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帝從萬古以先,以祂自己的旨意按著祂最智慧、最聖潔的計劃,決定一切將要成的事,沒有攔阻,不會改變。但上帝這樣決定,又不至於使祂因此成為罪惡的創始者:但上帝這樣的決定,絕非罪惡之創始者,也不至於使祂因此侵犯受造者的意志,且不至於使「第二因」因而喪失其「自由」與「偶發」(contingence)的性質,反倒得堅立。
二、雖然上帝在一切條件都已經設定的情況下,上帝知道任何可能或可以發生的;可是祂並不是因為已經預先看見「萬事將來會在那些已經設定的情況下發生」,才預定萬事。
三、有些人和天使按照上帝的預旨,為了彰顯上帝的榮耀,被預定得永生,其餘的人和天使則被預定受永死。
四、上帝這樣預定這些天使和人,都經過個別的計劃,是不能改變的;而且他們的數目確定到一個地步,既不可增,又不可減。
五、這些蒙上帝預定得生命的人,是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按照祂永恆與不變的目的,也按照祂奧秘的計劃與美意,在基督裡揀選這些人的,使他們可以得 到永遠的榮耀。上帝這樣選(預)定他們,完全是出於上帝白白的恩惠與慈愛,並不是根據上帝預見他們的信心、善行,也不因為上帝預見他們在信心與善行上的堅持,或受造界其他任何事物;這些都不是上帝選(豫)定的條件或動因,總之這都是要使祂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
六、上帝既指定蒙選召者得榮耀,祂便藉著自己永遠的旨意,也是最自由的旨 意,預先安排好達到此目的的一切方法。因此,蒙選召者雖在亞當裡墮落了,卻被基督救贖——藉著聖靈的工作,在適當的時候,呼召他們對基督生發有效的信心;並使他們被稱為義,成為上帝的兒女,成聖,因信蒙上帝能力保守,以致得救——這一切恩惠只臨到蒙揀選的人。
七、至於其餘的人類,上帝乃是按照祂自己意志不可測的計劃,意旨施予或保留其恩惠,為了彰顯祂在受造者身上的至高權能,祂就樂意放棄他們,並指定他們為自己的罪受羞辱、遭忿怒,使祂榮耀的公義得著稱讚。
八、這預定的教義至為深奧,所以應當特別慎重,留心處理,好叫凡聽從上帝在其話語中所啟示給順服祂旨意的人,可以從他們有效蒙召的確實性上,確信自己永遠蒙揀選。如此,這教義對那些凡以真心順從福音的人,就成為他們謙虛、勸勉、蒙受極大安慰的緣由,也成為他們對上帝發出讚美、敬畏與讚嘆的緣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