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平安:今天我們要繼續講約翰福音18章。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被捉拿、被綑綁帶到大祭司亞那面前受審判。耶穌的門徒因為害怕被牽連捉拿,所以四散逃跑。只剩下使徒彼得和使徒約翰還跟著耶穌,來到大祭司的院子,在院子外看耶穌受審問。
約翰福音18章17到18節「那看門的使女對彼得說:你不也是這人的門徒嗎?他說:我不是。僕人和差役因為天冷,就生了炭火,站在那裡烤火;彼得也同他們站著烤火。」四福音書都記載了使女與彼得的對話。上個禮拜我們講到,因為使徒約翰的話,看門的使女放使徒彼得進入大祭司院子。既然看門的使女認得使徒約翰,她理當知道約翰是耶穌的門徒。約翰要求使女讓彼得進來,使女因此合理推論,懷疑彼得也是耶穌的門徒。使女問彼得:「你不也是這人的門徒嗎?」按照聖經原文的文法,這個疑問句背後假設的答案是否定的。意思是說,使女期待彼得的回答是,「我不是耶穌的門徒」。彼得怎麼回答呢?在陌生的環境、緊張的氣氛,還有使女問題背後的暗示之下,彼得軟弱跌倒,順著使女的假設回答:「我不是。」彼得不敢在大祭司的院子裡,承認自己是耶穌基督的門徒。畢竟在不久之前,彼得才拿刀砍過大祭司的僕人,削掉大祭司僕人的耳朵。約翰福音18章10節「西門彼得帶著一把刀,就拔出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右耳;那僕人名叫馬勒古。」
在內外在環境的壓力下,彼得失去先前為耶穌拼命的勇氣。彼得從一開始認為自己可以堅定跟隨耶穌到底,接著卻在客西馬尼園禱告的時候打瞌睡。等到猶大領人來捉拿耶穌,彼得憑血氣之勇拿刀砍人。然而耶穌命令彼得收刀入鞘,逼彼得放棄依靠自己的血氣之勇,來成就上帝的國。接著彼得在慌亂和恐懼中,遠遠跟隨耶穌。最後在大祭司的院子裡,彼得被一個使女打敗。只因為一個使女問話,彼得就否認自己一直以來引以為傲的身分,並且不只一次,乃是接二連三否認主耶穌。一步錯,步步錯。透過這樣痛苦的經歷,耶穌要讓彼得明白,建立上帝的國度,不是依靠罪人自己原本的能力,不是靠墮落之人自己的聰明或者血氣之勇。罪人必須放棄依靠自己的心,才會真心轉向耶穌基督,真正打從心底在每一件事上依靠耶穌基督。認識自己在成就上帝的旨意上毫無能力,人才會真正謙卑轉向耶穌基督。我們靠耶穌基督得救,也靠耶穌基督成聖生命成長,將來還要靠耶穌基督生命得以完全。
彼得否認主以後,繼續混在人群中間,和大祭司院子裡的其他人在一起。因為夜晚氣溫下降天氣冷,大祭司的僕人和差役生火,烤火取暖,彼得也和他們一起烤火取暖。彼得這樣做是一個危險的舉動,因為一起烤火的人,裡面包含剛剛去捉拿耶穌的人。彼得可能會被去捉拿耶穌的人認出來。彼得一方面想要繼續跟隨耶穌,另一方面儘管彼得的身分已經被懷疑,但是如果彼得不繼續和院子裡的人混在一起,彼得更會顯得形跡可疑,更增加被人懷疑的機會。因為這樣,彼得選擇冒比較小的風險,和其他人一起烤火,然而這卻成為彼得第二次、第三次否認主耶穌的網羅。
約翰福音18章19到21節「大祭司就以耶穌的門徒和他的教訓盤問他。耶穌回答說:我從來是明明的對世人說話。我常在會堂和殿裡,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訓人;我在暗地裡並沒有說什麼。你為什麼問我呢?可以問那聽見的人,我對他們說的是什麼;我所說的,他們都知道。」相對於彼得在危機中軟弱跌倒,耶穌基督面臨試探的難度和危險性,實際上遠遠超過彼得。大祭司亞那在自己的屋子裡審問耶穌,亞那審問耶穌兩件事。首先是耶穌的門徒。亞那要耶穌召供自己的同黨,亞那要知道耶穌有多少門徒,要知道耶穌有多少人支持,甚至是謀反的實力。第二是耶穌的教訓。亞那要知道耶穌對聖經的解釋,要知道耶穌對自己身分的宣告。事實上耶穌最後就是因為自己的身分,被猶太人公會定罪。耶穌被帶到羅馬總督彼拉多面前,要求判決死刑。約翰福音19章7節「猶太人回答說:我們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該死的,因他以自己為神的兒子。」耶穌被控告定罪的理由,是因為耶穌是上帝的兒子。大祭司和法利賽人身為宗教領袖,本來有權力和責任,帶領上帝百姓相信和認識上帝差來的救世主耶穌基督。但是這些領袖雖然身居要職,擁有權力和責任,卻沒有這麼做。他們反而成為帶頭反對上帝兒子、反對耶穌基督的人。耶穌曾經公開責備他們:「你們律法師有禍了!因為你們把知識的鑰匙奪了去,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阻擋他們。」還有「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正當人前,把天國的門關了,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不容他們進去。」
按照第一世紀猶太人正式審問的規矩,律法為被告提供審問程序的基本保障。在審問被告以前,必須先由證人提供證據,並且證人提供的證據,必須經過判定是真實可以接受採納的。否則法庭不可以質問被告,把人當做犯罪嫌疑人來審問。申命記19章15節「人無論犯什麼罪,作什麼惡,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出埃及記20章16節「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申命記19章16到20節「若有凶惡的見證人起來,見證某人作惡,這兩個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和當時的祭司,並審判官面前,審判官要細細地查究,若見證人果然是作假見證的,以假見證陷害弟兄,你們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別人聽見都要害怕,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了。」很明顯大祭司亞那沒有按照律法的規定,來審問耶穌。
關於亞那的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耶穌沒有回答,耶穌不告訴亞那關於門徒的任何資訊,因為耶穌要完全保護門徒到底。對於第二個問題,耶穌首先回答亞那:「我從來是明明的對世人說話。我常在會堂和殿裡,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訓人;我在暗地裡並沒有說什麼。」耶穌說自己總是公開教導,沒有私底下講什麼。這個意思不是說耶穌從來沒有私下教導過門徒,其實在四福音書裡,都有記載耶穌私下教導門徒的紀錄。耶穌的意思是,自己沒有不能公開教導的教訓。耶穌在公開場合說的,和私底下教導門徒的,是同樣的教訓。耶穌從來沒有兩套教導、兩套標準。耶穌沒有在公開場合教導聖經,卻在私底下鼓吹武裝革命。耶穌沒有兩樣不同的教導。然而在私下教導門徒的時候,耶穌會根據門徒的程度,和門徒的問題,進一步向門徒說明解釋自己的教導,讓門徒對耶穌教導,有更加深刻的體會。講完自己沒有兩套教導以後,耶穌反問大祭司亞那:「你為什麼問我呢?可以問那聽見的人,我對他們說的是什麼;我所說的,他們都知道。」耶穌這些話是在指責大祭司亞那,沒有按照上帝的律法來審問耶穌。按照律法的程序,亞那應該先傳喚證人。亞那應該先詢問證人關於耶穌的事,而不是跳過程序,直接審問耶穌。亞那身為大祭司,不可能不知道正確的程序是什麼。因此,耶穌是指責亞那,在明明知道的情況下,故意違反上帝律法,非法審問耶穌。耶穌質問亞那,亞那有責任回歸上帝律法,按照上帝律法來進行審問程序。其實在這個法庭裡,真正違反上帝律法的不是耶穌,反而是大祭司亞那和他的同黨。在耶穌受難的時刻,有罪的人成為審判官,無罪的人卻被當作犯罪的人受審問。馬可福音14章41節「時候到了。看哪,人子被賣在罪人手裡了。」
約翰福音18章22到24節「耶穌說了這話,旁邊站著的一個差役用手掌打他,說:你這樣回答大祭司嗎?耶穌說:我若說的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的是,你為什麼打我呢?亞那就把耶穌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仍是捆著解去的。」耶穌回答大祭司問題,質疑大祭司沒有遵行上帝律法,按照程序審問他以後,耶穌身邊大祭司的差役竟然動手打了耶穌,並且責備耶穌:「你這樣回答大祭司嗎?」大祭司聽了耶穌的話,不但沒有悔改歸回聖經、歸向上帝,甚至變本加厲,縱容手下更加不守上帝律法,任意動用私刑打人。很明顯不只大祭司一個人,連大祭司身邊的差役,都抱持這種錯誤的心態,認為自己是高高在上,不必遵守律法,不可接受指責的特權份子。從大祭司和差役對耶穌的態度,我們可以很清楚看見當時以色列黑暗的屬靈光景。上帝的話語沒有受到當有的尊重敬畏,上帝和上帝的話語變成罪人把持權位、操弄利益的工具,上帝的僕人失去真正敬畏上帝的心。對於這樣的人,耶穌責備他們:「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裡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你們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顯出公義來,裡面卻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
耶穌因為要求大祭司遵守上帝的話語,提供公平的審問程序,因此被大祭司的差役打了一巴掌。通常在這種情況下,識相的人就會閉嘴,因為知道講也沒用,越講只會越被人羞辱。但是耶穌偏偏不識相,還要繼續說話。耶穌繼續按照上帝律法指責法庭。耶穌繼續質問,如果剛剛耶穌質問大祭司的話,有違反聖經不合法的地方,法庭應該先指出耶穌的錯誤。差役不應該在沒有指出錯誤的情況下,只因為感覺自己受到冒犯,就生氣動手打人。如果耶穌說的合乎聖經、合乎真相事實,大祭司的法庭的確沒有遵守律法規定的審問程序,差役更沒有打耶穌的正當理由。在這個法庭裡,表面上看起來,耶穌是被審問的人,但是從耶穌的應對來看,耶穌其實才是那位真正的審判者。耶穌審判了法庭、審判了差役,也審判了該付最大責任的大祭司亞那。約翰福音把亞那審訊的記載停在這裡,沒有再記錄接下來的對話,以耶穌的審判做結束。接著亞那把耶穌遞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約翰福音特別插上一句,「仍是捆著解去的」。這個補充告訴我們,沒有人把耶穌的話當一回事,法庭裡沒有人因為耶穌的話語悔改。耶穌被送到大祭司該亞法面前,不過是要藉著羅馬政府正式派任大祭司的手,把耶穌告到羅馬總督面前,定耶穌死罪,而不是真正要給耶穌一個按照上帝律法程序,公平的審判。
約翰福音18章25到27節「西門彼得正站著烤火,有人對他說:你不也是他的門徒嗎?彼得不承認,說:我不是。有大祭司的一個僕人,是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親屬,說:我不是看見你同他在園子裡嗎?彼得又不承認。立時雞就叫了。」約翰福音把鏡頭拉回到彼得身上。相較於耶穌始終忠於天父、忠於聖經,在強權和暴力底下也不低頭、不改變,彼得卻軟弱跌倒否認耶穌,和反對耶穌、捉拿耶穌的人混在一起和稀泥。彼得害怕為耶穌的名受逼迫,所以隱藏自己的身分,和大祭司院子裡的人一起烤火。烤火的時候,彼得再度面臨考驗,又有人問彼得同樣的問題:「你不也是他的門徒嗎?」和第一次一樣,問問題的人都期待彼得給出否定的答案。彼得果然也按照他們的期待,給出否定的答案,否認自己和耶穌有任何關係。但是又有第三個人出來質疑彼得,這個人是大祭司的僕人,也是馬勒古的親戚,馬勒古就是被彼得消掉耳朵的人。第三個人不久前也跟著去客西馬尼園捉拿耶穌。他看彼得越看越眼熟,就問彼得:「我不是看見你同他在園子裡嗎?」像之前兩次一樣,彼得第三次否認主。馬可福音告訴我們,彼得為了撇清,甚至「發咒起誓的說:我不認得你們說的這個人。」彼得指著上帝發誓,說自己不認識耶穌。當彼得這樣做的時候,約翰福音告訴我們:「立時雞就叫了。」其實在幾個小時前最後的晚餐,彼得才向耶穌表達忠心:「我願意為你捨命!」那時候耶穌向彼得預言:「你願意為我捨命嗎?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現在事情果然像照耶穌預言的一樣發生,所有的事情都按照耶穌的預言成就。
彼得想跟隨耶穌,又想保持距離以策安全,因此不敢表明自己的立場。然而耶穌的門徒不可能一直和反對耶穌的世界站在一起,耶穌門徒必定會遇到需要表明立場的時候。當考驗來臨時,彼得因為怕死所以選擇說謊。但是說了一個謊以後,彼得必須繼續說謊,來維持先前的謊言。路加福音22章61到62節「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今日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在主耶穌受審的時候,彼得軟弱跌倒三次否認主,這件事情彼得一輩子忘不了。這件事情讓彼得真正認識自己的軟弱,雖然彼得心裡相信耶穌、心裡愛耶穌,可是面臨生命危險,就算指著上帝發誓,彼得也要和耶穌撇清關係。其實我們沒有比彼得剛強,面臨危險的時候,我們也會想要自保。甚至在沒有危險的環境中,我們也會為了自己的方便,不主動承認自己基督徒的身分,不想讓人知道我是基督徒。然而彼得開了頭否認一次,就只能一直否認下去。我們退縮了一次,後來也就會習慣持續退縮,越來越世俗化,失去聖潔生命的活力和見證。最後和彼得一樣,不知道自己怎麼會落入這樣難堪的地步,只能出去痛哭。
馬太福音6章24節「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彼得雖然暫時軟弱跌倒,但是主耶穌的恩典夠用。路加福音22章31到32節「主又說:西門!西門!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按照耶穌的預言,彼得和眾門徒都跌倒了,但是耶穌已經為彼得和眾門徒禱告預備恩典,讓跌倒的門徒可以在耶穌的恩典之下,重新被建立起來。彼得雖然經歷最深刻的失敗,卻也要經歷更多的恩典。彼得失敗的經歷要成為其他軟弱門徒的安慰。在耶穌的恩典之下,彼得雖然痛苦跌倒,卻不至於失去得救的信心。主耶穌要讓彼得從失敗中再站立起來,讓彼得回頭以後,有能力堅固其他像他一樣,曾經軟弱跌倒失敗的基督徒,重新在主耶穌的恩典下再站立起來。今天我們講到這裡,接下來我們一起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