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平安:今天我們要繼續講腓立比書第1章。上個禮拜我們講到,保羅向腓立比教會報告福音事工的進展以後,接著告訴教會,福音工作當中產生分裂。保羅說:「有的傳基督是出於嫉妒紛爭,也有的是出於好意。這一等是出於愛心,知道我是為辯明福音設立的;那一等傳基督是出於結黨,並不誠實,意思要加增我捆鎖的苦楚。這有何妨呢?或是假意,或是真心,無論怎樣,基督究竟被傳開了。為此,我就歡喜。」上個禮拜我們講到這裡,現在我們繼續往下講。
腓立比書1章18節下到19節「並且還要歡喜;因為我知道,這事藉著你們的祈禱和耶穌基督之靈的幫助,終必叫我得救。」保羅向腓立比教會報告了福音工作的進展,以及福音工作分裂的危機。保羅表示只要基督的名被正確傳揚開來,他不在意自己受苦,也不在意被人反對藐視。在18節最後,保羅表達對未來的希望:「並且還要歡喜。」雖然現在有苦難,雖然現在有危機,但是對於未來,保羅心裡充滿盼望、充滿喜樂。保羅說這個話的時候,正在監獄等候審判,他其實不能百分百肯定,自己會不會被判有罪。保羅不曉得自己能不能活著走出監獄。保羅雖然是耶穌基督的使徒,卻和我們一般人一樣,不知道自己的未來。保羅不知道審判過後,自已會生還是會死。但是保羅知道一件事,他已經決定自己面對未來的態度,就是他要歡喜快樂。不管是生是死,都不能改變保羅在基督耶穌裡喜樂的心。即使被判處死刑,在人看來是最糟糕的結果,保羅還是要喜樂,還是要榮耀基督耶穌。這是保羅最根本的人生態度與價值觀。
為什麼無論生或死,保羅都決定要喜樂呢?因為他知道上帝的旨意,「這事……終必叫我得救。」保羅知道自己最後一定要得救,所以可以勝過中間經歷的過程。過程終究只是過程,過程必定會過去,結局必定會來到。黑夜以後就是黎明。約伯受撒旦試探的時候,因為受苦太深,又不曉得自己為何受苦,就誤解上帝、埋怨上帝。約伯在約伯記13章15節說:「他必殺我;我雖無指望,然而我在他面前還要辯明我所行的。」約伯覺得是上帝要殺他。但是約伯在16節緊接著說:「這要成為我的拯救,因為不虔誠的人不得到他面前。」約伯在苦難中自認必死,然而約伯從信心的眼光看見,肉體死亡不會是他最後的結局。肉體死亡只是一個過程,之後上帝必要拯救約伯,約伯必要在肉身之外,親自來到上帝面前。上帝必要為約伯伸冤,顯明約伯是無罪受苦。保羅對自己的受苦也是這個態度,因此在監獄捆鎖中做出同樣的信心宣告:「這事……終必叫我得救。」保羅說的得救主要不是指從監獄中被釋放,被羅馬法庭宣判無罪。保羅在腓立比書1章25節說:「我既然這樣深信,就知道仍要住在世間,且與你們眾人同住,使你們在所信的道上又長進又喜樂。」保羅雖然不確定知道自己的生死,但是他認為自己最終還是能夠被判無罪。保羅認為自己可以脫離監獄的捆鎖,脫離羅馬的審判與刑罰。只是保羅在19節所說的得救,主要不是指這方面。
在腓立比書1章後半段,保羅講論基督徒的得救,指的是因信稱義的救恩。一切相信耶穌基督的人要被拯救脫離上帝末後的審判,並且要在上帝面前得到最終的平反。腓立比書1章28節「凡事不怕敵人的驚嚇,這是證明他們沉淪,你們得救都是出於神。」上帝會替為祂受苦的人伸冤,這是腓立比書裡不斷出現的一個重要主題。在腓立比書第2章,保羅論及基督耶穌的受苦與高升。基督順服父上帝的旨意,卑微死在十字架上。當基督卑微的時候,世人不按公義審判基督。雖然基督三次被宣告無罪,卻還是被釘上十字架受死,然而上帝高舉了死在十字架上的基督。腓立比書2章9到11節「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當基督從天上再來的時候,他將顯出被父上帝高舉的榮耀,徹底實現救恩的功效。腓立比書3章20到21節「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基督既然是經由受苦進入榮耀,基督徒也照樣必須經由受苦進入榮耀。跟隨耶穌的人不是信主以後,就坐轎子等著上天堂。彼得不是這樣,保羅不是這樣,在我們已先往基督那裏去的眾聖徒不是這樣,我們自然也不會例外。保羅藉由基督的榜樣,深知為基督受苦是基督徒生命必經的歷程。他因此可以確信,不管羅馬法庭審判結果如何,不管自己過去、現在、未來要受多少苦楚,最終都必要得救。上帝要親自成為保羅的審判者,為保羅平反伸冤,還他一個公道。
保羅對自己最終的結局有盼望,知道耶穌基督的救恩必定保守他永恆的生命。同時保羅也期待自己可以從監獄中得到釋放,脫離監獄的捆鎖。保羅期盼「藉著你們的祈禱和耶穌基督之靈的幫助,終必叫我得救。」保羅把基督徒的禱告和聖靈的工作結合在一起。兩者不是互相分離、互相排斥。上帝的主權和人的責任是並行的,上帝的主權沒有抹除人的責任,人的責任也不會損害上帝的主權。事實上基督徒的禱告乃是出於聖靈的工作。如果不是聖靈在我們裡面感動我們禱告,幫助我們禱告,我們根本就不曉得怎麼禱告,也不會禱告。就算我們禱告了,也沒有能力。羅馬書8章26節「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
19世紀的時候,上帝在英國興起喬治慕勒。喬治慕勒成立孤兒院,在60多年的時間裡,照顧過大約1 萬個孤兒,因此被人尊稱為孤兒之父。建立孤兒院和持續60年供應孤兒院需要,需要非常龐大的經費。但是喬治慕勒從來不向人募款,他就是憑信心單單仰望上帝,透過禱告把缺乏和需要,帶到上帝面前,求上帝供應。有一天晚上,負責伙食的弟兄告訴慕勒,我們沒有食物了,明天早餐會開天窗。慕勒就請弟兄和他一起跪下禱告。禱告完以後,還是沒有食物。到隔天吃早飯的時候,還是沒有食物。雖然沒有食物,慕勒一樣吩咐人把餐具擺好,讓孩子們坐好。然後慕勒對著空空如也的杯盤,向上帝謝飯禱告。大家都看著慕勒院長發楞,因為杯盤裡還是一點食物都沒有。忽然門鈴響了,有一家麵包店送來整車的麵包。因為工廠臨時大罷工,老闆不知道怎麼處理已經做好的麵包,所以送來給孤兒院。接著又有人來按門鈴,有人送來整車的鮮奶。因為貨車剛好在孤兒院旁邊拋錨,怎麼修都修不好,為了不要讓鮮奶壞掉浪費,老闆決定送給孤兒院。上帝垂聽喬治慕勒的禱告。這樣的神蹟不只發生過一兩次,慕勒做過見證,他說:「神答應我的禱告所賜下的金錢已有七百五十萬元美金,我們一年需用二十萬美金,這些錢都在需要時來到。沒有任何人能說,我向他要過一分錢。我們沒有委員會,沒有勸募員,沒有議案,沒有生息的資本,全是藉信心的禱告而得。」投靠上帝的人必不至於羞愧,喬治慕勒用一生見證上帝的信實和供應。其實慕勒年輕的時候,只是一個騙子、慣竊、賭徒,然而因著上帝的大憐憫,慕勒得以重生得救生命改變,成為一代信心偉人。
保羅承認自己需要腓立比教會為他禱告。保羅在腓立比書1章4到11節,為腓立比教會感恩代禱。現在保羅告訴教會,他也盼望教會為他禱告。教會在聖靈裡為保羅禱告,結果就帶來聖靈更多更深的幫助。「幫助」在聖經原文的意思是慷慨供應。經由教會代求,聖靈將賜下慷慨供應,滿足保羅一切的需要。從更深一層的角度來說,聖靈自己就是真正的幫助、真正的供應。當上帝回應腓立比教會為保羅禱告的時候,聖靈就更多向保羅顯明祂的同在,加添更多力量給保羅,使保羅有能力勝過環境的考驗和煎熬。主耶穌在路加福音11章13節說:「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聖靈就是耶穌基督之靈,聖靈同在就是耶穌基督同在。這不是說聖靈的位格與聖子的位格是同一個,而是說三一上帝位格彼此內住。當保羅說「耶穌基督之靈」的時候,保羅指的就是耶穌基督的同在。保羅雖然一個人被關在監牢裡,卻不是一個人被關在監牢裡,因為有耶穌基督與他同在。保羅不是一個人面對羅馬法庭審判,因為有耶穌基督與他同在。就算被判死刑,保羅不是一個人面對死亡,因為有耶穌基督與他同在。耶穌基督的同在要照亮保羅,驅散一切內在外在的黑暗。耶穌基督也必要拯救保羅,不管是暫時從牢獄得釋放,還是享受永遠的生命與自由。
腓立比書1章20節「照著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沒有一事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保羅用切慕、盼望這兩個詞,表明他有正面面對未來。這個盼望保羅從兩個層面表達,首先是「沒有一事叫他羞愧」。「沒有一事叫他羞愧」的事指的不是坐牢或者死刑,因為保羅早已為基督的緣故,將生死置之度外。保羅告訴過腓立比教會,他身上的鎖鍊更是叫福音興旺。不只保羅各人得以向御營全軍傳揚耶穌,保羅的榜樣也激勵更多在主裡的弟兄姊妹,信心越發堅定,越發放膽傳揚耶穌基督的福音。對於結黨反對他的人,保羅的回應是「這有何妨呢?或是假意,或是真心,無論怎樣,基督究竟被傳開了。為此,我就歡喜,並且還要歡喜。」因此保羅切慕盼望避免的羞愧,不是個人的名聲與前途,而是與基督賜給他的使命有關。怎麼知道呢?因為保羅緊接著從積極的層面,說明自己所切慕盼望的,就是「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放膽」在聖經原文裡指的是「直言不諱、坦率,和大膽發言,特別是在地位崇高的人面前。」
保羅知道上帝給他的使命,是要他在羅馬法庭裡,見證耶穌基督的福音。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對使徒保羅來說也是如此。為了能夠達成使命,保羅需要教會為他代禱,求耶穌基督的聖靈顯明同在,彰顯大能。保羅需要被聖靈充滿,才能得到膽量、口才和能力見證主名。保羅知道依靠自己的能力,沒辦法完成耶穌基督的託付。無論何人,若沒有聖靈的同在,沒有聖靈的大能,都沒有辦法完成上帝賜下的使命。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5章10節告白:「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並且他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保羅期待藉著教會的禱告,聖靈顯明同在、賜下大能,使保羅有能力,放膽在眾人面前為基督做見證。對保羅來說,在羅馬法庭裡的見證,有可能是他人生中最後一次機會,公開為基督做見證。也許因著保羅的見證,羅馬法庭會判處保羅死刑。因為保羅所傳的乃是「羅馬人所不可受不可行的規矩」,保羅明明的「違背該撒的命令,說另有一個王耶穌。」保羅冒著生命的危險,為耶穌做見證。然而保羅的心志是「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今天我們講到這裡,接下來我們一起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