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ke 07: 36~50

路加福音 7: 36-50节

36 有一个法利赛人,请耶稣和他吃饭。耶稣就到法利赛人家里去坐席。37 那城里有一个女人,是个罪人。知道耶稣在法利赛人家里坐席,就拿着盛香膏的玉瓶,38 站在耶稣背后,挨着祂的脚哭,眼泪湿了耶稣的脚,就用自己的头发擦干,又用嘴连连亲祂的脚,把香膏抹上。39 请耶稣的法利赛人看见这事,心里说,这人若是先知,必知道摸祂的是谁,是个怎样的女人,乃是个罪人。40 耶稣对他说,西门,我有句话要对你说。西门说,夫子,请说。41 耶稣说,一个债主,有两个人欠他的债。一个欠五十两银子,一个欠五两银子。42 因为他们无力偿还,债主就开恩免了他们两个人的债。这两个人哪一个更爱他呢?43 西门回答说,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耶稣说,你断的不错。44 于是转过来向着那女人,便对西门说,你看见这女人吗?我进了你的家,你没有给我水洗脚。但这女人用眼泪湿了我的脚,用头发擦干。45 你没有与我亲嘴,但这女人从我进来的时候,就不住地用嘴亲我的脚。46 你没有用油抹我的头,但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脚。47 所以我告诉你,他许多的罪都赦免了。因为他的爱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爱就少。48 于是对那女人说,你的罪赦免了。49 同席的人心里说,这是什么人,竟赦免人的罪呢?50 耶稣对那女人说,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


1. 时间和地点:

时间是在吃饭的时候;而地点是在“那城”的一个法利赛人的家里。根据第七章的内容来看,耶稣开始是在迦百农,后来又到拿因。这两个城市都在加利利,虽然这段圣经没有明确说明是在哪一个城里,解经家都认为这段经文所描写的必定在加利利的某一个城里。

2. 人物:

有主耶稣,有请耶稣吃饭的法利赛人西门、有同席的人,还有一位犯罪的女人。

3. 发生了什么事:

用一句简单的话来说,这里记载了耶稣在西门家里吃饭时,有一位有罪的女人用香膏膏耶稣的脚,耶稣以此教导了众人。

4. 我们看到了什么:

(1) 看到了耶稣到法利赛人西门家坐席;

(2) 看到了一位有罪的女人用香膏膏耶稣的脚;

(3) 看到了西门心里的问题;

(4) 看到了耶稣的比喻;

(5) 看到了西门与有罪女人的比较;

(6) 有罪女人得赦免。

5. 我们看到的告诉我们什么?

(1) 先来说一下当时当地的接客习惯;

那时的以色列人见面不是行握手礼。如果看一些描写当时情景的电影,你就会发觉人们在见面的时候是亲吻两侧的脸,作为见面的问候。

由于以色列地处沙漠,即使在城里也没有我们现在所有的水泥大道,都是沙土路。而人们穿的鞋也就是像以前农村中人们穿的草鞋那样。一路走来,满脚都是泥沙。所以在进屋子之前,主人都会吩咐佣人给客人脱鞋、洗脚,然后才进入屋子里。

如果客人是上宾,为了表示尊敬,主人会用油抹在上宾的头上,以示尊敬。

耶稣是受邀到西门家去坐席的。你觉得法利赛人西门为什么会请耶稣到他的家去吃饭?

西门是法利赛人。根据我们已经知道的知识,法利赛人一般都自命清高,尤其耶稣刚好在上面一段经文里批评了法利赛人,为什么这个法利赛人西门还要请耶稣到他家里吃饭呢?

圣经并没有清楚地告诉我们,但是我可以作一些分析和猜测:

A. 他可能对耶稣相当仰慕和同情,因为并不是所有的法利赛人都是耶稣的敌人(参路13:31)。但从整个不大礼貌的气氛来看,这个可能性极低。

B. 西门之所以邀请耶稣,可能是蓄意诱发耶稣在言行上犯上一些错误,好作为指控祂的根据。西门所扮演的,可能个是扮演秘密警察的角色。不过这个想法亦不太像,因为在40节中,西门尊称耶稣为夫子。

C. 另外还有一个可能,西门是一个沽名钓誉的人;为此他以半傲慢轻蔑姿态,邀请这位使人吃惊的年青加利利人和他共进一餐。这比较能解释西门为什么会有某种程度上的尊敬,而又忽略了日常的礼仪。西门对待耶稣态度傲慢,以示自己的高高在上。

(2) 一个有罪的女人怎么会进入这个宴席的地方?

在回答这个问题以前,我先来看看当时的习惯。在圣经里我们看到有很多人都跟随耶稣一起行走。人们常常会跟随拉比,要听拉比的智慧言语和金玉良言。哪怕拉比是在进餐,人们还会继续在边上聆听教导。所以有人进来是不足为奇的事。

那时,耶稣已经是开始出名了(见本章17节),跟随的人越来越多,而那时有钱人的屋子的大门常常是开着的,以示超人一等。所以这个有罪的女人是很容易就进入到西门的餐厅里的。

圣经的记载是这样的,“那城裏有一个女人,是个罪人。”种说法,就等於指明了她是一个妓女。但是那女人竟然出现在法利赛人西门的家中。这两个人,代表了两种天渊之别的社会阶级。换用今日的话说,他们一个代表富豪住宅区里的大款,一个代表红灯区流落街头的妓女。他们竟出现在同一个房子中,他们在那裏的原因,都是因为耶稣在那裏。

这个法利赛人西门凭外面认识主耶稣,但是却不明白耶稣的心,更不明白耶稣的能力;而这个被人看为罪人的女人却明白了主耶稣是谁,祂是罪人的朋友,要把赦免的恩典带给罪人。她知道主的尊贵和自己的不配,她带了极其痛悔的心来到主的面前,因为她知道自己是个罪人,她在等候主的怜悯、期待上帝的赦免。

如果一个人的里面不明亮,他在外面可以接待主,他也可以为主作许多外面的工作,但是他里面不认识主,虽然与主耶稣同席,但心里面没有遇见主,主也不能在他身上作甚麽。这个女人虽然曾经犯过罪,但她有一颗等候主怜悯的心,她心里面就明亮,知道了要寻求主。

她为自己的罪痛悔,站在主的後面痛哭,女人是如何的珍贵自己的头髮,而她知道自己的不配,她的嘴只能连连亲祂的脚,她的荣耀的长髮只配擦主的脚;那贵重的香膏很可能是用她所有的积蓄买来的,但她觉得这样的香膏也只配抹主的脚上。别人看不见主是谁,她却看见主是谁,她卑卑微微的来到主那里,她需要得到主的怜悯。感谢主,祂是体恤卑微的人的主,祂原有的荣耀和尊贵并没有遮断卑微的人,所有等候恩典和怜悯的人到祂那里去,祂全都恩待。

路加记载了那有罪的女人是“挨著祂的脚哭”。古时犹太人坐席的姿势,乃是侧身斜卧在榻上,头部靠近餐桌,把双脚伸向背後,因此别人挨著脚,并不会搅扰到正常的用餐和对话。

(3) 虽然西门只是在心里想,但是耶稣却知道他在想什么。

从西门心里所想的,我们至少看到了两个方面:

A. 西门鄙视那个女人,因为她是个妓女。我们知道法利赛人在行为上是非常守律法的,他们绝对不会公开与妓女打交道,而且在众人面前一定远离妓女这一类的罪人。因为他们自命清高,所以西门不觉得自己是有罪的;觉得有罪的只是那个妓女。他似乎想说,摸耶稣脚的乃是罪人,请耶稣吃饭的乃是义人。

B. 西门觉得耶稣连一个先知也不如,因为祂竟然让这个妓女碰祂的脚。反而觉得自己比耶稣还知道的谁是罪人,谁不是罪人。可见西门对上帝有不正确的理解。是的,上帝是不能容忍罪,但是上帝不厌弃罪人;罪人和罪是两回事。上帝不能容忍罪,但是愿意为罪人付上罪的代价,愿意为罪人钉死在十字架上,以祂的死来代替罪人的死。耶稣说得清清楚楚,“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太9:13)因为“并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诗篇14:3),而且“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3:10),“世人都犯了罪”,全世界都是罪人。所以圣经告诉我们,信耶稣得永生;而不是不犯罪的人得永生。

从这两点来看,西门不仅不知道上帝的特性,而且还是一个非常骄傲自大的人。在他的眼里,耶稣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年轻人。他也不觉得他需要救主,因为他不觉得自己是一个罪人。其实,那时的大部分宗教领袖和法利赛人,并律法师和文士的最大的问题就是不觉得自己是个罪人。而信耶稣的第一步就是认罪悔改。如果不认为自己是个罪人,就不会觉得自己需要由救主来救我。

西门可能觉得他需要一个有号召力的领袖,可以推翻罗马人的统治。他看到耶稣的名气在增长,这也可能是为什么他请耶稣来吃饭的一个原因 - 希望通过耶稣使自己成为众人的领袖。

(4) 耶稣常常使用比喻来教导人,深入浅出,人们容易理解也容易记住。

耶稣看出西门的心意,祂很有礼貌地请西门让祂说话。主以熟练的技巧讲述一个债主和两个欠债者的故事,一个欠五十两银子,一个欠五两银子。因他们两个人都无力偿还,债主便免了他们两个人。耶稣问西门,那一个欠债者会爱那借钱给他的人更多。这个法利赛人正确地答道:“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耶稣进一步向他表示,他这个回答实际上就定了他自己的罪。

注意,在这里耶稣并没有意思说这样女人就是(欠债多的)犯罪深重的,而西门就是(欠债少的)没有反什么太多罪的。耶稣是要表示,只有自己认识到犯罪多的,才会有多的感恩的心,才会知道更需要救主的怜悯和恩典,才会更爱上帝。

“知罪”是成为基督徒的非常重要有的一步。在我们传福音的时候,有些人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个罪人。很可能对“罪人”这是个概念的理解问题,对圣经里的名词不理解[1]。圣经中所说的“罪”不是指犯法,“罪人”也不是法院里宣判了的“罪犯”。圣经里所说的“罪”就是没有达到上帝的要求。上帝对我们的要求远远超过各个国家的法律,上帝的标准之高,实际上没有一个人能够达到,这就叫“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

耶稣就是用这个比喻来教育众人,尤其是那些自命清高、自以为无罪的那些人:你们要知道自己所犯的罪;你要知道你自己也是个罪人!

当施洗约翰出来传道的是怎么说的?“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太3:2);当耶稣开始传道的时候,耶稣是怎么说的?圣经是这样记载的:“从那时候耶稣就传起道来,说,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太4:17)

为什么要“悔改”?不就是因为有罪?不就是因为得罪上帝了?如果都是做上帝所喜悦的事情,还要悔改什么呢?得罪了上帝就是圣经所说的“罪人”。

有一件事,可以把人与上帝隔绝,那就是骄傲。而奇怪的是,人愈感到罪多,他会是愈良善。保罗提到罪人的时候,便谓“在罪人中我是罪魁。”(提前1:15)

如果一个人不认为自己是个罪人,实际上就是把自己摆到了上帝的位置,因为只有上帝是圣洁的、没有罪的。

(5) 按照犹太人的规矩,我们来把法利赛人西门和那个女人做个比较:

从外表上看,我们得到:

A. 法利赛人没有给耶稣水洗脚;那女人用眼泪溼了耶稣的脚,又用头髮擦乾(44节)

B. 法利赛人没有与耶稣亲嘴;那女人不住的用嘴亲耶稣的脚(45节)

C. 法利赛人没有用油抹耶稣的头;那女人用香膏抹耶稣的脚(46节)

从他们的内心来看,我们得到

D. 法利赛人不知自己有罪;那女人知道自己有罪(39节)

E. 法利赛人有招待耶稣坐席行为,却没有在心里认识祂;那女人认识祂是救主,所以挨著祂的脚哭(38~39节)

F. 法利赛人没有觉得需要耶稣来赦免他们的罪,所以对耶稣的爱也少;那个女人知道自己犯了很多罪,而有知道耶稣会赦免她的罪,所以对上帝的爱心也大(47节)

G. 法利赛人觉得耶稣不可能有赦罪的权柄;那女人以信心接受耶稣赦罪的权能(49~50节)

法利赛人有关于上帝的知识,但是没有建立与上帝的关系。他们对旧约圣经很熟悉,但是不知道旧约圣经到底在说什么。整本圣经就是讲一个主题 - 上帝的救恩,很可惜,法利赛人没有读懂上帝通过圣经告诉我们的真理。他们自以为义,所以他们的罪没有被赦免,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觉得他们是个罪人。

这段圣经所记载的那个女人,虽然圣经并没有记录她的名字,但是她自知有罪,到上帝面前痛哭流涕,就得到了上帝的赦免。看这整段圣经,那个女人并没有说一句话,圣经也只记载了她做了三件事,(就是上面所指出的A. B. C.)耶稣就表示她“爱多”,还说她的信救了她。爱主的实际行动,比说千万句爱主的话,更能与主亲近。

(6) 耶稣公开地清清楚楚地告诉她,“你的罪赦免了”。

然後耶稣公开地向这个女人宣告,她的罪已蒙赦免。她蒙赦免不是因为她对基督的爱,相反,她的爱是来自她所蒙的赦免。她的爱多因为她蒙的赦免大。耶稣趁这机会公开宣佈她的罪已蒙赦免。

人的自义把自己关在恩典的门外,人以为自己所作的都很好,就拒绝了上帝的怜悯。人心中的骄傲就把救恩抛弃了,然而人就自然地靠自己能力和所作,以为我作好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上帝就因此不能忽略我。当时耶稣对那女人说,“你的罪赦免了。同席的人心里说,这是甚麽人,竟赦免人的罪呢?耶稣对那女人说,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吧!”(48~50节)那些人是活在律法的意念中,以为必要用行为去遮盖行为,她既没有献祭,也没有更好的行为表现,怎麽能得赦免呢?并且耶稣又是谁,竟宣告赦免?祂又凭甚麽权柄赦免人呢?人的自义使人不认识恩典,也无法认识耶稣。


6. 我们学到了什么?

(1) 我们要上帝的救恩,也必须要接受救主。

(2) 接受耶稣基督不只是外表,要从心里接受。

(3) 上帝的恩典是要凭信心支取的,罪的赦免也是建立在我们的信心上。

(4) 只有记得上帝的恩典,我们才会有爱主的心


7. 与马太福音26: 6~13的比较:

路加福音七章的西门是一个不以礼貌待那稣的法利赛人(36、44节)。马太福音二十六章的西门是曾长大麻疯的,并没有说明他是否法利赛人,也没有说他对那稣无礼。路加所记那个女人是一个罪人(37、39节),那稣曾赦免她的罪(48节)。马太福音二十六章的女人是在伯大尼家,与约翰福音十二章的马利亚同一人,那稣曾赞美她所作的是一件美事,并不是赦免她的罪。

还有,路加所载的西门和女人是那稣第二次在加利利传道时的事,马太所记乃是最后一个礼拜在耶路撤冷对面的伯大尼的事,显见是完全不同的。

因此,人物、地点、时间都不同,不能混为一谈,假如把这个故事混为一个故事来讲说,会闹出很大的笑话。这就等于“两个拉撒路”的笑话:“马大、马利亚的弟弟拉撒路死后复活,复活后因为家境困难,结果流为乞丐,在那财主门口求乞,也浑身生疮,后来又死了,被天使带到亚伯拉罕怀中”。

如果对圣经不熟悉,就会时常张冠李戴,把不同的人物与故事,当作相同的人物与故事来讲说。要分辨两个故事是否相同的时候,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来鉴别:①人物是否相同;②地点是否相同;③时间是否相同;④故事的上下文的前因后果是否相同。


注:

1. 参阅:“有关圣经里的名词” - http://www.salt-and-light-aa.com/christianity/articles-and-thoughts-1/some-nouns-in-bi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