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latians 3: 15~20

加拉太书 3: 15 ~ 20

15 弟兄们,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虽然是人的文约,若已经立定了,就没有能废弃或加增的。16 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上帝并不是说众子孙,指着许多人,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17 我是这么说,上帝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叫应许归于虚空。18 因为承受产业,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应许。但上帝是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19 这样说来,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并且是藉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20 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上帝却是一位。


I. 弟兄们,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虽然是人的文约,若已经立定了,就没有能废弃或加增的。

1. 文约

如果我们不是当律师的,可能不常用“文约”这个词。

文约就是“文字契约”的意思,在中国的古文中有使用这个词。比如,《红楼梦》第六十四回中有这样的句子:“心中虽不愿意,无奈惧怕贾珍等势焰,不敢不依,只得写了一张退婚文约。”

文约是双方同意遵守的契约,用文字的形式保留了下来。

2. 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

按常规,一旦立了契约就不能擅自更改,或者中断执行。否则,契约就没有意义了。

一般来说,所有的契约都是有条件的。比如当事人死亡了,这个约就自动解除了。就像婚约是对两个活着的人而言的,如果有一方已经死亡了,这个婚约就自动解除了。

但是有的契约是有继承人的,特别是有关财产的契约一般都有继承人。比如,我买了一套房子,但是每一个月还在付按揭,所以在契约上就写明,一旦我死了,我的儿子可以继承这一套房子,只要他继续付按揭。

相信大家都能理解这一些。

3. 若约已经立定了,就没有能废弃或加增的

使徒保罗为什么要说到这些事情呢?因为这里牵涉到上帝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

我们在上一次的查经中已经讲到了,上帝在《创世记》第十七章里与亚伯拉罕立约以前,上帝已经将亚伯拉罕算为义了。现在有一个问题,上帝在后来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是不是要把原来所应许的内容取消呢?是不是就像电脑软件更新一样,后面的版本就把前面的版本给取消了?

我们说,上帝的应许是不会改变的,上帝对亚伯拉罕的应许也是不会改变的。无论上帝后来怎么说,祂所有所说的话都不会落空,都必定实现。

在上一次的查经中我们已经看到,“上帝说,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给你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以撒。我要与他坚定所立的约,作他后裔永远的约。 ”(见创世17:19)所以上帝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是有继承人的。

同样,上帝也应允以撒的儿子雅各,“雅各出了别是巴,向哈兰走去。到了一个地方,因为太阳落了,就在那里住宿,便拾起那地方的一块石头枕在头下,在那里躺卧睡了,梦见一个梯子立在地上,梯子的头顶着天,有上帝的使者在梯子上,上去下来。耶和华站在梯子以上(或作站在他旁边),说,我是耶和华你祖亚伯拉罕的上帝,也是以撒的上帝。我要将你现在所躺卧之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你的后裔必像地上的尘沙那样多,必向东西南北开展。地上万族必因你和你的后裔得福。我也与你同在。你无论往哪里去,我必保佑你,领你归回这地,总不离弃你,直到我成全了向你所应许的。”(见创世28:10~15)上帝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同样地继承到亚伯拉罕的孙子雅各身上。

这就是说,上帝对亚伯拉罕的约是有继承人的,并没有在亚伯拉罕离开世界以后就停止了。

4. 当马利亚从圣灵怀了孕以后,去见施洗约翰的妈妈。圣经记载马利亚的一段话

“马利亚说,我心尊主为大,我灵以上帝我的救主为乐。因为祂顾念祂使女的卑微。从今以后,万代要称我有福。那有权能的为我成就了大事。祂的名为圣。祂怜悯敬畏祂的人,直到世世代代。祂用膀臂施展大能。那狂傲的人,正心里妄想,就被祂赶散了。祂叫有权柄的失位,叫卑贱的升高。叫饥饿的得饱美食,叫富足的空手回去。祂扶助了祂的仆人以色列,为要记念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施怜悯,直到永远,正如从前对我们列祖所说的话。”(见路加1:46~55)这一段经文常常被称为马利亚的《尊主颂》。

从马利亚的《尊主颂》里我们就看到上帝对亚伯拉罕的应许一直传承了下来。基督的降生就是上帝坚定了祂对亚伯拉罕的应许,而且按应许执行了。不但如此,上帝对亚伯拉罕的应许至今还是在执行,丝毫没有改变。

II. 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上帝并不是说众子孙,指着许多人,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

猛一看这一节圣经,好像是另起了一个主题,其实不是。这一节圣经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明上帝既确认亚伯拉罕因信称义,同时也坚定祂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

1. 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

上帝对亚伯拉罕的祝福很多,耶和华上帝“于是领他走到外边,说,你向天观看,数算众星,能数得过来吗?又对他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 ”(见创世15:5)上帝对亚伯拉罕的祝福不仅将来他的后裔很多很多,而且上帝也赐给他地。

上帝对亚伯拉罕的应许不仅是对亚伯拉罕的,而且也是对亚伯拉罕子孙的应许。“日头正落的时候,亚伯兰沉沉地睡了。忽然有惊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的确知道,你的后裔必寄居别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们四百年。并且他们所要服事的那国,我要惩罚,后来他们必带着许多财物从那里出来。但你要享大寿数,平平安安地归到你列祖那里,被人埋葬。到了第四代,他们必回到此地,因为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烟的炉并烧着的火把从那些肉块中经过。当那日,耶和华与亚伯兰立约,说,我已赐给你的后裔,从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亚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见创世15:12~21)

在这里,上帝清清楚楚地告诉亚伯拉罕,在他的后裔中会发生什么是,而且应许亚伯拉罕,“我已赐给你的后裔,从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亚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注意,这些地不是给亚伯拉罕本人的,而是给他的后裔的。这也就是我们在一开始的时候所说的的契约有继承人的情况。

2. 上帝并不是说众子孙,指着许多人,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

为什么使徒保罗会说,上帝所说亚伯拉罕的子孙,实际是指基督?

(1) 我们先来看一下上帝对亚伯拉罕的几个应许:

① 《创世记》第十二章1~3节

“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为大国,我必赐福给你,叫你的名为大,你也要叫别人得福。为你祝福的,我必赐福与他。那咒诅你的,我必咒诅他,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

② 《创世记》第十七章1~27

“亚伯兰年九十九岁的时候,耶和华向他显现,对他说,我是全能的上帝。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与你立约,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亚伯兰俯伏在地。上帝又对他说,我与你立约,你要作多国的父。从此以后,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要叫亚伯拉罕,因为我已立你作多国的父。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国度从你而立,君王从你而出。我要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作永远的约,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上帝。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我也必作他们的上帝。上帝又对亚伯拉罕说,你和你的后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约。你们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礼。这就是我与你,并你的后裔所立的约,是你们所当遵守的。你们都要受割礼(受割礼原文作割阳皮。十四、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节同),这是我与你们立约的证据。你们世世代代的男子,无论是家里生的,是在你后裔之外用银子从外人买的,生下来第八日,都要受割礼。你家里生的和你用银子买的,都必须受割礼。这样,我的约就立在你们肉体上作永远的约。但不受割礼的男子,必从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约。上帝又对亚伯拉罕说,你的妻子撒莱,不可再叫撒莱,她的名要叫撒拉。我必赐福给她,也要使你从她得一个儿子。我要赐福给她,她也要作多国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从她而出。亚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心里说,一百岁的人还能得孩子吗?撒拉已经九十岁了,还能生养吗?亚伯拉罕对上帝说,但愿以实玛利活在你面前。上帝说,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给你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以撒。我要与他坚定所立的约,作他后裔永远的约。至于以实玛利,我也应允你,我必赐福给他,使他昌盛极其繁多,他必生十二个族长,我也要使他成为大国。到明年这时节,撒拉必给你生以撒,我要与他坚定所立的约。上帝和亚伯拉罕说完了话,就离开他上升去了。正当那日,亚伯拉罕遵着上帝的命,给他的儿子以实玛利和家里的一切男子,无论是在家里生的,是用银子买的,都行了割礼。亚伯拉罕受割礼的时候,年九十九岁。他儿子以实玛利受割礼的时候,年十三岁。正当那日,亚伯拉罕和他儿子以实玛利,一同受了割礼。家里所有的人,无论是在家里生的,是用银子从外人买的,也都一同受了割礼。”

③ 《创世记》第二十二章15~18节

“耶和华的使者第二次从天上呼叫亚伯拉罕说,耶和华说,你既行了这事,不留下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我便指着自己起誓说,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你子孙必得着仇敌的城门,并且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

(2) 主耶稣基督是亚伯拉罕最大的福分

主耶稣基督是上帝对亚伯拉罕应许的关键,主耶稣是降生在以色列的家庭中。从马利亚的家谱和约瑟的家谱里,我们发觉他们两个人都是大卫的后裔,也都是亚伯拉罕的后裔。

耶和华上帝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延伸到他的后裔,主耶稣基督从亚伯拉罕的后裔降生,这是对亚伯拉罕最大的祝福。虽然亚伯拉罕在世界上的时候没有看到,但是他天堂里也是知道了。

从上面我们所看到耶和华上帝对亚伯拉罕的祝福,从对他的后裔广泛的祝福,到第三次就是对亚伯拉罕的独生子以撒。

在耶和华上帝第三次祝福亚伯拉罕的时候,是要亚伯拉罕献以撒的时候。圣经是这样记载的,“这些事以后,上帝要试验亚伯拉罕,就呼叫他说,亚伯拉罕,他说,我在这里。上帝说,你带着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以撒,往摩利亚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献为燔祭。”(见创世22:1~2)为什么耶和华上帝要这样来做试验亚伯拉罕?难道上帝不知道亚伯拉罕的信心如何吗?

我们相信的上帝是全知的上帝,所以上帝一定知道亚伯拉罕的心思意念,也必定知道亚伯拉罕信心的程度。那耶和华上帝这样做岂不是多此一举了?

是的,耶和华上帝完全知道亚伯拉罕有多大的信心,但是亚伯拉罕没有经过试验,就不知道他自己有多大的信心。所以这个试验的受益者不是耶和华上帝,而是亚伯拉罕。上帝要通过这个试验让亚伯拉罕知道自己又多少信心。

上帝试验亚伯拉罕的信心这一件事记载在《创世记》里,隐约地告诉读者,上帝将毫不吝啬地把祂的独生子赐给世人,作为赎罪祭来拯救世人。

(3) 我们在一起曾经强调过,上帝对亚伯拉罕的祝福实际上讲的是拯救人类的福

既然是拯救人类的福,那就是指降世为人的耶稣基督了。

所以,上帝给亚伯拉罕的祝福就是指着祂的独生子降世为人,为世人钉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复活,凡信靠祂的人就有永生;这样的一个祝福。

亚伯拉罕的子孙繁多,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但是其他的子孙都是从血气生的,唯有主耶稣是从圣灵生的;没有一个从血气生的人人可以以无罪来担当有罪,唯有那不是从血气生的,而是从圣灵生的、无罪的耶稣替世人成为罪,代替我们受罪的惩罚。

所以我们应该明白,上帝对亚伯拉罕的祝福是以主耶稣基督为中心的。

III. 我是这么说,上帝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叫应许归于虚空。

1. 律法是在《出埃及记》里上帝向摩西颁布的

早在《创世记》里,上帝就已经告诉亚伯拉罕,他的后裔会在外族受苦,“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的确知道,你的后裔必寄居别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们四百年。 ”(见创世15:13)

当亚伯拉罕的曾孙约瑟在埃及当宰相的时候,因为饥荒的缘故,以色列全家都迁移到埃及。后来,“有不认识约瑟的新王起来,治理埃及,对他的百姓说,看哪,这以色列民比我们还多,又比我们强盛。来吧,我们不如用巧计待他们,恐怕他们多起来,日后若遇什么争战的事,就连合我们的仇敌攻击我们,离开这地去了。于是埃及人派督工的辖制他们,加重担苦害他们。”(参见出埃及1:8~11)

所以以色列民就在埃及沦落为奴隶,做苦工。

之后,上帝听了以色列民的祈求,差派摩西带领以色列民出了埃及,在这个时候,上帝向摩西颁布了律法。这是发生在耶和华上帝与亚伯拉罕立约约有四百三十年之后。

2. 通常我们会说,时代不同了,我们的处境也不同了

比如,中国的清朝是中国历史中唯一一个朝代男子必须留辫子的朝代。当中国从明朝进入清朝的时候,男人经过很大的挣扎由不留辫子到必须留辫子,男人终于明白时代不同了,我们的处境也不同了,不得不留辫子。

但是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男人从留辫子到不留辫子,又有了一次挣扎。因为当时的男人已经习惯有辫子了。

当一个国家经过革命以后常常会废除原先与他国所签订的一些协议的情况,称之为废除不平等条约。

时代不同了,生活规律也就随之改变,甚至有些契约也就撕毁了。是不是我们通常的这一种观念也适合在上帝的身上?

在四百多年以前,上帝与亚伯拉罕立了约,当摩西把上帝所颁布的律法向以色列民公布以后,是不是因为时代不同了,上帝原先对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就不再有效了?

我们所信的上帝是一位没有定义,却具有很多特性的上帝。

为什么我们所信的上帝是没有定义的?

所谓定义就一种限制。如果我们对苹果下了定义,我们立刻就知道苹果不是香蕉,也不是梨子、桃子。

但是上帝是无限的,祂不受任何的限制,所以没有办法给上帝下一个限制,所以在整本圣经里我们找不到上帝的定义。

但是,我们知道上帝是圣洁的;(参见利未11:44)上帝是良善和正直的;(参见诗篇25:8)“上帝就是光”;(参见约一1:5)“上帝就是爱”;(参见约一4:8)上帝是“无所不知”的;(参见约翰21:17)上帝是“无处不在”的;(参见箴言15:3)上帝是“自有永有”的;(参见出埃及3:14)上帝是永不改变的,“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 ”(见希伯来13:8)......圣经对上帝的这些描写都告诉我们上帝所具有的特性。

除了在《希伯来书》里告诉我们所信上帝是永不改变的上帝之外,圣经还有两处告诉我们,上帝是永不改变的:“惟有你永不改变。你的年数,没有穷尽。”(见诗篇102:27)“你要将天地卷起来,像一件外衣,天地就都改变了。惟有你永不改变,你的年数没有穷尽。 ”(见希伯来1:12)

虽然我们相信上帝是全能的,但是根据祂的特性有某些事情祂就不能做。因为上帝是良善和正直的,祂就不能撒谎;因为上帝是永不改变的,所以祂就不能朝三暮四;…… 上帝不能做任何违反祂自己特性的事情。

正是因为上帝有这么一些特性,我们就可以信赖祂,而且应该信赖祂;祂给我们的应许是永远成立的,而且是一定会实现的。然而,魔鬼撒旦是“说谎之人的父”,(参见约翰8:44)我们无法信赖魔鬼撒旦。

3. 因为我们所信的上帝是一位永不改变的上帝,所以祂对亚伯拉罕的应许也不会改变。

哪怕时代不同了,哪怕上帝又颁布了律法,祂还是不改变,祂的应许永远成立。

IV. 因为承受产业,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应许。但上帝是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

1. 产业

这是什么使徒保罗在这里所指的产业?

(1) 这产业当然包括迦南的地

当约书亚带领以色列民进入迦南之后,十二个支派中除了利未支派没有地以外,十一个支派都得到了地,这就是四百多年前,上帝对亚伯拉罕的应许。

“以色列人在迦南地所得的产业,就是祭司以利亚撒和嫩的儿子约书亚,并以色列各支派的族长所分给他们的,都记在下面,是照耶和华借摩西所吩咐的,把产业拈阄分给九个半支派。原来,摩西在约旦河东已经把产业分给那两个半支派,只是在他们中间没有把产业分给利未人。因为约瑟的子孙是两个支派,就是玛拿西和以法莲,所以没有把地分给利未人,但给他们城邑居住,并城邑的郊野,可以牧养他们的牲畜,安置他们的财物。”(见约书亚14:1~4)

现在的以色列国家,虽然是联合国大会在苏联的支持下,与1947年11月通过以色列复国的决议。以色列现在所在的地理位置就是当初上帝对亚伯拉罕所应许的土地。

上帝对亚伯拉罕所作出的应许离开现在应该有四千多年了,上帝的应许还是不改变,虽然世界上的朝代不知换的多少,上帝的话永远不改变!

(2) 这产业当然包括亚伯拉罕肉身的子孙

当亚伯拉罕的孙子雅各带着全家到埃及的时候,“雅各家来到埃及的共有七十人。”(参见创世46:27)

然而当以色列人从埃及出来的时候,人数大增,“以色列人从兰塞起行,往疏割去,除了妇人孩子,步行的男人约有六十万。又有许多闲杂人,并有羊群牛群,和他们一同上去。他们用埃及带出来的生面烤成无酵饼。这生面原没有发起,因为他们被催逼离开埃及,不能耽延,也没有为自己预备什么食物。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见出埃及12:37~40)

这就是说,从雅各全家到埃及,到以色列人离开埃及,人口增加大大地超过了一万倍,因为《出埃及记》里所记载的只是男人的数目,如果包括女人和孩子应该有二百多万人口了。

有人怀疑这个数字,觉得以色列人在埃及做奴隶,怎么可能增长的那么快。但是圣经不仅在《出埃及记》里记载了这个数目,而且还在《民数记》里更详细地记载了人数。

“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后,第二年二月初一日,耶和华在西乃的旷野,会幕中晓谕摩西说,你要按以色列全会众的家室,宗族,人名的数目,计算所有的男丁。凡以色列中,从二十岁以外,能出去打仗的,你和亚伦要照他们的军队数点。”(见民数1:1~3)于是,以色列全家,按各个支派清点二十岁以上,(我们认为大约四十五岁以下)的男子,能出去打仗的青壮年。“这样凡以色列人中被数的,照着宗族从二十岁以外,能出去打仗,被数的,共有六十万零三千五百五十名。 ”(见民数1:45)

所以我们说,《出埃及记》里所说的六十万青壮年男子这个数字只会少,不会多。而整个以色列人的人口应该是超过二百万的。

人口的这样增长,就应验了上帝对亚伯拉罕的祝福,“于是领他走到外边,说,你向天观看,数算众星,能数得过来吗?又对他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见创世15:5)

(3) 这产业还包括属灵的福分

亚伯拉罕是圣经中第一位因信称义的人,这也就是为什么人们常常称亚伯拉罕是信心之父。

正是因为亚伯拉罕因为信上帝,上帝就算他为义,从此我们也就知道只要信,就可以被上帝称为义,这是何等的福分!

我们所有的基督徒都继承了这个因信称义的产业,因此也得到了上帝的福分,

2. 我们靠什么继承了亚伯拉罕属灵的产业?

我们是因为完全按照律法来行了吗?我们有亚伯拉罕的血统吗?

都没有,我们不可能完全按律法来行,也没有亚伯拉罕的血统,那我们是根据什么继承了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产业呢?我们之所以可以因信称义完全是上帝的应许,而不是我们刻意做了什么,也不是因为我们刻意没有做什么;不是因为我们按律法做了什么,也不是我们按律法不做什么,乃是因为上帝的应许。

所以使徒保罗这这里说,“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应许。但上帝是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

我们再仔细地来看一下耶和华上帝对亚伯拉罕所说的话,“这事以后,耶和华在异象中有话对亚伯兰说,亚伯兰,你不要惧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赏赐你。亚伯兰说,主耶和华阿,我既无子,你还赐我什么呢?并且要承受我家业的是大马色人以利以谢。亚伯兰又说,你没有给我儿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后嗣。耶和华又有话对他说,这人必不成为你的后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为你的后嗣。于是领他走到外边,说,你向天观看,数算众星,能数得过来吗?又对他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见创世15:1~6)

我们说一般的契约对双方都有规定。比如,你是以贷款买房,于是条件就是你必须按时付按揭;当你付完了按揭,建造商一定要把房子归你。双方都有必须要做的事。

但是在耶和华上帝对亚伯拉罕的应许中,却只有上帝的应许,没有亚伯拉罕必须做的事情。这与我们一般的契约是不一样的。上帝没有规定亚伯拉罕必须每天祷告几次、每礼拜禁食几次,什么规定都没有,亚伯拉罕的后裔就要像天上的星一样多,亚伯拉罕的后裔就是要得到上帝所应许的产业。

所以,我们所信的上帝是赐给我们应许的上帝。“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见约翰17:3)这就是上帝赐给我们得到永生的应许。

同样地,上帝也应许我们可以承受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应许。

V. 这样说来,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并且是藉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

1. 律法是为过犯添上的

使徒保罗在这里使用了“添上”这个词,这就是说原来是没有的,而是后来加上的。是在耶和华上帝应许亚伯拉罕之后430年,上帝才颁布了律法。

使徒保罗在这里就向我们解释律法为什么才会有的。

我们已经知道律法是为了让我们知罪,(参见罗马3:20)这对当时的以色列民是极其重要的。

当以色列民还在埃及做奴隶的时候,他们并没有太多的自由,但是当上帝吩咐摩西把以色列民带入迦南美地之前,上帝就要以色列民知道什么是上帝所不喜悦的事情。因为当他们到了迦南美地,就自由地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之上,上帝就事先告诉他们什么是真自由。

比如,十诫中就有这样的规定,“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见出埃及20:4~6)上帝在这里清楚地告诉了以色列民,不可拜偶像,让他们知道拜偶像是罪,是上帝要追讨的罪。

曾经有一些时期,以色列民拜了偶像,比如西希家的儿子玛拿西作王的时候,就行耶和华上帝眼中看为恶的事,为巴力筑坛,使犹太人陷在罪里。(参见列下21章)时隔不久,当约西亚登基的时候,“大祭司希勒家对书记沙番说,我在耶和华殿里得了律法书。希勒家将书递给沙番,沙番就看了。书记沙番到王那里,回覆王说,你的仆人已将殿里的银子倒出数算,交给耶和华殿里办事的人了。书记沙番又对王说,祭司希勒家递给我一卷书。沙番就在王面前读那书。王听见律法书上的话,便撕裂衣服,吩咐祭司希勒家与沙番的儿子亚希甘,米该亚的儿子亚革波,书记沙番和王的臣仆亚撒雅,说,你们去为我,为民,为犹大众人,以这书上的话求问耶和华。因为我们列祖没有听从这书上的言语,没有遵着书上所吩咐我们的去行,耶和华就向我们大发烈怒。”(见列下22:8~13)

从这个记录里,我们就清楚地看到了律法是叫人知罪,是让人回头转向耶和华上帝。

2. 那蒙应许的子孙

律法是让我们知罪,这一点我们已经清楚了;但是律法不能拯救我们脱离罪恶。使徒保罗在这就提到了一位“蒙应许的子孙”。

谁是“那蒙应许的子孙”?

根据这一句经文,“这样说来,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简言之,律法是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那蒙应许的子孙能够解决律法的问题,所以“那蒙应许的子孙”就是指主耶稣基督。因为祂的为我们钉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复活,凡信祂的人都脱离了律法在咒诅,为我们解决了律法的问题。

3. 经中保之手

(1) 中保

按照《新华词典》的解释,中保的意思是:居中作保之人。

在英文圣经里是用 Mediator 这个字,意思是调停人。

(2) 这里的中保不是指主耶稣基督

我们看这一节圣经是讲到了有关律法的中保,不是讲上帝与世人之间的中保。所以我们认为这里的中保并不是指主耶稣基督。

我们知道上帝是把写着律法的石版交给摩西的。(参见出埃及31:18)当时虽然有不少的人与摩西同在,但是只有摩西一个人可以见上帝,“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和亚伦,拿答,亚比户,并以色列长老中的七十人,都要上到我这里来,远远地下拜。惟独你可以亲近耶和华,他们却不可亲近,百姓也不可和你一同上来。”(见出埃及24:1~2)所以摩西是律法之约的中保。

在上帝将律法交给摩西,让摩西把律法向众以色列民宣告,摩西只是把上帝是律法给了以色列民,他没有办法让以色列民因行律法而得救。摩西本身也是因信称义的,圣经告诉我们,“摩西因着信,长大了就不肯称为法老女儿之子。他宁可和上帝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愿暂时享受罪中之乐。他看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财物更宝贵。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赏赐。他因着信就离开埃及,不怕王怒。因为他恒心忍耐,如同看见那不能看见的主。他因着信,就守逾越节,(守或作立)行洒血的礼,免得那灭长子的临近以色列人。他们因着信,过红海如行干地。埃及人试着要过去,就被吞灭了。”(见希伯来11:24~29)

VI. 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上帝却是一位。

1. 主耶稣是我们的中保

圣经告诉我们,“因为只有一位上帝,在上帝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见提前2:5)

主耶稣不是我们律法的中保,乃是上帝与人中间的中保。耶稣基督为中保,成全了律法,又为我们的罪流了血,并且祂得以成为新约中保之根据,正是出于上帝的恩典和应许,以及祂为自己曾为我们流血的事实。

因为主耶稣已经为我们付了律法所承担的因罪所受惩罚,就是死,所以律法对我们不再是问题了,我们不再在律法之下了。

2. 主耶稣这个中保不仅为我们付了罪的代价,而且战胜了死亡

主耶稣在钉死在十字架上以后,第三天复活了。

祂不仅替我们付了罪的工价,还为我们战胜了死亡,把我们领入永生的地位。祂不仅代替人在上帝面前担当众人的罪,祂也以永生上帝的身份,伸出拯救的手使我们与上帝和好。(参见罗马5:1)因为,“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14:6)

所以主耶稣所做的是一个中保两面的工作;主耶稣之所以能够做这两方面的工作,因为祂就是上帝的儿子、就是上帝!

VII. 我们在这段经文里学到什么

  1. 我们要牢记上帝的特性,这样就可以坚固我们对祂的信心;

  2. 每当我们经历一次艰难困苦,我们的信心就增长了。虽然上帝对我们的要求不如亚伯拉罕献以撒,但是上帝让我们经历艰难困苦的目的与试验亚伯拉罕的目的是一样的,让我们知道我们的信心有多大。

  3. 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钉死是替我们手里罪的惩罚;祂的复活是以上帝的身份战胜了死亡,使凡信祂的都得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