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平安:今天我們要繼續講約翰福音第18章。在18章一開始,耶穌帶著門徒到客西馬尼園禱告,耶穌知道自己釘十字架成全救恩的時候到了。禱告完以後,耶穌被猶太人祭司長、法利賽人,和羅馬軍隊聯手捉拿。耶穌被帶到大祭司亞那面前受審問。亞那本來有義務按照上帝律法規定的程序,公平審問耶穌,但是亞那卻明知故犯,違反律法審問耶穌。耶穌指出亞那的罪,亞那的差役卻伸手打耶穌的臉,對耶穌說:「你這樣回答大祭司嗎?」耶穌回答說:「我若說的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的是,你為什麼打我呢?」亞那和整個法庭沒有因為耶穌的話語悔改,然而耶穌的話語已經成為對他們的審判。接著「亞那就把耶穌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仍是捆著解去的。」在耶穌受審同時,使徒彼得在亞那的院子裡,遠遠跟隨耶穌。期間彼得三次被人指證是耶穌的門徒,彼得三次都否認自己和耶穌有關係。彼得第三次否認主耶穌的時候,雞就叫了。路加福音22章61到62節「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今日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上個禮拜我們講到這裡,接著我們繼續往下看。
約翰福音18章28節「眾人將耶穌從該亞法那裡往衙門內解去,那時天還早。他們自己卻不進衙門,恐怕染了污穢,不能吃逾越節的筵席。」我們剛剛提過,「亞那就把耶穌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仍是捆著解去的。」這是在約翰福音18章24節。關於耶穌,約翰福音接下去直接說,眾人把耶穌帶到衙門,省略了耶穌在大祭司該亞法面前受審判的部分。透過前三卷福音書,我們可以比較多知道,耶穌受了一整個晚上不公平的非法審判。例如在路加福音22章63到65節「看守耶穌的人戲弄他,打他,又蒙著他的眼,問他說: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他們還用許多別的話辱罵他。」約翰福音18章28節一開始講的「眾人」,指的是大祭司該亞法帶領的猶太人公會。耶穌指責亞那沒有提供公平審訊,後來耶穌被帶到羅馬政府正式設立的大祭司該亞法面前。亞那不是聽了耶穌的話,覺得有道裡,應該給耶穌公平審訊。這群宗教領袖乃是要透過羅馬政府正式承認的大祭司該亞法,正式在羅馬總督面前提告耶穌。羅馬總督,聖經裡通常稱呼為巡撫,平常不在耶路撒冷,而是在該撒利亞。不過在猶太人節期的時候,羅馬總督會暫時住在耶路撒冷,目的是預防可能發生的暴動,以及鎮壓叛亂。當羅馬總督在耶路撒冷的時候,他住的地方就會成為暫時衙門。經文告訴我們,耶穌在天還早的時候,差不多剛天亮的時候,被送進羅馬總督的衙門。只是把耶穌告進衙門的宗教領袖,不願意和耶穌一起進入衙門。約翰福音告訴我們原因,因為他們「恐怕染了污穢,不能吃逾越節的筵席。」
根據猶太人的潔淨條例,一個猶太人如果進入非猶太人的外邦人住處,就會在禮儀上成為不潔淨。如果一個猶太人在禮儀上成為不潔淨,他就必須要進行一個特別的程序,讓自己重新在禮儀上成為潔淨。潔淨程序需要時間,有時候需要的時間比較短,只要在不潔淨當天日落之後沐浴,就可以恢復潔淨。相關經文例如利未記22章5到7節,「或是摸什麼使他不潔淨的爬物,或是摸那使他不潔淨的人(不拘那人有什麼不潔淨),摸了這些人、物的,必不潔淨到晚上;若不用水洗身,就不可吃聖物。日落的時候,他就潔淨了,然後可以吃聖物,因為這是他的食物。」有時候恢復潔淨需要的時間比較長,要七天才能完成潔淨禮儀。利未記15章12到15節「患漏症人所摸的瓦器就必打破;所摸的一切木器也必用水涮洗。患漏症的人痊癒了,就要為潔淨自己計算七天,也必洗衣服,用活水洗身,就潔淨了。第八天,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來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把鳥交給祭司。祭司要獻上一隻為贖罪祭,一隻為燔祭;因那人患的漏症,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
非法不公義審判耶穌的宗教領袖,把耶穌告進羅馬總督衙門。他們用無可挑剔的正式程序,要完成不公義的目的,陷害無罪的耶穌死罪。同時,這些人為了避免在宗教禮儀上成為不潔淨,所以不進外邦人羅馬總督的衙門。以免自己因為不潔淨,不能繼續按照上帝律法,守逾越節和除酵節。馬太福音23章23到24節「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你們這瞎眼領路的,蠓蟲你們就濾出來,駱駝你們倒吞下去。」耶穌曾經這樣責備宗教領袖,只在乎遵守外表的儀式行為,內心卻失去真正敬畏上帝,追求公平和憐憫的心。在舊約時代,上帝也多次透過先知責備這樣的罪。彌迦書6章6到8節「我朝見耶和華,在至高神面前跪拜,當獻上什麼呢?豈可獻一歲的牛犢為燔祭嗎?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嗎?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嗎?為心中的罪惡獻我身所生的嗎?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從彌迦到耶穌基督,上帝指責人的罪沒有改變。人沒有因為時代進步,改變犯罪墮落的本性。時代進步反而讓人的犯罪技巧越來越好,人越來越懂得運用漂亮好看的外表,隱藏犯罪背後的骯髒污穢。猶太人守逾越節包括逾越節晚餐和之後連續七天的除酵節,這段期間猶太人都需要保持禮儀上的潔淨。因此宗教領袖不願意進入外邦人的衙門,以免在禮儀上成為不潔淨,不能繼續守逾越節和除酵節。猶太人宗教領袖的行為,顯出一個強烈的反差對比。一方面他們很努力在禮儀上保持潔淨,避免受影響被污穢,失去繼續參加逾越節節期的權利。另一方面這些人卻正在謀劃和進行,一個以法庭名義正式判決的謀殺案。在耶穌基督的十字架面前,世人在罪惡中極端矛盾的自我分裂,赤裸裸地被顯露出來。然而耶穌基督就是這樣按照天父上帝的旨意,完成救贖罪人的工作。約翰福音1章29節「次日,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裡,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約翰福音18章29到31節上半「彼拉多就出來,到他們那裡,說:你們告這人是為什麼事呢?他們回答說:這人若不是作惡的,我們就不把他交給你。彼拉多說:你們自己帶他去,按著你們的律法審問他吧。」彼拉多是羅馬帝國派駐在以色列的總督。歷史記載彼拉多的總督任期,是從主後26年到主後37年。歷史上的彼拉多是一個道德感薄弱,又優柔寡斷的人。為了隱藏自己性格上的缺點,彼拉多擔任總督期間,使用頑固和殘暴的方式統治以色列,因此也引起猶太人的反感。路加福音13章1節提供我們一個例子,「正當那時,有人將彼拉多使加利利人的血攙雜在他們祭物中的事告訴耶穌。」加利利屬於以色列北部。彼拉多做總督的時候,曾經趁以色列北部的猶太人,在以色列南部耶路撒冷聖殿獻祭的時候,派兵屠殺他們。彼拉多做了不少這樣的事,所以和猶太人的關係不好。但是在對付耶穌這件事上,彼拉多和猶太人可以暫時彼此合作。為了保持禮儀上的潔淨,宗教領袖站在衙門外面控告耶穌。身為總督,彼拉多知道猶太人的規矩。為了避免不必要的衝突,彼拉多就從衙門出來見他們,詢問宗教領袖說:「你們告這人是為什麼事呢?」
彼拉多是不是真的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其實在約翰福音18章一開始,我們就看見羅馬千夫長率領,數百甚至上千的羅馬軍隊,出現在客西馬尼園捉拿耶穌的行動裡。按照羅馬帝國的規定,要調動羅馬軍隊,必須先經過羅馬總督同意。因此,彼拉多不像表面上看起來那樣無辜,好像什麼都不知道,一切不關他的事。捉拿耶穌以前,宗教領袖早就先和彼拉多商量過,而且彼此取得共識,才會有後來半夜合作出兵捉拿耶穌的行動。宗教領袖把耶穌帶到彼拉多面前,預期彼拉多會繼續和他們合作。彼拉多應該會直接按照宗教領袖想要的,定耶穌死罪。想不到到臨門一腳的時候,羅馬總督本丟彼拉多,竟然裝得好像沒這回事,反問宗教領袖:「你們告這人是為什麼事呢?」這是彼拉多的政治考量。不管在什麼時代、哪一個地區,政客的樣子總是差不多。宗教領袖原本以為彼拉多已經和他們有默契,不需要經過衙門正式審訊,彼拉多就可以直接定耶穌死罪、執行死刑。沒想到彼拉多卻一副要重新開始開庭審問的樣子,假惺惺地問:「你們告這人是為什麼事呢?」宗教領袖氣壞了,覺得彼拉多在耍他們,所以很沒有禮貌地回答:「這人若不是作惡的,我們就不把他交給你。」他們沒有具體回答彼拉多的問題,沒有指出耶穌所犯何罪。他們只是提醒彼拉多,我們先前已經有默契了,現在應該按照講好的流程走下去,不要節外生枝。
宗教領袖對彼拉多不客氣,彼拉多也沒給他們好臉色。彼拉多立刻反擊回去,擺起羅馬總督的架子,回答他們:「你們自己帶他去,按著你們的律法審問他吧。」彼拉多為什麼臨陣抽腿?這和權力的角力有關。彼拉多不願意配合宗教領袖的計畫行動,不願意把自己這個總督搞得好像他們的小兵一樣。一直以來猶太人和羅馬人的關係都不好,猶太人原本就有自己長期運作的一套社會體系。每一任派駐在以色列的羅馬總督,都想盡辦法要樹立自己的權威,想要壓制住猶太人的精英階層。彼拉多也是如此。彼拉多知道宗教領袖想要什麼,但是彼拉多也要他們知道,他們想要的,只有彼拉多這個羅馬總督可以給他們。彼拉多要給宗教領袖一個機會教育,即使是猶太人社會中最高階層的菁英份子,也必須遵照羅馬總督的要求,才能得到他們想要的。彼拉多要求猶太宗教領袖,按照羅馬帝國的遊戲規則辦事。彼拉多要他們按照羅馬法,明確提出耶穌的犯罪事實,否則不願意審理這個案子。如果不按照羅馬的遊戲規則,猶太宗教領袖就自己帶耶穌回去,按照羅馬政府給猶太人的自治權,自己開宗教法庭審理。只不過在羅馬帝國統治下,猶太宗教法庭沒有判決人死刑的權力。權力在彼拉多手上。
約翰福音18章31節上半到32節「猶太人說: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這要應驗耶穌所說自己將要怎樣死的話了。」從主後6年開始,羅馬帝國取消了猶太人判決死刑的權力,把這個權力專屬歸於自己。彼拉多要猶太人把耶穌帶回去,自己按照宗教法庭審問耶穌,等於是否決宗教領袖殺害耶穌的計謀。如果耶穌只是違反猶太宗教法庭的規定,彼拉多就不願意出手,配合宗教領袖殺害耶穌。因此,宗教領袖立刻向彼拉多亮出底牌,說明自己「沒有殺人的權柄」。宗教領袖承認自己需要彼拉多配合,才能定耶穌死罪。彼拉多擺架子成功了,在總督的權力面前,猶太宗教領袖不得不暫時低頭。不過很快這些宗教領袖就會向彼拉多討回來,在19章我們會繼續看到。在控告耶穌的過程中,約翰福音讓我們看見政治精英玩弄權力的手段。耶穌實際上有沒有犯罪不是重點,重點在羅馬總督和猶太宗教領袖之間的權力平衡。只要宗教領袖能提供彼拉多想要的尊重和服從,彼拉多就可以給他們想要的權力處死耶穌。在耶穌的十字架面前,世人的罪惡黑暗不能再隱藏,赤裸裸地被真光照耀顯現出來。
約翰福音特別在這裡插入一個註解,「這要應驗耶穌所說自己將要怎樣死的話了。」這個註解告訴我們,雖然在政治和宗教彼此交相賊的黑暗光景中,上帝仍然掌權作王。即使在最黑暗的時刻、最不好的時代,上帝仍然坐在寶座上沒有改變,上帝仍舊是掌管全地、審判全地的主。上帝沒有阻止一切罪惡的發生,即使那是最壞最黑暗的罪惡。但是一切犯罪的人,都必須在上帝面前,為自己的罪向上帝交帳。並且上帝有能力安慰一切投靠祂的人,不管受過怎麼樣的痛苦哀傷,流過多少眼淚,上帝都能完全撫平人受傷的經歷,安慰一切憂傷痛苦的靈魂。啟示錄21章3到4節「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耶穌必須按照天父上帝的旨意,成為贖罪祭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這是耶穌不斷向門徒啟示的。約翰福音12章32到33節,耶穌說:「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耶穌這話原是指著自己將要怎樣死說的。」耶穌的預言必須應驗。表面上耶穌的死,是因為受到猶太宗教領袖和羅馬總督聯手陷害。聖靈卻啟示使徒約翰,耶穌的死背後有上帝的至高主權。上帝允許暫時的黑暗存在,為的是要成就更高、更長遠、美好的永恆旨意。今天我們講到這裡,接下來我們一起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