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旷野呼声网站暂不录用“多产作者”耶米玛的文章

作者:小草

9月底,我把揭露耶米玛长期大量剽窃他人文章的博文转送到《旷野呼声》网站的联系邮箱,网站的管理人员与我通过邮件就此事进行了一些交通,最后网站管理人员告诉我,经他们网站编辑商议后决定暂停录入耶米玛的文章。查看《旷野呼声》网站,已有两周的时间(从2017年9月27日至今)网站确实没有再发表耶米玛的任何文章。之前,几乎每天或每2-3天网站都会发表耶米玛的文章。《旷野呼声》网站对耶米玛这位已在其网站上发表了上千篇文章的“多产作者”作出这样的改变,虽然算不上是严惩,但总算是有点作为。

《旷野呼声》网站管理员还告诉我,耶米玛对网站管理员说她使用他人的文字是经过原作者同意的,就此我已告诉管理员,这是耶米玛的又一赤裸裸的谎言。很显然的,如果耶米玛文章里那些一大段一大段的任不寐的文字有经任不寐的同意的话,任不寐哪会在看完我揭露耶米玛剽窃他文章的博文后称耶米玛为剽客呢?耶米玛又哪需要在得知任不寐称她为剽客后,跑到任不寐的网站去留言解释她的剽窃行为?耶米玛对任不寐说,“今年的六月上旬,我才从一牧师的博客上发现了转载的你的文章,看后让我很受益,于是在两个来月的时间里,撰写讲章时不断地引用你的言论,但没有注明出处,给那个专门攻击神仆的恶魔留下了破口。”要是耶米玛已经任不寐的同意,她再去做这种解释岂不是多余的?又哪会留下什么破口?可见,耶米玛是个说谎者,不仅对任牧撒谎(见《可憎的耶米玛!剽窃任不寐的文章,还去对他撒谎》),也对《旷野呼声》网的管理人员撒谎,撒谎已成了她对待自己罪行的手法之一。

耶米玛称我是“专门攻击神仆的恶魔”,她对我这样的称呼倒是让我看清了她的恶毒和诡诈。若要说我是“专门攻击神仆的恶魔”,那就请有根有据地证明我怎么恶?我攻击了哪个神仆?真正的神仆可不是你耶米玛认命的,不是你耶米玛认为是神仆的就是神仆的。主耶稣明明说了,教会里有假教师,假弟兄,很多奉神的名传道的其实并不是神仆,而是神所不认的恶人。若我指证一些所谓的名牧或基督徒不符合圣经真理的言行,就成了专门攻击神仆的恶魔,那么究竟是我所说的不实?还是以圣经为准则来指证错谬是恶行呢?还是我谬用了圣经?恶魔岂会以圣经为准则?恶魔岂在乎事实?若我在哪里谬用了圣经,那就请指证,我从不反对别人指出我的错误。只是,耶米玛一点事实证据都没有给出,就给我贴上了“专门攻击神仆的恶魔”的标签,这岂不正是她自己对我恶毒的攻击和毁谤吗?!真正的基督徒岂能如耶米玛这般的野蛮和恶毒?!岂能如耶米玛这样一再地撒谎造假?!

经上说,“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罗6:1-2)真正的基督徒是在罪上死了的人,是不可仍在罪中活着。经上又说,“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约一3:8)所以,那种一直活在罪中的,是属魔鬼的。而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就是不会活在罪中死不认罪悔改,而是会为罪痛悔,因为“凡从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 神生的。从此就显出谁是 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约一3:9-10)有经上的这些话为准则,叫我怎么可能认为一直活在罪中且不认罪悔改的耶米玛是属神的呢?

事实上,一个罪人之所以会认罪悔改,乃是神的恩典临到了这个罪人。没有神的恩典,罪人是不可能靠自己有能力做到真正的认罪悔改。所以,对于不认罪悔改的罪人,缺少的不是勇气,不是道德力,而是神的恩典,是神的恩没有临到这个罪人。神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罗9:15)若没有神的恩待,罪人是不会认罪悔改的,认罪悔改不是属世之人认为的没面子之事,而正是被神恩待的表现。像耶米玛这种不认罪悔改的人,正是证明了她并不是神所恩待的人。无论耶米玛自认为是多么的蒙神的恩,但她个人主观的感觉或夸口是绝对不能取代圣经的原则和教导,特别是对耶米玛这种惯于说谎之人,其言更没有什么可信度,唯独圣经的话才是判断是非对错的可靠准则。