说的这些话记载在圣经里,而不是魔鬼撒旦要把牠的话记载在圣经里。

其实圣经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其目的是“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参见提后3:16)虽然圣经中有魔鬼撒旦的话语,但是是上帝的意思把这些话记载在圣经里,因此我们读圣经的人就可以得益。

那些以圣经里记载了魔鬼所说的话,就否认圣经是上帝的话,是用一种诡辩的方式来愚弄人。就像有人说:“你不是说请他吃饭的吗?怎么还给他菜?”菜不是饭,这是正确的,但是请客吃饭,岂能没有菜呢?

上帝为了教导我们,就把魔鬼撒旦的话也写在圣经里,为了达到“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的目的。显然,是上帝要把魔鬼撒旦的这一些话写在圣经里的。

② 使徒保罗自己说这“不是主说”

“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 ”(见林前7:12)

使徒保罗在那一段圣经里所说的一些话,并不是他自己臆想出来的。他之所以在这段圣经里,好像在说这只是我说的,不是主耶稣说的。其实,他是在告诉我们,主没有直接说过这样的话,是使徒保罗在圣灵的启示之下把这一些教导说了出来。

其实圣经里有很多内容都不是主直接说的,而是上帝启示人写下的。比如,《诗篇》里有很多是大卫的诗,我们能说这是大卫的作品不是上帝的话语么?《马太福音》是马太记载的,我们可以说这是马太的作品不是上帝的话吗?

我们绝对相信圣经都是上帝的话,而且圣经是绝对没有任何错误的,至少圣经的原文是没有任何错误的。

(2) “圣经”是上帝早就为人类预备了

上帝对亚伯拉罕所说的话,都是圣经里的话,而且是在圣经中的第一本书中就已经写上了。

我们认为,当人们还没有把圣经写出来之前,上帝的“圣经”实际上已经存在了。因为我们所信的上帝是一位全知的上帝,祂知道一切;在我们还没有出生之前,上帝已经知道我们活着世界上所做的一切事情。换一句话,上帝知道整个人类的一切事情。对上帝来说,没有突发事情。所以我们认为圣经是上帝早就为人类预备了的无价之宝。

2. 上帝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

真如我们刚才说过了的,圣经是上帝早就为人类预备的,所以因信称义也是上帝早就制定了的得救的道路。

我们以前也曾经讲过,现在我们就要再重申一次,万民、万族、万国都因亚伯拉罕得福这一句话里至少包括了两件重要的意思:

(1) 这个福不是简单的福,而是被称义的福,是得救的福。

使徒保罗在这里是引用了旧约圣经里的耶和华上帝所说的那一句话,“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参见创世12:3)和合本圣经是翻译为“万族”,但是英文圣经基本是翻译为“all families”,或者“all peoples”。所以和合本的这个“万族”其实就是全人类的意思。

什么样的福分才是给全人类的呢?那必定是永生,因为全人类的一个共同问题就是死亡的问题,要解决全人类的问题就只有解决人类死亡的问题。所以耶和华上帝对亚伯拉罕所说的“得福”,就是上帝已经预备了救恩。而这个救恩就是主耶稣的降临、钉死、和复活。而主耶稣就是以色列人中的大卫的子孙,就是旧约圣经里所应许的弥赛亚。

(2) 因亚伯拉罕的什么,万国才得福?

我们刚才已经说过,我们,全人类,都要从亚伯拉罕得福。但是我们知道亚伯拉罕也是人,他没有战胜死亡的能力。我们怎么才能因亚伯拉罕得福呢?

我们知道救恩是从主耶稣的宝血来的,但是耶和华上帝对亚伯拉罕说话的时候并没有提到救世主,更没有提到主耶稣,而是非常直接地告诉亚伯拉罕,“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这个“你”不能解释为救世主,也不能解释为主耶稣,只能解释为亚伯拉罕。

我们为什么能因亚伯拉罕而得福 - 永生的救恩?

我们还是要回到,“亚伯拉罕信上帝,这就算为他的义”,这一句话。圣经告诉我们,亚伯拉罕是怎么得到这永生的救恩的,就是因为他信上帝。亚伯拉罕本身不是救恩,主耶稣才是救恩。亚伯拉罕信上帝被上帝算为义,他给我们树立了一个榜样;因为他信上帝,上帝就算他为义,我们只要像亚伯拉罕一样信上帝,上帝也算我们为义。

我们的信仰是建立在对上帝应许的相信。上帝说我们得救了,我们就得救了,上帝算我们是义人,我们在上帝的眼里就是义人,就不会到地狱里受硫磺火湖的烧烤了。

IV. 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

这一节圣经是对前面几节圣经的小结。

所以当我们向人传福音的时候,我们必须要告诉人们上帝的应许是什么。当然,上帝会帮助我们解决生活中的各样的问题,但是一定不能忘记告诉人们上帝给我们的最大的福分是给我们永生。

如果想到得到上帝应许我们的永生,并不需要我们刻意做什么,逼不需要刻意不做什么样,只要像亚伯拉罕那样信上帝,上帝就会算我们为义。

V.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

从这一节经文开始,使徒保罗讲到关于律法的问题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这一句话可能会让不少人吃惊,难道按律法来行不对吗?

1. 按律法来行是应该的

如果按律法来行是要被咒诅的,那岂不是应该废掉律法吗?但是主耶稣教导我们说,“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 ”(路加16:17)所以,律法不仅不会被废掉,而且一点一画都不会改变。

主耶稣还教导我们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 ”(见门徒5:17)所以律法在旧约时代有,而且在新约时代被主耶稣成全了。

遵行律法不仅是应该的,而且是必须的。上帝所颁布的十诫应该刻在我们的心里。

圣经记载了一件事,“法利赛人听见耶稣堵住了撒都该人的口,他们就聚集。内中有一个人是律法师,要试探耶稣,就问祂说,夫子,律法上的诫命,那一条是最大的呢?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见马太22:34~40)如果我们记得律法的全部,那我们必须记得主耶稣所说的一切道理的总纲。

我们知道,自从“十诫”从美国的公立学校里移走,美国学校的风气就每况日下。没有上帝的律法,事情就走下坡路。

2. 什么才是“以行律法为本”?

圣经有记载主耶稣与法利赛人的一段对话,“有一个律法师,起来试探耶稣说,夫子,我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念的是怎样呢?他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上帝。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耶稣说,你回答的是。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见路加10:25~28)

注意,这个法利赛人是要知道靠“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他以为永生是靠作来的。这个“作”就是人们刻意的动作。所以主耶稣就用律法来回答他,律法就是告诉我们什么事情应该做、可以做、不能做、不许可做。如果一个人要以自己刻意的动作来承受永生,那就必须按照上帝的律法所规定的一切来做。

以律法为本,就是要以律法来衡量一个人是不是义人。这个律法师就是一个以行律法为本的人,他以为可以靠自己的行为就能承受永生。

使徒保罗在这里是说,任何一个人想靠行律法承受永生的人都是被咒诅的。

3. 为什么说,以行律法为本的人,就是要靠行律法承受永生的人都是被咒诅的?

我们在查考第二章第15~21节的时候,我们讲到,旧约圣经中的“律法”的希伯来文是 Torah,(读音是“妥拉”)。所以在犹太教里就有《妥拉》的规定。

在拉比时代,学者们确认《妥拉》中诫律条文(包括格言、禁令、诫命、律例及规条)的总数为613条。这些诫律都是上帝在西奈山向摩西提出的。

这些诫律分为两大类:

(1) 训令式的诫律,就是要按照这些诫律来做的,一共248条。

(2) 禁令式的诫律,就是不可以做的诫律,一共365条。

这些诫律中,有许多与圣殿和祭献有关,但主要内容涉及到犹太人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神职人员的职责与特权、平民的法律地位、权利与义务、财产所有权、债务处理、婚姻与家庭、卫生风俗、起居饮食、犯罪与刑罚、审判机构与诉讼,等等。此外,还包括如何劝人行善归箴,如何处理好人与上帝的关係、人与人之间的关係,等等。

按照律法的规定,在你的一生中都必须严格地按照这613条诫律来生活,但是没有一个人有可能在整个一生中完全按照这613条来做。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圣经告诉我们,“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原来那说不可奸淫的,也说不可杀人。你就是不奸淫,却杀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见雅各2:10~11)

这就是说,在人的一生几十年中没有一次违反了这613条里的任何一条,这样的人才是坚守住了上帝的律法。除了降世为人的耶稣,没有一个人有可能做得完全坚守律法。

所以使徒保罗在这里说,“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这一句话是根据旧约圣经所规定的,“不坚守遵行这律法言语的,必受咒诅。”(参见申命27:26)所以这不是犹太教的规定,而是上帝的规定。

VI. 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上帝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

1. 从上面的述说中,我们已经知道,使徒保罗在这里所说是传达上帝的话。

使徒保罗只是把旧约圣经已经诉说了的话,用比较容易理解的话语清晰地表达出来。

在这一节经文里,使徒保罗是三次明确地写明“经上说”,此外,他还多次引用了旧约圣经。所以也就是强调因信称义是上帝早就定规了的救恩。

2, 我们刚才说到了要在整个人生中完全按照613条诫律来行是不可能的。

这也就是说,人要达到上帝的标准是不可能的。不仅因为每一个人有从亚当和夏娃所带给我们的原罪,而且我们在自己的生活中也都犯了罪得罪了上帝。按律法来说,我们都是该受诅咒的,怎么有可能在上帝面前称为义人呢?一点可能也没有。

3, 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

这一句话是引自《哈巴谷书》第二章第四节,“迦勒底人自高自大,心不正直。惟义人因信得生。 ”

(1) 已经是义人了还要因信得生吗?

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先要看这整个一节圣经。

在这一节圣经的前半部分,说到了迦勒底人的品行。他们是自高自大的人,也就是骄傲自大的人,这样的人是不会追求上帝的义的,因为他们已经自义了。

这一节圣经的后半部分,是讲到了唯有那些追求上帝的义的人,必定因相信上帝而被上帝算为义,从而享受上帝所赐的永生。

所以这里所说的“义人”乃是追求“义”的人,而不是已经是上帝眼里的义人,更不是那些自高自大、自义的人。

(2) 我们来看一下主耶稣的一个比喻

“耶稣向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的,设一个比喻,说,有两个人上殿里去祷告。一个是法利赛人,一个是税吏。法利赛人站着,自言自语的祷告说,上帝阿,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税吏远远地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上帝阿,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我告诉你们,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因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见路加18:9~14)

在这个比喻里我们看到了下面几个问题:

① 这个法利赛人不是在祷告,而是在自言自语

有祷告的形式,没有祷告的实质;他是在对空气说话。虽然这个法利赛人说,“上帝阿,我感谢你”,但是这话不是对上帝说的。这是很典型的假冒伪善行为。然而,这个法利赛人还觉得自己是一个义人。

② 如果这个法利赛人所说的是实话,那他是一个守律法的人

在他的自言自语中自我表扬,不做坏事,专做好事。

我们所做的一切事情,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上帝全知道。不需要我们向上帝报告做了什么好事。他这样的自我表扬表示了两个方面:第一,他觉得上帝不是全知的,所以需要他来向上帝报告;第二,他说这些话是说给在殿里其他人听的,以此来炫耀自己是何等的一个义人。所以主耶稣说这个法利赛人是自言自语。

③ 这个税吏是一个追求义的人,虽然他知道自己是一个罪人

这个税吏不敢走到圣殿里来祷告,只是远远地站着,因为他自觉不配;他知道自己是一个罪人,没有资格来到上帝面前祷告。因为觉得自己没有办法给自己盼望,只有到上帝面前来祈求,而且相信上帝会听他祈求,会开恩可怜他这个罪人。

④ 主耶稣对这两个人的评价

从行为上来看,那个法利赛人可能比这个税吏好。但是,那个法利赛人自高自大,不追求上帝的义;而这个税吏自知只有信靠上帝,得到上帝的开恩可怜才是唯一的出路。所以主耶稣对他们两个人下了评论,“我告诉你们,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因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

主耶稣的这个比喻与上帝在《哈巴谷书》里所说的话,“惟义人因信得生”,意思相同。

由此我们也看到圣经的写成,虽然在时间上相隔近两千年,但是前后贯通,表达统一,因为圣经的真正作者是上帝,而不是写的人。

(3) 无论是自高自大,自义的人,还是自觉是一个罪人,都只有因信才能得到永生

你的自我感觉很好,自鸣得意,没有用;我们自己救不了自己,只有信靠上帝。

你的自我感觉很不好,因为知道自己做了很多坏事。不要自暴自弃,只要信上帝,上帝还是可以拯救你的。

VII.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

1. 律法原不本乎信

如果我们看《出埃及记》第十九章,我们就看到上帝在颁布十诫的时候是多么地严厉。律法是上帝颁布的,不是要人们凭信心来接受的。

不是说有人不相信上帝颁布了律法,律法就不存在了。所以对于律法不是信还是不信的问题,而是让我们知道什么是上帝所喜悦的,什么是上帝不喜悦的;让我们知道什么是罪。

2. 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

使徒保罗在这里所说的这一句话,实际上是引用了旧约圣经里上帝所说的一句话。圣经记载了,“所以,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我是耶和华。 ”(见利未18:5)

我们在这里再说一次,《加拉太书》里的很多内容只是重复上帝已经在旧约圣经里告诉我们的事情,但是人们却没有重视。所以使徒保罗在这里向加拉太的教会弟兄姊妹再一次阐明了上帝的意思,也是警戒我们当明白上帝所说的话。

所以如果人遵行上帝所颁布的律例典章,就必因此活着。这是耶和华上帝所说的。也就是说,如果人想要活着,就必须完全遵行上帝所颁布的所有律例典章。但是我们刚才已经讲过,人无法在整个一生中完全遵行上帝所颁布的所有的律例典章,这就是说人不可活,只有死路一条!

所有,也就是在第十节使徒保罗说的,“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

VIII. 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

1. 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

在这里使徒保罗再一次引用旧约圣经里耶和华上帝早就告诉我们的话。“人若犯该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将他挂在木头上,他的尸首不可留在木头上过夜,必要当日将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为业之地。因为被挂的人是在上帝面前受咒诅的。”(见申命21:22~23)

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就是被挂在木头上,所以祂是被咒诅的。

2. 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

但是根据《申命记》里的那两节圣经,那只是对“犯该死的罪”的罪人所说的,而主耶稣本身并没有任何罪,祂是顶替我们的罪,而钉死在十字架上的。主耶稣基督为我们受了咒诅,替我们付了赎价,于是所有信耶稣基督的人都因此脱离了律法的咒诅,可以享受永生。

注意我们刚才所读的《申命记》,那挂在木头上的罪人是受律法的咒诅呢,还是受谁的咒诅?

圣经告诉我们是受上帝的咒诅,不是受律法的咒诅。现在,我们应该明白为什么当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时候,主耶稣大声喊着说,“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为什么离弃我”了。因为在这个时候,全人类的罪都担当在主耶稣的身上,耶稣就受到了上帝的咒诅。

主耶稣在十字架上被上帝厌弃,被咒诅,这真好说明主耶稣顶替了我们的罪。根据和合本圣经第十三节括号里的字,(受原文作成),所以主耶稣基督不仅被上帝咒诅,而且还成为咒诅。这些就是主耶稣救赎我们的证据。

主耶稣自己说过︰“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见约翰3:14)圣经又告诉我们,“上帝使那无罪的(无罪原文作不知罪),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上帝的义。”(见林后5:21)在这里的“被举起来”和“成为罪”就是“挂在木头上”和“受咒诅”的意思。

我们之所以被上帝算为义,不是我们的工作,乃是上帝的工作,乃是主耶稣基督的工作。

IX. 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

1. 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

使徒保罗在这里所说的“亚伯拉罕的福”就是耶和华上帝对亚伯拉罕所说的,“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为大国,我必赐福给你,叫你的名为大,你也要叫别人得福。为你祝福的,我必赐福与他。那咒诅你的,我必咒诅他,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见创世12:1~3)

在这段经文里,耶和华上帝并没有向亚伯拉罕说明祂要赐给亚伯拉罕的“福”是什么。直到我们前面读过的《创世记》第十五章,圣经才告诉我们,亚伯拉罕所得到的福,就是“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被上帝算为义,就不再受律法的咒诅,就有了永生。

2. 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

这个福分本来是给全人类的,因为耶和华上帝当初告诉亚伯拉罕,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亚伯拉罕得福。但是,以色列人长期以来都是犹太教,是一个不向外传教的宗教。虽然,上帝拣选了他们,但是他们没有按上帝的教导来做,不将上帝的救恩传给外邦。

但是主耶稣来到世界以后,祂自己就向撒玛利亚人传福音,(参见约翰第四章),在主耶稣升天以后,不仅是十二个使徒出来传道,很多信了耶稣的犹太人也到各处传道。他们就是按照主耶稣给他们的大使命来做了,于是福音开始传向世界各地,也传到了中国。

我们因为接受了主耶稣为我们个人的救主,圣灵也就内住在我们的心里,我们就与主同行了。

上帝的救恩一直是对万民的,祂就是要拯救全人类。有一个说法,亚伯拉罕不是以色列人,如果亚伯拉罕是以色列人,他的后裔应该都是以色列人。亚伯拉罕从夏甲所生的以实玛利不是以色列人。亚伯拉罕从撒拉生以撒,是上帝的应许;以撒有两个儿子,大儿子以扫不是以色列人,而是以东人,(参见创世36:1~8),只有雅各所生的才是以色列人;以色列人的十二个支派也是由雅各的十二个儿子而来。所以可以说以色列人是从雅各改名为以色列才开始的。因为在这之前没有以色列这个名称。

但是上帝算亚伯拉罕为义人,已经拯救了亚伯拉罕。当亚当和夏娃,吃了那不该吃的果子以后,“耶和华上帝为亚当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给他们穿。 ”这就是说上帝已经杀了动物,为亚当和夏娃献了祭。也就是说,早在有以色列人以前,上帝的救恩已经存在了。

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从亘古直到永远,祂的救恩从创世到万代。

X. 在这段经文里我们学到了什么

  1. 读经的时候要祈求圣灵的带领,要安静我们的心来聆听上帝的话;

  2. 我们要明白我们的身份:我们是上帝的儿女,也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因此我们有传福音的责任,要让万族都得福;

  3. 我们信上帝到底信什么?我们信上帝的应许,上帝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 ”(见约翰17:3)如果我们真的这样相信,我们就有永生了;

  4. 我们在信了主耶稣基督以后,如果再以行律法为本,那至少是怀疑主耶稣的救恩还不够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