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平安:今天我們要繼續講腓立比書第3章。保羅在第3章一開始吩咐教會:「弟兄們,我還有話說,你們要靠主喜樂。我把這話再寫給你們,於我並不為難,於你們卻是妥當。」接著話鋒一轉,保羅警告教會:「應當防備犬類,防備作惡的,防備妄自行割的。因為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靠著肉體的。」真正的喜樂必須遠離假教師和假教訓。保羅繼續說,從肉體的條件來看,自己比所有假教師都更加優越。保羅說:「其實,我也可以靠肉體;若是別人想他可以靠肉體,我更可以靠著了。我第八天受割禮;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的人,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保羅是一個完美的法利賽人,但是保羅信主以後知道,與認識耶穌基督相比,這些肉體上的優越條件,都像糞土一樣沒有益處。與從相信耶穌而得的義相比,保羅在律法上無可指摘的義,顯得毫無價值。
腓立比書3章7節「只是我先前以為於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我先前以為於我有益的」,保羅回顧過去,他在肉體上比別人有許多更優越的條件,不管是先天的血統遺傳,還是後天的嚴格遵守律法。保羅清點自己擁有的宗教資產,他知道不管怎麼算,自己都擁有的比其他人多得多。但是當保羅認識基督以後,他對從前以為是有益處的這些宗教資產,做出完全相反顛倒的評價。保羅說:「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保羅信主以後,理性沒有因此停止運作,反而因為歸正,保羅的理性可以運作地更清楚、更深入。歸主後的保羅從基督的眼光,正確看待自己的生命,知道生命的真正價值在於什麼。因為基督,保羅把以前看為有益、有價值的,現在當作有損。基督成為保羅新生命的根本動機。在聖經原文裡,「有益的」是複數形式,「有損的」是單數形式。這告訴我們,保羅從前是一項一項計算自己肉體的優越條件,全部加總以後認為自己是個財主。然而信主以後,保羅把這些宗教資產全部加起來,通通當作沒有價值。保羅不是認為有的有價值、有的沒價值,而是全部都沒有價值。不只沒有價值,它們的價值還是負的,是巨大的虧損。保羅從前誇口的家世、道德、成就、社會地位,因為基督通通成為巨大的虧損。一個讓他自以為在上帝面前已經富足,卻看不見自己其實是貧窮、瞎眼,需要上帝施恩憐憫的巨大虧損。
腓立比書3章8節「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保羅更進一步宣告自己因為基督而有的損失,「將萬事當作有損的」。保羅沒有改變他的基本態度,沒有今天當作有損,明天看一看有覺得有益,捨不得又拿回來。保羅的態度是始終一致的。從「當作」的時態來看,保羅是持續不斷,每天因為基督把萬事當作有損。保羅決定要以基督為生命的中心,不是三天捕魚、兩天曬網,不是心情好的時候做一做,心情不好就放假。保羅是持續不斷決定為基督而活,每天持續不斷朝這個方向前進,沒有改變。保羅過去歸主的經歷,現在仍然持續激勵保羅,讓保羅在面對試煉的時候,能夠繼續保持盼望,有力量繼續前進,並且還有餘力鼓勵其他人。因為基督,保羅的眼界更加寬廣,從前保羅看的是於我有益的,現在因為基督,保羅將它們看做有損,就是那些他生來就有的特權,以及他在律法上無可指摘的義。從前保羅看的是這些,但是因為基督,現在保羅「將萬事當作有損的」。所有一切會影響他專心敬拜耶穌、跟隨耶穌,一切會影響他向耶穌基督效忠的,保羅都把它們當作有損。一切會鼓勵人依靠肉體,不依靠耶穌的,因為耶穌基督,保羅看它們的價值都是完全沒有價值,而且還是很大的損失。這是信仰上一個很重要的功課,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以後,之所以會立刻陷入失敗,被交在仇敵手裡,就是因為他們做了與保羅相反的事。
士師記2章11到15節「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去事奉諸巴力,離棄了領他們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去叩拜別神,就是四圍列國的神,惹耶和華發怒;並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巴力和亞斯她錄。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就把他們交在搶奪他們的人手中,又將他們付與四圍仇敵的手中,甚至他們在仇敵面前再不能站立得住。他們無論往何處去,耶和華都以災禍攻擊他們,正如耶和華所說的話,又如耶和華向他們所起的誓;他們便極其困苦。」以色列人不理會上帝,不聽上帝的話,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好像參孫,雖然身為士師,從在媽媽肚子裡,就被分別為聖歸於上帝,卻不當一回事。士師記16章1節怎麼說?「參孫到了迦薩,在那裡看見一個妓女,就與他親近。」參孫喜歡美女,為了美女可以不要上帝。上帝容忍參孫許久,參孫始終不悔改,結果聖靈離開參孫,參孫連眼睛都被敵人挖出來。保羅說:「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保羅看耶穌基督的價值遠遠超越一切。保羅是一個很會算的人,他經過仔細計算以後,得到一個清楚的結論,就是把一切事物通通加起來,放在天平一邊,還是遠遠比不上天平的另外一邊的價值,就是認識耶穌基督為至寶的價值。
「認識我主基督耶穌」改變保羅對「萬事」的看法。保羅得到耶穌基督的啟示,與耶穌基督建立個人性的關係,保羅承認耶穌基督就是他的主。耶穌基督是主表示我的每個心思意念、每個言語行為,都要聽從主耶穌基督。認識耶穌不只是一個神學思想,而是在信心、品德、知識、節制、忍耐、敬虔、愛心上,不斷與耶穌基督連結,經歷聖靈不斷更新聖化生命的工作。為了認識耶穌基督,保羅付出一切代價,「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認識耶穌基督必須經歷選擇,在選擇的過程中必須經歷損失,因為只有真實付出代價的時候,我們才真正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面臨選擇的時候,我們會放棄次好的,選擇最好的,然而我們最終都必須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士師記5章8節「以色列人選擇新神,爭戰的事就臨到城門。」保羅卻「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為了得著基督,保羅放棄自己在猶太社會裡,原有的社會地位。保羅失去權力,不再是法利賽人的首領,從一個高高在上的人,成為一個低微受困苦的人。甚至為了耶穌基督,保羅成為羅馬帝國的階下囚。摩西也是這樣,希伯來書11章24到28節「摩西因著信,長大了就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他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他因著信,就離開埃及,不怕王怒;因為他恆心忍耐,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他因著信,就守逾越節,行灑血的禮,免得那滅長子的臨近以色列人。」
為了得著基督,保羅不但「已經丟棄萬事」,還更進一步把萬事「看作糞土」,糞土就是大便。萬事有萬事的價值,但是萬事的價值,遠遠不如認識耶穌基督的價值。因此當把兩者放在一起比較的時候,耶穌基督是至寶,萬事是糞土大便。利比亞有一個年輕的女基督徒,她決定脫離伊斯蘭教,歸向耶穌基督。在利比亞這是很危險的,她很可能因此被殺死。她信主以後,被一群男人毆打,他們威脅她成為其中一人的第四個妻子。這位姊妹只好逃離家鄉,到另一個西方國家尋求庇護。可能有人會問,她的家人呢?她的家人怎麼沒有保護她?事實是她的家人如果知道她信主,會親手殺死她。為了得著耶穌基督,這位姊妹被迫放棄自己的家人、民族、國家。她如果願意歸回伊斯蘭教,所有的逼迫會立刻停止。但是她不願意,她寧願選擇為耶穌基督暫時受苦,也不願意為了暫時的好處,歸回伊斯蘭教。「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
腓立比書3章9節「並且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得著基督就是「得以在他裡面」。「得以在他裡面」原文是被動語態,直接翻譯是「被發現在他裡面」。保羅希望被上帝發現在基督裡面,希望上帝在基督裡找到他,可以因信稱義。保羅比較兩種義,一種是「因律法而得的義」,另一種是「信基督的義」、「因信神而來的義」。保羅比較這兩種義,以此解釋他得以被上帝發現在基督裡的基礎。保羅否定「因律法而得的義」的價值,清楚表明這不是人得以在基督裡的方式。保羅把「因律法而得的義」當作是有損的,像大便一樣。「因律法而得的義」是人自己有的,得到這種義的方式是自己遵行律法。保羅說:「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但是以賽亞書64章6節說「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我們都像葉子漸漸枯乾;我們的罪孽好像風把我們吹去。」從前保羅為了追求「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成為一個逼迫教會的人,因此保羅知道「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是有損的,價值如同糞土。
除了「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以外,還有「信基督的義」、「因信神而來的義」。「因律法而得的義」是按照律法,根據自己正直的行為得到的。從上帝而來的義不是如此,不是因為人有好的道德,不是因為上帝給人行出好行為,乃是因為上帝的判決。上帝決定讓人在上帝面前,有義的地位。「因信神而來的義」是指上帝賜給人與祂有正確的關係,賜下的原因不是因為人遵行律法,而是因為人相信耶穌基督。羅馬書4章3到6節「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10章4節「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上帝將義賜給人,這個義不是上帝本體的義,不是上帝本體的聖潔公義,而是上帝賜給人在祂面前有被稱為義的地位。上帝因為基督的工作,將不義的罪人看為義,使罪人因為相信耶穌基督,得到超越罪人因遵行律法能得到的義。接受上帝的義的人與上帝有正確的關係,可以直接體驗上帝的本性和救恩。因信上帝而來的義使人可以得著基督,得以在基督裡面,得以認識基督,與基督聯合。上帝把義的地位賜給人,這是一個司法審判的判決,這個判決使我們得到在基督裡的資格。如果人得到這個資格,是靠「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人就必須完美遵守律法。這樣只有最優秀毫無瑕疵的人,可以得到這個義。事實上從古到今只有一個人有資格得到,就是耶穌基督。除了耶穌基督以外,沒有一個人能滿足上帝嚴格崇高的要求。但是在基督裡的義既然是從因信上帝而來,所有的人無論善惡,都可以藉著相信耶穌基督,得以在基督裡被上帝稱義。
「信基督的義」不是另一種人靠自己行為得救的方式。信心是上帝的恩典,上帝施恩使人能用信心接受上帝已經賜下的恩典。信心也是上帝所賜的。希伯來書12章2節「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我們信心的起源是耶穌,使我們繼續有信心,可以堅持到底的也是耶穌。羅馬書12章3節「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信心是上帝按照自己的意思分給各人的。相信耶穌基督使人將眼光從「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轉離。信耶穌的人不再看自己的行為與成就,乃是把這些成就與萬事一起看做糞土,把眼光轉移到耶穌基督身上,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因為知道我們「得以在基督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今天我們講到這裡,我們一起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