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平安。經過了好幾個月的等待,我們終於可以進到愛德華滋屬靈情感的第三部分。在本書的第一部分我們學到了「情感對於真信仰是非常重要的」,在本書的第二部分我們看到12個「不能證明一個人屬靈也不能證明一個人不屬靈」的記號,今天我們要開始學「真正屬靈人會有的」12個記號,這12個記號可以證明一個人是屬靈、真正重生的基督徒。
開始講這12個記號之前,愛德華滋提醒我們三件事:
第一,這些記號不足以讓任何人百分百確定地分辨別人是否真基督徒。雖然基督給了我們這些記號讓我們可以判斷、輔導、引領別人,並且可以防止假教師假信徒的網羅,但完全清楚地分辨誰是綿羊誰是山羊,只有神做得到。如果我們憑這些記號就主張自己可以沒有錯誤地斷定誰是假冒為善者,愛德華滋說這就犯了驕傲自大的罪。
第二,當聖徒處在靈命低迷、遠離神的光景中,他們不應該一直回頭檢視自己以前有沒有這12個記號,然後拿以前的光景來安慰自己說自己已經得救了。愛德華滋認為這種人應該先離開現在敗壞的光景,否則怎麼「檢視」都是沒用的;他認為「行動」才有用──就像保羅說的我們要「忘記背後….向著標竿直跑」。在原地看來看去甚麼都不改變光自我安慰絕對無法使我們得救。何況人在犯罪當中,身上的恩典本來就已經微弱或大部分被敗壞遮蔽,再加上人的屬靈眼光被罪影響,在這種情況下根本看不清楚自己身上到底有沒有救恩,檢視來檢視去也得不到正確答案,還不如乾脆做出悔改的行動。當滅的物一定要被除掉,亞干也一定要被殺,否則以色列的人心永遠不會安穩。
第三,這12個記號無法讓極度的假冒偽善者看清自己的假冒偽善,因為他們對自己有極度的信心。不過我們可以用這12個記號讓自己察覺那些混雜在真實情感當中的虛假情感,讓自己的信仰更加純淨,就像被火鍊過的金子一樣。
接下來我們要開始講第一個屬靈情感的記號:屬靈、超自然、神聖的感動。
新約稱呼真基督徒為「屬靈的人」,稱呼不敬虔、沒有重生得救的為「屬血氣、屬肉體的人」;屬靈代表分別為聖、有重生的恩典;血氣跟肉體則代表敗壞、沒有分別為聖。
換言之新約裡面「屬靈的」三個字不是在講「靈魂或肉體」,也不是在講「無形或有形」、「物質或非物質」,而是在講「跟聖靈的關係」,包括從聖靈生的、有聖靈的內住跟感動等等。
新約並沒有把每個受到聖靈感動的人都稱為屬靈人,只有受到聖靈的特殊感動──就是那種「跟重生恩典有關的感動」的人,才被新約稱為屬靈人;至於那些受到聖靈的普通感動的人,因為他們跟重生恩典無關,即便有聖靈的恩賜,新約也不稱他們為屬靈人,因為只有擁有「聖靈美德」的人才會被新約稱為屬靈人。
甚麼是聖靈美德呢?
愛德華滋說就是出於重生恩典、聖潔、且專屬聖徒的特質。
有講好像沒講齁?
坦白說我看這本書的時候很多次想把愛德華滋過肩摔,因為他好像一直在反覆喊口號,講來講去都是一樣的東西。不過多看幾次之後,又覺得他講的好像有點道理。無論如何我們繼續往下看。
愛德華滋說,「屬靈的人」跟「屬血氣、屬肉體的人」有兩點最大的不同:
第一、前者有聖靈的內住,聖靈與他們心靈的功能(思想、情感、意志)聯合,在他們裡面作為他們新本性、新生命的神聖、超自然的源頭,就像葡萄樹的汁液從樹幹流到樹枝一樣。
至於後者,聖靈不住在他們裡面,他們沒有與聖靈聯合。雖然偶爾也許有聖靈的光照在他們上面,但就像光照在一個黑漆漆的東西上面一樣,那個東西本身還是黑的,仍然無法自體發光或反映光源。
第二、聖靈將神本身的性情傳遞給前者,所以他們有神聖潔、美好的屬性。
後者雖然也有可能受到聖靈感動,卻絕不會有神聖潔、美好的屬性。
愛德華滋說這種神性情的傳遞是聖靈最崇高的作為,因為神只有在這種作為上豐富地把自己傳遞出去。
當然我們這裡不是在說人因為有神的屬性就變成神或基督了──人跟神有本質上的不同,人絕對不可能變成神;非基督徒也不是只在「程度上」有比較少的神的性情──他們根本無分於神的性情。基督徒受到的聖靈感動完全是超自然的,絕對與人天生有的、或自然本能而生的感動不同(不只是程度上的不同,而是本質上的不同)。
愛德華滋說,當聖靈在真基督徒心中產生救贖性的感動的時候,真基督徒的心中會有一種新的內在感受、新的概念、新的本能運作。這些不是藉著提升、修改或混和舊有的心思感受而來的,而是一種全新的屬靈感官。這種新感官跟舊感官的差別之大,以至於聖經把它們比喻成死裡復活、新造的人。愛德華滋還告訴我們,人跟魔鬼的能力不足以製造屬靈情感。所以屬血氣、屬肉體的人,就算聖靈運行在他們身上或心裡,都只是感動、協助或改善他們的自然本能。舉例來說,他們本來就有視覺,聖靈讓他們看到異象;他們本來就會想像,聖靈讓他們在夢中得到某些概念;或者聖靈幫助他們提高原本的技能、增強他們的勇氣、讓他們的思路變得清晰、讓他們的良心變得敏銳等等。但這一切都跟新的屬靈感官或新本能沒有關係。
在這裡我們又有兩點要注意,
第一、屬靈的情感跟非屬靈情感還是有些共通點的,以愛為例,兩種愛都希望被愛的人得到榮耀、或者會常常想跟愛的人在一起。差別在於真基督徒對「神的美好」會有概念跟感受,也會因此而覺得喜樂;非基督徒則不會。愛德華滋說這就像一個沒有味覺的人說他喜歡蜂蜜水果一樣,事實上他吃不到蜂蜜水果真正的味道,他只能喜歡蜂蜜水果看起來的樣子、聞起來的味道、摸起來的感覺,卻永遠不知道真正的蜂蜜水果是甚麼。愛德華滋說這其中的差別是很大的,是本質而非程度上的不同,只是有些剛開始使用新感官的人也許不能那麼明顯地感受到神的神聖獨特的美好。
第二、非基督徒也能有信仰上的新奇理解跟情感,也許來自本能的異常體驗、新的環境因素等等,但一切都不過是屬血氣情感的特殊運作,跟新的屬靈感官或新本性沒有關係。
到這邊,口號我們大致會喊了,現在來看一些應用。
愛德華滋說,某些人想像出來的概念本身就不是屬靈的,也沒有真恩典的本質。很多人無知地認為這些想像出來的概念是「屬靈的看見」,例如有人在腦中中看見大光、看見基督上十字架流血、聽見基督向他說話安慰他鼓勵他...他們因為不是用肉眼或耳朵看見聽見這些事,就認為這些是屬靈的。愛德華滋說這些事根本沒有任何屬靈的成分,因為人天生的感官或經驗也可以產生這些感受,就算這些感受進入頭腦的方式比較特別或突然,也沒甚麼了不起。以看見基督掛在十字架上流血為例,「想像中的看見」一點也不比二千年前當場親眼看見的猶太人高明,那些人親眼看見了還不是把耶穌釘上十字架。所以看見了又怎樣?何況除了我們自己想像之外,魔鬼也可以讓我們看見聽見想到這些(舊約裡面多次記載魔鬼讓假先知看到夢跟異象然後亂說話)。就算這真是聖靈讓我們看見聽見想到的 ,它們也只不過是聖靈的普通工作,沒有任何一點神聖的超自然的成分,跟我們是否得救完全無關。
這些想像的確常激發強烈的屬血氣情感,特別如果伴隨著聖經經文出現的時候。愛德華滋在這裡又潑了我們一盆冷水,他說,這些都是外在的概念,沒甚麼了不起,想到一些話(包括經文)是甚麼人自己辦不到的超自然的事情嗎?既然不是,由這種聯想激發出來的情感當然也不是屬靈的。愛德華滋認為,很多人之所以認為那些經文美好,是因為他們先認為「那是神直接對他說的話」──因為「那是神直接對他說的話」所以那些經文在他們眼中變為美好,並不是因為經文本身的內容美好。換句話說那些人在經文中感受到的一切美好,都是出於「愛自己」的動機,以及出於他們想像自己會從那些經文得到好處。但真正的屬靈情感順序正好相反,在我們可以或想像自己可以得到任何好處「之前」,真正的屬靈情感會讓我們看到天國以及神本身聖潔榮耀的本質。很多人說他們悔改信主的經歷是:在患難中得到某種安慰人的甜蜜應許→他們認為這是神在對他們說話→他們從這件事得到鼓勵去相信基督。我們當中很多人也是這樣吧?但愛德華滋說這是荒謬的。他說神在人信主之前絕不會向人應許任何好處,因為人必須先相信神的應許,才能得到應許中的好處;所以若有任何靈表示一個未信主的人已經得到新約的應許,這必定是個說謊的靈,而建基於這個謊言上的信心,也必定是個虛謊的信心。因為這個觀念太驚人了,所以我再重複一次:在人信靠神之前,神絕不會使人想到安慰人的經文或向人保證祂的愛或使人確定自己將會蒙福。換言之正確的順序是,人先相信神是真實的、先相信聖經確實是神的話,然後他就不必再有其他的證據也可以知道自己收到了神的邀請,可以同得福音的福分。
另外有一些人在困境中突然看到某節經文,覺得神向他們直接說話,消除他們的疑慮,承諾幫助她們。這些人雖然因此會覺得放心高興,但其實他們喜樂的主要根基是出於這些經文臨到他們的方式,而不是經文本身的內容。愛德華滋對這種狀況的評論是:「屬靈地應用聖經的應許,不是指某種外來力量使人直接想到這個應許,並且使人強烈地認為這應許是特別針對他們說的」;他認為「屬靈地應用聖經的應許,是把這話語應用在人的內心,對人產生屬靈光照和成聖的影響」。 這些是甚麼?就是讓人感受到福音邀請中的神聖福分、品嘗到邀請的恩典是何等甜美奇妙、認識神這位邀請者的信實及大能,啊呀反正就是看見這些東西非常美好啦!愛德華滋說若某種聖經的應用沒產生這些神聖的感受跟心思的光照,只是使人想起聖經應許然後毫無根據地認為這應許是給他個人的,就是一種盲目的應用,來自黑暗的靈而非光明的靈。 講道這邊我們應該都很心虛吧?因為大家都是這樣應用聖經的。聖經本身美不美好管他的,只要我在困境中翻到安慰的經文、鼓勵的經文,我就放一百顆心了因為我覺得這就是上帝在對我說話,向我保證祂一定會幫我的忙。結果愛德華滋竟然說我這樣想是盲目荒謬的!信耶穌實在太難了!!
愛德華滋說任何透過直接啟發讓我們知道的隱密的事,都不是屬靈的。例如大陸會在哪一年統一台灣、我爸媽哪一年會信主等等。我們都很喜歡知道這些事、喜歡聽人預言,因為那不是靠我們的理性、客觀的證據可以準確預測的。但愛德華滋說,這些事有甚麼神聖美好的本質?知道了又怎樣?可以使你變得更聖潔嗎?任何知識,若本身不是神聖的知識,就算它關乎某個人是否得救,最多最多也只是聖靈的普通感動而已,當中沒有任何神聖屬性的傳遞,所以絕不能算是聖靈的見證。
聖經中「聖靈的見證」跟「聖靈的印記」以及「聖靈的憑據」意思是一樣的。印記就好像君王的玉璽,玉璽蓋在某樣東西上的時候,那東西的地位就提升了,因為上面有代表君王的權威。這也是印記、玉璽存在的目的──使人認出來、證明某樣東西是屬於君王的。因此談到宇宙大君王,愛德華滋理所當然地認為,神蓋在人心中的印記必定具有崇高與聖潔的本質,因為這是祂自己的本質、魔鬼絕對無法模仿的;而上帝怎麼在信徒身上蓋印呢?透過聖靈在人心中的感動和工作。人沒有重生絕對不可能擁有這種感動,有這種感動的人就是有聖靈在他良心裡留下的證據,有這證據的人憑良心判斷就可以知道自己是神的兒女。
至於「聖靈的憑據」,指的是「訂金」,神承諾將來要給我們的天國產業的訂金。這又是甚麼?愛德華滋說,天國的產業的訂金,就是神傳遞給人的神聖屬性,藉著聖靈賜給我們的。
聖靈是基督買贖回來要給我們的最大的福音以及基業,我們天上地下所有的好處,都要透過聖靈才能得到。聖靈怎樣讓我們得到這些好處?藉著將神的屬性──其實也就是聖靈的果子傳遞給我們,讓我們擁有一切光明、生命、聖潔、榮美和喜樂;聖靈還給我們一顆兒女的心,讓我們願意親近神就如同親近自己的爸爸一樣,這其實也就是真正愛神的心,因為只有完全的愛才能除掉懼怕,讓我們不至於在神面前像奴僕一樣戰戰兢兢。
綜合以上,我們知道,所謂聖靈的見證絕對不是神透過神祕的聲音影像對我們說話,而是聖靈的感動和運作(印記),是聖靈的果子(神的性情),是聖靈的憑據(對神的愛心)。
愛德華滋說我們是出於直覺感受到自己對神的愛心,因為這愛太強烈了以至於我們無法否認自己跟神有連結,也因此我們的良心能夠確定自己是神的兒女。
以上講完。
今天我們講了半天才講完第一點,大家記得那些關鍵字詞或關鍵句?
屬靈的表示「與聖靈有關係」;
屬靈的人有新的感官、新的本性,是完全超自然的,非人力所能及的改變;
屬靈的新感官在看到自己的好處之前一定能看出神聖潔美好的屬性;
新感官與我們舊有的感官差別非常大,以致於聖經說我們是新造的人;
一些舊感官可以達到的經驗或感受也許與新感官類似,但一定缺乏神的神聖獨特的美好本質;
這些神聖獨特的美好本質無法由人力或被魔鬼仿冒;
這些神聖獨特的美好本質會透過聖靈傳給真基督徒;
所以一切缺乏神聖獨特美好本質的想像、聽見看見的事物、預言,都沒甚麼了不起,也都跟我們是否重生無關;
我們未重生前,上帝不可能向我們提出任何安慰鼓勵的保證;
就算我們重生後,若出於自私的動機硬把某節經文講成是上帝對我個人直接說的話,這也是錯誤的應用──正確的應用經文會使我們成聖並看見神聖潔美好的屬性;
聖靈的見證就是聖靈的印記就是聖靈的憑據就是對神完全的愛心,有這種愛心,我們的良心就可以確定自己跟神是有關係的,是已經得救的,可以稱神為阿爸父。
接下來我們各自在神面前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