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14: 1 ~ 12 - 不可论断弟兄
1 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2 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3 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上帝已经收纳他了。4 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5 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6 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他感谢上帝。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上帝。7 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8 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9 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10 你这个人,为什么论断弟兄呢?又为什么轻看弟兄呢?因我们都要站在上帝的台前。11 经上写着,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12 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上帝面前说明。
圣经在这一章里讲到了在主内弟兄姊妹之间应该有的关系。
I. 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
1. 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
圣经在这里讲到了“信心软弱的”,所以我们先要明白圣经在这里所说的“信心”是指什么。
实际上,我们的信心在不同方面会有不同的显示,在有的地方可能是刚强的,在有的地方可能是软弱的。圣经在这里说到“信心软弱”,根据下面的内容来看,我们就知道这里的“信心”不是指对得救的信心,也不是指对上帝的信心,而是指我们在上帝面前所作的事情是否正确的信心。
上帝赐给各人的恩赐不同,各人所领受的也不一样,因此各人对具体事情的处理就显出了不一样的信心。所以圣经在这里所说的“信心软弱”是指:对于某些事情举棋不定,不知道该做还是不该做,不晓得哪一个符合上帝的旨意。
比如:有人说,一天三顿饭要按时吃,这样对身体好;而另外有些人觉得现在营养太好,出现很多富贵病,所以一天吃两顿饭就可以了。那么,到底每天应该吃两顿饭,还是吃三顿饭,有人就不知道该怎么办。这种,不是信仰原则问题的不知所措,就是圣经在这里所说的“信心软弱”。
在弟兄姊妹之间,如果有人有这样的信心软弱,圣经告诉我们,我们的态度是都应该要接纳。因为我们找不到圣经的根据来证明一天吃三顿饭是圣经的教导,我们也无法证明只有一天吃两顿饭才是符合圣经的教导。
对于诸如此类信心软弱的弟兄姊妹,我们都要接纳。
这就带出了另外一个问题。圣经告诉我们,“你们要接纳”;这里的“你们”是谁?这里的“你们”是指那些自以为信心刚强的人。其实,圣经在警告我们这些自以为 “信心刚强”的人,不要自以为是,不要以为别人信心软弱;因为没有一个人是信心绝对刚强的。可能你在这件事上比他的信心刚强一些,但是你未必在每一件事上都比别人信心刚强。我们就算在某件事上比一些人信心刚强一些,实际上也只是五十步笑百步,没有太多的差别。
2. 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
圣经在这里所说的“所疑惑的事”,就是我们刚才所说的那些所谓“信心软弱”的弟兄姊妹所举棋不定的事情,而不是指我们信仰原则的问题。
在我刚才所举的例子里,我们找不到圣经根据来证明到底一天应该吃三顿饭,还是一天应该吃两顿饭,那么对于这样问题的辩论就没有意义了。
可能你会说,你在网上看到有文章说一天应该吃两顿饭,但是也可能有人在网上找到一天吃三顿饭才是正确的文章。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样的理由,不是我们基督徒应该去争论的。因为我们的正确答案必定是上帝的话,是上帝写在圣经里告诉我们的。如果圣经里没有写,或者我们不可能从圣经的话语中直接推理出的事情,我们就很坦然地承认:我不知道。
当然,我们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但是没有争辩的必要。
我们要明白“发表意见” 与“争辩”的不同:发表意见只是表达我的想法,不要求任何人来同意,或者支持我的意见,更没有强迫别人接受我的意见;而争辩是要对方同意并接受我的意见。
在我们这里,有的时候经过开会所得出的结论是:我们双方一致同意,我们双方有不同的看法。
II. 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上帝已经收纳他了。
1. 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
圣经在这里以只吃蔬菜和还吃蔬菜以外的食物来做一个对比和分析。
圣经在这里的对比是“百物”和“蔬菜”,而不是讲祭过偶像的食物。所以我们就可以理解为圣经在这里所讲的问题是,诸如:吃肉的和不吃肉的;只吃蔬菜的和什么都吃的比较。
为什么在信主的弟兄姊妹之间有这样不同的派别呢?我们来看一下圣经的记载:
当上帝创造人的时候,人确实是只吃水果;在人犯罪以后,人就吃菜蔬了:“耶和华上帝吩咐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见创世2:16~17)最初,人只是吃树上的果子;没有吃其他任何的东西。
当人犯了罪,受到上帝的惩罚,上帝“又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你也要吃田间的菜蔬。”(见创世3:17~18)从这个时候开始,人就开始在地里劳苦,从此就吃田间的菜蔬和树上的果子。
从《创世记》最初的几章里,我们看到人只吃树上的果子和田间的菜蔬,并没有吃肉。
洪水之后,“上帝赐福给挪亚和他的儿子,对他们说,你们要生养众多,遍满了地。凡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都必惊恐,惧怕你们。连地上一切的昆虫并海里一切的鱼,都交付你们的手。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这一切我都赐给你们,如同菜蔬一样。”(见创世9:1~3)从这个时候开始,人可以吃肉了。但是上帝对吃肉有一个条件,“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见创世9:4)
但是要把肉里面的血全部清除,这是很困难的。我们在家里,哪怕是把牛肉切成片,但是泡在水里,水就渐渐开始显示红色了,表示肉里面还是有血。因此,有一些信徒为了确保一点血也不吃,就不吃肉。
2. 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
但是以色列民是养牛、养羊的民族,他们都是吃肉的。而且小牛肉是招待客人的最好的食品。“耶和华在幔利橡树那里,向亚伯拉罕显现出来。那时正热,亚伯拉罕坐在帐棚门口,举目观看,见有三个人在对面站着。他一见,就从帐棚门口跑去迎接他们,俯伏在地,说,我主,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不要离开仆人往前去。容我拿点水来,你们洗洗脚,在树下歇息歇息。我再拿一点饼来,你们可以加添心力,然后往前去。你们既到仆人这里来,理当如此。他们说,就照你说的行吧。亚伯拉罕急忙进帐棚见撒拉,说,你速速拿三细亚细面调和作饼。亚伯拉罕又跑到牛群里,牵了一只又嫩又好的牛犊来,交给仆人,仆人急忙预备好了。亚伯拉罕又取了奶油和奶,并预备好的牛犊来,摆在他们面前,自己在树下站在旁边,他们就吃了。”(见创世18:1~8)亚伯拉罕拿又嫩又好的牛犊作为美食来招待客人。
在新约圣经里,主耶稣讲了浪子回头的比喻。在讲到小儿子回家了,圣经这样记载,“父亲却吩咐仆人说,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来给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头上。把鞋穿在他脚上。把那肥牛犊牵来宰了,我们可以吃喝快乐。”(见路加15:22~23)主耶稣在这个比喻里告诉我们,欢庆的时候是吃牛肉的。
所以在信徒中,就有一些人很自豪地吃肉,因为他们觉得他们这样吃是完全按照主耶稣的教导。
但是圣经在这里明确地说了,“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因为吃并没有什么可以骄傲的。而且我们必须知道当时的情况,那时罗马市场里的肉很可能是祭过偶像的。为了避免沾染不洁净,所以那些有犹太教背景的弟兄姊妹,就可能宁可只吃蔬菜,也不吃肉。
按照犹太教的规定,犹太人必须遵守摩西律法中关于“洁净食物”(Kosher)的规定,而肉类的宰杀必须符合特定的犹太教程序,必须由犹太教中指定的人(通常是由犹太教训练了的屠夫)来宰杀,并且方式要合乎犹太教的律法,这样的肉才被认为是“可吃的”。但是,在那个时候的罗马很可能没有这样的屠夫,因此在罗马教会里的一部分信徒,特别是有犹太教背景的信徒就只吃蔬菜。
3. 因为上帝已经收纳他了。
上帝不是根据我们吃什么来决定是否要接纳我们,因为圣经告诉我们,“其实食物不能叫上帝看中我们。因为我们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见林前8:8)
上帝之所以收纳我们为祂的儿女,是因为主耶稣的宝血,当我们有主耶稣的宝血遮盖我们的罪,上帝就称我们是圣洁的,我们就被就被上帝收纳了。
圣经清楚地告诉我们,称义和得救的条件:“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见罗马10:10)
我们绝不可以在上帝制订的条件之上在增加任何条件,作为收纳主内肢体的条件。
III. 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
1. 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
对于什么不应该吃,什么可以吃,不同的基督徒会引用不同的经文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觉得血是不可以吃的弟兄姊妹可能会引用我们刚才已经引用的经文,“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见创世9:4)而且还会引用《使徒行传》所记载的耶路撒冷会议的决定,“只要写信,吩咐他们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见使徒行传15:20)
但是觉得什么都可以吃的弟兄姊妹却会引用主耶稣所说的话,“耶稣对他们说,你们也是这样不明白吗?岂不晓得凡从外面进入的,不能污秽人。因为不是入他的心,乃是入他的肚腹,又落到茅厕里。这是说,各样的食物,都是洁净的。”(见马可7:18~19)
对于持有这两种观点的弟兄姊妹,可能就会因为这样不同的观点而引起争执、彼此论断。
圣经在这里说,“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言下之意,我们基督徒之间不可以论断对方。
但是有人就可能会问,为什么不可以呢?我觉得我对圣经的理解是对的,难道不能表达吗?我指出他的不对,是为了帮助他啊。
好像这样的说法也很有道理。但是,在讲为什么弟兄姊妹之间不可论断人之前,我们需要来确认我们知道什么是论断。其实,当我们明白什么是“论断”之后,我们应该就不会再论断人了。
论断人的人都是确信自己的想法、看法、理解是绝对正确的,因此说话的时候就会以骄傲和自义的角度来看问题。以我们刚才所举的例子来看,不吃血的弟兄姊妹是有圣经根据的;而觉得什么都可以吃的弟兄姊妹也有圣经根据。如果有一方说另一方是错的话,岂不是在说圣经错了吗?
所以,圣经教导我们,“弟兄们,你们不可彼此批评。人若批评弟兄,论断弟兄,就是批评律法,论断律法。你若论断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断人的。设立律法和判断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灭人的。你是谁,竟敢论断别人呢?”(见雅各4:11~12)
圣经在里所说的“论断”就是指:人以很高的姿态,以骄傲和自义的角度来指责对方是绝对的错误。言下之意,对方持有错误的观点,因此就是要对方一定接受自己的观点。
发表意见,只是谈自己的看法,至于对方是否同意,这不是发表意见的目的,因为发表意见的目的是让对方自己的看法而已。
2. 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
圣经在这里所说的是在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之间的关系,虽然有人自称是基督徒的,但未必是真的基督徒。
即使是在真正的基督徒之间,有时也会有不同的看法。但是有一点我们必须明白,我们所有真正的基督徒都只有一位真正的主人,这个主人就是主耶稣基督。
我们在看我们的弟兄姊妹,觉得其中有的人是站住的,有的人是跌倒的。但是我们是不是真的知道别人所处的情况呢?我们可能知道一些,但是我们不可能全部都知道。
想一想,是你知道你自己清楚,还是主耶稣知道你清楚呢?我们不得不承认主耶稣知道我们比我们自己知道自己更清楚,因为上帝是全知的,我们不是全知的。
如果我们对我们自己也不是全部都知道,我们怎么知道别人呢?如果一个人觉得他能够精确地知道别人,其实他就是把自己放在上帝的位置上,也就是觉得自己是上帝了。
我们有什么办法可以完全确定这个人人是站住的、那个人是跌倒的吗?
主耶稣在世界上的时候,指责法利赛人是假冒为善,因为主耶稣不仅可以看到人在“演戏”的一面,祂也看到人的心里是怎么想的。
我们绝对没有办法知道别人是一个怎么样的人,因为我们对我们自己也不是绝对了解的。
3. 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
我们刚才说,基督徒的唯一主人是主耶稣。既然是这样,那么主耶稣会让我们跌倒吗?对于迷失的羊,主耶稣是怎么说的?主耶稣说,“一个人若有一百只羊,一只走迷了路,你们的意思如何。他岂不撇下这九十九只,往山里去找那只迷路的羊吗?若是找着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为这一只羊欢喜,比为那没有迷路的九十九只欢喜还大呢。你们在天上的父,也是这样不愿意这小子里失丧一个。”(见马太18:12~14)
请弟兄姊妹注意主耶稣在这里的总结:“你们在天上的父,也是这样不愿意这小子里失丧一个”!
真正属于主耶稣的羊必定都在主耶稣的身边,因为若有一只羊迷失了,主耶稣一定把它找回来的;任何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会不会永远跌倒?一定不会,因为主耶稣一定会让他重新站立起来,而且能够站立得住。
这就是这一节圣经所告诉我们的,所以我们不要自以为强,而轻看其他的基督徒。
IV. 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他感谢上帝。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上帝。
1. 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
在德国,有一些人被称为“圣诞节的基督徒”,因为他们只是在圣诞节的时候才会去教会做礼拜。
在德国,圣诞节的庆祝是非常隆重的,所有的城市都打扮起来,而且像中国的庙会一样有很多集市,各种小吃、小贩,五花八门应有尽有。
他们认为圣诞节就是主耶稣诞生的日子,所以这一天最为重要。其实,主耶稣到底是在哪一天降世为人圣经没有记载,圣经只是明确地记载了主耶稣确实降世为人了。至于以12月25日作为圣诞节是人们后来决定的,目的是至少在一年之中设立一天是来纪念主耶稣的降世为人。
我们需要纪念主耶稣的降世为人,这绝对没有错。于是有一些基督徒就认为既然纪念主耶稣的降世为人是应该的,但是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主耶稣确实是在12月25日降世为人的,那么我们就天天纪念主耶稣的降世为人,每天在我们的心里迎接主耶稣的降临,这又有何妨呢?
我这么说,就是为了解释圣经在这里所说的,“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
在当时,虽然是在罗马的教会,但是其中还是有不少犹太人,因此对于旧约圣经里的节期,诸如安息日、逾越节、住棚节、五旬节、吹角节……是不是要守、这些节期是不是比平常的日子更重要?这在教会里都会引起不同的看法。
在前几年,我还看到过有一些基督徒在提倡守住棚节、吹角节,但是我们大部分基督徒都不守这些节期。那么到底应该还是不应该守这些节期呢?
2. 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
圣经在这里首先告诉我们,无论我们的觉得庆祝圣诞是重要的,还是天天纪念主耶稣的降世为人,一旦我们决定这是我们要这样做的,那么要对这样的决定有信心。为什么呢?等到我们查下面一段经文的时候,我们会仔细来讲。今天就不仔细讲了。
圣经在这里说,“守日的人”;这几个字就是表示那些坚持守安息日、守旧约圣经里的各种节期的弟兄姊妹,也包括那些坚持按照旧约圣经里规定不吃那些不洁净的食物的弟兄姊妹。
如果你决定要守安息日、要守旧约圣经里的各种节期的话,我们就需要问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守?
如果你的回答是:①因为我已经习惯了;②因为有人说应该这样……那么我就会告诉你,这些都不是理由,你根本不需要守这些。
但是,如果你回答我说,我这样守是因为圣经上这么写的,所以我要按照圣经所告诉我的来做。那么,我就会告诉你,你应该守这些。
我们反对人云亦云;如果你要做一件事,你必须明白你为什么这样做。
如果你是为了主耶稣的缘故来守安息日、守旧约的节期,那么你是可以守的,没有错。
3. 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他感谢上帝。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上帝。
圣经在这里以“吃”为代表来告诉我们,对于这样的事情不像律法的规定,“当”怎么样,“不可”怎么样;而是为了合一的见证。
圣经在这里讲到,无论是吃的人,还是不吃的人,都是为了主、都是为了感谢上帝。
弟兄姊妹可能会觉得有些奇怪,怎么两个完全相反的事情,吃与不吃,都是为了主?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里有两段经文把吃和不吃都是为了主说得很清楚:
“论到吃祭偶像之物,我们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么。也知道上帝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上帝。虽有称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许多的神,许多的主。然而我们只有一位上帝,就是父,万物都本于祂,我们也归于祂。并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藉着祂有的,我们也是藉着祂有的。但人不都有这等知识。有人到如今因拜惯了偶像,就以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们的良心既然软弱,也就污秽了。其实食物不能叫上帝看中我们。因为我们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见林前8:5~8)
这段经文就清楚地告诉我们,为什么不吃,因为在我们的身边有良心软弱的人,他们以为那些拜过偶像的食品是污秽的,所以为了这些良心软弱的人,为了主的道可以渐渐地传开,我们就不应该吃。
圣经又告诉我们,“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倘有一个不信的人请你们赴席,你们若愿意去,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若有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物,就要为那告诉你们的人,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吃。我说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这自由,为什么被别人的良心论断呢?我若谢恩而吃,为什么因我谢恩的物被人毁谤呢?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见林前10:25~31)
这段经文告诉我们,所有摆在我们面前的食物,我们不要问什么只管吃。因为上帝已经在向彼得显现的异象中宣告了:“第二天,他们行路将近那城,彼得约在午正,上房顶去祷告。觉得饿了,想要吃。那家的人正预备饭的时候,彼得魂游象外。看见天开了,有一物降下,好像一块大布。系着四角,缒在地上。里面有地上各样四足的走兽,和昆虫,并天上的飞鸟。又有声音向他说,彼得起来,宰了吃。彼得却说,主阿,这是不可的,凡俗物,和不洁净的物,我从来没有吃过。第二次有声音向他说,上帝所洁净的,你不可当作俗物。”(见使徒行传10:9~15)
对于吃还是不吃的结论:
实际上,所有的食物都可以吃,哪怕是祭过偶像的食物我们也可以吃,因为偶像并没有真正的能力。但是,如果在我们身边有良心软弱的人,有认为祭过偶像的食物是污秽的,是不应该吃的,那么为了这些人的缘故,我们就不应该吃。
吃是感谢上帝的恩典,赐给我们日用的饮食;不吃是为了对我们周围人的爱心,对于信心软弱的,我们要接纳。
我们的实践:我们知道所有的食物都可以吃,但是如果有别人在场的话,我们不能够知道别人心里所想的是什么。为了以防万一我身边的人信心软弱,我就宁可不吃。不是我不能吃,而是为了避免绊倒人我才不吃。
V. 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
1. 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
首先,我们要明白圣经在这节经文里的“我们”是指谁。
我们在讲第十二章的时候,我们就讲到了《罗马书》的最后四章是讲到了基督徒的生活。所以这里所说的“我们”,就是指已经重生得救的基督徒。
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再来看这一节经文,我们就应该很容易理解了。
既然我们都是重生得救的基督徒,那么我们岂能只是为了我的私欲想要怎么活在世界上吗?我们是不是自己想什么时候死,就可以要求医生以“安乐死”的方式死去呢?
其实,圣经在这里向我们指出的,“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是要我们仔细思考:我们到底是什么人。
我刚才说,这里的我们是指重生得救的基督徒。“重生得救的基督徒”的基督徒是什么意思?
“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感谢上帝,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见罗马6:16~18)
“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就是上帝的奴仆。
和合本圣经是翻译的比较婉转了一些,用了“奴仆”这个词;在原文中却是“奴隶”。在和合本这三节经文里,“奴仆”这个词出现了六次,而且在原文里是同一个词。我们知道,当我们还处在魔鬼撒旦的捆绑之下的时候,我们不仅是“奴仆”,我们完全是“奴隶”,是自己无法抗争的。
但是当我们重生得救的时候,我们是自愿地成为上帝的奴隶,我们愿意接受祂的带领、祂的吩咐、祂的命令。因此,圣经这这里就告诉我们,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就“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一切都是为了主、为了主的名、为了荣耀主!
2. 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
当我们明白了我们是谁,圣经就进一步告诉我们: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
在这里,我要请弟兄姊妹注意圣经在这里的一个字,“是”。
我以前讲过,“是”这个字是定义是的字。我们应该知道“是”与“要”的区别。举个例子:
当我说:她要嫁给我成为我的妻子。
在这个时候,她有没有嫁给我?还没有。
当我说:她嫁给我是我的妻子。
在这个时候,她已经嫁给了我,已经是我的妻子了。
圣经在这里不是告诉我们:我们若活着,要为主而活。若死了,要为主而死。圣经在这里对我们重生得救的基督徒的要求是: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
上帝不是要我们为祂而活;上帝希望我们就是为祂而活。
所以保罗说,“因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见腓立比1:21)
3. 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
于是,圣经就再一次肯定我们的身份 - 总是主的人。
这就是说,无论在什么情况之下、无论人们怎么称我们,我们总是主的人。因为我们已经是为主而活,也是为主而死,我们的日常生活就都由主来做决定,上帝完全掌管我们的一切,我们自己就没有了任何的主权。这就是圣经所说的,“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见罗马6:18)和合本翻译为“奴仆”的原文是“奴隶”。
VI. 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
1. 基督死了,又活了
我们刚才讲,《罗马书》从第十二章开始是讲基督徒应该过一个什么样的生活,怎么圣经在这里突然讲到了基督的死和基督的活呢?
圣经在这里向我们特别指出,在主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复活之后发生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因为在主耶稣复活之后,祂作了了一个非常重大的宣告:“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见马太28:18)
在主耶稣复活之后,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了主耶稣基督。所以圣经向我们解释,“祂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上帝将祂升为至高,又赐给祂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腓立比2:6~9)
2. 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
我们现在就应该明白,为什么到世界末日的时候,审判世人的是主耶稣而不是天父上帝。因为在主耶稣复活之后,一切权柄都赐给了主耶稣。
所以主耶稣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因为祂统管一切。
但是,有人可能会提出一个问题:主耶稣不是说上帝是活人的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吗?圣经是不是矛盾了?
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主耶稣确实说过,圣经不止一次记载了主耶稣怎样说的。“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见马可12:27)“上帝原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因为在祂那里,人都是活的。”(见路加20:38)
这两次所记载的是同一件事。有人来试探耶稣说,“有弟兄七人。第一个娶了妻,没有孩子死了。第二个,第三个,也娶过她。那七个人,都娶过她,没有留下孩子就死了。后来妇人也死了。这样当复活的时候,她是哪一个的妻子呢?因为他们七个人都娶过她。耶稣说,这世界的人,有娶有嫁。惟有算为配得那世界,与从死里复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因为他们不能再死。和天使一样。既是复活的人,就为上帝的儿子。至于死人复活,摩西在荆棘篇上,称主是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就指示明白了。上帝原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因为在祂那里,人都是活的。”(见路加20:29~38)
什么是“活人”?医生说:心脏在跳动、有呼吸、眼睛的瞳孔对光照有反应,这样的人才是活人;如果心脏没有跳动、没有呼吸、眼睛的瞳孔对光照没有反应,这样的人就是死人。
但是,在圣经的活人有几个不同方面的意思:
(1) 医学上的活人是“活人”中的一类。当主耶稣在世上行神迹,使死人复活,都是指这一类的“活人”;这是肉体活着的人。
这是有气息的“活人”。
(2) 医学上死了的人,但是仍然是“活人”。比如,在《马太福音》第17章里,当主耶稣改变形象的时候,彼得看见了摩西和以利亚。虽然从世俗的角度、从医生的角度来说摩西和以利亚早就死了,但是他们仍然是活人,而且是肉眼可以看见的活人。
到末日审判的时候,我们属于主的人都要复活,而且有荣耀的身体。“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并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祂要按着那能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祂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见腓立比3:20~21)
这是与主同在的“活人”。
(3) 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的基督徒,不仅肉体是活的,而且灵也是活的,因为我们有了主耶稣所赐给我们的生命。使徒保罗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上帝的儿子而活,祂是爱我,为我舍己。”(见加拉太2:20)
这是可以积财宝在天上的“活人”。
“死人”在圣经也有几个不同的意思:
(1) 医学上的死人。比如,在坟墓里的拉撒路。这是没有气息的人。
(2) 医学上这个虽然是活的,但是在灵里已经死了。比如,出卖耶稣的犹大。
(3) 医学上是死了,灵里也是死的,就是在地狱,或者说是在阴间里的人仍然是有感觉的、仍然是可以看见可以说话的,他们的感觉就像活人一样。
主耶稣所讲述的拉撒路与财主的事情里,那个财主就是这样。
当圣经说到“上帝是活人的上帝”的时候,主要是指与主同在的活人和可以积财宝在天上的“活人”。因为这些人是属于上帝,这些人是上帝的羊,上帝是这些人的牧者,上帝是这些人的主。
“不是死人的上帝”,是指那些在灵里死了的人,他们不属于上帝,不是主耶稣基督的羊;上帝任凭他们胡作非为。
当圣经说到上帝也是死人的主的时候,主要是指:那些在阴间、地狱里的人也是在上帝的掌管之下,虽然他们将永远在那永不熄灭的火湖里接受永远的惩罚,他们就是因为在上帝的权柄之下,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惩罚。
我们现在回过头来看我们刚才引用的《路加福音》20章。主耶稣指出那些来试探祂的人,不知道复活之后的人是不娶也不嫁的,无论在天堂还是在地狱,没有夫妻的关系。你之所以上天堂或者下地狱都是你自己一个人的决定,不是你配偶为你决定的。所以你享受天堂的福气因为你接受了主耶稣为救主;你在地狱里受惩罚,是因为你拒绝上帝的救恩。
所以主耶稣继续教导那些来试探祂的人:你们要成为活人,成为灵里的活人,因为上帝是活人的上帝;不要去研究死人的问题,灵里死了就是地狱。
VII. 你这个人,为什么论断弟兄呢?又为什么轻看弟兄呢?因我们都要站在上帝的台前。
1. 你这个人,为什么论断弟兄呢?又为什么轻看弟兄呢?
圣经在这里是讲到了在基督身体内的情况,就是在主内弟兄姊妹之间,有的人会论断别人,有的人会轻看别人。
圣经虽然在这里是用问题的方式来提醒我们不可论断人,也不可轻看人。
其实关于不可论断人,主耶稣早就有教导,“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见马太7:1~2)
使徒保罗也在《罗马书》的第二章说过,“你这论断人的,无论你是谁,也无可推诿,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见罗马2:1A)
在我们今天所查看的经文里,这是第二次提出了有关论断和轻看的问题。可见这是在教会内部常常出现的问题,否则圣经就没有必要在同一段经文里一而再地来提醒我们。
论断和轻看都是认为对方有不对的地方、对方有缺点的地方;但是论断与轻看是两个不同的方式。
论断是表露的,是以说话或者文字公开表示某人的不对或者缺点,但是轻看是在心里的,不一定表露出来,是隐晦的。
圣经在这里不仅告诉我们要勒住自己的嘴,不要说任何论断人的话,不要写任何论断弟兄姊妹的文章,而且圣经在这里告诉我们甚至不可以有轻看任何一个弟兄姊妹的心。
2. 因我们都要站在上帝的台前
为什么圣经这样严厉地要求我们呢?连心里轻看主内的弟兄姊妹也不可以?
我们必须明白一点:在上帝的眼里,隐而未现的罪也是罪,何况是公开显露的罪!
主耶稣说的很清楚,“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见马太5:28)所以圣经才会教导我们,要向上帝祈求,“愿祢赦免我隐而未现的过错。”(见诗篇19:12B)
为什么我们现在就要祈求上帝赦免我们隐而未现的过错呢?因为我们必将要站在上帝的审判台前,接受上帝的审判。
VIII. 经上写着,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上帝面前说明。
1. 经上写着,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
(1). “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这一句话不是直接的引用,而是一句概括的话。
圣经里多次记载了上帝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比如在《民书记》第十四章21节和28节;在《以赛亚书》第四十九章18节;在《耶利米书》第二十二章24;……
“我指着自己起誓,我口所出的话是凭公义,并不反回,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凭我起誓。”(见以赛亚45:23)“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见腓立比2:10)
(2) 圣经在这里所说的“万膝”和“万口”表示一切的活物,如果我们看《腓立比书》的那一节经文,就清楚了,是“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
“屈膝”的意思就是跪下来敬拜。
圣经在这里说,“万口必向我承认”。
猛一看好像这一句话没有说完,万口向我承认什么呢?但是,如果我们看整个一句话,我们就应该明白:当所有的活物都跪下来敬拜上帝的时候,所有的活物的口里都应该承认“上帝为至尊”。(见吕振中翻译的圣经)也就是承认上帝是唯一应该敬拜的。
当我们这么说的时候,可能有人会有问题:口里承认,这应该是只有人能够做到的吧?
有这样想法的人,可能是因为我们在中学的生物课里,学到了所谓“第二信号系统”,就是人可以用语言、文字来表达,而且在生物课里,老师会强调这第二信号系统是人类特有的。
但是这样的内容是在无神论思想的指导下的学科内容;因为这样的说法与圣经是相违背的。圣经清楚地告诉我们,“耶和华叫驴开口,对巴兰说,我向你行了什么,你竟打我这三次呢?”(见民数22:28)上帝可以叫动物说人话的。
2. 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上帝面前说明。
为什么圣经要在这里有这样一句话,“经上写着,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呢?
我们认为第十一节是为了给第十二节作铺垫的。
有了第十一节,我们就知道我们总有一天会站在上帝面前,把我们在世界上所作、所说、所想的一切事情,都老老实实地在上帝面前交代、说清楚;没有人能够欺骗上帝,因为祂早就知道了我们的一切言语行为和思想动机。
如果我们明白了这一点,我们还会论断我们的弟兄姊妹吗?我们为什么还要轻看我们的弟兄姊妹呢?这就又回到了第四节里所说的“自有他的主人在”。我们所有的一切都被上帝作了记录,就算有人做错了什么,需要我们来论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