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們的敵人包括自己。我們有控制自己身體的責任。
二、人常常不受控制的行為有:
(一)吃─飲食過度。
(二)錢─亂花錢或借貸、不儲蓄。
(三)時間─遲到、事情永遠做不完。
(四)任務完成─有始無終。
(五)口舌─不能有話直說或說個不停、說閒話、諂媚等。
(六)性慾─無法自制。
(七)酒精與藥物濫用。
三、為什麼我們無法跟自己說不?
(一)因為「為自己負責」比「對別人負責」更難,而且我們無法擺脫自己。
(二)我們總是在需要人際關係的時候情感往內退縮,試圖「靠自己」解決問題(ex.強迫自己讀聖經、跟自己說話等)。
這不是聖經所贊同的處理方式。我們必須把靈性上的痛苦與負擔吐露出來,與基督肢體分享,才能得到好處與治療的效果。恩典必須來自我們本身之外。我們界線上的問題,無法在真空中解決。越自我封閉的人,界線的問題會越嚴重。
(三)我們試圖用自己的意志力來解決問題。
這不是聖經所贊同的處理方式。從亞當夏娃犯罪之後,我們的意志力已經被扭曲了,無法靠自己做任何承諾,只能靠與神的關係加強意志力。
四、與自己立界線
(一)找出症狀:
發現「不能對自己說不所產生的惡果」,ex.沮喪、焦慮、憤怒、驚慌、孤立等,以這些作為指標,來發現自己的界線問題。
(二)找出問題的根源:ex.我是如何犯錯的?別人如何得罪我?
可能的界線問題根源包括
1.缺乏訓練(成長過程中從未接受過限制)。
2.獎勵敗壞(父母或長輩鼓勵不對的行為)。
3.扭曲需要(ex.被A片誤導)。
4.害怕與人親密。
5.感情未受到滿足。
6.過度受律法管轄。
7.掩飾情感上的傷害。
(三)檢視一下自己有哪一種界線上的衝突?(可參考前述第二點)
(四)知道雖然不見得是自己的錯,但我們還是要負起責任。
(五)我們需要與別人建立安全、可信任的、恩典與真理的關係。
喜歡DIY的人,很難與別人建立深入的關係,與人與神都沒有「根基」,常會用自己的思考與意志力來解決問題----這不是聖經所贊同的處理方式。我們與人與神建立關係,是必要的、生死攸關的事。
(六)如何開始?
1.說出自己真正的需要。
當然,我們必須先「找出」自己真正的需要。
2.允許自己失敗。
說出自己的需要不代表失控的行為會立刻消失,我們需要不斷操練。逃避失敗的人,也逃避了使自己成熟的機會。
3.聽別人出於同理心的回應。我們需要其他基督徒客觀的觀點。
4.把後果當成教師。
通常在我們承受苦果之前都會有警告的話語,若我們不把握機會悔改,「讓我們自作自受」是唯一可以避免更多傷害的方法。
5.讓愛你與支持你的人圍繞你。
朋友常犯以下兩種錯誤:
(1)變得過於嚴苛。
(2)變成拯救大隊。
這兩種都不是愛,最好的方式是以同理心去體會對方的「感受」,但拒絕再當對方的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