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真正的宗教自由是敬拜上帝的自由和权利

作者:小草

宗教自由是现代很多世俗国家处理宗教的一个法规,但美国把宗教自由写进宪法的原意是不同于现在人们对宗教自由的理解。由于受到英国国教的迫害,一些清教徒从欧州移居来美国。美国在立国之初就意识到设立国教所可能引发的种种问题,所以,为了禁止政府设立国教,美国宪法里有这么一条法规: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国会不得制定建立国教或禁止宗教活动自由之法律)这也就是美国的宗教自由的具体定规,显然的这并不是为了授予异端邪教自由和权利,而是为了不建立国教来强迫人民信从,让基督徒有自由和权利信拜上帝。

上帝创造的人是有宗教性的,上帝是人敬拜的唯一对象,同时上帝也赋予人敬拜祂的权利和自由,这种权利和自由是不应当被任何政权所剥夺,宗教的权力和自由也只能建立在这样的根基上。所以,基督徒要坚持和捍卫的是敬拜上帝的自由和权利,有在这意义上,宗教自由和神的律法是一致的,因经上说,“当拜主你的神,单要事奉他”(太4:10)

但这个宗教自由的理念到了世俗界就彻底走样了,变成是人民有信奉假神和假宗教的自由和权利。这样的宗教自由则是违背了上帝的律法,因神说,“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申5:7)所以,这种信奉任何宗教的自由是对真宗教自由的扭曲和滥用。严格地说,这种信假宗教的自由并不是真自由,而是放肆,是人在宗教性上的堕落。

现代很多罪恶都是以人权、自由、平等为其合法化的理由,比如同性恋者就常以人权、自由、平等为其争取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理由。人权、自由、平等被认为是普世的价值,是神所赋予人类的,是不可侵犯和被剥夺的。但是,世俗对人权、自由、平等的理解和定义已经不是神所赋予人类的人权、自由、平等的真意,而是早就被罪人扭曲和滥用了。

什么是自由?主耶稣说,“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8:32)不认识真理的,就不可能有自由。真正的宗教自由是能自由地、按照真理来敬拜和遵从神,而不是自由地去拜假神和背逆神。犯罪的自由不是真自由,而是真奴仆,“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8:34)所以,当宗教自由沦为拜假神的自由时,就已经不是真自由了,而是成了假神和假宗教的奴仆。

如果基督徒去悍卫和呼吁世俗的宗教自由,很容易让人以为人人都有正当的权力和自由去信从任何宗教,以为都是天赋的权利和自由。但事实是,基督徒应当与神同心,以拜偶像和假神为罪,为可憎可恶的。所以,基督徒怎么可以与世人站在一起去追求或悍卫世俗的这种包含了拜假神的权力和自由的所谓宗教自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