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很類似基督與教會的關係。
(一)有些事基督才能做(為教會死),有些事教會才能做(在世上代表基督並
服從基督的誡命),有些事他們一起做(拯救靈魂)。
(二)夫妻合為一體後,並未失去個人的身分。兩人參與共同的婚姻關係,
卻仍擁有自己的生活。
二、在感情方面
(一)只有本人才能控制自己的感情,也只有本人要對自己的感情負責。
(二)親密關係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是「兩人都為自己的感情負責」。
(三)我們應該向對方表達自己的感情。不要說「我覺得『你』….」,而
要練習說「我覺得『自己』….」。
(四)向別人暴露自己的弱點,是建立親密關係的起點。
(五)若我們對某人生氣,「去找他談話、向他表明我們很生氣、並表明我
們為什麼生氣」是我們的責任。就算是別人觸怒我們,我們也有責任主
動採取行動。
(六)不處理心中的怒氣與傷害會戕害彼此間的關係。
三、在欲望方面
(一)只有本人才能對自己的欲望負責。
(二)對方沒有責任要滿足我們的渴望,我們也不可能想要甚麼就得到甚
麼。我們必須為自己的失望負責。
(三)婚姻中的雙方必須設法解決兩人需求上的衝突,但不能因為自己的失
望而責怪對方。
(四)我們每個人都是「有限的」,不要讓我們的愛心超過自己的能力範
圍,以致慈愛反轉為不滿。
(五)我們為對方做事,是「禮物」。不想給了就不要給。「學習拒絕」是
我們的責任。
(六)若我們不立界線,很快心中會充滿怨懟。
四、在婚姻中應用界線
(一)因果律
1.很多時候一方失控了,卻不會嚐到壞行為的惡果。
要解決這個問題,只要遵循因果律,讓做出壞行為的人自食惡果。
2.我們無法改變別人,我們只能改變自己對別人的反應。
(二)責任律
1.我們「對」別人有責任,但只能「為」自己負責。
2.我們對配偶的責任是「正面提出問題」,讓我們愛的人看見他們自己的
責任。這樣才能綑綁邪惡、保護良善。
(三)能力律
我們根本沒有能力改變別人。
我們只能尊重別人的選擇,然後讓他自食其果。
(四)評估律
1.在評估界線對配偶造成的傷害時,要記得「愛與界線是一體的」。
界線不是用來控制配偶,反而是「放棄控制配偶,讓配偶為自己的行為
負責」。
2.界線對付的是我們自己。
它只是在表明「甚麼事情我會做,甚麼事情我不做」。
(五)顯露律
1.在婚姻當中顯露自己的界線是很重要的。
2.用消極的方式來顯示別人無法控制我們(如外遇、發脾氣、感情退縮
等),永遠不能產生親密關係。因為對方永遠無法了解我們是怎樣的人,
只會讓彼此更疏遠。
3.界線必須以「言語」溝通,然後以「行動」表示出來。
4.界線必須明確。
5.你要別人怎樣待你,你就怎樣待人。
6.要與配偶正視衝突,要憑愛心誠實溝通。
7.受傷未痊癒前,不要急著再度信任對方─我們必須確信對方是真的悔改
了,對方也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以行為來證明他有悔改的心。
8.雙方都需要些時間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9.我們可以尋求別人的支持來設立界線,但不要找異性。
(六)立界線是不是就不順服呢?
1.夫妻要彼此順服(弗5:21)。
2.夫妻的順服是在彼此的「恩典」之下、自由地選擇順服對方。不是用律
法強迫對方或因此定罪對方。
(七)平衡的問題
1.好的婚姻會有平衡的相聚與分離。
2.分離可以產生「相聚的渴望」。
3.若一方開始為他方負責,百分百擔起「製造相聚機會」的責任,他方反
而可能走向另一個極端(逃跑)。
五、解答
(一)首先你必須承認自己有哪些問題,找出症狀。
(二)辨識自己的症狀屬於哪種界線問題。
(三)找出界線問題第一次出現的根源。
(四)與支持團體建立關係。
你沒有立界線是因為害怕被遺棄。解決辦法就是「找別人支持你」。
(五)操練設立界線。在安全的關係中練習使用界線。
(六)對壞事說不。人不面對恐懼不能成長。
(七)饒恕別人。
1.在對方已經誠懇道歉並悔改的前提下,不能饒恕別人是缺乏界線的表
現,因為我們無法饒恕別人,就是允許那個人繼續控制你。
2. 若對方始終毫無悔意,你沒有饒恕的義務,但切記「不饒恕」不等於
「苦毒」或「恨」,而是不在上帝這位審判官面前解免對方的責任。
(八)活得積極
不要讓別人控制我們,我們必須積極地為自己設立方向。
(九)學著在自由與責任中去愛
愛從自由而來,出於自由意志的犧牲才是真正的捨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