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嗑藥吸毒的比爾加上不管發生什麼事(缺錢、退學…)都幫他擦屁股的
父母:
(一)比爾絕不會改變,因為他不必負責仍舊可以過得很好。
(二)解決方法─讓比爾為自己行為的結果負責。
二、看不見的心靈界線
(一)看不見,卻真實存在。
(二)可以定位「我」及「不是我」。
好處:
1.在自己的地界上自由來去。
2.不須為別人負責。
(三)不可以想要控制別人(尊重別人的界線)。
三、我們應該「對別人負責」、「為自己負責」,而不是「為別人負責」(加拉太書6:2、5)。
(一)過度的重擔(如危機、悲劇…)→應該彼此擔當。
(二)每天日常生活的事情→自己份內的事自己做。
四、「好的進」、「壞的出」→房子必須有門,才能達到這個效果。
五、神和界線→界線的觀念來自神的本性。
六、界線的範例
(一)皮膚(讓我與外界有別)
(二)話語:「不!」
(三)真理:定位真我
(四)地理上的距離
(五)時間
(六)情感上的距離(只能暫時使用)
七、我們可以依賴別人協助我們建立並保有界線,因為
(一)人生中最基本的需求就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我們有別的愛的來
源,就不害怕對特定人立界線。
(二)人需要新的意見與教導。
八、侵犯界線一定有惡果(神的因果律),我們也應該讓侵犯界線者自食惡果。
九、什麼在我的界限範圍內(我需要為什麼負責)
(一)感情
(二)態度(對事情的看法)以及信念(接受為真理的事情)
(三)行為
(四)選擇
(五)價值觀→坦承面對有害的、並請求神改變。
(六)才幹→面對你的恐懼、儘管試試!
(七)思想→
1.擁有自己的思想。
2.更認識神及神的話。
3.積極檢討在哪裡出了錯誤並且更正澄清(樑木)。
4.確定自己可以與別人溝通(要講出來!別人不會讀心!)。
(八)欲望→我們欲望常得不到滿足的原因是:
1.不能確定到底什麼是真我。
2.動機不純潔(自大、虛榮…)。
(九)愛→
1.心的兩種作用是「接受恩典」+「讓愛自由進出」。
2.我們要經常使用愛,不要隱藏自己的愛或排斥別人的愛。
十、在我們界限範圍內的事我們都必須自己負責,不可以說「都是他害的!」
十一、提醒
(一)「對別人設下界線」這句話是錯的(而且根本做不到)。
我們只能限制自己不要與行為不當的人接觸。
(二)神給我們的模範不是
1.設限;
2.使別人行為端正;
而是
1.設下標準;
2.讓人自己選擇;
3.人行為不當的時候遠離他們。
(三)在下列情況我們必須能對自己的心說「不」→
1.毀滅性的欲望;或
2.好但時機不對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