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 14: 01~09

马可福音 14: 1 ~ 9 节

1 过两天是逾越节,又是除酵节。祭司长和文士,想法子怎么用诡计捉拿耶稣杀祂。2 只是说,当节的日子不可,恐怕百姓生乱。

3 耶稣在伯大尼长大麻疯的西门家里坐席的时候,有一个女人,拿着一玉瓶至贵的真哪哒香膏来,打破玉瓶,把膏浇在耶稣的头上。4 有几个人心中很不喜悦,说,何用这样枉费香膏呢?5 这香膏可以卖三十多两银子周济穷人。他们就向那女人生气。6 耶稣说,由她吧。为什么难为她呢?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7 因为常有穷人和你们同在,要向他们行善,随时都可以。只是你们不常有我。8 她所作的,是尽她所能的。她是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预先浇在我身上。9 我实在告诉你们,普天之下,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作的以为记念。


有关马可在这里记载的内容,马太、路加和约翰也都有一些记载:

“耶稣说完了这一切的话,就对门徒说,你们知道过两天是逾越节,人子将要被交给人,钉在十字架上。那时,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聚集在大祭司称为该亚法的院里。大家商议,要用诡计拿住耶稣杀祂。只是说,当节的日子不可,恐怕民间生乱。耶稣在伯大尼长大麻疯的西门家里,有一个女人,拿着一玉瓶极贵的香膏来,趁耶稣坐席的时候,浇在祂的头上。门徒看见,就很不喜悦,说,何用这样的枉费呢?这香膏可以卖许多钱,周济穷人。耶稣看出他们的意思,就说,为什么难为这女人呢?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因为常有穷人和你们同在。只是你们不常有我。她将这香膏浇在我身上,是为我安葬作的。我实在告诉你们,普天之下,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行的,作个纪念。”(见马太26:1~13)

“除酵节,又名逾越节,近了。祭司长和文士,想法子怎么才能杀害耶稣,是因他们惧怕百姓。”(见路加22:1~2)

“那些来看马利亚的犹太人,见了耶稣所作的事,就多有信他的。但其中也有去见法利赛人的,将耶稣所作的事告诉他们。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聚集公会,说,这人行好些神迹,我们怎么办呢?若这样由着祂,人人都要信祂。......从那日起,他们就商议要杀耶稣。”(见约翰11:45~48, 53)“逾越节前六日,耶稣来到伯大尼,就是他叫拉撒路从死里复活之处。有人在那里给耶稣预备筵席。马大伺候,拉撒路也在那同耶稣坐席的人中。马利亚就拿着一斤极贵的真哪哒香膏,抹耶稣的脚,又用自己头发去擦。屋里就满了膏的香气。有一个门徒,就是那将要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说,这香膏为什么不卖三十两银子周济穷人呢?他说这话,并不是挂念穷人,乃因他是个贼,又带着钱囊,常取其中所存的。耶稣说,由她吧,她是为我安葬之日存留的。因为常有穷人和你们同在。只是你们不常有我。”(见约翰12:1~8)


这段经文在四本福音书里都有一些记载,可见这里的内容的重要性!

I. 我们先来看第一和第二节

  1. 过两天是逾越节,又是除酵节。

(1) 逾越节

根据圣经的记载,“于是,摩西召了以色列的众长老来,对他们说,你们要按着家口取出羊羔,把这逾越节的羊羔宰了。拿一把牛膝草,蘸盆里的血,打在门楣上和左右的门框上。你们谁也不可出自己的房门,直到早晨。因为耶和华要巡行击杀埃及人,祂看见血在门楣上和左右的门框上,就必越过那门,不容灭命的进你们的房屋,击杀你们。这例,你们要守着,作为你们和你们子孙永远的定例。日后,你们到了耶和华按着所应许赐给你们的那地,就要守这礼。你们的儿女问你们说,行这礼是什么意思?你们就说,这是献给耶和华逾越节的祭。当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时候,祂击杀埃及人,越过以色列人的房屋,救了我们各家。于是百姓低头下拜。”(见出埃及12:21~27)这是第一个逾越节。

从这里我们不仅看到逾越节是拯救以色列民的时候,我们也看到逾越节是向耶和华上帝献祭的的时候。

逾越节是以色列民的一个重要节日,在这个节日期间,很多以色列民都会到耶路撒冷来过节。

(2) 除酵节

在逾越节期间,上帝规定以色列民不可吃有酵的食物,“耶和华在埃及地晓谕摩西,亚伦说,你们要以本月为正月,为一年之首。你们吩咐以色列全会众说,本月初十日,各人要按着父家取羊羔,一家一只。若是一家的人太少,吃不了一只羊羔,本人就要和他隔壁的邻舍共取一只。你们预备羊羔,要按着人数和饭量计算。要无残疾,一岁的公羊羔,你们或从绵羊里取,或从山羊里取,都可以。要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黄昏的时候,以色列全会众把羊羔宰了。各家要取点血,涂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门框上和门楣上。当夜要吃羊羔的肉,用火烤了,与无酵饼和苦菜同吃。不可吃生的,断不可吃水煮的,要带着头,腿,五脏,用火烤了吃。不可剩下一点留到早晨,若留到早晨,要用火烧了。你们吃羊羔当腰间束带,脚上穿鞋,手中拿杖,赶紧地吃,这是耶和华的逾越节。因为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无论是人是牲畜,都击杀了,又要败坏埃及一切的神。我是耶和华。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我击杀埃及地头生的时候,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灭你们。你们要记念这日,守为耶和华的节,作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你们要吃无酵饼七日。头一日要把酵从你们各家中除去,因为从头一日起,到第七日为止,凡吃有酵之饼的,必从以色列中剪除。头一日你们当有圣会,第七日也当有圣会。这两日之内,除了预备各人所要吃的以外,无论何工都不可作。你们要守无酵节,因为我正当这日把你们的军队从埃及地领出来。所以,你们要守这日,作为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从正月十四日晚上,直到二十一日晚上,你们要吃无酵饼。在你们各家中,七日之内不可有酵,因为凡吃有酵之物的,无论是寄居的,是本地的,必从以色列的会中剪除。有酵的物,你们都不可吃,在你们一切住处要吃无酵饼。”(见出埃及12:1~20)

所以逾越节又称为除酵节。

  1. 祭司长和文士,想法子怎么用诡计捉拿耶稣杀祂。

(1) 祭司长和文士是什么时候正式决定杀害主耶稣?

圣经在这里说到了,“过两天是逾越节”。这个时间到底应该怎么样来计算?

我们查考了英文圣经,其中的一个版本(The Message)讲得比较详细:“In only two days the eight-day Festival of Passover and the Feast of Unleavened Bread would begin. ”(MSG Mark 14:1)

我们就知道,逾越节不只是一天,而是有八天,这八天的来源就是规定从正月的十四到二十一日的晚上,不可吃有酵的食物,所以祭司长和文士在逾越节来到前就开始了怎样杀害主耶稣行动。

从字面来看,“过两天是逾越节”,而逾越节是从以色列人的正月十四日开始,“过两天是逾越节”那就应该是正月十二日。但是,当我们说 “过两天”的时候很可能是“过几天”的意思,不一定真的是过两天。所以在这里的“过两天是逾越节”,可能是逾越节的前几天。

在祭司长和文士的心里,他们就一直在想要除灭主耶稣的,“法利赛人出去,同希律一党的人商议,怎样可以除灭耶稣。 ”(见马可3:6)这告诉我们,他们早就想要除灭耶稣,只是到这个时候,他们已经按捺不住,决定要行动了。

(2) 这是谋杀

① 什么是谋杀?

构成谋杀罪的要素在不同法律体系中或许有所不同,但一般都这样定义为:杀人的行为是有预谋的,行凶者在明知有关行为会使他人死亡仍然作出有关行为,这样的行为为谋杀。

② 祭司长和文士是谋杀主耶稣

圣经在这里清楚地告诉我们,“祭司长和文士,想法子怎么用诡计捉拿耶稣杀祂”。马太也记载,“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聚集在大祭司称为该亚法的院里。大家商议,要用诡计拿住耶稣杀祂。”(见马太26:3~4)

可见祭司长、文士和民间的长老一起商议,设计谋来捉拿耶稣,然后杀害祂。一旦他们的计划开始执行,这就完全构成谋杀罪了。

③ 在十诫中,有“不可杀人”(见出埃及20:13)这一诫。

其实这一条诫命不是讲不可以上战场杀敌,因为我们在旧约圣经里看到上帝要以色列民去杀敌的情况。也不是说不可以自卫反击,十诫中的“不可杀人”实际上是指“不可谋杀”。英文圣经就基本都是翻译为,“You shall not murder.”这个 murder 就是“谋杀”的意思。

祭司长、文士和民间长老,都是宗教人士,他们都应该完全知道圣经里的十诫,他们知道十诫中的“不可杀人”是指“不可谋杀”。我们现在暂且不说他们要谋杀的主耶稣是谁,因为无论对于谁都不可谋杀。尤其是作为宗教领袖,怎么能够起一个谋杀的心呢?

这就让我们看到这些人的问题了。因为不只是一个人有这样谋杀的心,而是这些祭司长、文士和民间长老都有这谋杀的心,可见当时犹太人的宗教领袖问题之大了。

  1. 只是说,当节的日子不可,恐怕百姓生乱。

虽然他们有心要谋杀主耶稣,但是他们觉得不能在这个逾越节的时候执行这个谋杀的行动,因为他们恐怕百姓生乱。

在今天我们查考的经文里,我们看到祭司长、文士和民间的长老是很怕百姓的,我们看到他们的“怕”至少有两个方面:

(1) 怕百姓都去跟随主耶稣

根据约翰的记载,“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聚集公会,说,这人行好些神迹,我们怎么办呢?若这样由着祂,人人都要信祂。”(见约翰11:47~48)他们怕众人都信了主耶稣、跟随了主耶稣,他们就没有地位了。显然这是嫉妒的心态。

在约翰的这个记载中,我们看到祭司长和法利赛人是出于非常奇怪的心理。

首先,既然他们承认主耶稣所行的是神迹,但是他们还要反对祂,这岂不是很奇怪的吗?其实主耶稣是来自上帝,这一点是很容易就可以得出来的。

主耶稣医治了一个生来是瞎眼的,那人对责问他的法利赛人所说的话很说明问题。“那人回答说,祂开了我的眼睛,你们竟不知道祂从哪里来,这真是奇怪。我们知道上帝不听罪人。惟有敬奉上帝,遵行祂旨意的,上帝才听祂。从创世以来,未曾听见有人把生来是瞎子的眼睛开了。这人若不是从上帝来的,什么也不能作。”(见约翰9:30~33)

所以只要看看主耶稣所行的神迹奇事,哪怕不是宗教领袖也都知道,主耶稣是来自上帝。但是祭司长和法利赛人却都不愿意承认这一点,嫉妒的心使他们成为瞎眼了。

其次,我们看到祭司长、文士、民间长老、法利赛人怕人们不再尊重他们是以色列人的领袖,觉得“百姓都要信祂”了,没有人会继续来听他们的教导了。从而他们就会失去在罗马人和希律王眼中的地位。

(2) 怕百姓会反对他们

根据马太的记载,“祭司长和法利赛人,听见祂的比喻,就看出祂是指着他们说的。他们想要捉拿祂,只是怕众人,因为众人以祂为先知。”(见马太21:45~46)

约翰也有这样的记载,“他们就想要捉拿耶稣。只是没有人下手,因为祂的时候还没有到。但众人中间有好些信祂的,说,基督来的时候,祂所行的神迹,岂能比这人所行的更多吗?”(见约翰7:30~31)

可见当时有很多百姓看到主耶稣行了那么多的神迹奇事,都以主耶稣为先知,也有人认为主耶稣就是基督。如果祭司长和文士把主耶稣抓起来处死,必然引起众人的反对。

  1. 从圣的记载里我们就可以觉得,祭司长他们心情很焦急,希望立刻把主耶稣就处决了,但是他们又怕百姓因此闹事,所以觉得在这个逾越节期间最好不要动手,待过来这个节日才动手。

我们知道以色列人有到耶路撒冷来过逾越节的习惯,所以在这个时候,人们已经陆续来到耶路撒冷了,耶路撒冷已经成为一个很繁忙的城市,众人聚集的地方是容易闹事,所以祭司长他们就觉得在这个时候要收敛一点。

II. 耶稣在伯大尼长大麻疯的西门家里坐席

1. 主耶稣时常在伯大尼

正如我们以前曾经所讲到的,主耶稣在祂出来事奉的时候,基本是以伯大尼为祂的基地,当祂最后一次到耶路撒冷期间,祂也常常是在伯大尼过夜。所以祂在伯大尼的一个人的家里坐席也是很平常的事。

2. 这个西门是谁

这一位西门到底是谁,不同的解经家有不同的看法:

(1) 有的解经家认为主耶稣这一次坐席与《路加福音》第七章36~50节里所记载的是一回事

理由是:请主耶稣吃饭的人都是西门,同样是记载了一个女人,同样用玉甁里的香膏抹主耶稣。

(2) 有的解经家认为主耶稣这一次坐席与《路加福音》第七章里所记载的不是一回事

如果我们对照《路加福音》第七章里的记载,就会发现完全是两回事:

第一,路加所记载的那个女人是一个罪人,(见路加7:37);而约翰的记载是拉撒路的姐姐马利亚。(参见约翰12:1~2)

第二,根据路加在《路加福音》第一章里所说的,“提阿非罗大人哪,有好些人提笔作书,述说在我们中间所成就的事,是照传道的人,从起初亲眼看见,又传给我们的。这些事我既从起头都详细考察了,就定意要按着次序写给你,使你知道所学之道都是确实的。”(见路加1:1~4)既然路加是按“按着次序写”的,他把那个有罪的女用香膏抹主耶稣的事情记载在第七章,而把祭司长他们决定谋杀主耶稣的事情,“除酵节,又名逾越节,近了。祭司长和文士,想法子怎么才能杀害耶稣,是因他们惧怕百姓”,记载在第二十二章,可见这两件事情不是连在一起的。

第三,在这两次用香膏抹主耶稣的事上,主耶稣所说的话是极不相同的,而且所要表达的重点也是完全不一样的。

我们不认为路加在第七章里所记载的那个女人就是这里约翰所记载的马利亚,我们认为路加所记载的是另外一件事。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没有把《路加福音》第七章里记载的那一段列在我们开始查经时的经文里的原因。

3. 这个西门到底是谁?

我们不知道这个西门到底是谁,圣经没有给我们很多的资料可以查询,只告诉我们,“长大麻疯的西门”。

根据这一点,我们有一下的分析:

(1) 这个西门应该曾经是长大麻疯的

按照当时的规矩,长大麻疯的人是不能与众人在一起的,他们必须住在营外。“身上有长大麻疯灾病的,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头散发,蒙着上唇,喊叫说,不洁净了,不洁净了。灾病在他身上的日子,他便是不洁净,他既是不洁净,就要独居营外。”(见利未13:45~46)

如今,他既然能够在他的家里宴请很多人,可见他的大麻疯已经洁净了。

(2) 为什么他要在家里宴请主耶稣?

既然在当时大麻疯是无药可救的,这个西门的大麻疯是怎么得到洁净的呢?

根据主耶稣圣经的记载,主耶稣曾洁净过好几个大麻疯患者,我们觉得这个西门的大麻疯必定是主耶稣医治了,因为当时的医疗水准根本无法医治大麻疯。

这样就很容易想通他为什么要宴请主耶稣了。

III. 有一个女人,拿着一玉瓶至贵的真哪哒香膏来,打破玉瓶,把膏浇在耶稣的头上。

1. 香膏

圣经在这里记载的香膏是“真哪哒香膏”。我们查考英文圣经基本都是写成“pure nard”。所以我们就知道这香膏的名称是“哪哒”,不是“真哪哒”。这里的“真”是表示这个女人拿来的香膏是真的哪哒香膏。

有的英文介绍这哪哒香膏是:An aromatic oil extracted from an East Indian plant。表示这是一种从印度植物中采集出来的香料。这个植物的学名是:Nardostachys jatamansi,中文翻译为“匙叶甘松”。这样的植物是生长在喜马拉雅山的3000~5000米的高山上,至今无法进行人工培植,因此这种香料至今还是非常名贵。

2. 一个女人

根据约翰的记载,这个女人就是拉撒路的姐姐马利亚。

有的解经家认为这个马利亚就是抹大拉的马利亚,如前面所述,还有一些解经家认为这个马利亚就是《路加福音》第七章里的女人,还有一些解经家认为这三个女人其实就是一个人。

我们不进入这么详细的讨论,因为这样的讨论与上帝的救恩没有什么大的关系。我们只是按照圣经明确告诉我们的,就是约翰的记载,这个女人就是拉撒路的姐姐马利亚。

3. 把膏浇在耶稣的头上

根据马太和马可的记载,香膏是“浇在主耶稣的头上”的,但是约翰的记载却是“抹耶稣的脚”。这不同的记载是否矛盾?

我们说这一点也不矛盾,但是在这里我们要注意几件事:

(1) 香膏

什么是香膏?可能我们中间的姊妹可以告诉我们。

和合本圣经是写成“香膏”,在英文中香膏是写成balsam,或者balm。但是我们查考英文圣经的时候,我们发觉不同的版本用不同的词,主要有四种写法,ointment - 软膏、perfumed oil - 香(水)油、oil - 油、perfume - 香水。

根据英文圣经中的写法,我们可以把和合本里的“香膏”理解为是一种比较稠的液体,而不是像牙膏那样不会流动的类似固体状物质。

根据马可和马太的记载,马利亚“打破玉瓶,把膏浇在耶稣的头上。”这两个记载都是用“浇”这个字。这里的“浇”,就告诉我们这个香膏具有很大的流动性。

(2) 马太和马可所记载的内容是写给犹太人读的

按照犹太人的惯例,用油膏人的头的仪式是膏立君王和祭司仪式。膏立是一项神圣的事情。所以马太和马可都以膏立的方式来记载主耶稣在临死之前被膏的情况。

(3) 请注意路加所记载的女人是怎样把香膏抹在主耶稣的脚上的

根据路加的记载,“那城里有一个女人,是个罪人。知道耶稣在法利赛人家里坐席,就拿着盛香膏的玉瓶,站在耶稣背后,挨着祂的脚哭,眼泪湿了耶稣的脚,就用自己的头发擦干,又用嘴连连亲祂的脚,把香膏抹上。”(见路加7:37~38)

我们看到这个女人先是挨着主耶稣的脚哭,就是说她已经在主耶稣的脚边,然后才把香膏抹在主耶稣的脚上。

(4) 约翰特别记载了马利亚是拿了一斤香膏来膏主耶稣的

一斤香膏是很大的分量。根据我们刚才对“香膏”的研讨,我们觉得如果马利亚把这香膏浇在主耶稣的头上,这香膏就应该会流下去,一直流到脚。

在约翰的记载中,没有看到像路加所记载的那个女人一开始就是挨着主耶稣的脚哭,当她的眼泪湿了主耶稣的脚,然后用自己的头发擦干,又用嘴连连亲祂的脚,之后再把香膏抹上。

约翰记载了,“马利亚就拿着一斤极贵的真哪哒香膏,抹耶稣的脚,又用自己头发去擦。”根据我们刚才对香膏的分析,是没有办法直接拿起一斤会流动香膏,来抹主耶稣的,基本的分析是当这个香膏流到主耶稣的脚上以后,马利亚才来用她的头发去擦。

我们认为约翰只是没有记载马利亚把香膏浇在主耶稣的头上,而把马利亚用头发擦主耶稣的脚作为重点来叙述了。

我们这样分析以后,我们就不再觉得一个是浇在头上,一个是擦在脚上有任何的矛盾,只是各人记载的重点不一样而已。

IV. 有几个人心中很不喜悦,说,何用这样枉费香膏呢?这香膏可以卖三十多两银子周济穷人。他们就向那女人生气。

1. 这香膏的价格

这香膏确实是非常名贵的。

这香膏先要在喜马拉雅山上采集,然后制成香料,再制成香膏,之后运到以色列。设想一下当时的交通是多么的不便,单纯运费要多少?再加上制作的费用,这香膏必定是昂贵的。

根据犹大的计算,这香膏可以卖三十多两银子。(参见约翰12:4~5)

这三十两银子是什么样的价位呢?查看各种解经资料,一般认为这么些钱约是一个工人一年的工资。

2. 那几个心中很不喜悦的人又是谁呢?

(1) 马可没有记载这些人是谁。

我们注意到马可常常不记载参与者的名字,好像马可主要是专注主耶稣的言行。

但是马太有记载,他指出那些很不喜悦的人是主耶稣的门徒,(参见马太26:8);而约翰就更明确地记载了“那将要卖耶稣的加畧人犹大”,直接发出了怨言。

圣经没有记载其他人有不喜悦的态度,为什么反而是主耶稣的门徒会有这样不喜悦的态度呢?

圣经显然没有告诉我们为什么,但是如果我们回忆主耶稣不久前对门徒所说的话,就是祂对那个穷寡妇奉献两个小钱的称赞,“耶稣叫门徒来,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穷寡妇投入库里的,比众人所投的更多。因为他们都是自己有余,拿出来投在里头。但这寡妇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养生的都投上了。”(见马可12:43~44)

门徒们可能会想,主耶稣既然那么看重穷寡妇的两个小钱,为什么却接受这么昂贵的礼物呢?

(2) 那为什么主耶稣愿意接受这个女人的香膏呢?

其实,主耶稣对于穷寡妇的两个小钱和这个女人的真哪哒香膏的态度是一致的。主耶稣赞扬那个穷寡妇所奉献的两个小钱是她养生的钱,就是她把心中最宝贵的东西献给上帝,这就是主耶稣赞扬她的原因。因为主耶稣说,“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 ”(见马太10:37)主耶稣不是要我们不爱我们的父母或者儿女,主耶稣所说的是要我们把祂放在首位。其实,在我们心目中任何高过上帝的东西就是我们心目中的偶像;上帝不要我们心中有任何的偶像。

这个女人把她心目中极其重要的东西拿来献给主耶稣。她把那存放真哪哒香膏的玉甁打碎了!实际上她打碎的不仅是那玉甁,而是她自己。一个女人所最珍贵的东西就是她自己的美容。很多解经家都相信这玉甁所装的真哪哒香膏是她为自己的婚礼所预备的最佳礼物。但是在主耶稣面前,她决定放弃她心里的最爱,而把自己的最爱献给主耶稣。

当一个人把自己心目中的最爱献给上帝的时候,无论是那穷寡妇的两个小钱,还是这个女人所珍藏的真哪哒香膏,上帝怎么会不接受呢?

弟兄姊妹,我们有没有把我们心中的最爱献给上帝?

3. 他们就向那女人生气。

根据马太的记载,他们不仅生气,而且“说,何用这样的枉费呢?这香膏可以卖许多钱,周济穷人。”(参见马太26:8~9)

(1) 生气

和合本里翻译为“生气”,在英文圣经,基本都是用“indignant”;这个英文字的意思是“愤怒”。看来和合本所用的词是比较轻的,因为愤怒比生气严重多了。

和合本的翻译启始于清朝的后期,正好是文言文和白话文交接的时候,所以用的词常常比较缓和。

在马太的记载中,“说,何用这样的枉费呢?这香膏可以卖许多钱,周济穷人。”其实这里的“说”,也不是好声好气地说,原文的意思是责备和责问的意思。在一些英文圣经里是用“scolding”这个字,意思是“痛骂”。

可想而知,当时一些门徒一定是怒视这个女人,而且严厉的责问、痛骂这个女人为什么这样浪费。这势必让这个女人处于一个非常尴尬的地位。

可能弟兄姊妹会奇怪,主耶稣的门徒怎么会这样?但是,至今来看,一些忠心事奉上帝的人受到教会里的指责还少吗?

教会里至今还是这样,有的人自己不事奉,反倒指责事奉的人。我们要把这些门徒在这件事上的态度作为镜子来看看我们是不是像这些门徒一样,不仅不鼓励弟兄姊妹来事奉上帝,反倒是严加指责。

(2) 这香膏虽然确实是值那么多钱,但是他们真的是要把这香膏变卖了去周济穷人吗?

我们承认,这香膏确实是昂贵的,但是他们为什么这样说呢?

攻击一个事奉主的人,虽然有很堂皇的理由,但是在这些理由的后面常常有卑鄙的动机。

约翰的记载就把问题说清楚了,“有一个门徒,就是那将要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说,这香膏为什么不卖三十两银子周济穷人呢?他说这话,并不是挂念穷人,乃因他是个贼,又带着钱囊,常取其中所存的。”(见约翰12:4~6)

犹大在十二个门徒里是管钱的,所以他带着所有人开销的钱囊。但是正如约翰所说,犹大是个贼偷钱囊里的钱。

弟兄姊妹,我们是否想过,为什么犹大会成为十二个门徒中的会计和出纳?是因为他要偷钱才当了管理钱财的人吗?一般认为犹大有很强的工作能力,所以大家才授予他财务的职称。

因为犹大太聪明、太有才干,这就成为他自己的绊脚石。

使徒保罗说,“我为基督的缘故,就以软弱,凌辱,急难,逼迫,困苦,为可喜乐的。因我什么时候软弱,什么时候就刚强了。”(见林后12:10)当我们承认自己在主里是软弱的时候,上帝就使我们刚强了;换言之,我们什么时候自以为刚强了,什么时候就软弱了。犹大自以为他在财务上有一套,可以瞒天过海,结果他自己就跌倒在金钱的陷坑里了。

所以我们就明白,犹大之所以说,“这香膏为什么不卖三十两银子周济穷人呢”的意思是要这个把这香膏变卖了把钱交给他,他可以把这钱周济穷人,同时他也可以从中偷一些来用。

在这光明堂皇的理由之下,犹大有自己的算盘。这就是魔鬼撒旦的鬼咋。

这样的情况,在至今的教会里我们也会看到,虽然是以光明堂皇的理由来忽悠教会的弟兄姊妹,但是实际上却有个人自私的目的。这就是魔鬼撒旦隐藏在教会里的情况。

V. 耶稣说,由她吧。为什么难为她呢?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

1. 耶稣说,由她吧。

虽然魔鬼撒旦把自己打扮成迷人的天使,但是上帝还是清楚地看到他们的恶劣计谋。

对于门徒,特别是犹大对这女人的责备,主耶稣开始说话了,“由祂吧”。

魔鬼撒旦可以忽悠人,但是不可能忽悠上帝。主耶稣很清楚地看到了对这个女人的责备是没有道理的,即使这样的责备不是出于恶意攻击,也必定是糊涂的表现。

所以当我们在事奉中,如果受到教会里弟兄姊妹的非难,我们不要灰心,因为上帝知道我们的心,祂在一定的时候会出来替我们说话的。

2. 为什么难为她呢?

主耶稣的这一句话虽然说得很客气,但是很明显地阻止了那些门徒对这个女人的责备;同时,这一句话也是对这个女人的鼓励。

首先主耶稣确定了门徒说这些话是难为了这个女人。这一句话的口气不是很重,但是显然是有批评的口气。

门徒对这个用香膏膏主耶稣的女人的这种做法显然是错误的,但是主耶稣并没有发怒,而是好言相劝,为什么?

我们认为有两个原因:

(1) 不轻易发怒是上帝的一个属性。

“耶和华在他面前宣告说,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上帝,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见出埃及34:6)这是耶和华上帝向摩西宣告的,也是祂一贯执行的。

在旧约时代上帝有这样的属性;在新约时代,上帝还是有这样的属性;今天上帝还是不轻易发怒,在等待世人回转过来归向祂。

我们所信的上帝是永远不改变的上帝;祂的属性不改变、祂的应许不改变,祂的一切都不改变。

(2) 其实所有的人也至少是这样坏

门徒这样做确实是很不对的,但是我们比门徒好吗?对于他人的事奉我们是否鼎力相助?有时,虽然嘴里没说他们做得不好,心里却有反感的想法。

上帝知道我们所有的人都是败坏的,人都是不愿意跟随上帝的,都是丑陋的,但是“上帝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审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 ”(参见约翰3:17)

其次,主耶稣的这一句话对这个女人是极大的安慰。

当这个女人把她盛有哪哒香膏的玉甁打碎,把香膏浇在主耶稣的头上的时候,门徒的议论、责备接二连三向她而来,霎时间她的这一个做法几乎成为坏事的典型了,她可能都不知所措了。

就在这个时候,主耶稣对门徒说话了,“由她吧,为什么难为她呢?”

上帝从来不会让我们孤独地走成圣的道路,虽然有惊涛骇浪威胁着我们,但是我们知道上帝与我们同在,我们始终是安全的。

3. 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

不但如此,主耶稣更进一步肯定这个女人所做的“是一件美事”!

主耶稣说,“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这是何等大的荣耀啊,上帝竟然把这个女人所做的事称赞为在主耶稣身上的美事。

这是我们在圣经里唯一的一次,我们看到一个人所做的事情被主耶稣称赞为在祂身上所做的美事。

这是一件把自己打碎、并且把自己最爱的献给了主耶稣的事情。弟兄姊妹,我们是不是也可以成为一个被主耶稣这样称赞的人?

可能有人会问,主耶稣的肉身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我怎么能像这个女人一样在主耶稣身上做什么事情呢?

主耶稣虽然已经升天了,但是祂告诉我们,“王要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 ”(见马太25:40)

弟兄姊妹,我们还是有可能在主耶稣的身上做成美事的,只要我们有信心,按主耶稣的教导来做,我们完全可以在见主面的时候,被主称赞为:忠心、善良的仆人。

VI. 因为常有穷人和你们同在,要向他们行善,随时都可以。只是你们不常有我。

主耶稣的这一句话至少包括了两个方面的意思:

1. 事奉的时间性

主耶稣说,“常有穷人和你们同在,要向他们行善,随时都可以。只是你们不常有我。”就是说,如果我们要做善事,“随时都可以”,但是我们要事奉上帝,这个机会不是随时的。

就拿我们熟悉的五饼二鱼的神迹来说,我们知道这五饼二鱼是从一个小孩那里拿到主耶稣面前的,“在这里有一个孩童,带着五个大麦饼,两条鱼。只是分给这许多人,还算什么呢?”(见约翰6:9)

我们觉得在上万人中间,除了这个小孩以外,还会有个别人也带了一点食物,但是其他带了食物的人不愿意把食物贡献出来,以至于失去了这一次事奉的机会,从而成为遗憾终生的事了。

上帝给我们事奉的机会不一定是很多的,我们是不是把握了上帝给我们的机会来事奉祂?

2. 我们事奉的目标和主次

周济穷人是好事,也是我们基督徒应该做的事情,但是与事奉上帝来比较,事奉上帝应该更重要。

现在在美国有一些教会花很多的时间来做社会工作。做社会工作是好事,但是这不是我们基督徒的主要目的。

“耶稣回答说,第一要紧的,就是说,以色列阿,你要听。主我们上帝,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上帝。其次,就是说,要爱人如己。再没有比这两条诫命更大的了。”(见马可12:29~31)

在这一段经文里,主耶稣说得很清楚,第一要紧的是对上帝的;其次才是对人的。所以我们不能把这个主次关系颠倒了。

3. 在每一个教会,我们要明白我们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我们基督徒的第一个目标就是:主我们上帝,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上帝。第二,才是爱人如己,才是做社会工作。

如果我们没有把第一个目标把握住,就忙碌于爱人如己,这就与任何一个社会上的慈善机构没有区别了。

我们爱人如己是把上帝主耶稣的爱传递给社会上的每一位,让所有的人都能体会到从上帝那里来的爱。而不炫耀我们自己有多么的爱心。

目标清楚了,我们就在成圣的道路上向着标竿直跑。

VII. 她所作的,是尽她所能的。她是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预先浇在我身上。

1. 她所作的,是尽她所能的。

主耶稣在这里所说的“尽她所能”,表示这个女人不是随随便便拿出一样东西来敷衍敷衍,而是极尽全力,把她最宝贵的东西全部拿了出来。

请问一下我们这里的姊妹,在你用香水或者香膏的时候,你是怎么使用的?用香水的时候是喷一下呢,还是整瓶往头上倒?

据我所知,现在的香水瓶是封口的,只能喷一下。所有人在使用香水的时候总是只用一点儿。但是这个女人却打碎了玉甁,把整瓶香膏浇在主耶稣的头上。

她没有只把香膏点几滴在主耶稣的头上,如平时人们使用香水的那一种节省状况,她毫不吝啬,全部献上。

她不仅把她珍贵的哪哒香膏全部献给主耶稣,她是把自己打碎了献给上帝。真如传道人常常所说的,我们是把自己奉献给上帝,愿上帝的旨意成全在我们的身上。无论这个做法在人们的眼里是怎么样看,我们对于把自己奉献给上帝都会感到兴高采烈。甚至使徒保罗为主的缘故被囚,他也是充满着喜乐。

主耶稣称赞这个女人,“她所作的,是尽她所能的。”我们在来比较一下主耶稣责备法利赛人的那一句话,“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 (见马太23:23)

同样是奉献,有的是真心实意,有的却是在演戏。弟兄姊妹,我们是把我们的什么献给了主耶稣?

2. 她是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预先浇在我身上。

主耶稣的这一句话至少表达了两个意思:

(1) 表达主耶稣不久就会被安葬;

这是主耶稣向所有在这里坐席的人宣告祂的死。

宣告祂的死,也就是提示所有在座的人,不要指望祂成为带领以色列民与罗马帝国奋战的王。因为以色列民屡次强迫主耶稣做他们的政治上的王。(参见约翰6:15)

主耶稣隐隐约约地告诉众人,祂来到世界上不是来当一个国家的元首,也不是来当一位政治领袖,祂来到世界是为了担当众人的罪而受死,而且这件事就要实现了。

(2) 这个女人及时供应了主耶稣的需要;

死人用香膏来封存,这在那个时候是比较流行的做法。当主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之后,“七日的头一日,黎明的时候,那些妇女带着所预备的香料,来到坟墓前。 ”(见路加24:1)那些妇女是准备用香料来膏主耶稣的身体的。这是一般的做法。

但是这里所说的女人,也就是拉撒路的姐姐马利亚,却是在主耶稣被钉死以前用香膏来膏主耶稣,所以主耶稣说,“她是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预先浇在我身上。”这是预先做的事,莫非马利亚知道主耶稣要被钉死?我们没有办法确定这一点。

我们知道的是: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上帝的人得益处。(参见罗马8:28)所有一切发生的事情至少是在上帝的允许之下,而有不少事情是直接在上帝的安排之下才发生的。

当圣灵感动一个人去做某一件事情的时候,这个人可以选择听从圣灵,也可以选择不听从圣灵。我们认为当时马利亚这么做是顺从了圣灵的带领,照圣灵所指示的来做,而且做得很完美。虽然她不知道主耶稣就要被埋葬,但是圣灵启示她做这件事,而且她也愿意这么做,于是事情就发生了。

虽然她听到主耶稣说到了祂的安葬,但是她已经亲眼目睹了自己的弟弟拉撒路从坟墓里被主耶稣叫出来的情景。她应该相信主耶稣必定能复活。

VIII. 我实在告诉你们,普天之下,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作的以为记念。

1. 我实在告诉你们

主耶稣多次使用“我实在告诉你们”和“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来强调祂下面一句话的重要性。所以我们必须仔细地来看主耶稣下面所说的那一句话。

2. 无论在何处传福音,也要述说这个女人所作的

我们注意到主耶稣把传福音与这个女人所作的联系在一起,这是前所未有的事情。

不仅如此,主耶稣还强调,“普天之下,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都必须也述说这个女人所作的。也就是说,每当传福音的时候,就必须讲到这个女人的所作。

福音广传是在主耶稣复活之后才发生的,但是主耶稣在祂被钉十字架之前就告诫我们,将来你们(门徒)出去传福音的话,必须述说这个女人的所作。

为什么这个女人所作的要与传福音连在一起?而且,主耶稣还用“我实在告诉你们”来强调这一点?

我们知道,福音是上帝的恩典。这个恩典是给全人类的,但是只有像这个女人一样,打碎自己,而且全然降服在上帝的面前,我们才能得到上帝福音的恩典。

福音是上帝白白赐给我们的,但是我们必须真心实意降服在上帝面前,我们才有可能接受上帝福音的恩典。

3. 主耶稣给我们的使命

我们要在普天之下传福音,无论在什么地方传福音,都要述说这女人所作的以为记念。

IX. 我们在这段经文里学到什么

  1. 要把心中的最爱献给上帝,心里不可有偶像。

  2. 对于弟兄姊妹的事奉要鼓励,如果他们有什么做的不对的地方也应该以爱心出发来劝勉对方。

  3. 明确上帝给我们的事奉机会,不要失去了机会以至于懊悔莫及。

  4. 学习这个女人,把我们自己当作活祭献给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