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20: 24~31

《约翰福音》20: 24~31

24 那十二个门徒中,有称为低土马的多马,耶稣来的时候,他没有和他们同在。25 那些门徒就对他说:“我们已经看见主了。”多马却说:“我非看见祂手上的钉痕,用指头探入那钉痕,又用手探入祂的肋旁,我总不信。” 26 过了八日,门徒又在屋里,多马也和他们同在。门都关了,耶稣来站在当中说:“愿你们平安!” 27 就对多马说:“伸过你的指头来,摸(“摸”原文作“看”)我的手;伸出你的手来,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总要信。” 28多马说:“我的主,我的上帝!” 29 耶稣对他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 30 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神迹,没有记在这书上。31 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上帝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


I. 那十二个门徒中,有称为低土马的多马,耶稣来的时候,他没有和他们同在。

1. 那十二个门徒

主耶稣的十二个门徒,又被称为十二个使徒。根据马太的记载,“这十二使徒的名,头一个叫西门,又称彼得,还有他兄弟安得烈。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约翰。腓力,和巴多罗买,多马,和税吏马太,亚勒腓的儿子雅各,和达太。奋锐党的西门,还有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见马太10:2~4)

顺便说一下,在这个名单中,只有两个人有比较特殊的描写。一个是马太,另一个是奋锐党的西门。

这是马太的记载,所以他在他自己的名字前面加上了“税吏”两个字。也就是在整本和合本圣经里唯一一次这样称马太为“税吏马太”。可见马太对自己曾经当过税吏痛恨至极,虽然他早已甩掉了税吏这个职务,但是他一直记得自己是一个可耻的税吏。当马太跟随了主耶稣,他已经不再是一个税吏了。

奋锐党西门:在新约圣经里,一共有九个西门。可见西门在当时是一个相当常见的名字,所以基本都会用一些词来对每一个西门加以区别。但是用一个政治党派的名字来描写一个人,则在和合本圣经里不多见。除了用政治党派来描写人以外,圣经倒是常常用宗教的派别来描写人。圣经记载当时的宗教派别有:法利赛派和撒都该派;圣经所记载当时的政治党派有希律党和奋锐党。

根据历史记载,希律党是支持罗马帝国的傀儡希律王,也就是支持罗马帝国对以色列统治的政党。但是奋锐党是以民族主义,国家主义为号召,主张以武力来推翻罗马的专政统治,保全犹太人的法律,寻求政治上的独立自主的一个以色列民族主义的党;可以说是犹太人的革命党,所以有时也被翻译为激进党。(圣经新译本的翻译)

值得注意的是圣经一直称这个西门为“奋锐党的西门”,甚至到《使徒行传》里还是称他为奋锐党的西门。所以有解经家认为这个西门,虽然跟随了主耶稣,但是并没有腿出奋锐党。当然,奋锐党不是一个反对上帝的政党;一个参加反对上帝的政党的人,是不可能来跟随主耶稣的。

2. 称为低土马的多马

和合本圣经是写成“低土马”,但是我们查看圣经新译本的话,我们就发现是翻译为,“有一个称为‘双生子’的多马”,而吕振中翻译的圣经是写成,“那称双生的多马”。所以我们就知道,和合本是把原文这个字的读音翻译出来了,而新译本和吕振中的翻译是翻译这个字的意思。

这么看来,原文“低土马”是指双生子,也就是双胞胎的意思。但是如果多马是双胞胎的话,我们没有在圣经里找到双胞胎的另外一个。于是,有的解经家认为这里所说的“双生”是指多马有两重性格。但是,我们也没有在圣经里找到描写多马双重性格的记录。所以,很可能在翻译和合本的时候,翻译的人们已经发觉如果按字的意思来翻译的话,反而会造成不容易 理解,所以就以音译来取代了。

圣经记载多马的事迹不是很多,但是在仅有的几处记录很能显示他的特征。除了这里对多马的记载以外,使徒约翰还有一段记载:“耶稣素来爱马大,和她妹子,并拉撒路。听见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两天。然后对门徒说,我们再往犹太去吧。门徒说,拉比,犹太人近来要拿石头打祢,祢还往那里去吗?...... 多马,又称为低土马,就对那同作门徒的说,我们也去和祂同死吧。”(见约翰11:5~8,16)

当门徒认为主耶稣要到拉撒路所在的地方去是有生命危险的时候,多马的态度是“我们也去和祂同死吧”。他的这一句话,从好的角度来理解的话,多马愿意跟随耶稣,哪怕死也不怕。但是,如果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的话,多马是悲观的,他只想到死,而没有想到还有不死的可能性。因此,我们不能确定多马是从哪一个角度来说这一句话的。

3. 耶稣来的时候,他没有和他们同在

这里所说的“他们”就是指主耶稣的十个门徒。因为在那个时候,出卖主耶稣的犹大已经死了,而多马却没有在场。

使徒约翰在这里特别指出多马当时不在场,为的是带出下面一段教训。

II. 那些门徒就对他说:“我们已经看见主了。”多马却说:“我非看见祂手上的钉痕,用指头探入那钉痕,又用手探入祂的肋旁,我总不信。”

1. 那些门徒就对他说:“我们已经看见主了。”

那十个门徒对多马作见证,“我们已经看见主了。”他们的这一句话意思就是,我们已经亲眼目睹了复活了的主,主耶稣确确实实复活了。

这是一句非常有力的证词,不仅是多马,凡是听到目击者这样证词的人都应该相信主耶稣已经复活了。

2. 多马却说:“我非看见祂手上的钉痕,用指头探入那钉痕,又用手探入祂的肋旁,我总不信。”

然而,多马并没有接受其它门徒的见证。他的理由是眼见不一定为实;哪怕是眼见的东西还要经过测试,否则可能有假。魔术师不是常常在我们的眼皮地下,作出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事情吗?

3. 多马这样的观点是否有道理?

对于我们所传的福音,是不是每一个听到的人就相信呢?如果你向人传讲过福音,你就知道很多人是不肯接受福音的。当然,其中的原因有很多,我们不在这里分析,我们只是来谈一谈现象。

当我们在传福音的时候,基本上会遇到四种人:

(1) 听到了就相信。

这种情形以女性居多。如果能够一听到福音就立刻真的接受,这是恩典。这就是主耶稣在撒种的比喻中讲到的“好土”。

但是一听就信的情况也可能是主耶稣所说的,“有落在土浅石头地上的。土既不深,发苗最快。日头出来一晒,因为没有根,就枯干了。”(见马太13:5~6)这样的人,信的快,退去的也快。

(2) 另外一种人,在慕道友班里,有很多问题,好像问不完似的。你说他信吗,答案一定是“还没有”,你说他不信吧?他每次都来。

这一类人以男性居多,有点像多马。他们愿意信,但是有疑问。这就需要教牧人员耐心开导,才可能有很好的结果。

(3) 还有一种人,开始的时候是拒绝的,但是后来却相信了。

这种人在美国的华人教会里有不少。在美国的教会里常常有免费的英文课程,但是这些课程的最终目的是传福音。而常见的情况是,丈夫开车送妻子来上英文课,但是丈夫一直拒绝进教会,只是在教会外面等妻子下课以后接妻子回家。妻子,慢慢成为基督徒了,丈夫最终也进入教会听听牧师和传道人在讲些什么,而成为基督徒了。

(4) 始终没有接受

不是所有的人都会进天堂的。所以,有人断然拒绝福音,我们也不要气馁。

4. 多马并不是断然拒绝其它十个门徒对他所作的见证,他只是有一个疑问。

其实,多马并没有比其它十个门徒更加多疑,只是他把他心里所存的怀疑说了出来。

我们在上一次查经的时候讲到,当两个门徒从以马忤斯回来向门徒作见证,他们已经看见了复活了的主耶稣。“两个人就把路上所遇见,和掰饼的时候怎么被他们认出来的事,都述说了一遍。正说这话的时候,耶稣亲自站在他们当中,说,愿你们平安。他们却惊慌害怕,以为所看见的是魂。耶稣说,你们为什么愁烦?为什么心里起疑念呢?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就知道实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说了这话,就把手和脚给他们看。”(见路加24:35~40)

注意,主耶稣在这里是用“你们”来述说的,“你们为什么愁烦?为什么心里起疑念呢?”可见门徒都有疑念。

在路加的这一段记载中,主耶稣把祂身上的钉痕给门徒们看,这与约翰在这一章里所记载的,“说了这话,就把手和肋旁,指给他们看。门徒看见主,就喜乐了。”(见约翰20:20)这两处经文的内容极其相似。所以有解经家认为,有可能路加的这一段记载,与约翰所记载的是同一件事情。

如果这些解经家的分析是对的话,那么这些向多马作见证的十个门徒,在他们听到另外两个门徒的亲眼见到了复活了的主耶稣的见证之后,对突然出现的主耶稣还以为是魂,而不是复活了的主耶稣。

从这样的分析来看,所有十一个门徒对主耶稣的复活都曾经有过怀疑的态度。曾经有过怀疑,不是问题,只要后来坚信就好了。这十一个门徒,最终不仅是坚信,而且都是殉道的。

III. 过了八日,门徒又在屋里,多马也和他们同在。门都关了,耶稣来站在当中说:“愿你们平安!”

1. 过了八日,门徒又在屋里,门都关了,

在这一句话里,我们就看到了三个情况:

第一,是对时间的描写。中文圣经在这里说,“过了八日”,少部分英文圣经翻译为“一礼拜以后”。

我们必须明白圣经在这里所说的“过了八日”,是相对什么时候来说的。解经家们都认为这里的时间是对于主耶稣复活的时间来说的。主耶稣是在七日的第一天早晨复活的,也就是我们的礼拜天早上。之后的第八天,也就是又回到了下面的七日的第一日,也就是又回到了我们的礼拜天。但是,这个时候是晚上了,按照犹太人对日期的计算方式,太阳落山以后就是新的一天了,所以从礼拜天的早晨,到下一个礼拜天的晚上就是“过了八天” 。但是,对我们来说,还是礼拜天的晚上。所以,按照我们的习惯,我们就会说“一礼拜以后”。这也就是为什么在英文翻译里有这么的不同。

第二,圣经再一次告诉我们“门徒又在屋里”,而且“门都关了”,虽然没有说“因怕犹太人”,但是从他们都聚集在一起,而且把门都关了。

我们在上一次的差距中,我们说到“门都关了”,就是上了锁。这就告诉我们,门徒的心里还是有惧怕的,不然的话他们就没有必要躲在这里。

这也告诉我们,主耶稣虽然在一个礼拜以前已经向十个门徒显现了,而且也让他们看了祂身上的钉痕。但是门徒的心态还是没有改变,他们还是怕。

2. 多马也和他们同在。

这一次,多马也在其中,这也是很自然的事情。因为多马并不是相信主耶稣已经复活了,他当然害怕犹太人,必定会与其它的门徒一切躲藏起来的。

3. 耶稣来站在当中说:“愿你们平安!”

主耶稣与上一次显现一样,突然出现在十一个门徒的中间。主耶稣再一次使用了“愿你们平安!”作为祂这一次显现的问候语。

但是主耶稣的这一句,不是我们平时见面时的一句,“饭吃了吗?”那种可有可无的问候语。主耶稣的这一句话,很显然是针对门徒的害怕心理而发出的。上帝不会像我们那样,没话找话说。上帝的每一句话都是有清楚的目的的。

这是主耶稣第三次对门徒说,“愿你们平安!”

我们在上一次查经的时候曾经说过,门徒心里害怕的根本原因就是没有真的相信主耶稣确实是复活了。所以,主耶稣在再一次与躲在屋里的门徒见面的时候,就再一次对门徒说,“愿你们平安!”

也就是告诉他们,不应该再害怕了,因为主耶稣已经确确实实复活了。

IV. 就对多马说:“伸过你的指头来,摸(“摸”原文作“看”)我的手;伸出你的手来,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总要信。”

1. 就对多马说

主耶稣先是对众门徒说的,因为主耶稣是说“愿你们平安!”但是,紧接着圣经就告诉我们,主耶稣这一次不是对所有的的门徒说话,而是非常直接地对多马说话。

从这一点来看,好像主耶稣是特别为了多马而来的。

2. 伸过你的指头来,摸(“摸”原文作“看”)我的手;伸出你的手来,探入我的肋旁。

主耶稣告诉多马,可以用他的手来摸一摸主耶稣的手,因为从主耶稣那双钉痕的手是重要的证据;每一个人看到这双有钉痕的手,就可以知道这就是那位为了我们的罪钉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基督。

主耶稣要多马伸出手来,探测一下主耶稣的肋旁。因为那是罗马兵丁用枪来鉴定主耶稣是不是已经死了的痕迹。主耶稣为了我们罪人而承担了,“罪的工价乃是死”(见罗马6:23A)之刑罚。

这就告诉我们两个内容:

(1) 对于上帝的恩典,我们不仅可以看到,而且是可以触摸到的。

(2) 上帝的所作所为,不仅记载在圣经里,而且是经得起调查研究的,是经得起考验的。现在有一门学科叫,“圣经考古学”。既然圣经中有一大部分是历史,那么是否可以用考古的方式来得到验证呢?答案是非常肯定的。

前不久,国内不是曾经也有关于找到诺亚方舟的消息吗?这就是其中的一个例子。

上帝的话是经得起考验的,是绝对的真理。当我们触摸到圣经里的内容的时候,我们就体会到圣经是真理。

3. 不要疑惑,总要信。

主耶稣在这个时候,对多马说,“不要疑惑,总要信。”

其实,主耶稣的这一句话不单单是对多马说的,而是对当时在场的每一个人说的,更是对每一个读这段圣经的人所说的。

如果在今天的查经活动中你不能记得其它的内容,就一定要记得这最重要的一句话:不要疑惑,总要信!我们一定要记住主耶稣的这一句话。

因为疑惑是来自魔鬼撒旦,也是魔鬼撒旦最常用的手段。当初,魔鬼撒旦就是用疑惑来向夏娃进攻的,“蛇对女人说,上帝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吗?”(见创世3:1B)因为夏娃开始疑惑上帝所说的话,结果就犯罪了。

对于圣经里所说的真道,我们绝对不可以存疑惑的心,一定要坚信。

V. 多马说:“我的主,我的上帝!”

1. 多马的惊叹。

圣经没有记载多马伸出手来触摸主耶稣的钉痕,因为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在这事实面前,已经验证了那曾经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主耶稣已经复活了,而且活生生地站在门徒面前,站在多马面前,无可置疑了!

多马在这个时候,不得不承认主耶稣确确实实复活的事实,也惊叹自己竟然这样顽固,听了那么多弟兄姊妹的见证之后,居然要等到主耶稣亲自站在面前才承认主耶稣复活的事实。

复活了的主耶稣,不需要开了门才进来,祂可以突然出现在门徒面前,也可能突然消失,但是复活了的主耶稣是有肉有骨的,也是能够吃东西的。

“耶稣说:‘你们为什么愁烦?为什么心里起疑念呢? 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就知道实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 说了这话,就把手和脚给他们看。 他们正喜得不敢信,并且希奇;耶稣就说:‘你们这里有什么吃的没有?’ 他们便给祂一片烧鱼。 祂接过来,在他们面前吃了。”(见路加24:38~43)

所以主耶稣复活之后,是有一个完全的身体,但是这个身体是超越了我们现在的身体,是不再受到时间和空间限制的身体。当我们复活的时候,我们也就会有这样的身体。

2. 多马说:“我的主,我的上帝!”

多马的这一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们来对照一下其它人对复活了的主耶稣是怎么述说的:

(1) 抹大拉的马利亚是这么说的,她说,“抹大拉的马利亚就去告诉门徒说,我已经看见了主。”(见约翰20:18)

(2) 当两个到以马忤斯去,却赶回来向门徒报告他们遇见了复活了的主耶稣的时候,门徒对他们两个人“说,主果然复活,已经现给西门看了。”(见路加24:34)

门徒早已经习惯称他们的夫子为主,所以在主耶稣复活了以后,仍然称耶稣为主。但是在这个时候,多马却另有感受,因为在这个时候他真正认识了站在祂面前的耶稣就是上帝!

多马是当时唯一的一个人直接称主耶稣为“我的上帝”的人。

是的,多马曾经有疑惑,但是主耶稣的这一席话,让他的眼睛明亮了,他不仅看到了复活的主耶稣,他更看到了主耶稣就是上帝!

认识复活了的主耶稣就是上帝,这才是真的认识了主耶稣。主耶稣是三位一体真神的第二个位格,主耶稣就是上帝。

所以我们不要小看一个曾经有过疑惑的人,因为一旦上帝让他转变过来,他就可以成为上帝的一个忠心仆人。

根据教会传统的记载,多马把福音一直传到印度,并在印度殉道。因此在印度有一个以多马命名的教堂,现在在印度也有不少基督徒。如果到油管(YouTube)上搜寻,就可以找到不少印度基督徒们献上的圣诗。他们的生活环境不是那么的好,好几百个弟兄姊妹在一起献诗,他们所献上的圣诗是非常优美的。

3. 主耶稣这一次是不是仅仅为了多疑的多马才有这样的一次显现呢?

我们刚才说了,好像主耶稣是特别为了多马而来的。因为主耶稣这一次显现时,主要就是与多马对话,也要多马亲手来触摸一下主耶稣的钉痕。

因为这个缘故,多马常常就被人成为“多疑的多马”。

如果主耶稣真的只是为了教导多马的话,主耶稣真的只是为了要消除多马的疑虑的话,为什么主耶稣没有单独向多马显现呢?为什么主耶稣没有像呼召保罗一样,单独给多马上一课呢?

如果大家注意的话,我们在一开始查这一段经文的时候就讲到了。虽然主耶稣在一个礼拜前已经向门徒显现了,而且让他们看了祂的钉痕,但是门徒仍然躲在屋子里,而且还是关上了门。这十个门徒还是害怕,还是不那么相信主耶稣确实是复活了。因为复活了的主耶稣并不像复活了的拉撒路和睚鲁的女儿,复活了以后就与家人团聚了,主耶稣复活了以后是一会儿出现,一会儿又不见了。

这些门徒因为心理的疑惑,所以还是躲在屋子里。他们只是没有像多马把心里的疑惑说出来而已。因为他们的行为告诉我们,他们事实上与多马一样存着疑惑的心。

主耶稣在十一个门徒都在的时候再一次显现,不仅是为了解决多马的疑惑,更是为了解决所有门徒心里的疑惑,更是为了所有读这段经文的弟兄姊妹心里的疑惑。

所以我们应该知道,主耶稣所说的,“不要疑惑,总要信。”最主要是对读这经文的人说的。

VI. 耶稣对他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

1. 主耶稣的这一句话包含着好几个信息,我们先来看一看“没有看见就信”的意思。

对于主耶稣在这里所说的,“没有看见就信”,圣经另外还有解释:“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见希伯来11:1)和合本圣经有点文言文的味道,圣经新译本就把这一节圣经翻译为,“信就是对所盼望的事的把握,是还没有看见的事的明证。”

举一个例子来说一下,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比如,你现在心里很想要一支笔来做笔记。我就对你说,我手里有一支笔可以给你,你相信么?

但是我把我的手放在我的背后,你没有办法看到我手里到底有没有一支你想要的笔。(见右图)于是你就要做分析,到底要不要相信我所说的话。

第一个人的想法是:大卫这个人平时爱开玩笑,他说他手里有一支笔,不一定会有。所以,我不相信他手里有一支笔。

第二个人的想法是:大卫这个人平时蛮老实的,我没有听到他说过谎话。所以,我相信他手里有一支笔。

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知道,相信是我们对某一件事情的决定,是我们分析以后的结果。虽然没有看到他手里是否有一支我想要的笔,我主观分析的结果,就是我的相信。

这里所说的第一个人和第二个人对于同样的一件事,作出了两个完全不同的结论。这两个结论就是他们的相信,而这两个不同的相信都是基于他们各自的分析。

所以相信是主观的决定,而不是客观的看见。

让我们再来看一个例子:

如果我让你看到我手里有一支你想要的笔,(见右图)我还问你,你是不是相信我手里有一支你想要的笔?你会怎样回答呢?

第一个人说,我已经看见了你手里的一支笔就是我想要的那一支笔。我当然相信你手里有一支我想要的笔。

当然,第二个人应该也是说同样的话。但是他也是可以说他不相信我手里有一支笔的。如果他仍然不相信的话,我只是说,你不是视力有问题的的话,就是脑子有问题,而第三种可能你就你一个乱说话的无赖。因为这已经是明明可以看见的事实,你居然还不承认。

当你已经看到的时候,问题已经不是你是不是相信,而是你是不是肯承认这个事实。

所以只有在还没有看到的情况之下,才有是不是相信的问题。

当复活了的主耶稣来到多马面前的时候,已经不需要多马相信不相信了,而是多马必须承认主耶稣确实已经复活了的事实。

2. 现在,我们再来看主耶稣是怎么对多马说的。

主耶稣对多马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

多马在这个时候相信了主耶稣确实是复活了。为此,主耶稣有没有表扬他?主耶稣说什么样的人“有福了”?

主耶稣在这里很清楚地说,“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也就是说,那些没有看见复活了的主耶稣,就相信主耶稣已经复活了的人是凭着信心来接受主耶稣复活的事实,而不是因为眼睛看见了复活了的主耶稣。这样的人是有福的。

我们听了福音,知道我们所信的是一位复活了的救主,祂的复活就告诉我们祂是战胜死亡的救主,是掌管生命的主,这位主才是值得我们凭着信心来相信的。当圣灵在我们心里动工的时候,我们就应该接受主耶稣基督为我们的救主。

在一些国家,人们受到的教育是“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世界是劳动人们创造的;受到的是无神论的教育。但是,我们在听到这样的教育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仔细想过,这个理论是不是真的有道理?

在我遇见的所谓的“无神论者”都没有想过这些问题。我问他们为什么相信没有上帝?他们的回答让我很震惊:因为这是老师在上课的时候是这样告诉我的;自己根本没有想过。

在网上我们常常看到对于某一个人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写“某某人一路走好,天堂里没有痛苦!”一个离开这个世界的人要“走”到哪里去?你一定知道他是到天堂的吗?你不是一个自称无神论者吗?怎么相信天堂了呢?

当我们去世的时候,我们一定会遇见上帝。如果到那个时候,一个无神论者站在上帝面前,才对上帝说,“上帝啊,祢确实是有的啊,但是我的老师告诉我,是没有上帝的啊。”

在见到上帝的时候才承认上帝是有的,这就太迟了,已经来不及了。当我们离开这个世界,见到上帝的时候等待我们就是审判了。

亲爱的弟兄姊妹,如果你还有哪些亲戚朋友还没有接受主耶稣为救主的。请务必告诉他们,只有在我们还没有见到复活了的主耶稣的时候,就相信主耶稣,这才是有救的,这才是有福的。我们只有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才是我们可以得救的时候;一旦我们离开了这个世界,就懊悔来不及了,因为一切已经是定局了。

当我们读这段圣经的时候,我们看到了主耶稣对多马所说的话,我们一定不可疑惑,一定要坚信。

VII. 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神迹,没有记在这书上。

1. 既然主耶稣行了许多神迹奇事,为什么使徒约翰没有记载呢?

使徒约翰并不是不记载主耶稣所行的神迹奇事,在整本《约翰福音》里使徒约翰记载了主耶稣所行的七个神迹奇事。我们在开始查《约翰福音》的时候就把这七个神迹奇事列出来。

我们应该明白,圣经是上帝的话;圣经里的内容是上帝要告诉我们的内容。圣经不是记流水账。

我们刚才讲到了,主耶稣对多马所说的话,“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从主耶稣的这一项教导中,我们就知道,我们之所以相信,不是因为眼睛看见了复活了的主耶稣,我们相信是因为我们对上帝话语的信心。

看见了并不一定由此得出正确的结论;同样是人们看见主耶稣所行的神迹奇事,但是不同的人却有不同的结论。

圣经记载了主耶稣所行的一个神迹:“他们出去的时候,有人将鬼所附的一个哑吧,带到耶稣跟前来。鬼被赶出去,哑吧就说出话来。众人都希奇说,在以色列中,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事。法利赛人却说,祂是靠着鬼王赶鬼。”(见马太9:32~34)

对于主耶稣所行的这一个神迹,众人的反应是稀奇,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事;但是法利赛人的反应是,“祂是靠着鬼王赶鬼”。竟然没有一个人因为哑巴能开口说话,而感谢上帝的恩典!

2. 圣经还记载了使徒所行的神迹,人们的反应也都各不相同。

“申初祷告的时候,彼得,约翰,上圣殿去。有一个人,生来是瘸腿的,天天被人抬来,放在殿的一个门口,那门名叫美门,要求进殿的人周济。他看见彼得约翰将要进殿,就求他们周济。彼得约翰定睛看他。彼得说,你看我们。那人就留意看他们,指望得着什么。彼得说,金银我都没有,只把我所有的给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稣基督的名,叫你起来行走。于是拉着他的右手,扶他起来,他的脚和踝子骨,立刻健壮了。就跳起来,站着,又行走。同他们进了殿,走着,跳着,赞美上帝。百姓都看见他行走,赞美上帝。”(见使徒行传3:1~9)百姓因为看到这个神迹,就赞美上帝、归荣耀于上帝。但是,当时教会的领袖又是什么态度呢?

圣经告诉我们,教会领袖说,“我们当怎样办这两个人呢?因为他们诚然行了一件明显的神迹,凡住耶路撒冷的人都知道,我们也不能说没有。惟恐这事越发传扬在民间,我们必须恐吓他们,叫他们不再奉这名对人讲论。于是叫了他们来,禁止他们,总不可奉耶稣的名讲论教训人。”(见使徒行传4:16~18)他们明明知道使徒所行的是一个神迹,但是他们竟然还要“恐吓他们,叫他们不再奉这名对人讲论”。

从这两个神迹,一个是主耶稣亲自行的,一个是主耶稣的门徒行的,但是并没有得到了所有人对上帝的赞美。这告诉我们什么呢?

这告诉我们,并不是有了神迹奇事人们就一定会相信上帝、赞美上帝、荣耀上帝的。

圣经里之所以记载了神迹奇事,是让我们知道上帝的伟大和上帝的权能。在四本福音书里,并不是每一本福音书都记载相同的神迹奇事,圣经记载每一个神迹奇事不是为记录而记录,记录每一个神迹奇事都是有目的的。因此没有必要把主耶稣所行的每一个神迹奇事都记录在圣经里。

VIII. 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上帝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

这一节圣经告诉我们上帝把圣经赐给我们的目的是什么。

1. 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

我们常常告诉众人,“来来来,来信耶稣。”

这话对不对?这话对,但是这话不完全,而且有很大的漏洞。

因为历史学家都相信世界上曾经有过一位名叫耶稣的人,此人曾经被钉在十字架上。也有不少教育家相信历史上有过一位名叫耶稣的人,此人是一位好老师。很多犹太人也相信,曾经又一个名叫耶稣的人,此人颠覆了犹太教的信仰。

在社会上,有形形色色所谓相信耶稣的人。圣经所要告诉我们的是:耶稣到底是谁。

首先,我们相信耶稣是基督。

但是,“基督”又是什么意思呢?“基督”这个词不是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一个词。但是我们常常说,耶稣基督、耶稣基督。到底基督是什么意思呢?为什么圣经要我们相信耶稣是基督呢?

我们先来看几节经文:

“他先找着自己的哥哥西门,对他说,我们遇见弥赛亚了,(弥赛亚翻出来,就是基督)”(见约翰1:41)

“妇人说,我知道弥赛亚,(就是那称为基督的)要来。祂来了,必将一切的事都告诉我们。”(见约翰4:25)

从这两个括号里的内容,我们就知道“基督”就是“弥赛亚”。那么“弥赛亚”又是什么意思呢?甚至有的弟兄姊妹会说,旧约圣经里没有“弥赛亚”这个词。

没有错,在旧约圣经里是没有“弥赛亚”这个词。而且在新约圣经里也仅仅在我们刚才看的两个括号里才有“弥赛亚”这个词。

在旧约圣经是以“受膏者”来表示“弥赛亚”的,比如:“世上的君王一齐起来,臣宰一同商议,要敌挡耶和华,并祂的受膏者”。(见诗篇2:2)

那么我们怎么知道旧约圣经里的“受膏者”就是弥赛亚,就是基督呢?因为《诗篇》的这一节圣经被新约圣经引用了,“世上的君王一齐起来,臣宰也聚集,要敌挡主,并主的受膏者。(或作基督)”(见使徒行传4:26)而且做了解释。

因为在希伯来文里的“מָשִׁיחַ”的发音接近“弥赛亚”,而这个字的意思就是“受膏者”。而上帝的受膏者就是来到世界拯救的那一位。

所以,“相信耶稣是基督”,就是:相信耶稣是上帝差遣降世为人的救世主。

2. 叫你们信耶稣是上帝的儿子

我们相信的第二个要点就是:主耶稣是上帝的儿子。

有人可能会问,“主耶稣是救世主”,与“主耶稣是上帝的儿子”,这两个说法有什么区别啊?不是只有上帝的儿子才能成为救世主吗?

对!不是三位一体上帝中的一个位格就没有办法来拯救世人,拯救必须来自上帝。

主耶稣是上帝的儿子,这告诉我们主耶稣的身份;祂就是三位一体上帝中的一个位格。这是我们必须相信的。

主耶稣是基督,就是救世主;“基督”是主耶稣的职分;祂降世为人就是来拯救世人的。

在当时,只有少数的拉比使用“上帝的儿子”这个名称,但是他们确实知道上帝的儿子就是基督。当主耶稣被捉拿了,被带到大祭司面前受审的时候,我们从大祭司的一句问话中我们就可以看到了。“大祭司对祂说,我指着永生上帝,叫祢起誓告诉我们,祢是上帝的儿子基督不是。”(见马太26:63B)

小结一下:我们相信的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我们相信主耶稣的身份就是上帝的儿子;另一方面,我们相信主耶稣的职分是基督,就是救世主。但是,我们所信的是一位救主。

所以圣经在《马可福音》一开始就把这两点向我们陈明了,“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福音的起头,”(见马可1:1)

3. 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

这一句话告诉我们,如果我们相信了以上两点,我们就可以因主耶稣的名得生命。

在这里我们要注意两个问题:

(1) 叫你们信了祂

中文圣经翻译为“信了”。

在中文里,当我们使用“了”这个字的时候,一般表示这件事已经结束了。比如:我吃饭了。表示“吃饭”这一件事情已经结束,你不是还在吃饭;你是吃完饭了。

但是在原文(希腊文)中,中文圣经翻译为“信了”的那一个字是“πιστεύητε”,而且是使用了“现在式主动语态假设语气”。就是说,这里的“信”是“持续的信”。

也就是说,我们的相信不是礼拜天在教会的时候、在现在查经的时候信,等到上班的时候就把主耶稣忘记了,不信了。当到了下个礼拜天来教会的时候,又信了。这种间断的信,不是圣经在这里所说的“信”。

因为我们看到有些人,受洗以后就不来教会了,或者少来教会了。他们以为上天堂的门票已经买好了,信耶稣也已经信过了,因此又可以回到原来的世界里去了。这是完全错误的!

相信就必须是持续的、永久的,不是暂时的,也不是间断的。因为是持续的信、永久的信,我们就会有与蒙召的恩相称的言语行为。

(2) 因祂的名得生命

首先,在这里我们看到“祂的名”。

上帝的名是圣洁的,上帝的名就是表示祂自己。所以在十诫中的第二条,就是“不可妄称上帝的名”。

主耶稣应许我们,“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见约翰14:14)所以主耶稣的名就是主耶稣的能力。

同时,主耶稣也告诉我们,“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见路加21:17)所以凡是忠心跟随主耶稣的人,就是有主耶稣的名为特征,会受到人们的尊敬,也会受到人们的恨恶。

然而,最主要的是我们可以因为主耶稣的名而得到生命。

在原文中,和合本圣经在这里所说的,“得生命”是写成“ζωήν”,这也是在《约翰福音》里频繁出现的一个词,但是在别的经节里中文圣经一般翻译为“永生”。

至于为什么中文圣经在这里翻译为“生命”呢?

如果我们仔细看“因祂的名得生命”,这几个字的话,我们就会发现,这里说的生命不是普通的生命,而是特指由主耶稣所赐的生命,因为只有主耶稣可以赐给我们永远的生命。

IX. 结束语

我们从这一章的最后两节圣经来看,我们可能会觉得这两节圣经好像是整本《约翰福音》的结束语。

如果你有这样的感觉,请不要感到奇怪,因为不只有你一个人有这样的感觉,很多解经家也是这么认为的。有些解经家觉得《约翰福音》实际上只有二十章,描写的主题是“上帝的儿子主耶稣”。

但是,你会说《约翰福音》明明是有二十一章的啊。

没有错,《约翰福音》确实是有二十一章的。那些认为《约翰福音》实际上只有二十章的解经家们,认为《约翰福音》的第二十一章是“后记”,或者是“跋”。

这些解经家的看法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但是无论把第二十一章说成是“后记”也好,说成是“跋”也好,《约翰福音》是有二十一章,不能把最后一章分割开来。

X. 我们在这段经文中学到了什么。

      1. 多马把他真实的想法说了出来,但是没有说出来的门徒也不一定没有疑惑的情况。实际上,门徒在起初的时候是根本不相信主耶稣已经复活了。

      2. 多马虽然曾经有过疑惑,但是复活了的主耶稣不仅完全取消了他的疑惑,而且使他成为基督的精兵,忠心事奉直至殉道。所以我们不可对有疑惑的弟兄姊妹和福音朋友有另眼相看的态度。

      3. 多马虽然曾有疑惑,但是最终,多马是第一位门徒称耶稣为:我的上帝!

      4. 对于圣经里所描写的内容是可以提出问题的,因为在圣经里基本都有答案,除非是上帝不让我们知道的内容。能够提出问题表示他确实是在思考,所以我们要以诚恳的态度来回答所提出来的问题,至少也应该一起来讨论。圣经里所有的内容是经得起考验的,因为圣经里只有真理没有假话。

      5. 在上帝面前暴露自己真实的想法是应该的。上帝不会因为我们向祂述说我们的想法而责备我们,主耶稣反而会因此来开导我们,是我们可以进步。事实上,哪怕我们不向上帝暴露我们真实的想法,上帝也知道我们是怎么想的。不愿意向上帝暴露我们的想法,实际上是以为我们可以蒙骗上帝。

      6. 相信是我们主观的决定,而不是因为我们看到了结果。看到了结果是承认事实,不是相信。我们相信主耶稣是复活了的主,我们不需要看到祂,因为圣经已经清楚地告诉我们了。

      7. 凭信心相信耶稣是基督、是上帝的儿子,这样的人才是有福的人。

      8. 不要疑惑,只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