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John 2: 03~06

约翰一书 第二章 03~06节

3-6节:认识上帝

约翰在这段经文清楚地列出人与上帝之间关系的发展:从认识上帝,到遵守祂的道,并且与祂联合。在这三个阶段里,约翰都指出每一个阶段都是有迹可寻的,认识上帝必定遵守祂的诫命;遵守主的道必被上帝看为完全;住在主里面与祂联合的人必定照主所行去行。所以人必须先有行动,然后必定有内证和外证。行动就是遵守诫命和主的道,内证是被上帝看为完全,这是内里和主观的感受,外证是他人能看见的客观证据。倘若人宣称与上帝有以上的关系但没有任何迹象,这一切都只是虚空和无用。当然,约翰这里所指的很明显是针对幻影说这异端。

寻找上帝

当我们做基督徒久了,我们都应同遵守“耶稣的诫命和上帝的话语并照主所行的去行”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是为什么约翰把“认识上帝”和遵守主的诫命和祂的话语混在一起来谈呢?我们对“认识”的了解岂不是单单知道某人的存在或者和他见过面吗?为什么认识上帝必须要服从上帝呢?为什么约翰把认识上帝延伸至照主耶稣所行的去行呢?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两约之间的希腊文化里人们是如何寻找上帝以至认识上帝。原来约翰的那一套并非是当时主流的思想。在主前五到四世纪的希腊文化是以理性来寻找上帝,这是跟希腊哲学有着密切的关系。希腊哲学的寻根问底之精神实在可夸,因为这是哲学最宝贵的支柱。他们认为只要不断地寻求,就算是上帝也会最终给答案。他们的理据是:岂不是上帝创造人吗?所以从长远来看,上帝也好,大自然也好,他们必定能够从定律中找到答案。所以他们从来不耻于发问。在这样的环境下,希腊文化产生了很多以理性为主导的哲学家如苏格拉底,帕拉图,和阿里士多德。

只可惜以理性来寻找上帝是不足的。我们都知道人就算有帕拉图这样高的理性思维也不可能想得通上帝到底是怎样一回事。此外,以理性来寻找上帝是与伦理道德是没有相干的。因为这样寻找出来的上帝与解开高等数学难题没有两样,只会满足人类的理性和求知欲而已,对道德伦理没有一点帮助。所以伟大的哲学家如帕拉图和苏格拉底对同性恋没有反感,甚至不认为是什么罪。所以我们的结论是以理性来寻找上帝的结果绝对不可能制造出好人。

到了第一世纪的时候,寻找上帝的方法却反过来为感性所主导,所以接踵而来的宗教大多是神秘主义为依归。他们的目的在于与神灵相通,讲求第一手与神灵的接触。主要是人透过长期禁欲后与曾经受苦而最终得胜的神灵结合通灵。为了达到通灵的目的,他们会以柔和的灯光,烧加了香料的香,激发情感的音乐,再加上神秘的宗教礼仪使人的感性达到高峰,继而让感性主导而进入一个神秘和灵异的感觉和意境里面。当人在这样的光景下与所谓的“神灵”接触根本是一种情绪上的经历,完全是主观的而缺乏客观和理性的验证。这样的经历并非是认识上帝,最多只能说是感觉神灵,同时也非常之危险。所以约翰在警醒信徒们时这样说:

亲爱的弟兄啊,一切的灵,你们不可都信,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上帝的不是,因为世上有许多假先知已经出来了。~约翰一书4:1

他们的经历有如被催眠一样,但最可惜的是这样的经历通常都是短暂并且会导人上瘾的。这样的情况在今天的灵恩运动又一次的出现了。

还有一种寻求上帝的方法,就是犹太教的途径,这与基督教的教导是非常之吻合的。与其说人寻找上帝,不如说上帝亲自启示人。上帝以一个圣洁的神启示给人,让人明白和了解祂以至人不得不承接与祂一样圣洁的义务和责任。约翰告诉我们圣洁唯一的方法就是遵守耶稣的诫命,遵守上帝的话语,和最终是照祂所行的去行。

约翰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写出约翰一书的第二章。他所面对的人们包括了以理性为主导的人。他们认为他们已经“认识上帝”,但却没有在良知上和道德伦理上有负担,更谈不上有悔意的人。另一方面,也有那些人对他说我已经“神人合一”了,但却没有任何的感动去遵守“上帝”的诫命,于是对圣洁陌生,无法分辨是真正的上帝还是邪灵。所以约翰要他们分辨到底在他们内里的是圣洁的圣灵还是邪灵。总括来说,约翰的“认识”是比以上的以理性和感性的“认识”上帝不但深入得多,更是唯一的途径。

以上是希腊的文化背景下的情况。今天我们又如何认识上帝呢?我们有没有以我们的背景和理解来“认识”上帝呢?是的,我们可能会像希腊人一样,有很多很好的想法和办法,但是我们知道这些都只不过是人的办法,都是有缺陷的办法。我们是否应该简单地跟从圣经的教导,用遵守和顺服的方法来“认识”上帝呢?

认识上帝

从经文发展的角度来看,约翰的“认识”的确是有必要,因为第一章已经论及人在与上帝交往(团契)的层次上,并且在第二章的开始已经明白和接受了耶稣基督的挽回祭。所以,这里所说的 “认识上帝”是指人已经信了基督,进而与上帝建立更密切的关系。

人跟上帝有必要建立进一步的关系吗?有的。这就如人已经活在世上很久,以为很了解和“认识”自己,谁知最不了解和不认识自己的竟然是自己,而外人早就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这样的人岂不是浪费生命吗?又或者像坊间所流行的一句话用来讽刺离婚的人们:因误会而结合,因认识而分手。这样的婚姻岂不是白费吗?所以人接受了基督之后是有必要与上帝建立更密切的关系,更多的认识上帝,这样的生活才是最美满的。今天基督徒最大的危机正是信主后不再追求,尤以生活在太平盛世环境之下的信徒。

但另一边厢,当人寻求与上帝建立更美满的关系时,也有危险的一面。当一个人刚刚信主之后,他不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属灵和正确的追求。真正的属灵是内涵,是不容易察觉的,必须要透过一定的交往才体会到。但是虚假的属灵,尤以感性上的触动,通常都很容易被这些表面的作为吸引去。就如上述的神秘主义,很容易把不太了解真理的人认为属灵生命需要某些属灵恩赐的帮助来成长。而属灵恩赐就必须透过一些秘诀,秘传或者灵异的经历才能得到。就这样,他们就把自己暴露在异端的诡计里,开始追寻奥秘,这正是约翰当年所面对的问题。

今天依然有很多这样事情发生,人们拼命地追寻一些神秘和灵异的感觉。比如一些所谓大有能力的“传道人”一挥手人就往后倒下,他们宣称这是圣灵的击倒,只可惜圣经里根本没有这样的记载。他们还有其他的异能,比如“治病”,教人讲“方言”,使人发出“灵笑”,甚至发出动物的叫声等等。这些东西都能给人直接的感觉和察觉,与约翰当年所面对的无异,就是离去真理,追求触感的享受。所以人信主后是有必要好好地在真理上扎根,当面对这些奇奇怪怪的事情时,他们就能够分辨,不会盲目地追求。

~只有遵守才会真正的认识上帝;只有顺服上帝才会增加对上帝的认识~

真理不在心里就必然说谎

真理帮助我们分辨真正福音与异端。那么,没有真理是否只是得不到分辨的好处,最坏的打算就是什么都不懂,或者什么都没有呢?不是的,因为真理和歪理之间是没有中间的灰色地带。没有真理的结果必定为魔鬼所利用甚至被掌控,成为真理的敌人。所以约翰一直在强调真理的重要性。2:4说的“真理也不在他的心里了”其实已经是第二次的出现了,第一次是在1:8。若把1:10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也算进去的话,那就是3次了。

每当“真理”或“道”不在人心里的时候,说谎和欺骗(自欺)就同时会出现。人若不在上帝的话语和真理中,最终必被撒谎之父所利用: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约翰福音8:44

为了帮助读者进驻到上帝的话语和真理中,约翰提出了以下的三部曲。

入门的功夫:遵守祂的诫命

学习中国武术的人都知道,入门的功夫就是扎马,一扎就是一年半载了。同样的道理,约翰告诉我们遵守耶稣的诫命就是认识耶稣,也就是跟祂建立更密切关系的入门功夫。那么什么是遵守耶稣的诫命呢?那就是遵守耶稣在新约里一切的教导。请特别的留意,约翰在这里并非说明白基督的诫命,而是遵守基督的诫命。

第二阶段:遵守主的道

入门功夫是耶稣在福音书里的一切话语。但当人进入属灵成长期的时候,他所面对的是整本圣经,包括新约和旧约,也就是写下来的上帝一切话语了。除此以外,我们也知道在入门的时候,我们可能面对很多不可以这样,不可以那样,这些都是比较消极的“不可以”。如今在属灵的成长里面,人必须要开始主动做取悦于主耶稣的事情了,这是从消极的遵守进入积极的遵守了。

在我们的人生经历里面,我们曾否做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而终身遗憾呢?这就是消极遵守的例子,把不该做到作了。但当人继续地成长之后,比如对心仪的人没有示爱而遗憾终生呢?这就是积极遵守的例子了,就是没有把当作的作了。

爱上帝的心

在第5节里的“爱上帝的心”在原文应该是“上帝的爱”。事实上约翰在原文里的文法没有像我们今天的这么严谨,导致到翻译上出问题和解经家的解法不一致。有认为是“上帝的爱”,也有认为是“爱上帝的心”,也有说是“上帝的一种爱”。

从“上帝的爱”这个角度来理解的话:当人进入遵守上帝一切话语时,上帝的爱,原文是agape(爱加倍),必定在人里面成熟而得着完全。所以认识上帝是人经历了上帝的爱的一种回应,就是以遵守主耶稣的诫命和上帝的道展示出来。这是对“上帝的爱”以忠心的表现证明出来。

此外还有些人认为“上帝的爱”与2:3节的“认识上帝”是平衡和相通的,因为两者都要“遵守...”。

从“爱上帝的心”的角度来理解的话:当上帝的爱在人里面成熟和完全之后,人必然把这爱转化成为爱上帝的心以作回报。但也有人认为约翰说“爱上帝的心”与上帝的爱无关,是自发性的,他们认为以下的经文都支持这论点:

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约翰一书2:15

我们遵守上帝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约翰一书5:3

以上两节经文都给人感觉到“爱上帝的信”是自发的。虽然如此,但是约翰也写道:

我们爱,因为上帝先爱我们。~约翰一书4:19

可见一切都是上帝先爱我们,我们才反过来爱上帝并且彼此相爱。

从“上帝的一种爱”的角度来理解的话: 上帝给世人的爱实在太多了,而其中一种,也可以说是最伟大的一种就是上帝藉着给祂儿子为救世主的爱。这种爱是不讲求自己的好处,也并非寻求被爱,而是牺牲的爱。因为人遵守主的道,也开始以这种牺牲的爱待人,所以被上帝称为完全,因为他们已经在耶稣基督里面,与主合一了。

完全

“完全”这个名词是约翰喜爱用的,除了本节以外,在第4章出现了4次:

从来没有人见过上帝,我们若彼此相爱,上帝就住在我们里面,爱他的心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了... 这样,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我们就可以在审判的日子坦然无惧。因为他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因为惧怕里含着刑罚,惧怕的人在爱里未得完全。~约翰一书4:12,17-18

著名的教义,“完美的爱”,就是约翰卫斯理基于从以上的经文发展出来的。

那么人是如何得着完全呢?这就是我们信仰的整个成长之过程了。人以“信”与主耶稣接上关系,再以“信心”在耶稣基督里成长,最终以“效法”祂所行的去行(6节)好使当主耶稣显现时效法祂的人也必像祂一样:

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现在是上帝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约翰一书3:2

当然不管是约翰的“爱里的完全”还是卫斯理的“完美的爱”,我们都不能因为我们“完全”了,就认为我们是无敌或者是无瑕疵的心态来面对。我们更加要小心,不要以为藉着爱,我们的“完全”就可以推翻约翰早前所反对的“我们是没有罪”的说法(1:9)。

我们应该把这“完全”或“完美”看为上帝的应许,是祂帮助我们达到这个属灵的光景。事实上约翰卫斯理的“完美的爱”备受批评,因为很多追求这“完美的爱”的人最终落入属灵骄傲的光景里。

~真正认识上帝是经历了上帝的爱之后以顺服来回应祂的爱(C.H. Dodd) ~

第三阶段:照主所行的去行

约翰对信徒最高的标准是每时每刻都以耶稣基督在地上的生活为榜样,这是上帝儿女对上帝回应的最高情操和表达,就如保罗对我们的勉励一样:

凡事不可结党,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各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腓立比书2:3 -5

当人每时每刻做到“照主所行的去行”的时候,他已经是登堂入室的境界里,也就是住在主里面,与基督合而为一了。

在主里面和住在主里面

在主里面(5节)和住在主里面(6节)有分别吗?从原文的结构来看,2:1-5在文法上是一句句子,而2:6是另一句话了。这样看来第6节可能是1-5节的总结。若然,“在主里面”和“住在主里面”就是同样的东西了。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第6节的要求“照主行去行”是与上文的“遵守”不一样,是另外一种的要求。这是否在暗示“住在主里”与“在主里面”是不一样,是需要有额外的行动,就是照主所行的去行呢?

小结

从这一段开始一直到本章末,约翰提供了一连七个试验来证明人真正认识上帝。这一段就是第一个试验:你遵守主耶稣的诫命吗?你遵守上帝的道吗?你照主所行的去行吗?

~经历上帝不可缺少理性和感性的范畴,但必须与伦理道德结合才是真正认识上帝~

7-8节:新旧的命令

约翰一书到此时进入一个新的话题了。前面的信息基本上是指出异端的错处或者为真理辩护。如今约翰要介绍基督徒当有的本分,所以他说这是命令,而这命令就是爱。约翰在一书里至少有3段经文是关于基督徒的爱。第一段在2:7-11,就是我们现在查考的,约翰说爱就是命令,他并且以光明与黑暗来比喻爱与恨。第二段在3:11-24,约翰说爱就是生命,恨就是死亡,他并且以舍命和杀人比喻爱与恨。第三段在4:7-21,约翰说上帝就是爱并且是祂先爱我们,所以我们要彼此相爱,因为在爱里是完全的,是没有惧怕的。

在这第一段关于爱的章节里(7-8节),约翰首先告诉信徒们必须要遵守耶稣基督给我们爱的命令,这命令既是新的又是旧的命令。之后,他又一次带出光明与黑暗,只是这次用来比喻爱弟兄和恨弟兄。

亲爱的弟兄啊

前文一直在于指出真理,当然这是有约翰的苦衷,他藉着真理来指出异端的错缪。然而,这些真理也同时指出信徒们对上帝的亏欠,试问有多少人能在真理面前不低头呢?这是很容易导致人感觉到丧志又或者感觉到过分被责备了。这是因为真理的信息既然供应了惊醒的作用,但传讲时很容易成为训斥和责骂,而传讲的人也很容易掉在属灵骄傲的光景中,相信听道的人必有同感。同时太多责备的信息常常会导致听众越来越少,这也可能是今天的传道人喜欢只讲爱不讲悔改的理由了。

所以一个全方位的传道人应该懂得在责备之余,也要讲爱和关心。所以我们看到约翰的信息虽然是很沉重但依然不断地带出爱的真理,前文是上帝的爱和对上帝的爱,下一段是肢体间彼此的爱。同时约翰做得最适当的是在转进新话题的时候,采用了“亲爱的弟兄阿”为开场白。

从起初所受

约翰说这命令是旧命令,不是新的。他的理由是因为这命令是我们从起初所受的旧命令。“从起初”这三个字让我们想起这封书信一开始的时候也出现过。我们也在概论里提及过,约翰这样强调“从起初”的原因是不难明白的,他是要引出他所传的是最正统和传统的福音。这是很重要的,因为人们很容易产生贪新忘旧的心态。就像今天这个科技发达的年代,人人都追求最新的手机,电脑等等。人很容易随波逐流而离弃了“从起初”的信仰,当极端和异端把一些新的概念带进教会时,人的肉体就被这些谬论和包装过的所谓 “圣灵工作”吸引去了。其实这些只是“邪灵作怪”的诡异和灵异事情而已。

这到底是一条什么的命令

在没有研究为什么这命令既新又是旧之前,我们差不多可以肯定约翰的意念是在想起主耶稣在约翰福音的教导:

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约翰福音13:34

为什么我们可以这么肯定呢?因为约翰在跟着的9-11节说出这命令的内容就是爱弟兄,这与主耶稣在约翰福音说的彼此相爱的教导是一致的。在约翰福音里,这是主耶稣的命令,祂说这是新的命令。在这里的第7节说这不是新命令,却是一条旧的命令。但当经文来到第8节,约翰又说这命令其实也算是新的,他强调这是真的,因为黑暗要过去,真光以经照耀了。我们如何理解他的解释和理据呢?

为什么这命令是旧又是新的呢?

回应约翰所说的旧命令,圣经学者最少持两种的看法:(1)当主耶稣教导时,这命令的确是新的。如今已经在写约翰书信时已经不再是新了。持这样看法的人当然是把“起初”的定点定在“起初耶稣如此教导...”。他们的根据是因为主耶稣曾经说过:

你们也要作见证,因为你们从起头就与我同在。~约翰福音5:27

持这样看法的人认为耶稣不但吩咐门徒彼此相爱,他更加身体力行,以身作则把这个命令活出来,这是过去的事,所以是旧命令。如今约翰要求信徒们学习主耶稣“照主所行的去行”(6节),这是新的事情,所以它成为一条新的命令了。

(2)另外一种的看法认为爱弟兄,或者彼此相爱早在旧约已经有了:

不可心里恨你的弟兄;总要指摘你的邻舍,免得因他担罪。不可报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国的子民,却要爱人(原意:邻舍)如己。我是耶和华。~利未记19:17-18

既然这命令早在旧约已经有,所以他们认为“起初”的定点是以旧约为始点,所以这不是一条新命令,却是旧的。旧是因为旧的律法时代已经过去了,如今是新约的恩典时代,所以在新约里执行这命令必须以新约的耶稣基督为榜样,所以这命令成了一条新的命令。

再说,这是新的命令是因为耶稣把这命令带入一个新的标准,境界,和层次里:因为上帝爱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儿子赐给他们,所以人要彼此相爱。又或者可以说人从骨子里不明白上帝的爱直至到从耶稣基督身上看到和学到。所以人不但是彼此相爱,甚至延伸至“爱你的敌人”的层次上。或者我们可以用“旧歌新唱”和“不同馆子的口味”来理解。同是一首歌,同是一道菜,但由不同的管弦乐队演出,不同的厨子炮制,听出和尝出不同的味道来。

事实上一个人成为基督徒之后,他就不断地被教导爱,这也是他们新生活的律法。这律法除了有长久历史以外,也是他们自从重生后就一直需要遵守的,那当然是一条旧的命令了。

这条命令与黑暗渐渐过去真光已经照耀有什么关系呢?

耶稣基督既然已经把爱的真理活出来,如今是祂的门徒们以光明之子的身份把这真理活在世人面前,有如黎明的光照耀在这个新纪元,把黑暗吹散一样:

从前你们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义、诚实。~以弗所书5:8-9

约翰把真光比喻爱,把光明与黑暗的比喻重点放在“彼此相爱”的层面上照亮这个世界。而保罗却以这真光的光明化作基督徒的形容词,成为光明之子。他对光明之子的要求是结果子,但他也像约翰以光明和黑暗的比喻来激发他们以信望爱为武器达到光明之子的身份:

弟兄们,你们却不在黑暗里,叫那日子临到你们像贼一样。你们都是光明之子,都是白昼之子。我们不是属黑夜的,也不是属幽暗的。所以,我们不要睡觉像别人一样,总要警醒谨守。因为睡了的人是在夜间睡,醉了的人是在夜间醉。但我们既然属乎白昼,就应当谨守,把信和爱当作护心镜遮胸,把得救的盼望当作头盔戴上。~帖撒罗尼迦前书5:4-8

有圣经学者认为约翰对耶稣的再来与当时教会的看法不同。当时教会普遍认为耶稣很快并且以突然的方式回来。约翰却认为耶稣的再来并非是这么快和突然,而是如黑暗慢慢地被光明战胜一样,到最后光明完全胜过黑暗了。所以他们认为打从这第8节开始到11节,光代表着爱,而代表恨的黑暗将会完全地过去,这是一个很慢的过程。主耶稣以祂的爱一个一个地感化而最终所有人的心里都有主耶稣和祂的爱。所以主耶稣的再来是以爱来统治这个世界。然而,这样的看法可能太过理想化了。当然,我们应该尽力的传福音的同时也要遵守这爱的命令,但是我们也知道,这个世界必定有人甘心情愿地“愿意”下地狱的。

~一条旧的命令不断地更新;这一站:彼此相爱,下一站:爱你的仇敌~

9-11节:

当人在光明中是不会恨自己的弟兄的。一直以来恨弟兄,也没有改变的迹象,此人根本就在黑暗里,重来没有重生。爱弟兄的是不会绊倒自己或他人,因为有光照在他走的道路上。相反,恨弟兄的是在黑暗中,自己却不知道前面的道路,因为黑暗使他有眼无视。

到如今还是在黑暗里

很明显,如今还是在黑暗的人必定是没有重生得救。所以这里所指的“恨弟兄”绝对不是人一时的跌倒,而是一直以来的恨也持有不愿意改变的态度。

爱与恨,没有中立?

在这一段经文里面,我们只看到爱与恨,光明与黑暗,就是没有中间地带。若然是这样的话,那么对弟兄漠不关心算是什么呢?是爱还是恨,在光明中还是黑暗中呢?基本上约翰在这里说的是没有弟兄或者邻舍是可以被漠视或者不顾的,意思是基督徒是没有选择,只有去爱。那么人又怎样面对那里不可爱的弟兄和邻舍呢?尤其是那些不断地向我们拿好处的同时,还以为我们是痴呆的一样无止境地剥削我们。像这样的消极问题实在是太多了,人可以永无止境地向我们贪图好处,我们也可以永无止境地问下去,这样对我们一点帮助都没有。既然我们作为做光明之子是没有选择,必须爱下去的话,相信解决的方法只有学习爱弟兄。在爱之前必须先有一个敬重之心,然后爱弟兄的心就悠然而生了。

敬重弟兄

很多时候我们因著爱的缘故做了些好事情,但当我们发现被骗了,我们常常愤愤不平甚至产生苦毒。为什么呢?这是因为我们把骗我们的人和我们自己比较。当然,一般人会把自己评价得高而对人的评价却是很低,这是因为我们的罪性。所以我们爱和敬重弟兄应该按照对方的实况来爱他。意思是我们有两个工作要做:(1)认识他的实况,比如对方是一位弱智的人,他的智商像小孩子一样,我们就只有把他当作小孩一样来敬重他和爱他。

(2)爱他,就必然有所行动,因为这是命令。如果最终我们受骗也好,受伤害也好,最低限度我们已经满足了第二点,就是行动。 而埋怨的也不再是对方了,是我们自己没有认真地求上帝帮助我们认识他的实况,进而没有采取正确的方案来敬重他和爱他。再其次,这也可能是上帝要我们被骗而学习更加懂得如何去爱,好使我们下一次做得更好。

案例一:面对自我中心的人

一个极度自私的人通常是不自觉的,他们与弱智人士或者小孩子一样不知道自己的问题。所以我们不能把他看为正常人(这是他们的实况),更不能与自己相比。这就像我们中国人说的知己知彼,只是不用于争战,而是用来爱人如己。面对这样不断要好处的人,从消极方面来说,如果我们能付出就付出,看我们的能力来定夺。能力是包括金钱,时间,忍耐,气量等等。我们不计较的付出能帮助彼此之间的关系和信任,将来说起话来也容易一点。最坏的打算是藉着这个机会来培养我们待人的爱心,所以我们切记冷静,正面地看事情就不会产生苦毒了。

从积极方面着手,我们求上帝给我们智慧让我们的帮助能够警醒他,让他知道自己的自私。我们必须谨慎,若非是来自上帝的智慧,我们就不“提供”警醒,因为他们虽然对自己的自私不自觉,但不代表对我们的回应不敏感。 一点点的动作也可能触动他的自我。所以我们必须要考虑以下所有的条件:上帝为我们预备好要说的话语,单独会晤的机会,在圣灵的引导下,用爱心和对方愿意听的情况下说诚实话,最好是他主动开始这方面的谈论,尽可能不要用直接指出的办法,能过以故事或者寓意就最好,好让对方有下台阶的机会。我们绝对不能心急而掉以轻心,改变一个人不是容易的事,更不是一时三刻能做到。须知上帝改变一个人有时也要花上四五十年的时间。所以以上一切的条件都是缺一不可的。

案例二:面对不可理喻的人

如果对方真的是不可理喻的人,一次又一次的欺骗我们,这也是他们的实况。我们可以把他看作为无关痛痒的人,就是他的需要,悲伤,幸福,甚至得救都与我们无关。然而这样的决定必须在爱心之下作的,因为这是约翰所说的命令。既然是命令就必须有行动,所以我们不再给无谓之付出的同时,我们要转过来,用另一种方法来行动,就是心理上依然要爱他,行动上要为他祷告。

特别留意的是我们绝对不可以在苦毒的心态下夺定,因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做的决定大多会产生仇恨。我们必定要记住,我们只能恨其人的罪恶,不恨那犯罪的人。保罗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但是上帝依然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创造者与被造者之间都是如此,更何况,我们彼此之间都是被造者的身份呢!既然世上每一个人都是按照上帝的形象而被造的,不管如何,他依然有上帝的形象。

其实以上的两个案例都合用于很多其它的情况,尤其是当我们发现上当和被骗而导致心理不平衡的情况,处理这些情况基本上都是大同小异。然而,我们也必须要小心,因为知道了对方实况是有危机的,我们很容易因着对方的短处而小看他们甚至鄙视他们。但不管如何,因为这是命令,所以我们必须要有所行动去爱这弟兄,同时我们也相信上帝在掌管一切,尽管最后我们吃亏也有祂的美意。

案例三:面对需要帮助的人

我们常常面对需要帮助的人,有认识的,有在街上遇到的。很多时候,他们所需远远超过我们所愿意付的又或者是我们能力范围之外,使我们很为难,帮就是倾家荡产,不帮就被挂上没有爱心和不像基督徒的罪名。

但是当我们细查圣经,我们发现到不管是耶稣,是圣灵,还是保罗所面对需要帮助人和事情都不是钱财或者钱财能解决的问题。比如司提反的殉道,死亡只是表面的问题,这根本不是司提反或者耶稣的担忧。若是真的有担忧,不如说耶稣担忧司提反有没有得安慰和信心面对。可能这就是主耶稣决定向他显现的理由。

同样的道理,很多时候表面上是经济的问题,但到问题解决之时,我们会发现根本不是钱的问题,相反,找出和认识真正的问题的根源才是最重要。比如有一个人因为患了癌症又没有钱进医院而家人来求助。很明显,钱就是表面上的问题。但是如果我们认真去关心和考究,我们可能发现到患者最担心的不是他是否得痊愈,而是他的家人还没有信主,所以他不想这么快离世。倘若我们把福音传给他的家人而他们也信了,相信患者若真的要离世也能“死得瞑目”。

所以每当我们遇到有人需要帮助的时候,我们应该马上祷告,求上帝帮助我们去了解对方真正的需要,当然我们也可以求上帝给我们有怜悯的心,尽我们的能力在经济上甘心乐意去帮助他们。又或者我们真是没有办法在经济上付出的话,我们也求上帝让我们没有一个亏欠的心而自责。

案例四:面对突发需要帮助的人

在一些情况,尤其是今天的社会,我们常常在街上遇到有需要帮助的人。这样的情况实在太多了,我们无法判断他们的需要是真还是假。同时我们又没有时间和机会去了解他们真正的实况。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首先不要随便做结论说这是一个骗局。圣经教导的原则与世界的原则是不一样的,世界的原则是冷酷的,世界情愿杀错一百个好人都不愿意放过一个坏人。圣经的原则是情愿放过一百个坏人,都不愿意杀错一个好人,因为人人死后都有审判(希伯来书9:27),到时再判。

所以以圣经为基础的法律精神是控方要证明被告犯法才能定罪,这是控方的责任,他们必须要四去找证据来定被告的罪,并非是被告证明自己无辜而脱罪。他们法院的惯例都是疑点归于被告,意思是疑点必须被控方证实才能定罪,否则一切的疑点都只能用作有利于被告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绝对不能未经详细观察和考究就武断说这只是一个骗局就不予以援手。相反,我们有必要去帮助,因为约翰明说这是一条命令。至于我们是否在纵容对方犯罪的说法根本是不存在,因为对方还没有被判有罪,更何况上帝从来没有给我们权柄去审判别人。 在普通法的国家,一位法官必须受过“终极学位”的教育比如博士学位,再加上多年经验和了解很多的案例后,年纪一般都超过50岁才有资格做法官。地上法官的要求都这么严谨,更何况判断人的动机和灵里面的事呢?除了那位在天上圣洁和公义的上帝以外,再没有任何人配得这权柄。至于我们的付出,在主里面是不会徒然的:

所以,我亲爱的弟兄们,你们务要坚固,不可摇动,常常竭力多做主工,因为知道你们的劳苦,在主里面不是徒然的。~哥林多前书15:58

至于帮助多少,这只能看个人的负担和圣灵在他身上的感动。但是我们知道有一样东西从来对这些人都有帮助的,就是主耶稣的福音。我们不妨在帮助的同时,把福音单张和人民币一起送出,或者我们换来向他们传福音的机会,甚至更加的了解他们的“实况”。

案例五:把弟兄看为敌人

同行如敌国这是做生意的人都明白,但同时我们也明白敬重我们的对手也是美德。在奥运会上惺惺相惜的场面不是常常出现吗?在公平竞争之下,我们珍惜和钦佩我们的敌人,更何况是我们的弟兄呢?所以就算是有不同的意见,甚至在不同的政见下,我们难道不可以一样敬重对方吗?

案例六:把弟兄看为弟兄

上帝创造人让我们各有不同,有男也有女,有长得漂亮也有丑的,有聪敏的也有迟钝的,不同的个性生活在不同的环境和地域里,这一切都有上帝的美意在其中也不是我们能掌控的。所以我们能做的和当做的就是去按照上帝所给我们的条件去发掘祂在我们身上的计划。比如一个长得漂亮的女孩,如果她只知道用她的美貌一方面去为自己赚大钱做明星并期望钓金龟婿,另一方面又看低长得丑的人,鄙视不修边幅,不爱打扮的人;又或者一个聪敏的人使用他的聪明才智一味为己,对需要帮助的人毫无怜悯,还嫌他们贫穷,咒骂他们愚蠢,迟钝,和懒惰没有上进心。这样的人就没有善用上帝给他们的条件了,将来审判的时候他们要交的账绝对是不容易的,须知道主耶稣曾经说过:

..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加福音12:48

当我们遇到条件不如我们的弟兄和邻舍时,我们一方面以他们的条件来敬重他们,意思是我们对他们的要求不能过于他们的条件能承受的。比如一个清洁工打扫你的办公室不干净,如果我们从他的实况,就是他从上帝得来的条件,加上他们的背景并教育等等,结果打扫不干净这是可以理解,否则他就不做清洁工而坐在你的位置上。我并非在教导他们因为他们的条件就可以懒惰,但我们却应该知道,如果一个清洁工做得好就更加应该受奖励,因为他们的条件和教育等等都不如我们。另一方面,我们更加要警醒,因为相比之下,我们是多给的那位,将来主耶稣必定向我们多取,所以我们更加要尽职。

面对条件比我们强的,如果他们在我们之上,这是理所当然,我们必须以顺服与合作的心与他们配合。若在我们之下,我们更应该提拔他们,好使他们能够有更高的成就。

当我们敬重弟兄,把弟兄看为弟兄时,我们会把他们的需要看为我们的需要,他们的关注也是我们的关注。这就是保罗所说的:

与喜乐的人要同乐;与哀哭的人要同哭。~罗马书12:15

爱里面没有绊倒的缘由

到此为止,我们讲了很爱弟兄和恨弟兄的对与错。那么爱弟兄对我们自身有没有好处或者影响呢?答案是绝对有帮助和有影响,因为当我们爱弟兄,我们就行在光明中,一切绊倒人的障碍物我们都看得清楚,自然不会绊倒。就算是他人在黑暗里,因着我们看到,我们大可以把它挪开或者提醒他人,所以他人也不会绊倒,更不会因我们跌倒。

~爱使我们属灵生命成长;恨使我们属灵生命倒退。~

恨弟兄就不知往哪里去

恨弟兄的就是行在黑暗中。他不知道往哪里去,因为黑暗使他瞎眼了:

耶稣对他们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应当趁着有光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约翰福音12:35

当一个人怀恨的时候,他的判断能力必然大打折扣,他会失去客观和中立。所以爬山专家都明白,当他们在大雾里面迷失方向时,最好的方法就是那里都不去,坐在那里等雾散去或者等救援。如果人的怨气不散,必然会意气用事,变成为对人不对事了,因为他一直给罪性让步和纵容血气。怨恨的意念将会完全的占有这个人,他最终必落得:

“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 ~约翰福音12:40

小结

相信到此我们应该明白约翰所讲的光。这光不是我们肉眼能看的光,而是属灵眼睛所需要的光,没有了这光,我们就无法有属灵的洞察和属灵的亮光,这也就是为什么约翰说上帝就是光了。只有从灵来的亮光才能处理灵里的东西。

中国人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对基督徒来说只是对了一半。没错,如果恨就是祸,它的确是不单行,它甚至可以把一个人完全覆没。如果爱就是福,它必定是双至,甚至是“三至”或者“四至”,因为有爱就有喜乐,平安...等等,它们是多胞胎。

有一对基督徒夫妻闹离婚,尚好懂得去找牧师辅导。牧师发现他们都很爱主并参与教会各种聚会,只是家里没有幸福和喜乐。他们彼此都说依然爱对方但又无法容忍对方的一些行为举止。牧师发现他们彼此记仇,把很多小的事情积怨在心里,一有机会就拿出来当作武器 。于是牧师给他们一个小小的功课,就是一方面不容许他们再记念对方的不是。另一方面,要求他们每天记下最少5件对方的好处和善意。结果化不上很长的时间,他们就恩爱如新婚,这是因为:

(爱是)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哥林多前书13:5

前文提及过,从本章3节开始到本章末,约翰提供了一连七个证明人真正认识上帝的试验。这一段就是第二个试验:你爱你的弟兄和邻舍吗?基督徒若只是单单不犯罪,他们的生活写照就如一张黑白的照片;若把爱弟兄爱邻舍的色彩加入的话,基督徒的生命就像一张颜色鲜艳的彩色照片了。让我们把“不犯罪”所余下来的心灵空间以“爱弟兄,爱邻舍”来填满吧!

今天基督徒走向两个极端,世属化的信徒常常拿起“爱”为武器指责属灵的信徒是“冷酷”;属灵的信徒却拿起“信心”的矛头来攻击对方的“不依靠上帝”,他们好像都忘记了:

...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加拉太书5:6

让我们彼此的勉励,以爱心生发出来的信心活出基督的样式,我们就必然持守着盼望的心等候换领那不朽坏的荣耀身体。

~爱使我们与人与上帝的关系改良;恨使我们与人和上帝隔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