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imothy 5: 01~16

提摩太前书 5: 01~16

1 不可严责老年人,只要劝他如同父亲;劝少年人如同弟兄;2 劝老年妇女如同母亲;劝少年妇女如同姐妹;总要清清洁洁的。3 要尊敬那真为寡妇的。4 若寡妇有儿女,或有孙子、孙女,便叫他们先在自己家中学着行孝,报答亲恩,因为这在上帝面前是可悦纳的。5 那独居无靠真为寡妇的,是仰赖上帝,昼夜不住地祈求祷告。6 但那好宴乐的寡妇,正活着的时候也是死的。7 这些事你要嘱咐她们,叫她们无可指责。8 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

9 寡妇记在册子上,必须年纪到六十岁,从来只作一个丈夫的妻子,10 又有行善的名声,就如养育儿女,接待远人,洗圣徒的脚,救济遭难的人,竭力行各样善事。

11 至于年轻的寡妇,就可以辞她,因为她们的情欲发动,违背基督的时候,就想要嫁人。12 她们被定罪,是因废弃了当初所许的愿,13 并且她们又习惯懒惰,挨家闲游;不但是懒惰,又说长道短,好管闲事,说些不当说的话。14 所以我愿意年轻的寡妇嫁人,生养儿女,治理家务,不给敌人辱骂的把柄,15 因为已经有转去随从撒但的。16 信主的妇女,若家中有寡妇,自己就当救济她们,不可累着教会,好使教会能救济那真无倚靠的寡妇。


经文概论

第四章的结尾是保罗教导提摩太如何牧养教会,如今在第五章保罗给提摩太上教牧辅导学是对个别人士的工作,包括男女老少。之后就是教牧书信里面唯一论及公共善事,就是寡妇生计的问题。当时代女人的生活是依靠家庭或出嫁的丈夫。所以寡妇的生活所需基本上是由她的家庭负担。如果寡妇是完全无所依的话,这才由教会承担了。这是教会承接旧约里的教导,照顾无所依的孤儿寡妇。所以在教会了如何确定“真为寡妇”是需要一套完善的制度。这样的确认或说登记不单单只是供养上,也包括尊重她们从前对社会的贡献。当她们被照顾的同时,她们也会在教会里事奉,当然也要是视乎她们的体力。对那些体力不继的也可以在祷告的善工上付出(5:5)。这种对待寡妇的文化就有如中国历史里面对那些贞洁的寡妇的表扬和建立贞节牌坊有异曲同工的意义。登记的寡妇必须有一定的条件,年轻的寡妇不见得有这样的背景和条件。这可能是由于她们的灵命还没有成长,其次她们年轻,绝对有条件和机会建立基督化的家庭,减轻教会的负担。

今天的经文可以分为:对不同年龄和性别的劝勉(5:1-2);对寡妇的供应(5:3-8);教会确认真为寡妇(5:9-10);年轻的寡妇(5:11-15);鼓励其他信徒帮助寡妇(5:16).

1-2节

5:1 不可严责老年人,只要劝他如同父亲;劝少年人如同弟兄;5:2 劝老年妇女如同母亲;劝少年妇女如同姐妹;总要清清洁洁的。

保罗要求提摩太劝勉教会里面所有的人,包括比他年长的。用的方法是以家庭成员的关系来作比喻。用这样亲和的方法来取代冷酷的指责,权柄的压力,远离的关系必然比较有效,最低限度免得对方的为了面子而自辩。这并非说自辩是不对,只是自辩很容易引起人们倾向自我,甚至强词夺理的辩论。在态度方面,以对待老年人如父亲,少年人如弟兄,老年妇人如母亲,少年妇女如姐妹。教会是一个家庭,属灵的家庭。

对待老人家,保罗说不可以严责。让我们从圣经里看一个反过来的例子,就是哪位浪子的父亲如何劝他的大儿子:

路加福音15:28 大儿子却生气,不肯进去。他父亲就出来劝他。

如果老人也是这样的平心静气地劝勉年幼的,我们就知道保罗这样劝勉提摩太更是合宜的。所以对待老人家必须以劝勉的心,态度如同对待父母亲一样:

利未记19:32在白发的人面前,你要站起来;也要尊敬老人,又要敬畏你的上帝。我是耶和华。

保罗没有在这里讲出劝勉的内容,但是我们可以从提多书看出不但如何劝勉老年男人,和老年妇人,我们更可以看到对少年男女的劝勉:

提多书2:1合乎那纯正的道理。 2 劝老年人要有节制、端庄、自守,在信心、爱心、忍耐上都要纯全无疵。 3 又劝老年妇人,举止行动要恭敬,不说谗言,不给酒作奴仆,用善道教训人, 4 好指教少年妇人,爱丈夫,爱儿女, 5 谨守,贞洁,料理家务,待人有恩,顺服自己的丈夫,免得上帝的道理被毁谤。 6 又劝少年人要谨守。

在对待少年妇女,保罗特别加了一句“总要清清洁洁的”。这是非常之重要的。很多时候传道人因为工作的需要而与姐妹交往和辅导。这些年轻姐妹也因着与传道人接触多了,再加上家里的婚姻出了问题,又或者丈夫们没有像牧者们的温文有礼和细心的辅导而产生好感。所以保罗特别地提醒提摩太

3-8节

保罗花了14节经文论及寡妇在教会产生的一些事宜,相信寡妇在教会里的确引起一些问题。其中比较反面的有哪些好宴乐,懒惰,挨家闲游,说长道短,好管闲事的。当然,保罗也指出做寡妇当做的事宜。其中的情况是错综复杂。

3节解读

5:3 要尊敬那真为寡妇的。

保罗在没有进入这个比较长的讨论之前,他首先立下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要尊敬那真为寡妇的”。尊重寡妇的理据可以从两方面来看, (1)怜悯的心,(2)十诫中的第五诫,孝敬父母。既然保罗在5:2说劝老妇女如同对待母亲一样的话,尊重寡妇就变成为理所当然。

保罗刻意地指出尊重那“真”为寡妇。难道保罗说寡妇也有真假的吗?如果从丈夫死去来做分别的话?那当然没有真假之分。但是如果从有没有决心守寡,并且有没有5:5-16的信心,虔诚,家庭背景,年龄等等,那的确是有“真”与“假”之分了。圣经里有一位被称为女先知的真寡妇:

路加福音2:36 又有女先知,名叫亚拿,是亚设支派法内力的女儿,年纪已经老迈,从作童女出嫁的时候,同丈夫住了七年就寡居了,2:37 现在已经八十四岁(注:或作“就寡居了八十四年”),并不离开圣殿,禁食祈求,昼夜事奉上帝。

一个真寡妇不单单只是坚持不再嫁,她守寡的同时是有事奉的。与此同时,我们也知道上帝也有恩典帮助亚拿的坚持:

哥林多前书7:7 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只是各人领受上帝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7:8 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

4-6节解读

5:4 若寡妇有儿女,或有孙子、孙女,便叫他们先在自己家中学着行孝,报答亲恩,因为这在上帝面前是可悦纳的。5:5 那独居无靠真为寡妇的,是仰赖上帝,昼夜不住地祈求祷告。5:6 但那好宴乐的寡妇,正活着的时候也是死的。

在这一段经文,保罗指出了3种寡妇。第一种的就是有儿女,孙子,孙女的寡妇。这样的寡妇的生计当然是由她的后代来负担。这本来就是源于十诫的教导。当人们遵守上帝的诫命,这就是“在上帝面前是可悦纳的”。

第二种的就是那些没有儿女独居无靠的寡妇,保罗称她们为“真为寡妇”,因为他们有真正的需要。她们能做的就只有不住的祷告,仰望上帝。这样的寡妇就有如亚拿一样,从不离开圣殿,禁食祈求,昼夜事奉上帝。教会的弟兄姐妹也应该照顾这样的寡妇,因为她们唯一的亲人就是教会里面的弟兄姐妹们。

第三种寡妇如果用今天的名词来形容的话很可能被冠以“风流寡妇”这样的一个称号。在今天的社会里,人可能会说人是有情绪的,需要社交,甚至在寻找娱乐时花点钱也是无可厚非的。只是保罗说这样的寡妇虽然是活着,但跟死去是没有什么分别的。保罗对这些寡妇的指责是非常之严厉,我们应该要从他们当代的背景来了解这指责。当时代女人根本是没有谋生的能力,在这情况下,他们有“好宴乐”的本钱的话,他们不是从不正当的方法得来“本钱”就是浪费教会给她们的接济。从人的肉体来看,一个人死去丈夫绝对不是她们所愿意的,如今自己在余生中找些正当的享乐又有什么不对呢?只是保罗所用字眼是非常之严厉的,与七十士译本里用来形容的南国犹大(妹妹)的罪孽—大享安逸,是同一个字:

以西结书16:49 看哪,你妹妹所多玛的罪孽是这样:她和她的众女都心骄气傲,粮食饱足,大享安逸,并没有扶助困苦和穷乏人的手。

雅各书5:5你们在世上穷奢极侈,养肥了自己,竟不知屠宰的日子到了。(新译本)

保罗认为既然上帝把她们放在这样守寡的光景里,必然有祂的旨意和美好的计划在这些寡妇身上。所以他们不应该自己寻找享乐,更当学习仰望上帝。

7-8节

5:7 这些事你要嘱咐她们,叫她们无可指责。5:8 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

当人看到他人不对的时候是很容易自以为义的。所以保罗没有要提摩太用“警告”这类字眼而用“嘱咐”她们。这些嘱咐尤指那些好宴乐的寡妇,目的是希望他们在人和上帝面前无可指责,而并非是要提摩太去指责她们。相信保罗所指的毫无指责的意思包括了他们在领受教会接济的同时,不至于被人说他们的闲话。

保罗继续论及那些有后代和亲人的寡妇。这些家属如果不管他们的寡妇生计的话,就等同把所相信的真道,也就是他们的信仰丢弃了。因为他们的行为比不信的人都不如,没有好的见证。当然我们不是说如果他们做到就是得救的人,因为我们得救是凭信心不是行为。只是当一个人得救后,有了新的生命就必定在行为上有所改变。

保罗在此用了两个名词,首先是“亲属”,之后是“自己家里的人”。亲属不是直属关系,是亲戚的关系。如果我们的亲戚有需要,我们不予以帮助的话,我们基本上就是背道真道。当然,如果发生在自己家里的人的话,就更是严重。

9-10节解读

5:9 寡妇记在册子上,必须年纪到六十岁,从来只作一个丈夫的妻子,5:10 又有行善的名声,就如养育儿女,接待远人,洗圣徒的脚,救济遭难的人,竭力行各样善事。

保罗在这里定了以弗所教会必须要跟从一个对寡妇的登记条件。只有这样的条件才可以被教会认可为“真的寡妇”并且可以得到教会的援助。

保罗所列出的第一个条件是必须最少是60岁。这个60岁的规定不只是年长和没有生计的缘故。而是她们已经到了一个非常之成熟的年龄,并且可以愿意完全委身在教会里事奉,就如亚拿在圣殿的事奉一样。因为当我们把保罗对她们一切的要求来看,我们发现到这些要求跟保罗对长老和执事的要求很相似。所以她们在教会里的工作,虽然没有长老和执事的头衔,但实则的工作是很相似。其实这样的寡妇很可能会被提升为女执事:

提摩太前书3:11 女执事(注:原文作“女人”)也是如此:必须端庄,不说谗言,有节制,凡事忠心。

罗马书16:1 我对你们举荐我们的姊妹非比,她是坚革哩教会中的女执事。

其次,这寡妇必定是一个贞洁的妇人,只结过一次婚,并对已过世的丈夫贞洁守寡。这是证明她们在道德上是毫无指责。她们是有好名声,如果有儿女的,她必定是一位好母亲。她殷勤接待出门人,为他们洗脚。洗脚是当时代奴仆所做的工作。也接济有患难的人和行各样善事。以上所说当然不只是她们从前是这样做,那时她们有家庭和经济能力是比较容易做到。就是如今得到教会的援助,也愿意拨出部分得来的继续这些善工。妇女担任这样的工作早在耶稣在世时已经有了案例:

路加福音8:1 过了不多日,耶稣周游各城各乡传道,宣讲上帝国的福音。和他同去的有十二个门徒,8:2 还有被恶鬼所附、被疾病所累、已经治好的几个妇女,内中有称为抹大拉的马利亚,曾有七个鬼从她身上赶出来;8:3 又有希律的家宰苦撒的妻子约亚拿,并苏撒拿,和好些别的妇女,都是用自己的财物供给耶稣和门徒。

有人认为保罗说这些寡妇的行为就如“养育儿女”,那么这寡妇就是你有儿女的寡妇了,那么保罗岂不是与5:5的独居无靠的真寡妇岂不是有矛盾吗?不是,这可能这寡妇的儿女也离开了人世,又或者不在本地,甚至可能不愿供养母亲或祖母。他们可能是不信的人。另一个可能是她们养育收养的孤儿,又或者负责照顾教会所收留的孤儿。

11-13节解读

5:11 至于年轻的寡妇,就可以辞她,因为她们的情欲发动,违背基督的时候,就想要嫁人。5:12 她们被定罪,是因废弃了当初所许的愿,5:13 并且她们又习惯懒惰,挨家闲游;不但是懒惰,又说长道短,好管闲事,说些不当说的话。

“真寡妇”的事宜处理好之后,保罗继续处理那些年轻寡妇的事宜。当时的以弗所教会很可能也帮助接济了一些年轻的寡妇。正如我们前面的分析,接受接济是不应该在教会里面白吃白住的,她们在教会是有事奉和责任的。尽管他们年纪老迈不能付出体力,但是也可以在祷告上事奉。所以保罗说当他们接受教会的接济时她们很可能要许愿甘心乐意在教会里事奉基督(12节)。所以当我们再看11节所说的“违背基督的时候”,那就是指他们反悔不愿意再事奉而决定改嫁去,所以12节说她们被定罪了。

年轻的寡妇这样的反悔也要定罪吗?是的,如果我们以今天的定义来看,教会的会友因为种种的缘故而随时退会而加入另一个教会或者甚至不去教会;牧师随时可以辞职或者被解雇。这是我们这个时代基督徒的委身看得太儿戏的缘故。我们要知道,我们在教会里的委身事奉就是委身给基督,不是随便可以说我只是去另一个教会事奉,我依然是事奉基督。不是的,我们事奉基督是透过上帝对我们特定的呼召在某一个教会里:

哥林多后书11:2 我为你们起的愤恨,原是上帝那样的愤恨,因为我曾把你们许配一个丈夫,要把你们如同贞洁的童女献给基督。

今天基督徒,传道人对嫁给基督的观念和看法就有如今天对婚姻的概念一样,随便可以离婚一样。随便可以改换教会的人,不管是信徒还是传道人,他们日后离开基督的可能性是非常之高。

“情欲的发动”是可以发生在任何人身上,包括年长都有这个可能。只是年长的比较成熟能够以理性战胜感性和情欲。从保罗这里的说法,我们可以明白天主教对事奉人员守独身的要求是绝对有问题的。没错,他们的出发点是对的是好的,就如当年的以弗所教会的年轻的寡妇一样,最终可能有部分的寡妇,忍不住情欲发动而改嫁,同样地有部分守独身的神职人员做出越轨的事情而主的名被羞辱了。

至于那些情欲没有发动又或者还没有发动的寡妇虽然没有要马上离开改嫁,但她们带来的问题一点都不少于要改嫁的寡妇。情欲发动想改嫁也算是生活有目标,但是没有目标的生活,闲来无事,又不想做工,最终必落在习惯懒惰。这可带给教会更大的麻烦,该做的就不做,事工就无法推动。至于不该做的,她们就拼命地做,那就是挨家闲游,串门,然后说长道短,好管闲事,说不当说的话。她们把探访关怀事工变成为搬弄是非,惹来谣言和争执。其实主耶稣早就已经教导我们要小心我们舌头:

马太福音15:17 岂不知凡入口的,是运到肚子里,又落在茅厕里吗?15:18 惟独出口的,是从心里发出来的,这才污秽人。15:19 因为从心里发出来的,有恶念、凶杀、奸淫、苟合、偷盗、妄证、谤讟...

当教会有这样的人的时候,我们的确可以想象这样的情景会对教会带来怎样的伤害。

14-16节解读

5:14 所以我愿意年轻的寡妇嫁人,生养儿女,治理家务,不给敌人辱骂的把柄,5:15 因为已经有转去随从撒但的。5:16 信主的妇女,若家中有寡妇,自己就当救济她们,不可累着教会,好使教会能救济那真无倚靠的寡妇。

保罗在14节里的“我愿意年轻的寡妇嫁人”其实是回应11节把年轻的寡妇“辞去”。然而,保罗在14节的意思并非是单单把她们辞去或者赶走的意思。他说“愿意”的意思是带有给她们帮助,成全她们嫁人的意思。至于寡妇再嫁是有圣经的理据。年轻女人,尽管曾经结过婚,如今丈夫过世,就不再受丈夫的管辖:

罗马书7:2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7:3 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

尽管基督教信仰里面,我们彼此对再婚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对配偶的过世而再嫁娶的看法是一致的,是合乎圣经的教导。再婚解决了情欲和生活上的问题,生养儿女满足了妇女的天职,治理家务取代了懒惰,使她们没有精力挨家闲游,说长道短,好管闲事,和说不当说的话。所以保罗行驶他的属灵权柄做出决定,愿年轻寡妇嫁人。这样的决定是他透过圣灵得着以上的分析后作出的,就如他在2:8对男人和2:9对女人所“愿”的一样。保罗这样的决定与他对哥林多教会的教导是一致的:

哥林多前书7: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

保罗的决定是对魔鬼和反对基督教信仰的人最大的打击,让他们没有辱骂的机会。相信年轻寡妇的问题在以弗所教会扰攘了一段时间,不幸的事情也已经发生了并且也传到保罗的耳中。这些事很可能就是有些年轻的寡妇受不了情欲发动的引诱而做出越轨的行为而跟从魔鬼去。是的,我们的主耶稣不断地呼吁人们去跟从祂:

马太福音4:19 耶稣对他们说:“来,跟从我!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 10:38 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

但与此同时魔鬼也一样呼吁人们去随从牠。以弗所有部分的年轻的寡妇跟从了魔鬼。

保罗以16节总结这一段经文,只是16节好像再一次强调第4和8节的教导,就是要求那些有后辈的寡妇应该由她们的后辈来照顾她们的生计。只是这样的解释让我们感觉到保罗好像在唠唠叨叨一样,重复已经交代清楚的事情。

不同的解经家对16节有不同的注解,我相信以下的注解是比较合理。保罗在这里呼吁那些居住在以弗所比较有钱信主的妇女说的。就如腓立比教会卖紫色布匹的吕底亚一样,在社会是有金钱和地的女人。如果这样的女人,她本身是个寡妇,又或者不是寡妇,但家里有寡妇的亲戚或亲人为她做仆人的话,她的确可以多请有需要的寡妇为她做工以至减低教会的负担,因为教会的财力是有限。当然保罗单单鼓励那些信主的妇人,没有鼓励信主的男人,因为不管是单身还是已婚的男人,面对一群寡妇总是不方便的。

总结

从今天的经文里,我们的确看到提摩太前书是一本教牧的书信,今天的经文解决了教会里面的一个难解的问题,就是帮助寡妇的事工。今天的经文让我们学到:

1. 教会就有如一个大家庭,牧者应该劝勉众人如对待家人一样,按照他们的年龄,以父母亲和兄弟姐妹的态度来对待他们和劝解他们。

2. 从处理寡妇的生计,我们知道教会是有责任帮助社会上有需要的人。从他使用的手法,我们看到教会的资源是有限,只能帮助最需要的人,而非被动地停止帮助贫乏和有需要的人。与此同时,教会也让那些被帮助的人参与教会的事工,这是有权利也必定有义务的原则。

3. 从保罗鼓励寡妇的后辈照顾她们的生计,是一举两得的方法。因为这样减轻了教会负担的同时,信徒们也做了上帝喜悦的事情。

4. 保罗让年轻的寡妇再婚建立家庭,我们看到保罗帮助那些能自助的人去建立他们真正所需的。这样他们不但得着他们真正所需要的同时也不至于养成懒惰和其他坏习惯。至于对教会来说,一方面节省了教会宝贵的资源,另一方面教会不至于因为这些年轻的寡妇的不良习惯而招致坏的名声。

5. 鼓励有能力的信徒透过他们的生意和影响力来进行一些对社区和教会都有帮助的事工。


参考书目

****Black, Robert and Ronald McClung. 1 & 2 Timothy, Titus, Philemon: A Commentary for Bible Students. Edited by David W. Holdren. Indianapolis, IN: Wesleyan Publishing House, 2004.

****Kelly, J. N. D. Thornapple Commentaries: A Commentary on the Pastoral Epistles, Grand Rapid, MI: Baker Book House 1981.

***MacDonald, William. Believer’s Bible Commentary. Edited by Art Farstad. Nashville, TN: Thomas Nelson Publishers, 1995.

****Rolston, Holmes. The Layman’s Bible Commentary: Volume 23: 1 Thessalonians 2 Thessalonians 1 Timothy 2 Timothy Titus Philemon. Edited by Balmer H. Kelly Richmond, Virginia: John Knox Press, 1973.

****Schuetze, Armin W. People Commentary Bible: 1 Timothy 2 Timothy Titus. St. Louis, MO, USA: Concordia Publishing House, 1993.

****Ward, Ronald A. Commentary on 1 & 2 Timothy & Titus. Waco, TX: Word Books, Publisher, 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