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01: 29~34

《约翰福音》1:29~34

29 次日,约翰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就说,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或作背负)世人罪孽的。30 这就是我曾说,有一位在我以后来,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来在我以前。31 我先前不认识祂,如今我来用水施洗,为要叫祂显明给以色列人。32 约翰又作见证说,我曾看见圣灵,仿佛鸽子从天降下,住在祂的身上。33 我先前不认识祂。只是那差我来用水施洗的,对我说,你看见圣灵降下来,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34 我看见了,就证明这是上帝的儿子。


I. 次日,约翰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就说,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或作背负)世人罪孽的。

对于这一节圣经,我们要从四个方面来考查:

1. 次日

“次日”,这两个字不仅表示今天我们查考的经文与我们上一次查考的经文是有连续性的,而且施洗约翰有进一步的见证。

在前一天,施洗约翰的见证虽然讲到了基督,也向众人见证了“那在我以后来的,我给祂解鞋带,也不配”。我们在上一次查经的时候也讲到了,施洗约翰用了“那在我以后来的”来告诉众人,他所见证的“有一位”当时并没有出现在他们当中。

我们说,施洗约翰在前一天所作的见证有点像是一个预告,而且他也没有说出这“有一位”的名字,也没有告诉众人怎样才能找到这“有一位”。但是根据路加的记载,施洗约翰见证了“有一位”,“祂要用圣灵与火给你们施洗”。

请弟兄姊妹注意,“圣灵”这个词在旧约时代并不是一个人人都知道的一个名词。如果我们查考和合本圣经,我们就会发觉,在整本圣经里,“圣灵”这个词一共出现一百九十三次,但是在旧约圣经里才出现了五次。

我们在上一次查经的时候也讲了,“施洗”和“受洗”这两个词也都是在新约时代才出现的。但是当施洗约翰向众人见证那“有一位”的时候就用了“圣灵”和“施洗”,目的是为了表示他所预告的“有一位”是尊贵的、是崇高的、是神圣的基督,就是救世主。

2. 约翰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

今天,主耶稣来到了施洗约翰那里。

我们在上一次查经的时候已经讨论过了,施洗约翰是在约但河外,伯大尼,是离开耶路撒冷有好一段距离的一个比较旷野的地方。这就告诉我们,主耶稣不是没有事做,就到野外来逛一逛;主耶稣是特意来到施洗约翰那里的。

我们为什么这么说呢?

(1) 施洗约翰已经在前一天向众人宣告了他自己的身份;

在前一天,施洗约翰已经向人宣告了他自己的身份是:“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正如先知以赛亚所说的”那一位。

(2) 施洗约翰已经开始为光作见证的工作;

施洗约翰的任务是什么?圣经告诉我们,“这人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见约翰 1:7)

在我们上一次查经的时候,我们已经看到施洗约翰已经开始向众人作见证说,“但有一位站在你们中间,是你们不认识的,就是那在我以后来的,我给祂解鞋带,也不配。”

根据施洗约翰宣告的身份,和他的见证,我们就看到施洗约翰已经向众人宣告:主已经来到我们众人中间,祂就会在我之后出现;祂就是旧约圣经所预表的弥赛亚、救世主。

(3) 一切已经准备就绪。

在中国的戏剧里,我们常常会看到,当皇帝出来接见朝廷官员的时候,就有一个人大声地宣告,“皇上到!”于是众人就都跪下迎接皇帝。

施洗约翰就像那个在皇帝出来前大声宣告的人一样,为主耶稣“鸣锣开道”。

现在施洗约翰已经向众人宣告了,所以主耶稣就来到了。主耶稣来到约翰那里是要接受施洗约翰的洗礼,这是主耶稣开始传福音的第一步。

3. 就说,看哪

当施洗约翰看到主耶稣来到那里,他就说,“看那”。

圣经这几个字好像很简单。但是,弟兄姊妹,我们来想一想,施洗约翰是对谁说,“看那”的?

圣经在这里没有明确的交代,但是我们从上下文里就可以知道是对谁了。

我们在上一次查经的时候读到圣经告诉我们,“这是在约但河外,伯大尼,(有古卷作伯大巴喇)约翰施洗的地方作的见证。”(见约翰 1:28)所以我们就知道施洗约翰总是在约但河外,伯大尼那里传讲悔改的福音和为众人施洗。而我们在一开始的时候就讲到了,这里所说的“次日”与我们上一次查经的内容是由连续性的。所以还在上一次的地点,只是时间是第二天了。

我们也知道,“那时,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并约但河一带地方的人,都出去到约翰那里。”(见马太 3:5)所以我们就知道,施洗约翰说,“看那”是对众人所说的。

施洗约翰这一声,“看那”,就像现在的舞台主持人在一位名歌唱家上台时大声宣告,“有请某某某歌唱家”一样,让所有的人都把注意力集中在那一位要出场的演员一样。施洗约翰要众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主耶稣的身上,同时他要为主耶稣做一个非常重要的介绍。

4. 上帝的羔羊,除去(或作背负)世人罪孽的。

施洗约翰对主耶稣的第一句介绍是说,“上帝的羔羊,除去(或作背负)世人罪孽的。”

我们仔细来看一看这一句话:

(1) 除去(或作背负)世人罪孽的

我们在前面已经讲过,施洗约翰所传的是悔改的道,也就是告诉众人,我们都是罪人。现在施洗约翰向众人宣告,主耶稣是来“除去世人罪孽的”。

以色列民知道如果自己犯了罪,就应该到圣殿去献赎罪祭,只有这样才能得到上帝的赦免。那我们就来看一看赎罪祭是怎么进行的: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晓谕以色列人说,若有人在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上误犯了一件,或是受膏的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里,就当为他所犯的罪把没有残疾的公牛犊献给耶和华为赎罪祭。他要牵公牛到会幕门口,在耶和华面前按手在牛的头上,把牛宰于耶和华面前。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带到会幕,把指头蘸于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圣所的幔子弹血七次,又要把些血抹在会幕内,耶和华面前香坛的四角上,再把公牛所有的血倒在会幕门口,燔祭坛的脚那里。要把赎罪祭公牛所有的脂油,乃是盖脏的脂油和脏上所有的脂油,并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两旁的脂油,与肝上的网子和腰子,一概取下,与平安祭公牛上所取的一样,祭司要把这些烧在燔祭的坛上。公牛的皮和所有的肉,并头,腿,脏,腑,粪,就是全公牛,要搬到营外洁净之地,倒灰之所,用火烧在柴上。”(见利未 4:1~12)

所以赎罪祭规定要献一头没有残疾的公牛,而这头没有残疾的公牛需要由那个犯了罪的人牵来的,不是圣殿里的祭司提供的。

(2) 上帝的羔羊

但是现在施洗约翰对主耶稣的介绍是“上帝的羔羊”。

我们刚才不是说上帝规定赎罪祭是需要献一头没有残疾的公牛吗?怎么羔羊也能除去罪呢?

如果我们看和合本圣经,我们就会发觉在旧约圣经里没有“羔羊”这个词,只有“羊羔”这个词。“羔羊”和“羊羔”都是指小羊。

A. 逾越节的羔羊

施洗约翰在这里介绍主耶稣是上帝的羔羊,是指主耶稣就是逾越节的羊羔。

“耶和华在埃及地晓谕摩西,亚伦说,你们要以本月为正月,为一年之首。你们吩咐以色列全会众说,本月初十日,各人要按着父家取羊羔,一家一只。若是一家的人太少,吃不了一只羊羔,本人就要和他隔壁的邻舍共取一只。你们预备羊羔,要按着人数和饭量计算。要无残疾,一岁的公羊羔,你们或从绵羊里取,或从山羊里取,都可以。要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黄昏的时候,以色列全会众把羊羔宰了。各家要取点血,涂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门框上和门楣上。当夜要吃羊羔的肉,用火烤了,与无酵饼和苦菜同吃。不可吃生的,断不可吃水煮的,要带着头,腿,五脏,用火烤了吃。不可剩下一点留到早晨,若留到早晨,要用火烧了。你们吃羊羔当腰间束带,脚上穿鞋,手中拿杖,赶紧地吃,这是耶和华的逾越节。因为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无论是人是牲畜,都击杀了,又要败坏埃及一切的神。我是耶和华。 ”(见出埃及 12:1~12)

B. 逾越节羔羊的功用

我们知道在逾越节上帝派天使击杀一切头生的,无论是人还是动物。但是以色列民按照上帝的吩咐,在正月十日要取一只无残疾,一岁的公羊羔,把这羊羔宰了,然后把羊的血涂在门框和门楣上,这样这一家就免除了头生被击杀的祸患。

逾越节的羔羊担当了上帝的惩罚,免除了这一家的祸患,而且逾越节的羔羊也表示上帝的拯救。

我们现在再回过头来看施洗约翰介绍主耶稣的第一句话,“上帝的羔羊,除去(或作背负)世人罪孽的。”我们就会发觉这里所说的情况与我们刚才讲到的赎罪祭和逾越节还是有些不一样 。

(1) 上帝的羔羊

我们刚才说到赎罪祭的公牛是要来赎罪的人自己预备的。但是主耶稣是上帝的羔羊。圣经告诉我们,“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参见希伯来 10:12)所以主耶稣是我们的赎罪祭;主耶稣来担当我们的罪,但是这个永远的赎罪祭的祭物不是我们罪人所预备的,而是上帝为我们预备的。主耶稣所献上的赎罪祭是“上帝的羔羊”。主耶稣是献这个赎罪祭的祭司,也是这个赎罪祭的祭物。

上帝把祂的独生子赐给我们作为赎罪祭,所以只要一次献上就可以。不像旧约时代的赎罪祭,每个罪人必须自己预备所献的祭物,而且如果又犯了其他什么罪,就必须再来献赎罪祭。

人靠自己牵一头公牛来赎罪的功能实在是很微小的,并不是献一次赎罪祭就赎了一生的罪。

(2) 除去(或作背负)世人罪孽

我们刚才讲到了,旧约里由祭司所献的赎罪祭功能非常有限。而且我们要注意我们刚才所读的《利未记》第四章第一节,“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上帝并没有要摩西对埃及人说,更没有要摩西对所有的人说,这就是说上帝所制定的赎罪祭仅仅是给以色列民特殊的恩典,只有他们才可以通过献赎罪祭求得上帝的赦免;所以旧约时代的赎罪祭只给了以色列民的,并不是给全人类的。

但是施洗约翰在这里清楚地向我们宣告,主耶稣是来“除去(或作背负)世人罪孽的”。救恩不再限制在以色列人中间,而是宽展到世人,扩展到全人类。

这个恩典已经不再局限在以色列民中间,饭食接受主耶稣基督为救主的人,无论是不是以色列人,罪孽都除去、都得救了。

我们刚才从四个方面来看了施洗约翰的这一句见证,我们就知道这是一句极其重要的见证。

II. 这就是我曾说,有一位在我以后来,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来在我以前。

1. 这就是我曾说,有一位在我以后来

这一句话是施洗约翰在前一天说的。我们在上一次查经的时候说,因为施洗约翰先说了一句,“但有一位站在你们中间,是你们不认识的”,为了避免他们的误解,以为主耶稣已经站在他们中间了,所以才解释是“在我以后来”的。

现在,主耶稣真的来到了,所以施洗约翰就要告诉众人,这位主耶稣就是他昨天所说的,“我给祂解鞋带,也不配”的那一位。

2. 反成了在我以前的

中国人有,“先进山门为师”的说法,年轻的人辈分总是低一些,年纪大的总是应该多受人尊敬。所以当施洗约翰说到,“有一个人在我以后来”,常常就被人们认为其名次、地位应该排在施洗约翰后面。施洗约翰在这里要说明,虽然主耶稣比约翰晚六个月来到世界,而且也在施洗约翰出来传道以后才开始传道,但是主耶稣的地位要比他高很多很多。

为此,我们查对了圣经的其他翻译本对这一节圣经的翻译:

圣经新译本是翻译为,“这一位就是我所说的:‘有一个人,是在我以后来的,位分比我高,因为他本来是在我以前的。’”

吕振中翻译的圣经是写成,“这一位就是我所说到:‘有一个人在我以后来,在我前头,因为祂本是比我先的。’”

英文圣经是翻译为,“This is He on behalf of whom I said, ‘After me comes a Man who has a higher rank than I, for He existed before me.’”(NASB)

从这些翻译中,我们就知道和合本圣经里所写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是表示主耶稣的地位比施洗约翰高。因为在其他的翻译中都讲到了“位”,也就是英文里的“rank”。

3, 因祂本来在我以前

根据《路加福音》第一章 36 节的记载,我们知道施洗约翰的年龄比主耶稣大六个月。但是施洗约翰在这里却说,“祂本来在我以前”。

我们刚才讲,那是表示地位的意思,但是除了这样意思以外,还真的有先后的意思。

如果讲到先后的问题,明明是施洗约翰先来到这个世界,怎么主耶稣反而是在施洗约翰之前呢?

实际上,施洗约翰的这一句是对主耶稣的又一个见证,他在这里是见证主耶稣是超时间的。

主耶稣曾经说过,“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见约翰 8:58)犹太人为此要用石头打祂。但是主耶稣所说的是实实在在的事情。我们所有的人都是上帝创造的,上帝当然在所有的人之前。

圣经又告诉我们,“亲爱的弟兄啊,有一件事你们不可忘记,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见彼后 3:8)这一句话怎么解释?

有人以为用这一句话就把《创世记》里记载上帝用六天创造宇宙万物解释为六千年。这样的解释是错误的。在《创世记》里,上帝创造宇宙万物的时候,圣经清楚地记录了“有晚上,有早晨”,那就无论如何都不能把《创世记》里的一天解释为很多年了。

圣经告诉我们,“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这是告诉我们,对于上帝来说,一日与一千年是没有区别的,也就是说上帝是不受时间的限制的。其实,上帝是不受任何的限制的;上帝是无限的!

在和合本圣经里,“时间”这个词很少出现,而且都不是单独以名词的形式出现。和合本圣经里只有两处出现了“时间”这两个字,但是都是以“霎时间”,(见王上 18:45 和路加 4:5)以形容词的形式出现的。

时间和空间是上帝创造了给人的,所以我们就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圣经告诉我们,复活了主是不受空间限制的,祂可以突然出现,也可以突然消失。同样地,上帝也是不受时间的限制,所以“主上帝说,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阿拉法俄梅戛乃希腊字母首末二字),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见启示 1:8)因为祂不受时间的限制,所以祂是从永远到永远的上帝!

这就是施洗约翰的一个重要见证,见证主耶稣是从永远到永远的上帝。

III. 我先前不认识祂,如今我来用水施洗,为要叫祂显明给以色列人。

1. 我先前不认识祂

在我们今天所查考短短的六节经文中,圣经记载了施洗约翰两次说到,“我先前不认识祂”。

我们一直说,圣经里的话都是重要的,因为都是上帝的话。说一次已经是重要的了,如果连续说两次,那一定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路加的记载,从人的角度来看,施洗约翰应该是主耶稣亲戚。(因为以色列人都是雅各的后代,他们都有同一个姓。按照中国人的习惯来说,他们应该是堂兄弟。)根据路加的记载,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和施洗约翰的母亲以利沙伯走得很近,而且马利亚从圣灵怀孕了以后,还在以利沙伯的家里住了三个月。(见路加 1:56)所以他们很可能从小就是认识的,甚至可能是幼年时的玩伴。

现在施洗约翰说,“我先前不认识祂”,这表示他现在认识了,或者说,我现在才刚刚认识祂。

但是在前一天,施洗约翰曾说,“就是那在我以后来的,我给他解鞋带,也不配。”难道他说这话的时候,还不知道这话的意思吗?

我们在上一次查经的时候说,施洗约翰所说的这一句话是指主耶稣的,但是我们在上一次查经的时候是强调了基督。我们说施洗约翰总是把话题联系到基督,我们也知道基督就是弥赛亚,就是旧约圣经所应许的那一位。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在前一天施洗约翰并没有提到耶稣。施洗约翰实际上是说,那在我以后来的是基督,因为他是基督的先锋,为基督鸣锣开道的。

我们知道施洗约翰是,“是从上帝那里差来的”。(参见约翰 1:6)所以他是传递上帝的话的,上帝让他说什么,他就说什么。他知道那在我以后来的,是大有能力的基督,但是他还不知道基督就是主耶稣。

那么为什么今天施洗约翰认出耶稣是谁了呢?关于这个问题,在施洗约翰第二次说,“我先前不认识祂”的时候,我们就清楚了。

2. 如今我来用水施洗,为要叫祂显明给以色列人

施洗约翰再一次强调,他只是用水施洗。他这样做不仅是向众人传讲悔改的福音,更是为光作见证,把显明救世主已经来到世界。

施洗约翰所施的洗,是悔改的洗,是人们在向上帝认罪以后所受的洗礼。

让我们看到自己的罪,一方面是圣灵的工作,一方面也是我们愿意接受圣灵的带领。当人们看到自己的罪以后,就希望自己从罪里被拯救出来,因此人们的心是打开的。这就是施洗约翰为主修直道路的工作,也是他为主预备合用的百姓的工作。

当众人希望自己从罪恶中拯救出来的时候,施洗约翰就行众人呼喊,“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或作背负)世人罪孽的。”就把主耶稣显明给众人。

IV. 约翰又作见证说,我曾看见圣灵,仿佛鸽子从天降下,住在祂的身上。

1. 我曾看见圣灵,仿佛鸽子从天降下,住在祂的身上

对于施洗约翰在这里所做的见证,圣经有记载如下:

“当下,耶稣从加利利来到约但河,见了约翰,要受他的洗。约翰想要拦住祂,说,我当受袮的洗,袮反倒上我这里来吗?耶稣回答说,你暂且许我。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或作礼)于是约翰许了祂。耶稣受了洗,随即从水里上来。天忽然为祂开了,他就看见上帝的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祂身上。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见马太 3:13~17)

在这里我们稍微插入一些有关代词的说明:

和合本圣经都是用人字边的“他”来表示上帝和人,在这段经文里有六个“他”,但是这些“他”里,有的是表示主耶稣,有的是表示施洗约翰。为了便于大家区分哪一个“他”是表示主耶稣,我们用示字边的“祂”表示主耶稣、圣灵和上帝;用人字边的“他”表示人,这样就比较清楚了。

那我们是怎样里觉定哪一个“他”是表示主耶稣,哪一个“他”是表示施洗约翰呢?我们不仅根据某些英文圣经在表示主耶稣、圣灵和上帝时候的代词him里使用大写的 H,而表示人的代词使用小写的 h; 更主要的是根据圣经所叙述的意思来决定。

英文圣经(NASB)把马太 3:16 翻译为,“After being baptized, Jesus came up immediately from the water; and behold, the heavens were opened, and he saw the Spirit of God descending as a dove and lighting on Him.” 这就与我们分别使用示字边的“祂”和人字边的“他”,所抄写的一样了。

可能有人会有些问题:为什么主耶稣也要受施洗约翰的洗礼

我们知道人们到施洗约翰面前来向上帝认罪,受他的洗礼。我们在前面也讲过多次,施洗约翰所传的是悔改的道,是告诉众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所以都应该悔改。

主耶稣是没有罪的,连原罪都没有,那祂为什么也要到施洗约翰那里来受洗呢?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因为连施洗约翰也是这么觉得,所以他对主耶稣说,“我当受袮的洗,袮反倒上我这里来吗?”

但是主耶稣很清楚地回答了施洗约翰,“你暂且许我。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

注意主耶稣的回答:

首先,主耶稣在这个时候突然同时使用“我”和“我们”来回答,而不是单单以“我”来回答。这样的说法是与上帝在造人的时候所说的话是一样的。“上帝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上帝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祂的形像造男造女。”(见创世 1:26~27)只有上帝可以同时用单数的“我”和多数的“我们”来表示自己。

所以当主耶稣回答施洗约翰的时候是以三位一体上帝的身份来回答的,因为祂同时使用了单数的“我”和多数的“我们”。

其次,主耶稣说,“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或作礼)”

我们知道主耶稣在大使命中吩咐我们,要“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参见马太 28:19)这是上帝的吩咐,因此每一个基督徒都应该受洗。除非像与主耶稣同钉十字架的那位强盗那样,不可能从十字架上下来受洗。对于重病人,我们也可以用点水礼的方式在病床上替他施洗。

上帝是绝对不会违反祂自己所规定的所有的圣礼的,当主耶稣降卑为人的时候,虽然祂绝对没有罪,但是祂要给我们建立了一个榜样,所有的人都必须按照上帝的吩咐来做。

所以有人一旦接受了主耶稣为个人的救主,我们就要为他准备洗礼。

2. 约翰又作见证说,我曾看见

施洗约翰作见证说他自己一个人看见圣灵,仿佛鸽子从天降下,住在主耶稣的身上。他没有说众人都看见。

圣经在这里所记载的,与马太的记载是完全一致的;马太记载了,“天忽然为祂开了,他就看见上帝的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祂身上。”

所以我们可以肯定,只有施洗约翰一个人看到了圣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主耶稣的身上。为什么这么重要的事情仅有施洗约翰一个人看到,而没有让众人都看到呢?

V. 我先前不认识祂。只是那差我来用水施洗的,对我说,你看见圣灵降下来,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

在这一节经文里,圣经就告诉我们为什么只有施洗约翰有一个人看见上帝的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主耶稣的身上。

1. 只是那差我来用水施洗的,对我说,你看见圣灵降下来,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

(1) 施洗约翰在这里说,“那差我来用水施洗的”。

从语法上来看,“那差我来用水施洗的”是一组形容词短语,而形容词是用来形容名词的。比如,那位专心听讲的姊妹。在这里我们就看到了,“那位专心听讲的”是形容词短语,而这个形容词短语是形容一位姊妹。根据这个形容词短语,我们就可以在人群中找到这位姊妹。

(2) 但是施洗约翰没有把话说完整

按照语法,施洗约翰在说了,“那差我来用水施洗的”之后,应该有一个名词。但是他在说了这个形容词短语之后并没有告诉我们是谁差他来施洗的,所以从语法的角度来看,这是不完整的诉述。

但是,我们一看就知道施洗约翰在这里是指上帝,因为在第六节里已经告诉我们了,他“是从上帝那里差来的”。那么,为什么他不说呢?

十诫的第三条是怎么说的?“不可妄称耶和华你上帝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见出埃及20:7;申命5:11)所以以色列民尽量避免说上帝的名字,免得在无形中犯了十诫。

(3) 施洗约翰的这个见证,回答了昨天那些受法利赛人差来之人的问题

昨天,“他们问他说,你既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亚,也不是那先知,为什么施洗呢?”他一直没有直接回答。但是,我们现在看到他所作的见证,也就是他清楚地向众人宣告,他是奉上帝的差遣来施洗的。

(4) 你看见圣灵降下来,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

我们知道施洗约翰是赋予了上帝的使命来到世界的,他的任务是为光做见证,是为修直主的道路。

同时上帝也告诉他,“你看见圣灵降下来,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这是上帝赐给他的一个恩典。

我们没有在圣经里找到另外有任何人看到过圣灵;在圣经里我们看到有的人被圣灵感动,有的人被圣灵充满,但是我们只找到施洗约翰是唯一的一个人看到过圣灵。

这也就向我们解释了,为什么只有施洗约翰一个人看见圣灵降在主耶稣的身上。

有人以为在五旬节的时候,人们有看到圣灵降下,但是如果我们仔细看圣经,圣经只是说,“五旬节到了,门徒都聚集在一处。忽然从天上有响声下来,好像一阵大风吹过,充满了他们所坐的屋子。又有舌头如火焰显现出来,分开落在他们各人头上。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按着圣灵所赐的口才,说起别国的话来。”(见使徒行传 2:1~4)圣经并没有说,那舌头如火焰的就是圣灵。

2. 我们现在知道主耶稣为什么要到施洗约翰那里来受洗的第三个原因了。

上帝给施洗约翰一个印证,“你看见圣灵降下来,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所以施洗约翰一直等待着这一位的出现。

(1) “用圣灵施洗的”,是什么意思?

施洗约翰曾经说过,“约翰说,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但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来,我就是给祂解鞋带也不配。祂要用圣灵与火给你们施洗。”(见路加 3:16)

所以施洗约翰知道那位用圣灵给我们施洗的就是上帝。当上帝用圣灵给我们施洗的时候,我们就从圣灵生了,我们就成为上帝的儿女,我们就真正得救了。

我们在上一次查经的时候讲到了“洗礼”有两种,一种是“水礼”,这是一种归属于上帝的见证,一般由牧师给我们施洗。而更重要的一种洗礼是接受主耶稣用圣灵为我们行的洗礼,是我们接受圣灵的洗礼,是成为上帝儿女的洗礼,是真正得救的洗礼。

(2) “用圣灵施洗的”,也是一个形容词短语

就如我们刚才所说的,“用圣灵施洗的”,也是一个形容词短语。所以这也是一句没有说完全的话。但是根据我们刚才所讨论的,我们就知道,这一句话实际上是:“你看见圣灵降下来,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弥赛亚、基督、救世主!

(3) 上帝赐给施洗约翰一个印证

上帝告诉施洗约翰, “你看见圣灵降下来,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

就在我们刚才所读的经文里,圣经告诉我们,“耶稣受了洗,随即从水里上来。天忽然为祂开了,他就看见上帝的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祂身上。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

我们就可以说,主耶稣来到施洗约翰的那里接受他的施洗,也就是为了让施洗约翰有一个明确的印证,让他看见圣灵确实是降落在主耶稣的身上。不仅让施洗约翰看见,而且还有声音告诉他,“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这就让施洗约翰绝对确定主耶稣就是上帝的儿子、是弥赛亚、是基督、是救世主。

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一定要等到主耶稣受洗以后,上帝才向施洗约翰确认呢?

圣经没有明确地告诉我们为什么,但是我们可以从圣经的其他部分看到为什么。

圣经告诉我们,“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祂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见腓立比 2:5~8)我们看到主耶稣顺服的心。

我们刚才也讲到,主耶稣是没有罪的,连原罪也没有,祂不需要受洗,但是祂降卑为人,取了人的样式,就完全顺服上帝的旨意。按照上帝对人的要求,虽然祂没有必要受洗,但是祂顺服。

我们知道在主耶稣出来传福音之前,祂完成了两件事。第一件就是接受洗礼,祂顺服了!第二件事,就是在圣灵的带领之下接受魔鬼撒旦的试探,(参见马太 4:1~11)祂战胜了!

在主耶稣走向宣教工场的一刻,上帝立刻向施洗约翰确认了主耶稣的真实身份。施洗约翰就为这光作见证,主耶稣是弥赛亚、是基督、是救世主、是上帝的儿子。并且见证,凡信了祂的人,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

3. 我们现在也明白了为什么施洗约翰说,“我先前不认识祂。”

我们刚才说,在施洗约翰幼年的时候,可能他与主耶稣不仅认识,而且可能是玩伴。但是在那个时候,他只知道主耶稣是马利亚所生,只是从人的角度来认识祂。

在我们今天所查的这段经文里,施洗约翰两次说到,“我先前不认识祂。”这不是从人的角度说他不认识主耶稣,而是从属灵的教导来说的。

等到施洗约翰为主耶稣施洗以后,他看到圣灵降在主耶稣的身上,他才知道那位从小与他在一起的耶稣就是旧约圣经所应许的弥赛亚。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真正地认识了主耶稣。

在我们的“基督信仰问答”课程里,我们讲到了历史学家都承认主耶稣确实是存在的。没有一个人否认主耶稣确实在第一世纪的时候在加利利这个地方,也承认祂是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但是世人只认识主耶稣是一个人,并不认识主耶稣是弥赛亚、是基督、是救世主、是上帝的儿子。

认识主耶稣是一个人,与认识主耶稣是基督、是上帝的儿子,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只有认识主耶稣是基督,是上帝的儿子才有永生。

VI. 我看见了,就证明这是上帝的儿子。

当施洗约翰看到圣灵像鸽子降临在主耶稣的身上,他就得出结论,这就证明主耶稣是上帝的儿子。

当我们把福音传出去的时候,有一些人就会对我们说,“你们说的都很好,但是我没有看到。如果我看到了,我就相信。”

这些人不知道什么是相信。圣经告诉我们,“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见希伯来 11:1)什么是相信?相信就是对一件还没有出现的事情、或者你对还没有看到的事情,却已经为此下了结论。

比如,我把手放在背后,不让你看见,然后对你说,“你是不是相信我手里有一把钥匙?”

这个时候你看不到我手里有什么东西,于是你就分析了,“你这个人平时一直开玩笑,我无法相信你说的的话。”于是,你就得出一个结论:我不相信你手里有一把钥匙。

你也可以有另外一种分析,这个人比较老实,我也没有见到过他撒谎。于是你就得出结论:我相信你手里有一把钥匙。

所以,什么是相信?相信就是你在还没有看见的情况下所得出的结论。

但是,如果我让你看我手里的一把钥匙,我还要不要问你,“你是不是相信我手里有一把钥匙?”在这种情况下,我已经不需要问了,因为我已经向你显示了事实,已经证明我手里有一把钥匙了。

当然,当我向你显示我手中的钥匙的时候,你还是可以说我手中没有钥匙。但是这就表示你不是眼睛有问题,就是一个无赖。当证据确凿的时候,还不肯承认的话,那这个人就是无药可救的了。

所以,施洗约翰在这里告诉我们,他已经看见了上帝所告诉他的,“你看见圣灵降下来,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所以,施洗约翰就出来证明主耶稣就是上帝的儿子。

VII. 我们在这段经文里学到了什么。

  1. 主耶稣是上帝的羔羊,就是上帝为我们预备了的赎罪祭的祭物。

  2. 因为主耶稣是上帝为我们预备的祭物,所以主耶稣就是我们永远的赎罪祭。祂一次献上便叫世人因相信祂而罪得赦免。

  3. 上帝是超越时间和空间的;上帝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祂是从永远到永远的上帝。

  4. 我们要真的认识主耶稣是谁。世人只知道耶稣是一个人;我们知道主耶稣是弥赛亚、是基督、是救世主、是上帝的儿子。

  5. 我们必须接受主耶稣用圣灵和火给我们施行的洗礼,就是接受圣灵在我们的心中。

  6. 上帝已经通过施洗约翰向我们证明主耶稣就是上帝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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