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驳《旷野呼声》网站作者耶米玛对剽窃所发的声明

作者:小草

这几天揭露出了耶米玛剽窃和抄袭别人大量文章拥为己有的恶行,面对她自己长期的剽窃行为被曝光,她不仅不认罪和悔改,还发表声明(见附图),否认剽窃,坚持说,她的原创讲章都是她在圣灵的感动下写出来的,这是道地的谎言,且是在亵渎圣灵!在她被曝光的事实和证据面前,还反诬蔑我是在恶意毁谤她,还反咬我,以“牠”来称呼。

耶米玛如此粗暴地、公然地耍无赖,一点点基督徒的样子都没有了,暴露出来的,纯属就是一付蛮横不讲理的流氓姿态。难道,她这下真的连老脸都不要了?还是她的脸皮比城墙还厚?她这已不是简单的耍赖了,而是非要把黑的说成白的,把她自己的罪恶说成美善的。对于她的这种流氓无赖的作为,只能更激发我对她的抨击,让我更不留情地把她的恶行揭露出来!

耶米玛剽窃别人大量的文章,都已有根有据地在我的前两篇博文里清楚地指证了(见附文),并不是猜测,也不只是怀疑,而是铁的事实!她自己可以死皮赖脸地否认,但事实和证据摆在那,想赖也赖不掉!无论她文章的数量多少,受欢迎的程度如何,都不能抹杀耶米玛这几年来,大量剽窃和抄袭的事实。基于耶米玛如此严重的剽窃行为,她哪还是什么作者,纯属就是个老剽客、盗贼、骗子。

耶米玛说她不在意别人剽窃她的文章,就算她不在意,但这不等于别人也都不能在意她的剽窃,更不等于剽窃就不是罪恶。她回不回复我的指控,那是她的事,她不回复,并不能就证明她就没剽窃或是被冤屈的。那位被控告强奸女人的名牧,不也是玩弄一概否认,不回应的手段吗?可有用吗?人家就会以为他是被诬告的吗?就会认为他是无辜的吗?不可能的!结果只能是,在人前也站不住,至今都不能正常复出。

耶米玛还说她的那些“原创讲章”(事实证明,不是她的原创,而是剽窃来的),是她在圣灵感动下写出来的。圣灵是圣洁的灵,是教导和引领人离弃罪恶和虚谎,成为圣洁。使徒保罗说,“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么.断乎不是。 ”(加2:17)圣灵绝对不会叫人去做这种神所禁止的盗窃和欺骗的罪行!耶米玛却胆敢把她自己剽窃的恶行,说成是圣灵感动的所为,这是对圣灵的亵渎!

我指控耶米玛剽窃,是有足够的事实和证据,且已公开出示在我博文里,这是任谁都可以去查证的。有根有据地指证耶米玛剽窃,这不叫毁谤,更谈不是恶意,而是对事实的阐述和论证。耶米玛却因此反控我恶意毁谤她,但却一点都无法反驳我所给出的证据有任何不实,她这才叫是在毁谤我!

耶米玛在她的《声明》里说,发现她那篇文章是剽窃与抄袭的,及时告知她。她这么说,简直是太滑稽可笑了!既然她在《声明》里已肯定地说了,她的讲章都是自己写出来的,那发现她剽窃和抄袭的事岂不是虚设和废话?!所谓的及时告知她,更是让我觉得可笑,自己剽窃和抄袭的事,还需要别人来告知她?对她这位已发表了数千篇文章,还出版《选集》的“大作者”,说起话来,竟然会这么毫无逻辑,思维会如此混乱。当然了,抄袭别人的文章,本来就不需要有多少的逻辑思维能力,连小学里的差生都懂得抄袭的。

别以为在自己的名字前挂个“主爱的”,就真成了主爱的了,圣经说,真正是主所爱的人,主必管教(希12:6),好叫人悔改。长期干作罪恶的勾当,被揭露了,还死不认罪悔改的,并不能说明是无罪的,反而说明,这种人可能是被主任凭了。因为,没有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会陷在罪里死不悔改的。也别以为,把自己包装都很属灵和敬虔的样子,就是真敬虔了,经上说,有的人“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提后3:5)

不得不说,《旷野呼声》网站没有小心谨慎地分辨,就很草率地大量转发耶米玛的文章,当成都是她的原创,还对她赞赏有加和加以抬举,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她剽窃的恶行。所以,《旷野呼声》在她的罪上是有份的。别老是以传福音的借口,为种种罪行开脱,经上说,“听命胜于献祭”(撒上15:22)神要基督徒圣洁,远离罪恶。任何犯罪的行为,都不能因为是为了传福音而变成圣洁,或变得不必追究,罪就是罪,黑的就是黑的,罪不是靠借口来遮掩和抹去的,“遮掩自己罪过的,必不亨通。”(箴28:13)

附文:

指证耶米玛的原创讲章乃是剽窃之作而非原创

“多产作家”耶米玛剽窃他人文章还出版卖钱

附图:耶米玛发表的《声明》,无耻嘴脸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