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鍵在孩提時期。
二、「神為孩童計畫的道」or「父母認為孩童當行的道」?
我們應該幫助孩童尋求神在他們身上的旨意。
三、親密關係是建立界線的基礎
(一)沒有神和別人的協助支持,我們無法發展出界線。
(二)因為若無其他愛的來源,我們就只好
(1)設立界線並失去關係,或
(2)不設立界線繼續成為別人的俘虜。
四、孩提時期的發展
(一)相連:0-5個月
1.認為「媽媽跟我是一體的」,母親恆久慈愛的形象被建立。
2.神要我們能被祂及別人所愛,即使在獨處時都不會感到孤單。
(二)分離:
1.孵化─5-10個月,開始知道「我跟媽媽不是同一個人」,但還是依賴母
親。
2.練習─10-18個月,認為「我什麼都能做」,把母親丟在後面!
此時父母要開始設立合適的界線,幫助他們在沒有危險的情況下練習。
(三)合好:18個月-3歲
1.發現「我並不是什麼都能做」。
2.回復與母親的親密關係,但帶進「自我」。
3.開始會
1)生氣
能「適度」表現自己怒氣的小孩,可以了解別人是否想控制或傷害他們。
2)發展主權觀念
屬於我的,我就有責任去發展、保護。這樣做不等同於自私。
3)說「不」
父母要讓小孩有說不的安全感,也要幫助小孩尊重別人的不。
現在能自由說不,將來才有能力拒絕邪惡。
(四)3歲以後我們應該要能做到
1.與別人感情親密,卻仍保有自我感及分離的自由。
2.適當說不,而不害怕失去對方的愛。
3.接受別人適當的拒絕,而不在感情上退縮。
(五)我們不能一直停在不適當的時期不長大
成年前我們學不會界線的功課,以後一定會自食惡果。
五、界線傷害:哪裡出了問題
(一)感情退縮
1.「你聽話才可愛」是一種恐嚇;「你不乖傷透我的心了」是要小孩為你
的情感負責。
2.父母感情退縮的表現:裝可憐、無故長時間沉默、哭泣、大吼大叫等。
3.小孩可能裝乖、保持沉默、害怕設立界線,或者對抗。
(二)仇視界線
1.小孩一說不父母就抓狂,「照我說的去做,否則….」。
2.父母仇視界線的表現:怒罵、體罰等。
3.小孩只學到「如何避免使某人生氣」。
4.可以給小孩「選擇的機會」,教導他們為自己的決定負責,並「延遲對
需求的滿足」。
5.聖經告訴我們「不要惹兒女的氣」(西3:21)。
(三)過度控制
1.父母有責任「控制」及「保護」子女,但要給孩子「犯錯」的空間。
2.父母過度控制的孩子會產生依賴心理,也不敢冒險或創造。
(四)缺少界線
1.父母不懂得設限,孩子會變成「侵犯性控制者」,得不到想要的東西就
發脾氣。
2.人種甚麼就收甚麼,沒有人可以逃避生活的管教。越晚得到管教,情況
越糟糕。
(五)不一致的界線
父母給兒女衝突性的訊息(所以在管教上,父母最好有一致的態度)。
(六)創傷
1. 「個性型態」與「創傷」間的不同在於「突發性」。
2. 創傷使孩子成長過程中下列兩種必備的基礎動搖,令孩子感到恐懼,
不敢設界線。但其實─
(1) 這世界是安全的。
(2) 他們可以控制自己的生活。
(七) 我們自己的個性
(八) 我們自己的罪行與敗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