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前1:8「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
大家平安,今天我們要繼續講愛德華滋屬靈情感第二部分。
上次我們講到愛德華滋認為情感對信仰生活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他提出了十個聖經上的理由證明這個觀點。
總結來說,愛德華滋認為「沒有情感的信仰不是真信仰、只有情感的信仰也不是真信仰,真信仰必須用心又用腦,缺一不可。」
愛德華滋認為情感是人的傾向和意志中比較活躍、明顯的運作;激情則是情感中更加突如其來的活動。他認為認為對真信仰來說情感是好的、是必要的,但激情則否,我個人認為這也許因為激情既不持續、也很難控制。
複習了上次的重點之後,我們要正式進入今天的主題──「不能證明情感是屬靈的虛假記號」。
在美國大覺醒時期,無論支持或反對的人後來都變得非常極端,只要有人說他深深受到感動,反對的人就會說這是狂熱分子、支持的人就會說這是聖靈拯救的工作。愛德華滋認為兩邊可能都是錯的。至少我們接下來要看到的十二種記號,在愛德華滋眼裡既可能是聖靈的工作、也可能是出於魔鬼或肉體的表現。換句話說,接下來的十二種記號,雖然通常會被我們解釋為一個好基督徒的記號,其實不見得,它們非常可能只出於我們的肉體、甚至是撒旦的詭計假象。所以看到自己或別人身上出現這十二個記號,我們不必太高興,它們在屬靈的事上並沒有肯定的正面意義。愛德華滋把它們寫出來,目的就是叫我們不要倚靠這些事而確信自己是一個真基督徒。他故意要我們經常懷疑自己是否得救。
好,現在來講第一個「不能證明情感是否屬靈」的假記號,就是「擁有強烈的情感」。
愛德華滋在第一個部分已經證明過,情感對真信仰是非常重要的,我們也應該勁全心全力去愛神,所以,如果我們看到一個人在信仰上的情感很高昂,就譴責他是狂熱分子,愛德華滋說這是犯了極大的錯誤。
但在另一方面,愛德華滋說我們也不能只因為這個人在信仰上的情感非常強烈,就斷定這些情感有屬靈的性質,因為聖經裡面很多次講到某些人的強烈情感一點也不屬靈。例如保羅認識的一批加拉太人:加4:15「你們當日所誇的福氣在哪裏呢.那時你們若能行、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我、也都情願.這是我可以給你們作見證的」。但保羅卻在加4:11說「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另外,出埃及的那批以色列人,他們過紅海之後興高采烈、在紅海邊上唱歌讚美神,不久之後就因為沒水沒肉吃開始抱怨;同一批人在西乃山上看到神顯現的時候也再一次大受感動,很乖地說「耶和華所吩咐的,我們都必遵行」(出24:3),也是不久之後,他們做了金牛犢開始拜。最後一個愛德華滋舉的例子是耶穌進耶路撒冷的時候旁邊歡呼的百姓。他們大費周章地歡迎耶穌,把自己的衣服脫下來丟在地上讓耶穌的驢子走,而且在那邊「和散那!和散那!」喊著沒完;但不久之後同一群人就喊著「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
所以愛德華滋做結論說,「所有正統神學家都一致同意,一個人有可能在信仰上擁有非常高昂的情感,卻沒有任何真信仰」。
第二個「不能證明情感是否屬靈」的假記號,是「對身體造成劇烈影響」。
普遍的經驗顯示,無論哪種情感,或多或少都會對身體造成影響。情感越強烈,對身體的影響越明顯。這種狀況可以由出於天性的血氣情感產生(比如你很高興的時候哈哈笑個不停),也可以由屬靈的情感產生(比如我們剛剛讀的經文「滿有榮光的大喜樂」),所以當我們看到人的身體因為情感強烈而有所表現時,我們很難第一時間下判斷說這是出於哪一種情感。
為了反駁那些反對大覺醒的人,愛德華滋花了一些篇幅強調「屬靈情感裡有極大的能力」,因為裡面包含著聖靈的大能運行,有時對血肉之軀來說可能會強烈到無法承受。先知哈巴谷就有類似經驗:「我聽見耶和華的聲音、身體戰兢、嘴唇發顫、骨中朽爛.我在所立之處戰兢」(哈3:16)。但以理也說「我見了這大異象便渾身無力、面貌失色、毫無氣力」(但10:8)。使徒約翰更誇張,他描寫基督顯現的時候說「我一看見、就仆倒在他腳前、像死了一樣」(啟1:17)。
不過就像前面講的,有時候我們因為世界上的事情害怕,也會身體戰兢、嘴唇發顫、面貌失色、毫無氣力、像死了一樣,所以當這種記號發生的時候,我們不能太快下結論說「嗯,這個人對上帝有真正的屬靈情感」。不一定。
接著我們要說第三個「不能證明情感是否屬靈」的假記號,就是「熱烈談論信仰之事」。
我們可以在有些人身上看到這種情況。他們見人就滔滔不絕地一直分享自己的信仰經驗、一直讚美神,而且言談之間充滿情感和熱誠。如果大覺醒的支持者看到他們,一定堅信這些人已經得救;但大覺醒的反對者呢,很可能定罪他們不過是愛賣弄的法利賽人。
愛德華滋照舊認為這兩種人都過於速斷。他說聖經裡找不到任何準則,叫我們可以從類似上述的表現來判斷自己或別人的屬靈光景,因為這些都只是舌頭跟言語上的信仰,好像一棵樹上的葉子,雖然樹不能沒有葉子,但我們不能說有葉子的就是好樹。
人滔滔不絕地談論信仰的事可能出於好的原因,也許他們心中真的充滿了屬靈情感,但也有可能因為他們心中充滿了不聖潔的信仰情感。聖經告訴我們「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說出來」(太12:34),所以我們知道,只要情感夠強烈,就容易讓我們一直想講,但這些情感裡面可能一點恩典的成分都沒有。
愛德華滋在這邊舉出的例子同樣是圍在耶穌身邊的那群人。他們對於耶穌講的道和行的神蹟很感興趣,為了繼續聽繼續看還跟著耶穌進入曠野,三天不吃不喝也沒關係。但最後這些人有甚麼結果呢?
最後愛德華滋提出了一個重要警告,是他惟二的黑暗記號之一。
愛德華滋說,「一個人可以整天都在談論自己的經驗,有事沒事就把這些掛在嘴上,不管走到哪裡,逢人就開口講論。但當這麼做的時候,就是一個黑暗記號」。換句話說這樣的人你幾乎可以肯定他沒有得救,因為虛假情感的特徵就是喜歡宣揚自己、愛表現、愛引人注意,正如我們在法利賽人身上看到的一樣。
第四個「不能證明情感是否屬靈」的假記號,是「情感出自外來力量」。
這在講甚麼?
講一些「人們無法解釋情感是如何產生」的狀況。有些情感看起來既不像是人自己努力的結果、也不像人性本能產生的自然結果。就是莫名其妙有了的一些情感。
在過去,人們相信基督徒可以明顯經驗或感覺到聖靈直接在他們心中動工。但這個教義在大覺醒時期卻受到挑戰,新看法認為聖靈工作的方式一定是安靜、隱密、難以察覺的,而且會透過一些外來的管道或人為的努力來達成,當事人只能從聖經中得知神用大能動工,自己感覺不到。
愛德華滋認為這種新看法不對,因為聖靈工作的方式千變萬化,祂可以透過外來管道或人為努力來工作,當然也可以不倚靠其他東西直接在人心中工作。聖靈的能力這麼大,當祂在我們心中工作的時候,我們當然可以合理推斷自己感受得到這種大能運行;上帝也沒有必要小心翼翼地故意要作工在我們身上卻不讓我們察覺。事實上從聖經的記載我們知道,當神為祂的百姓成就大事的時候,都讓人類清楚看見祂的作為跟能力,好叫凡有血氣的,在祂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是這樣,基甸打仗的時候是這樣,大衛打敗歌利亞的時候也是這樣。這些都不是以安靜、隱密、難以察覺的方式進行的,反而是超自然大能的明證,奇妙而且忽然大大地改變人心。新約弗1:18-19有同樣的表達「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並知道他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
不過另一方面,愛德華滋也不認為那些「情感不是由於人刻意產生」、或「人無法解釋情感產生方式」的狀況就一定屬靈。
例如有些人會說「我非常確定自己沒有刻意引發這個情感,它絕對不是我努力的結果,它的發生完全出於我的意料之外,就算我願意拿全世界來換這份情感,我也無法隨自己的意思使它再發生一次。所以這一定是來自聖靈的感動,是聖靈救我的證據」。
愛德華滋認為這種講法非常無知也缺乏證據,因為這些情感確實可能不是出於那些人自己,但可能出自聖靈、也可能出自邪靈。聖經早就告訴我們,「親愛的弟兄阿、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約一4:1)。
撒旦常裝作光明的天使,牠們不只會把害怕沮喪褻瀆這些負面想法放進我們的心,也能夠給我們虛假的安慰跟喜樂。所以我們要分辨,不要甚麼事都輕易相信。
愛德華滋還說,就算這些情感真的來自聖靈,也不見得有救贖的能力,可能只是聖靈的普通感動,跟救恩沒有關係──好像「日頭照好人也照壞人」的這種意思,太陽光的恩惠就跟救恩沒有關係。
最後愛德華滋說,就算聖靈跟邪靈都沒有直接影響人,人也可能因為自己的特殊體質而有奇怪的領受,尤其是那些會妄想、頭腦混亂和容易受到感動的人。
第五個「不能證明情感是否屬靈」的假記號,是「由經文引發的情感」。
一個人忽然清楚地想起聖經經文,而且被經文本身的內容所感動,你不能說他的情感是不屬靈的;但你也不能說他的這種情感一定屬靈,因為聖經上沒有這麼說。
當然如果一個人不是因為經文本身的內容受到感動,只是因為經文用突然或不尋常的方式進入他的腦子,他就以為這一定是從神來的,這也是錯誤的判斷。
他們可能會說:「一句又一句的經文流入我的腦海,它們是突然發生的,彷彿直接說給我聽的一樣,我完全沒有刻意做甚麼來想起這節經文,甚至不記得自己在聖經中讀過這些話。這些經文以一種最甜美、恰當的方式連結在一起,我腦中充滿了這些經文,幾乎要承受不住,它們使我忍不住站起來讚美神,我眼淚奪眶而出、心裡充滿喜樂,無法懷疑這件事的真實性,它一定來自於神」。
這些人認為聖經是神的話一定不會錯,所以來自聖經的經驗也一定是正確的。
愛德華滋說不一定,這些因著聖經產生的情感有可能不是真正來自聖經,不是從正確使用聖經而生出的真實果子,而是濫用聖經的結果。愛德華滋說「只有符合聖經教導的經驗才絕對不會錯」,單單因為情感是由臨到腦海的經文所引發,不足以保證經驗的正確性,我們可能會錯解聖經、用錯聖經。人類的愚昧跟敗壞也使我們會濫用或亂用聖經。愛德華滋說「在人裡面的罪會和它的父做一樣的事,人的心就像魔鬼一樣詭詐,並且會用同樣的手法來欺騙自己。」
此外愛德華滋說,魔鬼也可以讓人想到經文,就像牠在曠野中用一段又一段的經文試探耶穌一樣。
魔鬼很會曲解聖經,牠們不會覺得聖經是如此神聖不可侵犯所以不敢亂用。
當然,愛德華滋補充說明,人所擁有的高昂情感,的確可能伴隨「明白神的話語」而來,不過這些情感仍然可能不包含任何真信仰的本質,例如在撒種比喻裡面看到的,心像土淺石頭地的那些人。太13-20:21「撒在石頭地上的、就是人聽了道、當下歡喜領受.只因心裏沒有根、不過是暫時的.及至為道遭了患難、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
愛德華滋說這些人表現出來的情感像極了那些撒在好土上的人,一直要等到經過試煉之後,才會從結果看出這兩者的不同,並看出這些人的情感跟得救的信仰無關。
第六個「不能證明情感是否屬靈」的假記號,是「看起來擁有愛」。
沒有一個人敢說另一個「看起來擁有愛」的人絕對不是基督徒,相反地,很多人認為撒旦沒辦法愛,因為牠的本性是仇恨與敵視,愛與撒旦是直接對立的;而且愛是基督教最重要的核心,愛神愛人最能表現出天上的樣式,所以一個「看起來擁有愛」的人一定是真基督徒。
這看法是正確的嗎?
愛德華滋說,問題在於這愛是不是偽裝出來的。
他說:「愈美好的事物,出現仿冒的情形愈嚴重。….既然愛和謙卑這兩種美德特別能彰顯出真基督徒的美好,那麼這兩種可能就是受到最多仿冒的美德」。
基督曾經在聖經中提到許多認信的基督徒有某一種愛,但仍然沒有得救。太24:12-13「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纔漸漸冷淡了。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這經文清楚告訴我們,前面那些愛心沒有堅忍到底、反倒冷淡的人,不會得救。最好的例子就是愛德華滋很愛用的那群跟隨耶穌的人,在耶穌釘十字架的時候,他們到哪去了呢?
同樣地,愛德華滋說,基督徒對另一個基督徒的愛也可能是裝出來的。這例子我們前面看過,就是那群加拉太人,開始的時候他們連把眼睛挖出來給保羅都願意,後來保羅卻說他怕他們的情感歸於徒然,也怕自己在加拉太人身上枉費了工夫。
第七個「不能證明情感是否屬靈」的假記號,是「擁有多種不同的情感」。
愛德華滋在這裡舉出了幾個聖經裡面很會裝的例子,包括法老、掃羅王、亞哈王等等,他們都假裝為罪憂傷──出9:27「法老打發人召摩西亞倫來、對他們說、這一次我犯了罪了、耶和華是公義的、我和我的百姓是邪惡的。」看起來真誠懇,對吧?可是不久之後,「法老見雨和雹與雷止住、就越發犯罪、他和他的臣僕都硬着心。法老的心剛硬、不容以色列人去、正如耶和華藉着摩西所說的」(出9:34-35)。掃羅王跟亞哈王也一樣,情勢不利的時候很誠懇地裝乖,情勢變好的時後故態復萌。是不是當王的都比較容易這麼任性呢?
另外愛德華滋說,屬靈的喜樂或熱心也可能是假的,例如保羅信耶穌前非常發憤圖強地到處抓基督徒下監。
既然未得救的人可以仿冒各種屬靈情感,他們當然可以同時仿冒很多種屬靈情感,特別當偽裝的是愛的時候,因為愛是各種情感的源頭,偽裝的愛會帶出各種偽裝的附屬情感。
愛德華滋舉了一個我個人覺得滿有趣的例子,他說假設有個人時常對死亡跟地獄感到恐懼,以至於感到絕望、軟弱,有一天他突然在某種想像或異象中看到一位面容慈祥、張開雙臂、身上滴血的人對他說「孩子,當歡喜快樂,因為你的罪赦了。」雖然腦子跟理性沒有任何理由使他看見基督的神性跟完全,他還是直覺地認為那就是基督,因此他的心很自然地湧出對那位「想像出來的神」的熱情,也覺得感恩,因為他以為那位神從此就他脫離了死亡跟地獄;然後他會敬畏、充滿讚美,謙卑在那位神的腳前;他會喜歡跟那些贊同他境遇、稱讚他的人在一起,他甚至會以受苦為樂,只要他的熱情尚未減退,他就會願意犧牲捨己。
換句話說愛德華滋認為真正屬靈的愛會帶出各種基督徒的屬靈情感,同樣地,偽裝出來的愛也會以類似的方式自然湧出各種虛假情感。真假基督徒在屬靈經歷和外表上有時極為相似、極難分辨。但因為它們會帶出的,是生與死、禍與福這兩種截然不同的下場,所以我們還是要盡力學習,讓自己走在正確的路上。
綜整一下今天的講道內容:
以下七個記號,既不能證明人屬靈,也不能證明人不屬靈。
第一是「擁有強烈的情感」;
第二是「對身體造成劇烈的影響」;
第三是「熱烈談論信仰之事」;
第四是「情感出自外來力量」;
第五是「由經文引發的情感」;
第六是「看起來擁有愛」;
第七是「擁有多種不同的情感」。
換句話說,以後我們看到自己或別人身上有這些記號,不要高興得太早。
這不代表我們一定是真基督徒。
當然,若你連這些虛假記號的程度都不到,你應該還不是基督徒,要趕快為自己的得救迫切禱告,不要自欺欺人。
禮拜堂徒是進不了天國的。
我們一起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