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以他的血與身體設立了聖餐,稱為聖餐,應當在教會中遵守,直到世界的末了,為要永遠記念他的受死,保證真信徒在其中應得 的一切福份的益處,並在他(祂)裡面得著屬靈的滋養和生長,使他們更進一步對主履行應盡的本分。聖餐又是作為基督奧秘身體之肢體的信徒,與基督有交通,並彼此交通的一種聯繫和(實踐)保證。
二、在這聖禮中,不是基督被獻給父,也不是為活人死人的赦罪而真實獻祭, 只是記念主一次永遠地在十字架上獻上自己,也是以讚美向上帝獻上屬靈的祭。所以天主教所謂的彌撒至為可憎,讓人曲解基督獨一的獻祭,這祭是基督為選民中諸罪孽所獻的惟一挽回祭。
三、主耶穌在這聖禮中吩咐祂的僕人向會眾(1)要宣讀設立聖餐時說的話, (2)要禱告、(3)要祝福餅杯,就使它們分別為聖,(4)要拿起餅來,擘開,(5)要拿起杯來(他們自己也要領聖餐),將餅杯分給領餐教友,但不可分給未出席者。
四、(1)私人彌撒,即單獨從神父,或者任何人一個人所領受的聖餐;(2)不讓信徒領受主杯;(3)敬拜餅杯,或將之舉起、捧持、遊行讓人敬拜;(4)以任何宗教用途為藉口來保存餅、杯,以上種種都是不對的,有違聖餐的本質,違背基督設立聖餐的宗旨。
五、聖餐中的外部可見物質,如果按基督的吩咐正當地被分別為聖,就與被釘死的基督有如下的關係,以致它們有時真正地而非僅在儀式中被人稱做其所代表的「主的身體」、「主的血」;但就其本質與性質而言,這些真的只是餅和酒,和從前一樣。
六、所謂「餅與酒的本質,經過神僕的聖別或其他方法,變成基督的身體與血的本質(所謂化質說)」的教義,不但不合聖經,而且違反常識和理性;顛倒聖 餐的特質,過去和現在都造成各種迷信和明顯的偶像崇(敬)拜。
七、按理領聖餐者,不但是在外面有分於聖餐中有形的物質,也是在裡面憑信心真實地(不是憑肉體,是屬靈地)領受被釘十字架的基督,以基督為糧,我們領受他死帶給我們的一切益處的祝福與保證。基督的身體和血雖然不是具體地在餅杯之內,或與之同在,或在其下;然而就屬靈工作來看,聖餐對信徒的信心而言是真實同在的,正如餅與酒對信徒的外在感官而言是真實同在的。
八、無知與邪惡之人雖然領受聖餐的餅和杯,但不能領受餅和杯所表明的基督身體與血;由於他們不按理領受聖餐,反而干犯主的身體和血,就定自己的罪。因此凡無知與不敬虔的人,既不與主相交,就不配赴主筵席,若他們依然故我,就算沒有犯大罪得罪基督,也不能領受聖餐,或獲准領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