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38:1-11
大家平安:今天我們要講創世記38章1到11節。創世記38章記載37章和39章之間的一個插曲,內容是雅各另一個兒子猶大的故事。創世記37章記載約瑟17歲被賣往埃及地,39章記載約瑟被賣往埃及後,在埃及的經歷。38章雖然切斷約瑟的故事,然而按照時間發展來看,38章1節發生的時間,的確早於39章主要內容發生的時間。另外,38章的猶大也將與39章的約瑟成為明顯對比。同樣面對色慾試探,偏行己路的猶大失敗了,依靠上帝的約瑟卻能得勝。然而到38章最後,猶大承認自己的罪,這也為之後兄弟們能與約瑟和好鋪路。
創世記38章1到5節「那時,猶大離開他弟兄下去,到一個亞杜蘭人名叫希拉的家裡去。猶大在那裡看見一個迦南人名叫書亞的女兒,就娶他為妻,與他同房,他就懷孕生了兒子,猶大給他起名叫珥。他又懷孕生了兒子,母親給他起名叫俄南。他復又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示拉。他生示拉的時候,猶大正在基悉。」猶大和兄弟們將約瑟賣往埃及以後,就離開兄弟們往亞杜蘭去。亞杜蘭的意思是避難所,亞杜蘭位於希伯崙西北,大衛逃避掃羅王追殺的時候,曾經藏在亞杜蘭。根據猶太人的傳統,猶大離開兄弟的原因是後來兄弟們覺得猶大賣掉約瑟的提議是個蠢主意。如果當時猶大和流便一樣,主張釋放約瑟,就不會導致父親雅各以為約瑟死了而極度哀傷。猶大不想和兄弟們吵架,所以離開家裡、離開希伯崙,前往亞杜蘭躲避家庭紛爭。猶大躲到避難所亞杜蘭,在當地一個名叫希拉的人家裡附近支搭帳篷。猶大在亞杜蘭「看見一個迦南人名叫書亞的女兒,就娶他為妻」。猶大在亞杜蘭娶了老婆,但是經文對猶大妻子的稱呼有點奇怪。她被稱為「迦南人名叫書亞的女兒」,猶大的妻子書亞的女兒沒有名字,不像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妻子都有名字記在創世記裡。如果加上猶大娶妻的理由,只是因為「看見」迦南人書亞的女兒。這就告訴我們,猶大娶妻不是出於真情,只是出於眼目和肉體的情慾。
類似的記載我們可以在士師記看到,士師記14章1到2節「參孫下到亭拿,在那裡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參孫上來稟告他父母說:我在亭拿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願你們給我娶來為妻。」參孫的妻子從頭到尾沒有名字,她只是非利士人的女兒、那女子、參孫的妻。猶大和參孫一樣,都是出於情慾作出娶妻的決定,也和創世記6章記載洪水前的世代一樣。當時「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猶大娶迦南女子為妻,明顯違背曾祖父亞伯拉罕和祖父以撒的家訓,步上伯父以掃錯誤的後塵。當年以掃就是不聽話,娶了兩個迦南地的女子為妻,使父親以撒和母親利百加常常心裡愁煩。猶大不會不知道家族的家訓和歷史,猶大應該要知道父親雅各不會同意他這樣做,然而猶大還是明知故犯。猶大的行為表示雅各已經喪失父親的權柄,無法影響或改變兒子的決定和行為。猶大娶妻以後,「與他同房,他就懷孕生了兒子,猶大給他起名叫珥」。珥的意思是守衛。「他又懷孕生了兒子,母親給他起名叫俄南。他復又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示拉」。猶大的妻子一共生下3個兒子,除了長子珥以外,還有次子俄南和3子示拉。除了珥以外,俄南和示拉的名字都是由母親命名。俄南的意思是力量,示拉的意思是拉出來,這可能是為了紀念示拉出生的過程。經文特別提到,「他生示拉的時候,猶大正在基悉」。基悉的意思是說謊的、欺騙的。經文特別用基悉這個地名,作為接下來猶大欺騙兒媳婦他瑪、他瑪也欺騙公公猶大的雙關語。猶大在基悉也解釋了為什麼兒子是由母親命名,而不是由父親命名。
創世記38章6到11節「猶大為長子珥娶妻,名叫他瑪。猶大的長子珥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就叫他死了。猶大對俄南說:你當與你哥哥的妻子同房,向他盡你為弟的本分,為你哥哥生子立後。俄南知道生子不歸自己,所以同房的時候便遺在地,免得給他哥哥留後。俄南所做的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也就叫他死了。猶大心裡說:恐怕示拉也死,像他兩個哥哥一樣,就對他兒婦他瑪說:你去,在你父親家裡守寡,等我兒子示拉長大。他瑪就回去,住在他父親家裡。」創世記沒有記載猶大兒子們長大的過程,直接從出生跳到娶妻。猶大為長子娶妻。當初猶大娶妻的時候,完全沒有問過父親雅各的意見,自己就決定了。然而等到兒子要娶妻時,猶大卻主動介入,為長子珥決定終身大事,娶了一個名叫他瑪的女子為妻。猶大的長子娶妻本來是一件喜事,但是悲劇緊接著發生了。「猶大的長子珥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就叫他死了。」這是我們第一次在創世記看到上帝用死刑審判一個人。在創世記6到7章,上帝用洪水審判挪亞時代的人。除了挪亞一家8口,所有人都死了。在創世記18到19章,上帝從天降火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與平原的全地。不管在第6章還是18章,受上帝審判而死的人都有同樣的特質,就是他們都在上帝面前罪大惡極。6章5節「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12到13節「神觀看世界,見是敗壞了;凡有血氣的人在地上都敗壞了行為。神就對挪亞說:凡有血氣的人,他的盡頭已經來到我面前;因為地上滿了他們的強暴,我要把他們和地一併毀滅。」18章20節「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
上帝不會隨便用死刑審判人,因此上帝叫猶大長子珥死了,是因為「猶大的長子珥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創世記沒有細講珥如何做惡得罪上帝,但是根據前面上帝用死刑審判人的紀錄,珥必定是非常邪惡,才會為自己招致上帝這麼嚴厲的審判。珥身為猶大長子,原本可以享受極大的尊榮,然而他行惡過分,以至於上帝使珥從以色列家族中被剪除,不能成為以色列猶大支派族長之一。珥死了以後,經文沒有記載猶大為珥哀哭,像雅各為約瑟哀哭一樣。同樣身為父親,猶大愛珥的心,遠遠比不上他父親雅各愛約瑟的心。珥死了以後,猶大關心的只有傳宗接代。「猶大對俄南說:你當與你哥哥的妻子同房,向他盡你為弟的本分,為你哥哥生子立後」。在古代社會,許多民族都有兄終弟及的制度。聖經禁止人在兄弟還在世的時候,娶兄弟的妻子為妻,也禁止人與兄弟的妻行淫。然而申命記25章5到6節規定,「弟兄同居,若死了一個,沒有兒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他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娶他為妻,與他同房。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這是上帝給舊約時代以色列民族的特別規定。
申命記規定以色列人娶兄弟的妻子有三個前提,首先是兄弟死了。羅馬書7章1到3節「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著,他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他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哥林多前書7章39節「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上帝允許人在配偶死了以後,另外再嫁娶,只是對基督徒來說,必須要嫁娶基督徒,因為信與不信的不可同負一軛。對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來說,娶兄弟之妻的第二個條件是「弟兄同居」,兄弟生前必須住在一起。第三個條件是死去的兄弟「沒有兒子」。
上帝讓同住的兄弟娶死去兄弟的妻子,目的是為了讓死去的兄弟有繼承人,可以繼承祖先從上帝得到的產業。另一個目的是照顧沒有兒子的寡婦,因為婦女在當時完全沒有謀生能力,需要丈夫或者兒子照顧。後來到路得記的時代,我們看到這條律法被擴充應用。波阿斯雖然沒有與拿俄米的丈夫或路得的丈夫同住,也不是拿額米的丈夫或路得丈夫的兄弟,他卻以至近的親屬的身分,買贖拿俄米丈夫的土地,迎娶死人的妻路得,「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關於娶死去兄弟之妻,舊約聖經裡只有創世記38章和路得記兩個案例,後來以色列人的歷史裡也很少提到這條規定。到1950年,以色列首席拉比宣布不准再執行這條律法。我沒有查到禁止的理由,但是可以合理推斷,現代以色列人沒有上帝直接按支派宗族分配地業,因此沒有一定要有繼承人的必要性。另外,現代婦女有獨立謀生的能力和機會,不像從前只能依附丈夫或兒子才能存活。有一位聖經學者提醒我們,新約聖經沒有要求我們遵守這條律法,然而律法的精神還是需要遵守,就是愛護兄弟姊妹。如果他們已經離開世界,就要盡力愛護和照顧他們的配偶和子女,不可以趁機搶奪死者的財產。
猶大要次子俄南娶哥哥的遺孀他瑪為妻,要俄南為哥哥留後。然而「俄南知道生子不歸自己,所以同房的時候便遺在地,免得給他哥哥留後」。根據聖經原文,俄南是每次都這樣做,不只是一次。因此俄南是故意陽奉陰違,表面上遵守父親的吩咐,實際上卻不為哥哥留後。其實俄南如果不想為哥哥留後,不想娶哥哥的遺孀他瑪為妻,他可以直接拒絕父親的要求。然而俄南既然同意娶了她瑪,也與他瑪同房,俄南就不該只顧著滿足自己的私慾,卻拒絕為哥哥留下後裔。俄南心裡還有一個算盤,就是如果哥哥珥沒有繼承人,俄南和示拉就可以得到原本屬於珥的產業。出於私慾和貪婪的緣故,俄南違反娶哥哥遺孀當盡的責任,不願意為哥哥珥留下後裔。俄南的行為引起上帝的憤怒,「俄南所做的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也就叫他死了」。俄南因自己的惡也受上帝審判而死,不能成為以色列猶大支派族長之一。和珥死去的時候一樣,經文也沒有記載猶大為俄南的死哀傷,猶大心裡想的仍然只是傳宗接代。「猶大心裡說:恐怕示拉也死,像他兩個哥哥一樣,就對他兒婦他瑪說:你去,在你父親家裡守寡,等我兒子示拉長大。」
猶大只剩下示拉一個兒子,所以極力要保護示拉。在猶大眼裡,兒媳婦他瑪是一個不祥之人,接連剋死猶大兩個兒子。雖然珥和俄南的死不是他瑪的錯,是他們兩個人自己壞,所以招致上帝審判。可是對猶大來說,他擔心示拉如果娶了他瑪,也會像珥和俄南一樣橫死。所以猶大決定打發兒媳婦他瑪回娘家,在「父親家裡守寡,等兒子示拉長大」。按照當時的習俗,沒有兒女的他瑪被打發回娘家後,其實可以改嫁,不需要守寡。路得記1章8到9節「拿俄米對兩個兒婦說:你們各人回娘家去吧。願耶和華恩待你們,像你們恩待已死的人與我一樣!願耶和華使你們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拿俄米的兩個兒子都無子而死,拿俄米就打發兩個兒媳婦回娘家改嫁,不必跟著她守寡。因此猶大對他瑪的吩咐是過分的要求,擺明是在欺負他瑪。如果猶大要他瑪繼續做他的兒媳婦,就應該把他瑪留在家裡,改嫁示拉為妻。既然猶大打發他瑪回娘家,就不應該約束他瑪繼續守寡,不准他瑪改嫁。其實猶大根本沒有打算讓示拉娶他瑪,猶大一方面給他瑪承諾,另一方面卻又不打算兌現這個承諾。猶大的行為正像他父親雅各年輕的時候,也像他外祖父拉班,是個口蜜腹劍的大騙子。聽見公公猶大的話,他瑪雖然明知自己受了委屈,還是聽話順服。於是「他瑪就回去,住在他父親家裡」。至於他瑪回家以後發生了什麼事,我們留到下次再講。今天先講到這裡,我們一起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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