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天主教合乎圣经吗?(约翰·麦克阿瑟 )

本着现今宗教大合一的精神,很多福音派人士呼吁基督教(新教)教会放下与罗马天主教教会的分歧,寻求与它合一。这是可能的吗?罗马天主教是否只是基督身体的另一面以致新教应该与它联合?罗马天主教是否只是另一个基督教宗派?

虽然天主教教会的教导有很多错谬(例如圣餐变体论和对玛利亚的观点),但是有两个首要的错谬是必须特别注意的: 它否定唯独圣经这教义和否定圣经对称义的教导。简单来说,因为罗马天主教教会拒绝顺从神话语的权威和拒绝接受圣经教导因信称义的福音,它已将自己从基督的身体分开。它是一个假的和伪装的基督教。

唯独圣经教义

依改革家马丁路德所言,唯独圣经这教义的意思是,任何未经圣经或已证实是神的启示确认的教条 ,只可视为一种意见,但不必相信。罗马天主教断然拒绝这原则,加添大量传统和教会的教导,宣告所有信徒必须遵守,并恐吓那些持反对立场者会受永久咒诅。

对于罗马天主教,「神的话语」包括的不只圣经,还有次经(Apocrypha)、教权(Magisterium)、教宗无谬误的宣告(Pope's ex cathedra pronouncements)、和无数的教会传统,有些已正式纳入教会法规中,另外有些还未写下来。福音派新教相信圣经是一切真理的最终试验,反之,罗马天主教相信教会决定甚么是对和甚么是错,这样导致教会比圣经有更高的权威。

信经和教义声明固然重要。可是,信经、教会会议的决定、所有教义、甚至教会本身必须受圣经的审察,而不是反过来。应该以经解经,按照上文下理準确地诠释经文,断不可根据任何人的个人喜好。圣经本身是所有基督徒的信仰和生活唯一準则。新教的信经和教义声明只是表达教会对适当诠释的经文的集体领受。教会的信经和宣言绝不能构成一个与圣经相等或比圣经更高的权威。无论何时,圣经的权威总是高过教会的。

另一方面,罗马天主教相信教会本身是绝对可靠的真理试金石。教会不单只正确无误地诠释圣经,并且加入传统和教导去辅助圣经的不足。这个教会传统加上教会诠释圣经的组合构成天主教徒信仰和生活的準则。事实是,教会将自己的权威凌驾在圣经的权威之上。

称义教义

根据罗马天主教,称义是一个过程。在这过程,神将恩典浇灌入罪人心里,使人逐步逐步有更多的义;罪人的责任是以不同的好行为去保持和增加这恩典。称义的起始不是凭信心而是靠洗礼。并且,当信徒犯了一个致死的罪时,例如憎恨和姦淫,称义便会失去。因此,按照罗马天主教教会的教导,要开始和继续称义这过程,好行为是必需的。

罗马天主教教会在称义的立场上的错谬可以用四点来概括:首先,圣经显示称义是立即的而不是渐进的。 比较那骄傲的法利赛人和那破碎、悔改的稅吏,后者捶胸谦卑地祷告祈求神的怜悯。耶稣说稅吏「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 」(被神算为义的是稅吏而不是法利赛人)(路18:14)。稅吏的称义是立时的,单单基於他拥有悔改的信心,与他的行为无关。耶稣也曾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 ,那听我话 、 又信差我来者的 , 就有永生 ; 不至於定罪 ,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约5:24)。所有相信的现在就拥有永生,而且按照定义,永生是不会失去的。相信的人即刻从灵性上的死亡进入永生,因为他们立时被称为义(罗5:1,9; 8:1)。

其次,称义的意思是宣告罪人为义人,不是使罪人成为义人。这和立时称义这个事实密切地联结在一起。在此并没有过程要执行 —— 称义纯綷是一个法庭现实,一个神对罪人的宣告。称义是在神的法庭上进行,而不是在罪人的灵魂内。它是一个客观的事实,不是一个主观的现象,并且它改变罪人的地位,而不是他的本性。称义是一个即时的决定,是神对一个归信的罪人的一个「无罪」判决,即是神宣告这人在祂眼中为义人。

第三,圣经教导称义是指义是归算的 (imputed) 而不是注入的 (infused)。义被归算或存入信徒的户口(罗4:3-25)。他们在神面前被称为义并不是因为他们本身的义(罗3:20), 而是因为一个完全、外来的义因着信被归算为他们的义(腓3:9)。这完全的义从何而来呢?它是神自己的义,信徒因在耶稣基督里得着这义(林前1:30)。基督自己完全的义被存入信徒的个人户口(罗5:17,19),就如信徒所有的罪被归与基督(林后5:21)。唯一神接受可使人得救的功德是耶稣基督的功德;没有人能做任何事可赚取神的喜悦或在基督的功德上加添甚么。

最后第四点,圣经清楚地教导人称义是唯独因着信心,不是因着信心加上行为。根据使徒保罗所言「既是出于恩典 ,就不在乎行为 ;不然 ,恩典就不是恩典了 」(罗11:6)。保罗在別处作见证「你们得救是本乎恩 , 也因著信 ; 这并不是出于自己 ,乃是神所赐的 ;也不是出于行为 ,免得有人自夸 。」(弗2:8-9; 另参考 徒16:31 和 罗4:3-6)。事实上,整本圣经清楚地教导「 人称义是因著信 ,不在乎遵行律法 」(罗3:28; 另参考 加2:16; 罗8:31-32,10:3)。

相比之下,罗马天主教过度强调人的行为。天主教的教义否定神能称不敬虔的人为义,而无须先使他们成为敬虔的人(罗4:5)。於是好行为成为称义的根据。正如成千上万的天主教教徒可以作证,罗马天主教的教义和礼仪阻碍了这重要的真理,就是信徒得救是本乎恩,因着信,并不是靠自己的行为(弗2:8-9)。简单来说,天主教教徒真的相信他们得救是靠好行为,认罪,和遵守仪式。

将信心加上行为作为称义的根据,这教导正是保罗所咒诅的「别的福音」(林后11:4; 加1:6)。它否定了神的恩典,因为若然义能够从圣礼赚取,那么「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加2:21)。任何一套将行为和恩典混在一起的系统,就是一个「別的福音」(加1:6),一个当受咒诅的信息。因为它不是违背了中世纪的主教议会,而是违背了那不能背弃的神的话语。事实上,罗马天主教对于称义的观点使它从真正的基督教信仰分开,成为一个完全不同的宗教,这样说并不是夸大其词,因为它和恩典的福音是敌对的。

只要罗马天主教教会继续确立它自己的权柄和用別的福音束缚自己的信徒,所有真基督徒有属灵的义务用圣经真理去反对罗马天主教的教义,并呼召所有天主教教徒去得着真正的拯救。与此同时,福音派人士一定不要屈服於以合一为名的压力之下。他们不能容许福音受到阻碍,并且他们不能与假宗教做朋友,以免在他们的邪恶事上有份。

译自《Is Roman Catholicism Biblical?》September 16,2009 https://www.gty.org/library/articles/A190/is-roman-catholicism-biblical

译者:不详

转自七千人博客:http://seventhousandmen.blogspot.com/2018/10/blog-post_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