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 14: 22~26

马可福音 14: 22 ~ 26 节

22 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了福,就掰开递给他们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23 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他们都喝了。24 耶稣说,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的。25 我实在告诉你们,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我在上帝的国里,喝新的那日子。26 他们唱了诗,就出来,往橄榄山去。

“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福,就掰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个。因为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但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同你们喝新的那日子。他们唱了诗,就出来往橄榄山去。”(见马太26:26~30)

“耶稣对他们说,我很愿意在受害以先,和你们吃这逾越节的筵席。我告诉你们,我不再吃这筵席,直到成就在上帝的国里。耶稣接过杯来,祝谢了,说,你们拿这个,大家分着喝。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等上帝的国来到。又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掰开递给他们,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也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是为你们流出来的。”(见路加22:15~20)

“我当日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就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掰开,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舍有古卷作掰开)。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来。”(见林前11:23~26)


I. 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了福,就掰开递给他们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

1. 他们吃的时候

这个时候就是犹太已经自己选择离开主耶稣和其他十一个门徒,走进了黑夜。

他们吃什么?

根据我们上两次的查经,我们知道主耶稣差遣彼得和约翰找到这个地方是为了预备逾越节的筵席,所以我们就可以断定,他们所吃的一定就是逾越节的筵席。

在路加的记载里,清楚地告诉,这确实是逾越节的筵席。

2. 耶稣拿起饼来,祝了福,就掰开递给他们

在吃逾越节的筵席中,“耶稣拿起饼来,祝了福,就掰开递给他们”。

我们是不是记得圣经也曾经有这样的描写,主耶稣拿起饼,祝谢了,就就掰开递给他们?

主耶稣在行五饼二鱼神迹的时候,“于是吩咐众人坐在草地上。就拿着这五个饼,两条鱼,望着天,祝福,掰开饼,递给门徒。门徒又递给众人。”(见马太14:19)在马可6:41、路加9:16和约翰6:11,也基本有这样的记载。

主耶稣在用七个饼和几条与喂饱了四千人的时候,“祂就吩咐众人坐在地上。拿着这七个饼和几条鱼,祝谢了,掰开,递给门徒。门徒又递给众人。”(见马太15:35~36)在马可8:6也有基本相同的记载。

圣经用这样的方式来记载主耶稣这样的动作,都是在主耶稣行神迹的时候。现在圣经又一次以这样的方式来记载,让我们立刻就想到主耶稣又可能要行一个神迹了。

3. 主耶稣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

如果以人的逻辑来考虑,主耶稣的这一句话是奇怪的一句话。这个饼怎么成了主耶稣的身体?

我们现在来考虑另外一个问题。在一开始的时候,我们确认了他们在这个时候吃的是逾越节的筵席。

我们在前几次的查经中讲到了,在吃逾越节筵席之前,第一件事情是要取一只一岁没有残疾的公羊。我们在查考主耶稣差派两个门徒去找预备逾越节筵席的地方时,我们讨论了这个地方要有厨房,因为要宰杀逾越节的羔羊。

但是我们注意到在这段圣经里,所有有关这一次的筵席的记载中,我们没有看到有羊、羊肉或者任何与羊有关的记录,在筵席上只提到有看到饼与杯。为什么?

我们在查考《马可福音》第十四章12~16节的时候,我们花了不少时间来说明,主耶稣被钉十字架的那一天就是宰杀逾越节羔羊的那一天。所以,我们得出的结论:主耶稣就是那逾越节的羔羊。圣经也教导我们,“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 ” (参见林前5:7)

所以主耶稣用这饼俩代表祂的身体,所以有一次向我们陈述了,祂就是逾越节的羔羊。

II. 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他们都喝了。耶稣说,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的。

1. 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

这是在圣经的记载里主耶稣第二次讲到喝这杯的问题。第一次是当雅各和约翰来求当主耶稣在荣耀里的时候,他们两人要坐在主耶稣的左右,“耶稣回答说,你们不知道所求的是什么。我将要喝的杯,你们能喝吗?他们说,我们能。耶稣说,我所喝的杯,你们必要喝。”(参见马太20:22~23)

有的时候,主耶稣会问门徒,看看他们的想法是怎样、他们的做法是怎么样的。在那个时候主耶稣问他们,“我将要喝的杯,你们能喝吗?”

对于主耶稣问门徒的决定是怎样的,圣经还记载了一次,“从此他门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祂同行。耶稣就对那十二个门徒说,你们也要去吗?”(见约翰6:66~67)在那个时候主耶稣问了门徒有什么打算,是留下还是离去。

但是,这一次在逾越节的筵席上,主耶稣并没有问门徒,你们是不是要吃这饼、是不是要喝这个杯;主耶稣直接就对他们说,“你们拿着吃”;直接就把杯“递给他们”。

这就如主耶稣前面所说过的,“我所喝的杯,你们必要喝。”这就可以让门徒后来在传福音受到逼迫的时候,可以想起这一件事。

2. 他们都喝了。

现在,主耶稣主动把这个杯递给他们,这一次就犹如主耶稣所说的,“我所喝的杯,你们必要喝。”

在圣经的记载里,主耶稣早就教导过众人,门徒也都听见过主耶稣的这个教导,就是主耶稣的肉是可以吃的,祂的血是可以喝的:

“我就是生命的粮。你们的祖宗在旷野吃过吗哪,还是死了。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叫人吃了就不死。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因此,犹太人彼此争论说,这个人怎能把祂的肉,给我们吃呢?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又因父活着,照样,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着。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吃这粮的人,就永远活着,不象你们的祖宗吃过吗哪,还是死了。这些话是耶稣在迦百农会堂里教训人说的。”(见约翰6:48~59)

当主耶稣讲诉这个道理的时候,众人都听不懂。有的人觉得很奇怪,这个木匠约瑟的儿子怎么可以把祂的肉和血给人们吃,因此就有很多原来跟随主耶稣的人离开了主耶稣。虽然十二个门徒没有离开主耶稣,但是他们也不一定能够明白主耶稣这一席话真正的意思。

现在,主耶稣在这逾越节的筵席上,掰开了饼,递给了祂的门徒,再一次明确地告诉祂的门徒,“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又把杯递给他们,要他们喝,并且告诉他们这是祂的血。

在逾越节的筵席上,他们应该只吃那逾越节羔羊的肉,但是主耶稣告诉门徒,这饼所代表的就是主耶稣的身体,也就是主耶稣的肉。

在这个时候,门徒应该想起主耶稣曾经所教导的,“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见约翰6:55)主耶稣之所以说祂的肉是可以吃的,祂的血是可以喝的,就是因为祂就是逾越节的羔羊。

所有的以色列民都应该明白逾越节羔羊的意义,因为只有把逾越节羔羊的血涂在门框和门楣上,(参见出埃及12:7)“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我击杀埃及地头生的时候,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灭你们。”(见出埃及12:13)救恩就藉着这逾越节的羔羊进入了这一家。

我们在今天查经的一开始说到了,圣经用“耶稣拿起饼来,祝了福,就掰开递给他们”,作为这一段经文的开始,我们想到主耶稣又要行一个神迹了,但是主耶稣这一次并没有行另外一个神迹,而是把门徒原先所不明白的内容形象地向他们解释了。

所有的以色列民都知道逾越节的羔羊是拯救,如果没有逾越节的羔羊,他们就必像埃及人一样要丧失他们所有头生的人和牲畜。现在主耶稣告诉他们,我就是这逾越节的羔羊,我就是人类的救主。

3. 耶稣说,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的。

(1) 约

什么是约?

查了一下,“契约(或合约),是双方当事人基于意思表示合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为私法自治的主要表现。一般而言,契约是指私法上的法律行为,可分为债权契约(例如买卖)、物权契约(例如所有权移转登记)及身分契约(例如结婚)等,不过在公法上也可能存在契约关系(例如行政契约)。在民法上,狭义的契约(即债权契约)为债之发生的原因之一,而一般仅称契约时所指称者也多属债权契约。”

简单地说,一个“约”就是双方所同意并签字而立下的字据。

(2) 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的。

这是主耶稣所说的,“这是我立约的血”。

一说到“约”,按照我们刚才查找约的定义,我们立即就要查找立约的双方和双方所同意的内容。

① 主耶稣与谁立约

单从“这是我立约的血”这几个字里,我们看不出这个约是主耶稣与谁立的,但是从下面几个字里,我们就知道这个约是主耶稣与人立的,因为主耶稣说,是“为多人”的。

但是奇怪的是主耶稣用祂的血立了这个约,但是人类又用了什么来确立了这个约呢?主耶稣已经用了祂的血,就如在契约上签了名一样。而人类呢?却没有任何表示。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这个问题我们暂时不讨论,留在下面来讨论。

② 这个约的内容是什么

主耶稣在这里并没有解释,这个约的内容是什么,但是所有的门徒应该清楚,因为主耶稣是在逾越节的筵席上说这一些话的。

逾越节的羔羊是上帝对以色列民的一个应许,凡遵照上帝所吩咐的来做,以色列民都可以免除头生的被击杀。主耶稣刚刚告诉门徒,祂就是逾越节的羔羊,这个血所立的约就必定是救恩的约。

如果按上帝所吩咐的,把逾越节羔羊的血涂在门框和门楣上的,就免除头生的死刑;凡不按上帝吩咐来做的,所有头生的就必被击杀,无一例外。

所以,圣经清楚告诉我们,“上帝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因为上帝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审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上帝独生子的名。”(见约翰3:16~18)

所以,我们现在清楚地看到逾越节就是预表上帝对人的救恩。主耶稣在这逾越节的筵席上所说的这几句话,门徒当时可能还不能完全明白,但是当主耶稣从死里复活以后,他们就都明白了。

(3) 为多人流出来的

逾越节是上帝要摩西和亚伦对以色列民说的,“耶和华在埃及地晓谕摩西,亚伦说,你们要以本月为正月,为一年之首。你们吩咐以色列全会众说,本月初十日,各人要按着父家取羊羔,一家一只。”(见出埃及12:1~3)

耶和华上帝在那个时候对摩西和亚伦说的非常清楚,逾越节的救恩只是对以色列民的,“你们吩咐以色列全会众说”。这个限制是非常清楚的;这个救恩不是也给埃及人的,这个救恩是仅仅给以色列民的。

但是现在,主耶稣在这逾越节的筵席上所,祂这个立约的血是“为多人流出来的”。在这里这个救恩不再是限制在以色列人中间了。

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原来上帝所拣选的只是以色列民,但是主耶稣在祂被钉在十字架上之前就已经宣布,祂的救恩已经是向着所有愿意相信祂的人了。

主耶稣在这里所说的“约”,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新约”,这里所指的不是指圣经里的“新约圣经”那一部分。这个约有区别与耶和华上帝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也有别于在旧约圣经里所立的约。

III. 我实在告诉你们,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我在上帝的国里,喝新的那日子。

1. 我实在告诉你们

我们以前曾经强调过,每当主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或者“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的时候,这就表示主耶稣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教导了。

现在,主耶稣又用了这一句话,“我实在告诉你们”,所以我们就必须特别注意。

2. 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我在上帝的国里

(1) 我们现在知道他们在逾越节的筵席上喝的是葡萄汁。

和合本圣经是翻译为“葡萄汁”;吕振中的译本是翻译为“不再喝这葡萄树的产物”。

而英文圣经的翻译基本为两种:

① I will not drink again of the fruit of the vine. (ESV)

如果直接翻译的话,就是:我不再喝葡萄树的果子。

我们知道果子是不能喝的,但是又没有清楚说明到底是葡萄酒还是葡萄汁,所以吕振中的翻译才说是“葡萄树的产物”。

② I will not drink this wine. (ERV)

如果直接翻译的话,就是:我不再喝这葡萄酒。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不同呢?

当时在整个世界上没有纯净的水,人们不知道该怎处理水,水里会有很多细菌,所以很少有人直接喝水。如果要喝水的话,都会在水里放了些酒,就是用酒精消毒。

当时在以色列,有很多葡萄,所以就有葡萄酒,但是当时的葡萄酒也不是现代的葡萄酒,也就是说酒精浓度很低的葡萄酒。所以说,如果要说主耶稣那时所喝的是葡萄汁,那是纯度不高的葡萄汁;如果说所喝的是葡萄酒,那也不是真的有现在所规定的酒精浓度的酒。

所以当时所喝的不是我们现在的纯净水,也不是合格的葡萄汁,也不是合格的葡萄酒。所以,写成葡萄汁或者葡萄酒都没有错到什么地方,也不是无暇可击的,但是没有一个确切的名称可以来描述。所以我们可以理解为介于两者之间的物质。

(2) 主耶稣告诉我们,祂不再喝葡萄汁了。

主耶稣的这一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是不是就是告诉我们祂就要离开这个物质世界了,还是有什么其他的意思呢?

按照以色列逾越节筵席的规定,桌子上必定有三个杯子,也就是说逾越节的筵席必须要喝这杯。但是主耶稣说,“我不再喝这葡萄汁”。

当我们在查考《马可福音》第十三章的时候,主耶稣讲到了那建立的很雄伟的圣殿,有一天将会没有一块石头留在石头上不被拆毁了的。我们说,从主耶稣来到世界上以后,犹太教应该要改变他们以前的作法。以前,如果犯罪,就当到圣殿里献赎罪祭。但是当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流了血,我们就不需要再到圣殿去献赎罪祭了,因为主耶稣就是我们的赎罪祭,祂的一次献上就是我们永远的赎罪祭了。

我们在前面说过,逾越节的羔羊拯救了以色列民的头生,其实是预表救世主,逾越节的羔羊拯救了以色列民,救世主就像逾越节的羔羊一样被宰杀了,流血了;祂的宝血就拯救了所有愿意相信祂的人。

我们刚才说,主耶稣给了我们一个新的约,就是拯救人类的约。所以,我们不再守逾越节了,但是我们纪念主耶稣的受难,庆祝复活节。所预表的已经实现了,我们就跟随主耶稣基督了。

3. 喝新的那日子

如果我们粗看这几个字,可能会觉得不通顺;也可能会以为是翻译错了。但是我们查考了吕振中的译本也是这样,“我决不再喝这葡萄树的产物,总得等到那日,我喝它,新的,在上帝国里”。查考英文圣经,基本都翻译为: Truly I say to you, I will never again drink of the fruit of the vine until that day when I drink it new in the kingdom of God. (NASB)

而且马太也是这样记载的,“但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同你们喝新的那日子。”(见马太26:29)

这里的“新的”是指什么呢?

(1) 我们刚才说到主耶稣用祂的血立了约,但是这个约的另一方却没有签字。

如果我们用支票来付账,支票上应该写上这钱是付给谁的,然后开支票的人必须写上付多少钱给对方。最后,这个开支票的人还必须签名或者盖章。

这是一个通常开支票的方式。

现在有一个极其富有的人,他只是在他的支票上签了名,也没有填付钱的金额,也没有写这个钱是付给谁的。但是他说,只要你愿意就可以来拿这支票,你愿意写上多少钱,就写多少钱。

你会不会去拿这张已经签了名的支票?

主耶稣就是这个极其富有的人,任何人,只要你愿意,你就可以去拿这一张支票,填上你自己的名字,写上你所犯了的一切罪,主耶稣都会为你付出你所犯之罪的代价。

主耶稣的这个约是与任何一个愿意接受主耶稣为他个人救主的人立下的。

当有一个人愿意接受这个约,就如主耶稣所说的,“我告诉你们,一个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这样为他欢喜”。(参见路加15:7)因为这是一个新人了。(参见歌罗西3:10)

(2) 主耶稣的血是为我们所立的新约

“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来。”(见林前11:25~26)

这里所说的“直等到祂来”,是不是就是主耶稣第二次来临呢?

我们等待主耶稣的第二次来临,就是等待那新天新地。

所以这个“新”可以是要我们向前看,期待新天新地的到来。

(3) 根据吕振中的译本,“新的”这两个字的前后是用两个逗号分开的。

所以不能确定这个“新的”是描写所喝的物,还是描写其他的内容。我们上面的分析都不是把这个“新的”与葡萄汁连在一起。

因为主耶稣说,“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他们都喝了。耶稣说,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的。我实在告诉你们,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我在上帝的国里,喝新的那日子。”所以这葡萄汁是代表主耶稣为我们所流的宝血。

我们觉得如果是新的葡萄汁,好像不那么对。我们不认为主耶稣需要第二次钉十字架,所以这里所说的“新”不应该是指那葡萄汁,而是其他有所指。

圣经在启示录告诉我们,“坐宝座的说,看哪,我将一切都更新了。”(参见启示21:5)我们认为主耶稣在逾越节筵席上所说的“新”就是指这个说的。

IV. 主耶稣所设立的圣餐

在这个时候,主耶稣设立了圣餐。这是我们基督徒唯一遵行的两个圣洁的礼仪:圣餐和洗礼。

1. 圣餐的重要性

我们怎么知道与上帝有了正常的关系?

(1) 上帝给了我们圣经。

上帝口中的话用人的语音表达出来,这就是我们手中的圣经。我们听到了上帝的道,我们读懂了上帝的话,知道了上帝的应许,接受了上帝的救恩。

(2) 我们领受圣洁的礼仪

如果说圣经是我们可以读、可以听的道,那圣洁的礼仪就是我们可以摸、可以尝的道。

洗礼是主耶稣的吩咐,“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或作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见马太28:19)

圣餐是为了纪念主耶稣为我们钉死和复活。“又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掰开递给他们,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也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见路加22:19)

2. 领受圣餐

在绝大部分教会里至少每一个月都有一次圣餐,但是我们一定要明白,领受圣餐是一件十分圣洁和极其严肃的事。

圣经教导我们,“所以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见林前11:27~29)

所以在领受圣餐之前,我们一定要审查自己,要向上帝认我所犯了的罪。

在主耶稣制定圣餐的前一刻,主耶稣对犹大说,“你所作的快作吧”(参见约翰13:27)之后,犹大就出去了。(参见约翰13:30)这就告诉我们犹大是没有资格领受圣餐的。所以圣经告诉我们,“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V. 他们唱了诗,就出来,往橄榄山去。

1. 他们唱了诗

马可和马太都这样记载了。

他们在那里唱诗?根据在这里记录的五个字的语法来看,里面有一个“了”字,表示已经唱完了。这就告诉我们,在他们吃完这逾越节的筵席之后,他们就唱诗。

也就是说在圣餐之后,就有唱诗。这也是绝大部分教会所做的事情。

2. 就出来,往橄榄山去

在他们吃完了逾越节的筵席,就出来到橄榄山去。虽然圣经没有告诉我们这是什么时候,但是我们知道,当犹大离开的时候已经是黑夜了。所以一般的猜测觉得可能已经是在晚上十点以后了。

在主耶稣差遣两个门徒去找吃逾越节筵席的房子的时候,我们已经讲到了,他们只是在那个房子里吃逾越节的筵席,不是在那里过夜。

“耶稣说,狐狸有洞,天空的飞鸟有窝,人子却没有枕头的地方。”(见马太8:20)所以主耶稣和祂的门徒有可能常常是露宿在野地里。而橄榄山是主耶稣和祂的门徒常常去的地方。所以没有一个门徒觉得奇怪为什么在夜里要到橄榄山去。

VI. 我们在这段经文中学到了什么

  1. 圣餐是主耶稣亲自设立的一个礼仪。

  2. 领受圣餐是一件严肃和神圣的礼仪。

  3. 圣餐不仅是纪念主耶稣为我们流血、复活,也让我们展望我们的将来的新天新地。

  4. 本来的救恩只是给以色列民的,但是主耶稣在这最后的晚餐上宣布,祂的血是为多人流出来的,救恩已经给全人类了,就看有谁愿意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