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mans 1: 24~32

罗马书 1: 24~32

《罗马书》第一章 24~32节

24 所以上帝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25 他们将上帝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们。26 因此上帝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27 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28 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上帝,上帝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29 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或作阴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30 又是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上帝的(或作被上帝所憎恶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31 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32 他们虽知道上帝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


I.      所以上帝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

1.      所以

这一段经文是以“所以”开始的。这就表示这一段经文,是由前面我们所查考了的第十八至二十三节经文而得出来的一些结果。

2.      上帝任凭他们

(1) 任凭的意思

相信弟兄姊妹一定已经注意到,在这段经文里“上帝任凭他们”一连出现了三次,这是很不寻常的。我们现在要看的是第一个“上帝任凭他们”。

我们先来说一下“任凭”的意思:

我们看到比较多的解释是:让人随着自己的喜好来行事;不再管教。

我们没有找到线新华字典对“任凭”这个词的解释。

(2) 为什么上帝会任凭他们呢?

我们一直说,我们所信的上帝是一位慈爱的上帝,怎么会任凭人们随着自己的喜好来行事呢?

我们所信的上帝不仅是慈爱的,而且是一直在教导我们的。圣经里的绝大部分内容都是教导。但是对于屡教不改,硬着颈项坚决不肯听从教导的人,上帝也不是无限期地等待,因为祂明确地告诉我们审判是一定有的,地狱也是有的,永不熄灭的火湖也是有的。

不是上帝的任凭造成人犯各种罪恶的行为,而是人先有了罪恶的行为,而且是犯这样罪恶的人一而再再而三地不听从教导,对于这样屡教不改、不愿意被拯救的人,上帝才任凭他们一意孤行,走向地狱。

(3) 这里的“任凭”也是对上帝的感情的一种描述。

我们在使用“任凭”这个词的时候,会有这样的情况:任凭我怎样管教我的孩子,但是他一直不肯听,因此我就放弃了。好像“任凭”就有放弃的意思。

但是上帝没有放弃,祂也永不放弃祂的拯救。上帝在创造人的时候,就让人有良心,使人从心里就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祂一直在敲每一个人的心门,就像浪子的父亲一直在等待浪子回头一样。

这个“任凭”并不表示上帝放弃了那些屡教不改的罪人,这里的“任凭”包含着上帝的严正警告,再不回头就是公义的审判了。

我们来看一段经文,“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的确知道,你的后裔必寄居别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们四百年。并且他们所要服事的那国,我要惩罚,后来他们必带着许多财物从那里出来。但你要享大寿数,平平安安地归到你列祖那里,被人埋葬。到了第四代,他们必回到此地,因为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见创世15:13~16)

上帝要以色列人离开上帝所赐的迦南地,在埃及度过四百年。在这个四百年期间,上帝就任凭在迦南地的亚摩利亚人和所有在迦南的人犯罪。等到他们的罪满盈,也就是时候到了,上帝就让以色列人回到迦南地,要以色列人来除灭迦南人,来执行上帝公义的审判。

当我们在看旧约圣经的时候,有不少弟兄姊妹觉得旧约圣经里的上帝很残忍,常常要把当地的人都杀了。当上帝的审判降临时,是非常严厉的。所以我们应当明白,当上帝任凭人来犯罪的时候,上帝公义的审判也就要来临了。

3.      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

我们在开始查考《罗马书》的时候,就告诉大家,使徒保罗是在哥林多写的《罗马书》。

(1) 逞着心里的情欲

和合本圣经在这里用了“逞着”这个词,我们认为是极佳的翻译。这个“逞”字有:逞性、逞凶,很霸道、目空一切、独断独行的意思。

我们刚才说,上帝在创造人的时候,就给人有良心。但是这些人不顾良心的责备,还是要我行我素,因此这些人一定会有当得的报应。

他们认为上帝并没有阻止他们行这些污秽的事,所以他们就继续犯罪。他们并不觉得上帝的“任凭”是最后的警告,反倒以为是上帝的“认可”。所以圣经告诉我们,“当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吃喝嫁娶,直到挪亚进方舟的那日。”(见马太24:38)挪亚一家花那么多的时间在建造方舟,就是警告,人们不听。所多玛、蛾摩拉的人也是不听,“罗得就出去,告诉娶了他女儿的女婿们(娶了或作将要娶)说,你们起来离开这地方,因为耶和华要毁灭这城。他女婿们却以为他说的是戏言。”(见创世19:14)

这些人不明白,如果上帝出手阻止:那就是大洪水;那就是毁灭所多玛、蛾摩拉;那就是地开口,将罪人活活地堕落阴间。(参见民数16)

这里就带出了一个问题:有人说,圣经没有说不可以做的事情,我们都可以做;有人说,我们只做圣经说我们可以做的事情。

哪一个才是正确的?

我们今天讲到了“任凭”,我们就知道,虽然上帝没有出手阻止,但是凭着良心,我们就应该知道哪些事情事不可以做的。所以圣经没有讲不可以做的事情,我们就应该听从圣灵的带领,也就是凭良心来决定是不是可以做。虽然圣经没有直接说不可以做,但这并不表示上帝赞同或者默许。

我们只做圣经叫我们做的,和从圣经经文中合理推论出来的事。

举一个例子来说:

自由派说,同性恋者可以当牧师,因为圣经没有说同性恋者不能当牧师。

我们说,圣经对教会的监督有这样的规定,“作监督的,必须无可指责,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有节制,自守,端正。乐意接待远人,善于教导。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温和,不争竞,不贪财。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儿女凡事端庄顺服。(或作端端庄庄的使儿女顺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上帝的教会呢?”(见提前 3:2~5)圣经在这里所说的“监督”其实就是指我们现在的牧师。

所以从这段经文,我们就可以解决一个平时会有争论的问题:监督(牧师)是一位只结过一次婚的男性,因为圣经在这里清楚地告诉我们,“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按照我们非常保守的宗派观念,牧师不仅不可以离婚,而且在丧偶之后也不可以再结婚。因为圣经不是说,“不同时有一个以上的妻子”。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宗派是这个观念。)而且他应该有孩子的,而且这个孩子不是领养的。因为圣经告诉我们,“亚伯兰说,主耶和华阿,我既无子,你还赐我什么呢?并且要承受我家业的是大马色人以利以谢。亚伯兰又说,你没有给我儿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后嗣。耶和华又有话对他说,这人必不成为你的后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为你的后嗣。”(见创世15:2~4)

根据我们这样的推论,同性恋者就不能够按立为牧师,虽然在西方国家里同性恋者是可以结婚的,而且男人可以成为“变性”的女人,但是他们是无法有生育的可能的。

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根据圣经的内容和从圣经内容的合理推论来行事的原则。

(2) 行污秽的事

这里所说的,“行污秽的事”是指当时的哥林多有敬拜各种鬼神的庙宇,而在那些庙宇里,有很多庙妓。人们认为与这些庙妓发生性关系,会鼓励男神与女神互相交配,给敬拜者带来各种好处。

信奉这种鬼神的人之所以有这样的“认为”,一方面是魔鬼撒旦的败坏,也是人心的情欲被魔鬼撒旦挑动起来,是中了魔鬼撒旦诡计的表现。因为那些“认为”根本是没有任何根据的无稽之谈。

但是使徒保罗在这里所写的这一句话,不是单单指当时在哥林多发生事情,在印度教里,性庙也不是没有的。所以这一句话而是有普遍的意义的,对我们现在的境况也是警告。

在现代社会里,虽然庙妓已经非常罕见,但是社会风气已经每况愈下。看看今日情侣同居、换妻游戏、公共情妇、和集体性滥交的流行,都证实了这些是上帝“任凭”的结果。婚姻里的性是上帝赐的圣洁礼物,除此之外的性都是污秽的,那是在违背上帝的本意滥用身体。

4.      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

圣经告诉我们,“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见林前 5:5)因为他们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

圣经又告诉我们,“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见林前 6:18)

从现代的医学常识,我们知道有一些传染病是与淫乱有关的。当一个社会里到处可以看到医治性病的广告,我们就知道这个社会淫乱的程度了。

有人认为,性病是上帝对淫乱者的一种惩罚。

II.     他们将上帝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们。

1.      他们将上帝的真实变为虚谎

圣经新译本把这一句话翻译为,“他们用虚谎取代了上帝的真理”;吕振中翻译的圣经是写成,“这种人用了假去替换上帝之真”。所以,我们就知道和合本圣经在这里所说的“真实”,就是“真理”和“真”的意思。而这个字在原文中与第十八节的“真理”是同一个字。

使徒保罗在这里所说的“虚谎”,圣经有解释:“这不法的人来,是照撒但的运动,行各样的异能神迹,和一切虚假的奇事,并且在那沉沦的人身上,行各样出于不义的诡诈。因他们不领受爱真理的心,使他们得救。故此,上帝就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叫他们信从虚谎。”(见帖后 2:9~11)

既然上帝已经任凭这些人行污秽的事,这些人对上帝的认识不是从圣经而来,反倒是从魔鬼撒旦而来,这样他们对上帝的认识就是虚假的、是违反事实的,甚至有人公开宣称没有上帝,说上帝是不存在的。他们觉得人能够离开上帝独立存在、自给自足、自我引导、和自我实现。结果,人类自封为神,以自己取代了真神。

2.      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

既然他们已经不承认上帝的存在,那么他们就不可能敬拜上帝。但是上帝在创造人的时候,已经在人的心里留下了一个空缺,人就在灵里有追求,就会要敬拜。于是这些人就寻找一个东西来敬拜。

这也告诉我们,人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与他们不敬拜造物主是有联系的。

有的人就敬拜太阳,有的人就敬拜月亮,也有一些人敬拜火,也有一些人就把人制造成神来敬拜。在美国的中国餐厅里,拜关公现象是很常见的。在台湾,拜祖宗的情况非常普遍。

3.      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们。

但是,不承认上帝的存在,并不能改变上帝的存在;不敬拜上帝,并不表示人可以不敬拜上帝。

不承认上帝的存在,就显示了人的无知和愚顽;不敬拜上帝就表示是在魔鬼撒旦的捆绑之下。

上帝的存在,不会因为人的意志而改变,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永不改变的,无论人承认还是不承认,人必须敬拜上帝、人必须敬畏上帝、人必须赞美上帝,人必须荣耀上帝。

所以,圣经在这里再一次告诉我们: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们。

III.    因此上帝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

1.      因此上帝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

圣经在这里第二次使用了“任凭”这个词来描述罪人是如何放纵自己犯淫乱的罪。

圣经对“情欲”是有定义的,圣经说,“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有古卷在此有凶杀二字)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国。”(见加拉太5:19~21)

虽然“情欲”包括着那么多的项目,但是所列出来的项目中的第一项就是“奸淫”,也就是性方面的罪,而且所列出的前三项都是与性有关的罪。

性方面的罪在当今世界尤为显著。自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开始的“性解放”运动,对整个世界的冲击是非常大的。

现在在美国,去看医生的时候,在填写性别这一栏变得复杂了。本来只要选择男或者女就可以了。但是现在要填出生时的性别,然后还要填“你现在认为是什么性别”。已经到了一个人的性别都会是一个疑问时候,也到了所谓为变性人、同性恋、双性恋“正名”的时候。

在欧洲,我就看到过厕所不是用通常的文字和图形来表示“男厕所”和“女厕所”,因为出身是男性的人只要自己认为是女的,就可以进入女厕所。所以就出现了厕所用DNA的性染色体来表示,所以上面写着“XY”和“XX”。因为上帝在创造人的时候,人身体里每一个DNA都已经表明了每一个人的性别是什么;不是人可以自己想象的,也不是人可以动手术可以改变的。人可以通过手术切除身体中的性器官,但是无法更改DNA的性染色体。人就是硬着颈项,违抗上帝。

所以,圣经在这里所讲论的,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2.      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

(1) 先来说一下这里所说的两个“用处”。

圣经在这里所说的,“顺性的用处”,是指:上帝所设立正常的婚姻中妻子与丈夫自然的性关系,和家庭的用处。我们在这里所说的“家庭的用处”,是指诸如妈妈可以给新生婴儿提供人奶。

圣经在这里所说的,“逆性的用处”,是指:违反了上帝所设立的自然功能,成为娼妓和同性恋行为。

(2) 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

圣经在这里用了“变为”这个词。这是在这段经文中第二次使用这个词。第一次是在第二十五节,“他们将上帝的真实变为虚谎”。而圣经在这里的两个“变为”都是要告诉我们,那些没有重生得救的人们颠倒了黑白,也违反了伦理道德。

我们从那些被揪出来的贪官中,我们就可以看到都是淫乱的。我们也看到有一些女的,就是以性来博得那些贪官欢喜,以此来谋取金钱和地位;把自己的身体作为谋利的工具。这种人,不要说立贞洁牌坊了,连动物都不如了。

IV.     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1.      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

在上一节圣经里,谈论的是女人,但是在这一节圣经的一开始,就告诉我们,“男人也是如此”。就是说男人并没有比女人好,男人和女人都是一样的。

在前面第二十四节里讲到了“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就是指淫乱的事。但是这一节圣经就比较清楚地讲到了同性之间的淫乱。

“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就是指男人拒绝与女人有性行为,但是“欲火攻心,彼此贪恋”。

当时在罗马帝国同性恋很猖獗,因为许多皇帝都是同性恋,包括当时在位的尼禄王。所以同性恋不是现在才有的,在古代就有。

不要以为只有外国人才有这种情况,其实中国古代也有同性恋,而且有案可查。当时称之为男色或男风。古代中国的史书即传有“美男破老、美女破舌”的说法,将美男与女色相提并论,用以劝谏君王离美色远谗言。

著名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金瓶梅》对於当时好男风的现象同样有所描写,此外还出版专门叙述男男欢好性事的中篇小说集。

这一类淫乱的事情无论古今中外都存在,所以圣经就直接指出这种罪。

2.      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当代同性恋者主张,这几节经文是在禁止异性恋的男女进行同性恋行为,而不是禁止同性恋的男男女女进行同性恋行为,因为他们认为同性恋是这些人的自然(顺性)偏好。甚至有人认为同性恋是遗传基因的原因,这是一种完全没有圣经根据的歪曲解释,人绝不可以因为自己的偏好和基因作为“放纵可羞耻的情欲”的理由。因为圣经唯一承认的自然性关系(顺性),就是婚内的异性性关系。

当上帝创造人的时候,圣经就告诉我们,“耶和华上帝使他沉睡,他就睡了。于是取下他的一条肋骨,又把肉合起来。耶和华上帝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见创世 2:21~24)

圣经不仅在《创世记》这样告诉我们,圣经又在《马太福音》里,主耶稣再向我们强调了这个原则,“耶稣回答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开。”(见马太19:4~6)

圣经一而再再而三地告诫我们什么是上帝教导我们的原则,什么是性方面的原则;这些原则就是我们必须牢牢遵守的。

3. 当时的社会状态

希腊男人一般有双性行为;他们不仅接纳同性恋(有些作者,如柏拉图的评论集〔Symposium〕中,有些发言者认为双性恋比单纯的异性恋更好),而且当时文化中的一些作法,竟然鼓励男孩子在社交中往这个方向去发展。由于当时在社会上,男女在成长期间内是分隔开的,男孩子之间的情感变得很深厚。由于当时女子的数目较少(许多人认为是杀女婴的作法使然),许多婚姻是三十岁的男子娶十四岁的女子,而丈夫视妻子有如孩子。男人如此迟婚,而在结婚之前只有三种途径来解决性欲:奴隶、娼妓,和其他男子。(在这个时期,引导男孩品尝同性恋之乐,是希腊男人很喜欢的消遣。)

虽然许多罗马上层阶级的人受到希腊思想的影响,但是还有许多罗马人,尤其是罗马哲学人士,认为同性恋十分可憎。希腊和罗马的道德学专家有时会提出,颠倒性别乃是“违反自然”,这说法与犹太人根据上帝当初创造一位女性,夏娃,就是要帮助一位男性,亚当,的理念相仿。虽然犹太人的经典中讲到犹太人也有犯奸淫、偷盗的,但至于同性恋,他们总认为那是外邦人的行径。

保罗选这个罪为例子,并不是要与读者引起争论;他的读者,无论是犹太或罗马基督徒,都会同意他的看法,认为拜偶像和同性恋同样是罪。

V.      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上帝,上帝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1.      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上帝

既然圣经已经把上帝的原则清楚地告诉了我们人类,那么为什么人还不遵守上帝的规定呢?

关于这一点,使徒保罗已经在前面已经阐述了,“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上帝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籍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见罗马1:19~20)

所以圣经在这里告诉我们,人不是不知道上帝,人也不是不知道上帝的原则,而是人“故意不认识上帝”,故意不听上帝的话,故意不遵守上帝的规定。

中文圣经翻译为“故意不认识上帝”的原文是,“不愿意对上帝有全备的认识”,也就是不愿意听圣经里纯正道理,也就是圣经所说的,“因为时候要到,人必厌烦纯正的道理。耳朵发痒,就随从自己的情欲,增添好些师傅。”(见提后 4:3)

人们不是没有听见上帝的福音,而是选择性地听;听自己要听的内容,把自己不要听的内容舍去,于是乎圣经的真理就变成了成功之道,圣经的真道就变成了长寿之道。

2.      上帝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这是这段经文第三次讲到上帝的“任凭”。

圣经“中文标准译本”把这一节圣经翻译为:既然人不愿意真正认识上帝,上帝就任凭他们存败坏的理性,去做那些不该做的事。

既然人故意不认识上帝,上帝就任凭他们做两类事情:

(1) 存邪僻的心

对照“中文标准译本”的翻译,我们就知道“存邪僻的心”就是“存败坏的理性”的意思。

和合本翻译为“邪僻”的这个字,在原文中是“αδόκιμος”表示“非法的”,“不合格”,“该丢弃的”的意思;而英文圣经(NASB)翻译为,“a depraved mind”,就是“堕落的思念”。

(2) 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因为人们的思想意念已经是堕落的了,于是他们就在行为上显露了他们的思想。

在这里,圣经已经不仅仅指他们淫乱方面的败坏,而是全方位的败坏。所以,圣经在这里是说,“那些不合理的事”,也就是所有不符合圣经真理的事。而在下面几节经文里就列出了一系列的不符合圣经真理的罪。

3.      上帝的任凭不是无限期的,上帝的任凭是警告,因为在任凭之后就是公义的审判。

我们刚才已经有讲,任凭之后就是上帝公义的审判。但是人会觉得上帝没有立刻惩罚,就是上帝给了他们“许可证”。上帝绝对不会给人犯罪的许可证,上帝只是任凭人犯罪,任凭人堕落到那永远不灭的火湖。

VI.     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或作阴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又是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上帝的(或作被上帝所憎恶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

圣经连续三节列出来各种罪行。

在这三节经文里,我们看到两个分号,所以可以分成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就是四种具有侵略性的罪:不义、邪恶、贪婪、和恶毒。而这四种罪,又以下面所列出来的十七种更具体的罪行表现出来。

第二部分是描述了从心里发出来的罪,就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

这里稍微要解释一下,因为你可能认为凶杀是一个行为上的罪,但是这里所说的凶杀是指谋杀,不是指一下子冲动的误杀。谋杀是起源于谋算,所以是从心里发出来的罪。

另外,还要说一下的是“争竟”。圣经不是说不可以“竞争”,圣经说争竟是罪。和合本圣经所说的“争竟”,在原文中是“εριστικός”,意思是“好争吵”。所以在圣经新译本里是翻译为“好斗”;在圣经中文标准译本里是翻译为“纷争”。就是那种没事,也找人吵一架的那种情况,“鸡蛋里挑骨头”的那种人。

第三部分就是言语行为上的罪 。

这些字的字面意思很容易明白,我们就不多说了。

虽然,圣经在这里列出了那么多项的罪,但是这并不是人可能犯的全部的罪。因为圣经还在其他多处列出了其他的罪:

主耶稣说,“因为从里面,就是从人心里,发出恶念,苟合,偷盗,凶杀,奸淫,贪婪,邪恶,诡诈,淫荡,嫉妒,谤渎,骄傲,狂妄。这一切的恶,都是从里面出来,且能污秽人。”(见马可 7:21~23)

“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有古卷在此有凶杀二字)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国。”(见加拉太  5:19~21)

“因为那时人要专顾自己,贪爱钱财,自夸,狂傲,谤讟,违背父母,忘恩负义,心不圣洁,无亲情,不解怨,好说谗言,不能自约,性情凶暴,不爱良善,卖主卖友,任意妄为,自高自大,爱宴乐不爱上帝。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这等人你要躲开。那偷进人家,牢笼无知妇女的,正是这等人。这些妇女担负罪恶,被各样的私欲引诱。”(见提后 3:2~6)

所以人心是充满了罪恶。

VII.   他们虽知道上帝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

1.      他们虽知道上帝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

圣经在这里说到了“上帝判定”。和合本圣经翻译为“判定”的原文意思是:条例、法规、命令。因此在吕振中翻译的圣经里就写成“规条”,这就与当时教法师根据经文所颁布的六百多条规条联系起来了。也就是说,对于以色列民,这些规条都是家喻户晓的,也就证明了使徒保罗在这里所说的,“他们虽知道上帝判定”,是当时的实际情况。

另外,对于《创始记》里的经文:“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见创世 3:6)有人有这样的解释:

蛇欺骗夏娃说,你们吃了“不一定死”,于是夏娃就吃了。夏娃又摘了一个果子给亚当吃,但是亚当知道上帝对他说过,“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但是他看到夏娃已经吃了,他就知道夏娃必定要死了,他就为夏娃可惜。但是他转头一想,如果夏娃死了,他一个人活着又有什么意思?那不如与夏娃一同死算了,于是也就吃了。

这个解释好像是在说笑话,但是这也道出了人犯罪,并非不知道这是死罪。有人一定要强调说,上帝没有直接告诉夏娃,吃这树上的果子必定死,但是却是清清楚楚地记载了上帝对亚当有这样的吩咐,然而亚当还是吃了,人的罪性就显露无疑了。

再来看看那些被揪出来的贪官,难道他们不知道贪污是罪吗?他们都是当领导的,当然知道,但是在被揪出来之前一直是在贪污。

2.      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

我们刚才讲到,在前面三节经文里列出了一些罪行,其中的第三部分,我们说是言语行为上的罪,也是我们常常犯的罪。

圣经说到,“又是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上帝的(或作被上帝所憎恶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我们只要来看看其中:背后说人的,自夸的,违背父母的,无知的......这些都是我们常常会犯的罪,而且我们甚至不觉得这是犯罪。

我们先来谈一谈有关“背约”的情况。

我们知道圣经就是“新旧约全书”,所以圣经里讲的就是“约”。

我们也知道上帝的话是永远不会改变的;祂是信实的,所以祂的每一句话都是可靠的。但是上帝仍然要立约,祂没有说因为祂说话是算数的,所以就不必立约。

上帝不仅与人立约,而且设立证据作为立约的记号:

大洪水之后 ,上帝说对挪亚一家说,“我与你们立约,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灭绝,也不再有洪水毁坏地了。上帝说,我与你们并你们这里的各样活物所立的永约,是有记号的。我把虹放在云彩中,这就可作我与地立约的记号了。”(见创世9:11~13)

所以,一旦立约,就不可以背弃所立的约。对于背约的事情,我们就不举例,相信大家都能找到例子。

当我们聚在一起的时候,常常就会讲论一些东家长、西家短的事情,其实这就是背后说人的。

而且自夸的行为更是常见,甚至为了自夸就虚构一些情况,或者把某件小事无限放大,让自己显得很高贵。有时就以此来贬低他人。

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们不仅自己常常犯罪,而且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影响了我们的下一代。

在那些被揪出来的贪官中,有这样的说法: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就是因为周围的人都贪污,所以自己也就是随波逐流,一同贪污了。

这样的情况就是圣经所说的,“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

VIII.      我们在这段经文里学到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