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imothy 6: 01~02

提摩太前书 6: 01~02

1 凡在轭下作仆人的,当以自己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免得上帝的名和道理,被人亵渎。2 仆人有信道的主人,不可因为与他是弟兄就轻看他。更要加意服事他。因为得服事之益处的,是信道蒙爱的。你要以此教训人,劝勉人。


在这两节圣经中,使徒保罗讲到了作为一个跟随耶稣基督的人应该怎样与他人相处。这也是本书中他最后一次讲到人与人的关系。

I. “在轭下作仆人”是什么意思?

“轭”这个字我们现在已经基本不用了,这个字的意思是驾车或者耕田时搁在牛马颈上的曲木。所以“在轭下”就表示没有自由,在任何时候都受到约束。

明白了这个词的意思,我们也就可以知道,和合本在这里所用的“仆人”实际就是奴隶。而在不少英文版的圣经里,就是直接使用了“奴隶”这个词(slaves),而不是用仆人这个词(servant)。

对那些懂英文的弟兄姊妹,可能会发觉这里所用的是 slaves,表示不止一个奴隶,因为在这个字尾有一个 “s”。所以在和合本里,就在这一句的开始用了一个“凡”字,这样就表示所有做奴隶的人。

我们知道使徒保罗写这《提摩太前后书》是差不多在两千年前,也就是在中国的东汉时代。那时,奴隶是非常普遍的。但是当福音传开的时候,福音不单单是传给了有地位的人,福音也传给了奴隶们,上帝的福音是超阶级的。

我们在主内都是以弟兄姊妹来相称,是没有富贵和卑贱之分的,因为我们都是上帝的儿女,大家都是平等的。

II. 虽然我们在主内都是平等的,但是在日常生活中该怎么来处理人际关系呢?

对于如何处置在世界上的主仆关系,大约有以下三种看法:

1. 有人认为既然我们都是弟兄姊妹,我们就是凡事都平等了。

当奴隶主和奴隶都成为基督徒以后,在主内都是弟兄姊妹了,那就不要再有“主人”与“仆人”的分别了。我们应该只有一位主,就是主耶稣基督,世界上就不要再有什么“主”了。不是说要把我们所信的反映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吗?

所以有的人就认为,信了耶稣,就应该什么事情都是平等的了。

2. 有人认为我们只是在信念上是平等的,信念与实际生活没有关系。

有的人认为,相信耶稣是上帝的儿子,祂来到世界上拯救我们。当我们接受耶稣基督为我们的救主,我们就成为祂的儿女,这是灵界的事情。我们是被称为“主内的弟兄姊妹”,这是灵里的称呼,但是我们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我们的日常生活还是照旧。我们每家每户还不是都与我们信主以前一样的吗?

他们认为:灵心是心里的事,生活是现实的事;两者完全不同。

3. 奴隶主和奴隶中有一方是基督徒,但是另一方却不是基督徒,所以就出现了以下的情况:

有人认为,哪怕是一个奴隶,只要信了耶稣基督,就是属上帝的人了。于是对于不属上帝之人的吩咐,就不应该听从。有这样想法的人,就以为可以随己意决定来行事,而不需要听主人的吩咐了。在这种情况下,成为基督徒的奴隶是不是要对奴隶主说,“你是魔鬼手下的罪人,我不能听从魔鬼的吩咐”?

相反,如果奴隶主是基督徒了,而奴隶不是基督徒,奴隶主是不是要对这个不是基督徒的奴隶说,“你这个属魔鬼的人,我要让你现在就知道,地狱的煎药,所以我现在就要加罪与你”,于是就残酷地伤害他?

对于这样三种不同的看法,哪一个对,哪一个不对,还是都不对?我们要看看圣经在这里对我们是怎样教导的。

圣经在这里告诉我们,作为一个信了主的奴隶,“当以自己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免得上帝的名和道理,被人亵渎。”这一句话,好像有点拗口,我们需要仔细来看一看。

“配受”,是“应该得到的”的意思。所以这一节的意思可以理解为:所有当奴隶的主内弟兄姊妹,都要让你们的主人得到他们应该得到的那种十分恭敬的地位和待遇,不然的话,我们所信的上帝之名和我们所信之道都会被人亵渎的。

圣经这样的说法,与我们刚才所提到的三种看法截然不同。圣经为什么会这样教导我们呢?

1. 刚才所说的第一种看法是绝对平均主义的看法,不是圣经的看法。

虽然在世界上,我们没有任何人物值得我们去敬拜,但不是没有人值得我们敬重的。圣经不是号召我们进行革命,更不是绝对平均主义。圣经教导我们要从爱心出发,以爱心来感化他人。耶稣基督教导我们,“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见约翰13:35)

在我们查考的前面几章里,我们知道就是在教会里还是有领袖,那就是说也有被领导的人。所以对于教会里的长老,使徒保罗就教导我们,“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地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见提前5:17)

上帝按照祂的旨意赐福给众人,也特别厚赐某些人。上帝让每一个人所得到的物质也不是一样的,尤其在旧约圣经里,我们看到了上帝厚赐亚伯拉罕,也看到约伯所遭受的苦与甜。上帝按照祂的旨意可以厚赐某些人,也可以不厚赐某些人,也可以给人们有不同的权利,这都是上帝的主权。

2. 我们信上帝,不仅是属灵的事,也包括属肉体的事。

我们信了耶稣基督,就不再是魔鬼的奴隶,耶稣基督已经把我们从罪恶中拯救了出来,但是“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事。”(见加拉太5:13)

圣经又教导我们,“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见雅各2:26)对于圣经的教导,必须反映在我们的行为上。难道在我们信了耶稣基督以后还能生活在罪恶之中?难道我们可以重犯已经向上帝认了的罪?断乎不可!

信耶稣,不只是一个理论;我们查考圣经也不是单单为了增加圣经知识。如果我们所信的没有与我们的行为和生活联系在一起,那么我们的“信”是假的。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一个现象:既然认识到锻炼身体是保持健康和优美的体型的一个重要因素,那么为什么不坚持锻炼身体呢?答案只有这两个,要不是不想保持健康和优美体型;要不就是不认为锻炼身体并是保持健康和优美体型的一个重要因素。

所以如果已经信了耶稣,却不按耶稣教导的来做,不是不想进天堂,就是不相信基督徒应该听耶稣基督的教导。圣经教导我们,“只是你们要行道,不要单单听道,自己欺哄自己。因为听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对着镜子看自己本来的面目。看见,走后,随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惟有详细察看那全备使人自由之律法的,并且时常如此,这人既不是听了就忘,乃是实在行出来,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见雅各1:22~25)

所以如果具有上述第二种想法的人要好好考虑考虑。

3. 我们虽然是上帝的儿女,但是我们还是生活在这个世界,不可能不与非基督徒打交道。我们是要拒绝非基督徒的一切吗?

我们来看一段经文:“因为耶和华是你所倚靠的。祂必保守你的脚不陷入网罗。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辞,就当向那应得的人施行。你那里若有现成的,不可对邻舍说,去吧,明天再来,我必给你。你的邻舍,既在你附近安居,你不可设计害他。人未曾加害与你,不可无故与他相争。人未曾加害与你,不可无故与他相争。不可嫉妒强暴的人,也不可选择他所行的路。因为乖僻人为耶和华所憎恶,正直人为祂所亲密。”(见箴言3:26~32)

这里圣经说得很清楚,如果在我们力所能及的范围里,我们应当极力地帮助他人。无论是谁,只要我们可以做到的,不可推诿。圣经的教导是这样的:如果我们今天可以帮助他人,不可等到明天。

圣经又告诉我们,“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上帝的。凡掌权的都是上帝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见罗马书13:1~2)

所以当时的基督徒奴隶对奴隶主,无论这个奴隶主是不是基督徒,我们都应该听从。同样,如果如今我们的老板不是基督徒,老板吩咐的工作我们仍然要听从。因为上帝“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参见马太5:45)我们岂可自以为义,而不听从老板的吩咐?

只有对主人(老板)要我们做直接违反圣经教导的事,我们作为基督徒就可以不听,就如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不听从尼布甲尼撒王规定要拜金像的命令一样。(参见但以理书第三章)上帝一定会保守坚决按照上帝的教导来行事为人的人

如果主人是基督徒,无论手下的员工和奴隶是不是基督徒,都应该公平合理地对待。谋害人的事是上帝所恨恶的,“谁都不可心里谋害邻舍,也不可喜爱起假誓。因为这些事都为我所恨恶。这是耶和华说的。 ”(见撒迦利亚8:17)圣经教导我们,“你们作主人的待仆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吓他们。因为知道他们和你们,同有一位主在天上,祂并不偏待人。”(见以弗所6:9)“你们作主人的,要公公平平的待仆人,因为知道你们也有一位主在天上。”(见歌罗西4;1)圣经又教导我们,“学习行善。寻求公平,解救受欺压的,给孤儿伸冤,为寡妇辨屈。”(见以赛亚1:17)

III. 所以成为基督徒以后要很好地执行主人的吩咐,免得上帝的名和道理,被人亵渎。

1. 为什么不很好地执行主人的吩咐,上帝的名和道理就会被亵渎呢?

我们既然信主,作主的儿女,在主里面享受自由,若主人还没有信主,我们就更应该显出忠心,感动我们的主人,叫他可以归信主,否则不但不能引导我们的主人归主,反而叫他误会。

信主的僕人对主人不忠心、不恭敬、没礼貌,就不能赢得主人的灵魂。信徒主要的任务是见證基督,争取人的灵魂。如果不尽仆人的本分,叫主的名受羞辱,反倒成为他人信主的绊脚石,使人误解救恩的道理,就没法子赢得主人的灵魂了。

不知道你们是不是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在劝人信耶稣的时候,那人说,“我才不去教堂呢,你不看看某某人那么坏。像他这样的人去教会,我才不同他进一个教会呢!这种人也可以进天堂,我宁可不要在这样的天堂里。”

那个人所说的话虽然极端了一些,但是所说到的某某人,不仅绊倒了人,而且让上帝的教会也因此受了亏损,甚至上帝的名也可能被亵渎了。

所以基督徒的言行,无论是在上班的时候,还是在社会上,还是在家里,都要求圣灵的时刻带领。

为什么带领家人信主是非常不容易的事?因为在家人面前无法作假,你所有的言行家人是全部看到的。所以在一个家庭里,信主的基督徒对不信的家人应该采取什么态度呢?圣经告诉我们,“你们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这样,若有不信从道理的丈夫,他们虽然不听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见彼前3:1)

虽然这里是说妻子,其实家庭里的所有成员,无论是丈夫、爸爸、妈妈、儿子、女儿,只要是基督徒都应该是这样的。这里所说到的顺服是为主顺服,也就是作工人的基督徒和为奴隶的基督徒,是为了主耶稣基督的缘故来顺服老板、顺服奴隶主。这样,我们就有可能感化我们的老板、感化我们的奴隶主,也能感化我们的家人,以至于我们的老板、我们的奴隶主、我们的家人能够成为我们主内的弟兄姊妹。

2. 如果不信的主人故意恶待我们基督徒,我们应该怎么办?

箴言3:31节教导我们,“不可嫉妒强暴的人,也不可选择他所行的路。 ”不要做恶人所作的事,也不要嫉妒那些强暴的人,做坏事的人;为甚麽呢?看到那些做坏事的人比自己更亨通,做了坏事却可以步步高升,因此就嫉妒,并且也选择恶人所走的路。当别人骂了你时,明知那人粗鲁,你却会降低自己身份去与人对骂。这不是很可笑吗?

耶稣教导我们,“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见马太5:39)

而且圣经又告诉我们,“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著: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见罗马12:19)当人得罪了你的时候,不要自己去解决这个问题,而是应该把这件事交给主耶稣基督,由祂来处理这个事情。严格来说,如果自己来处理就是抢夺上帝的位置,自己以上帝自居,这种情况常常就带来不可收拾的局面。如果是这样做了,我们不单抢夺了上帝的主权,而且抢了上帝的治理权,所以以恶报恶是严重的罪!当人得罪了你时,绝对不可以恶报恶,反而要以善报恶,那么,那个欺负你的坏人会感到很不舒服,因为你“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参见罗马12:20)

耶稣基督就是这样以善报恶的:祂的学生-犹大出卖了祂,在最後的晚餐後,那个不成器的犹大带著一班人用一种最令人讨厌的方法向那些来抓耶稣的人知道哪个人是耶稣,但耶稣基督仍然没有恼怒他。使徒彼得就用武力抵抗,用刀削下大祭司僕人的耳朵,但耶稣告诉彼得,“收刀入鞘吧”(参见约翰18:11),而且用爱心行神蹟将那人耳朵复原……当耶稣基督被人钉在十字架上,祂为下面那些凌辱过祂、鞭打过祂,将荆棘冕戴在祂头上的人祷告……耶稣基督教导我们以善报恶来帮助别人,我们应该听耶稣的话。

圣经在《箴言》的教导我们已经看到,不按上帝原则做事的乖僻人是上帝所憎恶的,按上帝的律法诫命走正道的人上帝必与他亲近。正如出埃及记二十章五至六节所讲到,得罪上帝,顶撞上帝,不按照上帝原则来作事会殃及我们整个家庭甚至三四代;反之,爱上帝,守上帝诫命的,上帝必赐福至他的千代。上帝是赏善罚恶的上帝,赐福给敬畏祂的人。

3. 主人与僕人相待的原理,不只可应用在一般家庭中的主僕关係;也可应用在今天机关中的上司和职员的关係。

如果是在基督徒所开办的公司里作事,我们就应该格外忠心,因为是为主内弟兄姊妹来作事,所得的益处不是归给外人,乃归给主里面的人。照样,基督徒僱主对待基督徒的僱员,应按爱心,不可因他是弟兄就给他更多的工作,却给他更薄的待遇。

今天有些教会团体以凭信心为藉口,利用主里面的关係刻薄待人,近乎剥削,今世的“主义”尚且要鬥争这样的人,何况天上的主耶稣基督?总而言之,作基督徒的主人和僕人,应该因主里的关係更加好待对方,更加服事或爱护,才合乎圣经的道理。

IV. 我们在这两节经文里学到了什么?

1. 厚赐某些人和不厚赐某些人是上帝的主权,不要为物质和世上的权利嫉妒。

2. 要以善报恶,不要以牙还牙;上帝必定我我们伸冤。

3. 不仅要听道,还要行道,让世人从我们的身上看到从主耶稣基督那里来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