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38:12-30
大家平安:今天我們要講創世記38章12到30節,38章的主角是猶大和他瑪。猶大和兄弟們賣了約瑟以後,「那時,猶大離開他弟兄下去,到一個亞杜蘭人名叫希拉的家裡去。猶大在那裡看見一個迦南人名叫書亞的女兒,就娶他為妻,與他同房,他就懷孕生了兒子,猶大給他起名叫珥。他又懷孕生了兒子,母親給他起名叫俄南。他復又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示拉。他生示拉的時候,猶大正在基悉。」38章記載猶大娶妻生子之後,省略兒子們的成長過程,緊接著記載猶大為長子珥娶妻。「猶大為長子珥娶妻,名叫他瑪。猶大的長子珥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就叫他死了。猶大對俄南說:你當與你哥哥的妻子同房,向他盡你為弟的本分,為你哥哥生子立後。俄南知道生子不歸自己,所以同房的時候便遺在地,免得給他哥哥留後。俄南所做的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也就叫他死了。猶大心裡說:恐怕示拉也死,像他兩個哥哥一樣,就對他兒婦他瑪說:你去,在你父親家裡守寡,等我兒子示拉長大。他瑪就回去,住在他父親家裡。」上個禮拜講到這裡,現在繼續往下講。
創世記38章12到14節「過了許久,猶大的妻子書亞的女兒死了。猶大得了安慰,就和他朋友亞杜蘭人希拉上亭拿去,到他剪羊毛的人那裡。有人告訴他瑪說:你的公公上亭拿剪羊毛去了。他瑪見示拉已經長大,還沒有娶他為妻,就脫了他作寡婦的衣裳,用帕子蒙著臉,又遮住身體,坐在亭拿路上的伊拿印城門口。」「過了許久」指的是從他瑪回娘家守寡,到猶大妻子過世這段時間。在撒母耳記上,「過了許久」被用來形容過了20年的時間。因此,從他瑪回娘家守寡到猶大妻子去世,示拉有足夠時間長大成人、娶妻生子。然而猶大完全沒有實踐諾言,讓多年守寡的他瑪嫁給示拉為妻。多年以後猶大的妻子死了,「猶大得了安慰」,得了安慰指的是猶大為妻子守喪完畢。猶大守喪完以後,就和朋友繼續投入工作,從亞杜蘭上到亭拿去,視察剪羊毛的工作。經文告訴我們,猶大的朋友是亞杜蘭人希拉。這個亞杜蘭人希拉就是38章1節的亞杜蘭人希拉。當年猶大離開希伯崙後,就是來到希拉家旁邊支搭帳棚,和希拉生活在一起。現在多年過去,亞杜蘭人希拉成為猶大的朋友。猶大和迦南人成為朋友,這告訴我們,離開以色列家的猶大已經越來越像一個迦南人,被迦南人同化。難怪他可以毫無愧疚地不守承諾,把聽從他吩咐守寡多年的他瑪完全拋諸腦後。
猶大和希拉來到亭拿,視察剪羊毛的工作。「有人告訴他瑪說:你的公公上亭拿剪羊毛去了。」他瑪雖然多年守寡,卻不是一個傻瓜。她知道公公沒打算兌現承諾,所以讓人盯住猶大的行蹤,準備看好時機主動出擊,爭取自己的權益。「他瑪見示拉已經長大,還沒有娶他為妻,就脫了他作寡婦的衣裳,用帕子蒙著臉,又遮住身體,坐在亭拿路上的伊拿印城門口。」他瑪脫下守寡穿的孝服,換上當時妓女的裝扮,坐在猶大前往亭拿的必經之路上。他瑪知道猶大完全沒有打算讓她嫁給示拉,所以他瑪為自己的將來主動出擊。她把自己打扮成妓女,要引誘猶大與她發生關係,藉此懷孕生子。這時候猶大剛剛喪妻,容易陷入誘惑,而且剪羊毛是歡慶的時候,大家會多喝幾杯酒,容易酒後亂性。因此現在是他瑪引誘猶大最好的時機。他瑪的行為違背聖經教導,對今天的我們來說也是匪夷所思。可是考古學告訴我們,當時的赫人法律規定,如果死去的丈夫沒有兄弟,丈夫的父親可以娶死去兒子的遺孀為妻,代替兒子傳宗接代。然而利未記20章12節明文規定,「與兒婦同房的,總要把他們二人治死;他們行了逆倫的事,罪要歸到他們身上。」在創世記19章,上帝毀滅所多瑪和平原諸城之後,羅得帶著兩個女兒逃到深山裡隱居。兩個女兒從小在所多瑪長大,價值觀因此極為偏差。她們為了存留後裔,就灌醉父親羅得,從她們父親懷孕生子。迦南人的道德極其敗壞,所以到他們惡貫滿盈的時候,上帝就藉著以色列人的手審判他們。他瑪身為迦南人,知道猶大不會為她履行承諾,於是想盡辦法讓猶大遵守迦南人的法律,代替死去的丈夫為她留後。
創世記38章15到19節「猶大看見他,以為是妓女,因為他蒙著臉。猶大就轉到他那裡去,說:來吧!讓我與你同寢。他原不知道是他的兒婦。他瑪說:你要與我同寢,把什麼給我呢?猶大說:我從羊群裡取一隻山羊羔,打發人送來給你。他瑪說:在未送以先,你願意給我一個當頭嗎?他說:我給你什麼當頭呢?他瑪說:你的印、你的帶子,和你手裡的杖。猶大就給了他,與他同寢,他就從猶大懷了孕。他瑪起來走了,除去帕子,仍舊穿上作寡婦的衣裳。」猶大中計了。猶大看見他瑪,以為是妓女,就動了淫念。猶大直接提出要求:「來吧!讓我與你同寢。」經文特別告訴我們,「他原不知道是他的兒婦」,意思是如果猶大知道,就不會和他瑪發生關係。他瑪看見猶大中計,就說:「你要與我同寢,把什麼給我呢?」他瑪和猶大討論價格。「猶大說:我從羊群裡取一隻山羊羔,打發人送來給你。」猶大身上沒有帶錢,表明猶大召妓是一時衝動,不是預謀。一隻山羊羔讓我們想起,猶大和兄弟們賣了約瑟以後,用公山羊的血染紅約瑟的彩衣,欺騙父親雅各約瑟已死。現在猶大用一隻山羊羔,比正常價格更高許多的代價,要滿足自己的慾望。
其實他瑪要的不是一隻山羊羔,她要的是可以證明猶大身分的物品。他瑪見猶大已經上鉤,就說:「在未送以先,你願意給我一個當頭嗎?」他瑪將計就計,提出在猶大把羊羔拿來以前,必須先給她一個抵押品。於是猶大問:「我給你什麼當頭呢?」他瑪順勢提出:「你的印、你的帶子,和你手裡的杖。」印是印章、帶子是繫著印章的繩子。藉著印、帶子、手裡的杖這三樣東西,可以清楚認出猶大的身分。他瑪要求這三樣東西,表面上是作抵押品,實際上這些是他瑪的保命符。之後他瑪就是藉著猶大這三樣隨身物品,才能證明自己不是做妓女賣淫有了身孕。「猶大就給了他,與他同寢,他就從猶大懷了孕。」猶大從頭到尾都沒有認出他瑪。交易完成以後,「他瑪起來走了,除去帕子,仍舊穿上作寡婦的衣裳。」雅各從前用山羊羔,和以掃的衣服欺騙父親以撒。後來猶大和兄弟們用沾滿公山羊血的衣服,欺騙父親雅各。現在他瑪換了衣服,用山羊羔為條件欺騙公公猶大。創世記這三個故事都有類似元素在內,這暗示我們上帝使惡人惡有惡報。雖然他們都是被上帝揀選蒙恩的人,雖然過了多年,雅各和猶大都沒有辦法逃脫自己犯罪帶來的惡果。
創世記38章20到23節「猶大託他朋友亞杜蘭人送一隻山羊羔去,要從那女人手裡取回當頭來,卻找不著他,就問那地方的人說:伊拿印路旁的妓女在哪裡?他們說:這裡並沒有妓女。他回去見猶大說:我沒有找著他,並且那地方的人說:這裡沒有妓女。猶大說:我把這山羊羔送去了,你竟找不著他。任憑他拿去吧,免得我們被羞辱。」交易完成以後,猶大按照先前的約定,請朋友亞杜蘭人希拉幫他去送山羊羔,好拿回抵押品。猶大沒有自己出面,因為召妓在當時是一件丟臉的事,猶大不願意自己的醜事曝光。猶大託朋友幫忙的時候,只稱呼他瑪為那女人,表示猶大不曉得與他同寢的人是誰。後來希拉去找人的時候,也只能「問那地方的人說:伊拿印路旁的妓女在哪裡?」我們看到對於嫖妓付錢的承諾,猶大很急著要兌現,但是對於讓兒子示拉娶他瑪的承諾,猶大卻完全拋諸腦後。兩者的差別在於前者關乎猶大個人的面子,後者卻只與他瑪的幸福有關。示拉可以不娶他瑪,另外再娶妻生子,守寡多年的他瑪卻無法再嫁,非常可能就此孤獨終老。希拉自己找不到人,只好問當地人找人,得到的回答卻是「這裡沒有妓女」。希拉找不到人,只能兩手空空回去報告猶大。「猶大說:我把這山羊羔送去了,你竟找不著他。任憑他拿去吧,免得我們被羞辱。」猶大的意思是要低調處理。既然他已經託人把山羊羔帶去,卻找不到人,只好任憑對方拿走抵押品。猶大不要希拉繼續找人,免得搞到大家都知道猶大嫖妓,讓猶大變成街頭巷尾茶餘飯後的笑柄。然而猶大卻沒想到,三個月以後此事還是爆開瞞不住,猶大只能公開承認自己的醜事,成為被羞辱的笑柄。
創世記38章24到26節「約過了三個月,有人告訴猶大說:你的兒婦他瑪作了妓女,且因行淫有了身孕。猶大說:拉出他來,把他燒了!他瑪被拉出來的時候便打發人去見他公公,對他說:這些東西是誰的,我就是從誰懷的孕。請你認一認,這印和帶子並杖都是誰的?猶大承認說:他比我更有義,因為我沒有將他給我的兒子示拉。從此猶大不再與他同寢了。」三個月以後,他瑪的肚子大起來了。「有人告訴猶大說:你的兒婦他瑪作了妓女,且因行淫有了身孕。」猶大沒有找他瑪對質,直接宣布審判:「拉出他來,把他燒了!」猶大是一個很愛面地的人。他聽見兒媳婦做了醜事,就決定要他瑪的命,將他瑪處以火刑燒死。猶大很生氣他瑪讓他一家蒙羞,所以決定用最嚴厲的刑罰懲罰他瑪,以洩心頭之恨。從猶大的反應我們可以知道,他瑪假扮成妓女去引誘猶大,其實是冒著生命危險。然而對他瑪來說,她寧願冒著失去生命的危險,也要留下後嗣。他瑪寧願拿命拚拚看,也不願就這樣默默終老一生。猶大判定行淫的他瑪該死,然而按照舊約律法,姦夫淫婦都要被判處死刑。猶大因為他瑪行淫懷孕使他蒙羞而生氣,然而真正使猶大蒙羞的不是別人,正是他自己。因此猶大不只是定了他瑪死罪,也是定了自己死罪。「他瑪被拉出來的時候便打發人去見他公公,對他說:這些東西是誰的,我就是從誰懷的孕。請你認一認,這印和帶子並杖都是誰的?」這時候他瑪從猶大拿到的身分證明派上用場,他瑪要求猶大檢查證物,好讓猶大知道與他瑪同寢,使他瑪懷孕的就是猶大本人。
猶大認出這些東西是自己的,知道他瑪肚子裡的是自己的孩子,於是猶大修改先前要燒死他瑪的判決。「猶大承認說:他比我更有義,因為我沒有將他給我的兒子示拉。」猶大承認他瑪是無辜的,他瑪比他更有公義,有罪的乃是猶大。猶大虧欠他瑪,沒有遵照諾言讓他瑪與兒子示拉成婚。現在猶大宣告他瑪無罪、有罪的是猶大自己。猶大公開承認自己的罪,這個行動成為猶大生命改變的契機。猶大公開認罪悔改,「從此猶大不再與他同寢了」。他瑪是猶大的兒媳婦,猶大之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與他瑪同寢。雖然現在他瑪懷了猶大的孩子,猶大卻沒有再與兒媳婦他瑪同寢,沒有明知故犯亂倫的罪。猶大也沒有讓示拉娶他瑪,因為他瑪已經有孕,可以為猶大家族傳宗接代,不需要再嫁給示拉。雖然猶大從前有許多不是,犯了許多罪,但是從他承認自己有罪,並且願意悔改這一刻開始,猶大和過去不再一樣,猶大的生命開始改變。約翰壹書1章5到10節「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到創世記42章,猶大已經回家和兄弟和好,並且成為一個愛護兄弟、信守承諾的人。猶大的生命持續改變,顯明他的確是一個被上帝揀選,蒙恩得救的罪人。
創世記38章27到30節「他瑪將要生產,不料他腹裡是一對雙生。到生產的時候,一個孩子伸出一隻手來;收生婆拿紅線拴在他手上,說:這是頭生的。隨後這孩子把手收回去,他哥哥生出來了;收生婆說:你為什麼搶著來呢?因此給他起名叫法勒斯。後來,他兄弟那手上有紅線的也生出來,就給他起名叫謝拉。」他瑪生下雙胞胎。這不是創世記第一次記載亞伯拉罕家族有雙胞胎出生,上一次是以撒與利百加之子雅各和以掃。利百加生以掃和雅各的時候,雅各的手抓住以掃的腳跟,搶著要作大哥。他瑪的雙胞胎也是搶著出生,「一個孩子伸出一隻手來;收生婆拿紅線拴在他手上,說:這是頭生的。」然而等收生婆做好記號以後,「隨後這孩子把手收回去,他哥哥生出來了」。「收生婆說:你為什麼搶著來呢?因此給他起名叫法勒斯。」法勒斯的意思是跳出來,他搶著先出生作哥哥。後來綁紅繩的孩子也生下來,「就給他起名叫謝拉」,謝拉的意思是光明。法勒斯和謝拉都是由猶大親自命名。雖然猶大犯罪召妓,他瑪假裝成妓女引誘猶大同寢,但是上帝的恩典超越人的罪惡。他瑪為猶大生下兩個兒子法勒斯和謝拉,代替猶大死去的兩個兒子珥和俄南,使亞伯拉罕得後裔的應許得到進一步擴展。儘管承受應許之人充滿罪惡,上帝的應許仍然不會落空、不會失敗。
馬太福音1章1到3節「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耶穌基督的家譜:亞伯拉罕生以撒;以撒生雅各;雅各生猶大和他的弟兄;猶大從他瑪氏生法勒斯和謝拉」。猶大和他瑪之子法勒斯是耶穌基督的先祖。在馬太福音耶穌基督的家譜裡,除了他瑪以外,還記載另外四位女子,分別是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妓女喇合、摩押女子路得,和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他瑪、喇合、路得、拔示巴都是在舊約聖經裡提到的人物。他瑪、喇合、路得都不是以色列人,都是外邦人,他瑪、喇合、拔示巴都犯過姦淫的罪。然而在上帝的恩典之下,這四位婦女都成為耶穌基督的先祖。她們都有過不尋常的經歷,承擔醜聞和生命危險,才能成為耶穌基督的先祖。馬太福音不是選擇撒拉、利百加、利亞記載進耶穌基督的家譜,而是選擇充滿爭議和不道德的他瑪、喇合、路得、拔示巴。其中一個原因是這四位女性先祖的遭遇,與馬利亞童女懷孕將要面臨的遭遇相似。馬利亞沒有犯罪,卻會因為上帝超自然的神蹟被人指責有罪,必須以勇氣承擔一切的批評壓力,甚至連約瑟都差一點因此要休掉馬利亞。另一方面藉著耶穌基督的家譜,上帝顯明祂願意接納罪人的愛。上帝願意讓自己的獨生子生在這樣的家族中,生在充滿罪惡和道德爭議的譜系之下。以此顯明上帝愛世人,願意犧牲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願意與罪人認同到這個程度,願意以無罪之身生在罪人之中。希伯來書2章14到17節「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他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上帝的安排往往出人意表,然而上帝的恩典使我們罪人蒙恩,使我們這些有罪的人能夠有好的結局,如同猶大與他瑪的故事一樣。最後,我們用以西結書33章11節結束今天的講道。「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我們一起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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