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會設立界線的人,與不尊重別人界線的人,都同樣有界線的問題。
二、順從者
(一)他們對壞事說「好」,缺乏說「不」的能力。
(二)他們這樣做是因為怕傷害別人的感情/怕被人遺棄或分離/怕別人生氣/怕被處罰/怕丟臉/怕不夠屬靈/怕罪惡感。
(三)此習慣除了讓我們「無法對壞事說不」之外,久了還會讓我們「無法辨識出什麼是壞事」。
(四)上帝要我們「裡外合一的順從」(歡喜做、甘願受)。
三、迴避者
(一)他們對好事說「不」,因為他們不願向別人求助。
(二)他們的「牆」上沒有「門」,好東西進不來。
四、 控制者
(一)他們不尊重別人的界線,不能聽別人說「不」。
(二)別人的「不」只是他們「必須去改變別人心意」的一種挑戰。
(三)他們不想為自己的生活負責,所以必須驅使別人負起他們的擔子。
(四)因為他們沒有受過管教或操練,不能控制自己的衝動或慾望、無法
延遲對需求的滿足、也缺乏為自己生活負責的能力。
(五)他們可以分成兩種典型
1. 侵犯性的控制者─硬要從別人家的籬笆上輾過去的坦克車。
2. 操控性的控制者─較不誠實,試圖「說服」或「利用別人的愧疚感」
要別人放棄界線。
(六)對付他們的方法
1. 侵犯性的控制者─讓他們體驗不負責任的下場、自食惡果,是唯一的
治療方法
2. 操控性的控制者─當面指出他們的不誠實,他們才有機會悔改。
(七)控制者心裡知道別人是因為自己施加壓力才跟自己在一起的,他們其
實是與人隔絕孤立的人。
(八)我們不可能使對方感到恐懼、愧疚,卻又同時被對方愛。
五、沒有反應者
(一)他們聽不到別人的需要,無法對別人說「好」。
(二)他們忽略了自己的責任─我們雖然不必「為」他們負責,卻還是必須
「對」他們負責。例如:做丈夫的有責任回應妻子感情上的需要。
(三)羅12:18「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反面來看,若不能行,
就算了。
(四)他們可以分成兩種典型
1.對別人的需要非常嚴厲(我們厭惡自己的需要,所以把這種厭惡投射在
別人身上)。
2.太沉迷於自己的欲望及需要(自戀)。
六、界線的兩種型態
(一)功能性的界線:指一個人「完成工作」的能力,例如馬大。
(二)關係性的界線:指我們「與有關係的人實話實說」的能力,例如馬利
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