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平安:今天我們要繼續講約翰福音18章。18章一開始,耶穌就帶著門徒出耶路撒冷城,過汲淪溪,來到客西馬尼園。約翰福音省略了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直接把場景帶入賣主的猶大領人來捉拿耶穌。來捉拿耶穌的人,包括羅馬軍隊、屬於祭司的聖殿警察,和屬於法利賽人的民間警察。猶大領著帶齊半夜搜山找人必需用品的大隊人馬,來捉拿耶穌。「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就出來對他們說:你們找誰?他們回答說:找拿撒勒人耶穌。耶穌說:我就是。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耶穌「又問他們說:你們找誰?他們說:找拿撒勒人耶穌。耶穌說:我已經告訴你們,我就是。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吧。」耶穌透過問答的方式,把眾人的注意力集中在耶穌身上,以此拯救門徒,讓所有門徒都可以在耶穌自願被捉拿的過程裡全身而退。使徒彼得看見情勢不對,就拔出短刀砍向大祭司的僕人馬勒古,把馬勒古的右耳削掉了。彼得以為自己在幫耶穌的忙,耶穌卻對彼得說:「收刀入鞘吧,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上個禮拜我們講到這裡,現在我們繼續往下看。
約翰福音18章12到14節「那隊兵和千夫長,並猶太人的差役就拿住耶穌,把他捆綁了,先帶到亞那面前,因為亞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這該亞法就是從前向猶太人發議論說一個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那位。」羅馬千夫長率領軍隊首先發難,下手捉拿耶穌。之前彼得看情勢不對,率先動手拿刀砍人,削掉大祭司僕人的耳朵。耶穌雖然出聲制止彼得,羅馬軍隊卻認為這是必須出手鎮壓叛亂的證據,因此以優勢兵力展開鎮壓。羅馬軍隊要完成自己的任務,排除現場混亂,讓出給猶太人差役捉拿耶穌的空間。從羅馬軍隊出動,我們可以知道,羅馬總督本丟彼拉多事先已經知道猶太人要捉拿耶穌的行動,並且派軍隊支援支持猶太人的行動。本丟彼拉多不是無知無辜,被蒙在鼓裡的人。猶太人的差役是公會的警察。等到猶太人差役成功捉拿耶穌以後,羅馬軍隊收兵歸回軍營駐紮,猶太人差役帶著耶穌回去猶太人的公會交差。按照馬太、馬可、路加福音記載,耶穌先後被帶到大祭司該亞法,和羅馬總督本丟彼拉多面前受審判。馬太、馬可、路加福音都沒有提到,耶穌被帶到亞那面前受審判,約翰福音是唯一補充這個細節的福音書。只有約翰福音告訴我們,耶穌在受大祭司該亞法審判以前,先被帶到亞那面前受審。約翰福音也告訴我們原因,「因為亞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按照摩西律法,大祭司是終生職,每一任大祭司都應該做到生命結束為止。民數記20章27到28節「摩西就照耶和華所吩咐的行。三人當著會眾的眼前上了何珥山。摩西把亞倫的聖衣脫下來,給他的兒子以利亞撒穿上,亞倫就死在山頂那裡。於是摩西和以利亞撒下了山。」從第一任大祭司亞倫開始,大祭司的職務交接都是以前一任的大祭司死亡為交接點。亞倫死了以後,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接續亞倫做大祭司,如此世代交替。
羅馬帝國統治猶太人的時候,羅馬政府不願意看見大祭司長期掌權,擔心這樣會削弱羅馬政府的權威。所以羅馬帝國想了一個方法,把大祭司從終身職改成任期制,而且大祭司的人選必須由羅馬政府指派。根據歷史記錄,亞那在主後6年到15年擔任大祭司,該亞法在主後18年到36年擔任大祭司,該亞法是亞那的女婿。亞那的大祭司職務雖然被羅馬政府拔除,亞那在民間仍然享有極高聲望,許多猶太人甚至認為亞那才是唯一合乎摩西律法規定的大祭司。猶太人除了不滿羅馬政府干涉大祭司的廢立,也因為亞那的五個兒子和女婿該亞法,都分別受過羅馬政府指派擔任大祭司,因此認同亞那是大祭司家族的族長,是大祭司中的大祭司。所以猶太人才會普遍認同,亞那才是真正的大祭司。路加福音記載了這個現象,路加福音3章2節「亞那和該亞法作大祭司。那時,撒迦利亞的兒子約翰在曠野裡,神的話臨到他。」施洗約翰出來傳道的時候,羅馬帝國正式指派的大祭司只有該亞法,路加福音卻把亞那和該亞法同列為大祭司。這樣寫不表示兩個大祭司的狀態合乎聖經規定,而是反應出當時猶太民間的真實情況。在這個前提之下,耶穌被猶太公會差役捉拿以後,首先被帶到亞那面前審判,是一件可以理解的事。
講完亞那以後,約翰福音接著介紹該亞法,「這該亞法就是從前向猶太人發議論說一個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那位。」該亞法預言耶穌死亡的事,記載在約翰福音11章49到52節。「內中有一個人,名叫該亞法,本年作大祭司,對他們說:你們不知道什麼。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就是你們的益處。他這話不是出於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預言耶穌將要替這一國死;也不但替這一國死,並要將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歸一。」大祭司該亞法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上帝使用來預言耶穌死亡,和耶穌死亡的意義。雖然該亞法的本意是帶著惡意敵對耶穌、敵對上帝,上帝卻有智慧和能力使用敵對祂的人,成為完成自己旨意的工具,同時不被惡人的罪惡沾染汙穢。約翰福音告訴我們,耶穌被交在亞那和該亞法手中,接著提起該亞法預言耶穌的死。藉著這個方式,約翰福音要讓我們有心理準備,耶穌接下來要面對的,不會是一個公平、公正的審判,乃是一個已經帶著預設立場,要至耶穌於死地的邪惡審判。
約翰福音18章15到16節「西門彼得跟著耶穌,還有一個門徒跟著。那門徒是大祭司所認識的,他就同耶穌進了大祭司的院子。彼得卻站在門外。大祭司所認識的那個門徒出來,和看門的使女說了一聲,就領彼得進去。」四福音都記載了耶穌被捉拿的事件。約翰福音和路加福音都把焦點聚集在耶穌身上,講到耶穌被捉拿、綑綁,被帶去受審判,省略周圍其他人的情況。事實上耶穌被捉拿的時候,現場情況相當危急,只是福音書沒有把焦點放在這上面。馬太福音只用一句話告訴我們,「當下,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馬可福音也只多記錄一點細節,「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有一個少年人,赤身披著一塊麻布,跟隨耶穌,眾人就捉拿他。他卻丟了麻布,赤身逃走了。」雖然不多,但是根據馬太和馬可福音,我們可以知道,耶穌被捉拿的時候,門徒都逃命去了,以免自己也被抓走。情況甚至危急到有的門徒連衣服都不要了,光溜溜在黑暗裡逃跑。儘管情況相當嚴峻,在上帝的恩典之下,還是有兩個門徒繼續跟隨耶穌,保留耶穌受審的第一手見證。約翰福音清楚告訴我們,這兩個門徒第一個是西門彼得。雖然耶穌禁止彼得動武,要彼得收刀入鞘,雖然耶穌在彼得眼前被捉拿帶走,雖然為了怕被牽連當場捉拿,眾門徒都逃跑離開耶穌,這時候彼得卻還沒有完全失去信心和勇氣,還是繼續跟隨耶穌。彼得雖然不完美,有很多缺點,但是不可否認,彼得的確是愛耶穌的人。然而彼得馬上要經歷到,自己的信心、勇氣、愛耶穌的心是何等有限、何等善變。彼得跟隨耶穌,但是不敢跟太近。馬太福音26章58節「彼得遠遠的跟著耶穌,直到大祭司的院子,進到裡面,就和差役同坐,要看這事到底怎樣。」
跟著耶穌的第二個門徒,約翰福音沒有清楚告訴我們是誰。按照教會傳統,第二個門徒就是寫下約翰福音的使徒約翰。在約翰福音裡,對於耶穌的門徒或者來見耶穌的重要人物,約翰福音通常都會告訴我們名字。例如尼哥底母和亞利馬太人約瑟,連被彼得消掉右耳的大祭司僕人,約翰福音都告訴我們他的名字叫馬勒古。在18章之前,約翰福音以這種隱晦方式稱呼重要門徒,出現在13章23到25節「有一個門徒,是耶穌所愛的,側身挨近耶穌的懷裡。西門彼得點頭對他說:你告訴我們,主是指著誰說的。那門徒便就勢靠著耶穌的胸膛,問他說:主啊,是誰呢?」之前我們講過,13章被隱藏身分的門徒就是使徒約翰。18章這種隱藏身份的手法再一次出現,到耶穌復活以後,約翰福音20章、21章,我們還會看見約翰福音這種特別隱藏身份的寫作方式。雖然使徒約翰刻意在約翰福音裡隱藏自己,不過我們還是知道,耶穌被逮捕受審的時候,跟隨在耶穌身邊的兩個門徒,就是使徒彼得和使徒約翰。
約翰福音告訴我們,「那門徒」,也就是使徒約翰,「是大祭司所認識的」。透過馬可福音1章19到20節,我們可以稍微知道使徒約翰的家庭背景。「耶穌稍往前走,又見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在船上補網。耶穌隨即招呼他們,他們就把父親西庇太和雇工人留在船上,跟從耶穌去了。」使徒約翰的父親是擁有自己漁船,請得起雇工的船長。使徒約翰的父親是個財主,並且有門路認識耶路撒冷的權貴階層。因此當時只有十多歲的使徒約翰,才有可能被大祭司認識。上帝為使徒約翰預備了足夠的家世背景,以至於使徒約翰可以在耶穌受審判時,因為認識大祭司的緣故,擁有平安跟著耶穌進入大祭司院子的特權。使徒約翰的背景不只讓他一個人可以進去,年輕的使徒約翰只要講一聲,就讓毫無背景的使徒彼得,可以跟著一起進入大祭司的院子。大祭司的院子不是隨便什麼人都可以進去,然而上帝早已安排好每一個細節,讓事情可以完全按照上帝旨意的安排進行。上帝預備彼得和約翰,兩個在新約聖經留下最多記錄的使徒,親身見證耶穌怎樣受審判,為福音留下第一手見證。
在馬太、馬可、路加福音的記載裡,彼得三次否認主是一個連續的段落,中間沒有插入耶穌受審的部份。但是約翰福音打破這個模式,特意把耶穌受審和彼得否認主穿插在一起,目的是為了拿彼得的軟弱,來對比耶穌的剛強。按人血氣的標準來看,彼得已經是一個有信心、有勇氣,對耶穌有愛心的代表人物,但是就連這樣的彼得,在耶穌基督面前,也只不過是一個軟弱跌倒的罪人。沒有壓力的時候,彼得可以勇敢大聲說:「眾人雖然為你的緣故跌倒,我卻永不跌倒。」、「主啊,我就是同你下監,同你受死,也是甘心!」、「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甚至「我願意為你捨命!」彼得都在最後的晚餐對耶穌說過。不只彼得一個人,聖經告訴我們,眾門徒都是這樣。但是當真正的考驗來臨時,罪人的軟弱善變就被顯露出來。彼得不是特例,而是一切罪人的代表。我們都像彼得一樣軟弱善變,在平安順遂的時候,很容易誇口自己的信心,但是只有耶穌基督,在面臨真正生死關頭的時候,可以顯出真正堅定不移的信心,勇敢堅持順服天父的旨意到底。軟弱的門徒必須依靠耶穌基督,才能「軟弱變為剛強,爭戰顯出勇敢」。哥林多後書12章9到10節「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剛強的不是我們自己,乃是在我們裡面的耶穌基督,加拉太書2章20節「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今天我們講到這裡,下個禮拜我們會繼續講耶穌受不義審判,和彼得否認主的對比。接下來我們一起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