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mans 6: 15~23《罗马书》6: 15~23

《罗马书》6: 15~23 - 义的奴仆

15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断乎不可!16 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17 感谢上帝!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18 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19 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20 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就不被义约束了。21 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什么果子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22 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上帝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23 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


I.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断乎不可!

1.     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

(1) 我们在恩典之下

从第十五节到第二十三节,使徒保罗继前面十四节经文之后,从另外一个角度再来强调一个在前面经文里所讲的同一个问题。

“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这是我们最爱听的一句话,也是在当今社会里不少教会常常强调的一个主题,尤其是在美国的教会。因为每一个人都希望得到恩典,所以有的教会不是从圣经来教导会众,而是为了讨好会众,讲会众喜欢听的内容,这样的话这个教会的人数有可能增长,但是会众与上帝的关系未必会更亲近。

教会如果是要讨人的喜悦,这是很危险的。作为传道人,我们要向上帝交帐,我们是怎样把人带到上帝的面前的。如果在教会的讲台上,没有能够传讲上帝全备的真理,却为了讨好人而片面地讲圣经的某一方面的内容,我们认为这是犯了大罪。

另外,有不少基督徒认为旧约时代是律法时代,新约时代就是恩典时代,其实这个说法未必完全正确。

实际上,在旧约时代里并不是都有律法的,我们在查第五章的时候,我们就知道律法一直要到《出埃及记》第三十一章才显明在人的面前,上帝才把祂写的律法和诫命赐给摩西,让他教训百姓。旧约时代是从上帝创造宇宙万物开始的,但是律法却要到《出埃及记》的后半部分,上帝才把两块法版交给摩西。简单地说,在摩西之前,百姓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律法。

在旧约时代里,不仅有律法也有上帝的恩典。而且恩典不仅临到以色列民,恩典也临到外邦人。想一想,恩典不是临到耶利哥的喇合一家吗?恩典也不是临到摩押女子路得吗?说实在的,如果没有上帝的恩典,罪恶多端的人类早就被上帝除灭了。

新约时代有上帝的恩典,同时也有上帝的公义。在我们的“福音讲座”里,我们就会讲到在新约时代,上帝的惩罚仍然是严厉的。

我们所信的上帝是新约时代的上帝,也是旧约时代的上帝,是同一位永远不改变的上帝,祂一直施行公义,也一直赐恩典。

(2) 我们不在律法之下

在我们上一次查经内容的最后一节,圣经就很清楚地告诉我们,“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见罗马6:14)

我们现在已经不需要每天拿着律法来对照我们的一言一行,天天扣在律法的条文上,因为我们已经向罪死了,而且我们已经将我们身体的每一个部分都作为义的器具献给上帝了。

根据我们上一次的查经,我们知道把我们的旧人钉在十字架上是上帝的作为,更是上帝的恩典,我们是没有能力把我们的旧人定在十字架上的。于是就有人认为,既然都是上帝的作为,我们的言语行为就无所谓了,反正上帝已经拣选了我们,我们犯罪不犯罪也就无所谓了,那么我们为什么不享受享受世界的快乐,今日有酒今日醉呢?

是这样的吗?

2.      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

虽然我们都已经受洗归入了基督耶稣,但是我们的肉身还在,魔鬼撒旦仍然伺机向我们进攻。我们在上一次的查经中也讲到了底马,他虽然在使徒保罗旅行布道的团队里,但是因为贪爱世界,竟然离开了传福音的团队。在现在的社会里,我们也看到被按立了的牧师,不传道反而去做房地产的经纪人的事例。

更有甚者,有所谓的“信徒”,觉得信了耶稣就得到了耶稣所赐的自由,所以就可以随心所欲了。甚至他们还引用圣经来加强他们的观点,他们说:我们不在律法之下,所以不必用律法来约束自己,而且圣经不是教导我们,“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见林前6:14)吗?所以凡事都可以行,最多就是没有益处或者不造就人,所以什么样的事都可以做,都不会犯罪的。

3.      断乎不可!

对于这样的情况,使徒保罗立即以斩钉截铁的语言回答了这种错误的想法和观点:断乎不可!

为什么 “断乎不可”呢?

II.     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

1.     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

为什么“断乎不可”呢?

这就要从前面已经讲过的内容来看了。在前面第十三节里,我们已经知道::“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上帝,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上帝。”

我们已经作了一个抉择:把自己身上的一切肢体都献给上帝作为义的器具了。既然已经献出去了,就不再拥有了、不再能够由我们自己来支配了;我们身上的一切肢体都是上帝的了,都必须由上帝来支配了。这也就是圣经告诉我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见罗马12:1B)的道理。

我们一定要明白“献”是什么意思。比如,在美国今天(每年的四月十五日)是最后一天缴税的日子。当我们把税钱缴了出去,没有人可以把缴出去的税钱再拿回来。同样的道理,当我们我们把我们收入中的十分之一奉献给教会了,我们自愿地把我们的钱放入了教会的账户里,我们是不是还可拿回来花?当然不可以!既然是自愿地放进去,就不可以再拿回来。

但是当我们把我们一切的肢体自愿地献给上帝之后,因为这些肢体还是在我们的身上,我们就以为我们仍然可以按照我们的想法来支配我们的肢体。所以使徒保罗就要来纠正我们这一个错误的想法。

主耶稣曾经多次用管家的比喻来教导我们:“主说,谁是那忠心有见识的管家,主人派他管理家里的人,按时分粮给他们呢?主人来到,看见仆人这样行,那仆人就有福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主人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那仆人若心里说,我的主人必来得迟。就动手打仆人和使女,并且吃喝醉酒。在他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时辰,那仆人的主人要来,重重地处治他(或作把他腰斩了),定他和不忠心的人同罪。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预备,又不顺他的意思行,那仆人必多受责打。”(路加12:42~47)

管家手下的仆人和使女并不属于管家的,这些仆人和使女是属于主的。但是有的管家错以为在他手下的,就是属于他的,于是“就动手打仆人和使女,并且吃喝醉酒”,这样的管家必受到主人重重地处治。

但是很多人没有听明白主耶稣的比喻,以为我手下并没有仆人或者使女,所以主耶稣的这个比喻与我无关。于是使徒保罗就换了一个比喻来说明同样的问题。

当我们把我们身体上的一切肢体献给上帝之后,我们就是上帝的奴仆。

什么是奴仆?圣经在这里告诉我们,“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也就是:作谁的奴仆,就要顺从谁。

奴仆这个名称在当时人们应该完全能够理解,因为当时确实有奴仆存在。奴仆必须听从主人的吩咐,不可违抗。我们现在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人也应该知道什么是奴仆,但是因为奴隶制度已经不复存在,我们反倒没有体会,也不完全明白了。

我们身上的肢体仍然在我们的身上,但是这些肢体已经不再属于我们了,因为我们已经“将自己献给上帝,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上帝。”我们只是上帝的管家,按照上帝的旨意来管理我们身上的眼睛、耳朵、嘴巴、手脚,和身体的每一部分,不要以为在我们身上的就是我们自己的。如果我们就像主耶稣的比喻中所说的管家一样,错以为我们身上的眼睛、耳朵、嘴巴、手脚,和身体的每一部分是我们可以按照我们自己的意思随意支配的话,我们必然受到主人的责打。

2.     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

在我们查考这一章前面十四节经文的时候,我们已经从圣经里看到了,我们不是把我们身子献给上帝,就是献给罪;我们的源头不是基督就必定是亚当,二者必居其一。

我们也向大家强调了,我们必须在在上帝和罪中间选择一个,不可不选。因为如果我们不作选择,我们就自动选择了罪;因为我们都是从情欲生的,所以一出生就源于亚当了,因为我们有原罪。

如果我们不作选择,我们就在罪之下,就是属于亚当,就是罪的奴仆;如果我们顺从圣灵的带领,决定选择作上帝顺命的奴仆,那么我们就被接在基督的源头上,就可以被上帝称为义,以至于成为义。

III.    感谢上帝!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

1.     感谢上帝!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

这一节圣经是以“感谢上帝!”开始的。以这样开始的经节很少,那么为什么这一节圣经要以“感谢上帝!”开始呢?

因为在这里至少有两件事是必须感谢上帝的:

(1) 我们之所以能够从原来的源头亚当,转接到基督的源头,这是上帝的恩典。

我们原来是源于亚当,是在魔鬼撒旦的捆绑之下,作罪的奴仆。我们之所以能够把我们的源头从亚当转接到基督,这不是我们的功劳,也不是因为我们做了什么好事,而是上帝的拣选。是上帝主动地来寻找我们、呼召我们、带领我们,使我们有这样的转变,所以我们理当感谢上帝。

(2)我们能够顺从上帝的旨意,接受圣灵的感动,愿意将我们的身子献给上帝,愿意成为义的奴仆,这也是上帝的恩典。

如果圣灵没有来感动我们,我们是不可能来回应上帝的。因为圣经告诉我们,“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见罗马10:17)因为基督的话进入了我们的耳朵,我们钢硬的心被上帝的话语软化了,我们才有可能顺从上帝旨意,接受祂为我们的救主。

我们归向基督是因为上帝的工作,我们能够得救就必须感谢上帝!

2.      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

和合本圣经的这一句话有点拗口。因为从文法的角度来看,“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已经很通顺了,但是在最后又加了三个字,“的模范”,这就比较不容易理解了。

对于这一句话,不同的中文圣经有不同的翻译:圣经新译本翻译为,“现在却从心里顺从了传授给你们的教义的规范”;吕振中翻译的圣经是写成,“却已从心里听从你们所被传授的教训系统”;圣经标准译本翻译为,“但现在却从心里顺从了所传给你们的教导内容”。

从语法角度来看这句话,如果把和合本的这句话简化,那就是:“心里顺服了模范”;新译本就是:“心里顺从了规范”;吕振中的译本就是:“心里听从了教训系统”;标准译本就是:“心里顺从了教导内容”。

有的解经家解释说:初期教会依据使徒的教训以及信徒与基督当有的关系制定了一套明确的教义和行为规范,交付才归信基督的信徒遵守。

可能是初期教会怕信徒不能完全明白所传给他们的道理,就列出了行为的条例,这样人们就比较容易遵守了。目的是为了让信徒能够顺服所传的道理。

我们在这里不必太注重当时所制定的规范是什么,我们要注意的是在这一句话中所说的“从心里顺服”这几个字。

从心里顺服就是乐意顺服,就是心甘情愿地顺服上帝的旨意。因为圣经在前面讲到了,“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既然已经把自己献上了,就当从心里乐意顺服。

IV.     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

当我们还在罪之下的时候,我们是被罪所捆绑的,我们是不能不犯罪的。圣经在这里使用了两个被动式的句型,告诉我们是从罪里被释放了。圣经在这里是使用了“从罪里得了释放”;我们是得到了释放,不是我们释放了自己,而是得到了释放。感谢赞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是祂把我们从罪中释放了出来、是祂把我们从罪中拯救了出来、是祂把我们从罪中赎了出来。

我们原来的地位是“罪的奴仆”,因为主耶稣与犹太人有这样一段对话:“耶稣对信他的犹太人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他们回答说:‘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祢怎么说‘你们必得以自由’呢?’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见约翰8:31~34)

中文圣经都是翻译为“奴仆”,其实原文是“奴隶”。关于这一点,我们待会儿会在讲。

我们应该知道上帝是用了重价才把我们从罪的奴仆中赎了出来。圣经告诉我们,“何况基督藉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上帝,祂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事奉那永生上帝吗?为此祂作了新约的中保。既然受死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便叫蒙召之人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见希伯来9:14~15)上帝是以祂独生子的受死来赎我们人类所犯的罪过,就使我们从原来的地位 - 罪的奴仆 - 中被拯救了出来。

根据我们刚才所读的《约翰福音》第八章,我们被救赎出来我们就应该是自由人了,那么为什么圣经在这里却说,在我们被救赎之后我们“就作了义的奴仆”?为什么我们又成了“奴仆”了呢?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要知道什么是“奴仆”。其实,圣经在这里的第十六节就是对“奴仆”的定义:“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奴仆就必须绝对顺从主人。  

第二,我们要来复习一下什么是罪。我们在前一次查经的时候讲过,一般用射箭没有射中靶心来表示犯罪;简单地说,犯罪就是没有完全达到上帝的要求,没有完全听从上帝的吩咐,没有绝对按照上帝的旨意来做,没有完全降服在上帝面前。

根据这两点的述说,我们就知道我们已经从罪的奴仆中被拯救了出来,也就是说,我们从“没有完全达到上帝的要求,没有完全听从上帝的吩咐,没有绝对按照上帝的旨意来做,没有完全降服在上帝面前”被拯救了出来,所以我们就应该是:“完全达到上帝的要求,完全听从上帝的吩咐,绝对按照上帝的旨意来做,完全降服在上帝面前”;又因为“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所以我们就是上帝的“奴仆”了,也就是圣经在这里所说的“义的奴仆”。

我们常常以为“奴仆”是一个贬义词,但是我们没有找到一个更好的词来描写我们的地位。因为如果用“仆人”来代替的话,“仆人”并不一定完全按照主人的意思来行事,但是“奴仆”就必须完全按照主人的意思来做。所以,我们说,在“义的奴仆”和“上帝的奴仆”中的“奴仆”是一个褒义词,能够成为“义的奴仆”和“上帝的奴仆”是上帝的恩典、使我们的荣幸。因为这不是上帝强迫我们成为祂的奴仆,而是我们自愿地把我们献上,成为祂的奴仆。

V.      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

1.      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

无论我们怎么说“奴仆”可以是一个褒义词,但是人们总是感到把“奴仆”加在我们身上总是有个不舒服的感觉。

既然当时的人们不能直接接受圣灵的教导,使徒保罗就用借用常人的推理来说明问题 。

其实,世人一直是奴仆,只是没有给大家挑明了,就不觉得自己是个奴仆。自从我们出生以来,一直到我们接受主耶稣基督为我们的救主,我们一直是罪的奴仆。只是没有人指出我们是罪的奴仆而已。

在那个时候,我们一直受到魔鬼撒旦的驱使,不断地犯罪。但是因为我们犯罪也不感到羞耻,反而享受罪中之乐、津津乐道于罪中,我们一点也没有感到作为一个罪的奴仆有什么不好,因为我们的心被魔鬼撒旦蒙蔽了,情况就如圣经所述:“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见使徒行传28:27B)

弟兄姊妹,不要奇怪,我们一直是奴仆,而且是死心塌地的罪的奴隶。也就是圣经在这里所说的,“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我们从前一直没有觉得在魔鬼撒旦的手下做一个罪的奴仆有什么不好,现在上帝把我们从罪的捆绑中解救了出来,在我们要成为义的奴仆的时候,我们怎么一下子对奴仆这个词感到不乐意了呢?

2.      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

以前,我们不知道自己是罪的奴仆,却很自如地在魔鬼撒旦下作牠的奴仆。现在,我们被上帝的灵唤醒了,知道在魔鬼撒旦下作罪的奴仆有多么的可怜,也从上帝的话语中知道全然顺服上帝的旨意是极大的恩典。在这个情况之下,我们岂不应该赶快俯伏在上帝面前来顺服上帝的一切吩咐和命令吗?

其实,相信上帝、接受救恩、跟随主耶稣并不是一件难的事情,但是对某一些人来说却是很难。事实上,我们并没有对任何有什么特别的要求。

举一个例子来说:当我们传福音的时候,我们说,要相信耶稣,因为祂为我们钉死在十字架上。就有人会反问我们,还要我们拿出证据出来。我们说,圣经就是证据,但是他们不认为圣经可以作为证据来证明。

但是我们在上历史课的时候,老师说,中国曾经有一个朱元璋建了明朝。历史老师就是根据历史书上的内容来讲的,没有一个学生会提出任何异议,也没有一个人会说历史书不能证明中国曾经有过一个朱元璋,也不能证明朱元璋建立明朝。

你既然可以相信历史老师根据历史书上的内容所讲的事情,我们只是要求你按照同样的态度来听我们根据圣经里所记载的内容来讲的事实就可以了。我们没有任何特殊的要求,为什么一提到圣经你的态度就改变了呢?

同样的道理,当我们在魔鬼撒旦之下作罪的奴仆的时候,我们一点也没有感到不舒服,为什么我们一说我们应该成为义的奴仆,就会感到不舒服了呢?这不是很奇怪的事情吗?

VI.     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就不被义约束了。

当我们还在作罪的奴仆的时候,根据奴仆的定义,我们就必须听从罪的吩咐,因为罪就是我们的主人。所以我们就是在罪的管辖之下,我们也就必须听从罪对我们的吩咐。

圣经在《使徒行传》里记载一件事,“使徒在耶路撒冷听见撒玛利亚人领受了上帝的道,就打发彼得、约翰往他们那里去。两个人到了,就为他们祷告,要叫他们受圣灵。因为圣灵还没有降在他们一个人身上,他们只奉主耶稣的名受了洗。于是使徒按手在他们头上,他们就受了圣灵。西门看见使徒按手,便有圣灵赐下,就拿钱给使徒,说:‘把这权柄也给我,叫我手按着谁,谁就可以受圣灵。’彼得说:‘你的银子和你一同灭亡吧!因你想上帝的恩赐是可以用钱买的。’”(见使徒行传8:14~20)

圣经告诉我们这个西门“向来在那城里行邪术,妄自尊大,使撒玛利亚的百姓惊奇。”(见使徒行传8:9B)虽然他后来也信,甚至也受了洗,但是他还是在亚当之下,以为金钱万能甚至可以用金钱来买上帝的能力。

所以我们就看到人在作罪的奴仆之时,会按照罪的旨意行出不可思议的事,全然听从罪的使唤。

圣经在这里说,在那个情况之下的人,“就不被义约束了”。

请弟兄姊妹,当我们看到这一句话的时候,我们先要来考虑圣经在这里所说的“不被义约束”,是指什么呢?

这里的“义”是指上帝的公义和上帝的教导,所以“不被义约束”的意思是指:当人在作罪的奴仆之时,人的良心就对上帝的公义毫无感觉、对上帝的教导不去思索、不觉得犯罪是羞耻的、不知道犯罪的后果是下地狱。

所以这一句话不是说人在作罪的奴仆之时所犯的罪不会受到上帝的惩罚,而是说,在魔鬼撒旦之下的人全然被魔鬼撒旦蒙蔽,视上帝的警告而不顾,把上帝的律法当作耳边风,坑蒙拐骗习以为常,良心丧尽,不断地犯罪,直奔灭亡的火湖。

VII.   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什么果子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

1.      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

感谢主,我们终于被圣灵唤醒了,成了与基督联合的人,我们的灵也从亚当的源头转接到基督的源头,我们脱去了污秽的衣服 - 行为上的旧人,穿上照着上帝的形象所造的新人,与基督的身体联合,因此就不再受罪的约束,而是接受义的约束。

圣灵以上帝的公义来带领我们,上帝的话语也常在我们的心里提醒我们,让我们的言语行为能够与蒙召的恩相称。

因此,我们对罪敏感度与日俱增,从前习以为常的坑蒙拐骗,以前生活中的轻浮和淫乱,现在就都“看为羞耻”,而且加以杜绝。我们愿意跟随主耶稣走成圣的道路,我们日益与主亲近,就远离了邪恶的罪行。

2.     当日有什么果子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

和合本圣经是翻译为,“当日有什么果子呢?”这样的翻译对于我们二十一世纪的人来说不容易理解。如果我们查看圣经标准译本的翻译,就比较容易理解了:“你们当时到底得了什么果子呢?”

我们刚才已经告诉大家了,前面一节经文里的“就不被义约束了”,并不表示当我们在作罪的奴仆之时所犯的罪,不会受到上帝的惩罚。现在圣经在这里明确地告诉我们,我们当初不顾上帝的警告,只听从魔鬼撒旦的吩咐所犯下的罪不仅有后果,而且这个后果就是永远的死亡。

圣经在这里所说的“死”,不仅是肉体会死,而且是指灵里的死 - 就是与魔鬼撒旦一起被扔在永不熄灭的硫磺火湖里的死。

3.     只有与基督联合的人才有这样的体会

只有与基督联合的人,才知道在与基督联合了以后所看到的内容 - 才知道以前自己所做的事情是因为被魔鬼撒旦弄瞎了眼,看不到上帝的警告所犯下的罪,是要受到死亡的惩罚。

那些没有与基督联合的人,就不可能有这样的看见,因为这个看见是灵里的看见。

没有与基督联合的人,也不能理解与基督联合以后的情景,所以他们才会以为“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继续犯罪。

VIII.  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上帝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

我们先从语法的角度来看这一节经文:“有成圣的果子”是这几节圣经的关键;这个关键内容是怎么会得到的?是根据前面,“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上帝的奴仆”,这个原因。最后,这一节经文以“那结局就是永生”来总结这一节经文。

1.      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上帝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

“从罪里得了释放”是这几节经文的前提。

那么我们是怎么从罪里得了释放的呢?圣经两次告诉我们,“你们是重价买来的”。(见林前6:20A和林前7:23A)我们说,圣经里的话都是重要的,但是圣经里说了两次,那必然是非常重要的。

上帝以祂独生子主耶稣基督的舍命作为代价,把我们从罪中赎买了出来的。因为我们原来是罪的奴仆。(“奴仆”这个字的原文是“奴隶”)奴隶是终生的,除非有人来赎买。

我们既然已经被主耶稣赎买了过来,按照当时的奴隶市场的规矩,一个奴隶被人赎买了,这个奴隶就改变了他的主人。但是主耶穌是让我们有真自由的,并没有规定我们一定要服在祂的脚下,但是圣经说,我们已经“将自己献给上帝,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上帝”。(见罗马6:13B)

我们是自愿地把我们自己献给上帝,愿意成为上帝的奴隶,一切听从祂的吩咐,完全按照祂的旨意来行。

在这种情况之下就会有一个结果,这个结果就是,“有成圣的果子”。

作上帝的奴仆与作罪的奴仆有很重要的不同结果:我们作上帝的奴仆,就必会结出“成圣的果子”;作罪的奴仆就是永死。

“成圣”的重点是将我们生活中的一切、思想动机中的一切都分别出来,归给上帝为圣。这不只是在脱离罪,(当然也是包括脱离罪),是我们整个人被上帝分别为圣。

从罪里得了释放,也是成圣的经历,因此就有成圣的果子。

还有一点要说明一下,这里的“成圣”并不是指地位上的成圣,因为我们一旦接受主耶稣为救主,我们就有了上帝儿女的身份,我们就有了“圣徒”的地位。但是圣经在这里所说的“成圣”是指性质上的成圣,是指我们的言语行为、行事为人方面活出基督的样式,所以不是指已经完成的事实,而是指正在“成圣”过程中的经历。

我们还没有在性质上达到成圣的地步,所以我们就要竭力地追求。

2.      那结局就是永生

我们愿意奉献我们自己成为上帝的仆人,也就是上帝的奴仆 - 上帝的奴隶;是上帝用重价赎买来的。

仆人与奴仆不同:仆人是雇用的,是可以离开的;奴仆是终身的,是不可以离开的;仆人会跳槽,看哪里薪水高、工作轻就往哪里跑;奴仆是专一的,是卖身为奴隶的。

弟兄姊妹,你是否知道圣经是怎样告诉我们已经成为上帝的奴仆吗?

圣经说,“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上帝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见彼前2:9)

当以色列民进入迦南的时候,各个支派都分到了地,唯独利未支派没有地。为什么?

因为只有利未支派的人才是在圣殿事奉上帝的,祭司必定是利未人。所以利未人不需要种田,他们是专心事奉上帝的。

现在圣经告诉我们,我们是“君尊的祭司”,我们不仅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我们是是被分别出来的“利未人”,是专一事奉上帝的一群人,所以我们就要忠心地事奉我们的上帝,竭力地奔走在全然成圣的道路上。

圣经在这里所说的“成圣的果子”,就是指我们接受了主耶稣的生命,就是指我们在上帝那永远而圣洁的生命中有份了;因为接受了主耶稣的生命,我们就有了成圣的经历。

IX.    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

1.      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

这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一节经文。但是因为太熟悉了,我们未必知道其中包含的意思。

“工价”,按照现在的说法就是“薪水”,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劳动所获”。那么如果我们用现代言语来说的话,圣经的这一句话就是,“罪的劳动所获就是死。”

这就告诉我们,死亡(包括肉身的死和属灵的死)并不是平白无故地临到我们身上,是我们“辛辛苦苦”犯罪所“赚”来的。

我们动了很多脑筋想办法来骗人,来隐瞒真相,为了不让人戳穿我们的骗局,我们熬尽心机 - 我们辛辛苦苦地来犯罪,到头来还是真相大白。

我们托了很多人情,找了很多关系,把贪污来的钱财藏起来,甚至想方设法偷偷摸摸地把钱存到国外的银行里 - 战战兢兢地犯罪,最后贪官还是被抓了出来。

煞费心机,为的是死?有没有搞错啊!这都是因为被魔鬼撒旦弄瞎了眼才赶出来的愚蠢之事。

当我们从罪的奴仆中被拯救出来之后,我们就会听从主耶稣对我们的教导,“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见马太6:20A)而不再是愚蠢地犯罪得罪的工价。

2.      惟有上帝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

上帝将我们从罪的奴仆中拯救出来,并不要我们付出任何的代价,只要我们愿意被拯救。这就是上帝的白白赐给我们的恩典。

中国人现在常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不拿白不拿;不吃白不吃。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要上帝白白赐给我们的恩典呢?

上帝白白的恩赐不仅拯救我们,而且让我们与基督联合,活在主耶稣所赐的永远生命里,这个生命是不可能犯罪的。即便我们有软弱,这生命也会提醒我们离开,不要靠近试探;即便我们有失败,这个生命也会催促我们回转,赶快脱离凶恶。

圣灵一旦进入我们的心里,就永不离开。主耶稣告诉我们,“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祂永远与你们同在。”(见约翰14:16)我们就有了永生,因为上帝已经赐给了我们。

X.     我们在这段经文里学到什么。

我们现在认识到,从前在罪的底下不受义的约束的结局就是永死。如今在罪里面得了释放,就活出这个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

对于这两个结局的问题,不在基督里面的人是看不见这两个结局的;在亚当里面的人是永远看不清楚的。但是那些在基督里的人,我们里面不单是只有一个属灵的故事,或者说我们里面不单是有一个属灵的经历,并且在我们有一个认定。就是:认定了顺从罪的结果就是死,认定了顺从生命的结局就是永生。

在第六章里,好像是讲了两个不同的问题,但是我们在今天一开始就讲了,这是同一个问题从不同的角度来说明。所讨论的就是:是不是没有律法,我们就可以放肆?

上帝的回答就是,有没有律法不是问题,问题是我们联合在那里。若是联合在主耶稣里,上帝就是你的主,上帝就负责引导你,保护你。但你的源头若是在罪里面,就只能接受罪的管辖,没有办法脱离罪的辖制。从罪所辖制的者的心里去看在基督里的人,就永远看不清楚,因为源头不同,内容也不同,结局也不同。

整个第六章给我们看到,活在哪一个源头里就有哪一种结果。我们是活在基督的源头里,因此我们就与罪毫无关联;如是有人活在亚当的源头里,就必然是罪的奴仆,因此必死无疑。

弟兄姊妹,你是否确切地知道你是属于哪一个源头的吗?

顺便说一下,对于提出第六章里的两个问题的人,对属灵的事是一无所知的,只是活在人的无知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