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帝按祂永恆的旨意,喜悅選定祂的獨生子主耶穌,作神與人之間的中保為先知、祭司、君王、教會的元首和救主(第二個亞當),承受萬有、審判世界;上帝從萬古之先就將一群百姓賜給祂為後裔,而且到了時候,藉著祂得贖、蒙召、稱義、成聖、得榮耀。
二、上帝的兒子,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格,正是永恆的上帝,與父同質、 同等;當日期滿足的時候,就取了人性,並有人性一切基本的性質、共通的軟弱,只是完全無罪﹔藉著聖靈的大能,在童貞女馬利亞的腹中成孕,有人的本質。所以在耶穌裡面是兩個完整的、無缺的,且相異的性質(就是有完全的神性與人性),不可分地結合於一位格裡,沒有轉化、合成、混合。這個位格是真正的上帝,也是真正的人,卻是一位基督,神人之間的惟一的中保。
三、主耶穌的人性如此與神性聯結,就藉聖靈成聖,受聖靈膏抹,沒有限量﹔在祂(他)裡面積蓄著一切的智慧和知識,父就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祂(他)裡面居住。為了使祂(他)可以既然聖潔、 無惡、 無沾污,充充 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就有充分的裝備,得以執行中保和保證人的職分。這職分並不是祂(他)自取的,乃是蒙父所召,父把一切的權柄和審判交在祂手中,並且命令祂(他)執行。
四、主耶穌極其樂意擔任這職分 為了執行這職分,所以祂生在律法之下,而且完全成全了律法,在他的靈魂裡直接忍受了最大的痛苦,在他的身體中受了極疼痛的苦楚,被釘,受死,被埋葬,暫處於死權之下,但未見朽壞;第三天祂帶著受苦時的那個身體從死裡復活﹔又帶這個身體升入高天,坐在父的右邊,為我們代求﹔並要在世界的末了,再來審判世人和天使。
五、主耶穌憑自己完全的順服與犧牲,藉著永遠的靈,一次獻上給上帝,完全滿足父上帝的公義﹔不但付出代價使父所賜給祂的人得以和好,也使他們得以承受天國永遠的基業。
六、救贖之工雖未在基督成肉身之前實際完成,但救贖的功勞、效果、益處,卻從創世以來,藉著那些應許、預表、祭物,繼續傳給上帝在歷世歷代所揀選的人﹔祂藉這些應許、預表、祭物,顯明就是那擊破蛇頭的女人後裔,是從創世以來被殺的羔羊,是昨日、今日、直到永遠, 永不改變的基督。
七、基督按著祂(他)的神人二性,執行中保的職分﹔以各本性作其合宜的事;但由於基督位格的一致性,所以在《聖經》中,祂(他)這個本性合宜的事,有時也被歸算到另一個本性所顯的位格。
八、基督對那些祂所買贖的人,就真實而有效地將這救贖施行於他們,傳達給他們﹔為他們代求,藉聖道將救恩的奧秘啟示給他們﹔藉著祂的靈,有效地勸勉他們相信而順服﹔藉著祂的道和祂的靈管理他們的心﹔藉著祂的全能全智,勝過他們的一切仇敵,而且所用的方式與祂奇妙莫測的旨意相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