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帝已定了日子,父神已將一切審判的權柄交給耶穌基督,要藉著祂憑公義審判世界。在那日,不但墮落的天使要受審判,就是凡活在世上的眾人,都要在基督的審判台前顯露出來,供出自己的思想、言語、行為,按他們在肉身時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二、上帝指定這日子,是為了在選民永遠的救恩上,彰顯上帝憐憫的榮耀,又 在邪惡悖逆的遺棄者的刑罰上,彰顯上帝公義的榮耀。那時義人必入永生,領受從主而來完全的喜樂與更新;但那不認識上帝、不順從耶穌基督的惡人,必被扔到永遠的痛苦中,離開主的面,和祂權能的榮光,受永遠滅亡的刑罰。
三、基督既為了阻止眾人犯罪,又使敬虔之人在苦難中多得安慰,就令我們確 信將來必有審判之日;祂不讓人知道那日子,是要讓人可以擺脫一切肉體的安逸,時常儆醒,因為他們不知道甚麼時辰主要來,而且一直預備好說:「主耶穌啊,我願你來!願你快來!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