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ke 07: 29~35

路加福音 7: 29-35节

29 众百姓和税吏,既受过约翰的洗,听见这话,就以上帝为义。 30 但法利赛人和律法师,没有受过约翰的洗,竟为自己废弃了上帝的旨意。(二十九、三十两节或作众百姓和税吏听见了约翰的话就受了他的洗便以上帝为义但法利赛 人和律法师不受约翰的洗,竟为自己废弃了上帝的旨意。) 31 主又说,这样,我可用什么比这世代的人呢?他们好像什么呢? 32 好像孩童坐在街市上,彼此呼叫说,我们向你们吹笛,你们不跳舞,我们向你们举哀,你们不啼哭。 33 施洗的约翰来,不吃饼,不喝酒。你们说他是被鬼附着的。 34 人子来,也吃也喝。你们说祂是贪食好酒的人,是税吏和罪人的朋友。 35 但智慧之子,都以智慧为是。


1. 时间和地点:

圣经没有清楚地表明时间,应该是接着上面一段,但是没有具体说明;而地点也没有正式说明。

2. 人物:

有众百姓、税吏、法利赛人、律法师,有主耶稣。这段经文里提到了约翰,也提到了孩童。

3. 发生了什么事:

用一句简单的话来说,这里记载了众人的反应和耶稣的教导。

4. 我们看到了什么:

(1) 看到了众百姓和税吏的反应;

(2) 看到了法利赛人和律法师的反应;

(3) 看到了耶稣对这世代的比喻;

(4) 看到了耶稣评论了人们对施洗约翰的反应和对祂的反应;

(5) 看到了智慧之子;

5. 我们看到的告诉我们什么?

(1) 我们先来看看“众百姓和税吏”的反应。

首先,这里所说的“税吏”是什么人?难道“税吏”不属于“众百姓”吗?为什么在这里要特别提出来?

“众百姓”比较容易理解,就是所有的以色列人。当时的税吏是一部分比较特殊的人物,是众百姓所看不起的,也是众百姓认为最典型的“罪人”。

当 时,以色列是在罗马帝国的统治下,以色列是亡国了的。而税吏是替罗马帝国效劳,为罗马帝国征税的官员;税吏的工作就是收刮以色列人的钱财,然后交给罗马帝 国。更有甚者,罗马帝国并不公布每个老百姓应该缴多少税,只有税吏知道。所以税吏说缴多少税,老百姓就得缴多少税。因此税吏狐假虎威从中贪污不计其数。所 以税吏是众百姓所吐弃的贪污分子和卖国贼,为此,以色列人常常会不与税吏认同。

其次,我们要确定他们的反应是在什么时候、在什么情况下所做的。根据第29节,我们看到了众百姓和税吏作出这个反应是基于两个条件:

A. 受过约翰的洗;

约翰所施的是什么洗?根据《马太福音》第三章1~2和11节记载,“那时,有施洗的约翰出来,在犹太的旷野传道,说, ‘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约翰说,“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叫你们悔改。”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约翰所施的洗是“悔改的洗礼”。中文“悔改”这个词非常有意思:“悔”就是知道自己曾经做错了,懊悔了;“改”是改正的意思,就是不再犯那曾经犯过的错误。

约翰的洗礼不是我们现在在教会里,当我们决志信主的时候的所受的洗礼。当我们接受耶稣基督为我们救主的时候,牧师为我们所施的洗礼是奉圣父、圣子和圣灵的名而施行的洗礼,表示我们与主同埋葬,同复活,从而成为一个属主耶稣基督的新人。

B. “听见这话”。

这里所说的“这话”是谁的话?是什么时候说的话?

这里说所说的“这话”显然是指耶稣在前几节圣经里所说的话。正如我们在前一段研读圣经时候所得出的结论中所说的,耶稣讲论约翰,其实也是告诉众人祂就是以色列人一直所盼望的弥赛亚 - 救世主。

基于这两个条件,我们就可以看到,虽然税吏是些很不好的人,但是他们愿意接受约翰悔改的洗礼。众百姓也愿意接受约翰的洗礼。这就是说这些人都知道自己是罪人。

再加上他们听耶稣的教训,而且听到心里去了。看到了很多很多年前,在旧约圣经里写下的预言,居然出现了;就知道上帝是信实的,就知道上帝是掌管整个宇宙万物、天上的和地上的一切都是属上帝的,“义”也是从上帝来的,是上帝定义的。

知道谁是掌权的,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

(2) 我们再来看看法利赛人和律法师,他们的反应又是如何。

先来看看法利赛人和律法师是些什么样的人:

A. 法利赛人是属于犹太教里的一个教派,他们以严格遵循旧约圣经里的规矩而著名,而且特别注重细小的礼节以至于到了吹毛求疵的地步。

比如,旧约圣经有对安息日的规定。这是起源与《创世纪》第二章第三节,“上帝赐福给第七日,定为圣日,因为在这日上帝歇了祂一切创造的工,就安息了。”在 《出埃及记》里,十诫里(出20:8~11)有这样的规定: “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 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 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予安息日,定为圣日。”所以有“安息日不可做工”一说,但是圣经没有对 “做工”下定义;法利赛人就来对“做工”下了定义。比如:治病是工作,搬褥子也是工作等等。他们都以此来试探耶稣,为的是拿把柄要控告祂。

B. 律法师,有的时候也被称为“文士”。

所谓律法师就是对旧约圣经里的律法很有研究;旧约圣经的前五部书常被称为“律法书”。而文士的工作就是抄写旧约圣经,当时主要就是抄写旧约的前五部书。所以常常有人认为文士就是律法的专家。

律法师和法利赛人在很多观念上很像,他们专门注意律法的条例,而不研究为什么上帝订立这些律法。非但仅仅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反而以他们所知的条例来监视他人。

法利赛人和律法师都自认为自己是十全十美的,因此对施洗约翰所施行的悔改的洗礼看不上眼,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地方需要悔改的。从括号里的经文,我们就可以看到,他们不是没有机会接受约翰的洗礼,而是不接受约翰的洗礼。

当一个人自以为义的时候,就会目空一切,犯了骄傲自大的错误。而这个错误的来源也就是因为吃了那智慧果。当魔鬼引诱夏娃的时候就说了,“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 明亮了,你们便如上帝”(见创3:5)正是因为人吃了智慧果,常常会异想天开,自以为就是上帝。从某个角度来说,很多罪是从骄傲发展而生的。

世界上还有一些人,他们熟知法律,但是他们熟知法律目的是为了钻法律的空子,而不是想要好好地来遵守法律。

一个谦卑的人觉得别人比自己强,所以他必须谦卑;一个觉得自己是个罪人的人,知道自己的软弱,才会确认上帝是公义的。因为圣经告诉我们,在这个世界里,“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3:10),“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3:12)

法利赛人和律法师,正是因为自认公义,就不再觉得需要上帝管教或者指引,更不觉得需要上帝的拯救。

如果一个人,自己觉得犯了法,感到就会被抓去坐监狱,知道在被抓以前,应该要去找一个愿意为自己担保的保人 - 这就是这段圣经里所说的总百姓和税吏。而法利赛人和律法师,因为自我感觉良好,根本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误的地方。即使有人告诉他们可以去找保人,他们根本 不觉得有找保人的需要。这就是这段圣经里所说的“废弃了上帝的旨意”。

(3) 在31和32节中,耶稣对这个世代作了一个比喻。这个比喻是什么意思呢?

圣经记载说这个世代“好像孩童坐在街市上,彼此呼叫说,我们向你们吹笛,你们不跳舞,我们向你们举哀,你们不啼哭。”

从字面上来看,这个比喻说到了两方面,一个是吹笛和跳舞,另一个是举哀和啼哭。一个是欢乐的,一个是悲哀的,但是比喻里是说,无论是欢乐或者悲哀,这个世代都没有反应。

吹笛是当时婚礼中传统的乐器,是人生中最快乐的时段的代表,但是主在比喻中说,“你们不跳舞”,没有快乐的表示;举哀是表示葬礼,但是“你们不啼哭”。

吹笛,有声音发出来,人们虽然听见,但是这世代却无动于衷,没有任何表示。举哀,是一个行动,人们可以看见,但是这世代却熟视无睹,也没有任何反应。圣经在 《马太福音》和《使徒行传》里告诉我们,“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 (太13:15,徒28:27)

这比喻就是说对于耶稣基督来到世界上,这世代就是拒绝,不接受;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可能你会反问,在第29节里不是说“众百姓”吗?那岂不是多数?怎么耶稣又这样来描述这世代呢?

不错,在第29节里确实是说到了“众百姓”,但是在这一节圣经里,只说到了他们“就以上帝为义”。这表示什么?这表示他们有认识,他们知道了。但是在这个比 喻里,耶稣用了“跳舞”和“啼哭”。不是说他们没有听见,也不是说他们没有看见,而是说他们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是指他们没有把知道了的东西在行动上有显示 出来。“跳舞”和“啼哭”都是行为动词,而“就以上帝为义”,不是行为动词短语。

圣经的知识是一回事,真正将圣经行出来,那又是一回事。法利赛人和律法师都有 丰富的圣经知识,他们熟读摩西所写的律法书,但是非常教条,没有从心里把知道的律法行出来。

(4) 在第33和34节里,耶稣不仅举例说明了人们如何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还解读了人们对待施洗约翰和耶稣的心理。

在这两节圣经里,我们看到人们在什么方面对施洗约翰和耶稣关注?是关注他们吃什么喝什么。

根据《马可福音》第一章6节,施洗约翰吃的是“蝗虫野蜜”,是与众不同。但是人们,特别是法利赛人和律法师那一类人,从约翰所吃的就得出了一个“是被鬼附着的”的结论,从而就不听约翰所传的道。至少,他们以约翰的食物,作为推托,拒绝了约翰悔改的洗礼。

然而,对于耶稣,他们又认为祂“也吃也喝”,所以结论是“贪食好酒的人,是税吏和罪人的朋友”。因此也就拒绝了耶稣对他们教导。

属灵的事情,岂能凭肉眼来观察?岂能从吃什么喝什么里得到属灵的证据?

当人们不想要接受上帝的福音的时候,总是有各式各样的推托。有人说,距离太远,不去教会听道;有人说,牧师说话口音太重,听不懂;有人说,人太多,挤不下; 有人说,那里有我不喜欢的人,我不去;......要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就这样不对,那也不对,理由、借口多而又多。不是没有机会听到耶稣基督的救恩, 而是不愿意接受。

也有人在困难的时候,来找教会,要弟兄姊妹为他祷告。但是当问题解决了以后,又不来教会了,借口因为太忙了,再也没有时间来教会。

圣经告诉我们,“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罗1:20)但是人,就是想尽各种借口来推诿,拒绝敬拜上帝。

“因 为他们虽然知道上帝,却不当作上帝荣耀他,也不感谢祂。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将不能朽坏之上帝的荣耀变为偶 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所以上帝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他们将上帝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 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罗1:21~25)

从《创世纪》人堕落开始,人就“躲避耶和华上帝的面”(创3:8),不愿意回到上帝面前,而是上帝一而再地呼叫,“你在哪里?”(创3:9)至今,人还是这样;虽然知道,但是就是不愿意接受。

(5) 第35节是一节不太容易理解的经文,很多解经家也没有作详细的介绍。我们在这里试着说明我们的看法。

先来看看什么是智慧,智慧是怎么来的。圣经告诉我们,“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认识至圣者,便是聪明。”(箴言9:10)圣经又告诉我们,“耶和华赐人智慧。知识和聪明,都由他口而出。 祂给正直人存留真智慧”(箴言2:6~7)。

知识是可以学到的,我们上学就是学知识;但是智慧不是靠努力、也不是靠勤奋所能得到的,智慧是从上帝来的。我们平时说,“这个人天生就聪明”也就是这个意思。智慧是上帝赋予的,这是不争的事实。

怎么来理解“智慧之子”呢?智慧又不是人,怎么可能有“子”呢?我们再来看看圣经是怎么说的,“谨守律法的是智慧之子”。(箴言28:7)这就是说一个有智 慧的人会怎么做,智慧会给人带来什么?智慧会产生什么后果?“谨守律法的是智慧之子”告诉我们,如果一个人有智慧,那他就会“谨守律法”,就会按上帝所颁 布的律法去做。

据联合国统计:近三个世纪,300位杰出的科学家中有242位明确表示自己是信上帝的,表示不信的只有20位。二十世纪英、美、法三国科学家中90%以上都 是信上帝的,甚至世界最著名的十大科学家全部都是信上帝的,其中有世界发明大王爱迪生,他曾说:“假如我否认上帝的存在,我就等于亵渎我的知识,我深信有 一位全智全能,充满万有至高至尊的上帝存在。”(见《爱迪生传》293页)。还有大家熟悉的大数学家大物理学家、英国皇家学会会长牛顿,他说:“我愿以自 然哲学的研究来证明上帝的存在,以便更好地事奉上帝。”(见《牛顿自然哲学著作》选5-6页)。就连相对论创始人,被誉为“原子弹之父”的爱因斯坦也说: “你很难在造诣较深的科学家中找到一个没有宗教感情的人。”(见《爱因斯坦文集》283页)。驰名全球的细菌浓创造人法国生物学家马斯德说:“如果承认上 帝的存在,这是信心,实比一切宗教的神迹更为超奇不可思议,如果我们有了这种信心,不能不对上帝跪下敬拜。”大数学家高斯说:“微小的学识使人远离上帝, 广博的学识使人接近上帝。”还有发现放射性镭的居里夫人,发现电磁效应的法拉第,发现X光的伦琴,发明无线电的马可尼,发明电报的莫尔斯,波动力学的创始 人薛定谔等等杰出的科学家都是相信上帝的。

6. 我们学到了什么?

(1) 要时常监察自己,不要自以为义。

要像《路加福音》第十八章13节所说的那个税吏那样,以“上帝阿,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的态度来向上帝祈求。

(2) 不能对上帝的信息无动于衷。

应当要有火热的心来事奉主,不可不冷不热,“你既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热,所以我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启3:16)

(3) 要做“智慧之子”,要“以智慧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