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誡是甚麼?
第四誡是:「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 ─ ─ 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和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