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平安:我們今天要進入約翰福音第8章,在開始講第8章之前,我先講一個小故事,這是一件真實發生過的事情。有兩個女人被帶到一個年輕的國王面前,這兩個女人都是妓女,她們住在同一個房子裡,生活在一起,這兩個女人都剛剛生完孩子,但是很不幸的,其中一個女人的孩子死了,兩個女人都說活著的孩子是自己的,死掉的孩子是對方的。那個時代還沒有DNA鑑定,因此雙方僵持不下,只好告到國王面前來。年輕的國王做了一個決定,他下令說:「拿刀來!將活孩子劈成兩半,一半給那婦人,一半給這婦人。」其中一個女人同意國王的判決,說:「這孩子也不歸我,也不歸你,把他劈了吧!」另一個女人卻「為自己的孩子心裡急痛,說:求我主將活孩子給那婦人吧,萬不可殺他!」年輕國王立刻知道誰是活孩子真正的媽媽,立刻把活孩子判給真正的媽媽,不准人殺活孩子。這個年輕的國王就是所羅門,這個故事記載在列王紀上第3章。因著這個判決,從此以後以色列人都尊敬所羅門王,因為大家看見所羅門王心裡有上帝賜給他的特別智慧。所羅門王藉著分辨真假媽媽顯出王的智慧,我們今天在約翰福音第8章也要看見,耶穌基督面臨類似的試探時,耶穌基督同樣顯出屬天的智慧,顯明自己是天國的君王。
約翰福音8章1到5節上半「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清早又回到殿裡。眾百姓都到他那裡去,他就坐下,教訓他們。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他站在當中,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他怎麼樣呢?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約翰福音第8章的時間接續第7章,在住棚節之後。耶穌在耶路撒冷期間,晚上到橄欖山過夜,白天回到耶路撒冷,在聖殿進行教導,因為過節的時候,全國人民湧進耶路撒冷城,耶路撒冷城裡沒有足夠空間提供居住,外來客大多住在城外郊區衛星城市,在衛星城市和耶路撒冷城往返。路加福音21章37節「耶穌每日在殿裡教訓人,每夜出城在一座山,名叫橄欖山住宿。」這節經文的時間是耶穌釘十字架前那個禮拜,耶穌釘十字架之前,在耶路撒冷最後一個禮拜,晚上住在一個叫伯大尼的地方,伯大尼在橄欖山東面山坡,耶穌的好朋友馬大、馬利亞、拉撒路住在那裡。路加福音21章38節「眾百姓清早上聖殿,到耶穌那裡,要聽他講道。」耶穌釘十字架以前,每天往返橄欖山的伯大尼和耶路撒冷聖殿,教導百姓上帝的話語。在約翰福音裡也是這樣,耶穌過住棚節的時候,一樣每天往返橄欖山和耶路撒冷,在聖殿教導百姓。以賽亞書56章7節「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禱告我的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和平安祭,在我壇上必蒙悅納,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聖殿被稱為萬民禱告的殿,但是這個萬民禱告的殿,是以上帝的話語為本,耶穌基督親自在聖殿裡教導眾人、教導門徒為基礎。
耶穌在聖殿裡教導百姓,聖殿是一個公開場合,在約翰福音第7章,祭司和法利賽人想要趁機捉拿耶穌,但是始終沒有機會下手,因為耶穌的時間還沒有到,所以捉拿的行動宣告失敗。到了第8章,這些想捉拿耶穌的人換了一個方法,一個不直接抓拿耶穌,但是更惡毒要陷害耶穌,害耶穌身敗名裂,致耶穌於死地的詭計。第8章我們看見出場有文士和法利賽人,文士又稱為律法師,他們鑽研摩西律法,擔任律師、道德家、神學家的角色,在民間具有解釋宗教、解釋法律的權威,大部分文士都屬於法利賽人。文士和法利賽人都研讀摩西律法,他們的差異在於文士負責制定規則條例,法利賽人負責遵守文士制定的規則條例,簡單的說,文士是法利賽人的老師。法利賽人想害耶穌,上次找聖殿差役抓耶穌,沒想到反而被耶穌影響,這次乾脆請老師出馬,一定不會受耶穌影響。文士和法利賽人給耶穌出了一道考題,他們帶著一個「正行淫之時被拿的」現行犯,要看耶穌怎麼處理。從聖經原文文法來看,這個「正行淫之時被拿的」婦人,不是第一次犯這個罪,這個婦人不是偶然失足被抓,她是一個慣犯。
文士和法利賽人來到耶穌面前,恭敬地稱呼耶穌是「夫子」、老師,他們自己已經是法學博士,但是當他們來到耶穌面前,要詢問耶穌律法問題的時候,還是很客氣的稱呼耶穌是老師。不過這些人的恭敬只是表面工夫,實際上他們是來試探耶穌,要來陷害耶穌的,所以當一向討厭我們的人,突然對我們很客氣的時候,我們要注意了,看他是不是真的悔改歸正,還是像耶穌面對一樣的情況。婦人是正在行淫的時候被抓,婦人身為現行犯被捉拿,必須要有兩個以上見證人,這兩個見證人必須親眼看見男女二人行淫,親眼看見兩個人躺在同一張床上,親眼看清楚兩個人的行為和長相,看清楚長相才不會認錯人。不過奇怪的是,被抓來的只有婦人一個人,一起行淫的男人沒有同時被抓來,在這麼嚴格的見證人條件底下,行淫的男人沒有同時被抓來,很可能根本是一個圈套,婦人只是一顆被利用的棋子。文士和法利賽人控告婦人行淫,其實不是真正關心公平正義的問題,他們只是想要藉題發揮,真正的目的是把耶穌逼進死胡同。
文士和法利賽人引用聖經,要求耶穌按照聖經作出處理。利未記20章10節「與鄰舍之妻行淫的,姦夫淫婦都必治死。」申命記22章22到24節「若遇見人與有丈夫的婦人行淫,就要將姦夫淫婦一併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若有處女已經許配丈夫,有人在城裡遇見他,與他行淫,你們就要把這二人帶到本城門,用石頭打死─女子是因為雖在城裡卻沒有喊叫;男子是因為玷污別人的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摩西律法規定以色列人,和已婚婦人行淫,姦夫淫婦都要處死,不過執行死刑的方式沒有規定,如果和已經訂婚卻還沒結婚的婦女行淫,男女雙方都要用石頭打死。從現代人的角度來看,很多人會覺得太嚴格,實際上有些人反而希望通姦除罪化。其實這不是嚴不嚴格的問題,上帝的心意是要讓人生活在穩定的婚姻關係中間,為了保護婚姻、保護家庭,所以不要人行姦淫,希伯來書13章4節「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只要不行姦淫,何必怕審判嚴格。文士和法利賽人詢問耶穌,不是真心關心公平正義,不是謙卑禱告尋求上帝,乃是懷著惡意,要試探耶穌,要得著把柄控告耶穌、陷害耶穌。文士和法利賽人的計謀是這樣,如果耶穌不按照摩西律法處死婦人,他們可以立刻控告耶穌不守律法,這將會是一個正式訴訟,耶穌必須受到處罰,甚至可能更進一步陷害耶穌、殺死耶穌,還能夠摧毀耶穌的名譽。如果耶穌按照摩西律法處死婦人,耶穌將會觸犯羅馬法律,因為當時只有羅馬政府有執行死刑的權力,這將導致耶穌必須接受羅馬政府審判,並且耶穌違反自己一直以來的教導,就是憐憫罪人、饒恕罪人,使罪人回轉歸向主。不管耶穌決定按照摩西律法處死行淫的婦人,還是耶穌不按照摩西律法處死婦人,文士和法利賽人都預備好了,兩條路一樣可以陷害耶穌失去名譽,害耶穌失去群眾的支持,致耶穌於死地,兩個選擇都是死路一條,這是萬無一失的計策。當然,這只是從人的角度來說。
約翰福音8章5節下半到9節「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還是不住的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耶穌知道文士和法利賽人的詭計,耶穌沒有馬上開口回答,耶穌不進入他們的詭計裡,耶穌的反應出乎眾人意料之外,彎腰用手指頭在地上寫字,我們不知道耶穌到底寫什麼字,聖經沒有告訴我們。文士和法利賽人不讓耶穌拖延時間,還是不停問耶穌要怎麼處理,於是耶穌回答:「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申命記17章7節「見證人要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利未記24章14節「把那咒詛聖名的人帶到營外。叫聽見的人都放手在他頭上;全會眾就要用石頭打死他。」耶穌支持摩西律法,但是耶穌支持完整的摩西律法,不像文士法利賽人,引用摩西律法當作他們藉刀殺人的工具,骨子裡根本違反上帝的話語。耶穌支持摩西律法,但是耶穌堅持見證人必須具備條件,自己不可以在這個罪惡上有份。耶穌的意思不是只有完全無罪的人,才能出來指控人的罪惡,和判決犯罪的事,如果這樣,全世界除了耶穌以外,沒有人可以擔任審判官,沒有政府可以正常運作。耶穌也不是替行淫的婦人找藉口,反正天下烏鴉一般黑,你們也不要計較誰更黑,耶穌不是以有罪的為無罪。耶穌到底要表達什麼?耶穌乃是以簡單的條件,刺透文士法利賽人的雙重標準,耶穌要喚醒這些帶惡意來的控告者的良心,讓文士和法利賽人受到自己良心的責備,讓他們省察自己的罪,而不是自以為無罪,卻利用婦人的罪,設計陷害真正無罪的人。結果奇妙的事情發生了,原本打算陷害耶穌的人,他們的良心被耶穌的話語觸動,從老到小一個一個安靜離開。本來他們打算來羞辱耶穌,現在卻因為看見自己的罪,羞辱地離開現場,只剩下耶穌和婦人。
約翰福音8章10到11節「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他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等到設計陷害的文士和法利賽人都離開以後,耶穌才開始處理行淫婦人的問題,現在才是真正適合處理的時間,之前不管怎麼處理,都只會被懷著惡意的人扭曲。耶穌先稱呼女人「婦人」,婦人是一種帶著尊敬的禮貌性稱呼,在約翰福音第2章,耶穌曾經用同樣的稱呼,來稱呼自己的母親馬利亞。面對犯罪的婦人,耶穌沒有藐視她的意思,反而先給予這個人人羞辱的婦人尊重。耶穌開口向婦人說話,第一句話不是問婦人有沒有犯罪,而是問婦人剛才要控訴定罪打死她的人在哪裡,接著耶穌問婦人:「沒有人定你的罪嗎?」耶穌先給婦人一個空間,讓婦人有喘息的機會。婦人回答耶穌:「主啊,沒有。」那些人都被耶穌趕跑了,接著耶穌才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耶穌的回答包含兩個部分,首先是處理婦人行淫亂應當受審判的問題,也是文士和法利賽人要試探耶穌的問題。耶穌是當場唯一真正沒有罪,唯一有資格定罪婦人的人,但是耶穌選擇不定婦人行淫的罪,約翰福音3章17節說「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耶穌來的目的是要洗淨設免人的罪。耶穌沒有當場回答文士和法利賽人,因為他們詢問的動機不純正,可是這不表示問題不存在,因此耶穌還是回答這個問題,現場還有耶穌的門徒和其他百姓。第二、耶穌吩咐婦人:「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這句話顯示耶穌的確認為婦人有罪。為這次行淫當場被抓的事件,耶穌雖然沒有定罪審判,但是這不等於耶穌忽略無視婦人的罪惡,耶穌沒有對婦人說:「你的罪赦了。」好像耶穌曾經對其他人說過的一樣。在約翰福音這個段落裡,我們沒有看見婦人表現出對耶穌的信心和悔改,現在耶穌要求婦人面對自己的罪,這個罪不只是這次姦淫被抓到的罪,更是婦人整個生命活在罪中的狀態,耶穌是在呼召婦人脫離習慣犯罪的生命和生活。
從耶穌面對整個事件的態度,我們可以學習到幾個重點,首先、審判是一件毫無憐憫的事,犯罪的人必須承受犯罪行為的後果,這個後果是徹底的羞辱和滅亡。第二、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的愛賜給我們一條新路,一條得到饒恕,得到罪得赦免的道路,實際上我們每個人都是行淫被抓的婦人,只是我們有沒有意識到這個事實而已,有的人在面對上帝審判以前已經意識到,有的人要直到親自站在上帝審判台前,才意識到這個事實,不過那時候已經沒有得到憐憫的機會了。第三、當我們面對別人犯罪的時候,我們需要回到耶穌的教訓,先省察自己的罪,我是不是和我指責的人犯一樣的罪,我面對別人犯罪、處理別人犯罪,動機純不純正。其次是我們需要對犯罪的人存憐憫的心,不是像文士和法利賽人一樣,急著審判婦人、殺死婦人。最後是我們必須勸誡犯罪的人,耶穌雖然不定婦人的罪,可是耶穌勸誡婦人從此要離開罪惡,否則婦人逃得了一次,逃不了下一次,終有一天要死在自己的罪裡。我們不可以因為愛心的緣故,把有罪當作無罪,把無罪當做有罪,愛心和公義必須平衡存在、缺一不可。彌迦書6章8節說「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今天講到這裡,接下來我們一起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