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因信称义,不是社会公义!(John MacArthur)

美国著名的牧师约翰麦克阿瑟(John MacArthur)说,「社会公义」(Social Justice)对福音派教会所造成的潜在伤害比他这生曾见过的任何事都来得大,并说教会已经跟随了巴力,随从了那种追随时代性、社会性及属地的宗教。本人是非常认同。香港教会正面对这样的伤害。不信的世人以及掛名的基督徒一听到「社会公义」一词便为之著迷,趋之若鹜。他们认为神是公义的,追求社会公义怎会有错?神必然是赞成及支持基督徒不顾一切去争取了。殊不知这个表面上正义堂皇的运动,原来都是魔鬼的诡计,目的要破坏教会的事奉及见证,间接地令更多的不信者下地狱。

先问一个问题:一群未信主、没有神生命的人,怎会自发性地去争取「公义」?若是这样,为甚么主耶稣说:「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约3:19)?原来世人是那么喜欢光,如此热爱义,一定是主判断有误了,是主错怪他们了。但稍为明白圣经的人都知道,我们的主是绝对无误的,祂的判断完全準确。世人天性是恨光的,他们追求的义,根本不是神所要的义,乃是人自己以为对的义而已:「因为不知道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神的义了。」(罗10:3)

世人追求的义,不可能是圣经所说的义,因为人天性不喜欢神的义,连知道神的义也不能。

那么世人追求的「社会公义」是甚么呢?主要是关于人权、民主、自由、普选、社会保障等普世价值。

但圣经所说的义,主要是在个人道德方面,并且神要求每一个人都遵守,否则就是犯罪。公义是神的属性,是心思及行为上的清洁、恨罪、正直、完全。圣经说的不义,不是没有民主、人权、自由,而是犯罪。圣经说:「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6:9-10)。保罗说的「不义的人」,就是犯上述那些罪的人,并且他们「不能承受神的国。」

神看罪与我们看罪是非常不同的。我们会认为实行出来的才是罪,心里想的不算罪。然而,神不单看行为,祂也看人的内心。十诫其中一诫是「不可贪心」(出20:17)。有贪念已经是犯罪了。主耶稣说:「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他犯姦淫了」(太5:28)。神看思想上的罪都是罪。若是这样,我们怎能说自己无罪呢?按神的标準,每一个人都是不义的。请问不义的人如何建立神的国?他们连进神国的资格也没有,更遑论建造!

此外,人更加有根深柢固的罪性:「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51:5)。人一生出来本性已经败坏了,以致我们所行的所谓善行,都有许多不洁净的成分:「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我们都像叶子渐渐枯干;我们的罪孽好像风把我们吹去。」(赛64:6)。正因如此,人绝不能靠自己的善行得救,也没有能力使人成为义人:「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豹岂能改变斑点呢?若能,你们这习惯行恶的便能行善了。」(耶13:23);「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20)

那么人怎能进入神的国呢?保罗说:「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借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林前6:11)。所以很清楚,罪人是因信耶稣基督称义(罗5:1),不是靠行为称义(罗3:20)。

各位读者,「社会公义」运动根本不能使人得到神的义,也无法令社会变得公义。若世人不肯悔改相信耶稣基督,他们所争取的义都是虚空的,并且这些所谓的义行都不能救人脱离神的审判及地狱的永火。当世人离开世界,他们的灵魂去到神面前。神不是按他们为社会争取过多少民主、自由或人权来审判,而是看他们生前有否悔改信主,有否按祂心意而活。若没有,他们在一生所努力的都是徒然的。

「社会公义」运动里确实有些目标能改善社会、造福人群,但那些目标并不是教会的使命。教会的使命只有一个,就是传扬福音;信徒最大的人生目标,是为福音而活:「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太28:19-20);「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林前9:23)。我们的职责,就是劝有罪的人与圣洁的神和好,并恳求世人白白的得着神的义:「一切都是出于神;他借着基督使我们与他和好,又将劝人与他和好的职分赐给我们。这就是神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并且将这和好的道理讬付了我们。所以,我们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们劝你们一般。我们替基督求你们与神和好。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18-21)。这是全世界最有价值、只有教会及基督徒有资格及能力去做的事。教会要劝人因信称义,不是鼓吹人追求社会公义。

现今魔鬼的诡计十分明显。牠是意图利用西方世界的意识形态及政治理想主义去诱惑信徒偏离福音的使命,叫我们放下属灵的武器,转而用人的方法、群众的势力与属血气的人或政权争战。这些抗争与圣经所说的争战南辕北辙,对于改善人属灵的状况毫无作用,在神的眼中一点价值也没有。「因我们并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乃是与那些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弗6:12);「我们争战的兵器本不是属血气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坚固的营垒,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林后10:4-5)。基督徒不照圣经的方法争战,就像无定向地奔跑,斗拳不断地打空气,实在徒然浪费了时间及精力。

说穿了,现代基督教的「社会公义」运动其实是古时律法主义的替身。对于这种一面说信主,一面又要加上人的善行才得救的主张,保罗在加拉太书已经严厉地定罪了:「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没有一个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加3:10-11);「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加5:4)。单靠行为称义固然是律法主义,信耶稣还要加上行为才称义也是律法主义。接受这思想的人就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传扬这个「別的福音」的人是「应当被咒诅」(加1:8-9)。

亲爱的读者,请问你是否一直存有这「律法主义」的思想而不自知?不要以为我在危言耸听,人天生已是一个根深柢固的律法主义者,它的毒素一直存留在我们的血液里。若不是神的恩典,借着圣灵重生了我们,我们会一直以为人要靠自己的义行(或多或少)去获得神的恩典。请大家注意,「律法主义」就是保罗所说的「別的福音」,接受了就会导致永远灭亡。

若有读者不认为自己是律法主义者,我请你们坦白回答以下几个问题:你是否真心认为人性败坏,人靠自己根本不能行出合乎神心意的义行?你是否真心相信「唯独信心」,即是人单单因信耶稣基督称义,而不是信心上加上行为才称义?你是否相信「唯独恩典」,即是一切都是出于神白白的恩典,而不是靠任何好行为获得的?你是否相信「唯独基督」,即是除了基督之外,別无拯救?若你真是这样相信,请你解释为何你会这样热切地与不信的世人争取那种不能长存、不能使人称义、不能达到神标準、不能带人进神的国的所谓「社会公义」?为何平时传福音不见你这么热心,社交平台不见你发表劝人信主的信息,但一涉及政治事件或社会公义议题,你就大发义心,滔滔不绝,并且愤愤不平?你真的认为福音比一切都宝贵及重要吗?你真的认为福音是解决人类困局的唯一方法吗?你真的认为信耶稣是唯一进入神国的路吗?你真的认为基督是人生的至宝,有了主就万事足吗?不要自欺欺人了,你的言行已经出卖了你的信仰,你仍是一个律法主义者,你可能仍未得救。若你仍不肯诚实面对自己,不愿靠神的恩典除去内心律法主义的余毒,你是会灭亡的。我恳请你们尽快谦卑悔改吧!

至於那些真正属神的人,我劝你们要远离这个「社会公义」的旋涡。它不是出于神的。如我以上所说,「社会公义」其实是律法主义的替身。我们在职场及生活上「为盐为光」、活出圣洁生命、在法律框架下尽公民责任已经足够了。之后我们就尽全力去传扬福音,见证基督,把失丧的灵魂一个一个的救进神的国里。这就教会的使命!这就是我们的人生目标!就算大部分掛名信徒不认同甚至反对我们这样做,我们也不会退缩,因为这是清清楚楚记载在圣经里的教导,并且有主耶稣及使徒的榜样支持,不容任何人否定。愿神帮助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