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帝是獨一的,又真又活的,祂是無限、完全,是至純之靈、無形體、無四肢、無私慾、不變、無量、永恆、不可測度、全能、全智、至聖、自決、絕對的;祂按照自己不改變和至公義的旨意行作萬事,為了 榮耀祂自己;祂極其慈愛、有恩典、憐憫、恆久忍耐、滿有良善和真理;赦免罪孽、過犯、與罪惡;祂賞賜那殷勤尋求祂的;照樣,祂的審判極其公義、正直;祂憎惡諸惡,決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二、一切生命、榮耀、善良、祝福都在上帝自己裏面,也屬於祂;祂既然不需要祂所造的任何被造之物,也不從他們得到任何榮耀,反倒只在他們裡面,藉著他們,向他們,並在他們身上,彰顯祂自己的榮耀;所以 惟獨在上帝自己裏面(in Himself),且歸給自己(unto Himself) 時,才有完全的充足;祂是萬有的獨一根源,萬有都是屬於祂,藉祂而立,也歸於祂;並且在萬有之上,有至高主權,可以藉他們、為他們、對他們,行祂自己所喜悅的事。萬有在祂面前都是赤露敞開,清楚明白;祂的知識無限,毫無錯誤,並不依靠受造之物,所以對祂來說,沒有任何事物是偶然或不確定的。在祂的一切旨意、作為和命令中,祂都是至聖的(m)。 天使、世人和別的受造之物,都應當按著祂的美意所要求他們的,敬拜、事奉、順服祂。
三、上帝是獨一的上帝,但祂裡面有三個位格,同屬一個本質,權能相同,同樣永恆,這三個位格就是:父、子、聖靈(三位一體的)上帝。父不屬於,不受生於,也不出於任何其他來源;子在永恆裏為父所生;聖靈在永恆裏由父和子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