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man 4:13~25

罗马书 4: 13~25

《罗马书》第四章 13~25 节

13 因为上帝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14 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信就归于虚空,应许也就废弃了。15 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或作叫人受刑的)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过犯。16 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恩,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17 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上帝,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18 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国的父,正如先前所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19 他将近百岁的时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20 并且仰望上帝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上帝。21 且满心相信,上帝所应许的必能作成。22 所以这就算为他的义。23 算为他义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24 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就是我们这信上帝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25 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或作耶稣是为我们的过犯交付了是为我们称义复活了)


I.      因为上帝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

1.      上帝是在什么时候应许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必的承受世界?

这件事情是发生在亚伯拉罕还是被称为亚伯兰的时候。圣经有这样的记载:“耶和华向亚伯兰显现,说,我要把这地赐给你的后裔。亚伯兰就在那里为向他显现的耶和华筑了一座坛。”(见创世12:7)

上帝把亚伯兰从吾珥呼召出来,就是要把地赐给他的后裔。

我们所信的上帝是一位赐福于人的上帝。祂创造宇宙万物就是为了让我们享受。“上帝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上帝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祂的形像造男造女。上帝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见创世1:26~28)

不仅如此,当上帝呼召一个人的时候,上帝就是要赐福给这个人。当上帝呼召亚伯兰的时候是这样,当主耶稣呼召祂的门徒的时候也是这样。“耶稣在加利利海边行走,看见弟兄二人,就是那称呼彼得的西门,和他兄弟安得烈,在海里撒网。他们本是打鱼的。耶稣对他们说,来跟从我,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他们就立刻舍了网,跟从了祂。”(见马太4:18~20)

上帝呼召人就是为了赐福给人。

2.      圣经说,“不是因律法”,那么上帝的律法是什么时候向人颁布的呢?

在圣经里,“律法”这个词是在《出埃及记》第十三章里第一次出现。

上帝呼召摩西出来是为了让法老王放以色列民离开埃及。当摩西按照上帝的吩咐,带领以色列民经历了第一个逾越节之后离开了埃及,摩西才在以色列民中成为他们的领袖。

以色列民在埃及住了四百三十年,而且当奴隶也好几百年了。那时,以色列民是一盘散沙;但是当他们出埃及的时候,圣经告诉我们,“正当那日,耶和华将以色列人按着他们的军队,从埃及地领出来。”(见出埃及12:51)

因为上帝将以色列民按军队的形式领他们出埃及,那么军队就必须有纪律,因此,上帝就吩咐摩西把祂的规定传给以色列民听,于是“律法”这个词才开始出现在以色列民中间:“这要在你手上作记号,在你额上作纪念,使耶和华的律法常在你口中,因为耶和华曾用大能的手将你从埃及领出来。”(见出埃及13:9)这是圣经中第一次出现“律法”这个词;在这以前,圣经中没有提到过“律法”。

3.      既然律法是在上帝应许亚伯兰之后至少四百三十年才有,那么亚伯兰是不是因为遵循了律法而得到上帝的应许呢?

很显然,亚伯兰,也就是亚伯拉罕,根本就不知道律法是什么,他怎么可能遵循呢?既然亚伯拉罕不是凭着行律法得到上帝所赐的地,那么亚伯拉罕凭什么才能够得到上帝赐给他地呢?

当圣经再一次强调上帝把这地赐给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时,圣经就告诉我们原因了:“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耶和华又对他说,我是耶和华,曾领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为要将这地赐你为业。”(见创世15:6~7)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之所以得到上帝所赐的地,就是因为他信耶和华上帝。所以圣经《罗马书》在这里就告诉我们,“上帝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

4.      上帝赐给亚伯兰的是什么地?

如果你有参加我们的前一阵子的福音讲座,在讲到《创世记》的时候,我们讲到上帝赐给以色列民的地只是迦南地,但是为什么在我们今天所看的圣经里却是讲到了“承受世界”呢?

我们要知道上帝是怎么样把迦南地赐给以色列民的:“亚伯兰俯伏在地。上帝又对他说,我与你立约,你要作多国的父。从此以后,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要叫亚伯拉罕,因为我已立你作多国的父。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国度从你而立,君王从你而出。我要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作永远的约,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上帝。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我也必作他们的上帝。”(见创世17:3~8)

在《创世记》第十七章的时候,上帝将亚伯兰的名字改为亚伯拉罕,同时也将“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在这个时候,上帝把迦南全地赐给以色列民作为他们永远的产业,就是以色列民永远拥有迦南全地。

如果我们注意看圣经,在我们前面看的《创世记》12:7 里,上帝把地赐个了亚伯兰,但是没有说这地是亚伯兰的永远的 产业。我们再来仔细看一下《创世记》12:7,圣经是这么说的,“耶和华向亚伯兰显现,说,我要把这地赐给你的后裔。亚伯兰就在那里为向他显现的耶和华筑了一座坛。”上帝在这个时候没有说这地是给亚伯拉罕永远为业的,甚至没有说是给亚伯拉罕的,而是给亚伯拉罕后裔的。

对比这些经文,我们就知道《创世记》17章里所说到的迦南全地是上帝赐给亚伯拉罕及他的后裔永远为业的地,而在《创世记》12章和15章里所讲到的地并不是上帝赐给亚伯拉罕及他的后裔永远为业的地。

我们再来查看这些经文里有关“地”的原文:在《创世记》12:7和15:7里的“地”,是“ארץ”。而这个字就是,“起初上帝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上帝的灵运行在水面上”(见创世1:1~2)里的“地”。这里的三处经文里的“地”字是同一个字。不仅如此,当圣经单独使用这个字的时候,都是指笼统的“地”,都是指整个地球的“地”,不是单指某一处的地方。而在第17章里,圣经说到“迦南全地”的时候,虽然也是用了同样的“地”字,但是在前面加了“迦南全”几个字,这就把“地”的范围限制住了。

因此我们就应该知道,《创世记》第12章和第15章里,上帝把地赐给亚伯拉罕的后裔,就是要亚伯拉罕的后裔把上帝的救恩传到地极。把福音传遍各地的任务不是给亚伯拉罕的,因为亚伯拉罕不可能周游世界来传讲福音,但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可以做到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创世记》12:7里,上帝清楚地告诉亚伯拉罕,祂要把这地赐给亚伯拉罕的后裔,而不是亚伯拉罕。

现在,我们应该清楚明白,《罗马书》里为什么说“承受世界”的原因了。

II.     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信就归于虚空,应许也就废弃了。

1.     什么是后嗣

“后嗣”,这不是我们常常使用的一个词。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后嗣”和“后裔”是不是一样?后嗣和后裔虽然是差不多,都表示有血缘关系的后代;但是后嗣和后裔有一个关键的不同,后嗣必须是有家业继承的后代,而后裔就没有这一个要求了。

在整本和合本圣经里,“后嗣”这个词一共才出现了九次,其中有两次是在《创世记》里,三次在《罗马书》里;而在《罗马书》里的“后嗣”,两次就出现在我们今天所查考的经文里。我们在这九次使用“后嗣”的时候,也看到了承受产业的意思在里面。我们没有时间来看所有这九处的经文,但是我们来看其中的一处:

“亚伯兰说,主耶和华阿,我既无子,祢还赐我什么呢?并且要承受我家业的是大马色人以利以谢。亚伯兰又说,祢没有给我儿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后嗣。耶和华又有话对他说,这人必不成为你的后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为你的后嗣。”(见创世15:2~4)

亚伯兰觉得自己没有儿子,就以为大马色人以利以谢会继承他的家业,所以以利以谢就他的后嗣,但是上帝却告诉他,只有你本身所生的才成为你的后嗣,只有你本身所生的才能够继承你的家业。

当讨论到承受家业的时候,就使用了“后嗣”这个词,而不是使用“后裔”。

2.      凭什么才能承受上帝的应许?

圣经在这里说,“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信就归于虚空,应许也就废弃了。”这是什么意思呢?

我们刚才已经讲述了,亚伯拉罕得到上帝赐给他地的应许是在他还是被称为亚伯兰的时候,而律法彰显在人的面前是至少在四百三十年之后的事情。

如果要按照是否遵行律法,才能成有资格承受上帝的应许的话,那么不要说我们,就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都没有资格。因为亚伯拉罕为了保命,一而再地谎称自己的妻子为妹子;以撒也效法他父亲,有同样的软弱,(见创世26章);雅各多次行骗。圣经中伟大的人物也都有软弱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在律法面前能够站立得住。

对以色列民的祖宗们来说,如果后来所颁布的律法会否认先前的应许,那么先前的应许就是假的,是不值得相信的。

对我们现在的信徒来说,如果要我们每时每刻完全按照律法来行事,才能承受上帝的应许,那么这样的应许等于是白说了。因为我们根本不可能每时每刻完全按照律法来行事。连使徒保罗也承认,“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见罗马7:18~19)我们怎么有可能做得比使徒保罗还要好呢?

上帝的应许是不是被律法给废掉了呢?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圣经就直接告诉我们,“上帝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叫应许归于虚空。”(见加拉太3:17B)也就是说,上帝的应许不会因为上帝把律法赐给我们而改变;上帝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不会改变,上帝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兑现。

上帝既然已经应许,事情就必然按照上帝的应许来实现。

既然上帝已经应许,而且我们承受应许与是否遵循律法无关,那么上帝为什么还要颁布律法呢?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圣经就告诉我们下面一节经文。

III.    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或作“叫人受刑的”)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过犯。

1.      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

和合本圣经在括号里解释这一句话:“因为律法是叫人受刑的”;圣经新译本把这一句话翻译为,“因为律法带来刑罚”;吕振中翻译的圣经是写成,“因为律法能使上帝的义怒起作用”;而圣经标准译本是翻译为,“事实上,律法带来了震怒”。

如果我们注意看这几个不同的翻译,我们就会注意到,只有在吕振中的翻译中提到了“上帝”。但是在和合本里的“忿怒”,和标准译本里的“震怒”,在圣经的其他地方都是用来描写上帝的反应的。

和合本括号里的字告诉我们,当人违反了律法的规定,就会惹起上帝的忿怒,然而对于人造成上帝忿怒的情况,人是可以知道的,因为上帝就会因此“叫人受刑的”。

吕振中的翻译,进一步告诉我们,由于人违反律法,上帝发的怒是“义怒”;“起作用”的意思就是这怒气就会降在人的身上。

标准译本的“带来了震怒”,也就是:当人违反律法的时候,就会给人带来了上帝的震怒。

但是你可能会说,圣经不是告诉我们,“耶和华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赦免罪孽和过犯”(见民数14:18A)的吗?怎么圣经在这里都是讲到了上帝的忿怒、震怒、和叫人受刑呢?

上帝确实是有丰盛的慈爱,祂也不轻易发怒;但是祂不是绝对不发怒。我们刚才看了《民数记》第十四章第十八节的前半节,我们应该把整个一节都仔细地看一遍,“耶和华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赦免罪孽和过犯。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见民数14:18)对于人所犯的罪,上帝是必定要追讨的;祂绝对不会人任何的罪轻易地淘汰,不仅如此,对于人犯的罪甚至要追讨到三、四代。

我们在前一段时间的福音讲座中,讲到了以色列的十二个儿子。其中有一些儿子,违背了上帝的规定和律法,以至于造成了整个支派以后的不良后果。上帝公义的惩罚是确实的。

因为上帝是慈爱的,祂爱护属于祂的人,因此祂也会管教祂所爱的人。

2.      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过犯。

对于这一句话,有几点需要解释一下:

(1) 这一句话不是说,在上帝向人彰显律法以前没有罪;也不是说在上帝颁布律法以前,人犯罪就不会受到上帝的惩罚 。

因为圣经明确告诉我们,“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见罗马5:13A)那么这一句话应该怎么来解释呢?

举个例子来说吧:大人常常会教小孩子各样的规矩,比如做人要有礼貌;见到长辈来了要起立;吃饭的时候,不可以拿筷子敲打碗盘,等等。因为小孩子不知道这些规矩,所以大人就会教导小孩子;教导小孩子也就是小孩子成长的过程。

小孩子不知道这些规矩,因为他们年纪太小,还不懂事。当大人看到小孩子在饭桌上用筷子敲打碗盘的时候,大人就会阻止小孩子这样玩弄餐具。这是因为小孩子不懂事、不懂这些规矩,并不表示中国人没有彬彬有礼的优良传统。

同样的道理,当上帝还没有将律法彰显在人面前的时候,人照样会犯罪的。《创世记》第四章里就记载了:“该隐与他兄弟亚伯说话,二人正在田间。该隐起来打他兄弟亚伯,把他杀了。”(见创世4:8)这是世界上第一次故意杀人。上帝有没有惩罚该隐?有!“耶和华对该隐说,你兄弟亚伯在哪里?他说,我不知道,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吗?耶和华说,你作了什么事呢?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受你兄弟的血。现在你必从这地受咒诅。你种地,地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见创世4:9~12)该隐犯了罪,上帝就给予惩罚,但是这个时候亚伯兰还没有出生,更不要说上帝彰显祂的律法。

这就非常清楚地告诉我们,虽然律法还没有显明在人中间,人已经犯了律法,已经犯了罪,而且得到了上帝的惩罚。

(2) 没有律法,人就不知道什么是罪;

我们刚才说,小孩子不懂事,在饭桌上拿筷子敲打碗盘;因为小孩子不知道这个饭桌上规矩,所以小孩子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但是当大人告诉了小孩,在饭桌上不可以拿筷子敲打碗盘,如果小孩子继续拿筷子敲打碗盘,大人就会管教小孩子了。

一般来说,这种规定或者管教,通常可以被称为“法律”;而不是“律法”。世界上的法律基本有两个不同的描述方式:

A.      只要法律没有规定不可以做的事情,都可以做。在这一种法律文体里,法律必须清楚规定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否则人们就可以随便做。

比如:为了安全,规定高速公路上汽车的最高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超过这个速度就是违规。但是你的汽车速度为90公里/小时、80公里/小时、70公里/小时、60公里/小时......都没有违规。因为法律没有说什么是“不超速”,只说了什么是“超速”。

B.      只有法律规定可以做的事情,才可以做,否则都是违规。

比如:因为交通太拥挤,所以规定:车牌号码是单数的可以在单数日行驶;车牌号码是双数的可以在双数日行驶。这就是只有规定可以在那一天开的车才能上街行驶,其他的一概不准行驶。

但是在圣经里,我们讲的是“律法”。律法中也有规定可以做的事,也有规定不可作的事。那么,律法与法律有什么不同呢?

人所制定的规矩,特别是国家制定的规矩通常被称为“法律”,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就被称为“犯法”。

圣经是上帝的话语,上帝给我们定下的规矩,一般就被称为“律法”,如果违反了律法,就是“犯罪”,也就是在这一节经文所说的“过犯”。

圣经在这里说,“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过犯。”如果我们把这一句话反过来看,那就是“哪里有律法,哪里就有过犯。”也就是圣经在前面一章所说的,“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见罗马3:20B)

有了规定,就应该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事错的。

当上帝把律法彰显在人的面前,所有的人就都知道自己根本不可能完全达到上帝的要求,所以圣经就告诉我们,“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见罗马3:23)圣经在这里用了一个“都”字,就告诉我们,每一个从情欲而生的人都无法达到上帝的要求,都犯了罪,没有一个人是例外的。

IV.    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恩,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

1.      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恩

既然人都是有罪的,也就是都是不合格的,那么上帝赐给亚伯拉罕的福分,怎么可以传下来呢?为什么上帝对亚伯拉罕说,“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呢?

圣经在这里所说的,“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我们在前面已经讲过,“后嗣”就是能够继承产业的。人之所以能够继承上帝赐给亚伯拉罕的福分,乃是因为相信。

你可能会问,要我相信什么才能承受上帝给亚伯拉罕的福分?

圣经在这里所说的“信”,就是相信上帝的应许。既然上帝已经很清楚地告诉亚伯拉罕,“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我们就应该相信上帝的应许。

你可能会问,就这么简单吗?不需要我做一些什么事情,单单凭我相信就可以得到吗?

上帝知道我们会问这个问题,所以圣经就紧接着告诉我们,“因此就属乎恩”。我们成为亚伯拉罕的后嗣是上帝的恩典,不是因为我们做了什么特别的事情。

举个例子来说,快要到春节了,我小时候每当过年,长辈们就早早做好准备,要给我们这些小孩子压岁钱。现在大概都是给红包了,是吗?

小孩子第一次见到红包,不晓得是可以拿的,所以不敢接受红包。于是做父母的,就告诉小孩子,“拿吧,说谢谢就可以了。”于是小孩子就拿到了红包,拿到了压岁钱。

小孩子为什么凭白无故就可以拿到钱?是因为小孩子一整年都作乖孩子了,还是因为他们劳动所得?都不是吧,小孩子之所以可以拿到钱,是因为长辈们爱他们。

上帝把赐给亚伯拉罕的福分让我们来承受,完全是上帝的恩典,是因为上帝爱世人。但是,很多人就像小孩子第一次见到红包一样,不敢以信心来接受上帝的恩典,直等到圣灵提醒我们,只要凭信心来接受,我们就可以得到上帝的恩典,我们才去接受。

2.      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

(1) 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

我们刚才讲,后嗣是继承产业的,怎么现在圣经又说,“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呢?

按照文字来解释,后嗣是应该继承产业的,后裔未必能够得到产业。但是我们刚才已经讲了,人之所以能够成为亚伯拉罕的后嗣是因为上帝的恩典;原本不是后嗣,也成为了后嗣。

上帝张开了双手欢迎每一个愿意来到祂面前的人,因为圣经告诉我们,“上帝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见约翰3:16)

圣经在这里清楚地告诉我们,“上帝爱世人”;不是“上帝爱一部分世界上的人”,也不是“上帝爱愿意相信祂的人”,也不是“上帝爱愿意接受祂为救主的人”,所以上帝是爱所有祂创造的人,所以英文圣经翻译为“For God so loved the world”,意思是全世界的人。因为上帝的恩典,因此每一个人都有资格成为后嗣,就看你想不想、要不要 、愿意不愿意。

(2) 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

请弟兄姊妹注意,这是和合本圣经在这一节经文第二次出现“属乎”这个词;第一次是“属乎恩”,现在是第二次出现,是“属乎律法”。在原文中这两个“属乎”不是同一个字。第一个“属乎恩”有“确保有这个恩典”的意思,而第二个“属乎律法”有“知道律法”的意思。所以圣经标准译本就把这一节翻译为,“为此,这应许是本于信,好使这应许照着恩典,能确保给所有的后裔——不仅是给属律法的,也是给属亚伯拉罕信心的。”

我们可以把这里所告诉我们的,“给那属乎律法的”,理解为“给那些经由摩西把律法所传给的以色列民”。

请弟兄姊妹,再仔细来看这一句话,“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这一句话的说法不是我们常规的“不但......也”句型的说法。

对于“不但......也”句型,我们平时会说,“我们这些礼物不但给考试及格的学生,也给考试不及格的学生。” 我们也会说,“在这栋楼里,不但没有阳台的套房是这个价格,有阳台的套房也是这个价格。”

在“不但……也”这个句式里所讲到的条件通常是相反的。但是圣经在这里不是说,“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也归给那不属乎律法的”,这就是特别的地方,因此我们就要注意了。

把后嗣这个身份给那些不属乎律法之人的条件是什么?条件就是“效法亚伯拉罕之信”;条件就是需要有亚伯拉罕那样的相信。

这里也就告诉了我们,不是所有的“不属乎律法之人”都可以得到后嗣的身份和后嗣的结果。

所以主耶稣说,“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见马太7:13~14)

圣经又记载了,“耶稣对众人说,你们要努力进窄门。我告诉你们,将来有许多人想要进去,却是不能。”(见路加13:24)

这就告诉我们,能不能成为后嗣就取决于我们的态度了:如果我们能够像亚伯拉罕那样相信,那么我们就可以成为后嗣。上帝的恩典已经在这里了,就看我们是不是愿意接受。

可能你会说,我愿意,但是我不知道亚伯拉罕是怎么信的,因此我就没有办法像亚伯拉罕那样的信。

上帝知道我们会有这样的疑问,所以就在下面一节经文里给我们解决这个问题。

V.     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上帝,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

1.      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上帝

刚才我们讲到了两件事,圣经在这里所说的“属乎律法”是指以色列民,那么我们就是“不属乎律法”之民了。如果我们也要得到亚伯拉罕后嗣的身份和后嗣的结果,我们必须有亚伯拉罕一样的信心。

所以圣经就在这里告诉了我们,亚伯拉罕到底信什么: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上帝。

因为我们只有具有像亚伯拉罕一样的相信,我们才能成为后嗣,所以我们必须对这一句话仔细考查:

(1) 是那叫死人复活的上帝

这里有几个字是我们要注意的:

A. 第一个字是“叫”。

在我们今天所查考的经文,从第十三到二十五节里,和合本圣经一共有四个“叫”字,包括括号里的一个。但是在圣经的新译本和标准译本里,却只有在这第十七节里有一个“叫”字。

在和合本的其他三个“叫”字都是“使”或者“让”的意思。但是,这里的“叫”字虽然也可以是“使”或者“让”的意思,但是在原文里是有别于其他三个“叫”字的。

在绝大部分英文圣经里是把这一句话写成,“who gives life to the dead”;和合本这里的“叫”就是英文圣经里的“gives”,是一个行为动词,是“赐予”、“给予”的意思。而在这一段经文里的另外三个“叫”,英文圣经里都不是翻译为动词。

我们来看一段有关拉撒路复活的记载,“听见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两天。然后对门徒说,我们再往犹太去吧。门徒说,拉比,犹太人近来要拿石头打你,你还往那里去吗?耶稣回答说,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时吗?人在白日走路,就不至跌倒,因为看见这世上的光。若在黑夜走路,就必跌倒,因为他没有光。耶稣说了这话,随后对他们说,我们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门徒说,主阿,他若睡了,就必好了。耶稣这话是指着他死说的。他们却以为是说照常睡了。”(见约翰11:6~13)

我们再来看一看,主耶稣是怎么样把拉撒路叫醒的:“耶稣说,你们把石头挪开。那死人的姐姐马大对他说,主阿,他现在必是臭了,因为他死了已经四天了。耶稣说,我不是对你说过,你若信,就必看见上帝的荣耀吗?他们就把石头挪开。耶稣举目望天说,父阿,我感谢祢,因为祢已经听我。我也知道祢常听我,但我说这话,是为周围站着的众人,叫他们信是祢差了我来。说了这话,就大声呼叫说,拉撒路出来。那死人就出来了,手脚裹着布,脸上包着手巾。耶稣对他们说,解开,叫他走。”(见约翰11:39~44)

主耶稣开始说祂要把拉撒路叫醒,后来祂真的把拉撒路从坟墓里给叫了出来。这里的“叫”,是口里说话的“叫”。

我们再来看主耶稣使管会堂睚鲁的女儿复活的情况,“耶稣到了他的家,除了彼得,约翰,雅各,和女儿的父母,不许别人同他进去。众人都为这女儿哀哭捶胸。耶稣说,不要哭,她不是死了,是睡着了。他们晓得女儿已经死了,就嗤笑耶稣。耶稣拉着她的手,呼叫说,女儿,起来吧。她的灵魂便回来,她就立刻起来了。耶稣吩咐给她东西吃。”(见路加8:51~55)主耶稣也是用语言把睚鲁的女儿叫起来的。

圣经在这里的“叫”告诉我们,我们所信的上帝不仅是一位说话的上帝,而且祂的话是充满着能力;亚伯拉罕相信上帝的应许,就是相信上帝的话 - 我们就应该像亚伯拉罕一样,相信上帝所说的话。

B. 第二个词是“死人复活”。

我们刚才讲到了圣经记载了主耶稣多次让死人复活,但是总共加起来也没有超过十个人。当今世界就有近80亿人之多,加上历世历代,世界上的人多得几乎无法计算。难道圣经要告诉成千上万亿的世人人,上帝仅仅为了这个还不到十个人所行的死人复活的神迹吗?

你可能会说,主耶稣叫死人复活显示了祂掌管人的生命。这话是不错的,但是拉撒路没有活到现在,睚鲁的女儿也没有活到现在,那些被主耶稣复活了的人后来还是死了。

圣经到底是要告诉我们什么呢?

我们回过头来看《创世记》,“耶和华上帝吩咐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见创世2:16~17)

耶和华上帝在这个时候告诉亚当“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的“死”是指什么样的死?当亚当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的那一天,他有没有死?他没有死;他不仅在那一天没有死,而且还活了很长一段时间,不然的话世界上就没有人了。那么,难道上帝说错了吗?

没有,上帝没有说错,上帝是指着亚当的灵死了。我们所看到的现象就是:当亚当和夏娃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之后,他们都有了一个非常不寻常的动作,就是躲避上帝、不再愿意亲近上帝了、不敢亲近上帝,这就是灵性死亡的具体表现。

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看我们今天所看的经文,“那叫死人复活的上帝”。我们刚才讲过,在英文圣经中绝大部分把和合本里的这一个“叫”翻译为“gives”。

如果你稍微学过一点英文的话,就应该知道这是第三人称动词现在式的写法,而动词现在时态就表示这是一个常态。那么圣经这么说就是说这是上帝现在一直 在做的事情;上帝现在一直在叫死人复活!所以圣经告诉我们,我们要相信的是一位一直叫死人复活的上帝。

我们刚才查看了主耶稣叫死人复活在圣经中的记载,那一些神迹奇事都是发生在两千年前的事情,所以这些事情并不是圣经在这里所说的“叫死人复活”,圣经在这里是说上帝现在正在做的事情。

主耶稣向我们宣告:“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你信这话吗?”(见约翰11:26)主耶稣在这里所说的“永远不死”,是指永远不会有属灵的死亡。上帝是要把永生赐给我们;上帝要赐给我们的复活不是像拉撒路从坟墓里走出来那样的,过了几年之后还是死了的复活,而是复活了以后不会再死的、具有永远生命的复活,是永生!

上帝一直在“叫死人复活”,每一天有人接受主耶稣基督为他的救主,上帝就赐永生给他,使他从因为亚当犯罪所带来的死亡里复活,成为一个有永生的活人。

亚伯拉罕所信的上帝是一位粉碎死亡毒钩的上帝;亚伯拉罕所信的上帝是一位将由亚当犯罪所带入全人类的死亡,变为永生的上帝。这是圣经在这里所说的,“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的上帝。

(2) 是那使无变为有的上帝

当我们在查《罗马书》第四章第三节的时候,我们看到圣经告诉我们,“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上帝,这就算为他的义。”(见罗马4:3)我们分析了,这是指着《创世记》第十五章所说的:“这事以后,耶和华在异象中有话对亚伯兰说,亚伯兰,你不要惧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赏赐你。亚伯兰说,主耶和华阿,我既无子,祢还赐我什么呢?并且要承受我家业的是大马色人以利以谢。亚伯兰又说,祢没有给我儿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后嗣。耶和华又有话对他说,这人必不成为你的后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为你的后嗣。于是领他走到外边,说,你向天观看,数算众星,能数得过来吗?又对他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见创世15:1~6)

当时的亚伯拉罕已经是一个八九十岁的老人,他的妻子撒拉也是一个月经已断绝了的老人。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他们两人都是已经过了生育期。

关于月经已经断绝了的老人是否还能够怀孕,在《百度健康》里有答案:“绝经后的女性是不可能怀孕的,更无法通过药物促进排卵来怀孕。关于60岁自然怀孕的案例,可能是假新闻或奇迹。”(见:https://m.baidu.com/bh/m/detail/im_16516477954761449053?frsrcid=rec&searchID=39004277820197&nPageID=39003774674598&lid=39003774674598)这是广东省人民医院主治医师的定论。

从医学角度来看,亚伯拉罕和撒拉是不可能生孩子的,但是上帝却清楚地告诉亚伯拉罕,其后裔要像天上众星那么多。

所以亚伯拉罕相信上帝可以使他这一对已经没有生殖能力的夫妻,成为有生殖能力的夫妻,而且可以子孙繁多。因为上帝本来就是一位把无变为有的上帝。亚伯拉罕是凭着信心,决定接受了一个从人的角度来看是不可能的上帝应许,上帝就以亚伯拉罕这样的决定,称亚伯拉罕为义。 

其实,当初上帝创造宇宙万物就是无中生有,凭空创造出这么浩大的宇宙和其中的万物,甚至还创造了有灵的活人。

2.      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

圣经在这里所说的“他”是指谁?这个“他”是指亚伯拉罕。

我们再来仔细看一看这一句句子,“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在这句话其中最主要的内容是:他作世人的父。亚伯拉罕是世人的父亲、是世人的祖宗?这是怎么一回事?我们不是说,亚伯拉罕是以色列人的祖宗吗?

我们通常称上帝 - 我们在天上的父;我们平时不会说亚伯拉罕是我们的父,我们又不是以色列人。不是吗?

但是根据前面在前面已经讲过的内容,我们不是要成为后嗣,要继承上帝赐给亚伯拉罕的产业吗?

当我们有了像亚伯拉罕一样的相信,我们就成为了亚伯拉罕的后嗣,我们就能继承上帝赐给亚伯拉罕的应许了。

既然我们凭着信,成为亚伯拉罕的后嗣,亚伯拉罕当然就是我们属灵的祖宗了,虽然我们的身上并没有亚伯拉罕家族的血液,但是我们有大卫的子孙耶稣基督的宝血,来遮盖我们的罪。

3.      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

圣经在这里所说的是记载在《创世记》里,“亚伯兰年九十九岁的时候,耶和华向他显现,对他说,我是全能的上帝。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与你立约,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亚伯兰俯伏在地。上帝又对他说,我与你立约,你要作多国的父。从此以后,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要叫亚伯拉罕,因为我已立你作多国的父。”(见创世17:1~5)

在亚伯拉罕年九十九岁的时候,上帝已经与亚伯拉罕立约,要亚伯拉罕作多国的父。当上帝与亚伯拉罕立这个约的时候,撒拉还没有为亚伯拉罕生过孩子,亚伯拉罕也未必明白为什么上帝要立他为多国之父,他只是凭信心接受了。

我们知道上帝对人类的拯救计划是在创世以前就制定了,因为圣经告诉我们,“就如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见以弗所1:4)

这里就指出了犹太教的一个问题。犹太教的观点认为上帝是亚伯拉罕的上帝,是以撒的上帝,是雅各的上帝,是以色列民族的上帝。所以他们不传教,守着旧约圣经,因为他们觉得只有他们是上帝的选民。犹太教对上的认识大致上是对的,问题是出在他们把上帝限制在只是以色列民的上帝。从《创世记》第十七章开始,上帝已经立亚伯拉罕为多国之父,所有愿意像亚伯拉罕一样来相信上帝的人,都可以成为亚伯拉罕的后嗣,恩典已经不再限制在含有亚伯拉罕血统的人身上,恩典是由信心来传承了。

我们还有一点应该注意到的,就是上帝是在撒拉为亚伯拉罕生以撒以前就立亚伯拉罕为多国之父。虽然撒拉只生了一个儿子 - 以撒,但是圣经记载了上帝一句非常重要话,“上帝又对亚伯拉罕说,你的妻子撒莱,不可再叫撒莱,她的名要叫撒拉。我必赐福给她,也要使你从她得一个儿子。我要赐福给她,她也要作多国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从她而出。”(见创世17:15~16)

上帝不是在撒拉生了以撒以后才把亚伯拉罕后嗣的范围扩大了,而是在撒拉还没有生孩子之前,就与亚伯拉罕立好了约。这就又一次佐证了上帝早在创世以前就设计好了祂的拯救计划。

犹太教所知道的亚伯拉罕只是在《创世记》第十二章到第十六章之间的亚伯拉罕,他们没有注意到上帝在《创世记》第十七章里已经立亚伯拉罕和撒拉为多国之父和多国之母了。

VI.    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国的父,正如先前所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

1.      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

圣经在这里所说的“他”是指亚伯拉罕。圣经在这里描写亚伯拉罕有一段无可指望的时间,那是哪一段时间呢?

“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为大国,我必赐福给你,叫你的名为大,你也要叫别人得福。为你祝福的,我必赐福与他。那咒诅你的,我必咒诅他,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亚伯兰就照着耶和华的吩咐去了。罗得也和他同去。亚伯兰出哈兰的时候,年七十五岁。亚伯兰将他妻子撒莱和侄儿罗得,连他们在哈兰所积蓄的财物,所得的人口,都带往迦南地去。他们就到了迦南地。亚伯兰经过那地,到了示剑地方,摩利橡树那里。那时迦南人住在那地。耶和华向亚伯兰显现,说,我要把这地赐给你的后裔。亚伯兰就在那里为向他显现的耶和华筑了一座坛。”(见创世12:1~7)

这段经文告诉我们,当亚伯兰七十五岁的时候,上帝呼召他离开家乡到上帝指示的地方去。等亚伯兰到了示剑地方,摩利橡树那里,上帝就告诉他,“我要把这地赐给你的后裔。”

到《创世记》第十五章,上帝在异象中告诉亚伯兰,上帝不仅要保护他,而且他的后裔要像天上的星那么多,并把迦南地赐给他为业,并且让亚伯兰亲眼目睹了在第十五章后半部分所记载上帝所行的神迹奇事,以证明上帝应许的真实性。

上帝的应许是美好的,亚伯兰也凭着信心接受了。事情看起来都非常好,只是上帝的应许迟迟没有兑现。这个“迟迟没有兑现”不是十天半月,甚至不是一年半载,一等就等了十几年。期间,撒拉提议接纳夏甲为妾,亚伯拉罕可能以为从夏甲所得的儿子可以成为他的后嗣,上帝却声言以实玛利不能算后嗣,“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见加拉太4:30B)亚伯拉罕就得再等。

等待是难熬的,不知道要等到几时就更难熬;知道有美好的前景,但是却让人久等,这就是圣经在这里所说的“无可指望的时候”。

2.      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国的父

既然圣经已经说了,“无可指望”,为什么又说“仍有指望”呢?这不是自相矛盾了吗?

在这一节圣经里的两个“指望”,虽然从字面来看是一样的,但是圣经在这里所说的指望之对象却是不同的。

前面所说的“无可指望”所说的是:当我们把指望建立在人的想法上的时候,我们因为暂时没有得到我们想要的结果就会感到不耐烦、觉得没有指望了。

圣经现在所说的“有指望”,不是从现实的情况、不是根据眼睛所看到的情况来决定的;而是根据我们的相信、根据信心而得出来的结论。所以圣经在这里是说,“因信仍有指望”。

旧约圣经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尼布甲尼撒王造了一个金像,高六十肘,宽六肘,立在巴比伦省杜拉平原。尼布甲尼撒王差人将总督,钦差,巡抚,臬司,藩司,谋士,法官,和各省的官员都召了来,为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行开光之礼。于是总督,钦差,巡抚,臬司,藩司,谋士,法官,和各省的官员都聚集了来,要为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行开光之礼,就站在尼布甲尼撒所立的像前。那时传令的大声呼叫说,各方,各国,各族的人哪(族原文作舌下同),有令传与你们,你们一听见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的声音,就当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凡不俯伏敬拜的,必立时扔在烈火的窑中。因此各方,各国,各族的人民一听见角,笛,琵琶,琴,瑟,和各样乐器的声音,就都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那时,有几个迦勒底人进前来控告犹大人。他们对尼布甲尼撒王说,愿王万岁。王阿,你曾降旨说,凡听见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声音的都当俯伏敬拜金像。凡不俯伏敬拜的,必扔在烈火的窑中。现在有几个犹大人,就是王所派管理巴比伦省事务的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王阿,这些人不理你,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当时,尼布甲尼撒冲冲大怒,吩咐人把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带过来,他们就把那些人带到王面前。尼布甲尼撒问他们说,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你们不事奉我的神,也不敬拜我所立的金像,是故意的吗?你们再听见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的声音,若俯伏敬拜我所造的像,却还可以。若不敬拜,必立时扔在烈火的窑中,有何神能救你们脱离我手呢?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对王说,尼布甲尼撒阿,这件事我们不必回答你。即便如此,我们所事奉的上帝能将我们从烈火的窑中救出来。王阿,祂也必救我们脱离你的手。即或不然,王阿,你当知道我们决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见但以理3:1~18)

按照人的观念,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在这个时候是没有指望了。因为熊熊烈火的火窑就在他们面前,如果还是不愿意向金像下拜的话 ,就是死路一条。但是从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按着对上帝的信仰来说,他们是满有指望的,因为他们相信上帝的力量是无可比拟的,没有任何假神可以阻挡上帝,更没有任何人可以与上帝对抗。

在这里,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说了一句令人难忘的话,“即或不然,王阿,你当知道我们决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见但以理3:18)

这一句是什么意思?“即或不然”,哪怕我们所信的上帝现在不出手帮助我们,我们仍然坚持我们的信仰。

但以理的故事是我们每一个基督徒耳熟能详的,但是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的言语行为告诉我们一件事:信仰决定了我们是否有指望;有什么样的信仰就有什么样的指望,不同的信仰就会的出不同的指望。

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的信心是我们的榜样。我们在祷告的时候,是不是也会像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有信心呢?我们在求疾病的医治的时候,是不是会对上帝说,“即或祢不医治,也求祢不要使我的信心软弱”呢?

亚伯拉罕因为坚信不疑上帝的应许,虽然周围环境和家庭人事都与上帝应许不吻合,但是他还是坚持相信,满有指望。

VII.   他将近百岁的时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

1.      他将近百岁的时候

等到亚伯拉罕九十九岁时,上帝才告诉他,“到明年这时节,撒拉必给你生以撒”。(见创世 17:21)

一个人活到九十九岁,行将就木。作为一个人的思念,一定会想到:一百岁的人还能得孩子吗?撒拉已经九十岁了,还能生养吗?中国人在六七十岁的时候就不再有房事了,怎么可能在九十几岁的时候还会想到要生孩子?这是不可思议的事!

人到了这个年纪,想到的应该是任何办后事,在美国这么年纪的人见面所讨论的问题是,坟地买了没有,也就是所谓的白喜事,怎么会考虑要发红喜蛋?       

2.      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

亚伯拉罕在这个时候想到自己的年纪已经那么老了,身体如同已死,就是说他觉得自己已经没有什么体力了,自己的生殖能力也如同死人一样。不仅如此,他的妻子,“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

和合本圣经在这里翻译为“断绝”是符合中文的说法和通顺,但是在原文中却是使用了“νέκρωσης”,是“坏死”的意思。

这就描写了亚伯拉罕和撒拉在生育方面实际上是已经死亡了。但是在上帝告诉亚伯拉罕,“到明年这时节,撒拉必给你生以撒”,他们两个人的生育能力就复活了。

因为亚伯拉罕相信上帝所说的话,不再觉得自己如同已死。这就要回到前面第十七节所说的,“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上帝”。亚伯拉罕相信上帝的话,相信自己虽然已经将近百岁,但是只要上帝应许,他这个行将就木的人,不仅不死,而且还有生殖能力。

3.      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

在这个时候,亚伯拉罕不仅相信,而且是有行动的。

请弟兄姊妹注意一点:当主耶稣降生的时候,天使告诉马利亚,“天使对她说,马利亚不要怕。你在上帝面前已经蒙恩了。你要怀孕生子,可以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主上帝要把祂祖大卫的位给祂。祂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远。祂的国也没有穷尽。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出嫁,怎么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上帝的儿子。”(见路加1:30~35)

在这个时候马利亚要做什么事情吗?马利亚只要接受,不需要她做任何事情,圣灵直接临到马利亚的身上,马利亚就怀孕了。

但是,亚伯拉罕生以撒却不是这样的情况。上帝只是向亚伯拉罕宣告“到明年这时节,撒拉必给你生以撒”。

通常我们说十月怀胎,也就是说怀孕十个月就应该生孩子了,根本不需要一年的时间。但是上帝却宣告:“到明年这时节,撒拉必给你生以撒”。这就告诉我们,撒拉怀上以撒是亚伯拉罕和撒拉,在上帝使他们恢复生殖能力之后,经过他们双方的合作,才成功怀孕的,不是上帝直接把以撒放在撒拉的腹中,不需要亚伯拉罕和撒拉做任何事情。撒拉怀以撒的种子是来自亚伯拉罕。因为上帝清楚地说,“撒拉必给你生以撒”,以撒是亚伯拉罕的后嗣。

这也就告诉我们,亚伯拉罕不仅相信上帝的话,而且是根据上帝的应许有行动的。有行动的信心才是真的有信心,因为圣经告诉我们,“这样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见雅各2:17)

VIII.  并且仰望上帝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上帝。

1.      并且仰望上帝的应许

如果我们仔细读圣经的话,我们就会发觉亚伯拉罕的一生很坎坷,但是他一直仰望上帝的应许。

亚伯拉罕的想法与我们现在的中国人很相像,都希望自己有一个儿子。可想而知,当上帝应许他的子孙将要像天上的星、海边的沙一样多的时候,亚伯拉罕一定很兴奋。

但是事隔多年仍然不见自己有孩子,亚伯拉罕并没有灰心。当他八十六岁那年,“后来夏甲给亚伯兰生了一个儿子。亚伯兰给他起名叫以实玛利。夏甲给亚伯兰生以实玛利的时候,亚伯兰年八十六岁。”(见创世16:15~16)亚伯拉罕很可能以为那就是上帝的应许,因为当亚伯拉罕九十九岁的时候,上帝告诉他要改名字,从亚伯兰改为亚伯拉罕,要他成为多国之父。但是,当“上帝又对亚伯拉罕说,你的妻子撒莱,不可再叫撒莱,她的名要叫撒拉。我必赐福给她,也要使你从她得一个儿子。我要赐福给她,她也要作多国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从她而出”(见创世17:15~16)的时候,亚伯拉罕认为上帝已经给了他以实玛利。所以圣经有这样的记载, “亚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心里说,一百岁的人还能得孩子吗?撒拉已经九十岁了,还能生养吗?亚伯拉罕对上帝说,但愿以实玛利活在祢面前。”(见创世17:17~18)

我们常常会认为亚伯拉罕听从撒拉的话,接受夏甲为妾,只是因为撒拉的坏主意。其实,不仅如此,亚伯拉罕也以为只要是他自己的孩子都可以继承上帝赐给他的产业,不然的话,他不会回答上帝说,“但愿以实玛利活在祢面前。”

2.      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

对于亚伯拉罕错误的认为,上帝就实实在在地告诉了他,“上帝说,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给你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以撒。我要与他坚定所立的约,作他后裔永远的约。”(见创世17:19)上帝在这个时候告诉了亚伯拉罕几件事情:

第一,上帝所应许的后嗣必定是由你妻子撒拉给你所生的,不是你与任何一个女人所生的儿子可以成为你的后嗣;

第二,上帝只与由你妻子撒拉给你所生的的儿子坚定所立的约;

第三,上帝不仅与由你妻子撒拉给你所生的的儿子坚定所立的约,而且也作以撒后裔永远的约。

亚伯拉罕自始至终都坚信上帝的应许,虽然他在理解上的问题,但是上帝及时纠正了他。

我们从这里也可以看到上帝一夫一妻的婚姻观念是非常明确的,甚至超过我们一般人的想象。但是这不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主题,希望以后有机会再来研讨。

3.      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上帝

我们刚才讲到,只有以撒是上帝应许之子,上帝要与以撒坚定所立的约,作他后裔永远的约。但是上帝也应许亚伯拉罕的子孙像天上的星、海边的沙一样多。那么是不是亚伯拉罕所有的后代都是从以撒而出的呢?

虽然以实玛利不是上帝的应许之子,但是上帝也不撇下以实玛利不管。上帝说,“至于以实玛利,我也应允你,我必赐福给他,使他昌盛极其繁多,他必生十二个族长,我也要使他成为大国。”(见创世17:20)

不仅如此,在撒拉离开世界之后,“亚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给他生了心兰,约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书亚。约珊生了示巴和底但。底但的子孙是亚书利族,利都是族,和利乌米族。米甸的儿子是以法,以弗,哈诺,亚比大,和以勒大。这都是基土拉的子孙。”(见创世 25:1~4)

圣经没有记载亚伯拉罕是在什么年龄娶基土拉,一般估计至少有一百三十多岁。根据圣经的记载,亚伯拉罕由基土拉为他生了六个儿子。亚伯拉罕在这么大的年龄还能生这么多孩子,一方面是上帝的恩典,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亚伯拉罕对上帝的应许有信心,不然的话就根本不会想到还要生孩子。

到这个时候,亚伯拉罕有八个儿子:除了上帝所赐的应许之子以撒以外,有 以实玛利和基土拉所生的六个孩子。但是上帝已经告诉亚伯拉罕,只有以撒能够继承上帝所赐的产业。因此怎么处置这么多孩子、怎么来分配产业就会成为一个问题。

圣经告诉我们,夏甲和以实玛利早就离开了,“亚伯拉罕将一切所有的都给了以撒。亚伯拉罕把财物分给他庶出的众子,趁着自己还在世的时候打发他们离开他的儿子以撒,往东方去。”(见创世25:5~6)

圣经在这里所用的“庶出的众子”是文言文的说法,表示:非原配妻子所生的孩子。在吕振中翻译的圣经里,就写为“众妾的儿子们”。

亚伯拉罕之所以打发庶出的众子离开以撒,往东方去,就是按照上帝的旨意,单独让以撒成为后嗣。这就是他以行为来遵循和荣耀上帝。

IX.    且满心相信,上帝所应许的必能作成。所以这就算为他的义。

1.      且满心相信,上帝所应许的必能作成。

亚伯拉罕被称为信心之父,不是没有原因的。圣经在这里告诉我们,他满心相信,所以我们就应该来学习他这样满有信心。但是问题是他怎么能够做到的呢?我们就要来找一找原因,这样我们也就可以像亚伯拉罕一样有信心了:

(1) 亚伯拉罕的着眼点与我们不一样。

如果亚伯拉罕着眼于他的年纪、着眼于他妻子撒拉的年纪,那么他必定会对上帝应许他将来他的子孙会像天上的星那么多产生怀疑。但是亚伯拉罕的眼睛不是看自己的生理状态,也不看撒拉的生育能力;他不看自己,也不看周围环境,而是单单仰望上帝。

(2) 亚伯拉罕不求上帝作什么特殊的事情来证明上帝的应许一定会兑现,只是将信心建立在上帝的话语上。

圣经记载了另外一位老年人,受到上帝特别的恩赐,在老年时将获得一个儿子,但是那位老人却要上帝有特别的证明让他看相信:“当犹太王希律的时候,亚比雅班里有一个祭司,名叫撒迦利亚。他妻子是亚伦的后人,名叫以利沙伯。他们二人,在上帝面前都是义人,遵行主的一切诫命礼仪,没有可指摘的。只是没有孩子,因为以利沙伯不生育,两个人又年纪老迈了。撒迦利亚按班次,在上帝面前供祭司的职分,照祭司的规矩掣签,得进主殿烧香。烧香的时候,众百姓在外面祷告。有主的使者站在香坛的右边,向他显现。撒迦利亚看见,就惊慌害怕。天使对他说,撒迦利亚,不要害怕。因为你的祈祷已经被听见了,你的妻子以利沙伯要给你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约翰。你必欢喜快乐,有许多人因他出世,也必喜乐。他在主面前将要为大,淡酒浓酒都不喝,从母腹里就被圣灵充满了。他要使许多以色列人回转,归于主他们的上帝。他必有以利亚的心志能力,行在主的前面,叫为父的心转向儿女,叫悖逆的人转从义人的智慧。又为主预备合用的百姓。撒迦利亚对天使说,我凭着什么可知道这事呢?我已经老了,我的妻子也年纪老迈了。天使回答说,我是站在上帝面前的加百列,奉差而来,对你说话,将这好信息报给你。到了时候,这话必然应验。只因你不信,你必哑吧不能说话,直到这事成就的日子。”(见路加1:5~20)

撒迦利亚向上帝祈求希望自己可以有孩子,但是当天使来告诉他,他的妻子要给他生一个儿子的时候,他反倒不愿意相信了,非要天使出一个证据。结果他就得到了所要求的 - 自己成为了哑巴。

当上帝告诉亚伯拉罕,“你妻子撒拉要给你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以撒”的时候,亚伯拉罕就全然接受,不要求上帝提供任何证据,而且立刻在全家执行上帝吩咐他有关守割礼的事项。

(3) 不怀疑上帝的应许。

上帝应许亚伯拉罕会有多的数不清的后代,但是这个应许却迟迟没有兑现。亚伯拉罕等了十几年,但是他自始至终没有怀疑上帝的应许,一直是在等待。持久地等待,不怀疑,以上帝的话来坚固他自己的信念,这就是亚伯拉罕信心的表现。

(4) 专心遵行上帝的旨意,以荣耀上帝为念。

上帝给了亚伯拉罕八个儿子,但是他将所有的家业都给了以撒,因为他遵行上帝的旨意,以撒是应许之子、是得后嗣的。所以当亚伯拉罕在处理家事的时候都以荣耀上帝为念,照上帝的旨意办事。

亚伯拉罕之所以被称为信心之父,真是因为他有这样坚定不移的信念,所以我们都应该学习亚伯拉罕对上帝这样忠诚的信心。

2.      所以这就算为他的义。

(1) 算为

中文圣经在这里翻译为“算为”这个词,不是我们现在日常生活中所用的词。这个字在原文中是“λογιζομαι ”意思是“认为”或者“我认为”的意思。所以圣经的翻译是精确的,因为当我们使用“算为”或者“认为”的时候,只表示主观的意思,并不表示客观上一定是这样。

比如,当我们说,“我认为你是大学毕业的”这一句话的时候,我们并不是因为看到了你大学毕业文凭才说的。因为当我们确定了的时候,我们就不会使用“我认为”这个词了。所以当我们说,“我认为”的时候,就表示我没有证据。

圣经在这里所说的,“所以这就算为他的义”,指的是上帝就因此把亚伯拉罕算为义、上帝就认为亚伯拉罕是义的了、亚伯拉罕就被当作是义的了。实际上亚伯拉罕是不是义,这已经不在再是个问题了;因为上帝已经将亚伯拉罕算为义了。

(2) 他的义

上帝将亚伯拉罕对上帝话语的相信算为义,那么有什么样的结果呢?

第一,当一个人被上帝算为义的时候,就是这个人身份的重大改变。如果我们仔细看《创世记》的话,我们就会发现,上帝是在第十五章里算亚伯拉罕为义的。而在第十七章里,“上帝又对他说,我与你立约,你要作多国的父。”(见创世17:3B~4)虽然在这个时候,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还没有给他生孩子,但是亚伯拉罕的身份已经是“多国的父”了。

第二,上帝说,“我要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作永远的约,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上帝。”(见创世17:7)从此,上帝就是亚伯拉罕和亚伯拉罕后裔的上帝。

第三,上帝又说,“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我也必作他们的上帝。”(见创世17:8)亚伯拉罕和亚伯拉罕的后裔从此得到迦南全地为业,而且上帝再一次强调  祂是亚伯拉罕和亚伯拉罕后裔的上帝。迦南全地到现在也没有成为以色列永远为业之地,虽然上帝早就应许了,亚伯拉罕没有怀疑,以色列民也没有怀疑。我们会不会怀疑?这个问题我们不在这里讨论,但是你可以思考一下:我们应该怀疑吗?

第四,亚伯拉罕得到了救世主 - 弥赛亚的应许。

你可能会说,亚伯拉罕怎么得到了弥赛亚的应许,圣经在哪里有说呢?关于这一个问题,我们在下面就会讲。

我们先讲这四点,如果以后有机会我们还会继续讲。

X.     算为他义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就是我们这信上帝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

1.      算为他义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

如果上帝只算亚伯拉罕一个人的相信为义,那么这一件事情就没有必要记载在圣经里。因为这是一件上帝与亚伯拉罕单独进行的事情。

圣经告诉我们,“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上帝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见申命29:29)我们看到圣经把“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这一件事那么明确地写在圣经上,而且告诉我们当上帝算他为义有什么样的结果,让世世代代的世人都来读。这就告诉我们,上帝就是要我们知道亚伯拉罕是怎么样才被上帝算为义,还要我们知道被上帝算为义有什么样的结果。这就告诉我们,这不是一件只要亚伯拉罕一个人知道的事情。

如果这是一件只要亚伯拉罕一个人知道的事情,上帝告诉他一个人就可以了。何必在旧约圣经里写的那么仔细,而且还在新约圣经里再来提起,这就告诉我们,这一件事情不是上帝单单为了亚伯拉罕所作的,而是上帝把这件事明显在世人面前、让世人都知道的事情。

2.     算为他义的这句话,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

既然“算为他义的这句话”不是单单为亚伯拉罕而写在圣经上的话,那么这一句话是为谁而写的呢?

圣经在这里告诉我们,“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

圣经的这一句话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从这一句话里我们就可以知道,不是只有亚伯拉罕一个人可以因为相信被上帝算为义,我们将来的人也是有可能被上帝算为义的。

虽然我们知道我们都是一些有罪的人,但是圣经在这里就给了我们被上帝算为义的希望。

毫无疑问,我们当然是希望我们能够像亚伯拉罕一样被上帝算为义的。

当初亚伯拉罕虽然没有孩子,但是他能够相信上帝会使他的子孙多如天上的星,海边的沙;虽然他的相信是与他的身体条件完全相违抗的,但是他仍然坚持不懈地相信。我们可以看到他的信心是很大的。

但是我们现在都已经有子女了,或者我们根本不想要子女,那么我们怎么能够像亚伯拉罕一样,要相信什么才能被上帝算为义呢?

3.      算为他义的这句话,就是为我们这信上帝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写的

上帝知道我们会有这样的疑问,所以圣经紧接着就告诉我们,算为他义的这句话,就是为我们这信上帝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写的。

圣经标准译本就把这一节圣经翻译为:“也是为我们写的;我们信靠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人中复活的那一位,就将被算为义。”

我们不是要相信上帝会赐给我们多子多孙,上帝是要我们相信那位从死里复活的耶稣。其实,上帝对我们的要求与对亚伯拉罕的要求是与一样的。

当初亚伯拉罕信上帝会使他的子孙多如天上的星,海边的沙的那种信心,与今日我们信耶稣从死里复活有相同之意义和价值。因为其中所含的“福音”的意义是相同的,亚伯拉罕怎能有可能会有像天上的星那么多的子孙?怎么会有可能作多国的父?这是因为将来有许多人信靠他后裔中将要降生的救主,而成为他的子孙的缘故。(我们在前面讲第十七节的时候,讲了亚伯拉罕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亚伯拉罕信那还未完全显明的救恩,我们信那已经显明的救恩;所以我们能够被上帝算为义的原理与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原理是相同的。

只要我们能够像亚伯拉罕那样,相信上帝可以使他已经没有生殖能力的身体重新成为有生殖能力 - 就是相信“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上帝”;那么我们就能像亚伯拉罕一样被上帝算为义。

圣经在这里告诉我们,“算为他义的这句话,就是为我们这信上帝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写的”,所以我们对主耶稣的相信应该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 主耶稣的死

主耶稣的死是至关重要的。因为祂的死才是为人类所有的罪付出了代价,祂为所有的罪人而受到了上帝对罪的惩罚。

如果主耶稣没有死,没有代替我们罪人来付出罪的工价,那么我们就必须为自己的罪来付罪的工价 - 死亡 - 永远的死亡。

(2) 主耶稣的复活

主耶稣不仅死了,而且复活了;这就是我们盼望的根基。

圣经在这里说,“我们这信上帝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所以我们可以说是上帝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但是,我们也知道主耶稣是三位一体上帝的第二个位格 - 圣子,所以我们也可以说是主耶稣自己复活的。因为主耶稣说过两句话:

A.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见约翰14:6A)所以主耶稣就是生命。

B.      “耶稣对他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见约翰11:25A)所以复活是由主耶稣所掌握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圣经在第十七节里讲到“叫死人复活”的上帝。

主耶稣从死里复活是我们信仰的关键,因为圣经告诉我们,“基督若没有复活,你们的信便是徒然。你们仍在罪里。”(见林前15:17)因为只有主耶稣复活了,死亡的毒钩才被粉碎;信祂的人才有永生的可能。

XI.    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或作耶稣是为我们的过犯交付了是为我们称义复活了)

1.      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

圣经在这里所说的“耶稣被交给人”,就是指主耶稣所说过的话,“人子将要被交给人,钉在十字架上。”(见马太26:2B)因此也就是指主耶稣在人的手中被钉十字架、流血受死。

主耶稣走这十字架的道路,为的是担当我们众人的罪。在旧约圣经里早就给我们指出了这一点:“哪知祂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祂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祂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见以赛亚53:5~6)

在新约圣经里也向我们强调了这一点:“祂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因祂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见彼前2:24)

2.      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

我们知道主耶稣已经复活,因为主耶稣的复活是我们信仰的根基。我们刚才已经讲了,如果主耶稣没有复活我们的信仰就没有意义。那么我们信仰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呢?是得到上帝祝福吗?是上天堂吗?是得到永生吗?

主耶稣到底为什么要受死、为什么要复活?

圣经在这里告诉了我们答案,主耶稣受死、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

因为主耶稣已经从死里复活,祂的宝血遮盖了我们的罪,我们就能够被上帝称为义了。

我们若被上帝称义,我们就可以回到上帝面前,因为上帝不能容忍一点一滴不义;我们如果被上帝称义了,我们就能够与上帝同在,就回到了当初上帝创造伊甸园。当亚当和夏娃犯罪以后,圣经告诉我们,“耶和华上帝便打发他出伊甸园去,耕种他所自出之土。于是把他赶出去了。又在伊甸园的东边安设基路伯和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要把守生命树的道路。”(见创世3:23~24)从此没有人能够进入伊甸园了。但是当我们被上帝称义了,我们就能够籍着主耶稣这条道路,重新来到上帝的面前,因为主耶稣亲口对我们说,“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籍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见约翰14:6)

所以被上帝称义是最关键的;一旦我们被上帝称义了,我们就能够与上帝同在,与上帝同在的地方就是在天堂。

信上帝不是为了我们个人得到什么好处,而是可以与上帝建立正常的关系,也就是被上帝称义。所以我们追求的不是上天堂,也不是有永生,因为这一些都没有被上帝称义来的重要。以当我们被上帝称义了,受到上帝的祝福、上天堂、有永生都不在话下了。

XII. 我们在这段经文里学到了什么

1. 上帝要亚伯拉罕的后裔承受世界,而不单单是迦南地。迦南地是以色列民的产业,承受世界是要把福音传到的地极。

2. 上帝的应许不会因为颁布了律法就会改变,上帝的应许永不改变。

3. 因为上帝使亚伯拉罕成为多国之父,我们就可能成为亚伯拉罕的后嗣,承受   上帝的对亚伯拉罕的祝福。

4. 我们外邦人若想要得到那个上帝对亚伯拉罕的祝福,我们必须有亚伯拉罕一样的相信;不然的话我们就不能成为亚伯拉罕的后嗣。

5. 我们之所以有可能成为亚伯拉罕的后嗣是上帝的恩典,而不是我们自己能够赚的的。

6. 上帝的恩典已经放在我们的面前,我们就需要依靠上帝所赐的信心来接受。

7. 被上帝称义是上帝赐给我们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