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ossians 2: 20-23

歌罗西书 第二章 20~23 节

20 你们若是与基督同死,脱离了世上的小学,为什么仍像在世俗中活着,服从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条呢?21 22 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导的。说到这一切正用的时候就都败坏了。23 这些规条,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谦卑,苦待己身,其实在克制肉体的情欲上,是毫无功效。


这段圣经的翻译比较特殊,和合本和吕振中的翻译都是把第二十一节和第二十二节合在一起,而新译本和一些英文译本就没有把第二十一和第二十二节合在一起。虽然有的把两节圣经合在一起,有的是按照节数来写的,但是所包含的内容却仍然是一样的。

我们的查经是以和合本为主,参考其他的翻译本。所以我们是按照第二十一和二十二两节合在一起来查。

I. 你们若是与基督同死,脱离了世上的小学,为什么仍像在世俗中活着,服从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条呢?

1. 你们若是与基督同死

首先我们注意到这里有一个“若”字,所以这是一个假设句。所以可以看成,“如果你们与基督同死”。

我们也要注意,这里所说的“死”是已经死了的意思,因为在圣经的新译本里是翻译为,“你们若是与基督同死了”。有一个“了”字,所以表示已经发生了。而且在英文圣经里基本都是用现在完成式,“you have died”,不仅表示已经死了,而且表示到现在为止一直是死的。

如果我们看吕振中翻译的圣经,我们就看到他是写成,“你们既和基督一同死了”。看见其意思是:基督徒应该与基督一同死的。

在这里我们就应该回忆我们上一次查考的内容,“你们从前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参见第十三节)我们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和以前的一切过犯都与主耶稣一起钉死在十字架上了。我们的老我应该是死了,不仅在我们接受主耶稣基督为我们的救主的那一刻与主耶稣一同钉死在十字架上死了,我们在受洗的时候也表示我们的老我与主一同埋葬了。

2. 脱离了世上的小学

当我们的老我已经在主耶稣的十字架上钉死了,我们属世的生命也就死了,属世的旧性情应该结束了。

当一个人信了主耶稣,他的行为就有所改变,这也就是我们常常看到的情况。比如 ,当一个酗酒者在接受主耶稣基督为救主以后,与酒隔绝了。他那酗酒的老我死了,他的旧性情也死了。又如,一个抽烟多年的老烟枪在接受主耶稣为救主以后,不再觉得香烟是香的了,于是就停止了抽烟。

我们在上一次的查经中讲到了什么是圣经里所说的小学,就是社会上人们以自己的想法来代替上帝的教导,传布他们所谓的理学,以此来影响人们的生活习惯和待人处事的方式。他们的这种理学可能已经被社会所接受,甚至被认为是时髦或者社会趋势。

酗酒、抽烟在社会上是被认为很正常的社交活动。记得有一次被邀请到一个宴会上,我还算是主宾之一。但是当他们知道我不喝酒的时候,很多人就觉得这个宴会没有意思,因为我不喝酒他们也不好意思喝酒了。在这种场合不喝酒会被看成另类,因为在这种宴会上人们常常是一醉方休。

同性恋现在在不少国家不仅接受,而且同性恋的婚姻成为合法化。甚至有人认为同性恋是一种时髦的生活方式。

基督徒不认同世上小学的种种论调,为此我们可能处于与社会趋势不同的状态,但是只要我们是以圣经为根据,按上帝的话来做,我们就无所畏惧。

3. 为什么仍像在世俗中活着,服从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条呢?

(1) 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条

什么是“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条”?

在旧约圣经中有没有这样的规定?

A. 旧约圣经确实有规定“不可拿”:

“不可拿人的全盘磨石或是上磨石作当头,因为这是拿人的命作当头。”(见申命 24:6)

“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儿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妇的衣裳作当头。”(见申命 24:17)

这两节圣经是我们在旧约圣经中查到有规定“不可拿”的经文。我们现在仔细看一下这里到底是要告诉我们什么:

甲, 《申命记》二十四章第六节

我们看到圣经规定不可以拿人的全部磨子或者一部分磨子作为典当的物品。磨子是用来磨面的,如果把人的磨子作为典当的物品,或者就算只拿里磨子的一部分作为典当的物品,人们就不能使用磨子了,也就是没有面可以做饼吃了。这就是圣经所说的,“拿人的命”了。

乙, 《申命记》二十四章第十七节

讲到了要以正直对待寄居的和孤儿,也不可以把寡妇的衣服作为典当的物品。

我们应该知道,在当时人们不像我们现在的生活水准,家里衣服挂着一件又一件的。他们在那个时候,特别是穷人,就是一件长的外衣,白天是外衣,晚上就是被子。

在那个时候,寡妇一定是穷人,因为女人是没有资格到社会上挣钱的,如果把寡妇的衣服作为典当之物,她就无法生活了。

如果我们仔细看着两个条例,主要是讲到了应该如何正确待人,对孤儿寡妇要以仁慈为原则。

但是圣经只列出了两种情况,而在现实生活中还有很多情况,比如不可拿寡妇唯一的生机,以至于使她不能生存。但是圣经都没有一件一件地列出什么是不可拿的。为什么?

对于那些钻牛角尖人来说,圣经只是规定了这两样东西不可拿,他们就会觉得其他任何东西,哪怕是关系到对方生命的东西也应该可以拿的。比如圣经没有说不可以拿下磨石,是不是可以那下磨石来做当头?其实,对于所有读《申命记》的每一个人来说,应该知道圣经只是说了一个总纲,并不需要一一列出,其他就以此类推了。

当我们已经与基督同死,脱离了世上的小学,圣经告诉我们,“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见加拉太 5:14)当我们爱人如己的时候,我们就不需要这些“不可拿”的条例,而是从心里知道应该如何待人接物了。

如果我们从心里知道爱人如己这个教导,而且愿意以此来指导我们的言行,我们就不需要靠强记那些是不可拿的规条了。

B. 不可尝

我们没有找到圣经中有任何“不可尝”的条例,但是圣经中有很多有关“不可吃”的规定。

在诸多“不可吃”的条例中,基本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关祭物。上帝对祭物有规定,其中有一部分就是不可吃的。另一类,就是不洁净的食物,上帝规定不洁净的食物是不可以吃的。

当我们已经与基督同死,脱离了世上的小学,我们知道,“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参见希伯来 10:12)我们就不需要再到圣殿里去献祭了。在说,现在根本就没有祭坛可以献祭,所以有关不可吃某些祭物的规条已经与我们无关了。

至于食物的洁净与不洁净,我们在上一次的查经中已经讲到了。在我们向万国万民传讲主耶稣的时候,上帝要我们把福音传遍全地,一直到地极。原来用食物把以色列民与外邦人分别的食物已经不再需要了,因为我们要进入非基督徒那里向他们传福音。

C. 不可摸

在摩西五经里,有七节圣经讲到了“不可摸”的规定。

仔细看这七节圣经,所规定的“不可摸”也只是关于两个方面,其一就是在圣殿里的圣物不可摸,其二就是不可摸不洁净的物。

在主耶稣升天以后,圣殿就在公元七十年的时候被毁了,从此再也没有建造圣殿。

我们知道全世界只有一个圣殿,就是曾经在耶路撒冷所建造的那一个。现在仅存一堵墙,也就是著名的哭墙。但是哪怕在主耶稣在世界上的时代,以色列民常常是在住家附近的会堂里敬拜上帝。会堂与圣殿的最主要的区别是圣殿里有至圣所,有祭坛可以向上帝献祭。

但是自从主耶稣把自己献上,成为永远的赎罪祭,我们就再也不需要杀动物献祭了。因此物质上的圣殿和祭坛已经没有必要了。因为圣经告诉我们,“岂不知你们是上帝的殿,上帝的灵住在你们里头吗?若有人毁坏上帝的殿,上帝必要毁坏那人。因为上帝的殿是圣的,这殿就是你们。”(见林前 3:16~17)

虽然我们现在没有一个圣殿的建筑物,我们基督徒就是上帝的殿。所以对于圣殿中的圣物不可摸的规定仅仅是对那个时代而言的。

综上所述,我们就知道在主耶稣战胜了死亡以后,我们进入了救恩的时代,这就与旧约时代不一样了。我们现在不需要由先知来向我们传递上帝的信息;我们现在已经有圣经 - 上帝的话 - 在我们手中可以随时阅读。我们不再需要祭司来为我们献祭,也不需要祭司替我们祷告;我们现在可以直接来到天父上帝的面前祷告,因为主耶稣战胜了死亡,通向至圣所的幔子已经从上到下列为两半。这就是恩典。

主耶稣也告诉我们,“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见马太 18:19~20)

很多在旧约时代必须做的事情,我们现在不需要做了;很多在旧约时代做不到的事情,我们现在做到了。这就是恩典。

(2) 为什么仍像在世俗中活着,服从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条呢?

圣经在这里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是我们必须严肃思虑的。

我们刚才说,自从主耶稣战胜了死亡,我们进入了恩典的时代,我们可以坦然无惧地直接来到上帝的施恩宝座前面,直接来求告上帝。这是莫大的恩典啊!

使徒保罗在这里问这个问题,显然在歌罗西教会的一部分弟兄姊妹有这样问题。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呢?

圣经教导我们,“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吗?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上帝。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心灵或作圣灵)。”(见罗马 7:1~6)所以我们不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主耶稣的恩典之下。

但是有的人,虽然说已经接受主耶稣为救主了,却还是感到不放心,好像自己一定要再做些什么才能保证可以进天堂。于是就在圣经里找,看看还有什么可以做的。在旧约圣经中就看到了那些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条,虽然心里已经知道自己已经在主耶稣宝血之下,但是为了更加保险起见,觉得还是遵守那些规条的比较好。

这样做的人,好像一个大学毕业生,觉得为了保险起见,就回到小学去读一年级一样荒唐。

圣经在这里所说的规条,并不是旧约圣经里所写的条例,这里所说的规条实际上是某些人想出来的,至少是从圣经中延伸出来的,并不是上帝的意思。

我们说这样的人,至少对什么是救恩不清楚。圣经清楚地告诉我们,“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参见罗马3:28)律法不能使人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当我们知道我们都是罪人以后,我们就必然祈求上帝的拯救。

圣经告诉我们,“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见以弗所 2:8)所以我们得救是上帝所赐的恩典,不是靠我们的行为。

所以使徒保罗在这里向歌罗西教会的弟兄姊妹指出,也是向我们指出,我们需要顺服的是主耶稣基督,而不是顺服由人所延伸出来的规条。

II. 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导的。说到这一切正用的时候就都败坏了。

1. 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导的。

圣经在这里明确地告诉我们,上面所说的那些规条实际上都是人所吩咐的教导。

但是律法不是上帝所颁布的吗?

没有错,律法是从上帝来的,但从律法上延伸出来的东西就不是来自上帝了。

也有一些自称是接受主的基督徒,思想上也存着这样的想法:“得救靠上帝的恩典,得胜要靠自己”,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道理,因为这个道理也给人留下了显示的机会,所以也深得人心。这种想法,不仅是糊涂,而且是愚昧无知。

我们说,异端之所以容易迷惑人,因为他们弯曲地解释圣经,断章取义地解释圣经。他们不是不用圣经,他们也用圣经,但是没有按照上帝的意思来解释圣经。

我们刚才已经说到了,圣经清楚地告诉我们,“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但是异端就在得救的条件上加了行为,要遵循“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的规条。

他们本末倒置了;好行为不是得救的必要条件,好行为是得救的结果。圣经清楚地告诉我们,“我为主被囚的劝你们,既然蒙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见以弗所 4:1)我们在蒙恩以后,我们的行事为人就应该符合上帝的教导;先是蒙恩得救,然后才有行事为人的要求。

但是无论我们怎样努力按上帝的要求来行事为人,我们在成圣的道路上不断前进,还是不可能达到上帝行事为人的标准。 成圣的道路是我们要走一辈子的。

世界上有不少邪教也用圣经,或者使用一部分圣经,以此来迷惑人。

比如,耶和华见证人,他们也用圣经,而且自称是完全按照圣经来执行的。自称无论是教义内容、生活準则、传道方式都恢复了公元一世纪的基督教的状态。显而易见,新约圣经中的一大部分书卷都是在公元一世纪的中后期写成的,公元一世纪之初是主耶稣传道的时候,也就是很多犹太人,特别是法利赛人、文士和教会的领袖都是反对主耶稣的。当时圣殿还在,基督徒是绝对少数。所以公元一世纪的情况必不是很好,这就是为什么使徒保罗要写信给歌罗西的教会里的弟兄姊妹。耶和华见证人标榜自己是公元一世纪的教会,并不能证明他们是正确的。而且他们不承认主耶稣是三位一体中的圣子,因为他们根本不承认上帝是三位一体的。他们把主耶稣解释为被造的,只是一个天使长而已。他们甚至不承认主耶稣是在十字架上被钉死的,所以在他们的教会中根本就没有十字架。

又如摩门教,他们的正式名称是: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这个名称可以迷惑很多人。他们使用圣经,但是他们把摩门经与圣经并立。

他们实际上是用摩门经代替圣经,觉得摩门经比圣经更重要。他们把摩门教的会长捧为先知。就用摩门经来教育他们的信徒。

我们在这里就看到了诸如耶和华见证人、摩门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导的来指导他们的信徒,根本没有按照上帝的话来教导众人。

2. 说到这一切正用的时候就都败坏了。

圣经在这里告诉我们,这些规条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导的。

一般来说,人都喜欢靠自己或者靠人所作的事情。如果在信仰上也是靠自己、靠人,这就是所谓宗教的精神,也就是藉着人所作所为来进行自我安慰。这也是人的自然的倾向,总是希望以自己的功劳来遮盖自己的过失。

我们是信三位一体的上帝,我们是要通过之所以基督来摆正人与上帝的关系。虽然称为“基督教”,但是我们所信的不是宗教,我们是讲关系,就是人与上帝的关系。

宗教是形式,是外形的,就是你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我们讲的是信。

伊斯兰教规定,如果偷东西就把手剁掉;这是用刑罚来改变人。在网上就有一个视频,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Ftv-Dbp4CU,记录了一个年轻人就是因为偷东西就被剁掉手的。把手都被剁掉了,你还能偷吗?当然不能再用这只手偷了。

但是常言道,贼心不死;这只手被剁掉了,还有另外一只手可以再偷,甚至可以教唆他人偷窃。

可见伊斯兰教改变人的方式是强行压制,而不是从心里来改变人。所以一旦这个强制的压力撤销了,人们就会开始犯罪。强行压制的方式只能有一时的效用,不能有长期的效用。

采用人的方式只能改变人的外形,但是不能改变人的内心。

但是主耶稣是一位改变生命、改变人心的上帝;祂也知道我们的心思意念。

主耶稣教导我们,“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见马太 5:28)圣经又教导我们,“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参见约一 3:15)主耶稣不仅改变我们的行为,更是改变 我们的内心。

当我们接受主耶稣为我们的救主的时候,我们的老我与主耶稣同钉了十字架,而且也与主耶稣一起埋葬了。我们就成为主内的一位新人,主耶稣把我们的本质改变了,我们不再属魔鬼撒旦、不再必须犯罪;我们是属基督、我们的身份是上帝儿女。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说主耶稣是改变我们生命、改变我们心。

主耶稣不是使用强制的压力来改变我们,也不是用什么心理学的方式让我们得到一点自我安慰;而是用主耶稣的宝血改变了我们的本质。当我们的本质改变了,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脱胎换骨了,这样的改变不仅是长久的改变,而且是永远的改变。

III. 这些规条,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谦卑,苦待己身,其实在克制肉体的情欲上,是毫无功效。

1. 这些规条有什么作用呢:

(1) 使人徒有智慧之名

首先,圣经告诉我们这些规条只能使人徒有智慧之名。

这些规条在拉比时代被确认“妥拉”诫律条文,一共有六百十三条。其中训令式的诫律二百四十八条,禁令式的规条三百六十五条。

拉比们都熟知这些规条。想一下,要记得,能背诵这么多的规条,就显得很有智慧的样子。

但是真正的聪明智慧是从上帝来的,“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认识至圣者,便是聪明。”(见箴言 9:10)“圣灵显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处。这人蒙圣灵赐他智慧的言语。那人也蒙这位圣灵赐他知识的言语。”(见林前 12:7~8)

当我们有了从圣灵来到智慧,我们要干什么?圣经告诉我们,“我口要说智慧的言语。我心要想通达的道理。”(见诗篇 49:3)当我们的心通达上帝的道理的时候,口里所说出的智慧言语必定是传扬福音的恩言。

但是当人们只是牢记六百十三条规条的时候,虽然有智慧,但是这不是圣灵所赐的智慧,而是属世的智慧。对于属世的智慧,圣经告诉我们,“因这世界的智慧,在上帝看是愚拙。如经上记着说,主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诡计。 ”(见林前 3:19)

(2) 使人“用私意崇拜”

圣经在这里说到了“用私意崇拜”,这就引出了不同的崇拜状况。

主耶稣教导我们,“你们所拜的,你们不知道。我们所拜的,我们知道。因为救恩是从犹太人出来的。时候将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祂,因为父要这样的人拜祂。上帝是个灵(或无个字)所以拜祂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祂。”(见约翰 4:21~24)主耶稣在这里说得非常清楚,崇拜是应该怎样进行;这也就是我们崇拜的原则。如果不按主耶稣所教导我们的来崇拜,那就不是属上帝的崇拜了。

如果不按上帝的意思来崇拜,那就是按照个人的意思来带领崇拜,那就是圣经在这里所说的“用私意崇拜”。

为什么会出现“用私意崇拜”的情况呢?

圣经告诉我们就是因为这些规条。我们刚才已经讲了,把圣经的教导延伸出去,其实就是加上了个人的东西。

比如“召会”,又称“地方召会”,也称“教会聚会所”。这是在台湾兴起的一个异端。虽然他们自称是基督徒,但是他们的“圣经”是“国语新旧库译本”,与我们的圣经不一样。把我们圣经中的“教会”都改成“召会”。在他们的崇拜中读圣经是次要的,主要是读李长受的写作。在他们中间没有牧师,在聚会中随便那一位弟兄都可以站起来讲道,但是这些讲道都是在讲李长受弟兄的教导,很少有提到主耶稣的教导或者圣经其他方面的教导。

这种所谓的崇拜不是按照主耶稣所教导的崇拜;崇拜是用心灵和诚实来敬拜天父上帝。我们所信的是上帝的话,是圣经的教导,不是信某一个人的写作。

在召会里所进行的崇拜不是主耶稣所教导的崇拜,而是用私意崇拜,实际上根本没有敬拜天父上帝。

(3) 使人“自表谦卑”

自表谦卑,这是一件很滑稽的事。

谦卑都是对别人的评论,哪有自己评论自己很谦虚的?强调自己是很谦卑的,其实已经显出了不谦卑的言语了。

从圣经描述他们“自表谦卑”的这四个字,我们就知道这些规条是一种让人们可以自吹自擂,让人们可以骄傲自大的一个工具。

在主耶稣的一个比喻里,主耶稣批评了那个自表谦卑的人:“耶稣向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的,设一个比喻,说,有两个人上殿里去祷告。一个是法利赛人,一个是税吏。法利赛人站着,自言自语的祷告说,上帝阿,我感谢祢,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见路加 18:9~12)

我们在主耶稣的比喻里,我们看到了这个法利赛人在祷告中很谦卑地把自己行为都说了出来,他实际上所做的就是自我表扬,自吹自擂。

(4) 使人“苦待己身”

圣经从来没有要求我们当苦行憎。就在上帝创造人的时候,上帝已经把创造人的目的说清楚了。“上帝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见创世 1:26)上帝要我们人来管理祂为我们所创造的鱼、鸟、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也是要我们来享受祂为我们所创造的万物;一点也没有要我们成为苦行憎的意思。

苦待己身不是圣经的教导;我们的上帝是赐平安喜乐的上帝,怎么 会要我们苦待己身呢?

我们刚才已经讲过了,把圣经的意思加以延伸,就是把自己的话加在上帝的话上面。用自己的话来冒充上帝的话,这是万万不可以的。但是那些编写规条的人,不仅这样做了,还要众人都按照他们所想象出来的内容来做。他们自己不按上帝的话来做,也要众人不按上帝的话来做。他们至少是瞎子领路人。

2. 这些规条的实质

综上所述,这些规条在克制肉体的情欲上,是毫无功效的。因为这些规条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导的,而不是按照上帝的教导。这些规条更本不能使人得救。

我们所强调的是:基督徒必须扎根在上帝的话语上,必须扎根在主耶稣基督这磐石上。

求上帝亲自带领,使我们在奔走成圣的道路的时候不偏左右。

IV. 我们在这段经文里学到了什么

  1. 要牢记我们的身份,我们的老我已经与主同钉了十字架,已经脱离了世上的小学。

  2. 我们不可再被所谓的规条辖制。

  3. 好行为不是得救的必要条件;好行为是得救的结果。

  4. 异端、邪教常常以圣经为幌子,实际上是篡改了圣经的内容,以他们自己的话语代替了上帝的话。

  5. 我们必须祈求上帝亲自的带领,使我们在成圣的道路上不偏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