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latians 3: 21~29

加拉太书 3: 21 ~ 29节

21 这样,律法是与上帝的应许反对吗?断乎不是。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22 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23 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24 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25 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26 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上帝的儿子。27 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28 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29 你们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


I. 这样,律法是与上帝的应许反对吗?断乎不是。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

1. 使徒保罗为什么要有这样的一段经文?

从使徒保罗上面一段经文的内容,人们很容易觉得律法与应许的关系不易掌握,甚至有人会以为律法与应许是矛盾的。所以使徒保罗要在这一段经文里向加拉太教会的弟兄姊妹,其实也是向所有读这一本书的弟兄姊妹,阐明律法与应许虽然各有不同的功能,却不仅不矛盾,而且还是相互呼应,相互完善。

2. 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

我们已经知道,上帝颁布律法把写着律法和诫命的石版赐给摩西,为了让摩西教训百姓。“耶和华对摩西说,你上山到我这里来,住在这里,我要将石版并我所写的律法和诫命赐给你,使你可以教训百姓。”(见出埃及24:12)

在这一节经文里,耶和华上帝很清楚地告诉我们,上帝把律法和诫命赐给摩西,并不是百姓靠律法和诫命称义,而是要摩西用上帝所写的律法和诫命教训百姓。

既然律法和诫命是用来教训人的,我们就认为律法和诫命犹如一面镜子,让我们看到我们自己罪恶的丑陋面目。

人自从亚当和夏娃吃了上帝规定不可吃的果子以后,就觉得自己的“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恶。”(参见创世3:5)但是实际上人的眼睛就成了犯罪的眼睛,对属灵的事情却就从此昏暗了;不能看清自己的真面目,也看不见上帝的救恩。

所以当主耶稣医治了那个生来是瞎眼的之后,圣经记载了,“耶稣说,我为审判到这世上来,叫不能看见的,可以看见。能看见的,反瞎了眼。同他在那里的法利赛人,听见这话,就说,难道我们也瞎了眼吗?耶稣对他们说,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见约翰9:39~41)

主耶稣在这里所说,“叫不能看见的,可以看见。能看见的,反瞎了眼。”其中,“不能看见的”是指人因为有罪,看不见上帝的救恩,但是主耶稣来了,就让人“可以看见”救恩,因此就可以得救。在这里“能看见的,反瞎了眼”是指那些自以为什么都看见的人,实际上这样的人所看到的只是如何来犯罪,看不到主耶稣的救恩,所以这样的人在属灵方面就完全瞎了眼。

其实不仅是那些法利赛人看不到自己的罪,世人都看不到自己的罪。当我们向人传福音的时候,又有几个还没有信耶稣的人觉得自己是有罪的?没有一个人肯承认自己是有罪的。如果不是圣灵在我们的心里动工,我们也不会向上帝认自己的罪。

所以上帝颁布律法和诫命是让我们知道自己的罪,而不是因为知道律法和诫命我们就被上帝称义了。

3. 我们注意到在这一节圣经里,使徒保罗用了一个“若”字

所以这一句话可以写成,“如果上帝曾经给我们一个可以叫人得永生的律法,那这个律法就是让人在上帝面前称义了。”

这个“若”,就是“如果”的意思,是一个假设。换言之,上帝并没有这样做,上帝赐给人的律法和诫命原来就不是让人以此得永生,不是让人以此可以在上帝面前称义的。

所以这一节圣经与我们刚才所读的《出埃及记》第二十四章十二节是完全吻合的。

II. 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

1. 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

所谓“圈在......里”,就是“在......的范围里”。

这一句话的意思是,律法和诫命让世人都知道自己是被罪捆绑了,成为罪的奴仆。

圣经的这一句话不是对世人的评论,而是把世人的实际情况给点明了。我们刚才说到了世人在信耶稣以前都不肯承认自己是一个罪人,其实绝大部分世人也不是抵赖,而是他们根本看不到自己的罪性。因为当世人还不知道律法和诫命的时候,有很多事情对他们来说是很自然的,他们根本不觉得是罪。比如,卖假货。虽然人们很讨厌那些卖假货的人,但是世界上卖假货的商人大有人在。他们是不是觉得是在犯罪,还是觉得自己头脑灵活,办法多,人脉强。就算他们觉得有点风险,但是因为有人脉,就觉得无所谓。

社会上有多少“啃老族”?他们觉得是在犯罪吗?他们毫无羞耻,觉得父母的钱我不用谁用?觉得理所当然。

溺爱啃老族的父母是不是觉得自己在犯罪?他们虽然心里可能会有一点恨铁不成钢的感觉,但是总认为这样爱孩子的好事。他们津津乐道于自己对孩子的溺爱中。这种溺爱就培养了不会自立的青年人,等这些啃老族到年老的时候,再没有老人可以啃的时候,问题就会更大。

如果圣经没有把问题说明白了,人们还自鸣得意,陶醉在罪恶之中。圣经告诉我们不可说谎、不可作假见证,难道你还可以卖假货吗?圣经告诉我们要孝敬父母,难道你还可以啃老吗?圣经教导我们,“殷勤不可懒惰”(参见罗马12:11),难道你还把你的孩子培养为啃老族吗?

圣经把众人圈在罪中,是要人们明白我们都深深地陷在罪恶的泥坑里。

2. 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

世人都在罪恶的泥坑里不能自拔,然而上帝又将律法和诫命赐给摩西,要摩西以此来教训百姓;也就是我们基督徒要把上帝的律法和诫命告诉世人。并且要告诉世人,耶和华上帝对不听从祂命令之人的惩罚是严重的,上帝是这样说的,“你们若不听从我,不遵行我的诫命,厌弃我的律例,厌恶我的典章,不遵行我一切的诫命,背弃我的约,我待你们就要这样,我必命定惊惶,叫眼目干瘪,精神消耗的痨病热病辖制你们。你们也要白白地撒种,因为仇敌要吃你们所种的。我要向你们变脸,你们就要败在仇敌面前。恨恶你们的,必辖管你们,无人追赶,你们却要逃跑。你们因这些事若还不听从我,我就要为你们的罪加七倍惩罚你们。我必断绝你们因势力而有的骄傲,又要使覆你们的天如铁,载你们的地如铜。你们要白白地劳力,因为你们的地不出土产,其上的树木也不结果子。你们行事若与我反对,不肯听从我,我就要按你们的罪加七倍降灾与你们。我也要打发野地的走兽到你们中间,抢吃你们的儿女,吞灭你们的牲畜,使你们的人数减少,道路荒凉。你们因这些事若仍不改正归我,行事与我反对,我就要行事与你们反对,因你们的罪击打你们七次。我又要使刀剑临到你们,报复你们背约的仇,聚集你们在各城内,降瘟疫在你们中间,也必将你们交在仇敌的手中。我要折断你们的杖,就是断绝你们的粮。那时,必有十个女人在一个炉子给你们烤饼,按分量秤给你们,你们要吃,也吃不饱。你们因这一切的事若不听从我,却行事与我反对,我就要发烈怒,行事与你们反对,又因你们的罪惩罚你们七次。并且你们要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我又要毁坏你们的丘坛,砍下你们的日像,把你们的尸首扔在你们偶像的身上,我的心也必厌恶你们。我要使你们的城邑变为荒凉,使你们的众圣所成为荒场,我也不闻你们馨香的香气。我要使地成为荒场,住在其上的仇敌就因此诧异。我要把你们散在列邦中,我也要拔刀追赶你们。你们的地要成为荒场,你们的城邑要变为荒凉。你们在仇敌之地居住的时候,你们的地荒凉要享受众安息,正在那时候,地要歇息,享受安息。地多时为荒场,就要多时歇息,地这样歇息,是你们住在其上的安息年所不能得的。至于你们剩下的人,我要使他们在仇敌之地心惊胆怯。叶子被风吹的响声,要追赶他们,他们要逃避,像人逃避刀剑,无人追赶,却要跌倒。无人追赶,他们要彼此撞跌,像在刀剑之前。你们在仇敌面前也必站立不住。你们要在列邦中灭亡,仇敌之地要吞吃你们。你们剩下的人必因自己的罪孽和祖宗的罪孽在仇敌之地消灭。”(见利未26:14~39)

哇,耶和华上帝的惩罚是极其严厉的,如果我们这样告诉人的话岂不是把世人都逼到死角里了吗?

我们不能单单告诉世人上帝的律法和诫命,和不遵守律法和诫命的惩罚,我们还必须告诉世人,上帝知道世人无法完全遵循律法和诫命的规定,所以上帝安排了因信称义的救恩。就是上帝差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降世为人,替我们担当了本来应该是我们接受的惩罚,凡信靠祂的就可以享受永远的生命。

3. 可能有人会问两个问题:

(1) 在主耶稣还没有降世为人以前的人怎么办,他们都下地狱吗?

在旧约时代,一定有人不下地狱的,亚伯拉罕不是已经把上帝成为义了吗?以诺和以利亚不是没有经过肉身的死亡就被上帝接到天上去了吗?在旧约时代的人并不是都下地狱的。

在旧约时代,上帝告诉以色列民,要建造圣殿。圣殿里有祭坛。如果人犯了罪,可以到圣殿去献赎罪祭,罪就可以得到赦免。

献赎罪祭的本身也是一个认罪的过程。如果不承认自己犯了罪,就不会去献赎罪祭。

献赎罪祭也是因为相信上帝的话,按上帝所说的献祭罪就可以得赦免。献了祭又有什么东西可以证明罪已经赦免了呢?什么证明也没有,但是以色列民为什么会这样来献祭呢?这就因为以色列民相信上帝所说的,按照献祭的方式来献祭,罪就能够被赦免。相信上帝的话,就不需要其他的证明,上帝的话就是证据。

罪得赦免不是因为那只被献的牛有什么特殊的功能,那牛只是预表了主耶稣。只要相信上帝所说的话,按照上帝所说的去献祭,罪就能够被赦免。所以献赎罪祭的原则就是相信上帝的话。

(2) 没有听到福音的人怎么办?

① 如果到现在为止,还有人没有听到福音,那就是我们基督徒的责任了。

在现在通讯那么发达的时代,为什么还会有人没有听到福音呢?这岂不是我们基督徒的责任吗?

为什么主耶稣在即将升天的时候,向我们强调了大使命,就是要让万民都成为主耶稣的门徒,这样就能让万民都听到福音。

② 对于在荒无人烟的地方的人该怎说呢?

特别是在远古时代,交通不方便,福音要传过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那怎么办呢?

首先,我们认为上帝有祂的办法,不需要我们为此着急。

其次,我们现在来看一下,亚伯拉罕是由谁向他传福音的?我们在圣经里没有看到任何人向亚伯拉罕传福音,那亚伯拉罕怎么知道应该相信上帝的呢?

圣经告诉我们,“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上帝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见罗马1:19~20)

其实上帝已经在人的心里作了安排,人只要观看周围的事物就能晓得上帝的存在。

比如,“上帝”这个词并不是西方传教士到中国才发明的新词,上帝一词乃是源于古老的华夏文明中的历史记载。史书中最早出现“上帝”一词的记载的书籍是《尚书》和《诗经》。

中国古代就使用的一个表示掌管宇宙万物的神。大家可以查看“百度知道”的网站: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586607032.html

所以,中国人自古以来就知道上帝!谁向那个时候的中国人传授有关上帝的事情?没有人,但是就如《罗马书》中所说的,是人明明可知的。

III. 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

1. 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

这一句话的意思是:在因信称义这个道理还没有向世人清楚地呈现出来以前。

这不是说“因信称义”是后来才有的。我们知道从亚伯拉罕就是因信称义的,我们刚才也讲到了在旧约时代的献祭,也是因信称义。

但是如果没有因信称义的话,我们全人类就都在律法和诫命之下无药可救。

2. 如果我们说在亚伯拉罕被上帝称义以前,因信称义可以说还没有向人呈现。

那这一段时间有多久呢?

根据《历代志上》第一章1~32节所记载的家谱,(这个家谱比《路加福音》第三章所记的更详细)亚伯拉罕是亚当的第十九代子孙。如果说在这十几代中,因信称义的道理没有向他们清清楚楚地说明,但是这些人应该由他们的祖先直接告诉他们上帝与他们的关系。

3. 圣经中的家谱在不同的圣经里,并不是完全一样的。

这样来看,圣经是不是有矛盾?

我们说圣经是没有矛盾的。但是在圣经的不同的地方所要告诉我们的重点并不是完全一样的。

家谱的记载都是有重点的,比如在我们刚才所看的《历代志上》第一章里,古实有很多儿子,第九和第十节都是讲到古实的儿子,而第十节特别记载了宁录,但是圣经很少提到宁录,也没有继续记载宁录的后代。

而马太与路加所记载耶稣的家谱也都是以耶稣为重点,是沿着耶稣降生的这一条线下来的其他的兄弟姊妹都没有记载。但是马太的记载与路加的记载完全不同。一般解经家认为马太是从约瑟那一边的家谱,而路加是从马利亚那一边的家谱。

另外,我们还要考虑一个我们平时不思考的问题,就是以色列人都是亚伯拉罕的后代,而且人类都是亚当的后代,所以不仅以色列人是一家人,而且全人类也是一家人。如果要追查到远古时代的话,很有可能所结婚的对象并不是同辈的。

中国人说,一表三千里,意思是三千里之内都可能是表亲。我们大家也知道,长子门下的子孙辈分都比幼子门下的子孙辈分小。经过几百年以后,长子家的子孙娶了幼子门年龄相仿的女子为妻,但是如果查家谱的话,这个女子很可能比他长好几辈的可能性是很大。如果把他们的家谱写出来的话,从长子那一条线得到的家谱就会比从幼子那一条线得到家谱多了几代。

所以《历代志上》第一章的家谱与《路加福音》第三章的家谱代数不一样很可能就是这个原因了。从不同方向来计算辈分,很可能得到不同的结果。

IV. 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

1. 训蒙的师傅

“训蒙的师傅”,这个名称很少见。原文是希腊文“παιδαγως”,简单地说其意思是老师,所以和合本是翻译为“师傅”,但是在前面加了“训蒙的”。对这个字,英文圣经也没有一个统一的翻译,常见的有“tutor”,“guardian”,“disciplinarian”。

在古罗马,富有之家常为自己未成年的孩子聘用一个忠实而有学问的人为家庭教师,凡是有关这孩子的一切学问、道德、生活起居、礼貌等等,都由这位老师来教这孩子。对于这样的一位家庭老师就称为“παιδαγως”。

所以使徒保罗在这所说的“训蒙的师傅”是超过一般的老师,有培训、启蒙的意思在里面;在英文中也没有一个确切的字可以表达,所以英文中就有了不同的翻译。

2. 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

我们在前面讲到了律法是为了让人知罪,然而使徒保罗在这里告诉我们不仅如此,律法还是我们的训蒙的师傅。律法不仅让我们知道什么是上帝所喜悦的、什么是上帝所不喜悦的,而且还告诉我们要想到在律法之下,我们是死路一条,因此就启蒙我们寻找出路。

3. 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

当世人知道了律法,而且也明白我们没有办法100%地按律法来行,于是我们就会要去寻找解决的办法。所以律法引导我们去寻找救恩。

主耶稣说,“我又告诉你们,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你们开门。”(见路加11:9)

上帝的救恩不需要人来帮忙,上帝的救恩由上帝自己完成了。当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宣告,“成了”,(参见约翰19:30)这救恩就完全成功了。

(1) 上帝的话就是我们“脚前的灯”,也是我们“路上的光”。(参见诗篇119:105)

律法,圣经的话,就把我们引向基督的救恩,吸引着我们与主亲近。

(2) 在得救的过程中要我们自己来努力

在这里我们要讨论一下,我们人的主动性。

律法是引导我们到基督那里,上帝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参见诗篇119:105)

注意,圣经在这里只告诉我们律法“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上帝的话只“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这里没有说律法把我们送到基督那里,也没有说圣灵让我们站在传送带上就自动到了基督那里。

引导,就是给了我们方向,脚前的灯也给了我们,路上也有光,让我们可以看见,知道往哪里走,但是这路却是要我们自己走的。

(3) 我们,世人,不是全被动的;对于救恩,我们有主动的方面。

佛教认为一切由命里注定,但是我们所信的上帝告诉我们,“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你们开门。”

很清楚,我们需要祈求,我们需要寻找,我们需要叩门,这一些是我们世人要做的事情,上帝早就准备回答我们的祈求,上帝的救恩早就已经完成了,就等待我们去寻找,上帝的恩门早就在那里等我们去叩门,只要我们一叩门,上帝立刻就为我们开门,让我们进入上帝的恩典之中。

上帝的救恩早就制定了,但是如果你想要得救,你就必须迈出信心的第一步。这一步是我们必须要做的,就是向上帝认罪。

主耶稣“于是叫众人和门徒来,对他们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见马可8:34)我们需要自己把十字架背起来,而且我们要跟从主耶稣,这些事情是要我们做的。

上帝所赐给世人的律法不仅让世人知道何为罪,也引导我们到基督那里,只要我们愿意,上帝早就在等待我们对他呼召的回音了。上帝早就在《创世记》里把这一些告诉了世人,世人啊,为什么还不明白呢!

V. 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

1. 律法和诫命的作用

按照我们刚才所说的,我们现在知道律法和诫命的作用有两点:

其一,就是让我们知罪;其二,就是引导我们到基督那里。

这好比一个人去读高中。高中有什么作用?你可能会说,上高中就是读书呗。简单地说是这么一回事,但是你若仔细想一想的话,你就发觉,高中告诉你两件事:如果要上大学,初中的知识不够,需要有高中的知识水准才能上大学。其次,在上高中的最后一个学期都是在准备高考,是在为你上大学作预备。

但是一旦你考进大学,你就再也不需要回到高中继续反复读高中了。

2. 我们为什么要举读高中的这个例子?

律法和诫命与读高中有一些类似的地方。

读高中,告诉你,你现有的知识还不可能进入大学 - 不达标。

律法和诫命,告诉你,凭你本身的努力是不可能进入上帝的国的。

在高中里的高考复习是指导你怎样进入大学。

律法和诫命是引导我们到上帝的面前。

如果我们进了大学,就不需要再回到高中去重复读高中了。

我们因信称义以后,我们就不再在律法和诫命之下了。

3. 这就是使徒保罗在这里所说的,既然我们已经因信称义了,“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

这是不是说我们就可以目无法纪,可以违反律法和诫命呢?

绝对不是这个意思。

当你读大学的时候,你必须自如地运用高中所学到的知识。如果一个大学生完全不按在高中里学到知识来读大学,这个学生一定会被他所读的大学开除。

我们成为基督徒之后,我们不再在律法和诫命的管辖之下战战兢兢地生活,我们是坦然无惧地生活在上帝的爱中,我们效法基督的样式,就很自然地按律法和诫命所要求的来做了。我们不再是迫于律法和诫命压力,不得不按律法和诫命来做,而是自觉自愿地学基督的样式,照律法和诫命的规定来做。

VI. 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上帝的儿子。

1. 《约翰福音》里也有同样的话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祂在世界,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世界却不认识祂。祂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上帝生的。”(见约翰1:9~13)

在这里,使徒约翰说得很清楚,只要我们相信主耶稣是基督、接受主耶稣为我们的救主,主耶稣就赐我们作上帝儿女的权柄。因为我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参见罗马8:15)

我们不仅是名义上是上帝的儿女,我们已经得到权柄可以称呼上帝为我们的阿爸,父。

2. 从我们刚才所看到两段经文,加上我们今天查考的经文,我们就看到圣经至少三次强调了我们的身份已经是上帝的儿女了。

圣经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向我们强调我们是上帝的儿女,因此我们必须牢记我们的身份。

(1) 如果我们的身份是上帝的儿女,我们就不是奴仆

我们就不再是律法的奴仆,而是自由的、与上帝亲近的,也是上帝所爱的,是可以享受作为儿女的福乐,更可以时时刻刻来事奉我们在天上的父 - 全能的上帝。

这是我们成为上帝儿女的福气。

(2) 如果我们的身份是上帝的儿女,我们就有一定的责任

儿女的责任就是“要凡事听从父母”(参见歌罗西3:20),所以我们应当听从上帝的话。所以首先要读上帝的话,知道上帝怎么说的,同时就要听上帝话,按照祂吩咐的来做。

这是我们成为上帝儿女的责任。

任何一种身份都有其福分和责任;我们有了上帝儿女的身份,我们也有了随之而来的福分和责任。

VII. 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1. 受洗是我们基督徒两个重要礼节中的一个。(还有一个就是圣餐。)

在受洗的时候,是你向众人见证你已经归属耶稣基督了。当牧师把水漫过你的头的时候,常常会说,“你与主同埋葬”,然后当你从水里起来的时候,常常会说,“你与主同复活”。受洗后的你是一位新人,老我已经与主同钉了十字架,现在活着的已经以一位属于主的新人了。

2. 我们披戴了基督

(1) 披戴

这个词有“在外面”的意思,一般我们会说,披在肩上,戴在头上。无论怎么说,披戴绝不是说在我们身体内部,而表示在我们身体的外部的。

如果说我们披戴了基督,就是基督包围了我们,我们就是在基督里面了。中文繁体字的义,是写成“義”,上面是一个“羊”,下面是“我”。我们不知道这个中文字是怎么得来的,按照一般所说中国造字的方式有: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谐音、转注和假借。

但是“义”是一个抽象词,没有办法象形,没有可能使用中国造字的方法来组成,但是我们却看到了这个繁写字的“義”完全符合圣经的意义。

当我们披戴了上帝的羔羊 - 主耶稣,我们就被称为义了。

我们觉得唯一能够解释中国繁体字“義”的来源是上帝的启示。所以说上帝是很看顾中国人的,因为我们没有在其他的文字中看到有这样确切的圣经意义,而且“义”是圣经中最关键的意义中的一个。

主耶稣说,“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常在我里面,也是这样。”(见约翰15:4)我们受洗归于上帝,我们就在主耶稣里面了。

(2) 如果我们披戴了基督,我们就受到主耶稣基督的保护

因为我们披戴了基督,从外面来看我们,就看到了基督,魔鬼撒旦就不敢随意来进攻我们了。

(3) 如果我们披戴了基督,当别人该看我们的时候应该看到基督的荣耀。

我们应当有基督荣美的形象。在我们的生活、工作、学习,并一切事上,应该活出基督的样式,在我们的待人接物中,应该披戴上帝的温柔、谦卑、忍耐、宽容和爱心。

这是我们基督徒的生活原则;我们这样生活不是因为我们在律法之下,而是因为我们是在主的里面了。

VIII. 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

1. 上帝向我们强调的是基督徒就是上帝的儿女

我们刚才说到圣经至少有三次告诉我们,当我们被上帝称为义了之后,我们就是上帝的儿女。既然是儿女,就包括男的和女的。如果我们都是上帝的儿女,我们必定是一家人了。

既然是一家人了,还要分国籍吗?我们都是天国的公民!

既然我们都是上帝家里的人,还要分阶级和社会地位吗?我们都是上帝的儿女,我们都是上帝的仆人!

2. 在主内,我们要合而为一

教会里分宗派、甚至在同一个教会也有纷争,这是我们常见的问题。在美国的教会中,不仅中国人有中国人的教会,在中国人中还会分从中国大陆来到和从台湾来到,还有在美国出生的中国人的教会。还有黑人的教会、墨西哥人的教会、白人的教会,各种不同的教会。

上帝也知道我们存在着这样的问题。所以当主耶稣即将离开这个物质世界的时候,祂特别为了基督徒中间的合而为一向天父上帝祷告,“从今以后,我不在世上,他们却在世上,我往你那里去。圣父阿,求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叫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一样。”(见约翰17:11)“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来。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他们完完全全的合而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来,也知道你爱他们如同爱我一样。”(见约翰17:21~23)

我们受洗归了主,在主内我们理当与弟兄姊妹合而为一,我们更是与主合而为一,我们在主里面,主也在我们里面。

IX. 你们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

这一节圣经可以作为这一章的结论。

我们基督徒因信称义,在生命上我们是上帝的儿女,在生活上我们披戴基督,在灵里,我们与主合而为一,与弟兄姊妹同样地领受了上帝赐给我们永远的生命。

这一些就是上帝对亚伯拉罕的应许。所以圣经告诉我们,“所以那未受割礼的,若遵守律法的条例,他虽然未受割礼,岂不算是有割礼吗?而且那本来未受割礼的,若能全守律法,岂不是要审判你这有仪文和割礼竟犯律法的人吗?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上帝来的。”(见罗马2:26~29)

我们基督徒所受的割礼是行在心里,虽然在血统上不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但是因为我们是接受主耶稣基督为我们的救主,我们就是被分别出来敬拜上帝的犹太人。因为我们披戴了基督,我们就按上帝教导我们的来行,虽然不在律法之下,我们却是按律法来行。我们承受了上帝对亚伯拉罕的应许,我们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

这就是上帝救恩的奥秘。

X. 我们在这段经文里学到了什么

  1. 律法和诫命不仅让我们知罪,而且也引领我们到基督的面前;

  2. 我们受洗归主,就披戴了基督,于是我们就在基督里面,受到祂的保护;

  3. 因为我们是上帝的儿女,披戴了基督,我们就要按上帝的教导来行事为人,让人们在我们的身上看到基督的荣光;

  4. 我们因信称义,从心里受了割礼,就是真犹太人。我们承受了上帝应许亚伯拉罕的产业,我们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

  5. 因为我们是上帝的儿女,基督在我们里面,我们也在基督里面,我们理当与主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