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平安。
今天我們要開始第八次講愛德華滋的時間。
上次我們講了愛德華滋第五個屬靈情感的記號,合理且屬靈的確信。
現在先來複習一下。
1.愛德華滋說,所有真正屬靈的都有一種堅定、完整、徹底以及有效的確信,確信「福音中的重要事情都是真實的」。這種確信是如此有效,以至於福音可以大大地影響信徒的生活。
2.聖經裡面的真基督徒都有這種確信。
3.聖經裡面並沒有任何經文直接宣告「某個特定人」是得救的,所以若有人因為某種原因覺得聖經直接告訴他「神就是救你了」,這些人的確信完全是自欺欺人。
4.對福音的確信必須是「合理的」,要基於可靠的證據,而不是因為你的父母、老師、朋友、鄰居、甚至整個民族國家都這麼相信,所以你就相信了。
5.就算你的確信是基於證據的「合理的」確信,它還必須是「屬靈的」確信,是一種與屬血氣的人的確信本質完全不同的確信,是出於屬靈光照進而產生屬靈理解的確信,換言之就是就是「感受到這些事物的聖潔與道德之美」。
6.愛德華滋說,這種神聖榮美會直接地讓我們確信這些事情的神聖性。這種確信完全合理,因為「神聖榮美」本身就是「神聖性」最堅強的實際證據。當你看見某些事情很神聖榮美的時候,你會直覺地知道那些事情是屬於神的。
7.這種神聖榮美也是讓門徒認出耶穌是神兒子的證據。
8.這種神聖榮美普通人看不到,一定要有聖靈特殊感動、光照的人可以看見,就像讀天才的作品,讀的人本身必須也有一定程度的品味跟知識才讀得懂一樣。
9.愛德華滋說人是藉著「福音的內在證據」,也就是「看見福音的榮耀」,才合理且堅定地確信福音的真實性。在這一點上他跟加爾文一樣,加爾文也認為信仰的首要基礎是「聖靈在我們心中的隱密見證」。其他外界的證據在「證實福音」這件事上只有次要的位置。
因為這點滿重要的所以我們再強調一次,愛德華滋認為任何得救的信心,必定在某程度上看見福音的內在證據。任何屬靈的確信都必定源於理解神聖事物的屬靈榮美。
10.聖經將殉道者稱為「見證人」。真正的見證人是「看過他們所宣稱的事,並且為他們看見的事做見證」。
11.聖靈的普通光照會使外邦人也有清楚理解福音的自然內容、確信這些事是真的,他們可以藉著聖經啟示看見神的自然屬性──神的偉大、威嚴、對罪的審判。他們會害怕、有罪惡感、想逃避,但一點也不覺得這些事在道德上有甚麼神聖美好的地方。
12.神蹟證據能在人心中造成短時間的感動跟信心,但最後通常沒有好結果,當事者身上也少有好的見證、結不出聖靈的果子。
13.人的利益跟喜好會影響他們的判斷,有些人之所以說自己相信福音的真實性,只因為他們認為自己一定會從神得到好處。我們要小心避免這種傾向。神很照顧我們給我們各樣的好處我們當然要感謝祂,但若我們的感謝一直停留在「因為我得到好處」這種以利益出發的心態,我們就要小心了。也許我們對基督教信仰、對福音的確信,也只是因為幻想自己會從中得到利益,這就違反了基督教「以神為中心」而不是「以人為中心」的大原則。
以上複習完畢,接著我們要進入下一個,也就是第六個屬靈情感的記號,出於福音的謙卑。
第六個記號,是前五個記號所結出的果子。事實上第六個到第十一個記號彼此間關係非常緊密,它們都牽涉到我們本性跟性格的改變。愛德華滋在這裡首先提到謙卑,因為謙卑,是基督徒本性跟性格當中最基本的改變。
現在我們來看甚麼叫「出於福音的謙卑」?
「出於福音的謙卑」是指,基督徒真正發自內心感到自己不配、可鄙和可憎。
我相信在大多數人心中,「發自內心感到自己不配、可鄙和可憎」這種想法是不存在的,雖然我們很會喊口號說自己很壞啦很墮落啦很對不起上帝啦,事實上我們內心深處是覺得自己還可以、沒那麼差,甚至有些人會覺得「我跟別人比算乖的啦」。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愛德華滋說我們需要區分甚麼是「出於律法的謙卑」跟「出於福音的謙卑」。他說前者是屬血氣的人也能有的,後者則專屬於基督徒;前者源於聖靈的普通感動,效果是幫助我們的自然本能,尤其是天生的良心;後者則是聖靈的特殊感動,在人裡面運作超自然的、神聖的本能;前者是感受到神的自然本性,例如威嚴、偉大等等,後者是感受到神道德本性的美好。
出於律法的謙卑會讓我們感受到神律法的嚴格,會讓我們覺得自己罪孽深重,也會讓我們知道自己將落在神震怒的審判之下,但我們不會覺得自己很醜陋、也不會覺得罪惡的本質是可恨的。我們雖覺得自己有罪,但心裡面的喜好卻沒有改變、意志也沒有屈服,仍然想要去抓那些讓我們犯罪得罪神的東西──講白了點就是睜著眼睛犯罪。我知道神生氣、我知道神不喜歡、我知道神會打我,我也很害怕因為神很厲害很兇對罪毫不留情;不過,我就是要犯罪,我就是沒辦法放手不做壞事、我就是沒辦法做神喜歡的事、我就是改不了、我就是不願意。這個叫做「出於律法的謙卑」。有這樣感情的人,不是屬靈的人,離「基督徒」三個字還很遠。這樣的人在神面前低頭不是心甘情願的,只是迫於情勢,因為打不過上帝,所以只好不得已投降。
出於福音的謙卑不是這樣。這種謙卑是因為我們看到神的聖潔、高超的道德,從心裡面覺得讚嘆、好美啊好棒啊我也想這樣乾乾淨淨很高級、我不想再犯罪髒髒的了。是因為我們看到神很好,心裡羨慕,理所當然產生的反應。沒有人逼我們,我們也不是怕被打怕被罰,而是心甘情願、很喜樂地放棄那些會讓我們髒髒的喜好、行為、人事物,期待自己變得像神一樣聖潔、美好;當我們看到自己的罪惡、驕傲、悖逆、無知的時候,我們也會發自內心的覺得羞愧、厭惡。
這裡有一點要注意,我們不是在說「出於律法的謙卑」是不好的。事實上它是達到「出於福音的謙卑」的必要管道。先有「出於律法的謙卑」,後面才可能有「出於福音的謙卑」。如果連「出於律法的謙卑」都沒有,就不必奢望自己可以產生「出於福音的謙卑」了。
上帝很討厭驕傲的人,卻憐恤謙卑的人。好像太15:22-28那個故事。我們來讀一下經文:
15:22有一個迦南婦人、從那地方出來、喊着說、主阿、大衛的子孫、可憐我.我女兒被鬼附得甚苦。
15:23耶穌卻一言不答。門徒進前來、求他說、這婦人在我們後頭喊叫.請打發他走罷。
15:24耶穌說、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
15:25那婦人來拜他、說、主阿、幫助我。
15:26他回答說、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喫。
15:27婦人說、主阿、不錯.但是狗也喫他主人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
15:28耶穌說、婦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給你成全了罷。從那時候、他女兒就好了。
愛德華滋說,我們應該認真看待這種謙卑,因為它是重要的基督教信仰本質之一,是基督徒「捨己」責任的主要表現。它的內涵有兩點,一、拋棄自己的世俗喜好;二、拋棄屬血氣的自我高舉。愛德華滋認為第一點是屬血氣的人也可以做到的,第二點才是真正難的。不過我個人覺得,第一點已經很少人做得到了──看看我們教會趕鬼叫大家丟掉敵基督色情暴力漫畫電動然後發生了甚麼事….
愛德華滋顯然比我們乖很多。他舉了天主教的隱士做例子,告訴我們,這些人放棄了財富、娛樂、世界上的享受,卻無法放棄自己的尊嚴跟自以為義。愛德華滋繼續說,有很多假冒偽善者可以裝得非常謙卑,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他們高談闊論自己有多謙卑。他們會用很多壞話來形容自己,愛德華滋書上是這樣寫的「我是聖徒中最小的一位,我是可憐又卑鄙的傢伙,我不配得到絲毫的憐憫,也不配得到神的看顧,喔,我有可怕又邪惡的心!我的心比魔鬼更壞!」因為他們做不到其他事所以只能用說的來表現自己有多謙卑。如果有人敢暗示或直說他們不是甚麼了不起的基督徒,或說他們不是基督徒,齁齁,那就不得了了,他們會很生氣。特別如果說話的是牧者,告訴他們應該反省為什麼自己結不出果子來,他們會覺得自己深深受傷了,然後開始對這位牧者產生根深蒂固的偏見。
人如果對自己的義、道德、聖潔、情感、經驗、信心或任何良善感到驕傲,就是一種律法主義的靈。當然在亞當墮落前他若有這種驕傲不是問題,因為那時的亞當本來就可以靠自己的義來尋求神的接納。但在亞當墮落之後,這種律法主義就是屬靈的驕傲。以經驗為傲的人會把功勞歸給自己,他覺得「我有這麼棒的經驗,基督一定會很欣賞我,所以才讓我披戴基督的義,我在神眼中一定很不錯。」愛德華滋說,這種人比所多瑪的骯髒禽獸更令神厭惡,因為那些所多瑪人沒有裝出一副敬虔的樣子!愛德華滋說,教會中很多人在謙卑這件事上大大地欺騙自己,他們想像自己很謙卑,其實卻非常驕傲,而這個情況充分表明了人心的詭詐。撒旦也很善於操控人犯下這種罪,因為牠非常有經驗──屬靈的驕傲,就是撒旦自己的罪。
我們怎樣才辨別得出假謙卑真驕傲的人呢?
第一,他們很容易高估自己在信仰上的成就,覺得自己比別人強。
他們理所當然地認為自己應該在教會裡面發號施令負責教導別人,若你威脅到他們的地位或影響力、不聽他們的意見或跟他們不同意見,他們就要不高興了,想辦法把你拉下來。但真謙卑的人不是這樣,他真心覺得別人比自己更好,所以很容易順服主的教訓。他們不會理所當然地覺得自己已經有資格教導了,所以他們寧願自己謹慎發言,不會在教會中明著暗著搶要當領袖。另外有些人會因為自己有些奇特的屬靈經驗而到處說,希望別人稱讚他。他們在口頭上雖然會歸榮耀給神,會說「我知道這不是我能做的事情,這是神白白的恩典,是神為我成就的偉大事情,我承認神向我彰顯極大的憐憫,我非常感謝神的憐憫….」但心裡面其實認為「因為我很乖很聖潔所以神才對我這麼好,給我跟別人不一樣的經驗」。如果他們真的謙卑的話,不會這樣地覺得自己的經驗很了不起,也不會這麼欣賞自己的美好,反而會因為自己「沒有的」那些好東西而驚訝、羞愧。
愛德華滋說,真正的恩典跟屬靈光照,會讓我們看清楚自己沒甚麼良善,就算神的恩典在我們身上效果也很小,我們的壞還是很大。為什麼真正謙卑的人會有這樣的結論?他們其中有些人已經表現得很好了啊?因為他們跟「自己應該有的樣子」去比較。用上帝的標準來看,我們每個人離聖潔的目標都很遠,我們現在的樣子,遠遠比不上我們應該有的樣子,所以他不會認為自己目前身上的好處值幾毛錢。
愛德華滋說,聖靈的工作之一就是這個,開我們的眼界。讓我們看到自己本來應該達到的高度的聖潔。領受恩典愈多的人,看得愈清楚,也愈感受到神的美好、尊貴。雖著恩典的增加,他的視野愈來愈廣闊;他的視野愈廣闊,就越覺得自己像井底之蛙一樣貧乏,貧乏到他不敢相信別人會跟他一樣,他會覺得「全世界就我最不乖了,別人絕對不會像我這樣糟糕,我是奇怪的特例」。
再舉一個例子。愛德華滋說,世界上最傑出的聖徒所擁有的最熱烈的對神的愛,跟他應該有的愛相比還是少得可憐。當我們發現自己應該有的愛在很高很高很高的那邊,實際上有的愛卻在很低很低的這邊,我們一定會覺得神在我身上的恩典怎麼那麼少!我身上的罪怎麼還這麼多──因為罪就是沒有盡到責任。上帝是用責任來衡量我們犯罪的程度,愈不負責任,我們的罪愈大,不管是沒做應該做的事,還是做了不應該做的事。當我們領受愈多恩典,愈看到上帝的標準在哪裡的時候,我們會愈覺得啊我追不上我怎麼那麼壞,也愈不會覺得我們現在有的乖是甚麼了不起的事情因為這些乖真的相較之下太小了,簡直比奈米還小。我們會開始討厭罪,因為罪就是違反責任,罪的存在讓我們無法成為一個人該有的樣子、無法盡一個人在上帝面前應該盡的義務。
當被愛的對象非常美好的時候,我們有更大的責任要去敬愛他,超過去愛一個比較沒有那麼美好的對象。而當我們與那位美好的對象差距愈大,我們對他獻上的愛心愈沒有價值,因為人無法獻上超過自己本身價值的禮物。好,現在把這些原則應用在我們跟神之間,神是無限大的、無限美好的,所以我們應該有無限大的責任向祂獻上愛心。可是我們跟神比起來這麼渺小,就算拚盡全力獻上愛心給神,對神來說也是滄海一粟,不算甚麼。想來想去我們最合理的結論只有一個:我們對神的缺欠好大好大好大(這也就是說我們沒盡到的責任好多很多好多、我們的罪孽好深重好深重好深重、我們可稱讚的良善好少好少好少…. )。這不只是在說我們「過去」很壞很多缺乏很罪孽深重,也包括我們「進步了」以後所擁有的一切,都沒甚麼了不起。不管你有怎樣偉大的世界上的經驗或屬靈上的經驗,都不會改變這個結論,也不會使你身上的罪消失。這不是說我們在各方面始終不會有進步,不,真信徒一定在聖靈的幫助下有長進,一定會結出聖靈的果子跟福音的果子,我們會知道自己變好了變乖了,只是說,這種變好變乖,相較於我們應該變好變乖的程度,還是很微不足道。真正的屬靈知識,是你擁有愈多的時候,越感到自己無知。
不過有時聖經的內容會讓我們困惑。例如詩119:98-100,我們一起來讀一下:
119:98 你的命令常存在我心裏、使我比仇敵有智慧。
119:99 我比我的師傅更通達.因我思想你的法度。
119:100 我比年老的更明白、因我守了你的訓詞。
詩篇作者在那邊自吹自擂耶,他這樣做屬靈嗎?
愛德華滋對這一點的回答是,1.聖靈愛怎麼做就怎麼做。聖靈喜歡把關於神的獨特知識賜給詩篇作者,然後讓詩篇作者記下這個事實,激勵教會弟兄姊妹朝這個方向去盡自己的責任,不行嗎?2. 詩篇作者確實比別人都明白福音的奧秘跟教義,既然這是事實,當然能寫下來。3.不是詩篇作者做甚麼事我們就可以跟著做甚麼事。詩篇作者在聖靈默示之下在聖經裡面多次咒詛別人,不代表我們者以依樣畫葫蘆,常常希望別人遭遇不幸。
第二個可以辨別出假謙卑真驕傲人的特色是,高估自己的謙卑。
換句話說就是覺得「我好謙卑喔!」這樣的心態。
愛德華滋說,為什麼驕傲的人容易認為自己很謙卑、謙卑的人卻容易覺得自己很驕傲呢?因為人在判斷自己的謙卑程度時,會用自以為的地位跟降卑的程度來當作衡量標準。
他在說甚麼?
每個人的尊貴或重要性是不一樣的。如果偉人A替偉人B綁鞋帶,我們會說偉人A是降卑了,因為AB兩個人身分地位近似;但若一個奴隸A為國王B綁鞋帶,你會覺得奴隸A降卑了嗎?還是你會覺得理所當然本來就該這樣,甚至根本不會有人留意到奴隸A做了甚麼,奴隸A自己也不會覺得替國王綁鞋帶很謙卑因為這本來就是他應做的事!
若奴隸A為國王B綁鞋帶之後覺得自己有偉大的犧牲,常常想到這件事然後覺得自己很謙卑、到處跟人誇口,這表示甚麼?表示奴隸A認為自己不是普通人、他覺得自己非常重要且具有價值。但若他公道正確地評估自己的地位,就會發現他的想法很可笑了。又例如,有一個奴隸C先前假裝自己是國王,後來調整他的心態降到自以為是貴族,我們也不會認為他很謙卑,因為這仍然比他應該有的位置高出太多。
我們在神面前也是這樣。
神跟我們的距離有多遠?再怎麼說都不夠遠。所以我們在神面前的位置,再怎麼低都不夠低。聖徒們常看的就是這個「不夠低」,所以他們認為自己實在是驕傲的。
同樣的理由,真正覺得自己有罪的人,絕不會認為自己已經夠討厭罪、夠討厭犯罪的自己了。
然後愛德華滋告訴我們,謙卑的基督徒比較容易挑剔自己的驕傲,超過挑剔別人的驕傲。但假冒偽善的人會很快看到弟兄眼中的刺,卻看不見自己眼中的樑木。他們很喜歡用裝模作樣的表情、姿態、講話或穿著卑微、故意開爛車,來表現自己的謙卑。聖經裡面的假先知跟法利賽人就是這樣,我們來讀一下太6:16。
6:16你們禁食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臉上帶着愁容.因為他們把臉弄得難看、故意叫人看出他們是禁食.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
真正謙卑的人不會用外在方式裝模作樣的表現自己,他反而會安靜。
最後愛德華滋提醒我們,不要忽略把這些學到的事情應用在自己身上。人習慣盲目地偏袒自己,所以更要嚴格地自我省察。我們常常在各種自我欺騙的謊言底下掩護自己的驕傲。真正謙卑的人會低估自己的公義跟聖潔,會有聖經裡面講到的「虛心」,虛心的人是自己感到靈裡貧窮的人,所以真正謙卑的人有時會表現得跟窮人一樣,他會有一種「聖潔的懦弱」。舉例來說,窮人處在富人中間的時候不會抱怨,因為他知道別人的地位比較高,他可以忍受惡劣的待遇因為他預料得到自己會受到鄙視,他認為被輕看是小事情,他可以隨時退居末位,他會自然地順服別人而不會心懷不平。真正有屬靈情感的人會覺得自己是神門口的乞丐,也會使我們尊重所有的人──包括惡人、假弟兄跟逼迫者。我們不認同他們所犯的罪,但我們要尊重他們,這是神在彼前2:16-18的教導,我們一起來讀。
2:16你們雖是自由的、卻不可藉着自由遮蓋惡毒、總要作神的僕人。
2:17務要尊敬眾人.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
2:18你們作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
以上講完。
現在我們來複習一下,
1.屬靈情感的第六個記號是「出於福音的謙卑」,它是前五個記號所結出的果子,是基督徒本性跟性格當中最基本的改變。
2.「出於福音的謙卑」是指,基督徒真正發自內心感到自己不配、可鄙和可憎。
3.愛德華滋說我們需要區分甚麼是「出於律法的謙卑」跟「出於福音的謙卑」。
4.出於律法的謙卑屬血氣的人也能有的,源於聖靈的普通感動,效果是幫助我們的自然本能尤其是天生的良心。出於律法的謙卑會讓我們感受到神的嚴格、自己的有罪、審判的可怕,卻不會覺得罪惡的本質是可恨的。我們心裡面的喜好卻沒有改變、意志也沒有屈服。
5.出於福音的謙卑則是專屬於基督徒、是聖靈的特殊感動,在人裡面運作超自然的、神聖的本能,使我們可以感受到神道德本性的美好,進而心裡羨慕,甘心樂意地期待自己變得像神一樣聖潔、美好,也自然而然會發自內心對自己的罪惡、驕傲、悖逆、無知覺得羞愧、厭惡。
6.「出於律法的謙卑」是達到「出於福音的謙卑」的必要管道。
7.上帝很討厭驕傲的人,卻憐恤謙卑的人。
8.真謙卑是基督徒「捨己」的主要表現。它的內涵有兩點,一、拋棄自己的世俗喜好;二、拋棄屬血氣的自我高舉。
9.屬靈的驕傲,就是撒旦自己的罪。
10.假謙卑真驕傲的人有兩個特色,第一,他們很容易高估自己在信仰上的成就,覺得自己比別人強;第二,他們很容易高估自己的謙卑。
11.真正謙卑的人不會用外在方式裝模作樣的表現自己,他反而會安靜。
12.最後愛德華滋提醒我們,不要忽略把這些學到的事情應用在自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