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平安:今天我們要進入創世記第4章。在創世記前3章,我們講了上帝創造天地和其中的萬物,講了耶和華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樣式創造人。上帝創造亞當、夏娃,設立婚姻,將人安置在美麗、水和食物充足的伊甸園裡。上帝賜福給人,「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上帝吩咐人:「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然而夏娃被蛇引誘,「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他丈夫,他丈夫也吃了。」因為人犯罪背叛上帝,上帝就審判人,也審判引誘人犯罪的蛇。上帝增加女人懷孕生產的苦楚,又向女人說:「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因為亞當犯罪的緣故,上帝咒詛大地,使土地生產力低落,「地必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亞當「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直到肉體死亡歸於塵土。然而上帝給了亞當、夏娃盼望,「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蛇要傷他的腳跟。」有一天耶穌基督要來,拯救罪人脫離罪惡與死亡,重新與上帝和好進入永生。上帝為亞當、夏娃「用皮子做衣服給他們穿」,遮掩他們的羞恥。為了不讓人吃生命樹的果子,永遠活在罪中,上帝將亞當、夏娃趕出伊甸園,「耕種他所自出之土」。上帝「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人在伊甸園的故事到此結束,接下來我們要講人在伊甸園外發生的事。
創世記4章1到2節「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便說: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又生了該隱的兄弟亞伯。亞伯是牧羊的;該隱是種地的。」亞當、夏娃離開伊甸園後,生了兩人的第一個孩子,名叫該隱。該隱的意思是得,該隱是世界上第3個人。夏娃懷孕生下兒子該隱,便說:「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夏娃的話與該隱的名字有關,所以該隱的名字很可能是夏娃取的。從聖經原文來看,夏娃在暗示自己像上帝一樣。上帝從亞當身上創造出夏娃,夏娃也從自己身上創造出該隱。夏娃認為自己在上帝的幫助下,可以像上帝一樣創造人。在創世記第3章,亞當為夏娃命名,夏娃名字的意義是眾生之母。現在夏娃生出了第3個人,夏娃不是說自己生了一個兒子,不是說自己生了一個嬰孩,而是說自己得了一個男子。亞當、夏娃都沒有經歷過人類幼年的階段,他們被造的時候就是成人。因此他們不曉得嬰孩需要多年時間,才能長大成人成為男子。除了創世記4章1節以外,聖經沒有其他地方用男子稱呼剛出生的嬰孩。如果我們拿創世記4章1節,比較創世記4章25節「亞當又與妻子同房,他就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塞特,意思說:神另給我立了一個兒子代替亞伯,因為該隱殺了他。」我們可以發現,夏娃生長子該隱的時候,心裡比較驕傲,覺得人可以憑自己的力量獲得福份。夏娃很可能以為該隱就是上帝預言的女人的後裔。夏娃生該隱時,認為自己是主角。到夏娃生賽特時,夏娃承認原來上帝才是真正的主角。
夏娃生了該隱以後,又生了該隱的弟弟亞伯。亞伯的意思是虛空。我們不曉得亞伯名字的由來,可能與他英年早逝有關。如果是這樣,亞伯的名字是在他死後取的。亞伯被稱為是該隱的兄弟,亞伯是該隱的弟弟。等下我們會講到該隱殺亞伯,該隱殺的不是仇敵,不是與他無關的人,乃是與他同父同母的弟弟。創世記4章告訴我們夏娃生該隱與亞伯兩兄弟以後,接著告訴我們該隱與亞伯的職業。首先是弟弟亞伯,「亞伯是牧羊的」。創世記1、2章告訴我們,上帝將地上的菜蔬和樹上的果子給人作食物,人吃肉是挪亞洪水以後的事。因此亞伯牧羊不是為了吃肉,比較可能是為了取得羊的皮毛作衣服,好像上帝在伊甸園為亞當、夏娃「用皮子做衣服給他們穿」一樣。「亞伯是牧羊的」,哥哥「該隱是種地的」。該隱像亞當一樣,以務農為業。人離開伊甸園以後,果然按照上帝的審判,耕種「所自出之土」,人必須「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人失去永恆生命的盼望,出於塵土的人,有一天必要死亡歸於塵土。
創世記4章3到4節上「有一日,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這是人獻祭給上帝最早的歷史紀錄。亞當、夏娃的兒子該隱與亞伯,都將他們的祭物帶來奉獻給上帝。值得注意的是,首先獻祭給上帝的是該隱。該隱獻祭以後,亞伯才學該隱獻祭給上帝。該隱和亞伯帶來獻給上帝的供物,都是他們工作勞力所得。該隱是農夫,所以獻上「地裡的出產」。亞伯是牧羊人,所以獻上羊。比起該隱的供物,聖經花更多篇幅描寫亞伯的供物。亞伯的供物是「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亞伯把他羊群裡頭生的、最肥美的獻給上帝。「羊群中頭生的」是最早的收穫,這表示亞伯一有收穫,就立刻帶來當作禮物,奉獻給上帝。在出埃及記34章19節,上帝吩咐以色列人,「凡頭生的都是我的;一切牲畜頭生的,無論是牛是羊,公的都是我的。」利未記3章14到16節「又把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並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獻給耶和華為火祭。祭司要在壇上焚燒,作為馨香火祭的食物。脂油都是耶和華的。」
「羊的脂油」是羊身上最好、最肥美的部分。上帝要求以色列人,要把最好的獻給祂。亞伯從來沒有聽過律法,但是他在上帝透過摩西頒布律法許久以前,就已經因著有敬畏上帝的心。在沒有律法的時代,亞伯就按照本性,自然而然遵守多年以後才啟示出來的律法,拿最好的獻祭給上帝。至於用地裡的出產獻祭,出埃及記23章19節規定,「地裡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華─你神的殿。」關於該隱獻上的供物,聖經沒有提到「初熟之物」。這告訴我們,該隱沒有把最好的獻給上帝。瑪拉基書1章8到10節「你們將瞎眼的獻為祭物,這不為惡嗎?將瘸腿的、有病的獻上,這不為惡嗎?你獻給你的省長,他豈喜悅你,豈能看你的情面嗎?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現在我勸你們懇求神,他好施恩與我們。這妄獻的事,既由你們經手,他豈能看你們的情面嗎?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甚願你們中間有一人關上殿門,免得你們徒然在我壇上燒火。萬軍之耶和華說:我不喜悅你們,也不從你們手中收納供物。」上帝配得人將最好的奉獻給祂。如果人只是把自己不要的拿來給上帝,這是藐視上帝。上帝透過先知瑪拉基責備以色列人,以色列人不敢把爛貨送給省長,卻敢把爛貨拿來奉獻給上帝。這是大大得罪上帝,是藐視上帝、褻瀆上帝的罪。該隱的罪正是如此。
創世記4章4節下到7節「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的發怒,變了臉色。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什麼發怒呢?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他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他。」該隱和亞伯都獻祭給上帝,他們都希望自己的供物得到上帝悅納,他們都獻上自己工作勞力生產所得。差別在於亞伯獻上最好的,亞伯盡力想要得上帝喜悅,該隱沒有獻上最好的,該隱的獻祭只是在敷衍上帝。結果當然是「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卻「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有人以為這是因為供物價值的差別,動物羊比植物農作物更有價值。不是這樣。其實上帝不是先看人獻上的供物,乃是先看獻上供物的人。上帝喜悅亞伯,所以喜悅亞伯的供物。上帝不喜悅該隱,所以拒絕該隱的供物。上帝「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的發怒,變了臉色。」從該隱被上帝拒絕之後的反應,我們可以知道為什麼上帝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明顯不是一個謙卑、敬畏上帝的人。該隱沒有檢討自己,沒有去想為什麼上帝悅納弟弟亞伯,和亞伯的獻祭,卻看不上自己和自己的獻祭。該隱的反應是責怪上帝、責怪弟弟,把責任都推到別人身上,向上帝和弟弟亞伯大發雷霆。該隱非常生氣上帝接納弟弟亞伯的奉獻,嫉妒亞伯得到上帝喜悅,自己卻沒有。亞當、夏娃面對上帝的審判,雖然會推卸責任,但是都不敢自以為義,向上帝大大發怒。然而才到第2代,該隱已經敢向上帝「大大的發怒,變了臉色」。很明顯無論是對上帝還是對人,該隱都沒有謙卑的心,因此上帝立刻出面警告該隱。
上帝向該隱提出2個問題,這2個問題都與該隱的情緒管理有關。上帝問該隱:「你為什麼發怒呢?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箴言16章32節教導我們,「不輕易發怒的,勝過勇士;治服己心的,強如取城。」上帝提出問題以後,不等該隱回答,緊接著點出該隱和他的供物為何不蒙悅納。上帝對該隱說:「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他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他。」這是聖經第一次提到罪。罪的意義是射不中靶心,人沒有行出上帝要人行的。上帝勸告該隱,不要向罪惡屈服。上帝勸勉該隱要行出善的行為,不要行出惡的行為。該隱雖然因為過去行得不好,不蒙上帝悅納,現在該隱卻可以悔改,行得好蒙上帝悅納。接著上帝警告該隱,如果該隱不聽上帝的話,還是要繼續行惡犯罪,罪惡就會勝過該隱。魔鬼會利用罪惡的權勢轄制人,逼迫犯罪的人成為魔鬼的奴隸。彼得前書5章8節「務要謹守,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得前書5章9節教導我們,怎麼勝過魔鬼的詭計,「你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他,因為知道你們在世上的眾弟兄也是經歷這樣的苦難。」罪惡好像打獵的獅子一樣,蹲伏在該隱的心門前。罪惡不只要蹲伏在該隱的心門口,還要戀慕該隱。這裡的戀慕和創世記3章16節「你必戀慕你丈夫」的戀慕一樣,都有管轄、轄制的意義。只要該隱的心離開上帝的保守,罪惡就要立刻撲向該隱,制伏撕碎該隱。
上帝給了該隱警告,也給該隱應許,「你卻要制伏他」。該隱不是一定會被罪惡徹底征服,該隱可以選擇制伏罪惡。雖然人已經在原罪中墮落,需要上帝主動出手拯救,才能恢復完美無瑕,人卻仍然有道德責任,必須擇善棄惡,行上帝眼中看為正的事。人在伊甸園犯罪以後,仍然可以選擇制伏罪惡,不殺人、不姦淫、不偷盜、不作假見證陷害人、不貪戀人的房屋、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上帝要該隱提防想要透過罪惡的權勢,轄制該隱的魔鬼。上帝要該隱控制自己的行為,不要繼續擴大犯罪,最終讓自己成為罪惡的俘虜。該隱不要等到犯下不可彌補的大罪,付出代價以後才後悔莫及,當初為什麼沒有聽上帝的話。上帝雖然不悅納該隱和該隱的獻祭,卻沒有棄絕該隱。上帝仍然像一位慈愛的父親,勸導該隱離開罪惡的道路,離惡行善走上敬畏上帝的路。該隱若這樣做,就必蒙上帝悅納。可惜儘管上帝親自出面,說話勸阻該隱犯罪,該隱卻不為所動,不聽上帝的話,執意繼續走犯罪的道路,在罪惡裡越陷越深。
創世記4章8節「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該隱沒有聽上帝的話悔改,執意偏行己路犯罪,不願意制伏罪惡。於是該隱被罪掌控,犯下不可挽回的大罪。該隱向上帝大大發怒,也向弟弟亞伯大大發怒。該隱把弟弟亞伯帶到田間。田間是沒有人的地方,爸爸亞當、媽媽夏娃都不在那裡,亞當、夏娃其他的兒女都不在那裡。因此沒有人可以阻止該隱謀殺弟弟亞伯,也沒有人可以看見並且指證該隱殺害亞伯的罪。聖經沒有告訴我們,該隱和亞伯說了什麼話,但是聖經告訴我們,該隱和亞伯說話以後,起來毆打弟弟亞伯,把比他更好的弟弟亞伯活活打死。「把他殺了」的殺,指的是一種十分暴力的殺害、謀殺。該隱用這種殘暴的方式,殺害自己的親弟弟。上帝的律法規定,「故殺人的必被治死。」故意殺人是當死的罪。明明都是一家人,而且還是人類始祖亞當、夏娃的長子,該隱為什麼會走到這一步?約伯記5章2節「忿怒害死愚妄人;嫉妒殺死癡迷人。」該隱嫉妒弟弟亞伯蒙上帝悅納,惱恨上帝看不中他和他的供物。該隱惱恨弟弟亞伯的善,顯出自己的惡。該隱心中的嫉妒、怒氣使他採取行動,設計謀殺弟弟亞伯。該隱將弟弟亞伯帶到田間無人之處,與他說話紛爭,接著動手鬥毆,直到親手打死親弟弟亞伯,犯下兇殺大罪。
羅馬書1章28到32節「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該隱是一個曾經獻祭給上帝的人,上帝曾經親自向該隱顯現,親口說話提醒該隱不要犯罪,然而該隱轉頭就去殺害自己的弟弟。這是人類歷史上第1樁殺人案,就在亞當、夏娃犯罪離開伊甸園以後不久,在世界上第3個人身上發生。從亞當、夏娃背叛上帝開始,罪對人的影響迅速表現出來。按照上帝形象、樣式創造的人,徹底被罪惡敗壞。夏娃曾經引以為傲的長子,如今成為世界上第1個殺人犯,而且殺的不是別人,是自己的親弟弟。罪的邪惡是很真實的,罪不能用樹葉遮掩,動物的皮和生命也不能除去人的罪。唯有上帝兒子耶穌基督親自成為女人的後裔,用他的血和生命才能除去人的罪。今天我們先講到這裡,下次我們會繼續講,該隱殺害弟弟亞伯以後,發生什麼事。我們一起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